傷寒論類方
- 作者
- 徐大椿
- 朝代
- 清
- 年份
- 公元1759年
- 底本
- 《徐氏醫書八種》,清光緖十八年重刊本(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本);《欽定四庫全書·子部五·醫家類·傷寒類方》,文淵閣本(漢リポ掃描及文字化本)
卷一
桂枝湯類·一
桂枝湯(一)
甘草、大棗補脾精以滋肝血;芍藥清營中之熱;桂枝達營氣之郁也。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㕮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桂枝本不能發汗,故須助以熱粥。《內經》云:「谷入於胃,以傳於肺」。肺至皮毛,汗所從出,歠粥充胃氣以達於肺也。觀此可知傷寒不禁食矣。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此解肌之法也。若如水流漓,則動營氣,衛邪仍在。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桂枝湯全料,謂之一劑;三分之一,謂之一服;古一兩,今二錢零,則一劑之藥,除薑棗,僅一兩六錢零,一服不過五錢零矣。治傷寒大症,分兩不過如此。一服即汗,不再服;無汗,服至二、三劑,總以中病為主。後世見服藥得效者,反令多服,無效者,即疑藥誤,又復易方,無往不誤矣!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及臭惡等物。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風在外,故陽脈浮;衛氣有邪,則不能護營,故陰脈弱。陽浮者,熱自發。風為陽邪,故發熱,桂枝之辛以散之。陰弱者,汗自出。芍藥之酸以收之,甘草之甘以緩之。嗇嗇惡寒,淅淅惡風。惡風未有不惡寒者,但惡寒甚輕,非若中寒及陰經之甚也。
翕翕發熱,其熱亦不如陽明之甚。鼻鳴乾嘔者,鼻鳴似屬陽明;乾嘔似屬少陽,蓋三陽相近,故略有兼病,但不甚耳。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此桂枝湯總症。
以營性發揚,衛性斂閉。風傷衛氣,泄其皮毛,故汗出也。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誤治。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此誤下之症。誤下而仍上衝,則邪氣猶在陽分,故仍用桂枝發表,若不上衝,則其邪已下陷,變病不一,當隨宜施治。論中誤治諸法,詳觀自明。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此非誤治,因風邪凝結於太陽之要路,則藥力不能流通,故刺以解其結。蓋邪風太甚,不僅在衛,而在經。刺之以泄經氣。風府一穴,在項上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刺入四分,留三呼。風池二穴,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穴在耳後,按之引於耳中,足少陽陽維之會,針入三分,留三呼。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病雖過期,脈症屬太陽,仍不離桂枝法。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此禁下總訣。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服桂枝湯言雖有當下之症,而外症未除,亦不可下,仍宜解外,而後下也。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脈浮而下,此為誤下,下後仍浮,則邪不因誤下而陷入,仍在太陽。不得因已汗下,而不復用桂枝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爾。榮氣和者,言榮氣不病,非調和之和,故又申言之,以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自汗與發汗迥別。自汗乃營衛相離,發汗使營衛相合。自汗傷正,發汗驅邪。復發者,因其自汗而更發之,則榮衛和而自汗反止矣。
病人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未熱之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無他病,太陽諸症不必備,而惟發熱自汗,故亦用桂枝湯。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宜下之候。頭痛有熱者,未可與承氣湯。太陽症仍在,不得以日久不便而下也。
按「未可」二字,從《金匱》增入,《傷寒論》失此二字。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便赤為里有熱。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汗出而頭痛未解,則蘊熱在經而血動矣。宜桂枝湯。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發汗未透,故煩。乃服藥不及之故。宜桂枝湯。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里症。身疼痛者,表症。急當救里。此誤下之症,邪在外而引之入陰,故便清穀,陽氣下脫可危,雖表症未除,而救里為急。
《傷寒論·不可下篇》云:誤下寒多者,便清穀,熱多者。便膿血。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清穀已止,疼痛未除,仍從表治,蓋凡病皆當先表后里,惟下利清穀,則以扶陽為急,而表症為緩也。表裡分治而序不亂,後人欲以一方治數症,必至兩誤。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提出邪風二字,見桂枝為驅風聖藥。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陽明本自多汗,但不惡寒而惡熱。今多汗而猶惡寒,則仍在太陽矣,雖陽明病,而治從太陽。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太陰本無汗法,因其脈獨浮,則邪仍在表,故亦用桂枝,從脈不從症也。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有時復熱。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日晡發熱,則為陽明之潮熱而非瘧矣。脈實者,宜下之。脈虛浮者,宜發汗。一症而治法迥別,全以脈為憑。此亦從脈而不從症之法。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下利腹脹滿,里症。身疼痛者,表症。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此節屬厥陰症,未必由誤治而得,然既見表症,亦宜兼治。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里症除而表症猶在,仍宜用桂枝法,輕其劑而加減之可也。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再誤。心下痞,邪入中焦。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苦寒開降之法,詳見後。
桂枝加附子湯(二)
桂枝湯原方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此發汗太過,如水流漓,或藥不對症之故,其人惡風,中風本惡風,汗後當愈。今仍惡風,則表邪未盡也。小便難,津液少。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四肢為諸陽之本,急難屈伸乃津脫陽虛之象,但不至亡陽耳。若更甚而厥冷惡寒,則有陽脫之慮,當用四逆湯矣。桂枝加附子湯主之。桂枝同附子服,則能止汗回陽。
桂枝加桂湯(三)
桂枝原方加桂二兩,即另立湯名,治症迥別,古聖立方之嚴如此。
桂枝湯原方加桂二兩。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復感新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不止一針,故云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重加桂枝,不特禦寒,且制腎氣。又藥味重,則能達下。凡奔豚症,此方可增減用之。
桂枝去芍藥湯(四)
桂枝湯原方去芍藥。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五)
即前方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依前法。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中虛而表邪仍在。桂枝去芍藥湯主之。太陽之邪未盡,故用桂枝,下後傷陰,不宜更用涼藥,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微惡寒,則陽亦虛矣,故加附子。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六)
桂枝湯原方加厚朴二兩(炙去皮),杏仁五十枚(去皮尖)。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仁佳。《別錄》:厚朴主消痰下氣。《本經》:杏仁主咳逆上氣。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前條乃本然之喘,此乃誤下之喘,因殊而法一。
小建中湯(七)
桂枝湯原方加膠飴一升。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納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中宮之陽氣虛,則木來乘土,故陽澀而陰弦也,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膠飴大甘,以助中宮。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治太陰不愈,變而治少陽,所以疏土中之木也,以脈弦故用此法。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悸而煩,其為虛煩可知,故用建中湯,以補心脾之氣,蓋梔子湯治有熱之虛煩,此治無熱之虛煩也。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八)
桂枝湯原方芍藥、生薑各增一兩,加人參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此以多煎為妙,取其味厚入陰也。
發汗後,身疼痛,表未盡。脈沉遲,氣虛已甚。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邪未盡,宜表,而氣虛不能勝散藥,故用人參。凡素體虛而過汗者,方可用。
桂枝甘草湯(九)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頓服。此以一劑為一服者。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發汗不誤,誤在過多。汗為心之液,多則心氣虛。二味扶陽補中,此乃陽虛之輕者,甚而振振欲擗地,則用真武湯矣。一症而輕重不同,用方迥異,其義精矣。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十)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上四味,以甘瀾水一斗,以水二斗,揚之萬遍取用。按:甘瀾水,大約取其動極思靜之意。先煮茯苓 凡方中專重之藥,法必先煮。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心下悸,是擾胸中之陽,臍下悸,則因發汗太過,上焦乾涸。腎水上救,故重用茯苓以制腎水;桂枝以治奔豚。
桂枝麻黃各半湯(十一)
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 芍藥 生薑(切) 甘草(炙) 麻黃(去節,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 杏仁(二十四枚,去皮及雙仁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欲去沫,故先煮。)納諸藥,煮取一升八合,減去三分之一。去渣,溫服六合。一云: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併為六合。頓服將息如上法。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過經。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邪已漸輕。其人不嘔,非少陽。清便欲自可,無裡熱。一日二、三度發,非瘧象。脈微緩者,不浮不弦不大。為欲愈也。餘邪欲退之象。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此三句,申明上文欲愈之故。蓋由病氣雖除,而正氣亦衰,當靜以養之,使胃氣漸充,則榮衛自和,若更用汗、吐、下之法,益虛其氣,則病從藥增,醫者不審,誤人多矣。
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面有熱色,則餘邪尚郁。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微邪已在皮膚中,欲自出不得,故身癢,以此湯取其小汗足矣。陽明篇云:身癢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按此方分兩甚輕,計共約六兩,合今之秤,僅一兩三四錢,分三服,只服四錢零,乃治邪退後至輕之劑,猶勿藥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十二)
桂枝(一兩十七銖,去皮) 芍藥(一兩六銖) 甘草(一兩二銖,炙) 杏仁(十六枚,去皮尖) 麻黃(十六銖,去節) 生薑(一兩六銖) 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服。一本云:桂枝湯二升,麻黃湯一升,合為三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將息如前法。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汗雖出而邪未盡。與桂枝湯,如前法。此所謂邪不盡,行復如法者也。
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主之。此與桂枝麻黃各半湯,意略同,但此因大汗出之後,故桂枝略重,而麻黃略輕。
桂枝二越婢一湯(十三)
桂枝湯加麻黃、石膏二味。
桂枝(去皮) 芍藥 甘草(炙) 麻黃(去節,各十八銖) 大棗(四枚,擘) 生薑(一兩二銖,切) 石膏(二十四銖,碎綿裹)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
附:越婢方(麻黃六兩,甘草二兩,石膏半斤,生薑三兩,大棗十五枚。)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更汗。此無陽與亡陽不同,並與他處之陽虛亦別,蓋其人本非壯盛,而邪氣亦輕,故身有寒熱而脈微弱。若發其汗。必至有叉手冒心,臍下悸等症,故以此湯清疏營衛,令得似汗而解。況熱多寒少,熱在氣分,尤與石膏為宜。古聖用藥之審如此。
按以上三方,所謂一、二,各半之說,照方計算,並不對準,未知何說?或云:將本方各煎,或一分,或二分,相和服,此亦一法。但方中又各藥註明分兩,則何也?存考。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十四)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切) 茯苓 白朮(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小便利則愈。此方專於利小便也。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頭痛發熱,桂枝症仍在也,以其無汗,則不宜更用桂枝。心下滿,則用白朮,小便不利,則用茯苓,此症乃亡津液而有停飲者也。
凡方中有加減法,皆佐使之藥,若去其君藥,則另立方名,今去桂枝,而仍以桂枝為名,所不可解!殆以此方雖去桂枝而意仍不離乎桂枝也。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十五)
桂枝湯原方去芍藥,加蜀漆三兩(洗去腥),牡蠣五兩(熬),龍骨四兩。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以火劫其胸中之陽。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此與少陰汗出之亡陽迥別。蓋少陰之亡陽,乃亡陰中之陽,故用四逆輩回其陽於腎中,今乃以火遍汗,亡其陽中之陽,故用安神之品,鎮其陽於心中。各有至理,不可易也。
去芍藥,因陽虛不復助陰也;蜀漆去心腹邪積;龍骨、牡蠣治驚癇熱氣。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十六)
桂枝(一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牡蠣(二兩,熬) 龍骨(二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日三服。
脈浮宜以汗解,此治脈浮之總訣。用火灸之,誤治。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火反入內。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火氣在上,則陰氣獨治於下,故重而痹。火逆下之,又誤治。因燒針煩躁者,更誤治,下之虛其陰,燒針又益其陽,則胸中益煩躁不寧矣。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鉦其陰氣,散其火邪,上下同治,前方驚狂,治重在心,故用蜀漆。此無驚狂象,故蜀漆不用。其症藥大段相同。
桂枝加葛根湯(十七)
此湯成無己本有麻黃。非!有麻黃則為葛根湯矣。
桂枝湯原方,加葛根四兩 桂枝芍藥各減一兩餘同。上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反汗出惡風者「𠘧𠘧」,伸頸之象,邪氣漸深,故加葛根。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桂枝加芍藥湯(十八)
桂枝湯原方芍藥加一倍。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桂枝加大黃湯(十九)
此二方俱治太陰症,而法不離乎桂枝。
桂枝湯原方,加大黃一兩、芍藥一倍,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誤治。因而腹滿時痛,屬太陰也。引邪入於太陰,故所現皆太陰之症。桂枝加芍藥湯主之。雖見太陰症,而太陽之症尚未罷,故仍用桂枝湯,只加芍藥一倍,以斂太陰之症。
大實痛者,此句承上文腹滿時痛言,腹滿時痛,不過傷太陰之氣,大實痛,則邪氣結於太陰矣。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此因誤下而見太陰之症。大實痛,則反成太陰之實邪,仍用大黃引之,即從太陰出,不因誤下而禁下,見症施治,無不盡然。
按《活人書》云:桂枝湯,自西北人四時行之,無不應驗,江淮間惟冬及春可行之,春末及夏至以前,桂枝症可加黃芩一分,謂之陽旦湯。夏至後可加知母半兩,石膏一兩或加升麻一分,若病人素虛寒者,不必加減。
麻黃湯類·二
麻黃湯(一)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此須多煮,取其力專,不僅為去上沫,止煮一、二沸矣。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以其易發汗也。余如桂枝將息法。《活人書》云:夏至後用麻黃湯,量加知母、石膏、黃芩,蓋麻黃性熱,恐有發黃斑出之慮。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此痛處,比桂枝症尤多而重,因榮衛俱傷故也。惡風無汗而喘者,此二症乃肺氣不舒之故。麻黃治無汗;杏仁治喘;桂枝甘草,治太陽諸症,無一味不緊切,所以謂之經方。麻黃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陽明之病象甚多,如身熱不惡寒,口苦鼻乾之類,但見一、二症即是,不必全具也。太陽病即上文所指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病俱在上焦。宜麻黃湯主之。喘而胸滿,此麻黃症之太陽合陽明也。
太陽病,十日以去,過經。脈浮細,邪已退。而嗜臥者,正漸復。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胸滿脅痛,病延日久,邪留少陽,故與此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若果邪在少陽,脈必帶弦,今但浮,則尚在太陽矣,故仍用麻黃湯,此亦從脈不從症之法。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此乃太陽傷寒的症。經云:諸緊為寒。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表證即上文數端。此當發其汗,宜麻黃湯。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陽鬱而不能外達。劇者必衄,衄乃解。熱甚動血,血由肺之清道而出,與汗從皮毛而泄同,故熱邪亦解。俗語所云「紅汗」也。經云: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風鬱固為熱,寒鬱亦為熱。《內經》云: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麻黃湯主之。此言未衄之前,可用麻黃。非衄後更用麻黃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此脈浮必帶緊。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數為陽氣欲出。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失治。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前段衄後而解,則不必復用麻黃,衄後尚未解,則仍用此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陽明本脈大自汗,今乃脈浮無汗而喘,則為麻黃湯症矣。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二)
此即越婢湯加杏仁也。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碎綿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既汗不可再汗,津液不得重傷。汗出而喘,尚有留邪在肺,故汗出而喘。無大熱者,邪已輕也。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汗出故用石膏,喘故用麻杏。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此二句明致喘之所由,蓋喘未必皆由於水,而飲水則無有不喘者。戒之!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既下不可復汗,津液不得兩傷。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大青龍湯(三)
此合麻黃、桂枝、越婢三方為一方而無芍藥。
麻黃(六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石膏(碎如雞子大一塊)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此外治之法,論中無溫粉方。《明理論》載白朮,藁本、川芎、白芷各等分,入米粉和勻撲之。無藁本亦得。後人用牡蠣,麻黃根、鉛粉、龍骨亦可。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太陽中風,脈浮緊,緊為陰脈,故汗不易出。發熱惡寒,非惡風。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邪深熱鬱。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惡風乃桂枝症,誤服此則汗不止,而有亡陽之象矣。立此方即垂此戒,聖人之意深矣。按此方合麻桂而用石膏,何以發汗,如是之烈?蓋麻黃湯,麻黃用二兩,而此用六兩;越婢湯石膏用半斤,而此用雞子大一塊。一劑之藥,除大棗,約共十六兩,以今秤計之,亦重三兩有餘,則發汗之重劑矣!雖少加石膏,終不足以相制也。
少陰篇云: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主之。脈不沉緊,身有輕時,為無少陰外症;不厥利吐逆,為無少陰里症,此邪氣俱在外也,故以大青龍發其汗。
按:此條必有誤,脈浮緩,邪輕易散;身不疼,外邪已退;乍有輕時,病未入陰,又別無少陰等症,此病之最輕者。何必投以青龍險峻之劑?此必另有主方,而誤以大青龍當之者也。
小青龍湯(四)
痰喘證宜此,俟氣平就枕,然後以消痰潤肺養陰開胃之方以次調之。
麻黃(去節) 芍藥 細辛 乾薑 甘草(炙) 桂枝(去皮,各三兩) 五味子(半斤) 半夏(半斤,湯洗)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若微利者,去麻黃,加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利屬下焦陰分,不可更發其陽。蕘花,《明理論》作芫花;恐誤。本草蕘花、芫花,花葉相近,而蕘花不常用,當時已不可得,故改用芫花,以其皆有去水之功也。若渴者,去半夏。如栝蔞根三兩。本草栝蔞根主消渴,若噎者,「噎」古作「䭇」。論云: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䭇。
按《內經》無「噎」字,疑即呃逆之輕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本草》:附子溫中。若小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小便不利而少腹滿,則水不在上而在下矣,故用茯苓。若喘者,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杏仁見前。
按:此方專治水氣。蓋汗為水類,肺為水源,邪汗未盡,必停於肺胃之間,病屬有形,非一味發散所能除,此方無微不到,真神劑也。
傷寒表不解,發汗未透。心下有水氣,即未出之汗。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以上皆水停心下現症,其每症治法,皆在加減中。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凡水停心下者,喘而不渴。服湯已,即小青龍湯也,渴者,此寒氣去欲解也,寒飲欲去。小青龍湯主之。此倒筆法,即指「服湯已」三字,非謂欲解之後,更服小青龍湯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五)
麻黃(去節,二兩) 細辛(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少陰病三字,所該者廣,必從少陰諸現症,細細詳審,然後反發熱,知為少陰之發熱,否則何以知其非太陽陽明之發熱耶?又必候其脈象之沉,然後益知其為少陰無疑也,凡審症皆當如此。
附子、細辛,為少陰溫經之藥,夫人知之。用麻黃者,以其發熱,則邪猶連太陽,未盡入陰,猶可引之外達。不用桂枝而用麻黃者,蓋桂枝表裡通用,亦能溫里,故陰經諸藥皆用之,麻黃則專於發表。今欲散少陰始入之邪,非麻黃不可,況已有附子足以溫少陰之經矣。
麻黃附子甘草湯(六)
麻黃(去節,二兩)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此當少煮。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里症,故微發汗也。三陰經,惟少陰與太陽為表裡,而位最近,故猶有汗解之理。況二、三日而無里症,則其邪未深入,此方較麻黃附子細辛少輕,以其無里症也。
葛根湯類·三
葛根湯(一)
此即桂枝湯加麻黃三兩,葛根四兩。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芍藥(二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桂枝(三兩,去皮)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二味主藥先煮。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已經發汗矣。余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前桂枝加葛根湯一條,其現症亦同,但彼云:「反汗出」,故無麻黃。此云:「無汗」,故加麻黃也。
陽明症,汗出而惡熱,今無汗而惡風,則未全入陽明,故曰太陽病。
按:葛根,《本草》:治身大熱。大熱乃陽明之症也,以太陽將入陽明之經,故加此藥。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合病全在下利一症上審出,蓋風邪入胃則下利矣。
葛根黃芩黃連湯(二)
治發熱下利效如神。
葛根(半斤) 甘草(二兩,炙) 黃芩(三兩) 黃連(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渣,分溫再服。
太陽病,桂枝症,桂枝症,即太陽傷風之正病也。醫反下之,大誤。利遂不止,邪下陷,則利無止時。脈促者,表未解也。促有數意,邪猶在外,尚未陷入之陰,而見沉微等象,故不用理中等法。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因表未解,故用葛根,因喘汗而利,故用芩連之苦以泄之、堅之。
芩、連、甘草,為治利之主藥。
葛根加半夏湯(三)
葛根湯原方加半夏半升(洗)。煎服法同。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前條因下利而知太陽,陽明合病,今既不下利,則合病何從而知?必須從兩經本症,一一對勘,即不下利,而亦可定為合病矣。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前條太陽誤下而成利,則用芩連治利,因其本屬桂枝症而脈促,故止加葛根一味,以解陽明初入之邪。此條乃太陽、陽明合病,故用葛根湯全方,因其但嘔,加半夏一味以止嘔,隨病立方,各有法度。
柴胡湯類·四
小柴胡湯(一)
發熱而嘔者如神。
柴胡(半斤) 黃芩 人參 甘草(炙) 生薑(切,各三兩) 半夏(半斤)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此又一法。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此湯除大棗,共廿八兩,較今秤亦五兩六錢零,雖分三服,已為重劑,蓋少陽介於兩陽之間,須兼顧三經,故藥不宜輕。去渣再煎者,此方乃和解之劑,再煎則藥性和合,能使經氣相融,不復往來出入。古聖不但用藥之妙,其煎法俱有精義。
若胸中煩而不嘔者,去半夏、人參,不嘔,不必用半夏;煩,不可用人參。加栝蔞實一枚。栝蔞實除胸痹,此小陷胸之法也。若渴者,去半夏。半夏能滌痰濕,即能耗津液。加人參,生津液。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治消渴。若腹中痛者,去黃芩,苦寒。加芍藥三兩,除腹痛。若脅下痞硬,去大棗,以其能補脾胃。加牡蠣四兩。《別錄》云:治脅下痞熱。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利小便。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不渴,則津液自足。加桂枝三兩。微熱則邪留太陽。溫覆取微似汗愈。若咳者,去人參、大棗,二味與嗽非宜。生薑,加乾薑故去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古方治嗽,五味、乾薑必同用,一以散寒邪,一以斂正氣,從無單用五味治嗽之法。後人不知用必有害,況傷熱、勞祛。火嗆,與此處寒飲犯肺之症又大不同,乃獨用五味,收斂風火痰涎,深入肺臟,永難救療矣!
又按:小柴胡與桂枝二方,用處極多,能深求其義,則變化心生矣。
論中凡可通用之方,必有加減法。
傷寒五、六日,正當傳少陽之期。中風往來寒熱。太陽之寒熱,寒時亦熱,熱時亦寒。往來者,寒已而熱,熱已而寒也。
胸脅苦滿,胸脅為少陽之位。默默不欲飲食,木邪乾土。心煩喜嘔,木氣上逆。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少陽火邪。或腹中痛,木剋土。或脅下痞硬,木氣填郁。或心下悸,有痰飲。小便不利,或不渴,有蓄飲。身有微熱,太陽未盡。或咳者,肺有皆飲。小柴胡湯主之。少陽所現之症甚多,柴胡湯所治之症亦不一,加減法具載方末。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臟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此條申明所以往來寒熱,及不欲食,下痛上嘔之故,皆因正衰邪入,臟腑相牽所致,則立方之意,可推而知矣。小柴胡湯主之。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此必先見少陽之症,故用柴胡湯,服後而渴,則轉屬陽明矣。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此是太陽所同。脅下滿,此則少陽所獨。手足溫而渴者,前條之渴者屬陽明,此因脅下滿,則雖似陽明,不作陽明治矣。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詳見桂枝類中。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少陽與太陽、陽明,相為出入,一證可據,雖有他證,可兼治矣。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誤治。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凡誤治而本證未罷,仍用本證之方,他經盡同,不獨柴胡證也。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邪已陷下,故必振動,而後能達於外。《辨脈法篇》云:戰而汗出者,其人本虛。是以發戰發熱汗出,邪仍從少陽而出。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二候。胸脅滿而嘔,此少陽的症。日晡所,發潮熱,此似陽明。已而微利,又現里症,藥亂則症亦亂。此本柴胡症,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以湯劑利之,不應;復以丸藥利之,是謂重傷。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雖潮熱,本屬少陽之邪,故仍以柴胡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主之。解在後加芒硝湯下。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陽氣不能隨經而散,故鬱結不舒,非藥誤,即遷延所致。亦壞症之輕者。必有表,復有里也,以上諸症,有表有里,柴胡湯兼治表裡。脈沉亦在裡也。脈細者必沉。汗出為陽微,以汗為徵。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陰則無汗。此為半在裡,半在表也。脈沉為里,汗出為表。脈雖沉緊,細即有緊象。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此為要訣。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得湯而不了了者,以有里症,故大便硬,必通其大便,而後其病可愈。其通便之法,即加芒硝,及大柴胡等方是也。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而不去者,與小柴胡湯。陽明潮熱乃當下之症,因大便、小便自可,則里症未具。又胸脅嘗滿,則邪留少陽無疑,用此湯和解之。
陽明病,脅下硬滿,少陽症。不大便,可下。而嘔,亦少陽症。舌上白苔者,邪未結於陽明,故舌苔白,雖不大便,不可下。此要訣也。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也。此四句,申明小柴胡之功效如此,所以諸症得之皆愈也。
按:少陽之外為太陽,里為陽明,而少陽居其間。故少陽之症,有兼太陽者,有兼陽明者,內中見少陽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湯,必能兩顧得效。仲景所以獨重此方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弦屬少陽,浮大屬陽明。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此少陽症。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此症又似少陰。一身面目悉黃,小便難,此二症又似太陰。有潮熱,此似陽明。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浮雖有里症,邪仍欲外出。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但浮無餘症,則里症全無,必從汗解,故用麻黃湯。
此二條,明陽明中風之症,有里邪用小柴胡,無里邪則用麻黃,總以脈症為憑,無一定法也。若不尿,膀胱氣絕。腹滿加噦者,不治。論中陽明篇云: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虛冷」二字尤明,蓋陽微欲盡也。又云:大吐大下,汗出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靈樞》云:真邪相攻,氣並相逆,故為噦。即呃逆也。《素問》云:病深者,其聲噦。乃肺胃之氣隔絕所致,兼以腹滿,故不治。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此為傳經之邪也。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以上皆少陽本症。尚未吐下,脈沉緊者,未吐下,不經誤治也,少陽已漸入里,故不浮而沉緊,則弦之甚者,亦少陽本脈。與小柴胡湯。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但發熱而非往來寒熱,則與太陽、陽明同,惟嘔則少陽所獨,故亦用此湯。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解見麻黃湯。
傷寒瘥以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此復症也,非勞復,非女勞復,乃正氣不充,餘邪未盡,留在半表半裡之間,故亦用小柴胡。復病治法,明著於此,後世議論不一,皆非正治。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復症之中,更當考此二脈。如果脈見浮象,則邪留太陽,當用汗法,如脈見沉實,則里邪未盡,當用下法。但汗下不著方名者?因汗下之法不一,醫者於麻黃、桂枝,及承氣、大柴胡等方,對症之輕重,擇而用之,則無不中病矣。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此即下文所謂如瘧也。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血因熱結,而成瘀矣。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即以治瘧之法治之。
又云: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彼云斷,此云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外邪內伏。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血室為中焦營氣之所聚。肝藏血,心主血,營血結滯,則肝氣與心經之氣亦凝,故脅滿而神昏譫語。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期門在乳下第二肋端,去乳頭約四寸,肝募也。厥陰、陰維之會,刺入四分,血結則為有形之症,湯劑一時難效。刺期門以瀉厥陰有餘之熱,則尤親切而易散。
又云: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晝清而夜昏者。血室屬陰,病在陰經也。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此為中焦營氣之疾,汗下二法,皆非所宜,小柴胡湯:刺期門,則其治也。
按:熱入血室之狀,此二條為最詳,婦人傷寒,此症最多,前條症稍輕,後二條症尤重。男子亦有之。
大柴胡湯(二)
小柴胡去人參、甘草,加枳實、芍藥、大黃,乃少陽、陽明合治之方也。
柴胡(半斤) 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生薑(五兩,切) 枳實(四枚,炙) 大棗(十二,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方本有大黃二兩。王叔和云:若不加大黃,恐不為大柴胡也。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一誤再誤。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如寒熱嘔逆之類。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猶有里症。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前雖已下,非下法也,以大柴胡兩解之。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此大黃之對症。復往來寒熱者,此柴胡之對症。與大柴胡湯。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當用柴胡。心中痞硬,嘔吐而下利者。邪內陷,故用枳實、半夏、大黃。大柴胡湯主之。
傷寒後 後者,過經之後,諸症漸輕,而未全愈也。脈沉,沉者內實也,沉為在裡。下解之,宜大柴胡湯。
柴胡桂枝湯(三)
此小柴胡與桂枝湯併為一方,乃太陽、少陽合病之方。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桂枝 芍藥 生薑(切,各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 甘草(一兩,炙) 大棗(六枚) 上九味,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疼煩,以上太陽症。微嘔、心下支結,以上少陽症。外證未去者、太陽症為外症。柴胡桂枝湯主之。
發汗多,亡陽詀語者,此亡陽之輕者也。不可下,勿誤以為有燥屎之詀語,故以為戒。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桂枝湯,和營衛;柴胡湯,通津液,深著二湯合用之功效,而陽亡可復。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四)
柴胡(四兩) 龍骨 生薑(切) 人參 茯苓 鉛丹 黃芩 牡蠣(熬) 桂枝(各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洗) 大棗(六枚,擘) 大黃(二兩) 上十二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納大黃,切如棋子大,更煮一、二沸,大黃只煮一、二沸,取其生而流利也,去渣,溫服一升。
傷寒八、九日,下之,即陷入里。胸滿,柴胡、黃芩。煩驚,龍骨、鉛丹。牡蠣。小便不利,茯苓。譫語,大黃。一身盡重,不能轉側者。茯苓。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此乃正氣虛耗,邪已入里,而復外擾三陽,故現症錯雜,藥亦隨症施治,真神化無方者也。
按:此方能下肝膽之驚痰,以之治癲癇必效。
柴胡桂枝幹薑湯(五)
柴胡(半斤) 桂枝(三兩,去皮) 黃芩(三兩) 乾薑 牡蠣(熬) 甘草(炙,各二兩) 栝蔞根(四兩)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邪氣已深,一時不能即出,如蒸蒸而振,發熱汗出而解之類。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一誤再誤。胸脅滿,用牡蠣。微結,小便不利,渴,以上皆少陽症。渴,故用栝蔞。而不嘔,故去半夏生薑。但頭汗出,陽氣上越用牡蠣。往來寒熱,用柴芩。心下煩者,黃芩、牡蠣。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薑湯主之。
柴胡加芒硝湯(六)
柴胡湯原方,加芒硝,分兩各不同。
柴胡(二兩十六銖) 黃芩 甘草(炙) 人參 生薑(切,各一兩) 半夏(二十銖) 大棗(四枚,擘) 芒硝(二兩)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納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不解,不大便也。
此藥劑之最輕者,以今秤計之,約二兩,分二服,則一服,止一兩耳。
按:大柴胡湯,加大黃、枳實,乃合用小承氣也;此加芒硝,乃合用調胃承氣也。皆少陽陽明同治之方。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本草》:芒硝治六腑積聚。因其利而復下之,所謂通因通用之法也,潮熱而利,則邪不停結,故較之大柴胡症,用藥稍輕。
卷二
梔子湯類·五
梔子豉湯(一)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納豉,煮取升半,去渣,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此劑分兩最小,凡治上焦之藥皆然。
發汗吐下後,諸法俱用,未必皆誤,而正氣已傷矣。虛煩不得眠,虛為正氣虛,煩為邪氣擾。發汗吐下,實邪雖去,而其餘邪,因正氣不充,留於上焦,故陽氣擾動而不得眠也。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憹,反復顛倒,身不得寧也;心中懊憹,心不得安也。梔子豉湯吐之。此非汗下之所能除者,吐之而痰涎結氣,無不出矣。
按:汗、吐、下之後,而邪未盡,則不在經而在肺胃之間,為有形之物,故必吐而出之,反復顛倒,心中懊憹。摩寫病狀,何等詳切,凡醫者之於病人,必事事體貼,如若身受之,而後用藥無誤。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煩熱且窒,較前虛煩等象為稍實。梔子豉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誤治。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外內之邪,俱未解,結痛更甚於窒矣。梔子豉湯主之。按:胸中窒,結痛,何以下用小陷胸?蓋小陷胸症,乃心下痛,胸中在心之上,故不得用陷胸。何以不用瀉心諸法?蓋瀉心症乃心下痞,痞為無形,痛為有象,故不得用瀉心。古人治病,非但內外不失釐毫,即上下亦不逾分寸也。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胸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以上皆陽明本症,非因誤治而得者。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譫語,汗多陽虛。若加燒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即前以火逼汗,亡陽驚狂之意。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以前因用三法,未必合度,故病不解,各有現症如此。舌上苔者,此句乃要訣,舌上有白苔,則胸中有物,而可用吐法。否則,邪尚未結,恐無物可吐也。梔子豉湯主之。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表邪未盡。手足溫,不結胸,無實邪。心中懊憹,飢不能食,痰涎停結。但頭汗出,陽邪在上,欲泄不泄。梔子豉湯主之。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上濡者,濡者,濕滯之象,非窒非痛也。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梔子甘草豉湯(二)
梔子湯原方 加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甘草,取二升半;內豉,煮取升半,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便止。
梔子生薑豉湯(三)
梔子湯原方加生薑五兩。先煮梔子、生薑,余俱如前法。得吐者,止後服。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此服梔子湯之戒。
按:梔子清越上焦之火,與腸胃亦無大害,微溏者,即不可服,未知何義?想因大腸之氣滑脫者,肺氣不宜更淺也。
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甘草能補中氣。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此二條言凡遇當用梔子湯之病、見此二症,則加此二味也。
按:無物為嘔,有物為吐。欲止其嘔,反令其吐。吐之而嘔反止,真匪夷所思也。
梔子乾薑湯(四)
梔子(十四枚,擘) 乾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渣,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下未必誤,以丸藥大下則誤矣。身熱不去,外有微邪。微煩者,下後而煩,即虛煩也。梔子乾薑湯主之,下後故用乾薑。
梔子厚朴枳實湯(五)
梔子(十四枚,擘) 厚朴(四兩,姜灸) 枳實(四枚,水浸去稂炒)煮服法同前。
傷寒,下後心煩,即微煩。腹滿,臥起不安者,煩而加之腹滿,則臥起俱不寧矣。厚朴枳實,以治腹滿也。梔子厚朴湯主之。
梔子檗皮湯(六)
梔子(十五枚,擘) 甘草(一兩,炙) 黃柏(二兩)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升半,去渣,分溫再服。
傷寒身黃髮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本草》:柏皮散臟腑結熱黃疸。
枳實梔子豉湯(七)
枳實(三枚,炙) 梔子(十四枚,擘) 豉(一升,綿裹)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又一煮法,漿水即淘米之泔水,久貯味酸為佳。取四升,納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渣,分溫再服,覆令微似汗。此不取吐而取汗。
大病瘥後勞復者,勞復乃病後之餘症,不在吐法,故取微汗。枳實梔子豉湯主之。勞復因病後氣虛,邪氣又結於上焦,其症不一,故不著其病形,惟散其上焦之邪足矣,後人以峻補之劑治勞復,則病變百出矣。若有宿食者,納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此指勞復之有宿食者,治食復之法,亦在其中矣。
可吐篇云:宿食在上脘,當吐之。
按:梔子湯加減七方,既不註定何經,亦不專治何誤,總由汗吐下之後,正氣已虛,尚有痰涎滯氣,凝結上焦,非汗下之所能除。《經》所云:「在上者因而越之。」則不動經氣而正不重傷,此為最便,乃不易之法也。古方梔子皆生用,故入口即吐。後人作湯以梔子炒黑,不復作吐,全失用梔子之意,然服之於虛煩症,亦有驗,想其清肺除煩之性故在也。終當從古法生用為妙。
承氣湯類·六
大承氣湯(一)
劉河間於此方加甘草二錢,名三一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炙去皮)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厚朴、枳實,取五升,去渣,納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渣,納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壞症。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時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以上皆陽明危症,因吐下之後,竭其中氣,津液已耗,孤陽獨存,胃中乾燥,或有燥屎,故現此等惡症。脈弦者生,澀者死。弦則陰氣尚存,且能剋制胃實。澀則氣血已枯矣。然弦者尚有可生之理,未必盡生,澀者斷無不死者也。微者但發熱,潮熱。譫語者。惡症皆無。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則止後服。中病即止。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客熱不能消穀。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能食非真欲食,不過粥飲猶可入口耳。不能食,則穀氣全不可近,腸胃實極故也。宜大承氣湯下之。硬即可下。
按:燥屎當在腸中,今云「胃中」,何也?蓋邪氣結成糟粕,未下,則在胃中,欲下則在腸中。已結者,即謂之燥屎,言胃則腸已該矣。
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陽明本自汗出,然亦有不汗出者,此指明汗出之為風,則知汗出乃表邪尚存,不汗出者,為火邪內結也。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此下之之時。下之若早,語言必亂,輕於譫語。以表虛里實故也,下早則引表邪入里,故表虛而裡實。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雖已誤下,然見譫語等症,則更下之,亦不因誤下而遂不復下也。
二陽並病,同起者為合病,一經未罷,一經又病者,為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以上皆陽明現症。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此乃下之未盡;故有此實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胃中燥屎,必別有現症。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僅微滿則無燥屎,故不可攻。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詳解前桂枝湯下。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惟有宿食,故雖大下,而燥屎終未盡。宜大承氣湯。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正在燥屎之位。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喘冒不臥,燥屎現症,宜大便有難無易。所以乍易者,以小便不利之故,燥屎不以易便而去也。宜大承氣湯。以上三條,皆證陽明有燥屎之法。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邪熱入里。至四、五日,又隔二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不必用全方,只通其胃氣而已,又用藥之一法。令小安,至六日,又隔一日,而病未除。與大承氣湯一升。亦不必用全方。古人用藥,雖現症鑿鑿,而輕方小試,敬慎小心如此。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小便不利,則水穀未盡分,大便猶濕也。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以小便之利否,定宜下、不宜下。又一法。宜大承氣湯。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皆陽盛之象。無表裡證,邪已結在裡。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邪結為實。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此三字,包陽明諸症。發熱汗多者,急下之。此重在汗多,恐內熱甚而逼陽於外,以致亡陽也。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不解二字,必兼有陽明症,加以腹滿且痛,則實邪有徵矣。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雖略減而仍腹滿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以上諸條,舉當下之一、二症,即用下法。然亦必須參觀他症,而後定為妥。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少陽屬木,脈當弦緊,陽明屬土,脈當洪緩。若少陽脈勝為負,陽明脈勝為不負也。厥陰篇云: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少陰屬水,趺陽屬土,土能勝水,則胃氣尚強,故為順,即此意。但彼處乃手足厥冷之利,故屬少陰,此則屬少陽為異耳,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滑數則陽明之脈,獨見而過盛,此為實邪,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有食反微澀,此氣結不通之故。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陽邪初轉入陰。口燥咽乾者,急下之,陽邪傳陰,腎水欲涸,故當急去其邪,以保津液。宜大承氣湯。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純青則非寒邪,乃肝邪入腎也。《難經》云:從前來者,為實邪。心下必痛,口乾燥者,二症尤見非寒邪。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二條俱重口乾,知為熱邪無疑。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不便而脹,為日又久,是以當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三部脈皆平,無外邪症。按之心下硬者,實邪有形。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傷食、惡食。凡噤口利亦必因宿食之故。當宜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瘥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脈滑則實邪不留。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硬,木邪乘土。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大為陽,緊為陰。可以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以上七條,見《傷寒論》可下條內。似指雜症可下法,不入六經治法中。
小承氣湯(二)
大承氣去芒硝。厚朴,枳實亦減。
大黃(四兩,酒洗) 枳實(三枚大者,炙) 厚朴(二兩,炙去皮)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凡汗出者皆惡寒。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以上皆內實之症。此外欲解,不惡寒。可攻裡也。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濈然汗出,陽氣已盛於土中矣。以此驗大便之硬。又一法。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未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腹滿不通,雖外未解,亦可用小承氣,此方乃和胃之品,非大下之峻劑故也。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潮熱而便不硬,亦禁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也,此以藥探之。又一法。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以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邪氣因正虛而陷入。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寒熱相爭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重傷津液。以小承氣湯和之,仍用小承氣,以大便硬故也。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又再申前戒,聖人之慎下如此。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譫語由便硬;便硬由胃燥;胃燥由汗出、津液少,層層相因。病情顯著。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陽明病,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滑疾則易下,故止用小承氣。因與小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脈反微澀者,裡虛也,為難治,攻之不應,是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過治。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因字當著眼,大便之硬,由小便數之所致。蓋吐、下、汗已傷津液,而又小便太多,故爾微硬,非實邪也。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利而仍譫語,邪火不因利而息,則必有燥屎,蓋燥屎不因下利而去也。後醫見利則不復下,豈知燥屎之不能自出乎?!宜小承氣湯。
調胃承氣湯(三)
大黃(四兩,去皮清酒洗)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大黃、甘草,取一升,去渣,納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之。按:芒硝善解結熱之邪。大承氣用之,解已結之熱邪。此方用之,以解將結之熱邪。其能調胃,則全賴甘草也。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陰陽錯雜之症,多方以救之,必有餘邪在胃,故少與以和之。全詳雜方條。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此必發汗後無他症,但現微寒、微熱,故止作虛實觀,否則安知非更有餘邪,將復變他症耶?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脈法無停字,疑似沉滯不起,即下微字之義。寸為陽,尺為陰。先振慄汗出而解。陰陽爭而復和。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當發其陽。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當和其陰。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按:此微字,即上停字之意,與微弱不同,微弱則不當復汗下也。
傷寒十三日不解,二候。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如大、小承氣之類。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此言下後之症。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下非誤,下之法誤。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知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當下而下非其法,餘邪未盡,仍宜更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郁微煩,以上皆類少陽症。先其時自極吐下者,邪氣乘虛陷入。與調胃承氣湯。以滌胃邪。若不爾者,不可與。未經吐下,則邪在半表半裡,不得用下法。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此段疑有誤字。調胃承氣湯。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未經吐下,而心煩中氣實也。可與調胃承氣湯。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外邪已解,內熱未清。調胃承氣湯主之。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已吐而胃中仍滿,則非上越所能愈,復當下行矣。與調胃承氣湯。
桃核承氣湯(四)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 大黃(四兩) 甘草(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芒硝(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渣,納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令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微利僅通大便,不必定下血也。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太陽之邪由經入腑。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膀胱多氣多血,熱甚則血凝,而上干心包,故神昏而如狂;血得熱而行,故能自下,則邪從血出,與陽明之下燥屎同。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外不解而攻之,則邪反陷入矣。當先解其外,宜桂枝湯。外解已,但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小腹急結,是蓄血現症。
按:「宜桂枝湯」四字,從《金匱》增入。
抵當湯(五)
水蛭(熬) 虻蟲(去翅足熬,各三十個) 大黃(三兩,酒浸)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太陽病,六、七日,過經。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向里。反不結胸,向下。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外症。小便自利者,內症。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此亦熱結膀胱之症,前桃核承氣,乃治瘀血將結之時,抵當乃治瘀血已結之後也。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以上皆似血症諦,因小便不利,安知非濕熱不行之故,不可斷為有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並無濕熱而如狂,非蓄血而何?如此審證,無遁形矣。抵當湯主之。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心主血,血凝則心氣結,而失其官矣。蓄不甚,故不狂,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此乃舊病,非傷寒時所得者。屎雖硬,大便反易,血性滑利。其色必黑,浮血亦有隨便而下者。宜抵當湯下之。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過經。雖脈浮數者,可下之。脈雖浮數,而無表裡症,則其發熱竟屬裡實矣,七、八日,故可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脈數不解,邪本不在大便也,消穀善飢,蓄血本不在水穀之路,故能食。至六、七日,蓄血更久。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其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此指服湯後之變症,熱邪不因下而去。又動其血,則血與便合為一,而為便膿血之症,又當別有治法。
按:瘀血,又有但欲漱水,不欲咽之症。蓋唇口乾燥,而腹中不能容水也。
抵當丸(六)
水蛭(熬) 虻蟲(去翅足熬,各二十個) 大黃(三兩,酒洗) 桃仁(二十五個,去皮尖) 上四味,搗分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晬:一周時也。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熱而少腹滿,又小便利,必兼三者,乃為血證諦。不可余藥,謂此症須緩下其血,用丸使之徐下。
十棗湯(七)
芫花(熬) 甘遂 大戟(等分) 大棗(十枚) 上三味,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渣,納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平旦溫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滿,引脅下痛,水停也。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不惡寒為表解,以上諸症,皆里不和,凡蓄水之症皆如此,不特傷寒為然也。十棗湯主之。服此湯以下蓄飲。
大陷胸湯(八)
大黃(六兩,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匕)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渣,納芒硝,煮一、兩沸,納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經云: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是也。動數變遲,正氣益虛。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此段明所以致結胸之由,及結胸之狀最詳,乃因邪在上焦,誤下以虛其上焦之氣,而邪隨陷入也。此症與承氣法迥殊、若不結胸,但頭汗出,余處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此乃誤下,而邪氣不陷入上焦,反鬱於皮膚肌肉之間,故現此等症。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此段申結胸之象尤明。大陷胸湯主之。
傷寒十餘日,過經。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脅也。結胸本無他物,氣與水所停也。但頭微汗出者,熱結在上。大陷胸湯主之。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胸有蓄飲,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已汗下而大痛如此,知非有物之實邪矣。前云:膈內拒痛。又云:心下石硬。專指上焦說。此云:從心下至少腹硬、滿、痛,則上下皆痛,其根總由心下而起,與承氣症自殊。大陷胸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誤治。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邪向里而更虛,故汗出為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
大陷胸丸(九)
大黃(半斤) 葶藶子(熬) 芒硝 杏仁(去皮尖熬黑,各半升) 上四味,搗篩二味,納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痞。此明所以致結胸與痞之故。發熱惡寒之症,則熱入於陽位而作結胸,無熱惡寒之症,則熱入於陰位而作痞,故治結胸用寒劑,治痞用溫劑也。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二病未嘗不可下,但各有其時,不可過早耳。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此陷胸之外症。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小陷胸湯(十)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 栝蔞實(大者一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渣,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一服未和,再服微解,下黃涎,便安也。按:大承氣所下者,燥屎;大陷胸所下者,蓄水;此所下者,為黃涎。涎者,輕於蓄水,而未成水者也。審病之精,用藥之切如此。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上不至心,下不及少腹,必按之方痛,非不可近乎,與大陷胸症迥別。脈浮滑者,不若大陷胸症之沉緊,其邪未入深也。小陷胸湯主之。
白散(十一)
桔梗 貝母(各三分,古法二錢五分為一分。) 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 上三味,為散,納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服半錢匕,今秤約重三分;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盃;利過不止,進冷粥一盃。巴豆得熱則行,得冷則止。身熱皮粟不解,畏冷起寒粟。欲引衣自覆者,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熱劫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寒實結胸,結胸皆系熱陷之症,此云:寒實。乃水氣寒冷所結之痰飲也。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用。按:《活人書》云:與三物白散,無「小陷胸湯亦可用」七字,蓋小陷胸寒劑,非無熱之所宜也。
麻仁丸(十二)
即小承氣加芍藥、二仁也。
麻子仁(二升) 芍藥 枳實(各半斤,炙) 大黃(一斤,去皮) 厚朴(一尺,炙去皮) 杏仁(一升,去皮尖熬別研作脂) 上六味,為末,煉蜜和丸如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知為度。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陽盛。澀則小便數,陰不足。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此即論中所云: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麻仁丸主之。太陽正傳陽明,不復再傳,故可以緩法治之。
卷三
瀉心湯類·七
生薑瀉心湯(一)
生薑(四兩,切) 甘草(炙) 人參 黃芩(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黃連 乾薑(各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汗後而邪未盡,必有留飲在心下。其症甚雜,而方中諸藥,一一對症,內中又有一藥治兩症者、亦有兩藥合治一症者,錯綜變化,攻補兼施,寒熱互用。皆本《內經》立方諸法,其藥性又有與《神農本草》所載無處不合。學者能於此等方講求其理,而推廣之,則操縱在我矣。
凡瀉心諸法,皆已汗、已下、已吐之餘疾。
甘草瀉心湯(二)
即生薑瀉心湯去人參、生薑,加甘草一兩。
甘草(四兩,炙) 黃芩 乾薑(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兩次誤下,故用甘草以補胃,而痞自除,俗醫以甘草滿中,為痞嘔禁用之藥,蓋不知虛實之義者也。客氣上逆,故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半夏瀉心湯(三)
翻胃以此加減治之。
半夏(半升,洗) 黃芩 乾薑 甘草(炙) 人參(各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本症仍在,則即用本方治之。若心下滿,而不痛者;此為痞。又指不痛二字,痞症尤的。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以上三瀉心之藥,大半皆本於柴胡湯,故其所治之症,多與柴胡症相同,而加治虛治痞之藥耳。
大黃黃連瀉心湯(四)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上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渣,分溫再服。此又法之最奇者,不取煎而取泡,欲其輕揚清淡,以滌上焦之邪。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里,則作痞,緊脈為陰,此所謂病發於陰,下之作痞是也。按之自濡,但氣痞耳。並無脅下之水。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邪氣甚高。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再誤。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詳見前桂枝類中。
附子瀉心湯(五)
大黃(二兩,酒浸) 黃連(炒) 黃芩(炒,各一兩) 附子(一兩,去皮別煮取汁) 上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渣,納附子汁,分溫再服。此法更精,附子用煎,三味用泡,扶陽欲其熟而性重;開痞欲其生而性輕也。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此條不過二語,而妙理無窮,前條發汗之後惡寒,則用桂枝;此條汗出惡寒,則用附子,蓋發汗之後,汗已止而猶惡寒,乃表邪未盡,故先用桂枝,以去表邪,此惡寒而仍汗出,則亡陽在即,故加入附子以回陽氣,又彼先後分二方,此並一方者,何也?蓋彼有表,復有里;此則只有里病,故有分有合也。
黃連湯(六)
即半夏瀉心湯去黃芩加桂枝。
黃連 甘草(炙) 乾薑 桂枝(去皮,各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治上焦之病,服藥宜少而數。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諸瀉心之法,皆治心胃之間,寒熱不調,全屬裡症。此方以黃芩易桂枝,去瀉心之名,而曰黃連湯,乃表邪尚有一分未盡,胃中邪氣,尚當外達,故加桂枝一味,以和表裡,則意無不到矣。
黃芩湯(七)
黃芩(三兩) 甘草(炙) 芍藥(各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八)
黃芩(三兩) 甘草(炙) 芍藥(各二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下利即專於治利,不雜以風寒表藥,此亦急當救里之義,若嘔,亦即兼以止嘔之藥。總之,見症施治,服藥後而本症愈,復見他症,則仍見症施治,可推而知也。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九)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再服。
傷寒本自寒下,本症。醫復吐下之,誤治。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此屬厥陰條,寒格自用乾薑,吐下自用芩連。因誤治而虛其正氣,則用人參,分途而治,無所不包,又各不相礙。古方之所以入化也。
旋覆代赭石湯(十)
旋覆花(三兩) 人參(二兩) 生薑(五兩) 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升,洗) 代赭石(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升,日三服。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病久治多,未必皆屬誤治。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靈樞·口問篇》云: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為噫。俗名噯氣。皆陰陽不和於中之故。旋覆代赭湯主之。此乃病已向愈,中有留邪,在於心胃之間,與前諸瀉心法,大約相近。《本草》云:旋覆治結氣、脅下滿。代赭治腹中邪毒氣。加此二物以治噫,余則散痞補虛之法也。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十一)
厚朴(半斤,炙去皮) 生薑(切) 半夏(洗,各半升) 甘草(二兩) 人參(一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發汗後,則邪氣已去,而猶腹脹滿,乃虛邪入腹,故以厚朴除脹滿,余則補虛助胃也。
白虎湯類·八
白虎湯(一)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火候。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里有寒、此寒熱二字必倒誤。乃表有寒,里有熱也。觀下條「脈滑而厥者,里有熱也。」鑿鑿可證。《活人書》作表裡有熱,亦未穩。白虎湯主之。
傷寒脈滑而厥者,熱厥。里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譫語遺尿,以上皆陽明熱症之在經者,以三陽統於陽明也。但身重腹滿,則似風濕,宜用朮附:面垢譫語,則似胃實,宜用承氣。此處一惑,生死立判,如何辨別,全在參觀脈症,使有顯據,方不誤投。發汗則譫語;陽從此越。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陰從此脫。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自汗則熱氣盛於經,非石膏不治。
按:亡陽之症有二,下焦之陽虛飛越於外,而欲上脫,則用參附等藥以回之;上焦之陽盛,逼陰於外,而欲上泄,則用石膏以收之,同一亡陽,而治法迥殊,細審之自明,否則死生立判。
白虎加人參湯(二)
白虎湯原方加人參三兩 煮服同前法。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煩渴不解,因汗多而胃液乾枯,邪雖去而陽明之火獨熾、故用此以生津止汗,息火解煩。汗後諸變不同,總宜隨症用藥。
傷寒若吐、若下後,前汗後,此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此四字為白虎對症。時時惡風,表邪未盡,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胃液已盡,不在經、不在腑,亦非若承氣症之有實邪。因胃口津液枯竭;內火如焚,欲引水自救,故其象如此,與熱邪在腑者迥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傷寒無大熱,熱在內。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此亦虛燥之症。微惡寒,謂雖惡寒且甚微。又:周身不寒,寒獨在背,知外邪已解,若大惡寒,則不得用此湯矣。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無汗二字,最為白虎所忌。其表不解者,惡寒。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症者,不惡寒。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白虎加參湯,大段治汗、吐、下之後、邪已去而有留熱在於陽明。又因胃液乾枯,故用之以生津解熱,若更虛羸,則為竹葉石膏湯症矣。
壯火食氣。此方瀉火,即所以生氣也。
竹葉石膏湯(三)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斤,洗) 人參(二兩) 麥門冬(一升,去心) 甘草(二兩,炙) 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納粳米,煮米熟,湯成,又一煮法。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人參、麥冬。氣逆欲吐者,半夏、竹葉。竹葉石膏湯主之。此仲景先生治傷寒愈後調養之方也,其法專於滋養肺胃之陰氣,以復津液。蓋傷寒雖六經傳遍,而汗、吐、下三者,皆肺胃當之。又《內經》云: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故滋養肺胃,岐黃以至仲景不易之法也。後之庸醫,則用溫熱之藥,峻補脾腎,而千聖相傳之精義,消亡盡矣。
五苓散類·九
五苓散(一)
豬苓(十八銖,去皮)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 桂枝(半兩,去皮) 上五味,搗為散,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如法將息。服散取其停留胸中,多飲暖水,取其氣散營衛。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以五苓散主之。胃中干而欲飲,此無水也,與水則愈,小便不利而欲飲,此蓄水也,利水則愈。同一渴,而治法不同,蓋由同一渴,而渴之象不同,及渴之餘症,亦各不同也。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汗不盡,則有留飲。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胸中有水,則不能容水矣。五苓散主之。桂枝治表,餘四味治里。多飲暖水汗出愈,表裡俱到。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治痞而痞不解,反渴,則為水停心下之故,非痞也。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皆為虛象。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誤治。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此屬實邪。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隨症施治,不執一端。渴者與五苓散。如其渴不止,五苓散亦一法也。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此亦表裡同治之法。
豬苓湯(二)
豬苓(去皮) 茯苓 澤瀉 滑石(碎) 阿膠(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渣,內阿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陽明病,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此陽明之渴,故與五苓相近,而獨去桂枝,恐助陽也。論中又云:陽明汗多而渴,不可與豬苓湯,以胃中燥,不可更利其小便也。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此亦熱邪傳少陰之症。蓋少陰口燥口乾,有大承氣急下之法,今止嘔渴,則熱邪尚輕,故用此方,使熱邪從小便出,其路尤近也。
文蛤散(三)
文蛤(五兩) 上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方寸匕服,湯用五合。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寒在肉中。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此熱結在皮膚肌肉之中,不在胃口,故欲飲而不渴,文蛤取其軟堅逐水。若不瘥者,與五苓散。不應則表裡同治。
茯苓甘草湯(四)
茯苓(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三兩,切)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桂枝止汗,餘四味止渴。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此方之義,從未有能詮釋者,蓋汗出之後,而渴不止,與五苓,人所易知也。乃汗出之後,並無渴症,又未指明別有何症。忽無端而與茯苓甘草湯,此意何居?要知此處「汗出」二字,乃發汗後,汗出不止也。汗出不止,則亡陽在即,當與以真武湯;其稍輕者,當與以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更輕者,則與以此湯。何以知之?以三方同用茯苓知之,蓋汗大泄,必引腎水上泛,非茯苓不能鉦之,故真武則佐以附子回陽;此二方,則以桂枝甘草斂汗,而茯苓則皆以為主藥。此方之義,不了然乎?觀下條心悸,治法益明。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水犯心則悸。當服茯苓甘草湯。《本草》:茯苓治心下結痛,恐、悸。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四逆湯類·十
四逆湯(一)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常人則取中者,小者可知。乾薑三兩。按:方名四逆,必以之治厥逆。《論》云:厥者,陰陽氣不順接,手足逆冷是也。凡《論》中言「脈沉、微、遲、弱」者,則厥冷不待言而可知,此方溫中散寒,故附子用生者。
四逆、理中,皆溫熱之劑,而四逆一類,總不離乾薑,以通陽也,治宜下焦;理中一類,總不離白朮,以守中也,治宜中焦。余藥皆相同,而功用迥別。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便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以上義詳雜方條內。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陰陽兩虛之後,又復竭其陽,非此湯不能挽回陽氣。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說詳前桂枝條內。
病發熱頭疼,此乃表邪。脈反沉,見里脈。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身體疼痛,陰陽二症皆有之。今脈沉而疼痛,雖發熱,亦是裡寒外熱之症,故用四逆。
脈浮而遲,表熱浮。裡寒,遲。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明所以不渴之故,當溫之,宜四逆輩。有寒則不渴。則知渴者,皆當作熱治。不曰四逆湯,而曰四逆輩,凡溫熱之劑,皆可選用。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病與脈相合,則溫不可遲。宜四逆湯。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此二句指不食之時言。此與少陽之嘔,當有分別,宜以他症驗之。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始得」言病方起;「脈弦」則有力,故知為實。不可下也,欲吐則病在上焦,下之為逆。當吐之。在上者因而越之,此少陰宜吐之法。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乾嘔無物,則知其為飲矣。不可吐也,當溫之。寒飲無實物,溫之則寒散,而飲亦去矣,凡治飲皆用溫法。宜四逆湯。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以上皆外症,其疼亦屬陰疼。又下利清穀,厥逆而惡寒者,三者皆虛寒內症。四逆湯主之。按:此條諸症,皆屬陰寒,因為易辨,惟「熱不去」三字,則安知非表邪未盡。即惡寒,亦安知非太陽未罷之惡寒。惟下利厥逆,則所謂急當救里,不論其有表無表,而扶陽不可緩矣。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汗下後而厥冷,則虛寒極矣。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亦外熱內虛寒之故。四逆湯主之。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以上五條,皆系汗下之後,陽氣大虛,故雖外有微熱,而總以扶陽為急,大小便俱利,則內陽亦盡矣。不僅手足逆冷為陽微之驗也。
四逆加人參湯(二)
四逆湯原方加人參一兩。煎服法同。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按:亡陰即為亡血,不必真脫血也。成無己注引《金匱玉函》曰:水竭則無血。謂:利止則津液內竭。四逆加人參湯主之。加參以生津液。
通脈四逆湯(三)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三兩,強人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補益津液。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
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寒逼陽於外。手足厥逆,外症。脈微欲絕,內症 身反不惡寒,寒邪已入里。其人面色赤,陽越。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陽升。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其脈即出者愈。諸症或陽或陰,乃閉塞不通之故,用辛溫通陽之品以治之。其兼症不同,詳加減法。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汗出而厥,陽有立亡之象。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四)
通脈四逆原方加豬膽汁半合。煎如前法,煎成納豬膽汁,溫服,其脈即出。豬膽汁苦滑之極,引藥直達下焦。
吐已下斷,利止也。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乾薑附子湯(五)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切八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頓服。下之後,復發汗,先竭其陰,後竭其陽。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陽虛有二症,有喜陽者;有畏陽者。大抵陰亦虛者畏陽;陰不虛者喜陽。此因下後陰亦虛,故反畏陽也。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此邪已退,而陽氣衰弱,故止用姜附回陽。乾薑附子湯主之。
白通湯(六)
乾薑附子湯原方加蔥白四莖。煎服法照前。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此專治少陰之利,用蔥白所以通少陰之陽氣。
白通加豬膽汁湯(七)
白通湯原方加人尿五合,豬膽汁一合。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納膽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溫再服,若無膽汁亦可。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無脈厥逆,嘔而且煩,則上下俱不通。陰陽相格,故加豬膽、人尿,引陽藥達於至陰而通之。《內經》所云:「反佐以取之」是也。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暴出乃藥力所迫,藥力盡則氣乃絕。微續乃正氣自復,故可生也。
少陰篇云:少陰病,下利不止,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則又當以手足之溫,驗其陽之有無也。
前云,其脈即出者愈。此云:暴出者死。益暴出與即出不同。暴出,一時出盡,即出,言服藥後,少頃即徐徐微續也,須善會之。
茯苓四逆湯(八)
茯苓(四兩一本作六兩)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生用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七合,日三服。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此陽氣不攝而煩,所謂陰煩也。然亦必參以他症,方不誤認為梔子湯症。茯苓四逆湯主之。《本草》:茯苓治逆氣煩滿。
四逆散(九)
甘草(炙) 枳實(破,水漬,炙乾) 柴胡 芍藥
上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取三升,去渣,以散三方寸匕,納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別錄》:薤白,主溫中散結。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此乃少陰傳經之熱邪,並無脈微惡寒等陰症。即下利一端,並非清穀,而反下重,故不得用溫熱。四逆散主之,疏邪通氣。同名四逆,與前諸法迥殊。諸兼症皆在加減中。
當歸四逆湯(十)
治利極神。
當歸 桂枝 芍藥 細辛(各三兩) 甘草 通草(各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十一)
當歸(三兩) 甘草 通草(各二兩) 芍藥 桂枝 細辛(各三兩) 大棗(二十五枚) 吳茱萸(二升) 生薑(半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渣,分溫五服。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此四逆乃太陽傳經之邪,而表症猶未罷,因陽氣已虛,故用桂枝湯加當歸和血;細辛溫散,以和表裡之陽也。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內有久寒,指平素言。必從問而得之,或另有現症,乃為可據。吳茱萸溫中散寒,其性更烈。
按:前四逆諸法,皆主於溫,此二方則溫中兼通陽和陰之法。下利脈大者,虛也。凡症虛而脈反大者,皆元氣不固也。以其強下之故也。惟求所以致虛之故。設脈浮革,辨脈法篇云: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因而腸鳴者,腸鳴亦氣不通和之故。屬當歸四逆湯主之。
理中湯類·十一
熟讀在胸,救人無算。與時醫所論陰陽,迥不相同。
理中丸(一)
折三劑,每味三錢。
人參 甘草(炙) 白朮 乾薑(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為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理中丸與湯本屬一方。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急則用湯。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即欲作奔豚,桂枝加桂之法。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有乾薑而復加生薑,知乾薑不治嘔也。下多者,還用術;術能止利。悸者,加茯苓二兩;悸為心下有水,故用茯苓。渴欲飲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消飲生津。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此痛因氣不足之故。《別錄》云:人參治心腹鼓痛。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此腹滿乃陽氣不充之故。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揭衣被。桂枝湯之飲熱粥,欲其助藥力以外散;此飲熱粥,欲其助藥力以內溫。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論》中又云:嘔吐而利,名曰霍亂。又云:頭痛則身疼,惡寒吐利,名曰霍亂。合觀之,則霍亂之症始備,蓋亦傷寒之類。後人以暑月之吐利當之,而亦用理中,更造為大順散者,皆無稽之論也。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此熱勝寒之霍亂。寒多不用水者,理中湯主之。此寒勝熱之霍亂。
按:霍亂之症,皆由寒熱之氣不和,陰陽拒格,上下不通,水火不濟之所致。五苓所以分其清濁;理中所以壯其陽氣,皆中焦之治法也。
大病瘥後,喜唾,胃液不藏,兼有寒飲,久不了了,胃上有寒,當以丸藥理之,當緩治之。宜理中丸。
真武湯(二)
茯苓 芍藥 生薑(切,各三兩)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七合,日三服。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此即下利清穀之類,故去芍藥加乾薑;若熱利,則芍藥又為要藥也,須審之。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為半斤。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太陽病乃桂枝症也,其發汗當取微似汗,則衛氣泄而不傷營。若發汗太過,動其營血,大汗雖出而衛邪反內伏,所以病仍不解,觀前桂枝湯條下服法,可推而知也。其人仍發熱,表邪仍在。心下悸,下焦腎水因心液不足,隨陽而上犯。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陽氣泄則虛浮無依著;真武湯主之。此方鉦伏腎水,挽回陽氣。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以上濕邪之症。此為有水氣,水亦濕也。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此四症或有或無,方中加減法俱詳。真武湯主之。此方因發汗不合法,上焦之津液乾枯,腎水上救,以此鉦腎氣,治逆水,不專為汗多亡陽而設,治亡陽之方、諸四逆湯,乃正法也。
附子湯(三)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寒邪已微。其背惡寒者,當灸之。但背惡寒,則寒邪聚於一處,故用灸法。
按:白虎加人參湯,亦有背微惡寒之症,乃彼用寒涼,此用溫熱,何也?蓋惡寒既有微甚之不同,而其相反處,全在口中和,與口燥渴之迥別。故欲知里症之寒熱,全在渴不渴辨之,此傷寒之要訣也。附子湯主之。此乃病已向愈,正氣虛,而余寒尚存之證也。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此亦虛寒餘症。
甘草附子湯(四)
甘草(二兩,炙) 白朮(二兩) 桂枝(四兩,去皮)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即服桂枝湯。《論》中所云:風濕發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濕俱去也,能食汗出,復煩者,尚有餘邪鬱而未盡。服五合,恐一升多者,服六、七合為始。此言初服之始。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此段形容風濕之狀,病情略備。
桂枝附子湯(五)
桂枝(四兩,去皮) 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按:此即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但彼桂枝用三兩,附子用一枚,以治下後脈促胸滿之症。此桂枝加一兩,附子加二枚以治風濕身疼脈浮澀之症,一方而治病迥殊,方名亦異,彼編入桂枝湯類,此編入理中湯類,細思之各當其理,分兩之不可忽如此,義亦精矣。後人何得以古方,輕於加減也。
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朮湯(六)
白朮(四兩) 甘草(二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初一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復服之,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子、術並走皮內,逐水氣,附術併力,則逐水之功愈大。未得除,故使之耳,法當加桂四兩。此即前桂枝附子湯。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硬,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硬,小便不利,當加桂,觀此條知桂枝能通小便,故五苓散用之。附子三枚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服之。附子能劫陰氣。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濕則身重。不嘔不渴,濕而兼寒。脈浮虛而澀者,內外之陽俱虛。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白朮生腸胃之津液。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七)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去皮) 白朮 甘草(各二兩,炙)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此亦陽虛而動腎水之症。即真武症之輕者,故其法亦仿真武之意。
芍藥甘草附子湯(八)
芍藥 甘草(各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溫三服。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甘草附子加芍藥,即有和陰之意,亦邪之甚輕者。
桂枝人參湯(九)
桂枝(四兩,別切) 甘草(四兩,炙) 白朮 人參 乾薑(各三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納桂,更煮取三升,桂獨後煮,欲其於治里症藥中,越出於表,以散其邪也。去渣,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下之太早又多。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邪陷入里。心下痞硬,邪在上焦,猶屬半表。表宜桂枝。里宜餘四味。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此必數下之後,而現虛症,故雖協熱而仍用溫補。
卷四
雜法方類·十二
赤石脂禹餘糧湯(一)
《論》中有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疑即此為丸。
赤石脂(碎) 禹餘糧(碎,各一斤) 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二石同煎,方中絕少。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一誤再誤。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也,此利在下焦,下藥太過,則大腸受傷。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以澀治脫。複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分其清濁,則便自堅。
炙甘草湯(二)
又名復脈湯。
甘草(四兩,炙) 生薑(三兩) 人參(二兩) 生地黃(一斤) 桂枝(三兩,去皮) 麥門冬(半斤,去心) 阿膠(二兩) 麻仁(半斤) 大棗(三十枚,擘) 上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渣,納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脈結代,脈來緩而時一止復來,曰「結」;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曰:「代」。幾動一息亦曰:「代」。皆氣血兩虛而經隧不通,陰陽不交之故。心動悸,心主脈,脈之止息,皆心氣不寧之故。炙甘草湯主之。此治傷寒邪盡之後,氣血兩虛之主方也。
《活人書》云:陰盛則結,陽盛則促。
甘草乾薑湯(三)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炮)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四)
芍藥(四兩) 甘草(四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溫再服。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以上俱似桂枝症。腳攣急,裡虛之象,只此一症,決非桂枝症矣。凡辨症,必於獨異處著眼。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有陽越之象。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此湯乃純陰之劑,以復其陰也,陰陽兩和而腳伸矣。若胃氣不和,譫語者,留邪在中焦。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詳見四逆湯條下。
問曰:證象陽旦,《活人書》云:桂枝湯加黃芩,曰陽旦。成無己云:即桂枝湯別名。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以上言按法用方,而病不應手,其故安在?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桂枝加附子湯。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兩脛拘急,即亡陽之兆。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結。陽越在上。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通納陽氣。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陽復而陰又虛,以此養陰氣。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以滌陽明所結之餘邪。故知病可愈。病證象桂枝句以下:歷敘治效,以明用藥之次第當如此。蓋病證既多,斷無一方能治之理,必先分證而施方。而其先後之序又不可亂,其方有前後截然相反者,亦不得以錯雜為嫌。隨機應變,神妙無方,而又規矩不亂。故天下無不可愈之疾。後人欲以一方治諸症,又無一味中病之藥,嗚呼!難哉。
茵陳蒿湯(五)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擘) 大黃(二兩,去皮)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茵陳為主藥。納二味,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病從小便去也。先煮茵陳,則大黃從小便出,此秘法也。
陽明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者,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引水漿飲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本草》:茵陳主熱結黃疸。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陽明瘀熱。茵陳湯主之。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六)
麻黃(二兩,去節) 連軺(二兩,連翹根是) 赤小豆(一升) 生梓白皮(一升,切)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潦水一斗,無根之水。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半日服盡。連軺即連翹根,氣味相近,今人不採,即以連翹代可也。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前方欲黃從下解,此方欲黃從汗解,乃有表無表之分也。
麻黃升麻湯(七)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 黃芩 葳蕤(各十八銖) 白朮 石膏(碎、綿裹) 乾薑 芍藥 天冬(去心) 桂枝(去皮) 茯苓 甘草(各六銖,炙)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皆上熱下寒之症。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此乃傷寒壞症,寒熱互見,上下兩傷,故藥亦照症施治。病症之雜,藥味之多,古方所僅見,觀此可悟古人用藥之法。
瓜蒂散(八)
瓜蒂(熬黃) 赤小豆(各一分)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渣,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此即《論》中所云吐法也。梔子豉湯治虛煩,非專引吐,此方則專於引吐而已。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寒必兼飲。當吐之,在上者越之。宜瓜蒂散。《本草》瓜蒂:病在胸腹中,皆吐下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所以陽氣不能四達。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吳茱萸湯(九)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七合,日三服。
食谷欲嘔者,必食谷而嘔,受病在納穀之處,與乾嘔迥別。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上焦指胸中,陽明乃中焦也。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此胃氣虛寒之症。
乾嘔吐涎沫,吐涎沫,非少陽之乾嘔。然亦云乾嘔者,謂不必食谷而亦嘔也,頭痛者,陽明之脈上於頭。吳茱萸湯主之。此胃中有寒飲之症。
黃連阿膠湯(十)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芍藥(二兩) 阿膠(三兩) 雞子黃(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煮取二升,去渣,納膠烊盡,小冷,納雞子黃,小冷而納雞子黃,則不至凝結而相和。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此少陰傳經之熱邪,擾動少陰之氣,故以降火養陰為治,而以雞子黃引藥下達。
桃花湯(十一)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渣、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溫服七合,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兼末服,取其留滯收澀。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寒熱不調,則大腸為腐,故成膿血,與下利清穀絕不同。桃花湯主之。《本草》:赤石脂:療下利赤白。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半夏散及湯(十二)
半夏(洗) 桂枝(去皮) 甘草(炙) 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納散兩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治上之藥,當小其劑。
少陰病,咽中痛,足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半夏散及湯主之。《本草》:半夏治喉咽腫痛。桂枝治喉痹,此乃咽喉之主藥,後人以二味為禁藥,何也?
豬膚湯(十三)
豬膚(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渣,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當是米粉。熬香和令相得,溫分六服。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此亦中焦氣虛,陰火上炎之症。豬膚湯主之。以甘鹹納之。
甘草湯(十四)
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渣、溫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湯(十五)
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分溫再服。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大甘為土之正味,能制腎水越上之火。
不瘥,與桔梗湯。佐以辛苦開散之品,《別錄》云:療咽喉痛。
苦酒湯(十六)
半夏(十四枚,洗,破如棗核) 雞子(一枚,去黃,納上苦酒,著雞子殼中) 上二味,納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此等煮法,必有深意,疑即古所云禁方也。去渣,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劑。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疑即陰火喉癬之類。不能言語,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咽中生瘡,此必遷延病久,咽喉為火所蒸腐,此非湯劑之所能療,用此藥斂火降氣,內治而兼外治法也。
烏梅丸(十七)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當歸(四兩) 黃連(一斤) 附子(六枚,炮去皮) 蜀椒(四兩,出汗) 桂枝(六兩,去皮)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陽氣不衛。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此症不治。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此治久利之聖方也。其能治蛔,諸藥之性,當於《神農本草》中細細審辨,諸方盡然,不復一一俱載。
白頭翁湯(十八)
治痢,口渴下重者如神。
白頭翁(二兩) 黃連 黃柏 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凡下重皆屬瘀熱。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牡蠣澤瀉散(十九)
牡蠣(熬) 澤瀉 蜀漆(暖水,洗去腥) 栝蔞根 葶藶子(熬) 商陸根(熬) 海藻(洗去咸) 以上各等分。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後服。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水流向下。牡蠣澤瀉散主之。此治水病之主方。
蜜煎導方(二十)
食蜜七合 上一味,於銅器內微火煎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俟可丸,並手捻作挺,令頭銳,大如指長二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硬,以納穀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
豬膽汁方(二十一)
大豬膽(一枚) 瀉汁和醋少許以灌穀道中,如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甚效。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乃津液內竭,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須待也,言必得其自欲大便,而後用此法。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燒𥚛散(二十二)
右取婦人中𥚛近陰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如人病,取男子𥚛襠燒灰。引其邪火從陰處出也。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病方愈而交接,則感其餘熱而生疾。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𥚛散主之。
六經脈證
欲讀《傷寒論》,必先識六經之本證,然後論中所稱太陽、陽明等病,其源流變態,形色脈象,當一一備記,瞭然於心,然後其症之分並、疑似及用藥加減異同之故,可以曉然,不致眩惑貽誤,故備錄於下。
太陽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惡寒、未離太陽也。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陽明外證: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陽明脈大。以上皆陽明之經病。
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
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
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
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
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此乃正陽陽明。
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內熱已極。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外熱輕則內熱重。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少陰自利而渴,寒在下焦也。此自利不渴,寒在中焦也。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衛氣行於陽則寤,行於陰則寐。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別症變症(附:刺法)
傷寒本症之外,有別症,有變症。別症者,其病與傷寒相類而實非傷寒是也。變症者,傷寒本不當有此症,或因遷延時日;或因雜藥誤投,其病變態百出是也。其症不備,則必驚疑淆惑,而無所措手,故備錄之,庶不致臨症徬徨。
臟結、冷結、除中、伏氣、晚發、痙、濕、風濕、濕溫、溫毒、暍、陰毒、陽毒、溫病、熱病、兩感、風溫、溫疫、腳氣、多眠、狐惑、百合、臟厥見烏梅丸條。屍厥見刺法。
臟結
臟結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臟結。舌上白苔滑者,難治。
臟結,無陽證,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臟結,死。臟結與結胸,皆下後邪氣乘虛入里所致,熱多與陽明相結,為結胸。寒多與陰相結,為臟結。故所現脈症,皆為陰象。舌上苔滑,則上焦亦寒,全無陽象,故曰「難治」。曰「不可攻」,然猶有治法。至素有痞結,則中氣已傷,連及臍旁少腹,併入陰經,則上下俱病,陰極陽竭,不死何待。
冷結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除中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齧,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急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此病無治法。
伏氣
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寒,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活人書》云:伏氣之病,謂非時有暴寒中人,伏於少陰經。始不竟病,旬月乃發,脈便微弱,法先咽痛,似傷寒非咽痹之病,次必下利。始用半夏桂枝甘草湯主之,次四逆散主之。此病只二日便瘥,古方謂之「腎傷寒」也。
甘草、半夏、桂心等分,每服四錢匕,入生薑四片煎,放冷,少少含咽之。
晚發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活人書》云:傷寒病,三月至夏為晚發。
痙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痓。《金匱》治剛痓,用葛根湯、大承氣湯。湯俱見前。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痓。柔痓用栝蔞桂枝湯。即桂枝湯加栝蔞根二兩。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痓。此言痓脈。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痓病也。此言痓象。
濕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家下之,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
風濕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此言治法。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風濕脈浮,肢體痛重,不可轉側,額上微汗,不欲去被,或身微腫。
濕溫
兩脛逆冷,胸腹滿,多汗,頭目痛苦,妄言,其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不可發汗,治在太陰。見《活人書》。
溫毒
冬時觸冒疹毒,至春始發,肌肉發斑,癮疹如錦紋,或咳嗽心悶,但嘔青汁。見《活人書》。
暍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陰毒
手足厥冷,背強,臍腹築痛,咽痛,短氣,嘔吐、下利,身如被杖。或冷汗煩渴;或甲指面色青黑,煩燥而渴,脈沉細欲絕,而一息七至。宜灸氣海、丹田三、二百壯;或蔥熨臍中。氣海在臍下一寸五分;丹田在臍下二寸。
陽毒
發躁狂走,妄言,面赤,咽痛,身斑斑若錦紋。或下利赤黃,脈洪實滑促;或舌卷焦黑,鼻中如煙煤,宜用布漬冷水,搭於胸上,蒸熱數換。《活人書》法。
溫病
冬時受寒,藏於肌膚,至春而發。
熱病
寒氣至夏而發,俱與傷寒相似。
兩感
太陽與少陰,陽明與太陰,少陽與厥陰。
風溫
其人素傷於風,因復傷熱,其脈尺寸俱浮。頭疼身熱,常自汗出,體重而喘,四肢不收,嘿嘿但欲眠,發汗則譫語煩躁、狀若驚癇。
溫疫
一歲之中,男女老少之疾相似,其狀不一。
腳氣
頭疼身熱,肢體痛,大便秘,嘔逆,腳屈弱。
多眠
有風溫症,有少陰症,有小柴胡症,有狐惑症。
狐惑
此症治法詳《金匱》。
狀如傷寒,或傷寒後變症,默默欲眠,目不能閉,不欲飲食,面目乍白、乍赤、乍黑,蟲蝕其喉為惑,其聲嘎,蝕其肛為狐,其咽乾。爛見五臟則死,當視其唇,上唇有瘡,蟲食其臟;下唇有瘡,蟲食其肛。多因下利而得,濕䘌之病,亦相似。
百合
此症詳《金匱》,治法亦備。
此亦傷寒變症,百脈一宗,悉致其病。百脈一宗,乃肺病也。故《金匱》用百合治之。其狀欲食復不能食,默默欲臥,復不能臥;欲行復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惡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小便赤,藥入口即吐,如有神靈者。
刺法
古聖人治病之法,針灸為先,《靈》、《素》所論,皆為針灸而設。即治傷寒,亦皆用針刺。《熱病篇》所載是也。至仲景專以湯劑治傷寒,尤為變化神妙,然亦有湯劑所必不能愈,而必用刺者,仲景亦不能捨此而為治。後人豈可不知!故另考明諸穴,以附於後。
屍厥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當刺期門、巨闕,見《平脈法》。
期門二穴,在第二肋端,不容穴旁,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肝募也。
巨闕一穴,在鴆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心募也。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縱者,克其所勝,放縱不收也。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橫者,犯其所不勝,橫逆犯上也。刺期門,皆所以泄肝之盛氣,期門穴見前。
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頸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六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
大椎一穴,在第一椎陷者中,三陽督脈之會。刺入五分,灸九壯。
肺俞二穴,在第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肝俞二穴,在第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刺三、四分,留六呼,灸三壯。
太陽、少陰並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熱而瀉之,濈然汗出者愈。此男子熱入血室之症。婦人亦有之,見小柴胡條下。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
《內經》熱俞五十九,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衝、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