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_傷寒緒論
- 作者
- 張璐
- 朝代
- 清
- 年份
- 公元1667年
傷寒纘緒二論自序
古來講仲景氏之學者遞代不乏名賢衍釋仲景之文日多而仲景之意晦轉何哉人皆逐其歧
傷寒纘論目錄
卷上
太陽上篇,太陽中篇,太陽下篇,陽明上篇,陽明下篇,少陽篇,太陰篇,
少陰上篇,少陰下篇,厥陰篇
卷下
藏結結胸痞篇,合病併病篇,溫熱病篇,襍篇,脈法篇,傷寒例,正方,
附古今分兩
正方目錄
桂枝湯,小建中湯,桂枝加葛根湯,桂枝加桂湯,桂枝加芍藥湯,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新加湯,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桂枝去芍藥湯,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桂枝甘草湯,救逆湯,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當歸四逆湯,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茯苓桂枝甘草湯,茯苓甘草湯,
炙甘草湯,麻黃湯,大青龍湯,小青龍湯,葛根湯,葛根加半夏湯,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麻黃連軺赤小豆湯,麻黃升麻湯,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附子甘草湯,小柴胡湯,大柴胡湯,柴胡桂枝湯,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加芒硝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四逆散,調胃承氣湯,大承氣湯,小承氣湯,
桃核承氣湯,抵當湯,抵當圓,茵陳蒿湯,麻仁丸,蜜煎導方,豬膽汁方,
大陷胸湯,大陷胸圓,小陷胸湯,十棗湯,大黃黃連瀉心湯,附子瀉心湯,
生薑瀉心湯,甘草瀉心湯,半夏瀉心湯,黃連湯,葛根黃芩黃連湯,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吳茱萸湯,旋覆代赭石渴,
赤石脂禹餘糧湯,桃花湯,四逆湯,四逆加人參湯,茯苓四逆湯,通脈四逆湯,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白通湯,白通加豬膽汁湯,附子湯,真武湯,乾薑附子湯,
桂枝附子湯,白朮附子湯,甘草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理中圓及湯,
桂枝人參湯,甘草乾薑湯,烏梅丸,五苓散,豬苓湯,瓜蒂散,白散,梔子豉湯,
梔子甘草豉湯,梔子生薑豉湯,梔子厚朴湯,梔子乾薑湯,梔子檗皮湯,
枳實梔子豉湯,黃芩湯,黃芩加半夏生薑湯,芍藥甘草湯,白虎湯,白虎加人參湯,
竹葉石膏湯,甘草湯,桔梗湯,文蛤散,豬膚湯,半夏散及湯,苦酒湯,
黃連阿膠湯,白頭翁湯,牡蠣澤瀉散,燒裩散
傷寒纘論卷上
長洲石頑張璐路玉父纂述
太陽上篇
病在三陰,則有傳經直中之異,在三陽,則有在經在府之分,
而太陽更以寒傷營風傷衛,營衛俱傷為大關鑰,故篇中分辨風寒營衛甚嚴,
不敢漫次一條,即犯本壞證,結胸痞滿,分隸各自為篇,非但不仍叔和之舊,
并不若尚論之混收溫熱條例於傷寒法中,至於釋義,則嘉言獨開生面,
裁取倍於諸家,讀者毋以拾唾前人為誚也。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
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此條以有熱無熱,證陽病陰病之大端,言陽經受病,則惡寒發熱,
陰經受病則無熱惡寒,尚論以風傷衛氣為陽,寒傷營血為陰,亦屬偏見,發於陽者,
七日愈陽奇數也,陽常有餘,故六日周遍六經,餘熱不能即散,
至七日汗出身涼而愈,陰偶數也陰常不足,故六日周遍六經,則陽回身暖而愈也,
上條統論陰陽受病之原。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脈浮者,邪氣併於肌表也,頭項強痛者,太陽經脈上至於頭也,
惡寒者雖發熱而猶惡寒不止,非無熱也,以始熱汗未泄,故脈但浮不緩耳。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上條但言脈浮惡寒,而未辨其風寒營衛,此條即言脈浮緩發熱自汗,
而始識其為風傷衛也,風屬陽從衛而,入經云:陽者衛外而為固也,今衛疎,
故自汗出而脈緩。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
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陽浮陰弱,即與衛強營弱同義,陽浮者,陽邪入衛,脈必外浮,陽性本熱,
風又善行,所以發熱快捷,不待鬱閉自發也,陰弱者,營無邪助,比衛不足,
脈必內弱,陰弱不能內守,陽疎不為外固,所以致汗直易,不待覆益自出也,
自汗既多,則營益弱矣,嗇嗇惡寒,內氣餒也,淅淅惡風,外體疎也,
惡風未有不惡寒者,世俗相傳,謂傷風惡風傷寒惡寒誤人多矣,翕翕發熱,
乃氣蒸濕潤之熱,比傷寒之乾熱不同,鼻鳴者,陽氣上雍也,乾嘔者,陽邪上逆也,
若外邪不解,勢必傳裏,鼻鳴乾嘔,便是傳入陽明之候,是以嘔則傳,
不嘔則不傳也,故用桂枝湯解肌表之陽邪,而與發汗驅出陰寒之法,迥乎角立也。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外證未解,
曾服過發汗樂可知。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衛得邪助而強,營無邪助,故為弱也。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
宜桂枝湯主之。
裏無宿病,而表中風邪,汗出不愈者,必是衛氣不和之故,設入於營,則裏已近災,
未可宴然稱無病矣,時發熱者,有時發熱,有時不熱,故先於未發熱時,
用解肌之法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
以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此明中風病,所以衛受邪風,營反汗出之理,見營氣本和,以衛受風邪,
不能內與營氣和諧,汗但外泄,雖是汗出,復宜發汗,使風邪外出,
則衛不強而與營和矣。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服湯反煩,必服藥時不如法,不歠熱粥助藥力,肌竅未開,徒用引動風邪,
漫無出路,勢必內入而生煩也,中風未傳變者,舍桂枝解肌,別無治法,
故刺後仍服桂枝湯則愈,今雖不用刺法,此義不可不講。內編云:
服桂枝湯反煩不解,本湯加羌辛藁,本通其督脈者愈,即是刺風池風府之意。
內經云:有病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風厥,
言煩滿不解,必致傳入陰經而發熱厥也。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
使經不傳則愈。
鍼足陽明,言刺衝陽,使邪歸併陽明,不犯他界也,他經則不然,蓋陽明中土,
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地也,或言傷寒多有六七日尚頭痛不止者,
經言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則知其病六日猶在太陽,至七日而始衰也,
所謂七日經盡者,言邪氣雖留於一經,而人之營衛流行,六日周遍六經,
至七日復行受邪之經,正氣內復,邪氣得以外解也,若七日不罷,則邪熱勢盛,
必欲再經而解,非必盡如一日太陽,二日陽明,六日傳盡六經之為準則也。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風邪雖去,而陽氣之擾攘,未得遽寍,俟十二日再周一經,則餘邪盡出,必自愈矣,
當靜養以需,不可喜功生事也。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下之為逆,不獨指變結胸等證而言,即三陰壞病,多由誤下所致也。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
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雖已下而脈仍浮,表證未變者,當急解其外也。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鞕耳,設利之為大逆,鞕為實,
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鞕硬同)。
脈浮為邪在表,其人大便雖數日不行,不足虞也,設裏實燥結,
必腹脹鞕滿,又不得不從證下之,以其證急也,即如陽明例中,
有脈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一條,
以其燥屎逆攻脾藏,所以心下反鞕,不可泥心下為陽分,脈浮為表邪,
而行發汗也,此則病人津液素槁,大便但鞕而無所苦,亦不致於結痛政脾,
只宜小建中湯多加膠飴以和之,表解熱除而津回,大便自通矣,不得已用導法可也,
設誤用承氣攻之,則表邪內犯,故為大逆,與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
此為大逆同意,是皆憑脈不憑證也。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天地鬱蒸而雨作,人身煩悶而汗作,氣機之動也,氣機一動,則其脈必與證相應,
故脈浮而邪還於表,纔得有汗,而外邪盡從外解,設脈不以浮應,則不能作汗,
其煩即為內入之候,又在言外矣。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寒傷營之脈證,不可誤用桂枝湯,以中有芍藥收斂寒邪,漫無出路,留連肉腠,
貽患無窮,故為首禁。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唾膿血也。
桂枝辛甘,本胃所喜,服之反吐,其人濕熱素盛可知矣,濕熱更服桂枝,
則熱愈淫溢上焦,蒸為敗濁,故必唾膿血也。
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酒為濕熱之最,酒客平素濕熱搏結胸中,纔挾外邪,必增滿逆,
所以辛甘之法不可用,則用辛涼以撤其熱,辛苦以消其滿,自不待言矣,後人不察,
每以葛根為酒客所宜,殊不知又犯太陽經之大禁也。右為桂枝湯三禁。
已上風傷衛。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凡傷寒必惡寒發熱,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或未發熱者,寒邪初入,
尚未鬱而為熱也,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恐誤認直中陰經之證,
早於辨證之先,首揭此語以明之。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
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惡寒為寒在表,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者,皆誤也,
而活人書以此為表裏言之,詳仲景論,止分皮膚骨髓而不曰表裏者,
蓋以皮肉脈筋骨五者,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惟曰藏曰府,方可言裏,
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淺之分,骨髓即皮膚之下,外部深沉之分,
與經絡屬表,藏府屬裏之例不同,凡虛弱素寒之人,感邪發熱,熱邪浮淺,
不勝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藥用辛溫汗之,
至於壯盛素熱之人,或酒客輩感邪之初,寒未變熱,陰邪閉其伏熱,陰凝於外,
熱鬱於內,故內煩而不欲近衣,此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藥用辛涼必矣,
一發之後,表解正和,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裏,則麻黃湯證,
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復有裏之證耶。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此條言病欲傳不傳之候,以此消息,蓋營起中焦,邪傷營,必脈緊無汗,
故欲傳則欲吐,躁煩脈數急也,若風傷衛,則自汗脈緩,故欲傳但有乾嘔而無吐,
亦無躁煩脈數急之例也。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人身之陽,既不得宣越於外,則必壅寒於內,故令作喘,寒氣剛勁,故令脈緊耳,
汗者血之液,血為營,營強則腠理閉密,雖熱汗不出,故以麻黃湯重劑發之,
內經所謂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麻黃發汗最猛,故以桂枝監之,
甘草和之,杏仁潤下以止喘逆也,方後著云:不須啜粥者,傷寒邪迫於裏,
本不能食,若強與食,反增其劇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脈浮而緊,當用麻黃,若浮而不緊,雖有似乎中風,然有汗無汗迥異,
故不復言病證耳,至於浮數,其邪變熱已極,並宜麻黃發汗無疑也。
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主之。
明係汗後表疎,風邪襲入所致,宜改用桂枝湯者,一以邪傳衛分,
一以營虛不能復任麻黃也。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
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衂,宜桂枝湯,六七日不大便,明係裏熱,
況有熱以證之,更無可疑,故雖頭痛,必是陽明熱蒸,可與承氣湯,然但言可與,
不明言大小,其旨原不在下,不過借此以證有無裏熱耳,若小便清者,為裏無熱,
邪未入裏可知,則不可下,仍當散表,以頭痛有熱,寒邪怫鬱於經,
勢必致衂,然無身疼目瞑,知邪氣原不為重,故不用麻黃而舉桂枝,
以解散營中之邪熱,則寒邪亦得解散矣。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衂,衂乃解,
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世本麻黃湯主之,在陽氣重故也下,今正之。服藥已微除,復發煩者,餘邪未盡也,
目瞑煩劇者,熱盛於經,故迫血妄行為衂,衂則餘熱隨血而解也,
以汗後復衂,故為陽氣重也,或言汗後復衂,而熱邪仍未盡,
重以麻黃湯散其未盡之邪,非也,若果邪熱不盡,則衂乃解三字從何著落,
八九日不解,則熱邪傷血已甚,雖急奪其汗,而營分之熱不能盡除,
故必致衂,然後得以盡其餘熱也,將衂何以目瞑,
以火邪載血而上,故知必衂乃解,內經曰:陽絡傷則血外溢,
血外溢則衂,又云:陽氣盛則目瞑,陰氣盛則目瞑,以陽邪并於陰,
故為陰盛也。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衂者愈。
衂血成流,則邪熱隨血而散,奪血則無汗也,設不自衂,
當以麻當湯發之,發之而邪解,則不衂矣,發之而餘邪未盡,
必仍衂而解。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衂者愈,麻黃湯主之。
脈浮緊,當以汗解,失汗則邪鬱於經不散而致衂,
衂必點滴不成流,此邪熱不得不大泄,病必不解,急宜麻黃湯汗之,
奪汗則無血也。仲景云:衂家不可發汗,亡血家不可發汗,
以久衂亡血已多,故不可發汗,復奪其血也,此因當汗不汗,
熱毒蘊結而成衂,故宜發其汗,熱得泄而衂自止矣。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陽氣內虛而心悸,陰氣內虛而心煩,將來邪與虛搏,必致危困,急用建中養正祛邪,
庶免內入之患,又慮心悸為水飲停畜,煩為心虛不寍,故復以嘔證之,
蓋嘔為濕熱在膈上,故禁甜味戀膈耳。按小建中本桂枝湯,風傷衛藥也,
中間但加飴倍芍以緩其脾,使脾胃行其津液,則營衛自和,即命之曰建中,
其旨微矣。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其然,
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尺中脈遲,不可用麻黃發汗,當頻與小建中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須發汗,設不解,
不妨多與,俟尺中有力,乃與麻黃汗之可也。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表裏實,津夜自和,便自汗出愈。
誤下身重心悸,縱脈仍浮數,亦不可復發其汗,設尺脈微,為裏陰素虛,尤為戒也,
脈浮而數,熱邪已甚,將欲作汗也,反誤下之,致汗濕內外留著,所以身重心悸,
當與小建中和其津液,必自汗而愈。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懷如饑,
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薰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嗽唾。
陽虛多濕之人,雖感寒邪,亦必自汗發熱而嘔,有似中風之狀,發散藥中,
便須清理中氣,以運痰濕,則表邪方得解散,設有下證,則宜滲利小水為主,
若誤用正汗正下法治之,便有如上變證也。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薰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
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項強,加溫鍼則衂。
陰虛多火之人,纔感外邪,便發熱頭痛倍常,即辛涼發散藥中,便宜保養陰血,
設用辛熱正發汗藥,津液立枯,邪火彌熾,遂致煩亂不識人也,若誤薰誤下溫鍼,
寍無若是變證乎。已上寒傷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節煩疼,
當發其汗也。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
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以真武湯救之。
宗印無後六字,世本作大青龍湯主之,今依尚論改正,天地鬱蒸,得雨則和,
人身煩躁,得汗則解,大青龍證,為其身中原有微汗,寒邪鬱閉,不能透出肌表,
由是而發煩躁,與麻黃湯證之,無汗者迥殊,故用之發汗,以解其煩躁也,
所以暴病便見煩躁,信為營衛俱傷無疑,此方原為不得汗者取汗,若汗出之煩躁,
全非鬱蒸之比,其不藉汗解甚明,加以惡風脈微弱,則是少陰亡陽之證,
若脈浮弱汗出,惡風而不煩躁,即是太陽中風之證,皆與此湯不相涉也,誤用此湯,
寍不致厥逆惕瞤,而速其陽之亡耶,按服誤大青龍亡陽,
即當用四逆湯回陽,乃置而不用,更推重真武一湯以救之者,其議何居,蓋真武者,
北方司水之神,龍惟藉水,可能變化,設真武不與之水,青龍不能奮然升天可知矣,
故方中用茯苓白朮芍藥附子,行水收陰,醒脾崇土之功,多於回陽,名為真武湯,
乃收拾分馳離絕之陰陽,互鎮於少陰北方之位,全在收拾其水,使龍潛而不能見也。
設有一毫水氣上逆,龍即遂升騰變化,縱獨用附子乾薑以回陽,其如魄汗不止何哉,
人身陽根於陰,其亡陽之證,乃少陰腎中之真陽飛越耳,真陽飛越,亟須鎮攝歸根,
陽既歸根,陰必翕然從之,陰從則水不逆,而陽不孤矣,豈更能飛越乎。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小青龍湯發之。
世本作大青龍湯發之,從內編改正。按前條脈浮緊身疼,不汗出而煩躁,
皆寒傷營之候,惟煩為風傷衛,反以中風二字括其寒證,處方全用麻黃湯,
加石膏以解內煩,薑棗以和營氣也,此脈浮緩身不疼,皆風傷衛之證,
惟身重為寒傷營血,然乍有輕時,不似傷寒之身重而煩疼,骨節腰痛,
亦無少陰之身重但欲寐,晝夜俱重也,身重者寒也,乍輕者風也,雖營衛並傷,
實風多寒少,反以傷寒二字,括其風證,處方用桂枝加麻黃以散寒,蓋營衛鬱熱,
必作渴引飲,然始病邪熱未實,水不能消,必致停飲作咳,故先用半夏以滌飲,
細辛乾薑以散結,五味以收津,恐生薑辛散,領津液上升,大棗甘溫,聚水飲不散,
故去之發之者,發散風水之結,非大發汗也,仲景又申明無少陰證者,
以太陽與少陰合為表裏,其在陰經素虛之人,表邪不俟傳經,
早從膀胱襲入腎藏者有之,況兩感夾陰等證,臨病猶當細察,設少陰不虧,
表邪安能飛渡,而見身重欲寐等證耶,故有少陰證者,不得已而行表散,
自有溫經散邪,兩相綰照之法,豈可竟用青龍,立剷孤陽之根乎。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
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此即前證發遲而致水飲停畜也,水寒相搏,則傷其肺,人身所積之飲,或上或下,
或熱或冷,各自不同,而肺為總司,但有一二證見,即水逆之應,
便宜小青龍湯散邪逐水,不欲如大青龍興雲致雨之意也。
若微利者去麻黃,加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若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
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復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
若喘者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
本方主發散,故用麻黃,若主利水,多去麻黃,而加行水藥也,蕘花利水,
水去利自止,噎者,水寒之氣相搏於裏,故去麻黃而加附子。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
此寒去欲解也。
世本小青龍湯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下,錯簡也。風寒挾水飲上逆,
津液雖有阻滯而未即傷,故不渴,服湯後飲與津液俱亡,故反渴,渴則知津液暴傷,
而未得復,是為寒去欲解之徵,所以雖渴而不必復藥,但當靜俟津回可也。
咳而微喘為水飲泛溢今水去而渴,與水逆而渴不同。已上營衛俱傷。
咽喉乾躁者,不可發汗。
其人胃家津液素虧,所以咽中乾燥,若不慎而誤發其汗,重奪津液,
而成喉痹膿血也,此與咽中閉塞,似同實異,此戒發汗以奪陽明之津,
彼戒發汗以奪少陰之血也。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淋家膀胱素傷,更汗則愈擾其血,故從溺而出也。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
瘡家肌表素虛,營血暗耗,更發其汗,則外風襲虛,內血不營,必致痙也。
衂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久慣衂家,清陽之氣素傷,更發其汗,以虛其虛,則兩之動脈必陷,
故貲急不能卒視不得眠,蓋目與額皆陽明部分也,此與傷寒脈浮緊,不發汗,
因致衂者,虛實懸殊,不可不辨。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血亡則陽氣孤而無偶,汗之則陽從汗越,所以不發熱而反寒慄也。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
平素多汗,更發其汗,則心藏之血傷,而心神恍惚,膀胱之血亦傷,而便已陰疼也。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其人腎藏真陽素虧,故咽中閉塞,汗之則并奪其陽,血無所依,即吐血厥冷踡臥,
非四逆湯溫經回陽可擬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冷。
欬而小便失者,膀胱虛寒也,發汗必傳少陰,而成四肢逆冷矣。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
脈雖動數,而微弱者,為表虛自汗,汗之更竭其津,必津,必胃乾煩躁也。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差瘥同),諸逆發汗,
言凡有宿病之人,陰血本虛,若誤用汗劑重奪其血,則輕者必重,重者轉劇,
劇者言亂目眩,以虛熱生風,風主眩暈故也。
咽喉乾燥,不可發汗,常器之云:與小柴胡湯,石頑曰:宜小建中,淋家不可發汗,
發汗必便血,常云:豬苓湯,石頑曰:未汗黃耆建中,瘡家不可發汗,王日休云:
小建中加歸耆,常云:誤汗成痙,桂枝加葛根湯,石頑曰:漏風發痙,
桂枝加附子湯,衂家不可發汗,許叔微云:黃耆建中,奪汗動血,加犀角,
呂滄洲云:小建中加葱豉,誤汗直視者不治,亡血家不可發汗,常云:
小柴胡加芍藥,石頑曰:黃耆建中,誤汗振標,苓桂朮甘湯,加當歸咽中閉塞,
不可發汗,龐安常云:甘草乾薑湯,孫兆云:黃耆建中加葱豉,誤汗吐血,
炙甘草湯,厥冷當歸四逆,咳而失小便者,不可發汗,郭白雲云:甘草乾薑湯,
當歸四逆湯,石頑曰:未汗甘草乾薑加葱豉,誤汗厥冷,當歸四逆,
汗後小便反數,茯苓甘草湯,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郭云:小建中湯,
王云:誤汗煩躁便難者,炙甘草湯,汗家重發汗,小便已陰疼者,常云:
一味禹餘糧散,王云:用禹餘糧赤石脂生梓白皮赤小豆等分,搗篩蜜丸彈丸大,
水煮日二服。以上宿病禁汗例。
太陽病欲解時,從已至未上。
凡病欲解之時,必從其經氣之王,太陽者,盛陽也,故從已午未之王時而病解。
上條太陽經自解候。
太陽中篇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渴欲飲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飲暖水汗出愈,傷風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
不行解肌之法,汗出雖多,徒傷津液,表終不解,轉增煩渴,邪入於府,
飲水則吐者,名曰水逆,乃熱邪挾積飲上逆,以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散後,
頻溉熱湯,得汗則表裏俱解,所以一舉兩得之也,膀胱為津液之府,用以通調水道,
則火熱自化,津液得全矣。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言水逆也,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者,以其原有蓄積痰飲,
發汗徒傷胃中清陽之氣,必致中滿,若更與發汗,則水飲上蒸而為吐逆,
下滲而為洩利矣,凡發汗藥皆然,不獨桂枝當禁,所以太陽水逆之證,不用表藥,
惟五苓散以導水,服後隨溉熱湯以取汗,所謂兩解表裏之法也。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
今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
不行解肌,反行發汗,致津液內耗,煩躁不眠,求救於水,若水入不解,脈轉單浮,
則無他變而邪還於表矣,脈浮本當用桂枝,何以變用五苓耶,蓋熱邪得水,
雖不全解,勢必衰其大半,所以邪既還表,其熱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證成消渴,
則府熱全具,故不單解而從兩解也。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脈浮數而煩渴,則津液為熱所耗而內燥,裏證具矣,津液內耗,宜用四苓以滋其內,
而加桂以解其外,則朮用蒼,桂用枝,從可推矣。凡方中用一桂字,
不分桂枝肉桂者皆然,非獨此也。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
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
此條舊與小陷胸白散合為一條,殊不可解,蓋表邪不從表散,反灌以水劫其邪,
必致內伏,或入少陰之經,或犯太陽之本,故以二湯分主,按文蛤為止渴聖藥,
仲景取治意欲飲水而反不渴者,其意何居,蓋水與邪氣,滲入少陰之經,
以其經脈上循喉嚨,故意欲飲水,緣邪尚在經中,未入於裏,故反不渴,
斯時不用鹹寒收陰瀉陽,使邪留變熱,必致大渴引飲也,所以金匱云:
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則知文蛤專治內外水飲也,服文蛤不差,
知邪不在少陰之經,定犯膀胱之本,當與五苓散無疑。
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熱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
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此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法當汗出而解,
反潠洗以水,致令客熱內伏不出,雖煩而復畏寒,似渴而仍不渴,
似乎邪客少陰之經,及與文蛤散不差,其邪定匿膀胱,故與五苓兩解之法,
服後汗出而腹中反痛者,此又因五苓裏藥,引陽邪內陷之故,但陽邪內陷,
曷不用小建中,而反與芍藥,又云如上法何耶,蓋平昔陰氣內虛,陽邪內陷之腹痛,
當與小建中和之,誤用承氣下藥,致陽邪內陷之腹痛,則宜桂枝加芍藥和之,
因五苓利水,而引陽邪內陷之腹痛,仍用五苓加芍藥和之,
三法總不離乎桂枝芍藥也,如上法者,言即入於先前所服之藥內也。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以邪氣犯,本必小便不利也,若汗出不渴,而小便雖不利,
知邪熱駸駸欲犯膀胱,而猶未全犯本也,故用桂枝湯中之三,五苓散中之一,
少示三表一裏之意為合劑耳。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裏急也。
小便利者,以飲水過多,水與邪爭,必心下悸也,小便少者,必苦裏急,
明是邪熱足以消水,故指為裏證已急也,觀上條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治法具矣。已上風傷衛犯本。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邪熱搏血,結於膀胱,必沸騰而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見心雖未狂,有似乎狂,
以血為陰類,不似陽邪內結之狂越也,血自下者,邪熱不留,故愈,若少腹急結,
則膀胱之血,雖畜而不行,須先解外乃可攻,其攻法亦自不同,
必用桃仁增入承氣以達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即如五苓大柴胡兩解表裏同義。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況,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
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
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此條之證,較前條更重,且六七日表證仍在,曷為不先解其外耶,又曷為攻裏藥中,
不兼加桂枝耶,以脈微而沉,反不結胸,知形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
若少腹鞕滿,小便自利,則其人之發狂者,為血畜下焦無疑,
故下其血自愈,蓋邪結於胸,則用陷胸以滌飲,邪結少腹,則用抵當以逐血,
設非此法,則少腹所結之血,既不附氣而行,更何藥可破其堅壘哉。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
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血證為重證,抵當為重藥,恐人當用而不敢用,故重申其義,
言身黃脈沉結少腹滿三者,本為畜血之證,然只見此,尚與黃相鄰,必其人如狂,
小便自利,為血證無疑,設小便不利,乃熱結膀胱,無形之氣病,為發黃之候也,
其小便自利,則膀胱之氣化行,然後少腹結滿者,允為有形之畜血也。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餘藥,
宜抵當圓。
變湯為圓者,恐蕩滌之不盡也,煮而連滓服之,與大陷胸圓同意。已上寒傷營犯本。
太陽下篇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相傳傷寒過經日久,其證不解,謂之壞病,遂與過經不解之病無辨,仲景止言三日,
未嘗言過經日久不痊也,所謂壞病者,言誤汗吐下溫鍼,病仍不解,表證已罷,
邪氣入裏,不可復用桂枝也,設桂枝證尚在,不得謂之壞病矣,至於過經不解,
不但七日傳之不盡,即十餘日十三日尚有傳之不盡者,其邪猶在三陽留戀,
故仲景主以大柴胡柴胡芒硝調胃承氣,隨證虛實而解其熱也,經云:七日太陽病衰,
頭痛少愈可見太陽一經,有行之七日已上者,太陽既可羈留多日,
則陽明少陽亦可羈留,過經漫無解期矣,若謂六經傳盡,復傳太陽,必無是理,
惟病有傳過三陰而脈續浮發熱者,此正氣內復,迫邪出外而解,必不復傳也,
豈有厥陰兩陰交盡於裏,復從皮毛再入太陽之事耶。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
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此本誤用大青龍,因而致變者立法也,汗出雖多,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傷,
況裏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瞤,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
所以行真武把關坐鎮之法也。
太陽病發,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
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大發其汗,致陽氣不能衛外,而汗漏不止,即如水流漓之互辭也,惡風者,
腠理大開,為風所襲也,小便難者,津液外泄,而不下滲,兼衛氣外脫,
而膀胱之氣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過汗亡陽,筋脈失養,
兼襲虛風而增其勁也,故加附子於桂枝湯內,溫經散寒,用桂枝湯者和在表之營衛,
加附子者,壯在表之元陽,本非陽虛,是不用四逆也。
發汗後,身疼痛,脈況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此本桂枝證誤用麻黃,反傷營血,陽氣暴盛,故脈反況遲而身痛也,
此脈沉遲與尺遲大異,尺遲乃元氣素虛,此六部皆況遲,為發汗新虛,
故仍用桂枝和營,加芍藥收陰,生薑散邪人參輔正,名曰新加湯,明非桂枝舊法也。
發汗後腹滿者,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吐下腹脹為實,以邪氣乘虛入裏也,此本桂枝證,誤用麻黃發汗,津液外泄,
脾胃氣虛,陰氣內結,壅而為滿,故以益脾和胃,降氣滌飲為治也。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汗本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脾氣虛而腎氣發動也,明係陰邪留著,
欲作奔豚之證,腎邪欲上凌心,故臍下先悸,取用茯苓桂枝,直趨腎界,預伐其邪,
則中宮始得寍靜耳。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發汗過多,誤用麻黃也,誤汗傷陽,胸中陽氣暴虛,故叉手冒心,虛而欲得按也,
本桂枝證,故仍用桂枝甘草湯,以芍藥助陰,薑棗行津,汗後陽虛,故去之。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此示人推測陽虛之一端也,陽虛耳聾,與少陽傳經耳聾迥別,亟宜固陽為要也,
叉手冒心,加之耳聾,陽虛極矣,嘗見汗後陽虛耳聾,諸醫施治,不出小柴胡加減,
屢服愈甚,必大劑參附,庶可挽回也。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故也,
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解肌之法,解散肌表風邪,全不傷動脾胃,若舍此而妄行吐法,吐中亦有發散之義,
所以不惡寒發熱,而反見胃病也,一二日病在太陽,吐之則中饑,口不能食,
三四日在陽明,吐之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氣受傷之故也,然朝食暮吐,
脾之真陽亦傷,而不能消穀,故為小逆。
關上脈細數者,明係吐傷陽氣所致,嘗見外感之脈,人迎細弱,而氣口連寸反滑數,
大於人迎者,以其曾經涌吐傷胃,胃氣上乘於肺故也。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此以吐而傷胃中之陰,故內煩不欲近衣,雖顯虛煩之證,較關上脈細數而成虛熱,
朝食暮吐,脾胃兩傷者,稍輕,雖不致逆,醫者能無過乎。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誤下而陽邪內陷,然無他變,但仍上衝陽位,則可從表裏兩解之法,
故以桂枝湯加前於前所誤用之藥內,則表邪外出,裏邪內出,
即用桂枝加大黃湯之互辭也,若不上衝,則裏已受邪,不可與桂枝明矣。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
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誤下脈促胸滿,無下利不止汗出等證。但滿而不痛,未成結胸,故仍用桂枝散邪,
去芍藥者,恐其復領陽邪下入腹中也,脈促雖表邪未盡。然胸但滿而不結,
則以誤下而損其胸中之陽也,加以微惡寒,則并腎中之真陽亦損,而濁陰用事矣,
故去芍藥之陰,加附子以回陽也,設微見汗出惡寒,則陽虛已著,非陽邪上盛之比,
是雖不言汗出,然由微惡寒,合上條胸滿觀之,則必有汗出,暗伏亡陽之機,
故於去芍藥方中加附子,庶免陽脫之變,可見陽虛則惡寒矣,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
即非陽虛矣,至若桂枝證誤下,遂利不止,喘而汗出,不惡寒者,
則又邪併陽明之府矣。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
加厚朴杏子仁。
表邪因誤下上逆,而見微喘,故仍用桂枝解表,加厚朴杏仁以下其氣,若下利不止,
而加上氣喘急者,乃是上爭下奪,傾危之象,非桂枝所宜也。按寒傷營則喘,
風傷衛則咳,此本風傷衛證,因誤下而引風邪入犯營分,故微喘也,
其寒傷營無汗證,亦有咳者,乃發熱引飲水畜之故,否則營衛俱傷之證耳。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
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脇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況緊者,必欲嘔,
脈況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脈促為陽邪上盛,反不結聚於胸,則陽邪未陷,可勃勃從表出矣,故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胸,即指促脈而申之,見促脈而君之以浮,故必結胸也,浮字貫下四句,
浮而緊必咽痛,浮而弦兩脇拘急,浮而細數,必頭痛未止,皆太陽之脈,
故主病亦在太陽之本位,設脈見況緊,則陽邪已入陰分,但入而未深,
仍欲上衝作嘔,其無結胸咽痛等證,從可知矣,祇因論中省用一個促字,三個浮字,
後之讀者遂眩,或謂緊者必咽痛,屬少陰,惑之甚矣,況滑為陽邪入陰,而主下利,
浮滑則陽邪正在營分,擾其血而主其下血也,夫太陽誤下之脈,主病皆在陽在表,
即有況緊況滑,亦不得以裏陰名之也。按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可知裏不受邪矣,
若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微惡寒者,加附子,及後併病例中,
葛根黃苓黃連湯證,亦是太陽之邪,因誤下而陷於陽明所致,又厥陰例中脈促,
手足厥逆,用炙一法,乃陽邪陷於陰分,則知脈促為陽邪鬱伏,不與正氣和諧之故,
不當與結代渾稱也。王日休云:太陽病下之以後八證,其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
不必藥,脈浮者必結胸,桂枝去芍藥湯,脈緊者必咽痛,甘草湯,
脈弦者兩脇拘急,小柴胡加桂枝,脈細數者頭痛未止,當歸四逆湯,
脈況緊者必欲嘔,甘草乾薑湯加黃連,脈況滑者協熱利,白頭翁湯脈浮滑者必下血,
芍藥甘草湯加秦皮。
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裏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
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裏未和,然後復下之。
冒者,神識不清,以有物蒙蔽其外,所以必須得汗自解,未嘗言用藥也,得裏未和,
視其二便和否,再一分解其邪,若論用藥,表無過建中,裏無過大柴胡五苓矣。
或云叉手自冒心曰冒,冒為發汗過多,胃中清陽氣傷,故叉手自冒,
必補氣以助其作汗,宜小建中加參耆頻服乃差,若尺中遲弱者,更加熟附子三五分,
可見昏冒耳聾,非大劑溫補,不能取效也。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
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病久不解,不過入陰入陽之二途,脈既陰陽兩停,初無偏勝,可以解矣,
猶必先振慄,始得汗出而解,虛可知也,設不振慄,則邪不能傳之於表,
而無從得汗可知也,然既云陰陽雨停,則在先脈浮沉俱緊盛,今則浮沉俱不緊盛也,
脈既陰陽兩停,其傳表傳裏,未可預定,所以惟陽脈微者,方是邪不能傳表,
當從汗之而解,惟陰脈微者,方是邪不能傳裏,當從下之而解,此其故甚可思也,
若非邪住不傳之候,則陽脈微者當補其陽,陰脈微者當補其陰矣,
豈有反汗之而傷其陽,下之而傷其陰哉。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
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陽邪熾盛,逼處心胸,擾亂不寍,所以知其心下必結,
然但顯欲結之象,尚未至於結也,若其人脈微弱者,此平素有寒飲積於心膈之分,
適與外邪相召,外邪方熾,其不可下明矣,反下之若利止,則邪熱乘虛入膈,
必與寒痰上結,若利未止,因復下之,使陽邪不復上結,亦將差就錯,
因勢利導之法,但邪熱從表解極易,從裏解極難,協熱下利,熱不盡,
其利漫無止期,亦危道也。
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其人已亡津液,復強責其小便,究令膀胱之氣化不行,
轉增滿鞕脹喘者甚多,故宜以不治治之。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本寒傷營麻黃湯證,乃誤用桂枝湯固衛,寒不得泄,氣逆變喘,然有大熱者,
恐兼裏證,若無大熱,為表邪實盛可知,乃與麻黃湯除去桂枝而加石膏,去桂枝者,
恐復助營熱,已誤不可再誤也,加石膏者,用以泄營中之熱也,至於內飲水多,
外行水灌,皆足以斂邪閉汗而成喘,不獨誤行桂枝湯為然也。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易桂枝以石膏,少變麻黃之法,以治誤汗而喘當矣,誤下而喘,亦以桂枝為戒,
而不越此方者何耶,蓋中風傷寒,一從桂枝,一從麻黃,分途異治,
由中風之誤下而喘者,用厚朴杏仁加入桂枝湯中,則傷寒之誤下而喘者,
用石膏加入麻黃湯中,兩不移易之定法也。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下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
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憹惱同),
胸中窒塞,窒比結痛則較輕也,虛煩不得眠,即下條臥起不安之互辭也,反覆顛倒,
心中懊憹,乃邪退正虛,而餘邪阻滯,不能傳散,無可奈何之狀也,
此時將汗之乎,下之乎,和之乎,溫之乎,仲景巧用梔子豉湯,湧載其餘邪於上,
使一吐而盡傳無餘,然惟無形之虛煩,用此為宜,若湧吐實煩,仲景別有瓜蒂散,
則非梔子所能也,乃因汗吐下後,胸中陽氣不足,最虛之處,便是容邪之處,
若正氣暴虛,餘邪不盡,則仲景原有炙甘草一法,寍敢妄湧以犯虛虛之戎。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滿而不煩,即裏證已具之實滿,煩而不滿,即表證未罷之虛煩,合而有之,
且臥起不安,明是邪湊胸表腹裏之間,故取梔子以快湧其胸中之邪,
而合厚朴枳實以泄腹中之滿也。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
丸藥大下之,徒傷其中,而不能蕩滌其邪,故梔子合乾薑用之,亦溫中散邪之法也。
凡用梔子豉湯,病人舊有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舊有微溏,則大腸易動,服此不惟不能上湧,反為下泄也。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
或間炙甘草湯一證,但言脈結代心動悸,並不言從前所見何證,曾服何藥所致,
細繹其方,不出乎滋養真陰,回枯潤燥,兼和營散邪之劑,必緣其人胃氣素虛,
所以汗下不解,胃氣轉傷,真陰槁竭,遂致心悸脈代,與水停心悸之脈,似是而非,
水則緊而虛則代,加之以結,則知正氣雖虧,尚有陽邪伏結,凌爍真陰,陰陽相搏,
是以動悸不寍耳,邪留不解,陰已大虧,計惟潤燥養陰,和營散邪,乃為合法,
方中人參甘草,補益胃氣,桂枝薑棗,調和營衛,麥冬生地阿膠麻仁,潤經益血,
復脈通心,尚恐藥力不及,更需清酒以協助成功,蓋津液枯槁之人,
預防二便秘濇之虞,其麥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麻仁阿膠,專主大腸之枯約,
免致陰虛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陰退陽之特識也。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裏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
於寒濕中求之。
傷寒發汗已,熱邪解矣,何由反蒸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搏聚,適在軀殼之裏,
故爾發黃也,裏者在內之通稱,非謂寒濕深入在裏,蓋身目正屬軀殼,
與藏府無關也,於寒濕中求之,即下文三法也。
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傷寒之邪,得濕而不行,所以熱瘀身中而發黃,故用外解之法,設泥裏字,
豈有邪在裏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熱已發出於外,自與內瘀不同,正當隨熱勢清解其黃,使不留於肌表之間,
前條熱瘀在裏,故用麻黃發之,此條發熱在表,反不用麻黃者,蓋寒濕之證,
難於得熱,熱則其勢外出而不內入矣,所謂於寒濕中求之,不可泥傷寒之定法也。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小便當利,
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色黃鮮明,其為三陽之熱無疑,小便不利,腹微滿,乃濕家之本證,
不得因此指為傷寒之裏證也,方中用大黃者,取佐茵蔯梔子,建驅除濕熱之功,
以利小便,非用下也,然二便有偏阻者,有因前竅不利,而後竅并為不通者,
如陽明證,不更衣十日無苦,渴者與五苓散,一條,非濕熱挾津液,下滲膀胱,
而致大便枯燥不通耶,此因濕熱搏聚,小便不利,致腹微滿,故少與大黃同水道藥,
開泄下竅,則二便俱得通利,而濕熱勢殺,得以分解矣。或問仲景既云寒濕,
而用藥又皆祛濕熱之味,其故何耶,蓋始本寒濕襲於軀殼,久之陽氣漸復,
則鬱發而為熱矣,若泥寒字,全失移寒化熱之義。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誤汗亡陽,誤下亡陰,故內外俱虛,雖不出方,其用附子回陽,人參益陰,
已有成法,不必贅也。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況微,
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日多躁擾,夜間安靜,則陰不病而陽病可知矣,無表證而脈況微,
則太陽之邪已盡矣,以下後復發汗,擾其虛陽,故用附子乾薑以溫補其陽,
不用四逆者,恐甘草戀胃故也,即自汗小便數咽乾煩躁吐逆,
用乾薑甘草以溫胃復陽,不用四逆者,恐附子峻熱故也。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陽虛則惡寒,宜用附子固矣,
然既發汗不解,可知其熱猶在也,熱在而別無他證,自是陰虛之熱,
又當用芍藥以收陰,此營衛兩虛之救法也。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惡寒者,汗出營衛新虛,故用法以收陰固陽,而和其營衛,不惡寒者,
汗出表氣未虛,反加惡熱,則津乾胃實可知,故用法以泄實而和平,然曰與,
似大有酌量,其不當徑行攻下,重虛津液,從可知矣。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
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下利清穀,陽氣內微也,身體疼痛表邪,外盛也,法當急救其在裏之微陽,
俟其清便調和,則在裏之陽已復,而身痛不止,明是營衛不和所致,又當急救其表,
使外邪仍從外解,夫救裏與攻裏天淵,若攻裏,必須先表後裏,惟在裏之陰寒極盛,
恐陽氣暴脫,不得不急救其裏也,厥陰篇下利腹脹,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
乃攻其表,是互此意。
病發熱頭痛,脈反況,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
病發熱頭痛者,太陽傷寒,脈反況者,其人本虛,或病後陽氣弱也,雖脈況體虛,
以其有頭痛表證,而用解肌藥,病不差,反加身疼者,此陽虛陰盛可知,
宜與四逆湯回陽散寒,不解表而表解矣,蓋太陽膀胱為腎之府,腎中陽虛陰盛,
勢必傳出於府,故宜四逆以消陰復陽,倘服四逆後,脈變浮數,
仍身疼頭痛熱不止者,此裏得藥助,驅邪外散之候,仍少用桂枝湯,佐其作汗,
更不待言。已上寒傷營壞證。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
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
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為自初至今之證,
下文乃是以後擬病防變之辭,分作三節看,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
脈浮緩者為欲愈,此一節乃表和無病,而脈微者,邪氣微緩也,陰陽相等,
脈證皆同,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愈,若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
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此一節宜溫之,面上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
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癢,桂枝麻黃各半湯,此一節宜待汗而解也。
首節頗似小柴胡證,故以不嘔清便自調證之,次節雖脈微惡寒,止宜小建中加黃耆,
以溫分肉司開闔,原非溫經之謂,後節面色反有熱色,言表邪未盡,故宜各半,
不可與面合赤色,比類而觀也。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
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無陽乃無津液之通稱,蓋津為陽,血為陰也,無陽為脾胃衰,故不可更汗,
然非汗則風寒終不解,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風邪,越婢之一,以治鬱熱,越婢者,
石膏之辛涼,以化胃之鬱熱,則熱化津生,而脾氣發越,得以行其胃液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
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此風多寒少之證,服桂枝湯,治風而遺其寒,汗反大出,脈反洪大,似乎風邪再襲,
故重以桂枝湯探之,若果風邪之故立解矣,若形如瘧,日再發,此邪未欲解,
終為微寒所持,故略兼治寒而汗出必愈也。此條前半與溫熱病篇白虎證第七條,
但少大煩渴一句,蓋大煩渴,明熱能消水,故為伏氣,非略欲飲一二口即止也。
詳此方與各半藥品不殊,惟銖分稍異,而證治攸分,可見仲景於差多差少之間,
分毫不苟也。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治風而遺其寒,所以不解而證變,則在表之風寒未除,
而在裏之水飲上逆,故變五苓而用白朮茯苓為主治,去桂枝者,已誤不可復用也。
張卿子曰:遂飲何不用橘皮半夏,可見此停飲以胃虛,故無汗耳。此條頗似結胸,
所以辨為太陽表證尚在,全重在翕翕發熱上。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此大青龍證誤施汗下,而轉增燥煩也,誤汗則亡湯而表虛,誤下則亡陰而裏虛,
陰陽俱虛,邪獨不解,故生煩躁,用此湯以救之,蓋煩為心煩,躁為腎躁,
故用乾薑附子入腎以解躁,茯苓人參入心以解煩也。
夫不汗出之煩躁,與發汗後之煩躁,毫釐千里,不汗出之煩躁,不辨脈而投大青龍,
尚有亡陽之變,是則發汗後之煩躁,即不誤在藥,已誤在汗矣。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胘脈沉緊,則發汗動經,
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此小青龍證誤施吐下而成也,心下逆滿,
氣上衝胸,風邪搏飲壅寒於膈,所以起則頭眩,因吐下後,邪氣乘虛入內,
運動其飲也,脈見沉緊,明係寒邪留結於中,若但發汗以強解其外,
外雖解而津液盡竭,反足是傷動經脈,有身為振搖之患矣,遇此等證,
必兼滌飲散邪,乃克有濟,小青龍本證,全是此意,但始病重在風寒兩受,
不得不重在表,此吐下後復汗,外邪已散,止存飲中之邪,故以桂枝加入制飲藥內,
使飲中之邪盡散,津液得以四布而滋養其經脈也,至若吐下後,重發汗太過,
亡陽厥逆煩躁,或仍發熱心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
又屬真武湯證,非此湯可能治也。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鞕,脇下痛,
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此即上條之證,而明其增重者,必致廢也,曰虛煩,曰脈甚微,則津液內亡,
求上條之脈沉緊為不可得矣,曰心下痞鞕,曰脇下痛,
較上條之心下逆滿更甚矣,曰氣上衝咽喉,較上條之衝胸更高矣,
此皆痰飲上逆之故,逆而不已,上衝頭目,因而眩冒有加,則不但身為振搖,
其頸項間,且陽虛而陰湊之矣,陰氣上入高巔,則頭愈重,而益振搖矣,上盛下虛,
兩足必先痿廢,此仲景於心下逆滿,氣上衝胸之日,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早已用力矣。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
與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鞕,小便自利者,
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即白朮附子湯)。
風濕相搏,止是流入關節,身疼極重,而無頭疼嘔渴等證,見卑濕之邪,
難犯高巔藏府之界也,不嘔者上無表邪也,不渴者內無熱熾也,加以脈浮虛而濇,
則為風濕搏於軀殼無疑,故用桂枝附子,疾馳經絡水道,以桂枝散表之風,
附子逐經之濕,迅掃而分竭之也,其小便利,大便堅,為津液不足,
故去桂枝之辛散,而加白朮以助津液也。
風濕相搏,骨節煩疼,製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
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則上先受之,濕則下先受之,逮至兩相搏聚,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體軀殼之間,
無處不到,則無處不痛也,於中短氣一證,乃汗多亡陽,陽氣大傷之徵,
故用甘草附子白朮桂枝為劑,以復陽而分解內外之邪也。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
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
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讝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此陽虛營衛俱傷,誤用桂枝,治風遺寒治表遺裏之變證也,脈浮自汗,
固為在表之風邪,而小便數心煩,則邪又在裏,加以微惡寒,則在裏為寒邪,
更加腳攣急,則寒邪頗重矣,乃用桂枝獨治其表,則陽愈虛陰愈無制,
故得之便厥也,桂枝誤矣,麻黃青龍更可知也,陰寒內凝,總無攻表之理,
甘草乾薑湯,復其陽者,即所以散其寒也,厥愈足溫,不但不必治寒,
且慮前之辛熱有傷其陰,而足攣轉錮,故隨用芍藥甘草以和陰,而伸其腳,
設胃氣不和而讝語,則胃中津液為熱所耗,故少與調胃承氣湯,
以和胃而止其讝語,多與則為下而非和矣,若不知此證之不可汗,
而重發其汗,復加燒鍼,則陽之虛者,必造於亡,陰之無制者,必致犯上無等,
此則用四逆湯以回其陽,尚恐不勝,況可兼陰為治乎。此證始終只是夾陰,
雖脈浮自汗為陽證,而腳攣急不溫,乃屬平素下虛,至於心煩小便數,
不獨真陽素虛,而真陰亦虧,所以纔用陽旦遂變厥逆也。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讝語,
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
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
增桂今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讝語煩亂,
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遂,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
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故知病可愈。
陽旦者,桂枝加黃苓之制,本治冬溫之的方也,以其心煩小便數,有似冬溫,
而誤與之,因其人陽氣素衰,所以得湯便厥也,若重發汗,或燒鍼者,誤上加誤,
非四逆湯不能回其陽矣,此證既象陽旦,又云按法治之,即是按冬溫之法也,
所以病人得之便厥,明明誤在黃苓助其陰寒,若單服桂枝,何至是耶,
故仲景即行陰旦之法以救其失,觀增桂令汗出一語,豈不昭昭耶,陰旦不足,
更加附子溫經,即咽中乾,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渾不為意,
且重飲甘草乾薑湯,以俟夜半陽回足熱,後果如言豈非先有所試乎,
惟黃苓入口而便厥,未幾即以桂附乾薑尾其後,固知其厥必不久,
所以可斷夜半手足當溫,況讝語咽乾,熱證相錯,其非重陰沍寒可知,
故纔得足溫,即便以和陰為務,何其審哉。已上營衛俱傷壞證。
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薰灼,
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衂,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
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讝語,
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風陽也,火亦陽也,邪風更被火熱助之,則血氣沸騰,所以失其常度,蒸身為黃,
然陽邪盛於陽位者,尚或可從衂解,可從汗解,至於陽邪深入陰分,
勢必刦盡津液,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口乾咽爛,肺焦喘促,身體枯燥,
小便難,大便秘,手足擾動,讝妄噦逆,乃火邪內熾,真陰立盡之象,
非藥力所能勝者,必其人小便尚利,陰未盡傷,肺氣不逆,膀胱氣化,腎水不枯,
始得行驅陽救陰之法,註家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遂謂小便利者,陰未盡虛,
則陽猶可回,是認可治為回陽,大失經旨,不知此證急驅其陽,以存陰之一線,
尚恐不得,況可回陽以更刦其陰乎,且頭汗乃陽邪上壅,不下通於陰,
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設見衂血,則邪從衂解,
頭間且無汗矣,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衂矣,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證,
亦謂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設有汗更不圊血矣,
豈有得汗而反加衂血圊血之理哉,又豈徧有身無汗,
而頭汗為亡陽之理哉。
太陽病二日煩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
必發讝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
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鞕,小便當數,而反不數,
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火邪入胃,十餘日不解,忽振慄自下利者,火邪從大腸下奔,其候本為欲解,
然而不得解者,以從腰以下不得汗,邪雖下走,終不外走,故不解也,
上條從頭以下不得汗,其勢重,此條從腰以下不得汗,其勢較輕,足下惡風者,
見陽邪在下也,小便不得,見陽邪閉拒陰竅也,與不得汗正同,
所以大便亦鞕,益見前之下利為火勢急奔,火勢衰滅則利止也,反嘔者,
邪欲從上越也,欲失溲者,邪欲從陰出也,皆餘邪欲散之徵,胃火既減,
小便當數復不數,則津液可回,乃至津回腸潤,則久積之大便必盡出,大便出多,
則小便之當數者始數矣,腸胃之間,邪熱既散而不持,則腰以下之得汗,並可知矣,
得汗則陰分之陽邪,盡從外解,然後身半以下之陰氣得上,而反頭痛,
身半以上之陽氣得下,而反足心熱,欲解之候,尚且如此,火邪助虐為何如哉。
太陽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清圊同)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奔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復受火邪,
則必加煩擾不寍,由是深入血室而為圊血也,蓋陽邪不解,得以襲入陰中,
動其陰血,倘陽邪不盡,其圊血必無止期,故申之曰火邪,
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微數之脈,慎不可炙,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
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微而數。陰虛多熱之徵也,此而炙之,
則虛者益虛,熱者益熱,不至傷殘不止耳。
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炙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奔豚者腎邪也,北方腎邪,
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以外解風邪,內泄陰氣也。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
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形作傷寒,東垣所謂勞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虛,故脈不弦緊而弱,渴者津液本少,
不能勝邪也,被火者讝語,火氣傷陰,陽神悖亂也,弱者發熱,
更傷陰血也,被火後脈不數疾而反浮,知邪未入裏,猶宜微汗以和表,
則火邪亦得外散矣,設見數疾,當兼分利滲泄,具見言外。
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
溫鍼攻寒,營血得之,更增其熱,營氣通於心,引熱邪上逼神明,必致驚惶神亂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重而痹,名火逆也。
外邪挾火勢上逆,而不下通陰分,故重而痹。
脈浮熱甚,反炙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熱甚為表實,反以火助其熱,熱劇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也。
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刦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火迫驚狂,起臥不安者,火邪干心,神明散亂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
反去芍藥,而增蜀漆龍骨牡蠣耶,蓋陽神散亂,當求之於陽,桂枝湯陽藥也,
然必去芍藥之陰重,始得疾達陽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掃其陰中之邪,
更加龍骨牡蠣以鎮固陰中之怯也。
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此證誤而又誤,雖無驚狂等證,然煩躁則外邪未盡之候,亦真陽欲亡之機,
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龍骨牡蠣以安其內,不用蜀漆者,陰中火邪,未至逆亂,
無取急迫以滋擾害也。
營氣微者,加燒鍼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營虛之人,即有寒傷營營衛俱傷證,並宜小建中和之,慎不得用麻黃青龍發汗,
汗劑尚不可用,況燒鍼乎,設誤用燒鍼刦汗,則血得火邪,必隨外至衛分,
故曰加燒鍼則血流,少項熱併於衛,不能內榮,故曰不行,所以衛愈旺而營愈衰,
更加發熱躁煩,勢所必至也。
或問火逆,何不分營衛,以火為陽邪,必傷陰血,治此者,但當救陰為主,
不必問其風寒營衛也。已上火逆證。
陽明上篇
陽明大意在經府之別,而在經者尚屬表證,雖有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之分,
然邪既犯中焦,則又不必辨其風寒營衛,但須以太陽證未盡,自汗脈緩者,
可用桂枝湯,無汗脈浮者,可用麻黃湯,少陽證漸見潮熱,脈弦浮大而短氣腹滿者,
可用大小柴胡,分提表裏之邪,必頭項強八八脈長而大者,可用葛根湯,
大開肌肉以汗之,故以經證另自為篇,其府證雖有三陽明之辨,
而重尤在能食為胃強,不能食為胃衰,大都能食者皆可攻下,但有緩急之殊,
惟是胃弱不能食者,乃有挾虛寒挾熱結之不同,虛寒則自利發黃嘔噦而脈遲,
當用理中四逆,熱結則腹滿讝語不大便而脈濇,當用蜜煎膽導,
不可拘於府病為陽,概用寒下而禁用溫劑也。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風為陽,陽能消穀,故能食,寒為陰,陰不能消穀,故不能食,蓋邪入陽明,
已至中焦營衛交會之處,渾然一氣,似難分辨,惟能食不能食,差有據耳。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陽明氣血俱多,故其脈長而大。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此二條言太陽之邪初入陽明,未離太陽,故仍用桂枝湯解肌,則風邪仍從衛分而出,
用麻黃湯發汗,則寒邪仍從營分而出矣,陽明營衛難辨,辨之全藉於脈證,
風邪之脈,傳至陽明,自汗已多,則緩去而遲在,寒邪之脈,傳至陽明,發熱已甚,
則緊去而浮在,此皆邪氣在經之徵,若傳入於府,則遲者必數,浮者必實矣,
設不數不實,定為胃虛不勝攻下之證也。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欬,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此胃熱協風邪上攻之證,以風主運動故也,風邪攻胃,胃氣上逆則咳,
咽門者胃之系,咳甚則咽傷,故必咽痛,宜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以散風邪,袪胃濕,
若胃氣不逆,則不咳,咽亦不痛也。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此胃熱協寒邪鬱於皮膚之證也,言久虛者,明所以不能透出肌表之故,
宜用桂枝二越婢一湯主之,非謂當用補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陽明無汗嘔咳,手足厥者,得之營衛俱傷,而邪熱入深也,然小便利,
則邪熱不在內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
若不嘔不咳不厥,而小便利者,邪熱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巔頂之理哉。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此必衂。
漱水不欲嚥,知邪入血分,血為陰,故不能消水也,陽明之脈起於鼻,
血得熱而妄行,必由清道出也。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衂。
能食知邪不在裏而在經,故必衂。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脈浮緊而潮熱者,太陽寒邪,欲入陽明之府而未入也,邪雖未入,
而潮熱之證預形矣,脈但浮而盜汗出者,太陽風邪,將傳少陽之經而未傳也,
經雖未傳,而盜汗之證先見矣,蓋少陽氣血俱少,本不主汗,以其邪熱在裏,
熏蒸陽明,而陽明肉腠自固,故不得出,乘合目時,脾氣不運,肉腠疎豁,
則邪熱得以透出,所以盜汗雖為少陽證,而實不外乎陽明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
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
刺之小差,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
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此條陽明中風之證居七八,而中寒之證亦居二三,觀本文不得汗及用麻黃湯,
其義自見也,然此一證,為陽明重證,以太陽之脈證既未罷,而少陽之脈證亦兼見,
是陽明所主之位,前後皆邪,不能傳散故也,夫傷寒之訣,起先惟恐傳經,
經傳則變生,表邪傳裏,消爍津氣也,其後惟恐不傳經,不傳經則勢篤,虛不能傳,
邪無從泄也,仲景於此段中,特挈不傳之妙理,千古無人看出,
總不識其所言者為何事,詎知脈弦浮大而氣反短,連腹都滿者邪不傳也,
脇下及心痛,乃至久按之氣不通者,邪不傳也,鼻乾不得汗嗜臥,表裏俱困,
乃至一身及面目悉黃者,邪不傳也,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胃熱熾盛,
上下道窮,邪不傳也,耳前後腫,刺之小差者,內邪不傳,乃致外挾其血亦不散,
但其腫小差也,外不解,過經十日,留連極矣,所謂萬物所歸,無所復傳者,
原為美事,孰知病邪歸之而不傳,反成如此危候耶,要知陽明之邪,來自太陽,
去自少陽,所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推其邪使速往少陽去路也,
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推其邪使速還太陽來路也,若不尿腹滿,
則胃邪內壅不下行矣,而更加噦,胃氣將竭,愈逆上矣,
再有何法可以驅其邪而使之傳耶,不然,豈有十餘日後,無故張皇,
反用麻黃之理哉。
食穀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此條辨嘔有太陽,亦有陽明,本自不同,若食穀欲嘔,則屬胃寒,
與太陽惡寒嘔逆之熱證相反,正恐誤以寒藥治嘔也,然服吳茱萸湯轉劇者,
仍屬太陽熱邪,而非胃寒明矣。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嘔多為邪在上焦,總有陽明證,戒不可攻,攻之必邪氣乘虛內犯也,
設有少陽證兼見,亦當從和解例,斷不可行攻下法也。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鞕。
陽熱證多,即有陽明證見,亦屬經證,不可下也,不當下而誤下之,
則陽邪乘虛內陷,不作結胸,則為痞鞕也。
無陽陰強,大便鞕者下之,必清穀腹滿。
無陽陰強,言其人津液內亡,胃中陽氣空虛,陰邪上逆,所以痞滿不食,
此與誤下成痞同意,若因其,痞而復下之,必致便利清穀而腹滿也,
少陰中風腹滿不食誤下,亦有此證,然陽明無陽陰強誤下而清穀腹滿,
可用瀉心湯例治,若少陰中風誤下而清穀腹滿者,即用四逆湯,恐亦不能挽回也。
已上俱陽明經證。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上條陽明經證自解候。
陽明下篇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
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
煩實大便難是也。
脾約者,其人津液素槁,邪熱在太陽時,大便即難是也,太陽陽明者,太陽經邪熱,
不俟入陽明經而便入胃府也,正陽陽明者,經邪傳府,表邪併裏,故云胃家實也,
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津液耗竭也,
尚論以陽明經傳少陽經,即為少陽陽明,非也,若經邪傳經,則胃中未必便燥,
而大便難,如果陽明經傳少陽證,即當言陽明少陽,不得謂之少陽陽明矣。
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
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惡寒而發熱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
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
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
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
傷寒轉繫陽明者,
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既濈然汗出,則熱除嘔止可知。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
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為陽絕於裏,亡津液,大便因鞕也。
中風之脈,輕微而緩者,為風邪本微,汗出少而不為過也,傷寒之脈已至於實,
即將去太陽而成可下之證矣,況過發其汗,寍無亡津液大便因鞕,
致傳陽明之證乎。已上統論陽明府證傳受。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此雖曰陽明中風,而證俱見傷寒太陽未除之候,但以腹滿一端,知認為熱入陽明,
然終與大實大滿不同,若誤下,則邪愈陷而腹愈滿矣,小便難者,亡津液也。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癉,雖下之,
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脈遲則表證將除,然得食而微煩,仍是外邪助其內熱也,頭眩者,風邪上攻也,
小便難者,濕鬱水道也,水穀之濕,得熱蒸而遍身發黃下之腹滿如故,
蓋腹滿已是邪陷,脈遲則胃不實,徒下其糟粕,病既不除,而反害之耳,
夫陽明證本當下,陽明而至腹痛,尤當急下,獨此一證下之腹滿必如故者,
緣脈遲則胃氣空虛,津液不充,其滿不過虛熱內壅,非結熱當下之比也,
可見脈遲胃虛,下之無益,則發汗利小便之法,用之無益,惟當用和法,
如甘草乾薑湯先溫其中,然後少與調胃微和胃氣是也。
陽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
必大便初鞕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溏泄久而不止,則曰固瘕,言如癥瘕固結不散也。
陽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
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脈緊則愈。
其人骨節疼,濕勝也翕然如有熱狀,熱勝也,濕熱相交,乃忽然發狂,
濈然汗出而解者,以其人能食,胃氣有權,能驅陽明之水與熱,故水熱不能勝,
與汗共併而出也,脈緊則愈者,以先前失汗,所以脈緊未去,今幸胃氣強盛,
所以得肌腠開,濈然大汗而解,則脈之緊亦自和也。
陽明病,不能食,政其勢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
故攻其勢必噦。(噦於月切)
脈浮而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
飲水則噦。
表熱裏寒,法當先救其裏,太陽經中已用四逆湯,其在陽明,更可知矣,
此條比前條虛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熱,必噦,即飲水亦噦矣。此五條,
一云食難用飽,一云欲食,似乎指中風而言,一云:中寒不能食,及後二條,
又明指中寒而言,所以後人拘執其說,而誤為註釋也,不知此五條辨胃氣之強弱,
非辨外邪也,故五證中,惟水不勝穀氣,脈緊則愈一證為胃氣勝,其四條,
俱是脈遲胃冷,反為水熱所勝之證,夫傷寒皆熱證也,而其人胃中虛冷者,
又未可一例而推,蓋胃既虛冷,則水穀混然無別,熱邪傳入,必不能遽變為實也,
胃不實,則不可下,即下之而水熱不去,徒令胃氣垂絕而噦也,仲景一一挈出,
而於下利,清穀一證,主以四逆湯,其有較輕者,宜主以溫胃,更不待言矣,
胃氣素虛之人,外邪入之,必轉增其熱,胃熱,故膀胱亦熱,氣化不行,
小便因之不利,則盡注大腸而洞泄下利清穀也,小便不利,乘胃熱而滲於脾,
則四肢先見色黃,乃至遍身發黃,而成穀癉也,手足濈然得汗,則脾中之濕熱行,
而色黃穀癉可免,但汗從手足而出,水穀之氣,未得遍泄於周身,
不過少分大腸奔迫之勢,故不為洞泄而為瘕泄耳,無病之人,小便不行,
尚漬為他病,況傷寒極赤極熱之小便,停蓄不行,能無此三種之變乎。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拂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
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一為胃氣虛寒,一為胃中實熱,不可不辨,虛寒者溫之,四逆理中是也,
實熱者利之,承氣五苓是也。二條舊在厥陰,末今入此。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脇下滿痛,
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
柴胡湯不中與也,食穀者噦。
六七日無大熱,手足溫,邪氣將入於裏也,以脈遲浮弱,故尚留連肌表,惡風未除,
反二三下之,致太陽之邪內陷,胃氣虛寒不能食,脇下滿痛,似痞非痞,
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上下寒飲停結也,止宜五苓散解利,若認少陽,
又與柴胡寒劑,必下重嘔噦,皆亡津液胃寒之徵也。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令陽氣微,膈內虛,脈乃數也,
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凡脈陽盛則數,陰盛則遲,其人陽氣既微,何得脈反數,脈既數,何得胃反冷,
此不可不求其故也,蓋脈之數,由於誤用辛溫發散,而遺其客熱,胃之冷,
由於陽氣不足,而生其內寒也,醫見其脈數,反以寒劑瀉其無過,
必致上下之陽俱損,其後脈從陰而變為弦,胃氣無餘,變為反胃也。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
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茵蔯蒿湯主之。
瘀熱在裏而用茵蔯蒿湯,與太陽寒濕身黃如橘者同意,然彼因腹微滿,
此因渴飲水漿,所以用大黃佐茵蔯,驅熱利濕也。
陽明病,面含赤色,不可攻之,政之必發熱身黃,小便不利也。
下虛之人,纔感外邪,則挾虛火而面色通紅,在太陽時,即不可妄用發汗,
況在陽明可妄下乎,總由真陽素虛,無根之火,隨表藥之性上升,即咽乾煩躁足冷,
隨裏藥之性下降,則發熱身黃,小便不利也。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外不得汗,不下得溺,而熱鬱胸中不得泄,勢必蒸身為黃也。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合四條觀之,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
則黃可免,小便多熱下泄,則黃可免,若誤下之,其熱邪愈陷,津液愈傷,
而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
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發黃與前穀癉,本同一證,
但彼因脈遲胃冷而得,則與固瘕及噦,同源異派。
陽明病,下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濈然汗出則愈。
婦人經水適來適斷,則邪熱乘之而入於血室,男子陽明經下血而讝語者,
亦為熱入血室,總是邪熱乘虛而入也,嘗見大吐血後,停食感寒發熱,
至夜讝語者,亦以熱入血室治之而愈,明理論曰:衝是血室,
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入也。
陽明病,其人善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善忘,
糞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主之。
太陽熱結膀胱,輕者如狂,桃核承氣湯,重則發狂用抵當湯,此陽明善忘之證,
本差減於如狂,乃用抵當湯峻攻之者,以陽明多血,陽明之血結,
則較太陽為難動故也。按大便色黑,雖曰瘀血,而熱邪燥結之色,未嘗不黑也,
但瘀血則粘黑如漆,燥結則晦黑如煤,此為明辨也。
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
令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
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脈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內入,所以脈數不解,
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食,穀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渴,
是知其證非氣結,而為血結,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
故以抵當為至當也,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乃對假令己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
見已下脈數不解,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若下利不止,
又當隨其下血不下血而異治,倘血分之熱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詳此條係仲景揣度庸工之設辭,音謂治病無問表裏證,但發熱至七八日,
雖脈浮數意謂皆可下之,謂其日數既久,邪氣已入於府,可下而已,
非實謂此證有可下也,仲景立法之至聖,斷無脈浮發熱,表證表脈而教人可下之理,
尚論以為七八日為時既久,勢不得不用下法殊覺昧昧。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未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此轉屬陽明也,蓋小便數者大便必鞕,
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復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
何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則心下亦不痞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
邪入陽明審矣,然陽明津液,既隨濕熱,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
而大便之鞕,與腸中結熱,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所苦也,
以法救之,去其濕熱,救其津液,言與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五苓,
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用之利水而止泄,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用之消渴而回津者,
非仲景不能也。更衣,言易衣而如厠也。
病人如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
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病人得汗後煩熱解,以太陽經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
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然雖己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
故必重辨其脈,脈實者,方為陽明府證,宜下之若脈浮虛者,
仍是陽明而兼太陽經證,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心下鞕滿,邪聚陽明氣分,證兼太陽也,故不可攻,攻之利不止,
則邪氣未盡,真氣先脫,故死,利止則邪氣去,而正氣猶存,故愈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
傷寒以脈浮為表證,胸滿為陽邪,此脈浮為熱氣內蒸達表,必五六日後脈反浮大,
要非初病表證脈浮之比,心下鞕為燥結逆攻,必先腹脹,
而後變心下鞕,亦非初病陽邪上結之比,故仲景特申之曰:有熱屬藏,
言內有實熱燥屎逆攻脾藏也,且戒之曰不令發汗,急當攻之,此所謂憑證不憑脈也。
屬府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鞕,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
脈遲尚未可攻。
邪入陽明之府,必自汗小便多,以其實熱內結,津液傍滲也,是以仲景有陽明病,
汗多禁利小便之戒,此熱邪雖入陽明,而未作裏實,猶宜和解,如小柴胡熱服,
亦能出汗,汗多則邪從汗解而熱愈,汗少則邪熱內結而便難,若脈遲為熱尚少,
結未定鞕,須俟脈數結定,然後攻之。二條舊在脈法篇中,今歸此。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本太陽中風,誤用麻黃發汗,汗出過多,反傷胃中津液,所以不解,熱邪乘虛內入,
而為裏熱之證也,蒸蒸者,熱勢自內騰達於外也,惟熱在胃,故用承氣以調其胃,
胃調則病渙然除矣。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吐後腹滿,則邪不在胸,其為裏實可知,但腹滿而不痛,終屬表邪入裏,
未實故不宜峻下,少與調胃承氣和之可也。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則心煩明係胃中熱熾,故可與調胃承氣,
以安胃而全津液也可與者,欲人臨病裁酌,不可竟行攻擊也。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
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
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而嘔,故知極吐下也。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
鬱鬱微煩者,此有二辨,若曾經大吐大下,是胃氣受傷,
邪乘虛入故用調胃承氣之法,若未極吐下,但欲嘔不嘔,胸中痛微塘者,
是痛非吐所傷,溏非攻所致,調胃之法,不可用矣,豈但調胃不可用,
即柴胡亦不可用矣,以邪尚在太陽高位,徒治陽明少陽,而邪不服耳,解太陽之邪,
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此人欲嘔,則是為吐下所傷而致,
又不在太陽矣。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讝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
大便當鞕,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圓藥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此條原無表證,雖圓藥誤下,其脈仍和,即為內實也,按仲景下法,
屢以用圓藥為戒,惟治脾約之麻仁丸一條,因其人平素津枯腸結,故雖邪在太陽,
即用丸之緩下潤其腸,使外邪不因峻攻而內陷,若俟陽明府實而下,
恐無救於津液也。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
梔子豉湯主之。
此濕熱上攻之證,下之而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則外邪原不甚重,
若其人頭出汗者,亦是胸中鬱熱上蒸所致,宜因其高而揚之,用梔子豉湯以撤其熱,
則陽得以下通於陰,而周身濈然汗出解矣。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搏,大便則難,其脾為約,
麻仁丸主之。
成註謂胃強脾弱,脾不為胃行其津液,大謬若果脾弱,即當補矣,
何為麻仁丸中反加大黃厚朴枳實乎,仲景言胃強,原未言脾弱,況其所謂胃強,
正是因脾之強而強,蓋約者省約也,脾氣過強,將三五日胃中所受之穀,
省約為一二彈丸而出,全是脾土過燥,至令胃中之津液,日漸乾枯,
所以大便為難也,設脾氣弱,即當便泄矣,豈有反難之理乎,
相傳謂脾約不能約束胃中之水,何以反能約束胃中之穀耶,在陽明例中,
凡宜攻下者,惟恐邪未入胃,大便弗鞕,又恐初鞕後溏,
不可妄攻,若欲攻之,先與小承氣湯,試其轉失氣者,方可攻,皆是慮夫脾氣之弱,
故爾躊躕也,若夫脾約一證,在太陽已當下矣,更何待陽明耶。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此言脾約當下不下,則浮濇轉為浮芤,津液竭而難下矣,其陽則絕,即陽絕於裏,
亡津液之互辭。趙以德云:胃中陽熱亢甚,脾無陰氣以和之,孤陽無偶,
不至燔灼竭絕不止耳。已上太陽陽明府證。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者,可與大承氣湯,不鞕者,不可與之,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
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
必大便復鞕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
腹中之氣,得攻藥不為轉動,則屬虛寒,所以誤攻而證變脹滿,不能食及噦也,
攻後重復發熱,大便因可得鞕但為時未久,必不多耳,仍用小承氣湯和之,
若腹中氣仍不轉,則不但大承氣大差,即小承氣亦小差矣。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
可攻裏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鞕也,大承氣湯主之,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
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仲景既言脈遲尚未可攻,而此證首言脈遲復言可攻者,何也,
夫所謂脈遲尚未可攻者,以腹中熱尚未甚燥結未定,故尚未宜攻下,
攻之必脹滿不食,而變結胸痞滿等證,須係脈實結定後,方可攻之,此條雖云脈遲,
而按之必實,且其證一一盡顯胃實,故當攻下無疑,若以脈遲妨礙一切下證,
則大陷胸之下證最急者,亦將因循縮手待斃乎。
陽明病,讝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
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者,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
脈反微濇者裏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前條雖脈遲,以有腹滿短氣,所以不得不下,且不容緩,此條脈滑而疾,
即有讝語潮熱,而無喘滿實證,止宜小承氣下之,下之而脈反微濇,
證變虛寒,故為難治。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鞕,至四五日雖能食,
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
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鞕後必溏,未定成鞕,
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無太陽少陽證,則煩躁,心下鞕,屬正陽陽明之可下無疑矣,但其人脈弱,
雖是能食,亦止宜小承氣微和之,和之而當已覺小安,俟隔日再與小承氣稍稍多進,
總由脈弱,故爾躊躇也,至六七日,竟不大便,似乎胃實,乃小便復少,
正恐胃弱而膀胱氣化之源窒,轉滲大腸,初鞕後溏耳,
所以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與辨風寒無涉,
言能食者,不可以胃強而輕下,不能食者,不可以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
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
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讝語,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按少陽陽明讝語脈短者死,蓋陽明之脈本長,而反短者,為陰陽不附,
故死也,此言脈弦者生,濇者死,蓋弦為少陽之脈,雖木勝土,而土氣未至於敗極,
猶能生養木氣,故尚可生,濇則津液耗竭,血氣盡亡,故死也。又土衰下奔,
木邪難任,故弦為失,此便鞕土實,故弦為生。
汗出讝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
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此條之文,似淺而實深,仲景懼人不解,已自為註腳,不識後人何故茫然,
胃有燥屎本當用下,以讝語而兼汗出,知其風邪在胸,必俟過經下之,
始不增擾,所以然者,風性善行數變,下之若早,徒引之走空竅亂神明耳,
然胃有燥屎,下之不為大誤,其小誤止在未辨證兼乎風,若此者,必再一大下,
庶大腸空而風邪得以併出,故自愈,此通因通用之法,亦將差就錯之法也。
陽明病,讝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宜大承氣下之,若能食者但鞕爾。
宜大承氣湯下之,舊在但鞕爾下,今正之。此以能食不能食,
辨燥結之微甚也,詳仲景言,病人潮熱讝語,皆胃中熱盛所致,
胃熱則能消穀,今反不能食,此必熱傷胃中津液,氣化不能下行,
燥屎逆攻於胃之故,故宜大承氣湯,急袪亢極之陽,以救垂絕之陰,若能食者,
胃中氣化自行,熱邪原不為盛,津液不致大傷,大便雖鞕而不久自行,
不必用藥反傷其氣也,若以能食便鞕而用承氣,
殊失仲景平昔顧慮津液之旨。
陽明病,發熱,汗出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隨熱勢蒸騰於外,更無他法以止其汗,
惟有急下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致盡越於外耳。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
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以小承氣湯試其可下,而用大承氣湯下之矣,若下後心中懊憹而煩,
為病在氣分不解,當察其所下多少,或結或溏,然後方可定其可下不可下,
設先前所下,初鞕後溏,雖腹微滿,為表邪乘虛入裏之徵,不可便下,
須俟結定,乃可攻之,若先前所下,純是燥屎,為下未盡即當再與大承氣湯,
以協濟前藥,急驅熱邪,則煩滿立解矣。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發作有時者,邪熱攻擊燥屎上衝也,急宜大承氣湯下之無疑。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
宜大承氣湯。
大下後六七日重不大便,反加煩滿腹痛,此先前所傷胃中宿食,因下後始得下,
歸大腸而復結也,當再攻之,則熱邪與燥屎盡去,方得解散耳。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胃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時有微熱,喘促昏冒不能臥,胃府熱邪內實也,以其人之膀胱素有畜熱,
纔病即小便不利,所以大便乍難乍易,津既滲入大腸,則膀胱愈涸,熱邪愈固,
故宜急下以救陰為務也。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反腹中滿痛,則邪不在表而在裏,惟有急下一法,庶滿去而病自解也。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時減復如故,為虛滿,當用溫藥,今雖稍減,而實未嘗不滿,故為減不足言,
言滿至十分即減去一二分,不足殺其勢也,當下無疑。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
宜大承氣湯。
此一條,辨證最微細,大便難,則非久祕,裏證不急也,身微熱則非大熱,
表證不急也,故曰無表裏證,即此可驗其熱邪在中耳,熱邪在中,亦不為急,
但其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則急矣,以陽明之脈絡於目,陽明熱甚,則土邪凌水,
計惟急下以救陰為務也。已上正陽陽明府證。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
此大便必鞕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鞕,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
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此因過汗傷津,雖微煩不大便,而無所苦終非熱邪固結之比,內既無熱水穀,之餘,
仍隨胃氣上蒸,營衛一和,津液自溉況大腸小腸,皆屬於胃燥則腸胃皆燥,
潤則源流俱潤,所以小便今反數少,洵為津液還入胃中,大便不久自行無疑。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本太陽病,以吐下傷陰,故令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皆邪漸入裏之機,
故少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即愈。
傷寒四五日,脈況而喘滿,況為在裏,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實,
久則讝語。
傷寒四五日,正熱邪傳裏之時,況見脈況喘滿裏,證已具而反汗之,
必致燥結讝語矣,蓋燥結讝語,頗似大承氣證,此以過汗傷津,
而不致大實大滿腹痛,止宜小承氣為允當耳。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鞕,
鞕則讝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讝語止,更莫復服。
多汗讝語,下證急矣,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
但當略與小承氣湯,和其胃氣,止其讝語而止,若過服反傷津液,
後必復結也。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讝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此言太陽經得病時發汗不解,及傳陽明重發其汗,亡陽讝語之一證也,
亡陽之人,神魂無主,而妄見妄聞,與熱邪傳心之候不同,況汗多則大邪必從汗解,
正慮陽神飛越難返,故脈短則陰陽不附,脈和則陰陽未離,其死生但從脈定耳,
其脈既短,安問藥之所畏哉。
夫實則讝語,虛則鄭聲,鄭聲重語也。
重語者,字語重疊,不能轉出下語,真氣奪之徵也。
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讝語者心火亢極,加以直視,則腎水垂絕,心火無制,故主死,喘滿者,
邪乘陽位而上爭,氣從上脫,故主死,下利者,邪聚陰位而下奪,氣從下脫,
亦死也,設讝語內實,下傍流清水者,又不可誤認死證也。
傷寒後脈況,況者內實也,下解之,宜大柴胡湯。
詳此條既曰傷寒後,必是傳過三陽,因汗下太過,傷其津液,所以脈況而見內實證,
然必其人脈雖況實,而兼見弦緊,或大熱雖去,時有微熱不除,故主此湯,
以盡少陽陽明內伏之餘邪,設見況實滑數,表證絕無者,又屬承氣證矣。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鞕,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以下之,
宜大柴胡湯。
前條脈況者宜下,則以大柴胡解之,此條上言脈雙弦而遲,為寒飲內結,
次言脈大而緊,為寒邪留伏,皆陽中伏有陰邪,並可以下,合用大柴胡無疑,
不言當下,而曰可以下之,不言主之,而曰宜者,以雙弦而遲,似乎寒證,
至大而緊,又與浮緊不殊,以其心下鞕,故云可下,與脈浮而大,
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同例,世本俱作宜大承氣湯,傳寫之誤也,
大柴胡方中,有半夏生薑之辛溫,以滌飲散寒,故可以治陽中伏匿之陰邪,
若大承氣純屬苦寒,徒伐中土之冲和,則痞結下利之變,殆所必至也。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鞕不可攻之,
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凡係多汗傷津,及屢經汗下不解,或尺中脈遲弱,元氣素虛人,當攻下而不可攻者,
並宜導法,但須分津液枯者用蜜導,熱邪盛者用膽導,濕熱痰飲固結,
薑汁麻油浸栝蔞根導,惟下傍流水者,導之無益,非大承氣峻攻不效,
以實結在內而不在下也,至於陰結便秘者,宜於蜜導中加薑汁生附子末,
或削陳醬薑導之,此實補仲景之未逮也。已上少陽陽明府證。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言初病便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陰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下之則顯少陰虛寒,
諸證蜂起也。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諸外實者,為表熱裏寒,下之則表邪內陷,客於下焦,故脈伏不至,四肢厥逆,
但當臍一片掣引,而煩熱不寍也。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諸虛下之為重虛,內竭津液,故令大渴,求水者陽氣未竭,故易愈。
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則必煩,利不止。
陽明之脈必浮大,若兼之以數,為邪氣方熾,下之則熱邪乘虛入裏,
故內煩而協熱利也。已上宿病禁下。
少陽篇
少陽證,統而言之,邪居表裏之半,析而言之,亦有在經在府之分,
然其治總不越小柴胡隨證加減,為權衡,謂其能於本經中鼓舞胃氣,
升載其邪於上也,蓋少陽為樞職,司開闔,而轉運其樞者,全賴胃氣充滿,
則開闔有權,其邪不敢內犯,胃氣不振,則關鑰廢弛,邪得出入無禁矣,
是少陽所主,寍不重在胃氣乎。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少陽熱熾,故口苦咽乾,熱聚於胸也,目眩者,木盛生風也。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此屬胃,
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少陽傷寒禁發汗,少陽中風禁吐下,二義互舉,其旨益嚴,蓋傷寒之頭痛發熱,
宜於發汗者,尚不可汗,則中風之不可汗不待言矣,傷風之胸滿而煩,痰飲上逆,
似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則傷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頭痛發熱,
為太陽傷寒之候,以其脈不浮緊而弦細,故知邪入少陽之界矣。脈弦細者,
邪欲入裏,其在胃中之津液,必為熱耗,重復發汗,而驅其津液外出,
安得不讝語乎,胃和者,邪散而津回也,不和者,津枝而飲結,
所以煩而悸也,胸滿而煩,無形之風,與有質之飲,結於胸際,故非吐下所能出,
徒取煩悸而已。少陽主治,全重在陽明,故云此屬胃,胃和則愈,
乃少陽一經之要領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能食不嘔,與胃和則愈互義,脈不弦大,邪微欲解之先徵。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身熱惡風,太陽證也,頸項強,太陽兼陽明證也,脇下滿少陽證也,
本當從三陽合併病之例而用表法,但其手足溫而加渴,外邪輻湊於少陽,
而向裏之機已著,倘更用辛甘發散之法,是重增其熱而大耗其津也,
故從小柴胡之和法,則陽邪自罷,而陰津不傷,一舉而兩得之矣。
傷寒陽脈濇,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陽脈濇,陰脈弦,渾似在裏之陰寒,所以腹中急痛,腹中急痛,則陰陽乖於中,
而脾氣不建矣,故以小建中之緩,而和其急,腹痛上而脈不弦濇矣,若不差,
則弦為少陽之本脈,而濇乃汗出不徹,腹痛乃邪傳太陰之候,則用小柴胡以和陰陽,
而升舉其陰分之邪,為的當無疑矣。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脇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
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脇下痞鞕,或心下悸,
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少陽主半表半裏之間,其邪入而併於陰則寒,出而併於陽則熱,往來寒熱,
無常期也,風寒之外邪,挾身中有形之痰,結聚於少陽之本位,
所以胸脇滿也,胸脇既滿,胃中之水穀亦不消,所以默默不欲食,
即昏昏之意,非靜默也,心煩者,邪在胸脇逼處心間也,或嘔或不嘔,
或渴或不渴,諸多見證,各隨人之氣體,不盡同也,然總以小柴胡和法為主治,
而各隨見證以加減之耳,本方以柴胡為少陽一經之嚮導,專主往來寒熱,
謂其能升提風木之氣也,黃苓苦而不沉,黃中帶青,有去風熱之專功,
謂其能解散風木之邪也,半夏力能滌飲,膽為清凈之府,病則不能行清凈之令,
致寒飲沃於內,熱邪⿰氵䍃於外,非此迅掃涎沫,則膽終不溫,表終不解也,
其用人參甘草補中者,以少陽氣血皆薄,全賴土膏資養,則木氣始得發榮,
即是胃和則愈之意,用薑棗和胃者,不過使半表之邪,仍從肌表而散也,
獨怪後世用小柴胡,一概除去人參,加入耗氣之藥,此豈仲景立方本意哉。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
加栝蔞實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苓,加芍藥三兩,若脇下痞鞕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苓,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
溫覆取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胸為陽分,煩為陽邪,以陽邪留薄於胸中,故去半夏人參之助陽,
而加栝蔞實以滌飲除煩也,渴為津液受傷,故去半夏之辛燥,而用栝蔞根之清潤,
加用人參之甘以益津也,腹中痛者為陽邪攻陰,以黃苓能傷胃中清陽之氣,故去之,
芍藥專主陽邪傳陰,為陰中伐木之要藥,故滯下亦咸用之,設陰寒腹痛自利,
又為切禁也,脇下痞鞕,為飲結于少陽部分,故去大棗之甘壅,
而加牡蠣以軟堅逐邪為務也,心下悸而小便不利,為水停心下,
故去黃苓之苦寒助陰,而加茯苓以淡滲利水也,若不渴外有微熱者,
知熱邪未入於裏,故去人參而加桂枝,溫覆取微汗以解表也,若咳者為肺氣受邪,
故去參棗之益氣,生薑之上氣,而加乾薑之辛散,兼五味之酸收,以散邪斂肺也。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
卻發熱汗出而解。
下之,而證不罷,復與柴胡以升舉之,使邪不致陷入陰分也,設見腹痛煩躁等證,
必當從去黃苓加芍藥法矣。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本表證而用表藥,汗不透,故未愈,當再與輕表,則立解矣醫見熱不除,
疑為前藥未當,反與下藥則誤矣,然雖誤下,以其先前曾用過表劑,邪勢已殺,
故不為逆,但未盡表邪,因下藥引入半裏,所以從少陽例治也,邪氣已入於府,
與裏藥下之矣,其下未盡,故熱不去,當更與裏藥則已,醫見下之不愈,
疑前藥未當,反與表藥則誤矣,以其先前曾服過下藥,裏邪少殺,故不為逆,
但未盡餘熱,因表藥提出半表,所以亦從少陽治例也。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難,脈細者,
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況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
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
得屎而解。
陽微結者,陽分之邪,微微結聚,不能傳出於表也,註作陽氣衰微,故陽氣結聚,
大差,果爾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非半表半裏之證矣,果爾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
玩本文假令純陰結等語,謂陽邪若不微結,純是陰邪內結,則不得復有外證,
其義甚明,得屎而解,即前證過經十餘日,用大柴胡分提使傳之法也。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
胸脇下滿,如結胸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
隨其實而瀉之。
中風七八日,熱邪傳裏之時,因經水適來,邪氣乘虛而入血室,卻不入於胃府也,
經水適來而即止,必有瘀結,此為實證,故宜刺期門以瀉之。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
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中風七八日,表證已罷,經水不應斷而適斷,復見寒熱如瘧,必經行未盡而有結血,
然經既行而適斷,此為虛證,故不可瀉,宜小柴胡和之。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
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傷寒邪熱在表,故經水來而不斷,
雖為熱入血室,以氣分不受邪,故晝日明了,但夜則讝語,
候經盡熱隨血散自愈,不可刺期門,妄犯胃氣,及用柴胡犯上二焦也。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脇下,正邪分爭,
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
小柴胡湯主之。
申明上三條熱入血室之由,尚恐如結胸狀四字形容不盡,重以藏府相連,邪高痛下,
暢發病情,蓋血室者,衝脈也下居腹內,厥陰肝之所主也,而少陽之膽與肝相連,
府邪在上,藏邪在下,胃口逼處二邪之間,所以默默不欲食而但喜嘔耳。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脇痛者,
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嗜臥,外證已去,其證有兩,一為邪入少陰,
陽邪傳裏之候,一為表邪解散不傳之候,設見胸滿脇痛,證屬少陽,
當用小柴胡無疑,倘脈尚見浮緊,雖證顯少陽,仍當用麻黃湯開發腠理,
使太陽之邪,仍從營分而散也。已上少陽經證。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脇下鞕滿,乾嘔,
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
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讝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尚未吐下,雖脈沉緊者,猶當與小柴胡湯,言表邪初陷於裏,未變為實,
猶可提其邪氣外出而解,若已吐下發汗溫鍼,是為壞病,邪氣已全入裏,正氣內傷,
不可用小柴胡也,然必柴胡證罷,乃為少陽壞病,不可與太陽壞病例推也。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讝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此係少陽之裏證,諸家註作心經病,誤也蓋少陽有三禁,不可妄犯,
雖八九日過經下之,尚且邪氣內犯,胃土受傷,膽木失榮,痰聚膈上,故胸滿煩驚,
驚者膽不寍,非心虛也,小便不利讝語者,胃中津液竭也,一身盡重者,
邪氣結聚痰飲於脇中,故令不可轉側,主以小柴胡和解內外,逐飲通津,
加龍骨牡蠣以鎮肝膽之驚,即是虛勞失精之人感寒,用桂枝湯加龍骨牡蠣同意。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不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過經十餘日,不知少陽證未罷,反二三下之,因而致變多矣,後四五日,
柴胡證仍在,未有他變,本當兩解表裏,但其人之邪屢因誤下而深入不能傳散,
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後用大柴胡為合法也。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
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圓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
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過經不解者,言三陽俱已傳過,故其治在半表半裏之間,胸脇滿而嘔,
邪在少陽也發潮熱,裏可攻也微下利,便不鞕也以大柴胡分解表邪,
蕩滌裏熱,則邪去而微利亦自止耳,若誤用圓藥,則徒引熱邪內陷而下利,
表裏俱不解也,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加芒硝以蕩滌胃中之虛熱也。
已上少陽府證。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起先不渴,裏證未具,及服小柴胡湯已,重加口渴,
則邪還陽明,當調胃以存津液矣,然不曰攻下而曰以法治之,其意無窮,
蓋少陽之寒熱往來,間有渴證,倘少陽未罷而恣言攻下,不自犯少陽之禁乎,
所以少陽重轉陽明之證,但云以法治之。上條少陽轉陽明府證。
傷寒七八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邪氣傳裏則躁煩,不傳裏則安靜也。上條少陽經將傳太陰證。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上條少陽經證自解候。
太陰篇
太陰居三陽二陰之間,本無外中之寒,即有中風亦必緣飲食後腠理疎而入,
故太陰但有桂枝而無麻黃證也,尚論以為但舉桂枝而麻黃不待言者,亦未達此義,
或言太陰既無中寒,何得有四逆湯證,曰:此蓋脾胃表虛之人,內傷飲食得之,
故太陰寒證,但曰藏寒不曰中寒,其他傳經之證,或緣先傷飲食,或緣攻下所致,
故太陰傳經之邪,無大熱證非少陰厥陰之比,惟桂枝大黃湯一證,
乃緣誤下陽邪內陷而腹痛,用以泄陷內之陽邪,非太陰有可下之例也,
即先傷飲食致傳者,亦必邪傳胃府,乃可攻下,大率當下當溫,以腹之或滿或痛,
辨其虛實治之,為當也,若循經從少陽傳次太陰,不過往來寒熱等,
少陽證罷而見煩躁不寍,腹滿時痛,手足自溫,肌肉重按則熱,肌表卻不熱,
脈況細,或微畏寒足冷,當從傳經例隨證分解之。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
腹滿自利,太陰之本證也,吐而食不下,則邪迫於上,利甚而腹痛,則邪迫於下,
上下交亂,胃中空虛,此但可行溫散,設不知而誤下之,其在下之邪可去,
而在上之邪陷矣,故胸中結鞕,與結胸之變頗同,胃中津液,上結胸中,
陽氣不布,卒難開滌也。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太陰主水穀,故病自利,內有真寒,故不渴,註謂自利不渴,
濕勝也,故用四逆輩以燠土燥濕非也,
仲景大意以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分經辨證所關甚鉅,
蓋太陰屬濕土,邪熱入而蒸動其濕,則顯有餘,故不渴而多發黃,少陰屬腎水,
熱邪入而消耗其水,則顯不足,故口渴而多煩躁也,今自利不渴,知太陰藏寒,
故當溫之,宜用四逆輩,則理中等可,不言而喻也,太陰濕土之藏,
有寒不用理中而用四逆者,水土同出一源,冬月水煖則則土亦煖,
夏月水寒則土亦寒,所以土寒即陰內陽外,故用四逆以溫土也。以上太陰藏寒證。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太陽之誤下,其病皆在胸脇以上,陽邪傷陽分也,此因誤下而腹滿時痛,
無胸脇等證則其邪已入陰位,所以屬太陰也,腹滿者,太陰裏氣不和也,
時痛者有時而痛,非大實大滿之痛也,故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舉陽邪,
但倍白芍藥,以收太陰之逆氣,本方不增一藥,斯為神耳。
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大實痛,則非有時而痛者可例矣,故前方但倍芍藥,而此則加大黃,加大黃者,
取其苦寒能蕩實熱也,以其大實大滿宜從急下,然陽分之邪,初陷太陰,未可峻攻,
但於桂枝湯中少加大黃,七表三裏以分殺其邪可也。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
易動故也。
此段叮嚀,與陽明篇中互發,
陽明曰不轉失氣曰先鞕後溏曰未定成鞕皆是恐傷太陰脾氣,
此太陰證而脈弱便利,減用大黃芍藥,又是恐傷陽明胃氣也。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
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太陰脈本緩,故浮緩雖類太陽之中風手足自溫,則不似太陽之發熱,
更不似少陰之四逆與厥,所以繫在太陰,允為恰當也太陰脈見浮緩,其濕熱交盛,
勢必蒸身為黃,若小便自利者,濕熱從水道而泄,不能發黃也,至七八日暴煩,
下利日十餘行,其證又與少陰無別,而利盡腐穢當自止,
則不似少陰之煩躁有加下利漫無止期也,況少陰之煩而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
仍為欲愈之候,若不辨晰,而誤以四逆之法治之幾何不反增危困耶,
雖陽明與太陰府藏相連其便鞕與下利,自有陽分陰分之別,
而下利中又有溫裏脾之別溫裏宜四逆湯,實脾宜五苓散利水即所以實脾,
脾實則腐穢不攻而去也。已上誤下熱傳太陰證。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
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鞕者,為陽明病也。
此太陰轉屬胃府證也,脈浮而緩,本為表證,然無發熱惡寒外候,而手足自溫者,
是邪已去表而入裏,其脈之浮緩,又是邪在太陰,以脾脈主緩故也,邪入太陰,
熱必蒸濕為黃,若小便自利,則濕行而發黃之患可免,但脾濕既行胃益乾燥,
胃燥則大便必鞕,因復轉為陽明內實,而成可下之證也,
下之宜桂枝大黃湯。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
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
便必鞕,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霍亂為胃中鬱滯寒物,故其脈當微濇,今傷寒是外邪,脈當浮盛,而不當微濇也,
四五日為轉入陰經之時,忽然自利嘔逆,而脈微濇者,恐是陽氣頓絕,陰氣暴逆,
其勢巨測,故不可妄治,非不治也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太陰轉屬陽明,
必便鞕可攻,至十三日過經而愈也。
下利後當便鞕,鞕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
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此言下利止後,必能食而便鞕,陽明胃氣有權也,若利雖止而不能食,
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設曰久不能食,
將成脾胃虛寒嘔逆變證也,或能食而久不愈,此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已上太陰轉陽明府證。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太陰脈尺寸俱沉細,今脈浮,則邪還於表可知矣,故仍用桂枝擊其邪之惰歸也。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濇而長者,為欲愈。
四肢煩疼者,脾主四肢,亦風⿰氵䍃末疾之驗也,陽脈微,陰脈濇,
則風邪已去而顯不足之象,但脈見不足,正恐元氣已漓,暗伏危機,故必微濇之中,
更加其脈之長而不短,知元氣未衰,其病為自愈也,註家未審來意,
謂濇為血凝氣滯,大謬,豈有血凝氣滯,反為欲愈之理耶。已上太陰轉陽明經證。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上條太陰經證自解候。
少陰上篇
傷寒邪在三陽,太陽為首,邪在三陰,少陰為先,少陰雖居太陰厥陰之中,
而實為陰經之表,以其與太陽表裏,又與陰維相附,且人腎氣多虛,受病最易,
況原委不一,人但知少陰有傳經直中兩途,救陰回陽二法,不知直中雖當回陽,
而有兼汗兼溫之殊,傳經雖宜救陰,復有補正攻邪之別,豈可一概混淆,
能令讀者無眩耶,蓋傳經熱邪,先傷經中之陰,甚者邪未除而陰已竭,
獨是傳入少陰,其急下之證,反十之三,急溫之證,反十之七,而宜溫之中,
復有次第不同,毫釐千里,麤工不解,必於曾犯房屋之證,始敢用溫,
及遇一切當溫之證,反不能用,詎知未病先勞其腎水者,不可因是遂認為當溫也,
必其人腎中之真陽素虧,復因汗下後,擾之外出而不能內返,勢必藉溫藥以回其陽,
方可得生,所以傷寒門中亡陽之證最多,即在太陽,已有種種危候,至傳少陰,
其辨證之際,仲景多少遲徊顧慮,不得從正治之法清熱奪邪,以存陰為先務也,
今將直傷陰經之證,與夫汗下太過,元氣受傷,從權用溫經之法者,疏為上篇,
正治存陰之法,疏為下篇,其溫熱病之發於少陰者,另自為篇,庶涇渭攸分,
根蔓不亂耳。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此言少陰之總脈總證也,蓋少陰屬水主靜,即使熱邪傳至此經,其在先之脈雖滑大,
亦必變為微細,在先之證雖煩熱不寍,亦必變為昏沉嗜臥,但仍不得安臥為異耳,
況夫少陰經自感之寒證耶,但須以先見表證,至五六日後,變出脈細況數,
口中燥不得臥者熱證,始病便脈微細,口中和,但欲臥者,為寒證,以此明辨,
萬無差誤耳,其所以但欲寐者,以衛氣行陽則寤,行陰則寐也。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脈沉發熱,乃少陰兼太陽之表邪,當行表散,非少陰病四五日後,陰盛格陽,
真陽發露之比,但三陰之表法,與三陽迥異,三陰必以溫經之藥為表,
而少陰尤為緊關,故麻黃與附子合用,使外邪出而真陽不出,纔是少陰表法之正也。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得病纔二三日,無吐利躁煩嘔渴裏證,其當從外解無疑,然少陰絕無發汗之法,
汗之必至亡陽,惟此一證其外發熱無汗,其內不吐利躁煩嘔渴,及可溫經散寒,
取其微似之汗,此義甚微,在太陽經,但有桂枝加附子之法,並無麻黃加附子之方,
蓋太陽病無脈微惡寒之證,即不當用附子,及見脈微惡寒吐利躁煩等證,
亡陽已在頃刻,又不當用麻黃,即此推之,凡治陰寒暴病而用麻黃者,
其殺人不轉睫矣。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炙之,附子湯主之。
口中和者,不渴不躁全無裏熱可知,況背為督脈,統諸陽上行之地,他處不寒,
獨覺其背惡寒者,則陽微陰盛之機已露一斑,故炙之以火,助陽而消陰,
主之以附子湯,溫經而散寒也,不知者謂傷寒纔一二日,外證且輕,何反張皇若此,
詎識仲景正以一二日,即顯陽虛陰盛之證,早從暴病施治若待三四日,
勢必極盛難返,不可救藥矣。按少陰自感之寒,有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
有初入太陽,不作鬱熱便入少陰者,二證似不甚相遠,若詳究病情,大相懸絕,
一則陰經獨困,而太陽不至於失守,故脈雖沉,尚能發熱,即延至二三日,
熱猶在表,而無吐利厥逆裏證,可見尚有太陽經外垣可恃也,一則太陽表氣大虛,
邪氣即得入犯少陰,故得之二三日,尚背惡寒不發熱,此陰陽兩虧,
較之兩感更自不同,兩感表裏,皆屬熱邪,猶堪發表攻裏,此則內外皆屬虛寒,
無邪熱可以攻擊,急當溫經補陽,溫補不足,更炙關元以協助之,
其證雖似緩於發熱脈沉,而危殆尤甚,若稍延緩,或遇庸工,不敢用大熱峻補,
多致不救也。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一身骨節俱痛者,太陽經病也,若手足寒而脈沉,則腎中真陽之虛審矣,
可見身體骨節之痛,皆陽虛所致,而與外感不相涉也,故用附子湯以助陽而勝腎寒,
斯骨節之痛盡除也,若以其痛為外感之邪,寍不殺人耶。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外邪入少陰,宜與腎氣兩相搏擊,乃脈見沉而不鼓,即內經所謂腎氣獨沉之義,
其人陽氣衰微可知,故當急溫以助其陽也。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下利無陽證者,純陰之象,恐陰盛而隔絕其陽,最急之兆也,故於四逆湯中,
去甘草之緩,而加葱白於薑附之中,以通其陽而消其陰,遂名其方為白通,
取葱白通陽之義也。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與白通湯,反至厥逆無脈,乾嘔而煩,此非藥之不能勝病也,以無嚮導之力,
宜其不入耳,故復加人尿豬膽汁之陰,以引陽藥深入,然服湯後脈必微續者,
暴出反死,甚哉虛陽之易出難回也,亦危矣,故上條纔見下利,
早用白通圖功於未著,真良法也。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陰寒甚而水泛溢,由陽虛不能攝水,復不能生土以制水,以故腹痛小便不利,
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或小便亦利,或咳或嘔,水性泛濫,無所不之,
非賴真武坐鎮北方之水,寍有底哉,太陽篇中厥逆筋惕肉瞤而亡陽者,
用真武湯之法,以表明之矣,茲少陰之水濕上逆,仍用真武一法以鎮攝之,
可見太陽膀胱與少陰腎,一藏一府,同居北方寒水之位,府邪為陽邪,
藉用麻黃為青龍,藏邪為陰邪,藉用附子為真武,得此二湯以滌痰導水,消陰攝陽,
其神功妙濟,真有不可思議者也。按真武湯方,本治少陰病水飲內結,
所以首推朮附,兼茯苓生薑之運脾滲水為務,此人所易明也,至用芍藥之微旨,
非聖人不能,蓋此證雖曰少陰本病,而實緣水飲內結,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
而小便反不利也,若極虛極寒,則小便必清白無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
則知其人不但真陽不足,真陰亦已素虧,或陰中伏有陽邪所致,
若不用芍藥固護其陰,豈能勝附子之雄烈乎,即如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
芍藥甘草附子湯,皆芍藥與附子並用,其溫經護營之法,與保陰回陽不殊,
後世用藥,能獲仲景心法者幾人哉。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藥,
加乾薑二兩,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觔。
嘔加生薑宜矣,乃水寒上逆為嘔,正當用附子者,何以反去之耶,
蓋真武湯中除去附子外,更無熱藥,乃為肺胃素有積熱留飲,慣嘔而去之,
又法外之法耳,觀後通脈四逆湯,嘔者但加生薑,不去附子,豈不甚明,
所以暴病之嘔,即用真武,尚不相當也。
少陰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
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其脈即出者愈。
下利裏寒,種種危殆,其外反熱,其面反赤,其身反不惡寒,而手足厥逆,
脈微欲絕,明係群陰格陽於外,不能內反也,故於四逆湯中倍加乾薑,
大溫其裏以勝外邪,更傚白通之法,加葱白以入陰迎陽而復其脈也,前條云:
脈暴出者死,此條云脈即出者愈,其辨最細蓋暴出則病已離根,即出則脈已返舍,
由是外反發熱,而不惡寒,真陽尚在軀殼,然必通其脈而脈即出,始為休徵,
設脈出難遲,其陽已隨熱勢外散,又主死矣。
面色赤者加葱九莖,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
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面色赤者,陽格於上,加葱以通陽氣,故名通脈也,腹中痛,真陰不足也,
去葱,惡其順陽,加芍藥以收陰也,咽痛陰氣上結也,去芍藥惡其斂陰,
加桔梗以利咽也,利止脈不出,陽氣未復,兼陰血未充,故加人參以補其氣血,
去桔梗者,惡其上載而不四通也。
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此少陰兼厥陰之候也,吐利厥冷而至於煩躁欲死,腎肝之陰氣上逆,將成危候,
故用吳茱萸以下其逆氣,人參薑棗以厚其脾土,乃溫經而兼溫中,
則陰氣不復上千矣。
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上吐下利,因致躁煩,則陰陽擾亂而竭絕可虞,更加四肢逆冷,中州之土先敗,
上下交征,中氣立斷,故主死也,使早用溫中之法,寍至此乎。
上條言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用吳茱萸湯,此吐利躁煩四逆,與上條不殊,
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耶,必是已用溫中,轉加躁煩,故為死耳。
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心下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
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
飲食入口即吐,猶曰胃中不能納穀也,若不飲食之時,復欲吐而不能吐,
明係陰邪上逆,此等處必加細察,若始得之,便手足寒而脈弦遲,
即非傳經熱邪可擬,然陰邪固有是證,而痰飲亦有是脈,設屬胸中痰實,
當行吐法提之,今見欲吐不吐,洵為陰邪上逆無疑,即使膈上有寒飲乾嘔,
亦屬陰邪用事,非尋常祛痰之藥可施,設誤用吐法,必致轉增其劇,計惟急溫一法,
以助陽勝陰,則寒飲亦得開散,一舉而兩得之也。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煩,腎氣上逆之徵也,自利而渴,加以口燥舌乾,引水自救,
似乎熱證之形,然腎熱則水道黃赤,若小便色白,反非腎熱,乃下焦虛寒不能制水,
仍當從事溫法,不可誤認為熱,而輕投寒下也。自此條而下,凡十餘例,
皆是傳次少陰虛寒壞證,仲景俱不立方者,以其陰陽兩傷,血氣並竭,
多死少生故也。
病人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陰陽俱緊,傷寒之脈也,傷寒無汗,反汗出者,無陽以固其外,
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也,少陰之邪不出,則咽痛吐利,即當用少陰溫經散寒之法,
不言可知也。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亡陽不可發汗,與上條互發,亡與無同,無陽則其邪為陰邪,陰邪本宜下,
然其人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其當急行溫法,又可見矣。
厥而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少陰之絡,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肺為之標本,虛則標弱,故聲亂咽嘶,
舌萎聲不得前也。
前四條皆少陰經虛寒壞證也,仲景雖不出方,然猶可治,詳少陰病欲吐不吐一條,
宜真武湯救之,病人脈陰陽俱緊一條,宜附子湯加桔梗赤石脂,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一條,宜白通加人尿豬膽汁,此條厥而脈緊,
則當用四逆湯溫之,反誤發汗,致聲亂咽嘶舌萎,不可救。
少陰病,脈微沉細,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
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脈微細沉欲臥,少陰之本證也,汗出不煩,則陽證悉罷,而當顧慮其陰矣,
乃於中間帶欲吐一證,欲吐明係陰邪上逆,正當急溫之時,失此不圖,
至五六日自利有加,復煩躁不得臥寐,非外邪至此轉增正少陰腎中之真陽擾亂,
頃刻奔散,即溫之亦無及矣,況始先不煩,今更煩躁,始先欲寐,今更不得臥寐,
所存一線之陽,擾亂若此,可復收乎。
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陰盛無陽,即用四逆等法,回陽氣於無何有之鄉,其不能回者多矣,故曰不治。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脈不至,陽已先絕,不煩而躁,孤陰頃刻自盡矣。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下利既止其人似可得生,乃頭眩時時自冒者,復為死候,蓋人身陰陽相為依附者也,
陰亡於下,則諸陽之上聚於頭者,紛然而動,所以頭眩時時自冒陽脫於上而主死也,
可見陽回利止則生,陰盡利止則死矣。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諸陽主氣息高則真陽上逆於胸中,本實先撥,而不能復歸於氣海,故主死也,
六七日三字,辨證最細,少陰病喘而息高至六七日真氣上脫殆盡,不死何待,
與太陽病二三日作喘之表證迥殊也,況少陰腎氣上乘於肺之喘,
脈必虛微無力若太陽邪氣上壅於肺之喘脈必浮緊有力,自是不侔耳。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炙之。
下利而脈見陽微陰濇,為真陰真陽兩傷之候,嘔者,陰邪上逆也,汗出者,
陽虛不能外固陰弱不能內守也,數更衣反少者,陽虛則氣下墜,陰弱則勤努責也,
是證陽虛本當用溫,然陰弱復不宜於溫,一藥之中,既欲救陽,又欲護陰,
漫難區別,故於頂上之百會穴炙之,以溫其上而升其陽,庶陽不致下陷以逼迫其陰,
然後陰得安靜不擾,而下利自止耳,此證設用藥以溫其下,必逼迫轉加,
下利不止而陰立亡,故不用溫藥,但用炙法有如此之回護也。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炙少陰七壯。
少陰病手足不逆冷,而反發熱,似乎陰盡復陽之兆,但吐利未止而脈不至,
又似真陽發外,故於少陰本穴用炙法,以引其陽內返,斯脈至而吐利亦得自止耳。
前條背惡寒之證,炙後用附子湯者,陰寒內凝,定非一炙所能勝,此條手足反熱,
止是陰內陽外,故炙本經以招之內入,不必更用溫藥也。已上少陰虛寒證。
少陰病,惡寒而踡,時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自煩欲去衣被,真陽擾亂不寍,尚未至出亡在外,故可用溫法,然必微煩即止,
神氣不亂,手足漸溫,脈來沉微不絕,方為可治,設見躁逆悶亂,擾攘不寍,
手足厥冷,脈反躁急,或散大無倫,皆死證也。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
惡寒踡臥,證本虛寒,利止手足溫,則陽氣漸復,其陰寒亦易散,
故可用溫以助其陽之復也。
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
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少陰病脈本緊,至七八日自利,則陰寒得以下走,故脈反和而手足溫煖,
陽氣將復也,雖煩而利必自愈。三條互見,此則邪解陽回,可勿藥自愈之證,
即緊去人安之互辭也。
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風邪傳入少陰,仍見陽浮陰弱之脈,則其勢方熾,必陽脈反微,陰脈反浮,
乃為欲愈,蓋陽微則外邪不復內入,陰浮則內邪盡從外出,故欲愈也。
少陰負跌陽者,為順也。
少陰,水也趺陽土也諸病惡土剋水,而傷寒少陰見證,惟恐土不能制水,
其水反得以泛溢,則嘔吐下利,無所不至,究令中州土敗,而真陽外越,
神丹莫救矣,此脈法中消息病情之奧旨也。已上少陰回陽證。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各經皆解於所主之時,而少陰獨解於陽生之時,陽進則陰退,陽長則陰消,
正所謂陰得陽則解也,即是推之,而少陰所重在真陽,可不識乎。
上條少陰經自解候。
少陰下篇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沉細中加之以數,正邪熱入裏之徵邪熱入裏,即不可發汗,發汗則動其經,
而有奪血亡陽之變,故示戒也。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
四逆散主之。
四肢為諸陽之本,陽邪傳至少陰,陷入於裏,而不能交通陽分,乃至四逆下利,
其中土之陽氣亦傷,所以亟用柴胡升陷內之陽邪,枳實破內滯之結熱,
甘草助脾胃之陽運,芍藥收失位之陰津,允為和解少陰,陰陽否隔之定法,
慎不可以其陽熱內結,而用下法也,蓋傷寒以陽為主,四逆有陰進之象,
若復用苦寒攻之,則陽益虧,所以有諸四逆者,不可下之之戒。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析,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
去滓以散三方寸七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此證雖屬少陰,而實脾胃不和,故爾清陽之氣不通於四末是用四逆散清理脾胃,
而散陰分之熱滯,乃正治也,至於腹中痛者加附子,
於此不能無疑蓋陽邪內陷之腹痛,只宜小建中和之,而此竟用附子者,
以其證雖屬陽邪,必其人內有沉寒結滯不散,更兼形體素豐可受陽藥,
方可加熱藥於清理脾胃劑中,仍是用和之法,而非溫經助陽之義,
觀下文即云泄利下重者加薤白,則知熱滯雖得下利,究竟不能速通,
所以急行滌垢為務,即咳加五味子乾薑,總是從治之法,
慎勿以其用熱治熱而致惑也。
少陰病,咳而下利讝語者被火氣刦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之脈,從足入腹,上循喉嚨,縈繞舌本,故多咽痛之證,
其支別出肺故間有咳證,今以火氣強迫其汗,則熱邪挾火力,上攻必為咳,
以肺金惡火故也,下攻必為利,以火勢逼迫而走空竅故也,
內攻必讝語以火勢燔灼而亂神識故也,小便必難者,見三證皆妨小便,
蓋肺為火熱所傷,則膀胱氣化不行大腸奔迫無度,則水穀併趨一路,心包燔灼不已,
則小腸枯涸必至耳,少陰可強責其汗乎。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
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強責少陰汗而動其血,勢必逆行而上出陽竅,以發汗皆陽藥故也,或口鼻,或耳目,
較之從陰竅出者則倍危矣,下厥者,少陰居中,不得汗而熱深也,
上竭者少陰之血盡從上而越竭矣,少陰本少血,且從上逆,故為難治,
然則熱在膀胱必便血者,豈非以多血且從便出為順乎。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太陽之熱邪,薄於少陰,則陰火挾痰攻咽,所以作痛,當用半夏以滌飲,
兼桂枝以散邪,甘草以緩急也若劇者,則咽傷生瘡,音聲不出,為陰邪上結,
復與寒下不宜,故用半夏以開結,雞子以潤咽更藉苦酒消腫斂瘡以勝陰熱也,
勝陰熱者,正所以存陰也,飲散則熱解,即內經流濕潤燥之意,
與厥陰喉痹麻黃升麻湯證例同。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腹痛小便不利,少陰熱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膿血,則下焦滑脫矣,
滑脫即不可用寒藥,故取乾薑石脂之辛濇以散邪固脫,而加粳米之甘以益中虛,
蓋治下必先固中,中氣不下墜,則滑脫無源而自止,此從之法也,成註及內臺方,
謂其用乾薑而曰裏寒謬矣。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少陰病,便膿血者可刺。
先下利而後便膿血者,則用桃花湯,若不下利而但便膿血,則可刺經穴以散其熱,
今不用刺法,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兼咽乾心煩不得臥,又須黃連阿膠湯為合法耳。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熱邪傳入少陰,逼迫津水,注為自利,質清而無滓穢相雜,色青而無黃赤相間,
可見陽邪暴虐之極,反與陰邪無異,但陽邪傳自上焦,其人心下必痛,口必乾燥,
設係陰邪,則心下滿而不痛,口中和而不渴,必無此枯槁之象,
故宜急下以救其陰也。已上少陰傳經熱證。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少陰之證,自利者最多,虛寒則下利清穀,滑脫則下利膿血,故多用溫藥,
傳經陽邪內結,則自利純清水,溫熱病則自利煩渴,並宜下奪清熱,
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脹,可見邪熱轉歸陽明而為胃實之證,所以宜急下也,
然六七日腹脹不大便,何得目之少陰,必在先曾見咽痛自利煩渴,
至五六日後而變腹脹不大便,是雖邪轉入府,而胃土過實,腎水不足以上供,
有立盡之勢,不得不急攻以救腎水也。上條少陰熱邪,轉入陽明府證。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少陰病,難於得熱,熱則陰盡復陽,故上篇謂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然病至八九日陰邪內解之時,反一身手足盡熱,則少陰必無此證,當是藏邪轉府,
腎移熱於膀胱之候,以膀胱主表,故一身及手足盡熱也,膀胱之血,
為少陰之熱所逼,其趨必出二陰之竅,以陰主降故也,宜當歸四逆和營透表,
兼疎利膀胱為合法也。上條少陰熱邪,轉膀胱府證。
厥陰篇
厥陰篇中次第不一,有純陽無陰之證,有純陰無陽之證,有陰陽差多差少之證,
有陽進欲愈之證,有陰進未愈之證,大率陽脈陽證,當從三陽經治法,陰脈陰證,
合用少陰經治法,厥陰見陽為易愈,見陰為難愈,其陰陽錯雜不分,有必先溫其裏,
後解其表,設見咽喉不利,咳唾膿血,則溫法不可用,仍當先解其表矣,
世醫遇厥陰諸證,如涉大洋,茫無邊際,是以動手即錯耳,茲以類相聚,分為五截,
庶學者易於入室也。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
(蚘蛔同)
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也,厥陰邪熱盛,則腎水為之消,故消而且渴,
其渴不為水止也,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肝火上乘,肝氣通於心也,饑不欲食者,
木邪橫肆,胃土受制也,食則吐蚘者,胃中饑,蚘臭食則出也,下之利不止者,
邪在厥陰,下之徒傷陽明,木益乘其所勝,是以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耳。
按厥陰原無下法,故首先示戒云:下之利不止,蓋厥多主下利,下利中伏有死證,
中間雖有小承氣一法,因胃有燥屎,微攻其胃,非攻厥陰之邪也厥陰與少陽表裏,
邪在少陽已有三禁,豈厥陰反宜下乎,雖有厥應下之一語,乃對發汗而言,
謂厥應內解其熱,不當外發其汗,豈可泥應下二字,遂犯厥陰之大戒耶,
今人每讀傷寒六七日當下,此特指陽邪入府而言,未嘗言邪傳厥陰可下也。
張卿子曰:嘗見厥陰消渴數證,舌盡紅赤,厥冷脈微渴甚,服白虎黃連等湯皆不救,
蓋厥陰消渴,皆是寒熱錯雜之邪,非純陽亢熱之證,豈白虎黃連等藥所能治乎。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
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胃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
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藏厥者,其人陽氣素虛,腎藏之真陽衰極,蚘厥者,始本陽邪,因發汗吐下太過,
或寒飲畜積胃中,寒熱交錯,蚘不能安而上膈也,脈微而厥,則陽氣衰微可知,
然未定其藏厥蚘厥也,惟膚冷而躁無暫安時,加以趺陽脈不出,乃為藏厥,
藏厥用附子理中湯及炙法,其厥不回者死,若是蚘厥,則時煩時止,未為死候,
但因此而馴至胃中無陽,則死也,烏梅丸中酸苦辛溫互用,以治陰陽錯亂之邪,
胃中之寒熱和而蚘自安矣,厥陰多主下利厥逆,所以久利而變膿血,
亦不出此主治也。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病人素有寒飲,復發其汗,則大損胸中陽氣,胃中寒飲愈逆,致蚘不安而上出也,
後人以理中丸加烏梅治之,仍不出仲景之成則耳。
傷寒本自寒,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
乾薑黃連黃苓人參湯主之。
傷寒本自寒下,其人下虛也,醫復吐下之,損其胸中陽氣,內為格拒,則陰陽不通,
食入即吐也,寒格更逆吐下,言醫不知,又復吐下,是為重虛,
故用乾薑散逆氣而調其陽,辛以散之也,苓連通寒格而調其陰,苦以泄之也,
人參益胃氣而調其中,甘以緩之也。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腹痛多屬虛寒,與實滿不同,若更轉氣下趨少腹,必因寒而致下利,明眼見此,
自當圖功於未著也。按腹痛亦有屬火者,其痛必自下逆攻而上,若痛自上而下趨者,
定屬寒痛無疑。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
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太陽陽明併病,面色緣緣正赤者,為陽氣怫鬱,宜解其表,
此下利脈沉遲而面見少赤,身見微熱,乃陰寒格陽於外,則身微熱,
格陽於上則面少赤,仲景以為下虛者,謂下無其陽而反在外在上,故云虛也,
虛陽至於外越上出,危候已彰,或其人陽尚有根,或服溫藥以勝陰助陽,
陽得復返而與陰爭,差可恃以無恐,蓋陽返雖陰不能格,然陰尚盛,亦未肯降,
必鬱冒少頃,然後陽勝而陰出為汗,邪從外解,自不下利矣。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上條辨證,此條用藥,兩相互發,然不但此也,少陰病下利清穀,面色赤者,
已用其法矣,要知通之正所以收之也,不然,豈有汗出而反加葱之理哉。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四逆湯,攻表桂枝湯。
此與太陽篇中下利身疼,先裏後表之法無異,彼因誤下而致下利,
此因下利而致腹脹,總之溫裏為急也,身疼痛,有裏有表,必清便已調,
其痛仍不減,方屬於表,太陽條中已悉,故此不贅。
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此條重舉下利清穀不可攻表以示戒,正互明上條所以必先溫裏,然後攻表之義,
見誤表其汗,則陽出而陰氣瀰塞胸腹,必致脹滿而釀變耳,
合用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以溫胃消脹為務也。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凡用吳茱萸湯,有三證,一為陽明食穀欲嘔,一為少陰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
此則乾嘔吐涎沫頭痛,經絡證候各殊,而治則一者,總之下焦濁陰之氣,
上乘於胸中清陽之界,真氣反鬱在下,不得安其本位,有時欲上不能,但衝動濁氣,
所以乾嘔吐涎沫也,頭痛者,厥陰之經,與督脈會於巔也,食穀欲嘔者,
濁氣在上也,吐利者清氣在下也,手足厥冷者,陰寒內盛也,煩躁欲死者,
虛陽擾亂也,故主吳茱萸湯,以茱萸專主開豁胸中逆氣,
兼人參薑棗以助胃中之真陽,共襄祛濁之功,由是清陽得以上升,
而濁陰自必下降矣。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嘔與微熱,似有表也脈弱則表邪必不盛,小便利則裏邪必不盛,
可見其嘔為陰邪上干之嘔,熱為陽邪外散之熱,見厥則陽遭陰掩,其勢駸危,
故為難治,非用四逆湯莫可救也。已上陰進未愈證。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大汗出而熱反不去,正恐陽氣越出,若內拘急四肢疼,更加下利厥逆惡寒,
則在裏先是陰寒急用四逆湯以回其陽,而陰邪自散耳。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此證較上條無外熱相錯,其為陰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利,則陰津亦亡,
但此際不得不以救陽為急,俟陽回尚可徐救其陰,所以不當牽制也。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六七日不利,忽發熱而利,渾是內陰外陽之象,蓋發熱而利,裏虛而外邪內入也,
故曰有陰,汗出不止,表虛而內陽外出也,故曰無陽,此中伏有危機,
所以仲景早為回護,用溫用炙以安其陽,若俟汗出不止,乃始圖之,則無及矣,
可見邪亂厥陰,其死生全關乎少陰也,不然,厥陰之熱深厥,
深何反謂之有陰無陽哉。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陽氣外脫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亡陽不能溫養經脈也,
故主四逆湯以溫之。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吐利不止,而且下利清穀,加之小便復利,津液四脫裏之虛寒極矣,
況外熱而汗大出,為陽復外脫脈微欲絕者,陽氣衰微可知,急宜四逆湯復陽為要也,
設四逆不足以殺其勢,其用通脈四逆,具見言外矣。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吐已下止,當漸向安,不得復有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也,今脈微欲絕者,
則其吐下已斷,又為真陽垂絕矣,急宜通脈四逆追復元陽,更加豬膽為陰嚮導也。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亡血本不宜用薑附以損陰,陽虛又不當用歸芍以助陰,此以利後惡寒不止,
陽氣下脫已甚,故用四逆以復陽為急也,其所以加人參者,不特護持津液,
兼陽藥得之,愈加得力耳,設誤用陰藥,必致腹滿不食,或重加泄利嘔逆,
轉成下脫矣。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傷寒五六日,邪入厥陰,其熱深矣,乃湯邪不上結於胸,陰邪不下結於腹,
其脈虛而復厥,乃非熱深當下之比,以其亡血傷津,大便枯濇,恐人誤認五六日,
熱入陽明之燥結,故有不可下之之戒,蓋脈虛腹濡,知內外無熱,厥則陰氣用事,
即當同上條亡血例治,設其人陰血更虧於陽,或陰中稍挾陽邪,不能勝辛熱者,
又屬當歸四逆證矣。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陽邪必結於陽,陰邪必結於陰,故手足厥冷,小腹滿按之痛者,邪不上結於胸,
其非陽邪可知,其為陰邪下結可知,則其當用溫用炙更可知矣。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炙厥陰,厥不還者死。
脈微而厥,更加煩躁,則是陽微陰盛,炙毛際以通其陽,而陽不回則死,炙,
所以通陽也,厥不還,則陽不回可知矣。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炙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炙之不溫,脈不還,已為死證,然或根柢未絕亦未可知。
設陽氣隨陰火上逆,胸有微喘,則孤陽上脫而必死矣,與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正同。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脈絕不惟無陽,
而陰亦無矣,陽氣破散,豈有陰氣不消亡者乎,晬時脈還,乃脈之伏者復出耳,
仲景用炙法,正所以通陽氣,而觀其脈之絕與伏耳,故其方即名通脈四逆湯,
服後利止脈出,則加人參以補其亡血,若服藥晬時脈仍不出,是藥已不應,
其為脈絕可知。
傷寒發熱,下逆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躁不得臥,腎中陽氣越絕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為危候,
以四肢為諸陽之本故也,加以發熱躁不得臥,不但虛陽發露,
而真陰亦已爍盡無餘矣,安得不死乎。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厥證但發熱則不死,以發熱則邪出於表,而裏證自除,下利自止也,若反下利厥逆,
煩躁有加,則其發熱又為真陽外散之候,陰陽兩絕,故主死也。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厥利而熱,不兩存之勢也,發熱而厥七日,是熱者自熱,厥利者自厥利,
陰陽兩造其偏,漫無相協之期,故雖未見煩躁,已為難治,蓋治其熱則愈厥愈利,
治其厥利則愈熱,不至陰陽兩絕不止耳。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苓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苓湯復除其熱,
腹中應冷,當不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脈遲為寒,寒則胃中之陽氣已薄,不可更用寒藥矣,腹中即胃中,今胃冷而反能食,
則是胃氣發露無餘,其陽亦必漸去,不能久存,故為必死,
較後條之食以索餅不發熱者,自是天淵。已上純陰無陽證。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主之。
下利脈大,為虛陽下陷,設脈浮革,為風邪乘虛襲肝,風邪結聚,則水飲停留,
因爾腸鳴者,宜當歸四逆以散風利水也。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
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似乎陰寒之極,蓋緣陽邪流入厥陰營分,以本虛不能作熱,
故脈細欲絕也,此為陰鬱陽邪,所以仲景處方,仍用桂枝湯和其中外,
加當歸以和厥陰之營血,通草以通太陽之本,細辛以淨少陰之源,使陽邪得從外解,
本非治陰寒四逆之藥也,蓋脈細欲絕,為陰氣衰於內,不能鼓動其脈,
而肌表之陽亦虛,非真陽內虧之比,故藥中宜歸芍以濟陰,不宜薑附以劫其陰,
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但增吳茱萸生薑由是觀之,乾薑附子寍不在所禁乎,久寒者,
陳久之寒非時下直中之寒也明矣。前條下利脈大亦用此湯者,以下多傷陰,
陰傷則陽不歸附,故脈雖浮大,而證仍屬血虛也。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炙之。
手足厥逆,本當用四逆湯,以其脈促,知為陽氣內陷,而非陽虛,
故但用炙以通其陽,不可用溫經藥以助陽也。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厥有寒熱之異,治雖霄壤,而不可下則一,總由脾胃之陰陽,不相順接,
所以不能溫順四末耳。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
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脇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熱少厥微,指頭微寒,其候原不為重,然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
胃中津液傷而困矣,若小便利色白,則邪熱暗除,胃氣漸復,故欲得食,若厥而嘔,
胸脇滿不去,則邪聚中焦,故嘔而煩滿,其後陰邪必走下竅而便血,
以厥陰主血故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濇者,必清膿血。
下利為陰邪,浮數為陽脈,若陰盡復陽,則尺脈自和,今尺中自濇,
乃熱邪搏結於陰分,雖寸口得陽脈,究竟陰邪必走下竅而便膿血也。
此條與上條厥嘔胸脇煩滿者,雖有輕重之殊,而治法不異,並宜白頭翁湯,
膿血止,芍藥甘草湯。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
其後必便膿血,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
故為進也。
太陽以惡寒發熱為病進,恐其邪氣傳裏也,厥陰以厥少熱多為病退,
喜其陰盡復陽也,然熱氣有餘,又為內外癰膿便血之兆矣。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
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
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
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
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陰經中,
內無真陽不患其厥,但患不能發熱,與夫熱少厥多耳,然厥證多兼下利,
其陽熱變為陰寒者,十常六七也論中恐暴熱來,出而復去後三日脈之,其熱尚在,
形容厥證重熱之脈證如覩,然得熱與厥相應,尤無後患,若熱氣有餘,
病勢雖退,其後必發癰膿,以厥陰主血,熱與血久持不散,必致壅敗也。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與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
必作利也。
傷寒厥而心下悸,以邪熱內深,飲水過多,水氣乘心所致也,水者心火所畏,
故乘之則動悸不寍,飲之為患,甚於他邪,所以乘其未漬入胃,
先用茯苓甘草湯以清下利之源,後乃治厥,庶不致厥與利相因耳。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已下利而更煩,似乎邪未盡解,然必心下濡而不滿,則為虛煩,
與陽明誤下胃虛膈熱之證頗同,故俱用湧法也。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候不利,唾膿血,
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此表裏錯雜之邪,雖為難治,
非死證也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明是陽邪陷陰之故,非陽氣衰微可擬,手足厥冷者,
胃氣不布也,下部脈不至者,因泄利不止而陰津下脫也,咽候不利,唾膿血者,
陽邪搏陰上逆也,所以仲景特於陰中提出其陽,得汗出而錯雜之邪盡解也。
或問傷寒三陽證宜汗,而厥陰證中有麻黃升麻湯之例,其故何也,
詳此證之始原係冬溫,以其有咽痛下利,故誤認傷寒裏證而下之,致泄利不止,
脈變沉遲,證變厥逆,皆熱邪內陷,種種危殆,賴真陽未漓猶能驅邪外行,
而見咽喉不利唾膿血,明係熱邪返出,遊溢少陰經脈之候,亦為木槁土燔,
凌爍肺金之候,方中用麻黃升麻,所以升陷內之熱邪,桂枝芍藥甘草當歸調其營衛,
緣太陽少陰之邪,既以併歸厥陰,故於桂枝湯三味中,必加當歸以和陰血,
萎蕤天冬下通腎氣,以滋上源,且萎蕤為治風溫咽痛熱咳之專藥,本文雖不曰咳,
而云咽喉不利,唾膿血,可知其必然大咳,而膿血始應也,黃苓芍藥甘草,
治邪併於內之自利,知母石膏甘草,治熱伏少陰之厥逆,其邪既伏於少陰,
非知母則鬱熱不除,且熱必由陽明而解,非石膏則腠理不開,
其所以月乾薑白朮茯苓者,以其既經大下,非此不能保護中州耳,
朱奉議以此湯裁去升知冬芍,薑朮桂苓,加入葛根羌活,
川芎杏仁白薇青木香以治風溫,總不出此範圍也。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言傷寒表證罷,先見厥利而後發,非陰證始病便見厥利也,
先厥後發熱,而利必自止,乃厥陰之常候,下文見厥復利,乃預為防變之辭,
設厥利止而熱不已,反見咽痛喉痹,或便膿血,又為陽熱有餘之證矣。
已上陰陽錯雜證。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
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先厥後熱,下利止,其病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邪熱挾痰濕上攻,
而為喉痹也,然既發熱,即無汗而邪亦外出,所以利必自止,若不止,則無汗,
明係邪不外出,仍在於裏,必至便膿血也,便膿血者,其喉不痹,見熱邪在裏,
即不復在表,在下即不復在上也,喉痹者,桔梗湯,便膿血者,白頭翁湯。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
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初起一二日間,所見皆惡寒發熱之陽證,至四五日傳進陰經而始厥也。
前云諸四逆者,不可下矣,此云應下之,其辨甚微,蓋先四逆與先發熱而後厥者,
其來迥異,故彼云不可下,此云應下之者,以其熱深厥深,當用苦寒之藥,
清解其在裏之熱,庶有生理,小陷胸湯合小承氣可也,即下利讝語,
但用小承氣湯止耳,從未聞有峻下之法也,若不用苦寒,反用辛甘發汗,
寍不引熱勢上攻乎,口傷爛赤,與喉痹互意。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嘔有胃中虛寒而嘔,有肝氣逆上而嘔,皆當辛溫治其逆氣,此則熱聚於胃,
結成癰膿而嘔,即內經所謂熱聚於胃口不行,胃脘為癰之候,
恐人誤用辛熱止嘔之藥,所以特申不可治嘔,但俟膿盡自愈,言熱邪既有出路,
不必用藥以伐其胃氣也。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傷寒在三陽邪熱全盛之時,其脈當實,今傳次厥陰,為邪氣向衰之際,
況復下利日十餘行,而反見實脈,是正衰邪盛,故主死也。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熱利而至下重,濕熱交併之象也。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下利欲飲水者,與藏寒利而不渴自殊,乃熱邪內耗津液,縱未顯下重之候,
亦當以前藥勝其熱也。已上純陽無陰證。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
故知自愈。
此云厥終不過五日,言厥之常,前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變,蓋當則易治,
變則難復也。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下利而脈沉弦,為邪熱內陷,故主後重,若沉弦而大,為邪熱勢盛,故未易止,
若沉而微弱數者,為邪熱向衰,故雖發熱不死,設見脈大身熱,其死可知矣。
內經云:下利發熱者死,仲景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必自愈,又曰:
下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此皆陰寒下利,非滯下積熱內奔,熱邪外泄,
內外俱劇之比。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清膿血,
以有熱故也,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脈弱乃陰退陽復,在表作微熱,在裏作微渴,微熱而渴,證已轉陽,故不治自愈,
下利本陽虛陰盛,得至脈數而渴,是始焉陰盛,今則陽復矣,故自愈也,設不愈,
則不但陽復,必其陽轉勝於陰,而圊膿血也,脈數與微熱互意,汗出與脈弱互意,
脈緊則不弱矣,邪勢方張,其不能得汗又可知矣,此與陽明脈緊則愈,
少陰脈緊反去互發,陽明邪氣尚盛,故喜緊惡遲,少陰厥陰邪氣向衰,故喜弱惡緊,
總不出緊去人安之妙義也。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陽氣將復,故欲飲水,然須少少與之,是謂以法救之,蓋陰邪方欲解散,
陽氣尚未歸復,若恣飲不散,反致停畜釀禍耳。渴欲飲水,與下利後飲水者不同,
此則熱邪盡解,但津液受傷而渴,彼則熱邪在裏,煎迫津液而渴,未可一例而推也。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按仲景三陰皆有中風,然但言欲愈之脈,而未及於證治者,以風為陽邪,陰經之中,
得風氣流動,反為欲愈之機,蓋厥陰之脈,微緩不浮,中風病傳厥陰,脈轉微浮,
則邪還於表,而為欲愈之徵也。已上陽進欲愈證。
下利讝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下利則熱不結,胃不實何得讝語耶,此必邪返於胃,內有燥屎,故雖下利,
而結者自若也,與陽明證讝語胃中有燥屎正同,乃不用大承氣,
而用小承氣者,以下利腸虛兼之厥陰主裏,所以但用小承氣微攻其胃,
全無大下之例耳。上條厥陰轉歸陽明府證。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厥陰之邪欲散,則逆上而還少陽,必發熱而嘔,以肝膽藏府相連,
故用小柴胡以升提厥陰之邪,從少陽而散也。上條厥陰轉出少陽經證。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厥陰病自利止後,圊便自調,知裏寒已退,但身痛者,邪氣已還於表,
故用桂枝以和營衛而愈也。上條厥陰回陽熱從外解證。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上條厥陰經證自解候。
傷寒纘論卷下
長洲石頑張璐路玉父纂述
藏結結胸痞篇
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
何謂藏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
名曰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結胸者,陽邪結於陽也,藏結者,陰邪結於陰也,然胸位高,
藏位卑其脈之寸浮關沉,兩俱無異,但藏結之關脈,更加小細而緊者,
以關脈居上下二焦之界,外邪由此下結,積氣由此上千,實往來之要衝,
所以病在下而脈反困於中也,若見舌白胎滑,外邪固結於裏,其勢最重,
以表裏兩解之法,俱不可用,故為難治,其不出方者,正欲人深究其旨而施治,
非不治也,治之務在分解表裏錯雜之邪,使陰氣漸下而內消,客邪漸上而外散,
庶可圖功於萬一也。
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藏結之所以不可攻者,從來置之不講,以為仲景未嘗明言,後人無知之,
不知仲景言之甚明,人第不參討耳,夫所謂不可攻者,乃垂戒之辭,
正欲人詳審其攻之之次第也,試思藏已結矣,匪攻而結何由開耶,
所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又謂下利嘔逆不可攻,又謂表解乃可攻痞,言之已悉,
於此特出一訣,謂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則證不在六經之表裏,
而在上焦下焦之兩途,欲知其候,但觀舌上有無胎滑,有之則外感之陽熱,
挾痞氣而反在下,素痞之陰寒,挾熱勢而反在上,此與裏證已具,
表證未除者相去不遠但其陰陽悖逆,格拒不入證轉凶危耳,豈結胸膈內拒痛,
而藏結腹內不拒痛耶,此而攻之,是速其痛引陰筋而死,不攻則病不除,
所以以攻為戒,是則調其陰陽,使之相入,而滑胎既退,然後攻之,則邪熱外散,
寒氣內消,此持危扶顛之真手眼也。
病脇下素有痞,連在臍傍,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藏結死。
按病人素有動氣,而當臍上下左右,則不可發汗,素有痞氣,
在脇下連臍傍則不可攻下,醫不細詢,病家不明告,因而貽禍者多矣。
已上藏結例。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
以下之太早故也。
病發於陽者,太陽表證誤下,邪結於胸也,病發於陰者,皆是內挾痰飲,外感風寒,
中氣先傷,所以汗下不解,而心下痞也,凡結胸正在胸中,此正太陽全盛之邪,
因誤下乘虛而入,故曰熱入因作結胸,是處方名為陷胸,若痞則多偏胸脇,
而無正中結痛之候,故但言因作痞,而不用熱入二字,其邪之盛衰可知,
是處方名為瀉心,觀其主治,則虛實迥然不侔,則知表邪為陽,裏邪為陰也明矣,
或言中風為陽邪,傷寒為陰邪,安有風傷衛氣,氣受傷而反變為結胸,寒傷營血,
血受傷反成痞之理,復有誤認直中陰寒之陰,下早變成痞者,則陰寒本無實熱,
何得有下早之變,設陰結陰躁而誤下之,立變危逆,恐不至於成痞,
停日待變而死也。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
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隔內拒痛,胃中空虛,
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鞕,則為結胸,
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劑頸而遠,小便不利,
身必發黃也。
脈浮而動數,雖主風熱,亦主正虛,虛故邪持日久,頭痛發熱惡寒,表終不解,
醫不知其邪持太陽,未傳他經,反誤下之,於是動數之脈變遲,而在表之證,
變結胸矣,動數變遲三十六字,形容結胸之狀殆盡,蓋動數為欲傳之脈,
變遲則力綿勢緩而不能傳,且有結而難之象,膈中之氣,與外實之邪,
兩相格鬬,故為拒痛,胃中水穀所生之情悍,因誤下而致空虛,
則不能藉之以衝開外邪,反為外邪衝動其膈,於是正氣往返邪逼之界,
覺短氣不足以息,更煩躁有加,遂至神明不安,無端而生懊憹,
反此皆陽邪內陷所致也。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圓。
結胸而至頸項亦強,證愈篤矣,蓋胸間邪結緊實,項勢常昂,有似柔痙之狀,
然痙病身首俱張,此但項強,原非痙也,借此以驗,胸邪十分緊逼,
以大陷胸湯下之,恐過而不留,即以大陷胸圓下之,又恐滯而不行,
故煮而連滓服之,然後與邪相當,觀方中用大黃芒硝甘遂,可謂峻矣,
而更加葶藶杏仁,以射肺邪,而上行其急,煮時又倍加白蜜,以留戀潤導之,
而下行緩,必識此意,始得用法之妙。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胸既結矣,本當下以開其結,然脈浮大,則表邪未盡,下之是令結而又結也,
所以致死,此見一誤不堪再誤也。
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亦字承上,見結胸證全具,更加煩躁,即不下亦主死也,煩躁曷為主死耶,
蓋邪結於胸,雖藉藥力以開之,而所以載,藥力上行者,胃氣也,
胃氣充溢於津液之內,汗之津液一傷,下之津液再傷,至熱邪搏飲結於當胸,
而津液又急奔以應上,正有不盡不已之勢,胃氣垂絕,能無敗乎,此結胸諸法,
見幾於早,競競以滌飲為先務,飲滌則津液自安矣。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鞕者,大陷胸湯主之。
熱實二字,形容結胸之狀其明,見邪熱填實於膈間也,前條言寸脈浮,關脈沉,
此言脈沉緊更明,蓋緊脈有浮沉之別,浮緊主傷寒無汗,沉緊主傷寒結胸,
則知結胸,非中風下早而成也。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
此為水結在胸脇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治結胸證,所用陷胸之法者,以外邪挾內飲,搏結胸間,未全入於裏也,
若十餘日熱結在裏,則是無形之邪熱蘊結,必不定在胸上,而非結胸明矣,
加以往來寒熱,仍兼半表,當用大柴胡湯,兩解表裏之熱邪,於陷胸之義無取也,
無大熱與,上文熱實互意,內陷之邪,但結胸間,而表裏之熱,反不熾盛,
是為水飲結在胸脇,其人頭有微汗,乃邪在高而陽氣不得下達之明徵,
此則主用大胸陷湯,允為的對。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
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熱少,腹鞕滿,證與陽明頗同,但小有潮熱,
則不似陽明之大熱,從心下至少腹,手不可近,則陽明又不似此大痛,
因是辨其為大陽結胸,兼陽明內實也,緣誤汗誤下,重傷津液,不大便而燥渴潮熱,
更加痰飲內結,必用陷胸湯,由胸脇以及胃腸,始得蕩滌無餘,
若但下腸胃結熱,反遺膈上痰飲,則非法矣。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漿不下,
其人心煩。
此條雖係併病,以其反下之而成結胸,當隨見所變之證,而歸重於結胸也,
誤下之變,乃致結胸下利,上下交征,而陽明之居中者,水漿不入,心煩待斃,
傷寒顧可易言哉。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則不似大結胸之高在心上也,按之則痛,比手不可近,
則較輕也,而脈之浮又淺於沉,滑又緩於緊,可見其人外邪陷入原微,但痰飲素盛,
挾熱邪而內結,所以脈見浮滑也,黃連半夏栝蔞實,藥味雖平,而泄熱散結,
亦突圍而入,所以名為小陷胸也。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寒實結胸,乃寒飲結聚而無大熱也,意謂小陷胸半夏栝蔞實,足以去其痰飲,
又慮黃連難祛寒實,故又主白散,取巴豆之辛熱破結,貝母之苦寒開鬱,
桔梗載之上涌為的當耳。已上結胸例。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鞕,乾噫食臭,脇下有水氣,
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汗後外邪雖解,然必胃氣安和,始得脫然無恙,以胃主津液故也,
津液因邪入而內結,因發汗而外亡,兩相告匱,其人心下必痞鞕,
以伏飲搏聚,胃氣不足以開之也,胃病,故乾噫食臭,食入而噯餿酸也,
胃病故水入而傍滲脇肋也,胃中水穀不行,腹中必雷鳴而搏擊有聲,
下利而清濁不分也,雖不由誤下,而且成痞,設誤下之,其痞結又當何似耶。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
心下痞鞕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
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鞕也,
甘草瀉心湯主之。
此條痞證,傷寒與中風互言,大意具見,可見病發於陰,下之而成痞者,
非指傷寒為陰也,下利完穀,腹鳴嘔煩,皆誤下而胃中空虛之互辭也,設不知此義,
以為結熱而復下之,其痞必益甚,故重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昭揭病因,
方用甘草瀉心湯者,即生薑瀉心湯除去生薑人參,而倍甘草乾薑也,客邪乘虛,
結於心下,本當用人參,以誤而再誤,其痞已極,人參仁柔無剛決之力,故不宜用,
生薑辛溫最宜用者,然以氣薄主散,恐其領津液上升,客邪從之犯上,
故倍用乾薑代之以開痞,而用甘草為君,坐鎮中州,庶心下與腹中,漸至甯泰耳,
今人但知以生薑代乾薑之僣,熟知以乾薑代生薑之散哉,但知甘草能增滿,
孰知甘草能去滿哉。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
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鞕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
柴胡湯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五六日嘔而發熱,為太陽之本證,蓋嘔多屬陽明,然有太陽邪氣未罷,
欲傳陽明之候,有少陽邪氣在裏,逆攻陽明之候,所以陽明致戒云:嘔多雖有明證,
不可攻之,恐傷太陽少陽也,此本柴胡證,誤用下藥,則邪熱乘虛入胃,
而膽卻受寒,故於生薑瀉心湯中,去生薑之走表,君半夏以溫膽,
兼苓連以除胃中邪熱也,瀉心諸方,原為瀉心下痞塞之痰飲水氣而設,此證起於嘔,
故推半夏為君耳。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
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下之後復發汗,先裏後表,顛倒差誤,究竟已陷之邪,痞結心下,證兼惡寒,
表邪不為汗衰,即不可更攻其痞,當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外解已後,
乃用大黃黃連,攻其濕熱凝聚之痞,方為合法耳。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心下痞,按之濡,
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傷寒脈浮而緊,即不可下,誤下而緊反入裏,則寒邪轉入轉深矣,外邪與飲搏結,
故心下滿鞕,若按之自濡,而不滿鞕,乃是濁氣挾濕熱,
痞聚於心下,則與外邪無預也,濁氣上逆,惟苦寒可瀉之,上條大黃黃連瀉心之法,
即為定藥,若惡寒汗出,雖有濕熱痞聚於心下,而挾陽陰盛之證,
故於大黃黃連瀉心湯內,另煎附子汁和服,以各行其事,共成傾否之功,
即一瀉心湯方中,法度森森若此。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傷寒邪氣傳裏,而為下寒上熱也,胃中有邪氣,使陰陽不交,陰不得升而濁滯於下,
為下寒腹中痛,陽不得降而獨菀於上,為胸中熱欲嘔吐,故於半夏瀉心湯中,
除去黃芩而加桂枝,去黃芩者,為其有下寒腹痛也,加桂枝者,
用以散胸中之熱邪而治嘔吐也,經曰:上熱者瀉之以苦,下寒者散之以辛,
故用黃連以瀉上熱,乾薑桂枝半夏以散下寒,人參甘草大棗以益胃而緩其中,
此分理陰陽,和解上下之正法也,常因此而推及藏結之舌上胎滑濕家之舌上如胎者,
皆不出是方。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
頭痛心下痞,鞕滿引脇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
此表解裏和未也,十棗湯主之。
此證與結胸頗同,但結胸者,邪結於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脇,其位卑,
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與攻結胸之戒不殊也,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
而非晝夜俱篤,即此表邪散解之徵,雖有頭痛,心下痞,
鞕滿引脇下痛,乾嘔短氣諸證,乃熱邪搏飲之本證,
不得以表證名之,見出不惡寒,便是表解可攻之候,設外邪不解,
何緣而得汗乎攻藥取十棗湯者,正與陷胸相倣,傷寒種種下法,咸為胃實而設,
今證在胸脇而不在胃,則蕩滌腸胃之藥無所取矣,故取芫花之辛以逐飲,
甘遂大戟之苦以泄水,并賴大棗之甘以運脾,助諸藥祛水飲於胸脇之間,
乃下劑中之變法也。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鞕,噫氣不除者,旋復代赭石湯主之。
汗吐下法備而後表解,則中氣必虛,虛則濁氣不降,而痰飲上逆,
故作痞鞕,逆氣上衝,而正氣不續,故噫氣不除,
所以用代赭石領人參下行,以鎮安其逆氣,微加解邪滌飲,而開其痞,
則噫氣自除耳。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鞕,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
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
復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誤下而下利不止,心下痞鞕,服瀉心湯為合法矣,乃復以他藥下之,
他藥則皆蕩滌下焦之藥,與心下之痞全不相涉,縱痞鞕微除,而關閘盡撒,
利無休止,反取危困,用理中以開痞止利,原不為過,其利益甚者,
明是以鄰國為壑,徒重其奔迫也,故用赤石脂禹餘糧固下焦之脫,而重修其關閘,
倘更不止,復通支河水道,以殺急奔之勢,庶水穀分而下利自止耳。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躁煩,小便不利者,
五苓散主之。
瀉心諸方,開結蕩熱益虛,可謂具備,乃服之而痞不解,更加渴而口躁煩,
小便不利者,五苓兩解之法,正當主用,蓋其功擅潤津滋燥,導飲蕩熱,
所以亦得為消痞滿之良法也。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利,而利下不止,心下痞鞕,
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誤下而致裏虛,則外熱乘之,變為利下不止者,裏虛不守也痞鞕者,
正虛邪實,中成滯礙痞塞而堅滿也,以表未除,故用桂枝以解之,
以裏適虛,故用理中以和之,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為治虛痞下利之聖法也。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鞕,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外邪不解,轉入於裏,心中痞鞕,嘔吐下利,攻之則礙表,
不攻則裏證已迫,計惟有大柴胡一湯,合表裏而兩解之也。
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裏俱虛,陰陽氣並竭,
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鍼,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
手足溫者易愈。
凡表裏錯誤,證變危篤,有陰已亡而陽邪尚不盡者,有陽邪盡而陽氣亦隨亡者,
有外邪將盡未盡,而陰陽未至全虧者,此可愈不可愈所由分也,
大率心下痞與胸間結,雖有上下之分,究竟皆是陽邪所聚之位,觀無陽則陰獨一語,
正見以成痞之故,雖曰陰陽並竭,實由心下無陽,故陰獨痞塞也,無陽陰獨,
早已括盡誤下成痞大義,無陽亦與亡陽有別,無陽不過陽氣不治,
復加燒鍼以逼刦其陰,乃成危候,其用藥差誤,即可同推。已上痞證例。
合病併病篇
太陽病,項背強八八,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八八,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二條以有汗無汗,定傷風傷寒,仲景以所顯證,全似太陽,
其間略兼項背強八八為陽明之候,未至兩經各半,故不用合病,二字然雖不名合病,
其實乃合病之初證也,八八頸不舒也,項屬太陽而頸屬陽明,二經合病,
則頸項皆不知矣,太陽風傷衛證中,纔見陽明一證,即於桂枝湯中加葛根一藥,
太陽寒傷營證中,纔見陽明一證,即於麻湯中加葛根一藥,
此大匠天然不易之穀率也,然第二條不用麻黃湯加葛根,
反用桂枝全方加麻黃葛根者,以頸項背但是陽位,易於得汗之處,
設以麻黃本湯加葛根大發其汗,將毋項背強八八者,變為經脈振動惕乎,
此仲景之所以精義入神也。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二條又以下利不下利,辨別合病主風主寒之不同也,風者陽也,陽性上行,
故合陽明胃中之水飲而上逆,寒者陰也,陰性下行,故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
然上逆則必加半夏入葛根湯以滌飲止嘔,若自下利,
則但用葛根湯以解兩經之邪下利裏證也,而仲景以此湯主之,蓋以邪氣併於陽,
陽實而陰虛,陰虛故下利也,與此湯以散經中之邪,則陽不實而陰氣平,
不治利而利自止耳。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
兩經合病,當合用兩經之藥,何獨偏用麻黃耶,此見仲景析義之經,蓋太陽邪在胸,
陽明邪在胃,兩邪相合,必上攻其肺,所以喘胸滿,麻黃杏仁治肺氣喘逆之專藥也,
用之恰當,正所謂內舉不避親也,何偏之有。按太陽與陽明合病,所重全在於表,
故主以葛根麻黃二湯,若太陽與少陽合病,則邪漸迫裏合用小柴胡柴胡桂枝二湯,
若溫病之太陽少陽合病,當用黃苓湯苓加半夏生薑湯,其下陽明少陽合病,
以邪入府,脈來滑數,即用大承氣下之,與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不殊也,
設經證未罷,脈不滑數,又當從大柴胡兩解表裏無疑,其太陽與少陽合病本條,
見溫熱病篇中,宜參看。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尅賊,名為負也,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木土之邪交動,則水穀不停而急奔,故下可必也,陽明脈大,少陽脈弦,兩無相負,
乃為順候,然兩經合病陽明之氣衰,則弦獨少見,陽勝而陽明負矣,
下之固是通因通用之法,而土受尅賊之邪,勢必藉大力之藥,
急從下奪乃無解圍之善著,然亦必其脈滑而數,有宿食者,
始為當下無疑設脈不滑數而遲軟,方慮土敗垂亡,當敢下乎,已上合病例。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
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薰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
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
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其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讝語者,
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二陽併病二條,皆是太陽與陽明併病,上條證初入陽明,
而太陽仍未罷則宜小汗此條證已入陽明,而太陽亦隨罷,故宜大下也,
按上條太陽初得寒傷營之病,因汗出不徹,故傳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陽明熱熾,
似乎當用下法,以太陽之邪未徹,故下之為逆謂其必成結胸等證也,
如此者可小發汗,然後下之,設面色緣緣正赤者,寒邪深重,陽氣怫鬱在表,
必始先未用麻黃湯,或已用麻黃湯而未得汗,所以重當解之薰之,
又非小汗所能勝矣,若是發汗不徹,不當言陽氣怫鬱不得越也,畢竟當汗不汗,
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方是陽氣不得越耳,
短氣者因汗不徹,而邪氣未盡,氣受傷也,脈濇者以寒濕留於肌腠,
而營氣不能條達,血受傷也,汗後短氣脈濇,但當斷之以汗出不徹,
而與桂枝二越婢一湯,小發其汗則愈。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
葛根黃苓黃連湯主之。
太陽病原無下法,但當用桂枝解外,若當用不用,而反下之利遂不止,
則熱邪之在太陽者,未傳陽明之經,已入陽明之裏,所以其脈促急,其汗外越,
其氣上奔則喘,下奔則泄,故舍桂枝而用葛根,專主陽明之表,加苓連以清裏熱,
則不治喘而喘自止,不治利而利自止,又太陽陽明兩解表之變法,
與治痞之意不殊也。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
下痞鞕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
發汗則讝語脈弦,五六日讝語不止,當刺期門。
刺大椎者,瀉三陽督脈也,刺肺俞者,使肺氣下行而膀胱氣化也,刺肝俞者,
所以瀉膽也,刺期門者,瀉肝膽之實也。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鞕,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重申不可下之禁,與上條不可汗互發。
傷寒腹滿讝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肝木直乘脾土為縱,此本太陽少陽併病,以其人平素肝盛脾衰,
故其證腹滿讝語盡顯肝邪乘脾之候蓋少陽雖主風木仍賴衛氣營養,
所以仲景云:此屬胃,胃不和,所以腹滿讝語也其脈寸口浮緊,
為太陽寒傷營之脈,寸口即氣口,乃脾胃之所主,肝木挾邪過盛,所以脾胃之土,
益受其制也,刺期門以泄肝邪,則中土攸寍矣。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
此肝乘肺也,名曰黃,刺期門。
肝木反乘肺金為橫,此亦太陽少陽併病,以其人素常肝盛肺虛,故其證雖發熱惡寒,
為太陽表,證未除,而大渴飲水,則少陽裏熱已著,蓋木盛則火易燔,
金虛則水不生,所以求水為潤,木得水助,其勢益橫,水勢泛溢,其腹必滿,
亦當刺期門以泄肝邪,則肺自安矣然,但腹滿而不讝語其邪,
稍輕以肺金較肝木雖虛,原無他病能暗為運布,或自汗而水得外滲,
或小便利而水得下行是以病欲自解,不必刺也,
讀者毋以刺期門在欲解下而以辭害義也。
按縱橫之證不同,而皆刺期門者以賊土每金,總由木盛腹滿讝語,
證涉危疑,故急以瀉木為主也。
上四條俱用刺法,今傷寒家不諳此理,若論用藥,無過柴胡桂枝湯加減,
觀下條發汗多亡陽讝語治法,可類推矣。
發汗多亡陽,讝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太陽與少陽併病,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誤汗亡陽讝語者,
復不可下,宜桂枝柴胡以和二經營衛也。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支緒者,支飲聚結於心下之偏傍,非正中也傷寒至六七日,
宜傳經已遍乃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其邪尚在少陽之界,未入於裏,
雖心下支結,而外證未除終非結胸可疑,故但用柴胡桂枝,
使太陽之邪仍從太陽而解,邪去而支飲自開矣。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脇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
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五六日已發汗,邪雖未解而勢已微,因誤下之,微邪凝聚於上焦,
則肺氣壅遏所以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知邪氣已入少陽之界,故為未解,
因與柴胡桂枝解太陽少陽之邪,黃芩甘草散內外之熱,乾薑主胃中寒飲,
栝蔞根治膈上熱渴,牡蠣以開脇下之微結也服湯後反加微煩者,
近世謂之藥煩,以汗後津液受傷胃氣虛熱,不能勝藥力也必須服復,
藥勝病邪方得汗出而解。上二條皆太陽少陽併病,因本文中有支結微結,
所以後世遂認結胸,致節庵又以小柴胡加桔梗治痞結,亦不過治表邪初犯中焦者,
方克有効,若真結胸,則邪已因誤下引入內結,非大小陷胸湯圓峻攻,
必不能解散也。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脇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
此陽明少陽併病也,潮熱者,陽明胃熱之候,若大便溏,小便自可,則胃全不實,
更加胸脇滿下去,則證已兼見少陽矣,纔兼少陽,
即有汗下二禁惟小柴胡一湯,合表裏而總和之,乃少陽一經之正治,
故陽明少陽亦取用之,無別法也。
陽明病,脇下鞕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也。
此亦陽明少陽併病,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
即使不大便而見脇下鞕滿,嘔與舌胎之證,則少陽為多,
亦當從小柴胡湯分解陰陽,則上下通和,濈然汗出而舌胎嘔逆脇滿之外證,
一時俱解矣既云津液得下,則大便自行,亦可知矣,此此一時表裏俱徹,
所以為當也。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八字,關係病機最切,風寒之邪,協津液而上聚膈中,為喘為嘔,
為水逆為結胸,常十居六七,是風寒不解,則津液必不得下,倘誤行發散,
不惟津液不下,且轉增上逆之勢,愈無退息之期矣。已上併病例。
溫熱
仲景溫熱病諸例,向來混入傷寒六經例中,致使後世有以黃芩白虎湯,誤治傷寒者,
有以黃芩白虎證誤呼傷寒者,良由混次不分,以致蒙昧千古,自長沙迄今,
惟守真一人,獨得其秘,則又晦其名目,不曰溫熱,而曰傷寒,
何怪當世名家動輒錯誤耶,今將溫熱諸條,另析此篇,學者洗心讀之,如琅函一展,
火輪劍樹,頓化清涼大地也。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發熱而渴不惡寒,提挈溫病自內而發之大綱,凡初病不惡寒,便發熱煩渴,
三四日間,或腹滿或下利者,此溫病也,若先惡寒發熱,三四日後,
表邪傳裏變煩渴者,此又傷寒熱邪傳裏,而顯內實也。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
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
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癎,時瘛瘲,若火薰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此條緊接上條,其下即云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
見風溫之由誤發溫病汗而致者,與更感於風而成者,自是兩般,風溫之證,
兼太陽少陰,脈尺寸俱浮,蓋腎水本當沉也,風溫載之,從太陽上,
入根本撥而枝葉危矣,伏邪久鬱身中,時當二月,其脈先見露矣,發則表熱太陽,
裏熱少陰,將同用事,恣汗無忌,灼熱反倍,是謂風溫,風溫表裏,見俱浮脈,
其證自汗身重,腎水病也,多眠睡,鼻息鼾,語言難,腎本病也,腎中之候,
同時薦至,危且殆矣,古律垂戒云:風溫治在少陰,不可發汗,發汗死者,
醫殺之也,詎意發熱之初,不及脈理,輕易發汗,早已犯此大戒乎,
既腎中風邪外出,以陽從陽,熱無休止矣,被下者,小便不利,傷其膀胱氣化,
直視失溲,太陽藏府同時絕矣,被火者,微則熱傷榮氣,而瘀熱發黃,
劇則熱甚生風,而如驚癎,時瘛瘲,火熱亂其神明,擾其經脈也,
傷寒燔鍼灼艾,仲景屢戒,至溫證尤當戒之,被火微發黃色一段,亂其神明,
擾其經脈重證莫重於此,稍輕誤火,少陰脈系咽喉,咽喉乾痛,乃至唾血,
亦多死者,一逆發汗,已是引日待斃,再逆則神聖莫挽矣,故治溫病,
全在未發汗前,辨其脈證,補救備至,防危可也,發汗已後,凶咎卒至,
何措其手足哉,內經刺熱論溫,榮交已後,其病內連腎,評熱論溫,專論穀氣,
腎中精勝,乃汗則生,腎中虛甚,更熱則死,其旨至矣盡矣,仲景復出不盡之藏,
論腎更視膀胱以緯之,小便傷膀胱氣化,甚則直視失溲,命門所藏之精,不能昭物,
神水絕矣,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
是以中風暴證多絕膀胱,人不識者,故風溫扼要膀胱,若腎藏將絕,
寍不膀胱先絕乎。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此言太陽少陽合病,明非傳次少陽之證,洵為溫病之合無疑,以其人中氣本虛,
熱邪不能外泄,故內攻而自下利也,與黃芩湯解散表裏之熱,較之傷寒治法迥殊,
按黃芩湯乃溫病之主方,即桂枝湯,以黃芩易桂枝而去生薑也,蓋桂枝主在表風寒,
黃芩主在裏風熱,不易之定法也,其生薑辛散非溫熱所宜,故去之,
至於痰飲結聚膈上,又不得不用薑半,此又不越傷寒治法耳。
按溫病始發,即當用黃芩湯去熱為主,傷寒傳至少陽,熱邪漸次入裏,
方可用黃芩佐柴胡和解之,此表裏寒熱之次第也。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
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讝語,若加燒鍼,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
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若渴欲飲水,
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
豬苓湯主之。
此伏氣因感客邪而發,故脈見浮緊也,然浮緊之脈,而見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
熱之證,雖是溫病,卻與傷寒之陽明不異,加以咽燥口苦,腹滿而喘身重,
明係溫熱之候,所以汗下燒鍼,俱不可用,宜其黃芩白虎主治也,
更兼風寒客氣在膈,故舌上胎滑,而黃芩輩又禁用,則當湧以梔子豉湯,
此治太陽而無礙陽明矣,若前證更加口乾舌燥,則宜白虎湯以解熱生津,
若更加發熱煩渴,小便不利者,又為熱耗陽明津液,更宜豬苓湯以導熱滋乾,
總由客邪寒氣在胃,難用黃芩白虎輩寒藥,故別尋傍竇,以散熱邪耳。
傷寒小便不利,以脈浮者屬氣分,五苓散,脈沉者屬血分,豬苓湯,
而溫熱病之小便不利,脈浮者,屬表證,豬苓湯,脈沉者屬裏證,承氣湯,
傷寒自氣分而傳入血分,溫熱由血分而發出氣分,不可以此而礙彼也。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易中燥,豬苓湯復利其小便故也。
太陽傷寒犯本,有五苓散兩解一法,而陽明溫熱,復有豬苓湯導熱滋乾一法,
然汗出多而渴者不可服,蓋陽明胃主津液,津液充則不渴,津液少則渴矣,
故陽明熱甚,必先耗其津液,加以汗多而奪之於外,復利其小便而奪之於下,
則津液立亡而已,其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而汗出少者,方可用豬苓湯,
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而汗出多者,則宜白虎加人參,其法已具上條,
若脈沉熱蒸多汗,渴欲飲水,而小便黃赤不利者,又當從承氣下之,以救陰為急也。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溫熱之氣,自內達表,故三陽合病最多,此條言溫病,故但目合則汗,
其非熱病之時時大汗可知矣,以其表裏俱熱,六合俱邪,故關上之脈浮大,
但欲眠睡,其為陽明之熱,又可知矣,而目合則汗,又屬少陽,治當從小柴胡加減,
或黃芩湯加柴胡尤妥,設熱病見脈浮大,但欲眠睡而盜汗者,為正氣本虛,
故熱勢反不甚劇,又當用白虎加人參湯也。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讝語遺尿,
發汗則讝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
此言熱病兼暍之合病也,夏月天令炎熱,伏鬱之邪,多乘暑氣,一齊發出三陽,
中州之擾亂可知矣,此時發汗,則津液倍竭,故讝語益甚,
下之則陽邪內陷,故手足逆冷,熱不得越,故額上生汗也,既不宜於汗下,
惟有白虎一湯,主解熱而不礙表裏,在所急用,若疑手足厥冷,
為陽虛則殺人矣。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寒裏有熱,白虎湯主之。
世本作表有熱有寒,必係傳寫之誤,千載無人揭出,今特表明,一齊眾楚,
在所不辭,夫白虎湯,本治熱病暑病之藥,其性大寒,安有裏有寒者可服之理,
詳本文脈浮滑,而滑脈無不實之理,明係伏邪發出於表之徵,以其熱邪初乘肌表,
表氣不能勝邪,其外反顯假寒,故言表有寒,而伏邪始發未盡,裏熱猶盛,
故言裏有熱,以其非有燥結實熱,乃用白虎解散鬱發之邪,或言當是表有熱裏有實,
寒字與實字形類,其說近是,若果有實,則當用承氣又不當用白虎矣,
按此本言熱病,而仲景不曰熱病,而曰傷寒者,其藏機全在乎此,
欲人深求而自得也,蓋熱病乃冬不藏精,陽氣發泄,驟傷寒冷,致邪氣伏藏於骨髓,
至夏大汗出而熱邪始發,故仍以傷寒目之,以伏邪骨髓發出,由心包而薄陽明,
處方乃以石膏救陽明之熱,知母淨少陰之源,甘草粳米,護心包而保肺氣,
是以氣弱者,必加人參也,後人不審,每以白虎湯,治冬月傷寒發熱,
今特昭揭此義,以為冬月擅用白虎之戒。
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滑,陽脈也,故其厥為陽厥,裏熱鬱熾,所以其外反惡寒厥逆,
往往有唇面爪甲俱青者,故宜白虎,或竹葉石膏解其鬱熱則愈也。此條明言裏有熱,
益見前條之表有熱裏有熱有寒為誤也,叔和因脈滑而厥,遂以此例混入厥陰篇中,
今歸此。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白虎但解熱而不能解表,故熱病稍帶暴寒邪,惡寒頭痛身疼之表證,皆不可用,
須脈洪大或數,煩熱燥渴,始可與服,若先前微帶非時表邪,
二三日後客邪先從表散,但顯熱病脈證,煩渴欲飲水者,為津液大耗,
又非白虎所能治,必加人參以助津氣,則熱邪始得解散耳。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伏熱內盛,故口燥心煩,以真陽不能勝邪,故背微惡寒,而外無大熱,
宜白虎解內熱毒,加人參以助真氣也。
傷寒病,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
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詳此條表證,比前較重,何以亦用白虎加人參耶,本文熱結在裏,表裏俱熱二句,
已自酌量,惟熱結在裏,所以表熱不除,邪火內伏,所以惡風大渴,舌燥而煩,
欲飲水不止,安得不以生津解熱為急耶。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本溫熱,病誤認寒疫,而服桂枝湯也,若是寒疫,則服湯後汗出必解矣,
不知此本溫熱,誤服桂枝,遂至脈洪大,大汗煩渴不解,若誤用麻黃,
必變風溫灼熱自汗等證矣,此以大汗傷津,故加人參以救津液也。
按桂枝治自外而入傷之風邪,石膏治自內而發外之熱邪,
故白虎湯為熱邪中暍之的方,雖為陽明解利藥,實解內蒸之熱,非治在經之熱也,
昔人以石膏辛涼,能解利陽明風熱,此說似是而實非,即如大青龍湯,越婢湯,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麻黃升麻湯等方,並與表藥同用,殊不知邪熱傷胃,
所以必需,若在經之邪,縱使大熱煩渴,自有葛根湯,桂枝加葛根湯等治法,
並無藉於石膏也,所以傷寒誤用白虎黃芩,溫熱誤用桂枝麻黃,輕者必重,
重者必死耳。已上三陽發溫熱例。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以傷,非喉痹也,病人曰: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冬月感寒,伏藏於經,至春當發,故曰以意候之,今月之內,言春分候也,
若脈微弱者,其人真元素虧,必不發於陽而發於陰,以少陰之脈循喉嚨,伏邪始發,
熱必上升,故先喉中痛似傷,腎司開闊,陰經之熱邪不能外發,勢必內攻,
其後必下利也。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
邪熱客於少陰之經,故咽痛,用甘草湯者,和緩其勢也,用桔梗湯者,開提其邪也,
此在二三日間,熱邪發於經中,他證未具,故可用之,若五六日,
則少陰之下利嘔逆,諸證蜂起,此法又不可用矣。陰邪為病,其發必暴,
所以伏氣發於少陰必咽痛,仲景遂以緩法治之,甘草味甘,其性最緩,
因取以治少陰,伏氣發溫之最急者,蓋甘先入脾,脾緩則陰火之勢亦緩,
且生用力能瀉火,故不兼別味,獨用以取專功也,設不差,必是伏邪所發勢盛,
緩不足以濟急,更加桔梗,升載其邪,使發於陽分之陰邪,盡從陽分而散,
不致仍復下陷,入於陰分也,倘治稍失宜,陰津為熱邪所耗,即用祛熱救陰藥,
恐無及也。按咽痛多是陰邪搏陽之候,以陰邪為患,無有不挾龍火之勢者,
所以屬少陰者多,惟陽明經病,有但頭眩不惡寒,能食而欬,其人必咽痛一條,
乃風熱挾飲上攻之證,又不當與陰邪比例而觀也,至於溫病風溫,多有此證,
以陰中伏有陽邪也,即直中少陰之咽痛,雖陰邪結於清陽之位,仍是少陰之經,
故仲景特設通脈四逆湯,以通陰中鬱沒之微陽,更加桔梗以清咽利膈也。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下利咽痛,胸滿心煩,少陰之伏邪,雖發陰經,實為熱證,邪熱充斥,上下中間,
無所不致,寒下之藥不可用矣,又立豬膚湯,以潤少陰之燥,與用黑驢皮之意頗同,
陽微者用附子溫經,陰竭者用豬膚潤燥,同具散邪之義,比而觀之,思過半矣。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少陰病,二三日以上心煩,知非傳經邪熱,必是伏氣發溫,故二三日間,
便心煩不得臥,然但煩而無燥,則與真陽發動迥別,蓋真陽發動,必先陰氣四布,
為嘔為下利,為四逆,乃致煩而躁,魄汗不止耳,今但心煩不得臥,
而無嘔利四逆等證,是為陽煩,乃真陰為邪熱煎熬,故以救熱存陰為急也。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欬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下利六七日,本熱去寒起之時,其人嘔渴心煩不眠,不獨熱邪煎迫真陰,
兼有水飲搏結,以故留不去,用豬苓湯以利水潤燥,不治利而利自止也。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伏氣之發於少陰,其勢最急,與傷寒之傳經證不同,得病纔二三日,即口燥咽乾,
延至五六日始下,必枯槁難為矣,故宜急下以救腎水之燔灼也。按少陰急下三證,
一屬傳經熱邪亢極,一屬熱邪轉入胃府,一屬溫熱發自少陰,皆刻不容緩之證,
故當急救欲絕之腎水,與陽明急下三法,同源異派。已上少陰發熱例。
雜篇
傷寒所致,太陽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痙俗作庢)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本案傷榮,故發熱無汗,病至痙,邪入深矣,而猶惡寒者,經虛故也,寒傷榮血,
則經脈不利,故身強直,而為剛痙也。金匱又有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
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言,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一條,即是申明此條之義,
而補其治法也無汗而小便少者,以太陽陽明二經之熱,聚於胸中,
延傷肺金清肅之氣,內外不能通故也。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痙。
本風傷衛,故發熱汗出不惡寒以風傷衛氣,腠理疎,故汗出身柔,
但汗出太過,則經脈空虛,雖似稍緩,而較之剛痙尤甚,以其本虛故也,
蓋剛痙屬陽為邪勝,柔痙屬陰為血虛,故治法有不同耳。金匱又有太陽病,
其證備身體強八八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即桂枝湯加栝蔞根二兩,
其證備,則發熱汗出等證,不必贅矣。傷寒方中,用桂枝加葛根湯矣,
此以脈之沉遲,知在表之邪,為內濕所持不解,即係濕熱二邪交合,
不當從風寒之表法起見,故不用葛根而改用栝蔞根,變表法為利法也。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脈沉細者,濕勝而致痙也,病發熱,脈當浮數,而反沉細,知風邪為濕氣所著,
所以身雖發熱,而脈不能浮數,是陽證見陰脈,故金匱指為難治也,治此者,
急宜麻黃附子細辛湯,溫經祛濕,勿以沉細為濕證之本脈而忽之也。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發汗太多,則經虛風襲,雖曰屬風,而實經虛邪盛之候,非真武湯必難救療也。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痙病也。
身熱足寒者,傷濕而中風也,其下諸證,皆風虛濕搏之候蓋風主動搖,濕主拘急,
風主陽,本乎天者親上,是以獨頭面搖,濕主陰,本乎地者親下,是以足脛寒逆也,
金匱此條下,又多若發汗者寒濕相搏,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
其脈如蛇六句,發汗反惡寒者,以但用表藥而不加朮故也,汗後其脈如蛇者,
汗出之時,陽氣發外,其脈必洪盛,汗後氣開乃閉,陽氣退潛,
寒濕之邪得汗藥引之於外,所以其脈復見浮緊,而指下遲滯不前,有似蛇行之狀耳。
按金匱此後復有五條,其一云夫風病下之則痙,發汗必拘急,蓋風病而熱者,
其邪已應於筋脈,若更下之,則傷其榮血,筋無養而成痙,汗之則傷其衛氣,
脈無養而拘急矣,其一云:暴腹脹大為欲愈,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蓋脾土得木火而為暴脹,知火之鬱於肝者,已出之脾,木火氣行則脈當浮大,
今不浮大而如故,知風猶鬱在肝,則筋病而成痙矣,然此必暴脹之先,
已見欲解之證故云,其一云:夫痙脈緊如弦,直上下行,蓋緊直如弦,肝脈也,
而直上下行,則又屬督脈為病,所以脊強而厥也,與脈經痙家,
其脈伏豎直上下同義,其一云:痙病有炙瘡者難治,蓋痙病風熱燥急,
不當復炙以火,深入助陽風熱得之愈固而不散也,其一云:痙為病,胸滿口噤,
臥不著席,腳孿急,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蓋熱傅陽明,風熱極深,
所以有如上諸證,非苦寒大下,不足以除其熱,救其陰也,夫傷寒病瘈瘲,
以熱生風而搐,尚為難治,況此甚於搐者,至若齒齘足孿,而無內實下證,
大便自行者,必不可治,靈樞云:熱而痙者死,腰折瘈瘲齒齘也。已上痙病例。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侯,其人小便不利,
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關節疼痛而煩者,言濕氣留著筋骨糾結之間,而發熱煩疼也脈沉而細,明係濕證,
雖疼處頰熱,必非風寒,是當利水為要也。大抵此證,當利小便以通陽氣,
今為濕氣內勝,故小便不利,利之則陽氣行,雖在關節之濕,亦得宣泄矣,
設小便利已,而關節之痹不去,又當從表治之。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以熏黃。
濕證發黃,須分寒熱表裏,濕熱在裏茵蔯蒿湯,在表梔子柏皮湯,
寒濕在裏白朮附子湯,在表麻黃加朮湯,此寒濕在表而發黃也,金匱有云: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蓋濕與寒合,
故令身疼,以濕者在表,表間陽氣不盛,故不可大發汗,是以用麻黃湯,
必加白朮以助脾祛濕也,麻黃得朮,則汗不致於驟發,朮得麻黃而濕滯得以宣通,
然濕邪在表,惟可汗之,不可火攻,火攻則增其熱,必有發黃之變,故戒之。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
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此寒濕相搏也,太陽寒氣在經,故令人欲得被覆向火,背強頭汗,若認作裏有實熱,
上蒸頭汗,而誤下之,必致於噦,而胸滿小便不利也,下後陽氣下陷,故丹田有熱,
而胸中反有寒飲結聚,妨礙津液,是以口燥煩渴不能飲也,
何以見其胸中有寒,以舌上如胎白滑,故知之,治宜黃連湯,和其上下寒熱之邪,
則諸證渙然分解矣。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此本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之例,因誤下之,致有此逆,
額上汗出微喘者,陽之越也,小便利與下利不止者,陰之脫也陰陽離決,必死之兆,
自此而推之,雖額上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未脫,而陽之根猶在也,
下之雖大小便利,若額上無汗不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則非離決,
可以隨其虛實而救之,至於下利不止,雖無頭汗喘逆,陽氣上脫之候亦死,
又有下利不止,小便反祕,而額上汗出者,謂之關經云:關格不通,頭無汗者可治,
有汗者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
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
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風濕相搏,法當汗出而解,合用桂枝加朮,使微微蒸發,表裏氣和風濕俱去,
正如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同義。
病者,一身盡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致也。
日晡所劇者,陽明之氣,旺於申西也,金匱云:可與麻黃杏仁苡薏甘草湯,
蓋麻黃加朮湯是主寒濕防已黃耆湯是主風濕,此則寒濕風濕合病也,所以此條之後,
金匱則繼之以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防已黃耆湯主之一條,蓋風濕皆從陽受,
其病在外,故脈浮汗出身重,由是以黃耆實衛,甘草佐之,防已去濕,白朮佐之,
然治風濕二邪,獨無去風之藥,以汗多知風已不留,表虛任風出入乎其間,
因之惡風,惟實其衛,正氣旺則風自退也,至服後當如蟲行皮中,腰下如冰,
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下,溫令微汗差等語,皆有精義,不可忽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
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濕家必脈沉細,飲食減少,今脈大能食,但頭痛鼻塞,正內經所謂因於濕,
首如裏是也,與瓜蒂散內鼻中,取下黃水則愈。已上中濕例。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成註謂汗出惡風,身熱不渴者,中風也,汗出惡寒而渴者,中暍也,然未明其至理,
蓋此證為時火之氣,爍其肺金,肺傷則衛氣虛,由是汗出身熱惡寒,
即內經所謂膈消,皆相火傷肺之所致,金匱主以白虎加人參湯救肺為主也。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
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
數下之淋甚。
發熱惡寒,身重而疼,太陽中暍表證也,表證脈當浮,今不能浮,而反弦細芤遲者,
明係元氣不足,不能鼓動其脈於外,蓋弦細者陽虛也,芤遲者陰虛也,陰陽俱虛,
故不勝勞,小便已,灑然毛聳者,太陽經火氣內伏也,手足逆冷者,太陰氣弱,
不勝時火也,口開前板齒燥者,陽明中暍之本證,亦津液內傷之確徵,
所以發汗復虛其衛,則惡寒甚,溫鍼復損其榮,則發熱甚,下之復傷其陰則淋甚,
以夏月陰氣在內故也,靈樞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亡,
惟宜甘藥補正以解其熱,東垣製清暑益氣湯,深得其旨,
然仲景言太陽而不言脾肺者,以熱邪熾甚,則寒水必致受因耳。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成註謂脈虛身熱,得之傷暑,然脈微者暍也,身體疼重者水也,夏月暑熱,
以水灌洗而致病,一物瓜蒂湯主之,觀仲景論暍,惟出三證,豈偶然哉,舉其端,
將為後世準繩,一者明其暍中表熱,一者言其表裏俱虛,此則外邪鬱時火而成中暍,
若是邪鬱時火,比類而推其因,殆有不可勝言,如取涼風者,感霧露者,食生冷者,
素有積熱者,陰血素虛不勝大熱者,宿邪感動者,處陰濕地者,凡是之類,
皆足以鬱其時火為中暍之病,或輕或重,或表或裏,或虛或實,隨證發見,
若論其治邪退熱,較量權衡,豈一言而盡哉。按仲景論暍三條,首言動而得之之病,
謂中暍屬外因,次言靜而得之之病,雖曰中暍,實暑病也,屬內因,
末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暍之變證,屬不內外因,不得以三者混稱也。已上中暍例。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鞕,
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諸亡血虛家,
不可與瓜蒂散。
痰飲內動,身必有汗,加以發熱惡寒,全似中風,但頭不痛,項不強,
此非外入之風邪,乃內蘊之寒痰室塞胸間,宜用瓜蒂散之苦寒,合小豆之利水,
香豉之散邪,以快湧膈上之實痰,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也,
諸亡血虛家禁用者,亡血而復用吐,則氣亦虛,虛家而復用吐,則損其陰,
所以為禁也。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
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與厥陰之厥深熱深相似,其脈乍緊,則有時不緊,殊不似矣,
可見痰結在胸中,隨氣上下,故脈時緊時緩,而煩滿不能食也。此條舊在厥陰,
而辨不可吐下,復有一條云: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
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與此無異,但此云脈乍緊,彼云脈乍結,
緊則寒飲結聚,結則痰飲伏匿之脈,皆屬瓜蒂散證,不必兩存也,然此手足厥逆,
亦屬寒飲宿病,與厥陰病證何預哉。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
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痛不得食,按之反有涎唾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下利脈遲,寸口微滑者,
為膈上實,故吐之則利自止也。合三條總見痰證可吐不可汗,合食積虛,
煩腳氣四證論之,勿指為類傷寒,但指為不可發汗,則理甚精,
蓋食積已是胸中陽氣不布,更發汗則陽外越,一團陰氣用事,愈成危候,
虛煩則胃中津液已竭,更發汗則津液盡亡矣,腳氣即地氣之濕,邪從足先受,
正濕家不可發汗之義耳。已上痰證例。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微而濇,
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寸口即氣口,靈樞經脈對代人迎而言也,氣口脈浮取之大,而按之反濇,
尺中亦微而濇,此以胃中榮氣受傷,所以氣口脈雖浮大,而不能滑實,重按反濇也,
尺中亦微而濇,以其腐穢已歸大腸,肺與大腸為表裏,故其脈自應濇也,
所謂亦微而濇,亦字從上貫下,言浮大而按之略濇,非濇弱無力之謂,
見浮大中按之略濇,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見微濇,按之不實,乃屬胃氣虛寒,
冷食停滯之候,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復為大承氣證乎。
此條下金匱有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數為在府,
滑則流利如珠,此為實也,蓋宿食在府,有諸中,形之外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與大承氣湯。
不欲食,非不能食,乃傷食惡食之明徵也。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恐為陰寒,及腸胃虛冷,滑脫不止,今脈見滑實,知為熱邪內結,當有所去,
不可止遏,宜與大承氣攻其實熱,腐穢去而利自止耳。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鞕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三部脈皆平,其人元氣本強也,且按之心下鞕者,為食滯中宮無疑。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脈遲為陽明結滯之候,遲而不滑,為結未定鞕,不可攻也,今遲而滑,
實雖自利亦須下之,下後裏氣得通,則脈自不滑,亦不遲耳。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中痛而不滿者為陰寒,滿而不痛者為虛氣,此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宿食本不當吐,以其人素多痰飲,載宿食於上脘,故宜用吐法,其高者因而越之也。
此條金匱多宜瓜蒂散四字,其後又有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
脈緊頭痛有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二條,皆但言宿食,而不言下之者,
以其兼見外因之脈證,則當外因例治矣。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也,當下之。
此條世本尚有宜大承氣湯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詳未盡之邪,可以留伏經年而發,
必係寒邪,寒邪惟可備急丸溫下,不應大承氣寒下也,設屬熱邪,
必無經年久伏之理。已上宿食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汗則衂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
氣虛則不能護衛其血,故妄行而為衂,衂則亡津胃燥,
故渴而心中苦煩,若更飲水傷其肺胃,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汗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發汗汗不止,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瞤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筋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
穀不得前。
發汗則無汗者,腎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疼,目運惡寒,
皆為腎病,王太僕云:食入反出,是無火也,當補腎藏真陽為主。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下之傷胃動肺,咽燥鼻乾,津液內竭,而喜引飲也,頭眩心悸者,水飲傷肺,
心主不寍,而煩悸眩暈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下之損脾,而肝氣復行於脾也,雖有身熱,
臥則欲踡者,表熱裏寒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下之掌握熱煩,言掌中雖熱,而握固不伸也,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表寒裏熱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脤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腹滿頭眩,下清穀,心下痞,以下之傷脾,腎氣則動,腎邪凌心也。
按動氣本因脾土衰弱,不能約制腎水,水飲凝結而成,雖水乘土位之微邪,
而仲景汗下俱禁者,以汗下必先動脾之津液,故東垣每以驗脾之盛衰,
凡按之牢若痛者,即動氣也,動氣本屬脾矣,四藏中某藏之虛,即乘其部而見之,
所以誤汗則傷陽,陽傷則邪併於氣,故吐衂嘔逆眩揮暈氣逆上奔,
誤下則傷陰,陰傷則虛陽無制,故雖發熱而踡臥,掌握不伸,皆胃氣虛寒困憊之候,
至於病人素有積聚,連在臍傍,亦曰動氣汗下,尤不可犯,
通宜理中去朮加桂苓為主,以茯苓利水,桂泄奔豚,故宜加用,白朮滯氣故去之,
然久病脾氣衰極,而無客邪者,生朮以附子製用,亦無妨礙,
更須參以所見之證為主治,不必拘活人書等方藥也。已上動氣例。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霍亂者,三焦混亂,清濁相干,陰陽乖隔,寒熱偏勝,以致吐逆泄利,
甚則轉筋厥逆,而為揮霍撩亂也。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已又利止,
復更發熱也。
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本為外感風寒,內傷生冷,故吐利霍亂,今吐已利止,
又復發熱,知內邪得泄,而外感未除也,即當從清便自調後身疼痛,
急當救表例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圓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外感也,加以欲飲水,熱邪入裏,故用五苓兩解表裏,
若不用水者,知裏有寒邪,故用乾薑之辛以溫中散邪,參朮甘草之甘以扶陽益氣,
甘得辛而不滯,辛得甘而不燥,辛甘合用,以理中氣之虛滯,蓋吐利並作,
當以裏證為急也。
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多者,
還用朮,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
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
服湯後如食項,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臍築吐逆腹滿,三者俱屬氣病,以朮性壅滯,不利於氣,故去之,然下多雖有築嘔,
不妨從權用朮以助中土,約制腎邪為要,且下多氣已泄,甚縱有築嘔,在所不計也,
而悸者但加茯苓,仍不去朮,以悸為停水,與氣無預,況朮得參,
同有利水生津之續,故不去也,其渴欲得水之加朮,寒加乾薑,嘔加生薑,
臍上築加桂,悸加茯苓,皆人所易明,若夫腹滿加附,腹痛加參,
非講明有素不知也,蓋背人身為陽,腹為陰所以陽邪內陷則結胸,陰邪內結則腹滿,
非藉附子雄悍之力何以破其陰邪之固結乎,而腹中痛者,尤為陰邪無疑,
其在太陽木邪凌上,則用小建中湯,和其陰分之陽邪,況在陰經者,
不溫補其陽和之氣,何以勝任其陰邪之衝激耶。霍亂為胃逆,禁犯穀氣,
犯之則胃逆不復,此言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是言服理中湯大法,
非旨霍亂為言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直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外邪未解也,當消息和解其外,言當辨外邪之微甚,
製湯劑之大小也,蓋吐下驟虛,雖夏月不妨桂枝湯,以和其榮衛也。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霍亂吐利,晬時內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故也,即愈後脈平小煩者,
尤當節慎飲食,以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穀耳。已上霍亂例。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碁子大五六枚。
勞復乃起居作勞,復生餘熱之病,方註作女勞復,大謬,女勞復者,
自犯傷寒後御女之大戒,多死少生,豈有反用下泄之理,太陽下篇,下後身熱,
或汗吐下後,虛煩無奈,用本湯之苦以吐撤其邪,此非用吐法也,
乃加枳實於梔子豉中,以發其微汗,而祛胸中虛熱,正內經火⿰氵䍃所勝,
以苦發之之義,若有宿食留結,急加大黃下奪之,不可稍延,則熱持不去,
真陰益困矣,觀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然後入藥同煮,
全是欲其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耳,所以又云:覆令微似汗,精義入神。
傷寒差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以下解之。
差已後更發熱,乃餘熱在內,以熱召熱也,然餘熱要當辨其何在,不可泛然施治,
以虛其虛,如在半表半裏,則仍用小柴胡湯和解之法,如在表,則仍用汗法,
如在裏,則仍用下法,即互上條,汗用枳實梔子豉微汗之,
下用枳實梔子豉加大黃微下之。
大病差後,從腰中已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腰已下有水氣者,水漬為腫也,金匱曰:腰已下腫,當利小便,此定法也,
乃大病後脾土告困,不能攝水,以致水氣泛溢,用牡蠣澤瀉散峻攻,
何反不顧其虛耶,正因水勢未犯身半已上,急驅其水,所全甚大,設用輕劑,
則陰水必襲入陽界,驅之無及矣。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圓藥溫之,宜理中圓。
身中津液,因胃中寒氣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
故不用湯藥蕩滌,而用圓藥緩圖也,理中圓,乃驅分陰陽溫補脾胃之善藥,
然仲景差後外邪已盡,纔用其方,在太陽邪熾之日,不得已合桂枝用之,
即更其名曰桂枝人參湯,金匱於胸痹證,則名之曰人參湯,
於此見其立方命名之義矣。傷寒差後體虛每有遺熱,故禁溫補,即間有素稟虛寒,
及中氣寒者,止宜理中圓調理,未嘗輕用桂附也。
傷寒解後,虛贏少氣,氣逆欲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
身中津液,為熱邪所耗,餘熱不清,必致虛贏少氣,難於康復,若更氣逆欲吐,
是餘熱復挾津液滋擾,故用竹葉石膏湯,以益氣清熱散逆氣也。
按此湯即人參白虎去知母而益半夏麥冬竹葉也,病後虛煩少氣,為餘熱未盡,
故加麥冬竹葉於人參甘草之甘溫益氣藥中,以清熱生津,加半夏者,
痰飲上逆欲嘔故也,病後餘熱與伏氣溫不同,故不用知母以伐少陰也。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
故令微煩,損穀則愈。
病後食穀微煩,謂之食鬱,減食自愈,以胃氣新虛不能勝穀也,即有餘熱未盡,
當靜養以俟津回,不治而治也,即不獲已而用藥,須平淡處方,不使藥力勝氣則可,
即如草木凋瘁,必須時時微潤,助其生發,若恣意壅灌,立槁矣,至於虛而有邪者,
又須峻利急攻,稍不盡邪,乘虛內入不救矣。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
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散主之。
陰陽易之病,註家不明言,乃致後人指為女勞復,大謬,若然,則婦人病新差,
與男子交,為男勞復乎,蓋病傷寒之人,熱毒藏於氣血中者,漸從表裏解散,
惟熱毒藏於精髓之中者,無由發泄,故差後與不病之體交接,男病傳不病之女,
女病傳不病之男,所以名為陰陽易,即交易之義也,其證眼中生花,身重拘急,
少腹痛引陰筋,兼受陰毒,又非桂附辛熱所能驅,故裩燒襠為散,
以其人平昔所出之敗濁,同氣相求,服之小便得利,陰頭微腫,陰毒仍從陰竅出耳。
脈法篇
問曰:脈有陰陽者,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濇弱弦微,
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按弦為少陽脈,此以弦為陰脈者,兼見沉濇微弱而言,陰病見陽脈者生,陽氣內復,
陰邪外出,欲汗而解也,如厥陰中風,脈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是也,
陽病見陰脈者死,外顯陽證,內伏陰邪,正衰邪勝也,如讝語妄語,
脈沉細者死是也。又按微為厥陰脈,而傳經熱邪,亦尺寸俱微,豈熱邪至極,
而脈反微耶,殊不知傷寒之邪,傳至厥陰,正氣雖已大傷,而邪氣亦以向衰,
所以不數實而反微也。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
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鞕,
名曰陰結也,期十七日當劇。
浮數陽脈也,陽病不大便,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是陽氣結而陰不得和也,
至十七日傳少陰水,水不勝火,故當劇,沉遲,陰脈也,陰病當下利,
今反大便鞕,是陰氣結而陽不得和也,至十四日傳陽明土,土不勝水,
故當劇。
問曰: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之,陽脈不足,
陰往乘之,曰何謂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
則灑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假令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
則發熱也。
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脈寸微尺弱者,陽虛陰往之也,少頃發熱,則脈必數盛矣,
此勝復之常,內傷虛損多此。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筋急也。
言寸口浮大,而尺內遲弱也,與太陽中風,陽浮陰弱,同脈異證,彼言風邪傷衛,
榮弱衛強,此言榮血本虛,故其證自區別,然尺中遲弱者,汗下俱禁,究竟本虛也。
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脈靄靄如車蓋者,
名曰陽結也,脈纍纍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陽結靄靄如車蓋,
形容浮大而虛,陰結纍纍如循長竿,體貼指下弦而強直,陽微瞥瞥如羹上肥,
彷彿虛濡無力,陽衰縈縈如蜘蛛絲,譬擬沉細欲絕,亡血綿綿如瀉漆之絕,
描寫前大後細之狀,皆歷歷如繪。此陽結陰結,是言脈法,與前論病證不同,
不合牽合。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脈陽盛則促,
陰盛則結,此皆病脈,脈按之來緩,而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
更求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
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結促是有留滯於中,故脈見止歇,力能自還,代脈是氣衰微,不能自還,
雜病見之必死,惟傷寒有心悸脈代者,寒飲停蓄故也。
問曰:翕奄況,名曰滑,何謂也,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
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翕,浮也,奄,忽也,言忽焉而浮,忽焉而沉,故為滑也,滑本陽實,陰部見陽脈,
為陽邪乘陰,故股內汗出。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
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按脈之動者,皆緣陰陽不和,故不通貫三部,而虛者受邪則動,
所以動於寸口為陽動,陽動則汗出,動於尺內為陰動,陰動發熱,如不汗出發熱,
而反形冷惡寒,此三焦真火受傷也,蓋動脈雖見於關上,然尺寸亦常見之,
本文又言,若數脈見於關上,若字甚活,是舉一隅為例耳,今世以尺寸之動,
強飾為滑,殊不知動脈是陰陽相搏,虛者則動,故單見一部滑脈,是邪實有餘,
多兼見二三部,或兩手俱滑,以此辨之,則動滑之虛實判然矣。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脈雖浮大而濡,按之仍不絕者為緩,若按之即無是虛脈,非緩脈也。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脈緊而弦者,少陽脈也,若沉緊而弦,即是裏寒陰脈矣。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脈浮而數,為虛風發熱之候,證雖發熱,而本屬虛寒,是以仍灑淅惡寒,
故言數為虛,虛為寒,明所以當用溫散邪,不可竟行表散也。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
數疾發熱,汗出解者,此為難治。
浮滑為表實,當汗出而解,今汗出不解,皆緣衛氣熱極,較常度行之過疾,
所以脈反數疾不解,況既汗出傷陰,則榮亦受病,是知邪已入府,表裏俱熱,
故難治也。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熱發者差遲,遲為無陽,
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脈浮而遲,為榮氣不能外行於衛分,衛中陽虛不能作汗而差遲,致汗濕留於肌表,
而身癢作瘡也。
師持脈,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裏痛也,
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短氣也,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裏實護腹,
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
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初持脈,來疾去遲,言自尺內至於寸口,為心肺盛而肝腎虛,此出疾入遲,
言自筋骨出於皮膚,以脈盛於表,故曰內虛外實,初持脈,來遲去疾,
言自寸口下於尺,為內心肺虛而肝腎旺,此出遲入疾,言自皮膚入於筋骨,
以脈盛於內,故曰內實外虛。
假令脈來微去大,病在裏也,脈來頭小本大,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
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脈來微去大者,言浮取則微,沉取則大,為病在裏也,脈來頭小本大者,
言脈初來小,取之漸漸大,為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言浮取之微,而前小後大,
為表氣不固自汗也,下微本大者,言沉取之微,而按久益大,
為裏邪拒閟而關格不通,頭無汗者,乃邪入膀胱,陽氣未脫,猶可治也,
蓋傷寒暴病,非雜證津液久虛之比。
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者,腎氣也,
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三部俱伏,而尺中時見小滑一二至,此為陰中伏陽也,若寸口略見短小一二至,
尺中絕不至者,為損脈,見之必難治也。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裏寒,故令脈緊也,
假令欬者,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緊脈皆為寒,寒邪在表則浮緊,在裏則沉緊,此言吐下後脈緊,為肺胃受傷,
若更兼欬及利,又為水飲內伏之候,當以辛溫散水為務也。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府,遲為在藏,假令脈遲,此為在藏也。
此以浮沉遲數,定表裏藏府,而全重於遲為在藏句,故重申以明之,設脈見浮遲,
雖有表證,只宜小建中和之,終非麻黃青龍所宜,以藏氣本虛故也。凡言寸口,
統三部而言,鍼經以寸口人迎分別藏府也。
問曰:何以知乘府,何以知乘藏,師曰諸陽浮數為乘府,諸陰遲濇為乘藏也。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
氣微者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寸口脈弱,為真陽氣微,則腎中陰火,挾痰飲而聚於膈上,故心懸懸若饑狀,
而虛滿不能食也,至於寸口遲為榮中寒,榮為血之本,血寒而反發熱,其義何居,
蓋寸口脈遲其陽必陷於陰分,尺中緊盛更不待言,所以為發熱也。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噫而吞酸,是胃中虛火挾痰,飲上逆,非墜痰降逆之藥,不足以鎮之,此言暴病,
與老人之胃虛痰逆噫氣不同。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不行,濇者榮氣不足,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
身體痹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
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溺。(酢醋同)
三焦因榮衛不行,無所依仰故氣不歸其部,上焦不歸,則物不能傳化,故噫而酢吞,
中焦不歸,則不能腐熟水穀,下焦不歸,則不能約制溲便也。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衰,濇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
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欬逆,唾腥吐涎沬也。
欬逆而唾腥吐涎沬,陰虛火炎可知也,加以寒慄,則衛虛不能外護,又可知矣,
以脈見寸口,故其證悉在上部耳。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微煩,濇者厥逆。
氣虛則脈弱而煩,血虛則脈濇而厥。
趺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
氣實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
纔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趺陽脈浮濇,為脾胃不足,故當下利,此易明也,至少陰脈弦而浮,
稱為調和如經之脈,此必有說焉,蓋傷寒熱傳少陰,仍得弦浮陽脈為輕,
若見沉犀則為少陰病脈矣,夫所謂弦者,少陽生發之氣也,浮者,太陽表證之脈也,
雖證見少陰,而少陰病脈不見,不失經常之度,故為調脈,若見滑數,
則為邪熱內盛,必挾熱便膿血也。凡言趺陽,皆當推之氣口,少陰皆當驗於尺部,
若必候諸於足,在婦人殊為未便,握手不及足之譏,所不辭也。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
醫誤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鞕,
氣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鞕,
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饑,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
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饑,數脈不時,而生惡瘡也。
趺陽胃脈,以遲緩為經常,不當浮數,若見浮數,知醫誤下,而傷胃動脾也,
榮衛環轉之氣,以誤下而內陷,其數脈必先改為微,而脾氣不治,大便鞕,
氣噫而除,此皆邪客於脾所致,邪熱獨留,心下雖饑,復不殺穀,抑言潮熱渴,
未有愈期,必數脈之先微者,仍遲緩如其經常,始饑而消穀也,若數脈從前不改,
則邪熱未陷於脾,但鬱於榮衛,主生惡瘡而已。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畜積有膿也。
脈浮數而惡寒,知表邪不散而為熱,今飲食如常,為裏邪已去,若有焮腫,
為熱壅經絡,若無腫處,必邪留藏府,隨內外而發癱膿也。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𤺋,身體為癢,
癢者名泄風,久久為痂癩。
脈浮大,為邪氣在表,表邪本當即解,今相持不散,必是汗出泄風之故,
當發癮𤺋身癢而生瘡疥也。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
宗氣衰微,四屬斷絕。
身體瘦削,宗氣衰微,胃氣虛寒,不能榮養四末可知,加以肌肉結鞕,
皮膚皴駁,故為甲錯,必內有畜積,將發癰膿之兆也。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
坐作瘡也。
此言胃受有形而實,脾為熱盛而強,藏府相併為患而痛,故言以實擊強,
治當量其虛實,虛則消導,實則攻下可也。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趺陽脈緊,為寒邪傷胃,故必下利,下利脈大為邪盛,故難治也。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沉數者熱伏於內,故易已,沉緊為寒伏於內,故難治也。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胃中虛寒,則陽氣鬱伏不伸,故短氣。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虛,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搏,腸鳴而轉,
轉則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膈中之水氣,因火擊動,
所以腸鳴轉而下泄,則脾胃虛寒可知,若少陰脈不至,則下焦虛寒,不能運行水氣,
必致留結陰分,而為陰腫虛大也。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䭇,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
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衂也。
脈滑為噦者,胃虛不能散水,水結中焦,逼虛火上逆,故為噦也,
脈浮必衂脈浮者浮為表邪不散,邪鬱上焦,必迫血上行而為衂也,
胃氣素氣之人,誤施辛溫發散,則虛陽將欲外亡,所以脈浮鼻燥,
皆緣責虛取實之故也,此與誤發少陰汗者,同科而減,等少陰少血,動其血,
則下厥上竭而難治,陽明多血,但釀患未已耳。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
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今大汗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則䭇。
寸口脈浮為表邪,而反下之為逆矣,以其人陽氣下陷,故不為痞結而但腸鳴,
即當將差就錯,內和其氣,而反與之水寒其胃,致水氣相搏,且夾帶濁飲上干清氣,
故令䭇也。胡其章曰:大則為寒,寒字當作邪字看。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疎,疎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
實則穀消而水化也,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
榮盛則其膚必疎,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此言衛虛榮盛,氣衰血熱三焦之火,失其常度,併熱於守經之血而妄行,
故為崩下不止耳。
寸口諸微亡陽,諸濇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
以胃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口急不能言,是脾藏血少,不能上通於心氣也。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陽微陰勝,加之多汗,陽氣愈虛也。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
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當刺期門巨闕。
腎中真陽之氣,不能統於周身,則陰氣上迫於陽位,所以宗氣鬱聚,血結心下,
陽氣因而不伸,陷入至陰之地,周身有陰無陽,遂至不仁而厥也,
治當刺期門以下結血,刺巨闕以行宗氣,宗氣布而陽氣自復,厥自退矣。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趺陽脈浮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濇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上條以脈之虛大,倍常為關格,見於尺部為關,見於寸口為格,故知凡言寸口,
皆統三部而言也。下條以關部伏濇異常為關格,蓋伏則氣滯,濇則血寒也,
上條乃正衰邪實,不治之證,下條是寒邪閟拒,可治之證,不可不察。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鞕。
身冷者,胃氣不溫,膚鞕者,榮血不濡,以榮衛氣衰,故趺陽脈不出,
脾不上下,竟成藏厥之證也。
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
關為陰陽之交界,關上脈絕,則陰陽離決,故不治。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上焦,濁邪中於下焦,陰中於邪,必內慄也,
表氣微虛,裏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
腰痛脛痠,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陰氣為慄,足膝逆冷,
便溺妄出,表氣微虛,裏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通,上焦怫鬱,藏氣相熏,
口爛食斷也,中焦不治,胃氣上衝,脾氣不轉,胃中為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
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遊於經絡,出入藏府,熱氣所過,
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內入,嚏而出之,聲嗢咽塞,
寒厥相逐,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
下焦不闖,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齗音銀嗢音鶻)
此下五條,俱論陰陽錯雜之邪,所謂三焦相溷,內外不通,為時行疫癘之總訣,
而傷寒壞證,溫熱夾陰,亦往往有內外合邪者,此條言寸口脈陰陽俱緊者,
邪氣乘虛,初犯中焦,內外受傷,未變為實也,寸脈浮而緊者,
清陽霧露之氣傷於陽,故曰清邪中於上焦,尺脈沉而緊者,濁陰寒濕之邪傷於陰,
故曰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則發熱頭痛,項強脛攣等證,皆是外感表證,
濁邪中下,則陰氣為慄,言身不戰,而但心惕惕內慄,足膝逆冷等證,
皆邪客陰經之證,今表氣微虛,則陽氣內入,裏氣微急,則陰邪上逆,
由是三焦溷亂,內外不通矣,鬱於上焦,則齗傷不能嚙物,中焦不治,
則不能運行水穀,榮衛不通,而血凝不流,若陽氣前通,膀胱之邪欲散,
故小便赤黃,邪熱遊溢經絡,則為癰膿也,設陰氣前通者,則陽氣厥微,不能衛外,
寒氣內客於肺,嚏而出之,以寒氣客於肺,故聲嗢咽塞,言聲塞不能出也,
寒者外邪也,厥者內邪也,內外之邪,合併相逐為熱所擁,則血凝自下也,
陰陽俱厥者,言脾胃之氣不相順接,胃中陽氣不行,不能放布中外,故四肢逆冷,
脾中陰氣孤弱,不能約制下焦,故五液注下,圊便頻數,下重而難也,
臍為生氣之源,臍築湫痛,則生氣欲絕,蓋邪氣傷犯中焦,清濁相溷,三焦俱病,
汗下兩難,治稍失時,則變證百出矣。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踡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已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若到八日已上,反大發熱者,
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此脈此證,表裏陰陽。
混淆未的,疑似之間,慎勿投藥餌,徐而俟之,若七日之外,當解之候,
微熱手足溫,則為邪氣,解而自愈矣,若到八日已上,當解不解,反大發熱,
此為逆證,不可治也,然仲景止言難治,非直不治也,故下文言設寸脈浮緊,
惡寒者必嘔,清陽霧露之邪,溢上焦也,尺脈沉緊而腹痛者必利,
濁陰寒濕之邪走下焦也,邪氣既得上下消散,即可從其勢而治之矣。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
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脈陰陽俱緊,內外皆邪,至於吐利後邪氣已泄,脈緊當去也,若吐利後緊不解,
反不欲食,此為脾胃氣虛,水飲停畜,為晚發變證也,若到七日,脈緊漸退,
人安能食,方為欲解。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
是其候也,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發之,
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者便清穀,熱多者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
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難者為危殆。
脈來厥者,如厥逆之寒熱交勝也,初來大者,為邪氣鼓動,漸漸小,為正氣受傷,
更來漸漸大,為邪氣復進也,蓋緣其人正氣本虛,不能主持,隨邪氣進退,
故其脈亦隨邪氣進退,是以忽大忽小,經云:不大不小,雖困可治,其有大小者,
為難治是也,惡寒甚者,則發熱,翕翕汗出,喉中痛以少陰之脈循喉嚨故也,
熱多者,太陽多也,目赤脈多睛不慧,以太陽之脈,起於目故也,發汗攻陽,
則少陰之熱,因發而上行,故咽中傷,若復下之,則太陽之邪,因虛而內陷,
故兩目閉,陰邪下行為寒多,必便清穀,陽邪下行為熱多,必便膿血,
熏之則火熱傷表,身必發黃,熨之則火邪內逼,必為咽燥,小便利者,津液未竭,
猶可救之,小便難者,津液已絕,為危殆也。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衂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
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兩目閉,
貪水者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
惡水者若下之,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燥,
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邪氣變熱,衝於膈上也,頭痛目黃,衂不可制者,
熱鬱於經也,貪水者為無陰,邪氣併於上焦,故必嘔,惡水者為無陽,
邪氣併於下焦,故厥逆也,若下之裏虛熱結,必咽痛厥逆,假令手足不厥,
則熱邪下行,而協熱利也,若頭痛目黃者,為邪在太陽,下之熱氣內伏,則目閉也,
貪水者熱在上焦,下之傷陰,必脈厥聲嚶,咽喉閉塞,汗之傷陽,
則陰陽俱虛而戰慄,惡水者為陽虛,下之則裏冷不食,完穀不化,汗之虛陽上乘,
口傷舌上白胎煩躁,若目黃漱水不大便者,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其汗,
則小便當不利,今反自利者,太陽之瘀熱結於膀胱,而小便偏滲也,瘀血為陰邪,
雖有如狂實證,而不能消耗津液,故小便自利耳。下之其三字,從玉函經增入。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
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欬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
有寒無熱,虛而寒慄,欬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
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微則為欬,欬則吐涎,
下之則欬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囓,粥入則出,小便不利,
兩脇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
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能前。
此二條言尺中微弱者,不可汗下也,觀其意欲溫一語,可以灼見病情,
上條言寸口微見弦脈,而刻劇吐涎等證,知為胃氣本虛,而挾寒飲,速宜溫養中土,
誤發汗,則胃中陽氣愈傷,客邪固結愈甚,或因欬而復之,遂至踡而苦滿,
腹中復堅,皆陰邪水飲否塞之象也,下條言寸口微見弦脈,而欬吐涎沫等證,
仍為胃氣本虛,亦宜培理中土,若誤下之,下利不止,胃中空虛,而反暴食為除中,
少陰虛寒,而反冷汗為外脫,及口雖欲言,舌萎不能前等,死證欻起,
較上條證更劇,以下更甚於汗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
下之則心下痞鞕。
此二條言尺中脈濇者,不可汗下也,陽微陰濇,氣血兩虧,而關上脈復弱,
胃土亦衰,所以汗下俱禁也,陽微復用陽藥發汗,則陽氣轉傷,必躁不得眠,
陽微而用陰藥攻下,則陽氣內陷,必心下痞鞕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亡血,
浮為虛,數為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脈寒而慄,微弱在關,
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脇,振寒相搏,形如瘧狀,
醫反下之,故今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小腹甚鞕,
小便則尿血也。
寸口浮濡而關弱尺數者,以其人陽氣本虛,虛陽陷於陰分也,若誤下傷血,
必致狂走痞滿尿血耳。
脈濡而緊,濡則陽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
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
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
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
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殺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
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此見脈濡而緊者,為陽氣微,榮中寒,陽微衛中風,外則發熱惡寒,榮緊胃中冷,
內則微嘔心煩,醫不知其外熱內冷,以為大熱而從汗解之,則表裏俱虛,
客熱淺在皮膚,緊寒深在關元,猶汲水灌其客熱,致寒證四出,不可復救也。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
胞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
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
必下如污埿而死。
脈浮而大,氣實血虛,雖偏之為害,亦人所常有也,若此者,陰部當見不足,
今反小便利,大汗出,外示有餘,殊非細故,設衛氣之實者,因得汗利而脈轉微弱,
藉是與榮無忤,庶可安全,若衛分之脈,較前更加堅實,則陽強於外,
陰必消亡於內,所謂小便利,大汗出者,乃津液四射之徵,勢必榮竭血盡,
乾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下注之證,此際安其胃,固其液,調和強陽,
收拾殘陰,岌岌不及,況復以毒藥攻其胃,轉增奔迫之勢,而蹈重虛之戒,
令客陽亦去,下血如污埿而死哉。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
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
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令陽氣微,又大下之,
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裸衣,
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祼其身,
又陰脈遲濇,故知亡血也。
王肯堂曰:大發其汗,傷陽也,宜其脈微而惡寒,又數天下之,傷陰也,
宜其脈濇而發熱,陰陽兩傷,則氣血俱損,而首末獨言亡血者,何也曰:
下之亡陰不必言,汗亦血類故也,內虛之人,夏月陽氣在表,則內無陽也,
故不勝其寒,冬月陽氣在裏,裏陰既虛,不能當邪氣之灼爍,故不勝其熱,
然諸脈弦細而濇,按之無力者,往往惡寒苦振慄不止,或時發躁,蒸蒸而熱,
如坐甑中,必得去衣居寒處,或飲寒水,則便如故,其振寒復至,非必遇夏乃寒,
遇冬乃熱也,此但言其例,論其理耳。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
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
故使然也,四時倣此。
立夏得洪大脈,是溫病之本脈,若其人苦疼重,乃熱鬱肌表,未得發越之故,
須以辛涼苦寒藥泄其鬱熱,乃伏氣發汗之正法也,若明日身不疼重,則榮衛自和,
濈然汗出自解,無藉於藥矣。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寒傷形,故脈盛身寒而周身發熱,暑傷氣,故脈虛身熱,而獨背微惡寒。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
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
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
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
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
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欲食也,脈微而解者,
必大汗出也。
上言脈微,故不戰汗出而解,此言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二說相左何耶,
然上以曾經吐下亡血,邪正俱衰不能作汗而解,以未經汗下,血氣未傷,邪正俱盛,
故必大戰作汗而解,不相左也,東垣云:戰而汗出解者,太陽也,不戰有汗而解者,
陽明也,不戰無汗而解者,少陽也,若先曾汗下,必不爾矣。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
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手足三部脈皆至,言三部大小同等也,今人但知六七日欲作戰汗脈伏,
不知三部脈皆實,而煩躁口噤,亦是作汗之兆,故仲景三重申此以明之。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為欲解也。
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而脈和者,中央之色見於正位,濕熱得以外散也。
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人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
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
本發熱身疼,今熱退臥而脈沉遲,故知邪散,病不傳也,設表證誤服下藥,
而脈變沉遲,又為結胸入裏之候也。
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病人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
若裏有病者,脈當沉而細,今反浮大,故知愈也。
腹中有寒故痛,所以脈當沉細,今脈變浮大,知陰退陽復,故為愈也,
設卒痛便見浮大,又為脈不應證矣。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
設令脈不和,處言已愈。
熱退身涼而安靜,雖脈不和,為邪退未久,故尚未平復,不當以脈病人安例之。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
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
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因為作湯,
比還送湯,如食頃,病人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證,
今乃變異,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
故名災怪耳。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若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陽反獨留,
形體如烟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唇吻反青,四肢漐習者,
此為肝絕也,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脾絕也,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
此為腎絕也。
陽反獨留,孤陽亢極,陰氣先竭也,四肢熱習,振掉不寍也,柔汗,冷汗也,
按五藏絕證,有因賊邪勝尅而死者,有本藏之邪,亢極而死者,有子氣過逆,
母氣告竭而死者,有本藏之氣,衰絕而死者,有藏府俱絕而死者,不可一概論也。
又未知何藏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
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傷寒欬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脈陰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疎乍數者死,脈至如轉索者其日死,
讝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
傷寒欬逆上氣,肺病也,脈毛甚則散,肺絕之脈也,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
陰陽交也,陰陽俱虛熱不止,津液竭也,乍疎乍數者死,
其有大小者為難治也,脈至如轉索者其日死,純是邪脈,正氣不能為主也,
讝妄身發熱而手足溫,證脈相應,故主生,讝妄身大熱,
而手足冷,證脈相反,故主死也。
傷寒例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最者,以其最成穀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
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熱病者,
熱極重於溫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冬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
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藏於骨髓,至夏變為熱病,不言藏於骨髓者,
脫簡也。內經云: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又云: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言冬時寒煖不均,和煖之際,人之腠理不固,忽然嚴寒驟至,鬱閉其不正之氣於內,
當是之時,少陰之經脈流行於外,是不能退藏於密,勢不得不受其邪,
然腎藏之真陽沉伏於內,自不受邪,所受邪者少陰之經耳,故真陽充滿之人,
邪氣不能為害,即使受邪,氣行則已,惟是不藏精之人先逆冬月蟄藏之令,
故邪氣得以襲入經脈骨髓,乃至春夏,溫熱之氣內動,而發為溫熱也。李明之曰:
冬傷於寒,冬行春令也,當冬而溫火勝而水虧矣,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
土有餘也,火土合德,故為溫病,所以不病於冬而病於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
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於春,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房屋之勞傷,辛苦之人,
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木當發生,陽已外泄,孰為鼓舞,腎水內竭,孰為滋養,
此兩者同病,生化之源既絕,木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熱也,時強木長,
故為溫病。
凡時行者,春時應煖而復大寒,夏時應大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
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
此則時行之氣也。
傷寒是感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先寒水時行,是感濕土鬱蒸之氣,以濕犯濕,
必先濕土,陽明為榮衛之原,始病則榮衛俱病,經絡無分,三焦相溷,內外不通,
所以其病即發而暴,非比傷寒以次傳經而入也,蓋地為污穢濁惡之總歸,
平時無所不受,適當天時不正之極,則平時所受濁惡之氣,亦必乘時迅發,
或冬時過暖,肅殺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濕熱,污穢之氣交蒸,
忽然熱極生風,而人汗孔閉拒,毒邪不得發泄而餉病,病則老幼無分,
此即時行之氣也。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虛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言非體虛,即有風寒,莫之能害。
其冬有非節之煖,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亦有輕重,為治不同。
冬溫者,時當大寒,而反大溫,東風時至,則肌腠疎豁忽然大寒,
而衣袂單薄,寒鬱其邪,其病即發者為冬溫,以其所感非時溫氣,故言與傷寒大異,
若不即發,藏於皮膚,則入傷血脈,至春發為溫病,藏於經絡,則入傷骨髓,
至夏發為熱病矣。
從立冬節候,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
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春時陽氣發於冬時,未至而至也,伏寒變為溫病,言非時不正之溫氣,
又為外寒所伏,至春而發為溫病也。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其病與溫及熱病相似,
但治有殊耳。
此言非時暴寒之證,雖與溫熱相似,而源委迥殊,以伏氣自內發外,必用苦寒內奪,
暴寒從外感冒,合用辛甘外解,故治有不同耳。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盛不死,若兩感於寒而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
鼻乾不得臥。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脇絡於耳,
故胸脇痛而耳聾。
此三經受病,未入於府也,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溢,故腹滿而嗌乾。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
故口燥舌乾而渴。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此三經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而已。
傷寒經絡傳變,原不可以日數推測,此六經受病,不過設以例,麤工不察病機,
每以三四日當汗,六七日當下,誤人多矣,設伏氣發溫之三四日,可汗之乎,
病傳厥陰之六七日,可下之乎,若此可不辨哉。凡云尺寸,則關在其中,
可不言而喻。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
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讝語,三日少陽受之,
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
若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藏府不通而死矣。
其得病陰陽兩證俱見,其傳經亦陰陽兩經俱傳,則邪氣瀰滿充斥,法當三日主死,
然必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方為榮衛不行,藏府不通,更越三日,
而陽明之經始絕也。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陽病衰,腹減如故,
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
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更不傳經,不加異氣,則邪氣傳盡,正氣將復,愈日可期,然立法大意,
不可拘執也,至若更加異氣,乃病中之病,莫可限於時日矣。
若過十三日已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言尺寸之脈沉陷,為正氣衰微,莫能載邪外出,過經其病不間,誠為危候也。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證例治之。
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
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感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變為溫疫。
此以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言脈證皆變為熱,不得復用辛溫發表,所謂方治如說也。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
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
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才可下之,
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
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
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也,蓋表實裏虛而邪入府,汗之則死,
下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
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
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
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
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一概言汗下,關係非細,
不過借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
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
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
何奉議誤認為救裏耶。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
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
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胃中熱尚少,
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
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數。
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厥脈動數,猶言其脈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正方
(一百十三道,諸方之義本條註內已經疏明者此不復贅)
桂枝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㕮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
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
後服小促役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
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
禁生冷黏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
此方專主衛氣風邪之證,以其衛傷不能外固而自汗,所以用桂枝之辛發其邪,
即用芍藥之酸助其陰,然一散一收,又須甘草以和其胃,況發汗必須辛甘以行陽,
故復以生薑佐桂枝,大棗佐甘草也,但方中芍藥不言赤白,聖惠與節庵俱用赤,
孫尚與叔微俱用白,然赤白補瀉不同,仲景云: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
榮雖不受邪,終非適平也,故衛強則榮弱,是知必用白芍藥也,榮既弱而不能自固,
豈可以赤芍藥瀉之乎,雖然,不可以一律論也,如太陽誤下而傳太陰,
因而腹滿時痛,則當倍白芍補榮血之虛,若夫大實者必加大黃,又宜赤芍以瀉實也,
至於濕熱素盛之人,與夫酒客輩感寒之初,身寒惡熱者,用桂枝湯,
即當加黃苓以勝熱,則不宜白芍以助陰,貴在臨證活法也。按桂枝入心,血藥也,
而仲景用以治風傷衛之證,麻黃走肺,氣藥也,而仲景用以治寒傷榮之證,
皆氣病用血藥,血病用氣藥,故許學士有脈浮而緩風傷榮,浮緊兼濇寒傷衛之誤,
殊不知風傷衛則衛受邪衛受邪,則不能內護於榮故榮,氣不固而自汗,
必以桂枝血藥,透達榮衛,又須芍藥護榮固表,榮衛和而自汗愈矣,
寒傷榮則榮受邪,榮受邪則不能外通於衛,故氣鬱而無汗,必以麻黃氣藥開通腠理,
又須桂枝實榮散邪,汗大泄而鬱熱散矣。
小建中湯
桂枝(三兩)、芍藥(六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膠飴(一升)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
日三服。
按桂枝湯,方中芍藥桂枝等分,用芍藥佐桂枝以治衛氣,小建中方中加倍芍藥,
用桂枝佐芍藥以治榮氣,更加膠飴以緩其脾,故名之曰建中,則其功用大,
有不同耳。
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二兩)、芍藥(二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葛根(四兩)
右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
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桂枝加桂湯
桂枝(五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
燒鍼發汗,則損陰血,驚動心氣,心氣因驚而虛,則觸動腎氣,發為奔豚,
先炙核上以散寒,次與桂枝加桂湯,以泄奔豚之氣,所知加之桂,當用肉桂為是。
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三兩)、芍藥(六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大黃(一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厚朴(二兩炙)、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出病差,
停後服。
太陽病誤下,微喘脈促,宜用此湯,若陽明病誤下,微喘胸膈不快者,
又屬小陷胸證矣。
新加湯
桂枝(三兩)、芍藥(四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四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人參(三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此因發汗後津液驟傷,非真陽素虧之比,故宜和榮藥中,加人參以助津氣也。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茯苓(三兩)、白朮(三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小便利則愈。
桂枝去芍藥湯
桂枝(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惡寒止,
停後服。
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止,
停後服。
桂枝甘草湯
桂枝(四兩)、甘草(二兩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救逆湯
桂枝(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蜀漆(三兩洗去腥)、白龍骨(四兩熬水飛)、牡蠣(五兩熬)
右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煮內諸藥,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一兩)、甘草(二兩)、龍骨(二兩熬水飛)、牡蠣(二兩熬)
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芍藥(酒洗)、甘草(炙)、生薑(切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麻黃(一兩去節)、杏仁(二十四個湯浸去皮尖兩仁者)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
溫服八合。
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芍藥(一兩六錢酒洗)、甘草(一兩二銖炙)、
生薑(一兩六銖切)、大棗(五枚擘)、麻黃(十六銖去節)、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再服。
桂枝二越婢一湯
桂枝、芍藥(酒洗)、甘草(炙各十八銖)、生薑(一兩二銖)、
大棗(四枚擘)、麻黃(十八銖去節)、石膏(一十四銖碎緜裹)
右七味,㕮咀,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
去滓,溫服一升。
此湯與各半,證治相類,方亦相類,但彼以不得小汗而面熱身癢,
故減小桂枝湯之製,而加麻黃杏仁,此以胃熱無津而不能作汗,故減小大青龍之製,
去杏仁而加石膏,以杏仁下氣走表,非無津者所宜,石膏辛涼化熱,
正胃熱者所喜爾。
當歸四逆湯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吳茱萸(二升去閉者泡)、
生薑(半斤切)、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四兩)、桂枝(三兩)、白朮(二兩)、甘草(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分三服。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半斤)、桂枝(四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五枚擘)
右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
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汗後餘邪,挾北方邪水為患,故取桂枝湯中之三以和榮,五苓散中之二以利水,
作甘瀾水者,取其流利,不助腎邪也。
茯苓甘草湯
桂枝(二兩)、茯苓(二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三兩切)、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水二升,去滓,溫分三服。
炙甘草湯(一名復脈湯)
甘草(四兩炙)、桂枝(三兩)、人參(二兩)、生地黃(一斤)、
麥門冬(半斤去心)、麻子仁(半升研)、阿膠(二兩)、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斗,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烊消盡,
溫服一升,日三服。
麻黃湯
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三兩)、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泡去皮尖)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
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夫寒傷榮,則榮血受病,而見骨節煩疼,當矣,何反腠理閉密,無汗而喘耶,
蓋榮既受傷於內,必無衛氣獨和於外之理,所以用麻黃發汗,必兼桂枝以和榮,
用杏仁者,所以散氣除喘,用甘草者,所以助陽和衛,榮衛流行,始能作汗也。
按時珍云:仲景治傷寒,無汗用麻黃,有汗用桂枝,歷代名醫,未有究其精微者,
夫津液為汗,汗即血也,在榮即為血,在衛即為汗,寒傷榮,榮血不能外通於衛,
衛氣閉固,故無汗發熱而憎寒,風傷衛,衛氣不能內護於榮,榮氣不固,
故有汗發熱惡風,是麻黃湯,雖太陽發汗重劑,實為發散肺經火鬱之氣,桂枝湯,
雖太陽解肌輕劑,實為理脾救肺之藥也,又汪石山云:辛甘發散為陽,
仲景發表藥中,必用甘草以載住邪氣,不使陷入陰分也,若邪既入裏,則內腹脹,
必無復用甘草之理,試觀五苓抵當承氣大柴陷胸十棗輩,並不用甘草也,
惟調胃桃核二湯,以其尚兼太陽部分之表邪,故不得不用也,當知發汗藥中之甘草,
必不可少,此湯須脈證全在於表,另可用之,若脈微弱自汗者,不可用也,
今人但執一二日在表,並宜發汗,設尺中弦數虛多大,為陰虛水,
汗之亢陽熱厥而死,尺中遲弱足冷為陽虛夾陰,汗之則亡陽厥逆而死,可不慎歟。
大青龍湯
麻黃(六兩去節)、桂枝(二兩)、甘草(二兩炙)、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石膏(如雞子大碎)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多亡陽遂虛,
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或問此方,治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並不見中風之脈證,
而疏鈔金錍,但據條首中風二字,乃云本之風氣似隱,標之寒化反顯,
釋風寒兩感者謬矣,殊不知其實為風寒少之證,設果本隱標顯,則治病必求其本,
何反倍用麻黃耶,按內臺方云:此一證全在不汗出三字,藏機,若風傷衛,
則自汗惡風,寒傷榮,則無汗而喘,此云不汗出而煩躁,則知其證略有微汗,
不能透出,故生煩躁,於此可見其兼有風證,而脈見浮緊,是風見寒脈,
加以惡寒身疼,知寒重於風,故於麻桂二湯中,除去芍藥,倍麻黃而加石膏,
設不併力圖之,速令外泄,則風挾寒威內攻,鼓動君相二火,則周身皆為火化矣,
所以不得不倍用麻黃也,其去芍藥而加石膏者,以其汗既不能透出,原無藉於護榮,
既鬱於心包,則解煩誠不可緩,明乎此,則不但大青龍之法可解,大青龍之方可施,
其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越婢湯桂枝二越婢一湯,麻黃升麻湯等,可隨證取用,
無窒礙也。
小青龍湯(有加減法見太陽上篇本條下)
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
五味子(半升)、乾薑(三兩)、細辛(二兩)、半夏(半升薑製)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
葛根湯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芍藥(二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㕮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
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葛根加半夏湯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湯製去黃汁焙乾)、桂枝、芍藥(酒洗)、
甘草(炙各二兩)、半夏(半升洗)、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二升,覆取微似汗。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去節)、杏仁(五十個去皮尖)、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碎緜裹)
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
溫服一升。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麻黃(二兩去節)、連軺(二兩即連翹根)、赤小豆(一升即細赤豆)、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甘草(二兩炙)、生梓白皮(一升)、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已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
分溫三服,半日服盡。
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者,因其人素有濕熱,汗出不盡,則肌腠之裏,
為瘀熱所凝,而遍身發黃,故宜此湯以取微汗也,麻黃發散表邪,
杏仁生薑辛散走表,連軺瀉經絡之積火,梓皮除肌肉之濕熱,小豆降火利水,
甘草大棗,益脾和胃,蓋土厚可以禦水濕之蒸,觀金匱治寒濕,用麻黃加朮湯,
其義可見。此湯為汗後表邪未解,而濕熱發黃,脈浮者,取汗而設,茵蔯蒿湯,
為表邪已散,而小便不利,身黃脈沉者分利而設,梔子柏皮湯,為表裏皆熱,
脈來軟大,不可汗下者而設,若夫汗後渴而小便不利,熱結津液,身目皆黃者,
又當取用五苓加茵蔯,以利水為務也。
麻黃升麻湯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黃苓、
萎蕤(各十八銖)、天門冬(去心)、芍藥、乾薑、白朮、茯茯、甘草(炙)、
桂枝、石膏(碎緜裹各六銖)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分溫服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二兩去節)、細辛(一兩)、附子(一枚泡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
麻黃附子甘草湯
麻黃(二兩去節)、甘草(二兩炙)、附子(一枚炮去皮)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
小柴胡湯(加減法見少陽篇本條下)
柴胡(半斤)、黃苓、人參、甘草(各三兩)、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大柴胡湯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芍藥(三兩)、半夏(半升洗)、
枳實(四枚炙)、大黃(二兩)、生薑(五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湯治少陽經邪,漸入陽明之府,或誤下引內犯,而過經不解之證,
故於小柴胡方中,除去人參甘草,助陽戀胃之味,而加芍藥枳實大黃之沉降,
以滌除熱滯也,與桂枝大黃湯同義,彼以甘草桂枝兼大黃,兩解太陽誤下之邪,
此以柴胡芩半兼大黃,兩解少陽誤下之邪,兩不移易之定法也。
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桂枝、人參、黃芩、芍藥(各一兩半)、甘草(一兩炙)、
半夏(二合半)、生薑(一兩半切)、大棗(六枚擘)
右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乾薑(二兩)、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牡蠣(二兩熬)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柴胡加芒硝湯
柴胡(半斤)、黃芩、人參、甘草(各三兩)、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芒硝(六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內芒硝,再煎又取三升,溫服一升,
不解更服。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半夏(二合洗)、大黃(二兩)、桂枝、人參、茯苓、
生姜(切)、龍骨(熬)、牡蠣(熬各一兩半)、鉛丹(一兩水飛)、
大棗(六枚擘)
右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切如棋子大,更煮一二沸,去滓,
溫服一升。
此湯治少陽經邪犯本之證,故於本方中,除去甘草黃芩行陽之味,
而加大黃行陰,以下奪其邪,兼茯苓以分利小便,龍骨牡蠣鉛丹,以鎮肝膽之怯,
桂枝以通血脈之滯也,與救逆湯同義,彼以桂枝龍骨牡蠣蜀漆,
鎮太陽經火逆之神亂,此以柴胡兼龍骨牡蠣鉛丹,鎮少陰經誤下之,煩驚,
亦不易之定法也。
四逆散(有加減法見少陰下篇本條下)
甘草(炙)、枳實(破水漬炙乾)、柴胡、芍藥
右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分寸匕,日三服。
謂胃承氣湯
大黃(四兩清酒浸)、甘草(二兩炙)、芒硝(半升)
右三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
少少溫服之。
承氣者,用以制亢極之氣,使之承順而下也,傷寒祕要曰:王海藏論云,
仲景承氣湯,有大小調胃之殊,今人以三一承氣,不分上下緩急用之,
豈不失仲景本意,大熱大實用大承氣,小熱小實用小承氣,
實熱尚在胃中用調胃承氣,以甘草緩其下行而祛胃熱也,若病大用小,則邪氣不伏,
病小用大,則過傷正氣,病在上而用急下之劑,則上熱不除,豈可一概混治哉,
節庵論小承氣曰:上焦受傷,去芒硝,恐傷下焦血分之真陰,論調胃承氣曰:
邪在中焦,不用枳實厚朴,以傷上焦虛無氤氳之元氣,
然此湯獨可用芒硝以傷下焦乎,吾未聞承氣湯有主上焦者,未聞調胃承氣之證,
至於堅而燥也,仲景調胃承氣湯證,八方中並無乾燥,不過曰胃氣不和,曰胃實,
曰腹滿,則知此湯專主表邪悉罷,初入府而欲結之證也,故仲景以調胃承氣,
收入太陽陽明,而大黃註曰酒浸,是太陽陽明去表未遠,其病在上,不當攻下,
故宜緩劑以調和之,及至正陽明,則皆曰急下之,而大承氣湯,大黃註曰酒洗,
是洗輕於浸,微升其走下之性以和其中,至於少陽陽明,則去正陽而逼太陽,
其分在下,故用小承氣,大黃不用酒製也。
大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厚朴(半斤去皮炙)、枳實(五枚炙)、芒硝(三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
內芒硝,更上火微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小承氣湯
大黃(四兩)、厚朴(二兩去皮炙)、枳實(三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
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桃核承氣湯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桂枝(二兩)、甘草(二兩炙)、大黃(四兩酒浸)、
芒硝(二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溫服五合,
日三服,當微利。
抵當湯
水蛭(三十個豬脂熬黑)、蝱蟲(二十個熬去翅足)、
大黃(三兩酒浸)、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右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抵當圓
水蛭(二十個豬脂熬黑)、蝱蟲(二十五個熬去翅足)、
大黃(三兩)、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右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
若不下者更服。
茵蔯蒿湯
茵蔯蒿(六兩)、梔子(十四枚擘)、大黃(二兩)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蔯蒿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麻仁丸
麻子仁(二升熬曬去殼)、芍藥(半斤)、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斤去皮)、厚朴(一斤去皮炙)、杏仁(一斤去皮尖熬別作脂)
右六味為末,煉蜜為丸桐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利為度。
此治素脾約之人,復感外邪,預防燥結之法,方中用麻杏二仁,以潤腸燥,
芍藥以養陰血,枳實大黃以泄實熱厚朴以破滯氣也,然必因客邪加熱者,
用之方為合轍,後世以此概治老人津枯血燥之閟結,但取一時之通利,
不顧愈傷其真氣,得不速其咎耶。
蜜煎導方
蜜七合,一味,內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
欲可丸併手捻作梃,令頭銳大如指,長三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鞕,
以納穀道中,以手急抵,欲大便時乃去之。
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醋少許,以灌穀道中,如一食頃當大便出。
大陷胸湯
大黃(六兩去皮)、芒硝(一升)、甘遂(一錢)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兩沸,內甘遂末,
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大陷胸圓
大黃(半斤)、芒硝(半升)、葶藶(半升熬)、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
右四味,搗篩二味,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
別搗甘末一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
取下為效,禁如藥法。
小陷胸湯
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栝蔞實(大者一個)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
分溫三服。
十棗湯
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十枚擘)
右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
去滓,內諸藥,強人服一錢,匕贏者服半錢,平旦溫服,若下少病不除者,
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
右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麻沸湯者言滾沸如麻也。)
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出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生薑瀉心湯
甘草(三兩炙)、人參(三兩)、乾薑(一兩)、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黃連(一兩)、生薑(四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甘草瀉心湯
甘草(四兩)、乾薑(三兩)、半夏(半升洗)、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擘)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半夏瀉心湯
半夏(半升洗)、乾薑、甘草(炙)、人參、黃芩(各二兩)、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瀉心湯諸方,皆治中風汗下表解裏未和之證,其生薑甘草半夏三瀉心,
是治痰濕結聚之痞,方中用半夏生薑以滌痰飲,黃芩黃連以除濕熱,
人參甘草以動胃氣,乾薑炮黑以滲水濕,若但用苦寒治熱,則拒格不入,
必得辛熱為之嚮導,是以乾薑半夏,在所必需,若痞極鞕滿,暫去人參,
氣壅上升,生薑勿用,痞而不鞕,仍用人參,此一方出入而有三治也,
其大黃附子二瀉心,乃治陰陽偏勝之痞,一以大黃黃連,滌胸中素有之濕熱,
一加附子,兼溫經中驟脫之虛寒也,用沸湯漬絞者,取寒藥之性,不經火而力峻也,
其附又必煎汁,取寒熱各行性其耳,仲景立法之妙,無出乎此,以大黃芩連,
滌除胃中之邪熱,即以附子溫散凝結之陰寒,一舉而寒熱交結之邪盡解,
詎知後人目覩其方而心眩也。
黃連湯
黃連、甘草(炙)、乾薑、桂枝(各三兩)、人參(二兩)、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葛根黃芩黃連湯
葛根(半斤)、黃芩(二兩)、黃連(三兩)、甘草(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厚朴(半斤去皮炙)、生薑(半斤切)、甘草(二兩炙)、半夏(半升洗)、
人參(一兩)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吳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洗)、人參(三兩)、生薑(六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施覆代赭石湯
施覆花(三兩)、代赭石(一兩煆)、人參(二兩)、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升洗)、生薑(五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中用代赭,領人參甘草下行,以鎮胃中之逆氣,固已奇矣,
更用旋覆半夏薑棗,而滌膈上之風痰,尤不可測,設非此法承領上下,
何能轉否為泰於反掌耶。
赤石脂禹餘糧湯
赤石脂(一兩碎)、禹餘糧(一斤碎)
已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三服。
桃花湯
赤石脂(一斤一半用一半篩末)、乾薑(一兩)、粳米(一升)
右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內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
若一服愈,餘勿服。
石脂之濇,以固下焦滑脫,必稍加乾薑粳米,以理中氣之虛,虛能受熱,
故雖熱邪下利,不妨仍用乾薑之辛,以佐石脂之濇,湯中用石脂半斤,不為少矣,
服時又必加末方寸匕,取留滓以沾腸胃也,蓋少陰主禁固二便,腎水為火所灼,
不能濟火,火尅大腸金,故下利便膿血,所以用乾薑從治之法,
猶白通湯之用人尿豬膽,彼假其寒,此假其熱耳。
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乾薑(一兩半)、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此湯通治三陰脈沉惡寒,手足逆冷等證,故取附子之生者,上行頭頂,
外徹肌表,以溫經散寒,乾薑亦用生者,以內溫藏府,甘草獨用炙者,
以外溫榮衛內補中焦也,其云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者,則知平常之人,
附子不必全用也,況宋以前人,不善栽培,重半兩者即少,大者極是難得,
所以仲景有一方中用二三枚者,非若近時西附之多重一兩外也,然川中所產,
求一兩者,亦不易得近世用二三錢一劑,即與仲景時二三枚分三劑相等耳。
此湯與麻黃附子細辛湯之用麻黃,發散經絡之寒邪,熟附溫補少陰之真陽,
細辛發越腎肝之陽氣,似異而意實同,蓋彼以麻黃治表邪,附子溫裏虛,
細辛通其陰經之邪,此以附子治表邪,乾薑溫裏虛甘草和其胃中之陽,
嗣真所謂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是也。
四逆加人參湯
甘草(二兩炙)、乾薑(一兩半)、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參(一兩)
右四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茯苓四逆湯
茯苓(六兩)、人參(一兩)、甘草(二兩炙)、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通脈四逆湯(有加減法見少陰本條下)
甘草(二兩炙)、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附子(大者一枚去皮生用)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通脈四逆豬膽汁湯
甘草(二兩炙)、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乾薑(三兩)、
豬膽汁(半合)
右四味,以水三升,先煮三物,取一升二合,去滓,入膽汁,分溫再服。
白通湯
葱白(四莖)、乾薑(一兩)、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入膽汁,分溫再服。
白通加豬膽汁湯
葱白(四莖)、乾薑(一兩)、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豬膽汁(一合)
已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膽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溫再服。
附子湯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生)、人參(二兩)、白朮(四兩)、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或問附子湯,與真武湯,只互換一味,何真武湯主行水收陰,
附子湯主回陽峻補耶,蓋真武湯內生薑佐熟附,不過取辛熱之勢,
以走散經中之水飲,附子湯中人參助生附,純用其溫補之力,以快復渙散之真陽,
且附子湯中附朮皆倍於真武,其分兩亦自不同,所以主治迥異,豈可比例而觀乎
真武湯(有加減法見少陰上篇本條下)
茯苓(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生薑(三兩切)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乾薑附子湯
乾薑(一兩)、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朮附子湯
白朮(四兩)、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甘草附子湯
甘草(一兩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白朮(二兩)、桂枝(四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
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風傷衛氣,濕流關節,風濕相搏,邪亂經中,故主周身骨節諸痛,
風勝則衛氣不固,汙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濕勝則水氣不行,小便不利,
或身微腫,故用附子除濕溫經,桂枝祛風和榮,白朮去濕實衛,
甘草輔諸藥而成斂散之功也。
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三兩)、甘草(三兩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理中圓及湯(有加減法見雜篇霍亂本條下)
人參、白朮、甘草(炙)、乾薑(各三兩)
右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
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
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人參(三兩)、白朮(三兩)、甘草(四兩炙)、
乾薑(三兩)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日再夜一服。
甘草乾薑湯
甘草(四兩炙)、乾薑(二兩炮)
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此即四逆湯去附子也,辛甘合用,專復胸中陽氣,其夾食夾陰,面赤足冷發熱喘欬,
腹痛便滑,外內合邪,難於發散,或寒藥傷胃,合用理中,不便參朮者,
並宜服之真胃虛挾寒之聖劑也,若夫脈沉畏冷,嘔吐自利,雖無厥逆,
仍屬四逆湯證矣。
烏梅丸
烏梅(三百個)、黃連(一斤)、黃柏(六兩)、乾薑(十兩)、
附子(六枚炮)、蜀椒(四兩熬去汁)、桂枝(六兩)、細辛(六兩)、
人參(六兩)、當歸(四兩)
右十味,異搋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
飯熟搗成埿,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
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其臭食等,按烏梅丸,
主胃氣虛而寒熱錯雜之邪,積於胸中,所以蚘不安而時時上攻,
故仍用寒熱錯雜之味治之,方中烏梅之酸以開胃,蜀椒之辛以泄滯,
連柏之苦以降氣,蓋蚘聞酸則定,得辛則伏,遇苦則下也,
其他參歸以補中氣之虛寒,薑附溫胸中之寒飲,若無飲則不嘔逆,蚘亦不上矣,
辛桂以祛陷內之熱邪,若無熱邪,雖有寒飲,亦不致於嘔逆,若不嘔逆,
則胃氣總虛,亦不致於蚘厥矣。
五苓散
豬苓(十八銖)、澤瀉(一兩六銖)、茯苓(十八銖)、桂(半兩)、
白朮(十八銖)
右五味為末,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此兩解表裏之藥,故云覆取微汗,茯苓豬苓味淡,所以滲水滌飲也,澤瀉味鹹,
所以泄腎止渴也,白朮味甘,所以燥脾逐濕也,桂枝味辛,
所以散邪和榮也欲兼溫表,必用桂枝,專用利水,則宜肉桂,妙用全在乎此,
若以其辛熱而去之,則何能疎肝伐腎,通津利水乎。此逐內外水飲之首劑,
金匱治心下支飲眩冒,用澤瀉湯,治嘔思水用豬苓散,隨意取用二三味成方,
總不出是湯也,祖劑云:五苓散,治傷寒溫熱病,表裏未解,頭痛發熱,口燥咽乾,
煩渴飲水,或水入即吐,或小便不利,及汗出表解,渴不止者宜服之,
又治霍亂吐利,躁渴引飲,併治瘦人臍下有動悸,吐涎沫而嘔逆翻胃也,諸如此者,
咸屬水飲停蓄,津液固結大,小便結,但須增損合宜耳。
豬苓湯
豬苓(去皮)、茯苓、澤瀉、滑石(碎)、阿膠(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下阿膠烊消,溫服七合,
日三服。
瓜蒂湯
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一分)
右二味,各別搗篩,為細末,合治,送下三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
煮作稀糜粥飲,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
白散
桔梗(三分)、貝母(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
右二味為末,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贏者減之,
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者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即愈。
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絲緜裹定)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
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梔子湧膈上虛熱,香豉散寒熱惡毒,
能吐能汗,復汗下後虛煩不解之聖藥,若嘔則加生薑以滌飲,少氣則加甘草以緩中,
心煩腹脹,去香豉而加枳朴,邪在上而不在中也,丸藥傷胃,則去香豉而加乾薑,
湧泄而兼安中之意也,故欲湧虛煩,必先顧慮中氣,所以病人有大便溏者,
有不可吐之戒。
梔子甘草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緜裹)、甘草(二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先煮藥物,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
分為二服,溫三服,得吐者,止後服。
梔子生薑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絲緜裹定)、生薑(一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先煮二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冷服即吐愈。
梔子厚朴湯
梔子(十四枚擘)、厚朴(四兩薑炙)、枳實(四枚炙)
已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
止後服。
梔子乾薑湯
梔子(十四枚擘)、乾薑(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
止後服。
梔子柏皮湯
梔子(十五枚擘)、柏皮(二兩)、甘草(一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此太陽原有寒濕,因傷寒發汗,氣蒸而變熱,故得發出於外,
原非表邪發熱之謂,故以梔子清肌表之濕熱,黃柏去膀胱之濕熱,甘草和其中外也。
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三枚)、梔子(十四枚熬黑)、豉(一升緜裹)
右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
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分溫再服,覆令微似汗。
黃芩湯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酒洗)、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酒洗)、半夏(半升洗)、
生薑(二兩半一云三兩)、大棗(十二枚擘)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芍藥甘草湯
白芍藥(四兩酒洗)、甘草(四兩炙)
右二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之。
此即桂枝湯,去桂枝薑棗也,甘酸合用,專治榮中之虛熱,其陰虛陽乘,
至夜發熱血虛筋攣,頭面赤熱,過汗傷陰,發熱不止,或誤用辛熱,擾其榮血,
不受補益者,並宜用之,真血虛挾熱之神也,設見脈浮自汗,榮衛不和,縱非外感,
仍屬桂枝湯證矣。
白虎湯
石膏(一斤碎)、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粳(六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諺云:春不服白虎,為瀉肺也,蓋春主陽氣上升,石膏知母苦寒降下,
惡其瀉肺之陽,而不得生發也,此特指春不可用者,恐人誤以治溫病之自汗煩渴也,
至於秋冬感冒傷寒,反可渾用,以傷金水二藏之真氣乎,此湯專主熱病中暍,
在氣虛不能蒸發者,則加入參,故張隱庵,以為陽明宣劑,其於濕溫則加蒼朮,
溫瘧則加桂枝,一皆夏月所見之證,故昔人又有秋分後不可妄用白虎之戒。
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碎)、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竹葉石膏湯
竹葉(二把)、石膏(一斤碎)、半夏(半升洗)、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麥門冬(一升去心)、粳米(半升)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
日三服。
甘草湯
甘草(二兩)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湯
桔梗(一兩)、甘草(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文蛤散
文蛤(五兩)
右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錢匕,服湯用五合。
豬膚湯
豬膚(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升,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
溫分六服。
豬屬腎,而膚主肺,故取治少陰經中伏邪,陰火乘肺咽痛之證,
但當湯泡刮取皮上一層白膩者為是,若以為撏豬皮外毛根薄膚,則簽劣無力,
且與熬香之說不符矣。
半夏散及湯
半夏(洗去涎水)、桂枝、甘草(炙各等分)
右三味,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
以水一升,煎七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嚥之。
苦酒湯
半夏(十四枚洗為粗末)、雞子(一枚去黃內上苦酒著雞子殼中)
右二味,內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鐶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
少少含嚥之,不差更作三劑。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黃芩(二兩)、芍藥(二兩)、雞子黃(二枚)、
阿膠(二兩)
右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
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此湯本治少陰熱之證,以其陰邪暴虐,傷犯真陰,故二三日已上,
便見心煩不得臥,所以始病之際,即用芩連大寒之藥,兼芍藥阿膠雞子黃,
以滋養陰血也,然傷寒六七日後,熱傳少陰傷其陰血者,亦可取用,
與陽明府實用承氣湯法,雖虛實補瀉懸殊,而袪熱救陰之意則一耳。
白頭翁湯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二兩)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厥陰熱利下重,
渴欲飲水者,陰虛生熱也,故宜苦寒之劑,治之,不可作陽虛而用濕劑也,
所以用白頭翁,以升水氣之下陷,秦皮以堅肝腎之滑脫,連柏以泄腸胃之濕熱,
較少陰證便膿血,桃花湯用乾薑,迥乎角立也,蓋少陰之水氣下奔,雖為熱邪,
故可用從治之法,厥陰之風氣摧拔,水火駸駸內動,是以不可復用辛溫鼓激其勢。
牡蠣澤瀉散
牡蠣(熬)、澤瀉、栝蔞根、蜀漆(洗去腥)、葶藶(熬)、海藻(洗去鹹)、
商陸根(熬各等分)
右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
日三服。
大病差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腰已下腫,急當利其小便,
緩則上逆陽位,治無及矣,故用牡蠣澤瀉海藻之鹹,入腎而利水,葶藶陸之苦,
以入肺而泄氣,栝蔞根之甘苦,蜀漆之溫苦,以泄其下而腫濕也。
燒裩散
右取婦人中裩近隱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
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裩襠燒灰。
古今分兩
此經方劑,並按古法錙銖分兩,與今不同,云一升者,即今之一盞也,云銖者,
六銖為一分,二十四銖為一兩也,云一兩者,即今之三錢三分也,又為三服,
古方云一兩,今服一錢足矣,云方寸匕者,方一寸大之匙也,云一錢匕者,
如錢大之匙也,云一字者,用錢取一字許也,云圓者,如理中陷胸抵當,
皆大彈圓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烏梅,皆用小丸,取達下焦也。
傷寒緒論序
穆叔有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此之謂不朽,信哉是言也,
吾聞古之賢達,不居仕朝,即在醫卜之中,屈指往古名醫,如秦和之論,六氣越人,
倉公設問難,歷歷垂之左史,未始無功德於後世也,若路玉張子者,可以希蹤往哲,
配德前人,但素抱夷曠,若不屑於應酬,曾有客長揖而謁先生曰:
吾觀今世之延醫治病者,皆耳食,皆目皮相,余為先生效曹邱生可乎,張子拒之,
客又曰:今之習醫者,數招權,顧金錢事貴人,是其長技,臨時驗證,
則先備一二語以探之,製劑時則以雜揉湯液投之,若先生者,能悟醫中最上源頭,
復有余為曹邱生,何慮名之不揚宇內哉,張子撫手而嘯,遂謝客,後知握齱者流,
窮困則辱身下志,富厚則快意驕人,不足與談道,於是銳意精研靈素金匱諸萹,
取趙以德喻嘉言之註,而復斧之,正其誤,去其繁,明其晦,補其缺,
銓仲景傷寒六經之次,至於結胸痞靳溫熱諸萹,鑿然不混載,
取往哲遺言隸諸類證細證,所以輔仲景之未逮,列為纘緒二論,三復讀之,
知天下未有之奇蘊於此矣,是書也,使智者目之,天穎迅發,愚者瞿然而悟,
罔者危坐正襟,洗心滌慮,好自用者,目眩然而不瞚,舌撟然而不下,
洵為傷寒之大成,其德被於天下後世也溥矣,豈特有功於仲景而已哉,
嘻張子真不愧乎立言矣。(同邑李瑾譔)
傷寒緒論目錄
卷上
總論((六經傷風)、(傳變溫病)、(合病風溫)、(併病時行)、
(標本大頭)、(治法溫疫)、(傷寒溫瘧)、(兩感溫毒)、(三陰陽毒)、
(中寒陰毒)、(冬溫熱病)、(寒疫中暑)、(濕溫夾食)、(中濕夾痰)、
(風濕夾水)、(濕熱夾血)、(痙病夾氣)、(內傷夾陰)、(虛煩冒雨)、
(腳氣溺水)、(霍亂重身)、(內癰產後)、(赤膈審證)、(黃耳死證)),
脈法,察色,辨舌,宜禁,F1法
卷下
發熱,頭痛,頭重,頭脹,項強,惡風,惡寒,背惡寒,寒熱,如瘧,潮熱,無汗,
自汗,盜汗,頭汗,手足腋股汗,煩熱,煩躁,懊憹,身體痛,拘急,
心下滿,胸脇滿痛,痞,結胸,藏結,腹滿,腹痛,小腹滿痛,
讝語,鄭聲,發狂,發斑,發黃,不大便,自利,下利,便膿血,
小便不利,小便難,小便自利,小便數,嘔吐,乾嘔,腸鳴,噦,噫氣,呃逆,
欬嗽,喘,短氣,氣逆,渴,漱水,衂血,吐血,唾膿血,
熱入血室,畜血,動氣,振,戰慄,肉瞤筋惕,瘈瘲,怫鬱,戴陽,四逆,
足冷,厥,踡臥,脣甲青,咽喉乾痛,失音不語,喉痹,頭眩,鬱冒,不仁,厥暈,
心悸,驚惕,不得眠,多眠,蚘厥,藏厥,狐惑,百合,舌卷囊縮,陽縮,
直視搖頭,遺尿,循衣攝空,絕汗,勞復,食復,女勞復,陽陰易,遺熱,發頤,
喜睡,差後浮腫,雜方,剌灸穴法
雜方目錄
陽旦湯(附陰旦湯),黃耆建中湯,再造散,香蘇散,芎蘇散(參蘇飲),神朮湯,
十神湯,升麻湯,葛根葱白湯(增損葛根葱白湯),
連鬚葱白香豉湯,選奇湯,霍香正氣散,人參敗毒散(倉C2湯),
荊防敗毒散(連翹敗毒散),普濟消毒飲,六神通解散,獨活散,達原飲,生犀飲,
清熱解毒湯,人中黃丸,人中黃飲,涼膈散,雙解散,黃連解毒湯,三黃石膏湯,
導赤瀉心湯,射干麻黃湯,金沸草散,萎蕤湯,栝蔞根湯,防己黃耆湯,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羌活勝濕湯(除風濕羌活湯),補中益氣湯,生脈散,
清暑益氣湯(清燥湯),十味香薷飲(六和湯),消暑十全散,
黃連香薷飲(局方香薷飲),消暑丸,益元散,大順散,冷香飲子,漿水散,
升麻鱉甲湯(陰毒甘草湯),陽毒升麻湯,犀角黑參湯,犀角大青湯,黃連橘皮湯,
橘皮竹茹湯,赤茯苓湯,小續命湯,如聖飲,大羌活湯,羌活導滯湯,葶藶苦酒湯,
黃龍湯,厚朴七物湯,代抵當湯丸,金匱下瘀血湯,備急丸,大黃附子湯,
二陳湯(小半夏茯苓湯、橘皮半夏湯),導痰湯(加味導痰湯),
平胃散(香連平胃散胃苓湯),五積散,調中湯,調中飲,人參養胃湯,
沈香降氣散,香殼散,當歸活血湯,犀角地黃湯,生地黃黃連湯,竹葉湯,
四物湯(芎歸湯、四烏湯、增損四物湯、加減四物湯、柴胡四物湯),當歸補血湯,
紫蘇飲,逍遙散(加味逍遙散),歸脾湯(加味歸脾湯),
四君子湯(異功散六君子湯),東垣升陽散火湯(火鬱湯),
節C3升陽散火湯,十全大補湯(大建中湯、人參養營湯),
參胡三白湯(人參三白湯),參胡芍藥湯,參胡溫膽湯(十味溫膽湯),酸棗湯,
金匱腎氣丸(崔氏八味丸、六味黃丸、濟生腎氣丸),附子理中湯(枳實理中湯、
治中湯、連理湯),金匱大建中湯,益元湯,附子散,附子粳米湯,羌活附子散,
霹靂散,火燄散,稀涎散,皂莢丸,葶藶大棗瀉肺湯,桔梗湯,葶藶薏苡瀉肺湯,
射干湯,大黃牡丹湯,赤小豆當歸散,黃連犀角散,百合地黃湯,逍遙湯,金液丹,
黑錫丹,來復丹,養正丹
傷寒緒論卷上
長洲石頑張璐璐玉父纂述
總論
余嘗考晉王叔和集,仲景傷寒書,未嘗不廢書,而三歎也嗟夫,
猶賴叔和為仲景之功臣,使無叔和之集,則傷寒書同於卒病論之不傳矣,
何能知有六經證治乎,即條辨尚論,亦無從而下手也,究二子所編,各有未當,
余竊不揣,復取仲景原文,重分其例,取尚論及各家之註,參以己見成纘論矣,
第殘逸已多,證治不備,擬搜諸家之論以補之,雖其間互有發明,
然未免多歧之惑是不得不博採往哲之言以綴輯之,惜歷代名賢,
遞相祖述未能一一乎標明,姑從證類次第,讀者毋以辭害義可也,謹敘六經,
傳變合病、併病、標本治法及正傷寒,兩感,三陰中寒,冬溫寒疫,傷風溫病,
風溫時行,大頭溫疫溫瘧溫毒陽毒陰毒熱病,中暑濕溫中濕,風濕濕熱,痙病,
內傷虛煩,腳氣霍亂,內癰,赤膈,黃耳,夾食夾痰,夾水夾血夾氣夾陰,
冒雨溺水重身產後等四十證,暨以審證死證,逐一辨論如左。
如六經證人悉知為足經,不知有手經證間出也傷寒初受病時,頭項痛,腰脊強,
惡寒足太陽也,發熱面赤惡風,手太陽也,目疼鼻乾,不得臥,足陽明也,
蒸熱而渴手陽明也,胸脇滿痛口苦足少陽也,耳聾及痛,寒熱往來,
手少陽也,腹滿自利而吐,足太陰也,口乾津不到咽,手太陰也,脈沈細口燥渴,
少陰也,舌乾不得臥,手少陰也,耳足聾囊縮不知人,足厥陰也,煩滿厥逆,
手厥陰也,傷寒以冬月寒水主令,故受病必先巨陽,若夫非時暴寒,亦必隨時傷犯,
與夫時行疫癘,隨其歲氣而犯虛,經異治疫,雖以六氣為主,
總不離陽明濕土至於伏氣發溫,必先少陽證見,熱病多兼包絡三焦,皆熱邪自內達,
外其治法可領悟矣。
按靈樞十二經脈,轉注如環,豈有六經傳變,只傳足經,不傳手經之理,
如太陽傳陽明,謂循經傳,太陽傳少陽,謂越經傳,太陽傳太陰,謂誤下傳,
太陽傳少陰,謂表裏傳太陽傳厥陰,謂首尾傳,因此經本虛邪即傳之,本經定例也,
故傷寒有六經之傳變,無藏府之傳次也,所以在太陽經有犯本者,
有即入陽明之府者,有傳至陽明之經,而自經入府者,有傳至少陽之經,
而入陽明之府者,是以仲景有太陽陽明,正陽陽明,少陽陽明之別也,
入府則邪有定著,不復傳次也,非但入府不傳,即太陽之犯本,少陽之入府,
俱不復傳矣,是知三陽有傳變有併合,三陰有傳經直入而無併合也,
即有三陰經轉出三陽,或傳入府,皆是邪氣向衰,正氣得復之候,
並無厥陰復傳太陽之理,此昔人所未明言也,而傳足不傳之手說,尤屬非理,
王安道曰:傷寒不傳手經,此開卷之首疑,而諸家紛紛竟無定論,竊意只傳足經者,
蓋以邪氣在經,未入藏府而言,若入藏府,則不可謂之獨在足經矣,何以言之,
夫手太陽者小腸也,手陽明者大腸也,邪氣入胃,致有燥屎,大承氣湯下之,
小腸上接胃,下接大腸,燥屎由大腸而出,二經得無與乎,手少陽者三焦也,
邪在一身三焦獨能安乎,手太陰者肺也,肺為清肅之藏,主氣升降,
假如欬嗽氣逆,肺能保其清肅乎,手少陰者心也,手厥陰者心包也,
表裏熱極,神狂志亂,豈有君相二火,反泰然清靜者哉,東垣此事難知曰:
傷寒傳至五六日間,漸變神昏不語,或睡中獨語一二句,目赤唇焦,舌乾不飲水,
稀粥與之則嚥,不與則不思,六脈細數而不洪大,心下不痞腹中不滿,大小便如常,
或傳至十日以來形貌如醉人狀,虛見神昏,不得已用承氣下之誤矣,
不知此熱邪傳手少陰心經也,導赤瀉心湯主之,與食則嚥者,邪不在胃也,
不與則不思,以其神昏也,既不在胃,誤與承氣下之必死,今傷寒溫熱傳變,
多有此證,不可不察也。
至於合病併病,亦須明辨昔趙嗣真極意洗發,不過曰合病者,二陽經或三陽經,
同受病,病之不傳者也,併病者,一陽經先受病,又過一經病之傳者也,
以病之不傳者概合病,雖為定論,但未明言合病多,由冬時過溫,少陰不藏,
溫氣乘虛先入於裏,然後更感寒氣閉鬱於外,寒熱錯雜,遂至合病,其邪內攻,
必自下利,不下利即上嘔,邪勢之充斥奔迫從可識矣,其黃苓湯雖主太陽少陽合病,
白虎湯雖主三陽合病,而實溫病熱病主方,慎不可以此誤治傷寒合病,設誤用之,
必難救藥也,其傷寒合病,仲景自有桂枝加葛根湯,葛根加半夏湯,葛根湯,
麻黃湯等治法,觀仲景諸例,自可見矣。
併病者,先一陽經病未罷,又加一經證見,兩經聯貫為一也,嗣真云:
太陽陽明併病,若併而未盡,是傳未過,尚有表證若併之已盡,是為傳過,當下之,
按此雖曰併病,而實傳經也,或言本二經病,一經證先盡,歸併於一經者,為併病,
此說似是而尤誤也,按仲景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
因轉屬陽明一條,此則太陽陽明併病也,至於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一條,
雖曰二陽併病,又云太陽證罷,獨見陽明府證,所以用大承氣湯,專治府實,
而不復用併病例藥也,考仲景書合病併病證,或止言太陽,或止言陽明,
少陽者甚多,如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
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此非太陽陽明併病例藥乎。
又如標本治例,全要活法,所謂一病之標本者,如太陽中風枝桂證,先惡寒為本,
後發熱為標,其陽明熱病白虎證,口燥心煩為本,背微惡寒為標,此治本不治標也。
又兩病之標本,如伏氣發溫,復感客邪證,伏氣為本,客邪為標,
治以涼膈必加葱豉,其內傷發熱,兼冒虛風證,內傷為本,虛風為標,
治宜補中略入羌防,此治本兼標也。又傳經之標本,本太陽病,初得病時發其汗,
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此太陽為本,陽明為標,治以葛根仍用麻黃,
此治標必從本也。又一經之標本,如太陽病,頭痛發熱自汗,桂枝證為本病,
後六七日不解,而煩渴飲水,邪入膀胱之本,五苓證為標病,此隨證治本治標也。
又一身之標本,如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以其人陽氣素虛,寒邪外鬱於表,
熱在皮膚為標,寒在骨髓為本,宜小建中加黃耆,病人身大寒,反不欲近衣,
以其人蓄熱素盛,寒鬱熱邪於內,寒在皮膚為標,熱在骨髓為本,宜桂枝湯加黃芩,
此寒熱互見,標本合治,不必如活人書,先後治例也。又寒熱之標本者,
如病人脈微而濇,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盛熱欲著複衣者,
陽微則惡寒也,宜附子理中加黃連,盛寒欲裸其身者,陰弱則發熱也,
宜竹葉石膏加附子,此不從標本,從乎中治,仲景所謂醫病是也。又先後之標本者,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
急當救裏,先受寒身疼痛為本病,後誤下之,續得下利清穀為標病,
先四逆救裏治標,後桂枝救表治本也,標本之法,略舉數條為例,詳仲景證治諸法,
餘可類推。
夫仲景治法不同,非極力精研,不能悟其間奧也,原夫傷寒之邪其始也,
必先太陽寒水之經,所以惡寒發熱,此為表之外證,
故宜發汗開腠理而通其熱則愈或有汗之而不愈者,必有所夾而致,或夾痰,或夾食,
或挾水氣,或夾內傷,須辨脈證用藥,然必先撤外邪,稍兼清理痰氣,
而後專理他證,若內外併治,邪必內入,所謂汗之不得其宜,而入三陽之本也,
古云:發表未除,不可攻裏,上盛未除,不可攻下,真不易之定例也。
傷寒三陽證宜汗,失汗必致傳經,汗之不得其宜,或入三陽之,本或傳三陰之經,
若入三陽之本,此為表之裏證,當隨證分別和解,若入陽明之府,必大便燥結潮熱,
手足漐漐自汗,腹滿煩渴,當俟結定,方可攻裏,所謂下不厭遲也,
若裏實燥渴,飲水過多,或下傍流之水者急下之,若傳三陰之經,必自下利,
腹滿嗌乾,燥渴厥逆,舌卷囊縮詳緩急下之,此雖曰三陰,實陽證也。
大抵傷寒身熱者,為熱在表,引飲小便黃赤,為熱在裏,身熱引飲,小便黃赤,
為表裏俱有熱,身涼不渴,小便清白,為表裏俱無熱,又曰:身拘急,表熱惡寒,
脈浮緊,為邪熱在表,引飲讝妄,腹滿實痛,發熱便秘脈沈緊,
為邪熱在裏,胸脇痞滿,或嘔吐,往來寒熱,脈在肌肉,
為邪熱在半表半裏自利脈沈細,但熱而無頭痛,或燥渴多喜溫飲,自覺足寒,
為少陰本虛而挾陽邪,雖是陽證,而實夾陰,與陽虛自中陰寒不同,
亦有陽證誤用寒藥,而變為虛寒者,又有汗下太過,致陽虛而惡寒者,皆始本陽邪,
未傳寒中之證,並宜加溫經藥,不可拘於傷寒皆為熱邪,禁用溫補之說,
然究其根源,從陽經來者,溫經藥中,又不得不兼制陽藥,若峻用辛熱,
則真陰立槁也,觀真武湯中用芍藥茯苓,其義可見。王安道云:傷寒傳變不常,
或有循經而傳者,或有越經而傳者,或有傳二三經而止者,或有只在一經者,
或有傳至三陽而止者,或有傳盡六經不罷者,有從陽經傳變而為熱證者,
有直中陰經而成寒證者,有初入太陽不作鬱熱而成真陰證者,有始寒終熱者,
有始熱終寒者,全在脈與證別之,詳三陽之邪,則一於熱耳,
至三陰經證之或寒或熱者何也,夫仲景書本非全文,既遭叔和播亂之厄,
成無已止隨文註釋,竟不明言,何由為熱,何由為寒之故,此非不欲言也,
蓋止知傷寒皆是傳經,故疑於六經所傳俱為熱證,而熱無變寒之理,遂不敢別白耳,
以寒為本藏之寒歟,安得當熱邪傳裏之時,反獨見寒而不見熱者,且所用之藥,
能不助傳經之熱乎,以寒為外寒歟,則在三陽已成熱矣,豈有傳至三陰而反為寒哉,
成氏能潛心乎此,則必悟其所以然矣。夫三陽之病,其寒邪之在太陽也,寒鬱其陽,
陽不暢而成熱,陽雖人身之正氣,既鬱則為邪矣,用麻黃發表以逐其寒,
則腠理通而鬱熱泄,故汗出而愈,苟或不汗不解,其熱不得外泄,則必入裏,
故傳陽明傳少陽,而或入府也,夫三陰之病,或寒或熱者何哉,蓋寒邪之傷人也,
或有太陽經鬱熱,然後以次而傳至陰經者,或有太陽不傳陽明少陽,
而便傳三陰經者,或有寒邪不從陽經而始,直傷陰經者,或有雖從太陽而始,
不作鬱熱,即入少陰,而獨見少陰證者,或有始自太陽,即入少陰,
而太陽不能無傷者,或有直傷陰經,而寒變為熱,及始寒終熱者,其鬱熱傳陰,
則為熱證,其直傷陰經,及從太陽即入少陰,則為寒證,其太陽不能無傷,
則為脈沈而發熱證,其始寒而終熱者,則陰邪傳出陽分,為先寒後發熱證,
此三陰之病,所以或寒或熱也,邪氣暴卒,本無定情,而傳變不常耳,
若夫裏寒外熱之證,乃是寒邪入客於內,迫陽於外,或是虛陽之氣,
假作外熱之狀耳,非真熱邪所為也,觀仲景裏寒外熱之證,但以溫藥治裏,
而不治外熱,則知所治之意矣。所以仲景治太陽經虛,汗之不愈,即用四逆湯溫之,
如太陽病發熱頭痛脈反沈,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是也,
更有少陰表證宜汗者,如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沈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趙嗣真云:太陽證之溫經,少陰證之發汗,皆證類之變,故長沙各言反者,
以太陽發熱頭痛,脈當浮,今反沈,少陰脈沈,法當無熱,今反發熱也,
以其無頭痛,故為少陰,以其有頭痛,故為太陽,太陽脈當浮,今不能浮者,
以裏虛久寒正氣衰微所致,又身疼痛,故宜救裏,使正氣內強,迫邪出外,
而乾薑生附亦能出汗也,少陰脈沈無頭痛,當不發熱,今反發熱,知寒邪在表,
鬱閉而為熱,故用麻黃細辛以發表邪之熱,附子以溫少陰之經,熟附配麻黃,
發中有補,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也,至第二證,言得之二三日,病氣尚淺,
比之前證稍輕,又無裏證變見,故宜微發汗所以去細辛加甘草,是汗劑之輕者也,
活人書卻去無證二字,改作常見少陰熱陽證者,
如經云心中煩不得臥或咽瘡聲不出者,或欬而嘔渴,或口燥咽乾,
或腹脹不大便是也,夫豈麻黃附甘草湯所可治耶。復有三陰轉屬胃府宜下者,
如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
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鞭者,為陽明也,又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
宜大承氣湯,厥陰下利,讝語有燥屎者,小承氣湯下之是也,
更有三陰轉出肌表宜汗者,如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少陰中風,
陽微陰浮者,為欲愈,厥陰病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
厥陰病,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又有少陰變熱回陽者,如少陰病惡寒而踡,
時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凡此皆盡復陽也,至於汗下誤施,變害不測東云:
太陽始病當以汗,若當汗不汗解,則濕熱者表而發黃,發汗太過經虛風襲而成痙,
不當汗而汗,迫血妄行而成衂,大便不可妄動動早為犯禁,當汗誤下,
則引邪入裏,而為痞結懊憹協熱利,當下誤汗,則為亡陽厥竭讝語,
小便不可輕利,利之為犯本,若渴而自汗多,雖小便不利,為陽明經熱,
不可誤用五苓,蓋五苓為太陽證下藥其功在,於驅胃中濕熱,而救津液,
故仲景又有小便數大便鞭,不更衣十日無所苦,渴者宜五苓散之例,
一以自汗多而渴,為液耗散,故禁利水傷津藥,一以小便數而渴,為濕熱內盛,
故宜驅熱利水藥,此當利不當利之別也若當利不利,必就陽明燥火,而成畜血發黃,
不當而利,必耗膀胱津液,而成燥血發狂,此皆誤治之失也。又按活人書云:
傷寒陽明證宜下,少陰證宜溫,夫陽明之經證,身熱目疼鼻乾頭痛,可宜下乎,
少陰之傳經熱邪,可宜溫乎況溫病熱病之少陰,尤不可溫也,自奉議此說行,
後世蒙害者不少矣。又兩感證,先救裏以四逆湯,後救表以桂枝湯,長沙本云:
先後發表攻裏,未嘗言救裏也,今以攻為救,豈不相背,若用四逆湯,是以火濟火,
而腹滿讝語囊縮等證,何由而除,兩感雖為死證,亦不當如是處治也。
至於直中三陰寒證,仲景在太陰則曰藏寒,以太陰居中,邪不能入必因冷物受傷也,
在少陰不曰中寒,即曰少陰病者,以少陰本寒水藏,若陰寒中藏必死,
今受病者少陰經耳故處方皆用經,在厥陰乃曰中風,以風喜傷肝也。
凡六經中俱有中風傷寒之辨,如太陽脈浮有汗為中風,浮緊無汗為傷寒,
陽明善饑為中風,不能食為傷寒,少陰耳聾脇滿為中風,口苦咽乾為傷寒,
若三陰風寒無變異形證,但以四肢煩疼為中風,手足寒厥為中寒耳。
凡傳經少陰熱證,在本經失治,或治之未當,則復傳厥陰,熱深厥亦深,
而咽痛者為喉痹,嘔者轉為吐癰膿,下利者轉為便膿血,甚者發熱厥逆,躁不得臥,
仍是腎氣先絕而死矣。凡虛寒壞證,多少陰厥陰,然少陰最忌發熱,
發熱則恐腎中真陽飛越,厥陰最喜發熱,發熱則陰盡復陽,但少陰發熱,必大發躁,
悶亂不安,誠為危候,若利止厥回,脈見陽微陰浮,又為欲愈之徵也,厥陰發熱,
則厥逆止而漸溫,腹脹少緩而囊縱,吐利止而思食,方為陰盡復陽,
若見煩熱消渴脈數,又為真陰灼爍之象矣。又有少陰中風證,按盛起東云:
凡初起但覺畏寒,饑不能食,欲吐不吐,腹濡滿,大便秘,小便頻數及多,
脈來弦細浮弱,按之無根,此為少陰本虛自中之風,慎不可以腹滿,
不大便而誤下之,下之必不可救也,蓋寒則自利腹痛,風則腹滿不大便而按之不堅,
寒則小便清利,風則小便頻數,寒則身冷厥逆,風則自煩熱而手足煩疼,
寒則逆不食,風則欲吐不吐,饑不能食,稍食則脹滿不禁,寒則脈來沈細,
風則脈來浮弱,以風本陽邪上逆,與寒證陰邪下泄不同,即如中風之合病則嘔,
傷寒之合病則利是也。傷寒外編云:病在三陰,皆有下利腹痛厥逆躁渴,
但屬於陽者,必先發熱頭痛,漸至唇乾舌燥,煩渴喜冷飲,面色光彩,語言清亮,
手足溫煖,爪甲紅潤,身輕易於轉側,呼吸出於自然,小便或赤或澀,
脈來浮洪數大,此陽證也,至四五日後,傳進三陰血分,變出四肢厥冷乍溫,
或燥結或下利,躁渴潮熱,自汗讝妄,揚手擲足,氣息喘急,
小腹痛不可按,舌上胎厚而黃黑,甚則芒刺燥裂,脈沈而滑,皆三陽傳變之熱證,
其或身寒逆冷,神氣昏昏,脈來沈實附骨,乃火極似水,緣陽邪失於汗下所致,
雖身冷而不欲近衣,雖神昏而氣色光潤,雖腹痛必脹滿,而喘急不可按揉,
下利傍流清水,小便黃赤,大便或祕或黑,厥逆亦不過肘膝,厥過即發熱,
厥深熱亦深也,此為陽極似陰,不可誤認為寒而溫之。若發於陰者,始病不發,
熱無頭痛,便自利厥逆腹痛,口不渴,身體沈重,難以轉側,嘔吐瀉利,惡寒踡臥,
戰慄吐沫,手足指冷厥逆,爪甲青黑,面如刀刮,顏色黯慘而不光,
舌上雖黑而無胎,脈來沈遲細小,皆三陰自中之寒證,其或面赤戴陽,身有微熱,
咽乾煩躁,脈來數疾,無倫,乃水極似火,因虛冷內盛,逼其浮陽發外也,
又如始本陽證,誤服涼藥,攻熱太速,其人腎氣本虛,胃氣素弱,遂變陰寒,
雖發熱面赤,欲引衣自覆,而手足必寒,或躁渴欲飲水而不能嚥或嘔噦而欬逆,
或咽痛而鄭聲,時噪悶亂,欲坐臥泥水中,稍祖露即畏寒莫禁,
腹痛可按可揉而不鞭滿,下利清穀白沫及淡黃水,小便清白,
厥逆過肘膝而不復熱舌上略有黑胎,與灰色胎,胎雖老必極薄無津,
而不燥裂無芒刺,脈多沈細,或浮大數疾,按之必虛軟無力,不鼓擊於指下者,
此為陰極似陽,不可誤認熱證而下之,此證急溫,尚且十難救一,下之百不一生矣。
喻嘉言云:凡傷寒初起發熱煎熬津液,鼻乾口渴便祕,漸至發厥,不問知其為熱也,
若證忽變陰厥,從古至今無一也,蓋陰厥得之一起便直中陰經,唇青面白,
遍身冷汗,便利不渴,身踡多睡,醒則人事了了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
人事昏惑者萬萬不同,如先犯房勞,而後傷寒,世醫無不為陰證,
往往投以四逆等湯,促其暴亡,而諉之於陰極莫救,總由傳派不清耳,
蓋房勞而病外感者,其勢不過比常較重,以陰虛陽往來之非陰盛無陽之比,
汗下藥中,不過稍加甘溫,照顧元氣耳,且仲景明言,厥多熱少則病進,
熱多厥少則病退,厥愈而熱過久者,必便膿血發癰,厥應下而反汗之,必口傷爛赤,
先厥後熱,利必自止,見厥復利,利止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痹,厥而能食,
恐為除中,厥止思食,邪退欲愈,凡此之類,皆熱深厥深之旨,原未論及於厥陰也,
至於陽分之病而妄汗吐下,致汗多亡陽,吐利煩躁,四肢逆冷,皆因用藥差誤所致,
非以四逆真武等湯挽之,則陽不能回,亦原不為陰證立方也,蓋傷寒發熱發渴,
定然陰分先虧,以其誤治,陽分比陰分更虧,
不得已從權用辛熱先救其陽與純陰無陽,陰盛隔陽之證,相去天淵,
不知治陰證以救陽為主,治傷寒以救陰為主,傷寒縱有陽虛當治,
必看其人血肉充盛,陰分可受陽藥者,方可回陽,若面色黧黑,身如枯柴,
一團邪火內燔者,則陰已先盡,何陽可回,而敢助陽刦陰乎,證治方云:
若證未辨陰陽,且與四順丸試之,(即理中倍甘草)可見從前未透此關,縱有深心,
無可奈何耳,至於元氣大虧,陰盛格陽之證,庸醫往往反認陽證,遽施下藥,
殺人多矣,今麤工治傷寒,漫不辨其名證,一見發熱,其初概用表藥,
不論虛實,不分經絡,雜用三陽經藥,表之不愈,五六日間,稍見胸腹滿悶,
便以承氣下之,汗下不效,別無措手委之天命,總由未得傷寒真訣耳。
傷寒者,冬時嚴寒,感冒殺厲之氣而病也交霜降節後,春分節前,病發熱頭痛者,
皆謂之正傷寒,始風寒之在太陽經,必惡寒發熱,頭項痛,腰脊強,
脈浮而緊無汗不能食為傷寒,麻黃湯若尺中遲弱者,為衛氣不充,
當用黃耆建中為主,若陽虛不能作汗,或面色戴陽足冷夾陰者,再造散,
脈浮而緩自汗能食者,為中風,桂枝湯,脈浮緊而數,身疼不汗出,發熱煩躁,
為風寒兩傷,大青龍湯,若脈浮緩自汗,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
或乾嘔,或欬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利,少腹滿,或喘,為心下有水氣,
小青龍湯,太陽表邪不已,或犯膀胱之本,或入陽明之府,或傳陽明之經,
所謂犯本者,如太陽經發汗不解,誤用利水藥,熱結膀胱,小便難煩渴引飲者,
五苓散,若自汗多者,屬陽明,則又禁用五苓,恐重竭其津液也,如狂喜忘為畜血,
桃核承氣代抵當選用,火迫刦汗,亡陽驚狂,起臥不安者,此火逆犯本也,
救逆湯,如脈浮數而嘔吐者必傳陽明經,其證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頭痛自汗而脈長,桂枝加葛根湯,有食必作脹悶,更加橘半枳朴,
若自利者葛根湯嘔加半夏,稍遲必入陽明之府,其證日晡潮熱,
手足漐漐自汗而脈滑,此屬胃實,俟其結定,用承氣輩攻之,
如陽明不入府,邪氣在經未罷,必傳少陽,其證頭疼目眩,耳聾口苦,
脈弦脇痛,寒熱往來,小柴胡湯蓋少陽居表裏之半,外有太陽之惡寒,
內有胃府之惡熱,故往來寒熱,少陽與厥陰為表裏,少陽主邪欲入,而寒熱交爭,
厥陰主邪欲出,故厥逆反覆也,少陽寒熱往來,六七日至十餘日,大便不行,
腋下汗出,方可用大柴胡微利之,緣膽無出入,瀉土所以瀉木也,
如八九日腋下無汗,為膽未實,誤用承氣下之,必犯少陽之本,則胸滿驚煩,
小便不利讝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龍骨牡蠣湯,至傳三陰,
太陰則腹滿嗌乾下利,而脈沈細者,小建中和之,因誤下陽邪內陷而腹痛者,
桂枝加芍藥,痛甚加大黃,此關乎平昔元氣盛衰,及有無宿滯之分也,熱傳少陰,
必口燥舌乾而渴,脈沈下利,邪熱奔迫故也,若手足微逆者,四逆散,若下利清水,
心下鞭痛而讝語者,大承氣湯,又有元氣素虛,或汗下過劇,
陽氣傷而成虛寒證者,不可執認傳經而禁絕溫補也,熱傳厥陰,則有下奪外解之分,
若手足厥寒,脈細欲絕,或下利脈大而腸鳴者,並用當歸四逆湯,若誤下而脈沈,
厥逆自利,煩滿囊縮,小承氣湯,若脈浮緩而囊不縮,雖厥逆下利必自愈,
乃陰盡復陽,風從木化也,可與小劑桂枝湯,助其作汗而解,此六經證治大略耳,
其他誤治變證,詳纘論六經諸篇,及細證例中,此不復贅。傷寒汗後熱不退,
仍頭項強痛,而勢稍減者,更宜汗之,若反劇煩擾者,必有夾食夾痰,
或有宿病之故,當推其源而治之,大凡汗後熱不退,作危證斷之,若汗後熱愈甚,
脈躁疾,名陰陽交者死,傷寒五六日,裏證具而下之,下後熱不退,
胸中堅滿不消或腹中疼痛不止,脈尚數實者,此為下未盡,或下後一二日,
更煩熱喘滿者,並可用小承氣湯復下之,若大下後身熱不退心中結痛,
懊憹頭汗,梔子豉湯湧吐之,凡傷寒六日傳六經為一候,七日當解若不解,
再傳至十三日,謂之過經不解,二十餘日不解,謂之再過經不解,
宜詳虛實輕重或和解,或下奪之,若脈尺寸陷者大危,若過經不解,脈虛數,
人弱發熱,口乾舌燥者,此為虛證不可下,以參胡三白,或小柴胡增損主之,
至於愈後熱不盡,伏留藏府經脈之間,致變他病不一,如邪火伏於脾,
則變中滿不食,伏於胃,移熱於脾,則變休息痢,伏於心,移熱於小腸,
則變淋血溺痛,痛甚則小便不通,多不可治,伏於肝則變囊癰陰腫,伏於肺,
則變肺癰吐腥,伏於腎,則變羸瘦怯弱,伏於脾腎之間,則變癱臥不起,
久而成痿伏於肝脾之分,邪正交攻則變痎瘧,至若太陽少陽失汗,
則毒結顋頰之間,謂之發頤陽明少陽失下,則邪結於藏府之內多成癰腫,
凡此皆傷寒大病後,餘邪為患也。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易老用大羌活湯主之,
此專在表也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讝語,
黃連解毒湯主之,此意在和也,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
雙解散主之,此重在裏也至水漿不下不知人事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
五藏六府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藏府不通而死矣,則知一藏一府受病,猶可治也,
按兩感皆是熱邪亢極之證,朱氏妄言前三日真為病寒,以四逆湯急溫裏後,
以桂枝湯急解表,而書方又有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之說,殊不知傳經者,皆屬陽證,
陰證本無熱邪,安得有傳變之理,即傷寒之病兩感者,亦少惟溫病熱病居多,
以溫熱咸從少陰發出太陽,即是兩感之證,所以守真特立涼膈雙解白虎承氣等湯,
以兩解溫熱病表裏之熱毒也,非特溫熱病之有兩感也,凡下元虛人染患疫癘,
多有三日斃者,蓋疫癘之勢,較傷寒更劇,所以死在三日也,傷寒例所言,
六日死者,是言傷寒之兩感,素問所言三日死者,是言熱病疫病之兩感也,
非特溫熱疫癘之有兩感也,即如冬溫之發於太陽少陰,故始咽痛而後自,
利豈非兩感之證乎。
若陽氣素虛之人,始病無發熱頭痛,便惡寒踡臥腹與少腹痛,自利厥逆脈沈者,
為直中陰經寒證,太陰但有內寒而無外寒,病則胸膈,滿手足寒,
臍上痛下利清穀而不渴,必因內傷冷物所致,宜理中湯,甚則加附子下利不止,
宜四逆湯,少陰有寒有風,寒則四肢厥冷吐利而渴,渴不能飲惡寒踡臥,身體疼,
當臍下小腹痛,此腎藏真陽不足所致,宜四逆湯,口中和背惡寒者,
附子湯發熱脈沈,麻黃附子細辛湯風則但覺畏寒而不厥冷,
自言腹滿而按之則濡大便秘,小便頻欲吐不吐,臥而欲起,恍惚多驚心,
懸若饑稍食,則痞脹不寍,舌上灰黑或淡紫帶青,脈來弦細浮弱,以風性上行,
故其證頗似太陰,而實少陰中風之證最難辨別,宜桂枝湯加乾薑下虛甚者,
面赤戴陽,急用桂枝人參湯加葱白生附陰結不大便,脹滿不能食者,
四逆湯下金液丹,誤用寬脹藥必轉劇若攻下必死,厥陰但有中風而無中寒,
若其人胃氣素常虛寒者,則乾嘔吐涎沫頭痛,吳茱萸湯加桂枝,若腎氣素虛者,
則厥冷自利少腹痛,四逆湯加肉桂,凡陰證多有陰極似陽煩躁面赤脈數疾,
無倫躁過必畏寒渴不能飲,此不獨真陽下虛,而陰氣亦虛,不能內守致虛陽擾亂,
而上泛外亡也,急宜通脈四逆,白通加豬膽汁及益元湯治之,蓋陰盛於裏則躁煩,
下虛則虛陽上泛,故面戴陽而煩渴,內無熱,故渴不能飲陽虛陰亢,
故身熱脈大而疾但無力耳,陰證惡寒厥逆為陰經受寒,雖陽氣微,
不至於劇故止宜溫經,若陰極似者為陽氣衰微,不能制其浮火宜兼溫補,
冬則白通通脈四逆輩,夏則大順漿水冷香等,然總不離辛熱也。
若交一陽後,天令大寒有卒然倒仆,昏不知人,手足逆冷,或口吐白沫,嘔逆清水,
唇青面黑,口鼻氣息微冷者為中寒,按丹溪曰:中寒者倉卒受寒,
其病即發而暴蓋中寒之人,乘其腠理疎豁,一身受邪難分經絡,無熱可散,
溫補自解,此胃氣大虛不急治去生甚遠。戴元禮曰:中寒是身受肅殺之氣,
口食瓜果冰水冷物,病者脈必沈細手足冷,息微身踡,雖身熱亦不渴倦言語,
此言夏月中寒,大順冷香或附子理中浸冷服,若脈數飲水,煩躁動搖者,
皆是熱證寒熱之異,若水火也不可得,而同治誤則殺人,若在冬月中寒法當溫散,
輕則附子理中其則白通通脈,劇則霹靂火焰,庶可挽回緩則不救。中寒之色必青,
唇口青,身冷脈脫為入藏即死,身和汗自出為入府即愈,經曰:血氣并走於上,
則為大厥暴死中寒脈散者死,尺脈遲滯沈細,寒在下焦。經云:陰盛生內寒,
因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留則血凝,
血凝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濇,故中寒,夫經既言陰盛生內寒矣,又言故中寒者,
豈非內寒,先生外寒後中之耶,經既言血凝則脈不通矣,又言其脈盛大以濇者,
豈非以外寒中,故脈盛大血脈閉,故脈濇耶,此中併有大疑,請先明之,
一者人身衛外之陽最固,今不由三陽而直中少陰,蓋厥氣上逆,積於胸中則胃寒,
胃寒則口食寒物,鼻吸寒氣,皆得入胃,腎者胃之關也,外寒斬關直入少陰腎藏,
故曰中寒也,此內經所隱而未言者也,一者其脈盛大以濇,雖曰中寒,尚非卒病,
卒病中寒,其脈必微,在傷寒證惟少陰脈,他經則無,其太陽膀胱為少陰之府,
纔見脈微惡寒,仲景早少陰,施治,而用附子乾薑矣,蓋脈微惡寒,正陽微所致,
腎中既已陰盛陽微,寒從內生,復加外寒斬關直入,或沒其陽於內,或逼其陽於外,
其人頃刻云亡,故仲景以為卒病也。寒中少陰,行其嚴令,埋沒微陽,肌膚凍裂,
無汗如喪神守,急用白通湯為主治蓋薑附追復,元陽加葱白以散寒,
加C4膽汁引入陰分,然恐藥力不勝,
更以葱熨臍中并灸氣海關元數十壯,取脈漸來,手足溫為效,必外內協攻,
乃足破其堅凝,少緩須臾,必無及矣。若其人真陽素擾,腠理素疎陰盛於內,
必逼其陽亡於外魄汗淋漓,脊項強鞭,用薑附豬膽汁,即不可用葱及熨灼,
恐助其散,令氣隨汗脫,而陽無由內返也。用薑附以勝陰復陽,使既散之陽急復,
不知此義者,加增藥味,反牽制其雄入之勢,必致迂緩無功也。其次前藥中,
即首加當歸肉桂,兼理其榮,以寒邪中入,先傷榮血故也。其次前藥中,
更加人參甘草,兼調其氣不爾,恐薑附之猛,直將犯上等矣。用前藥二三劑後,
覺其清陽在躬,運動頗輕更加黃耆白朮五味白芍陰陽平補,不可歇手。用群隊之藥,
以培陰護陽,其人即素有熱痰,陽出早已從陰而變寒,至此無形之陰寒雖散,
而有形之寒痰阻塞竅隧者,無由遽轉為熱,薑附固可勿施,其牛黃竹瀝一切寒涼,
斷不可用,若因其素有挾熱,妄投寒劑,則陰復用事,陽即擾亂,必墮前功也。
用平補後,嗣後總有頑痰留積經絡,但宜甘寒助氣開通,不宜辛辣助熱壅塞,
蓋辛辣始先不得已用其毒,陽既安堵,即宜休養其陰,切勿喜功生事,轉生他患也。
至於冬時反有非節之暖,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未至而至即為冬時不正之氣,
人感之而病者名曰:冬溫,冬溫雖發於冬時,治法與傷寒大異,
蓋溫則氣泄寒則氣收,二氣本相反也,其證必心煩嘔逆,咽痛身熱頭疼,
或欬嗽自汗,或頭重面腫,但始先咽痛後必下利,
陽脈浮滑陰脈弱濡與風溫不異,但時令不同,治之不得不為少異也,按羅謙甫云:
冬溫一證,雖關不正之氣,而實正氣虛故邪得以入,於少陰其經上循喉下入腹,
故咽必痛,或下利也,治之宜用陽旦湯加桔梗萎蕤,或問冬溫,何以竟入少陰,
而前所治方亦非少陰之藥,其故何也,石頑曰:大凡四時各有正令,
冬月當寒而反不寒,則少陰之氣,不藏而不正之氣得以入傷經,原非腎藏受病,
故但以桂枝湯中加黃芩一味,專主驅散風熱,不須更用他藥,
此仲景陽旦湯所由立也,若有寒食停結或誤用寒涼藥食,則寒邪外鬱,溫邪中結,
冷食內伏,更加入乾薑一味,以溫散其中兼黃芩,以涼解其外,
此仲景之陰旦又所必需,若咽痛甚者,則合甘草湯,欬者合桔梗湯,
下利合茯苓甘草湯,或陽旦加葛根茯苓,不應則溫熱之氣,併於明陽而蘊熱也,
葛根黃芩黃連湯,若先受冬溫,更加嚴寒外遏,則外證雖惡熱煩躁,
而仍畏寒欲近衣者,陽旦湯加麻黃石膏,以發之有冬溫,誤認傷寒,
而與辛溫表藥熱邪熱甚,而胸腹滿悶醫者不察,見其脹悶,而屢用下藥大,
下後仍發熱,無休止時,脈反數者,此陰血傷故也,朝用獨參湯暮進六味丸,
此陰陽俱虛,氣血俱弱,故熱不得止息,所以用六味必兼獨參湯,
以資陽生陰長之功,若服後熱勢漸解飲食,漸進神氣漸清,脈息漸和者,方可收功,
今世遇冬溫之證,鮮能辨識,概以傷寒法混治,致變斑黃喉痹唾利膿血等證者,
皆由誤治所致也,若誤用辛溫發汗,而發斑成溫毒者,當用犀角升麻甘草等分煎服,
或升麻葛根湯加犀角黑參,甚則犀角黑參湯之類選用,然冬溫為病,
亦自不一當隨所見證治之,凡冬溫溫毒大便泄瀉,而讝語脈虛小手足冷者,
皆不治也。
若春夏秋三時,感冒非時暴寒謂之寒疫,亦曰感冒夾食,則曰停食,
感冒雖非時行疫氣,以非其時而有其氣,故謂之寒疫,而實非疫也,其證發熱惡寒,
頭疼骨節痛無汗,或嘔逆惡心,其脈人迎多浮緊,亦有弦數者,夾食則氣口緊盛,
亦有滑數者,若夾寒食,則濇滯夾風痰,則浮滑而疾也,然又有人沈小,
絕不似外感者,見停食感冒之脈,有人迎極短小氣口極弦細,其人自言傷食受寒,
服發散兼消導之藥,一二劑脈反浮大,則知未服藥時脈沈小,皆為寒食鬱故也,
大抵治非時感冒止宜辛乎解散,如參蘇飲、芎蘇散香蘇散、神朮湯皆可選用,
有食正氣散,按證加減,如見太陽羌活防風,陽明葛根葱白,少陽柴胡半夏,
若天氣未熱病勢頗盛,不妨從權稍加桂枝,佐羌活輩汗之,蓋冬溫之與寒疫,
俱是非時邪氣,用藥亦不可拘於常候,猶冬溫之用辛涼寒疫之用辛溫也,
宜矣即如溫病熱病而見脈緊暴寒,黃芩白虎湯中,未嘗不稍加桂枝五七分也,
此證不必拘傷寒六經例治,大率春分已後,則少陽風木主令,況春時之寒,
必兼之以嶚峭之風,風傷少陽,少陽在內,則太陽陽明在外,病則三經俱受,
所以古人治寒疫之方,咸不分三陽而治,但見某經證多,則加用某經之藥為權衡耳,
若治之不得其宜,後變壞病,則與傷寒無異也,蓋非時暴寒,雖從時令傷犯,
然寒則大都不越太陽,以寒氣而犯寒水之經從其類也,即如夏月暑寒之證,
多有頭痛骨節疼惡者,此非太陽之證歟。
若夫天時寒暖,偶因脫露謂之傷風,其證必欬嗽自汗清涕甚者,亦發熱頭痛,
但治有時月之殊,春月風喜傷肝,人迎脈多緩而帶弦,必自汗惡風,宜芎蘇加減,
夏月肌肉本疎,多傷陽明病,則肌肉因閉氣,口多見弦長而反無汗,
宜葛根葱白湯加減,兼暑消暑十全散,秋月微涼,先鬱皮毛,
手太陰受邪人迎脈多平,而氣口脈多,細濇不可拘人迎,以候外邪也,
宜金沸草散加減,冬月則傷太陽,必自汗脈浮緩,宜桂枝湯欬,甚而喘有水氣,
宜小青龍湯,蓋陽邪多從背受,由背俞而入於肺,故必欬嗽生痰也,
然傷風與傷熱證類相似,傷風則人迎浮大欬嗽,自汗鼻流清涕痰,
必從喉中嗽出,發散則愈傷熱則氣口軟大欬嗽自汗,
但鼻乾痰結咽腭腫痛,痰從上腭咯出為異,不可發散宜辛涼清肺為主,
萎蕤湯去麻黃川芎加前胡薄荷,傷風而復傷熱,必加躁煩,
宜萎蕤湯倍活石膏有酒客濕熱素盛,痰飲結中外,最易傷風素問謂之漏風,
其證身熱解惰,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治以澤朮麋啣湯,以三指撮為後飯,
今治此證,以澤瀉生朮各五錢黃耆三錢,葛根防已羌活麻黃各錢熱服取汗最效,
又方以桂枝湯加黃耆麻黃根防風半夏厚朴,每遇發時煎取一二劑後,
用黃耆白朮防風澤瀉茯苓之,屬調理肥盛濕熱者,導痰湯加羌防最當,
又有接內時偶感微風,藏於腎經,則內風與外風相,召極易傷風,素問謂之內風,
其證面胕龐然腫,不能正偃,正偃則欬,宜小青龍,去麻黃加杏仁,
甚則加附子先去客邪,次用真武湯,治本然後,更以腎氣丸調理,
又有素虛勞人更感風寒,裏急腹痛,悸衂失精煩熱口燥者,
桂枝湯加龍骨牡蠣主之。
至春分節後,天令溫暖,有人壯熱為病者,乃溫病也,經云:冬傷於寒發為溫病,
又云: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言冬時伏氣,隨時溫熱發出,
但所發之因不同,有感非時暴寒而發者,有饑飽勞役而發者,有房室作力而發者,
所感之客邪既殊發出之經絡,亦異所謂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
當隨其經證而治之,凡溫病之發,必大渴煩擾脇滿口苦,不惡寒反惡熱,
脈氣口反盛於人迎明,係伏邪自內達表,必先少陽經始,若因客寒而發者,
宜小柴胡隨所見證加減無客邪者,黃芩湯主之,然溫病亦多傳變併合,
未有不及少陽者,如太陽少陽合病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承氣湯,
三陽合病大柴胡湯或雙解散加減,凡三陽表證,煩熱口渴俱宜黃芩湯之類,
據此合病證,治則傳變併病可例推矣,大抵治溫病熱病無正發汗之理,
蓋其邪自內達外,無表證明矣,若果證顯非時暴寒惡寒頭痛,而脈浮緊者,
不可純用表藥,宜梔子豉湯或益元散加薄荷葱豉,
重則涼膈散去硝黃加葱豉探吐取汗最妙,蓋此怫鬱之熱乘春溫之氣,
而雖有非時暴寒止宜辛平之劑發散,若頭痛如破者為暴感寒風勢盛,
先宜葛根葱白湯,撤其暴邪,然後用治溫本藥,若額與眉稜俱痛,
選奇湯脈弦而兩額角傍痛寒熱口苦,小柴胡去參半加栝蔞根,若表證不解邪入府者,
雙解散若汗下不解,脈轉洪大數盛表裏皆實,讝妄狂越,此熱在三焦也,
三黃石膏湯,凡溫病下後熱不退下證,尚在再三下之以熱退為度,
若熱不止而脈濇咽痛,胸滿多汗者,此熱傷血分也,葶藶苦酒湯探吐之,
雖熱退尚全愈者,隨證調之,凡下之前後或大汗將出或大汗已出,
或未下後餘熱不止,而反大汗淋漓,此實熱雖去,而餘邪未盡,
再與小劑黃芩湯或解毒湯調之,若下後渴雖減,而饑欲得食者,此伏邪初散,
陰火乘虛擾亂也,凡溫熱下後多此慎,勿便與粥飲,得食必復,
若汗下後一切煩渴引飲,須以水細細飲之,渴未止者頻頻時與不可過,
多以成留飲不散也,設若不與飲之,則熱轉甚危而死矣。世所謂交陽者非陰寒交熱,
以為陽熱也,乃怫熱畜之於裏,而鬱極乃發,則交傳出於表之陽分,
是謂交陽而後作汗也,或怫鬱過極,而不能交出於表者,是鬱極不發否極不泰,
即正氣衰殘,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而死矣,大欲汗而脈忽沈伏者,
陽氣並入於裏故也,交陽而躁亂昏冒者裏熱鬱極,故氣亂則神昏而躁擾也,
凡欲作汗無問病之微甚,或已經新下者或下證未全者,咸以涼膈散調之甚者,
宜黃連解毒湯,或下後二三日,或未經下腹滿煩渴,脈沈實而有下證者,
三一承氣湯下之勢劇者,合黃連解毒湯或已戰不快,或戰後汗出不快,
或微戰數次經大戰而汗不出者,乃并之不甚,戰而病不去也,通宜三一承氣湯,
或更合黃連解毒湯下之,以散怫熱而開鬱結也,所以戰汗時頻與熱薑湯,
助其開發最佳,免致戰不快而無汗之患,大法曰:脈浮不可下,
溫熱病已有裏證脈沈後,二三日脈反漸浮汗不能出者,三一承氣湯微下之,
凡此諸可下證,或得利而汗便出者,或服藥而怫鬱頓開先汗出而後利者,或利性,
但隨汗泄,則氣和而愈,竟不利者,亦有戰不快交不過而死者,或不戰而汗出者,
或但戰無汗而愈者,或不戰無汗而愈者世俗未知直,以寒戰慄為陽虛陰勝,
因而誤治者多矣,凡溫病發於三陰,脈微足冷者多難治,內經所謂病溫虛甚死是也,
凡溫病大熱脈反細小,手足逆者死證也,凡溫熱病初起大熱目昏,
讝語熱甚脈小足冷,五六日而脈反躁急,嘔吐昏沈,舌本焦黑,
或失血躁熱脈大,或痙搐昏亂,或脈促結代沉小者皆死,溫病熱病,大熱不得汗者,
死得汗而反熱,其脈躁盛者,亦死也,凡溫病熱病不當汗而誤汗之,
狂言不能食其脈躁盛者,皆不可治也。
凡溫病之熱,咸從內而發於表,所以最忌辛溫發汗,發汗多致不救也,
故仲景云太病發熱而渴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
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讝語言難出,若被下者,
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癎時瘛瘲,若以火薰之,
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此溫病誤汗而為風溫也,又傷寒例云:陽脈浮滑,
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此溫病更遇於風之風溫也,以少陰伏邪,
方將發出太陽客邪,又從外襲表邪新入裏邪初出,故其脈輕則浮滑,重則濡弱,
上文陰陽俱浮之,互辭言伏於少陰之邪熱,悉從風木之令,而發出於肌表,
故其證一一盡顯太陽少陰二經,又嘗見冬溫一證,每多誤汗而成,溫毒發斑者,
亦有誤施汗下而變咽喉不利,唾膿血者,蓋冬溫亦屬太少陰證,
緣誤治而併傷厥陰之經也,按風溫一證仲景,但言誤治之失,並不論及治法者,
以既經誤治,即欲挽回,末由也,已喻嘉言,嘗謂風溫多死於三日者,
謂其即是兩感而更加變重耳,不但溫病之不可以傷寒寒疫法治也,即冬溫,
亦不可以傷寒例施也,因其發在冬時,故誤治尤多,
所以仲景厥陰例中有麻黃升麻湯一條,正以治冬溫之誤治,而變咽喉不利,
唾膿血者,即此而推,可用麻黃升麻湯去麻黃升麻乾薑白朮,
而借治溫病誤其汗之風溫也,并可悟黃芩湯加桂枝石膏治溫病,更遇於風之風溫也。
再按風溫一證,仲景絕無方藥,而活人書治法頗多,參其所主之方,
皆是治先傷熱而復感風,或已傷風而更受熱之證,近世亦曰風溫較伏氣所發者,
雖死生輕重懸殊,而究治之理則一似風痰結聚於肺故汗下兩難,
汗之則讝語煩熱,不得臥善驚目亂無精汗身重,下之則小便難,
大便利尤不可用溫鍼,則耳聾難言,鍼溫止宜辛涼解熱兼疎風利痰,
然雖禁發汗,又不得不兼用表藥,但禁溫覆迫汗耳,
若發熱頭眩咽喉乾痛舌強痞滿者,用萎蕤湯無大熱而渴,用栝蔞根湯熱不解,
用敗毒散寒熱而渴,小柴胡加萎蕤桔梗,惡寒發熱,本方去參加栝蔞石膏,
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舉世皆以風熱咽痛,唾痰聲嗢者為風溫,雖治法不遠,
殊失風溫本旨矣,尚論以春月時令本溫,且值風木用事風溫二字不得分之為兩,
凡溫病者,悉為風溫,是又矯揉太過矣。
夫春夏溫熱之邪能傳染者,即時行疫癘也,吳又可曰瘟疫之邪皆從口鼻而入,
不在經絡舍於伏脊之內,去表不遠附近於胃,乃表裏之分界,
是即內經瘧論所謂橫連募原是也,凡人本氣充滿邪不易入適逄虧欠,因而乘之,
感之淺者,待有所觸而發感之深者中而即也,始先陽氣鬱伏,凜凜惡寒甚則四肢逆,
既而陽鬱發,中外皆熱,發即昏昏不爽壯熱,自汗此邪伏於募原即使汗之熱,
不能解,必俟伏邪外發表氣潛行於內,精氣自內達表,此時表裏相通,大汗淋漓,
邪從外解,此名戰汗,當即脈靜身涼而愈,若伏邪未靜必復發熱,
至伏邪已發方有變證,其證或外解,或從內陷,更表裏先後不同,有先表而後裏者,
有先裏而後表,有但表而不裏者,有但裏而不表者,有表而再表者,有裏而再裏者,
有表勝於裏者,勝於表者有表裏分傳者,此為九傳,從外解者,或發斑,或戰汗,
狂汗,自汗,盜汗,從內陷者胸膈痞悶腹痛燥結熱結,
傍流協熱下利或嘔吐惡心讝語舌胎,當因證用治,疫脈不浮不沈而數,
晝夜發熱,日晡益甚頭疼身痛,宜用達原飲,以透達募原之邪氣,
若見少陽陽明太陽,隨經加柴胡葛根羌為引,以提其邪出陽分也,
然證有輕重不等藥之多寡,隨宜務活法感之輕者,舌上白胎亦薄熱亦不甚,
脈亦不數,其不傳裏一二劑自解稍重者,必從汗解如不能汗邪氣盤錯於募原也,
只以本方主之感之重者,舌上胎如積粉,服藥不從外解,
而從內陷舌根先黃漸至中央,此邪漸入胃也,前方加大黃下之,若脈長而洪數,
大汗多渴,此邪氣適離募原,欲表未表白虎湯證也,如舌上純色,兼見裏證,
此邪已入胃乃承氣湯證也,有二三日即離募原者,有半月十日不傳者,
有初得之四五日,而淹淹懾懾,二六日後陡然勢張者元氣勝者,毒易傳化元氣薄者,
邪不化,即不傳,如他病欠虧適逢時,疫能感不能化安望其傳,不傳則邪不去淹纏,
日久愈沈愈伏,誤認虛證,而進參耆,愈壅愈固不死不休也,疫邪為病有從汗解者,
有無汗竟傳入胃者,有自汗淋漓熱渴反甚,終得戰汗方解者,有胃氣壅鬱,
必下乃得戰汗而解者,有汗解裏未和,越三五日復發者,有發黃因下而斑出者,
有竟從發斑而愈者,有裏證急,雖有斑非下不愈者,此雖傳變不常,亦為常也,
又有局外之變,男子適逢接內或向來下元虛空,邪熱乘陷於下焦氣,
遂不舒致小便祕塞,小腹脹滿,至夜發熱,與導赤五苓不効得大承氣一服,
小便如注而愈,女子經水適來適斷失血崩帶,及心痛疝氣,痰火喘急,
凡此皆非常變,蓋因疫而發舊病,但治其疫而舊病自已,然大勞大慾大病久病後,
此為四損,以正氣先虧,邪氣自陷多不可救也。瘟疫發熱一二日,舌上白胎如積粉,
早服達原飲一劑,午後舌變黃色,隨現胸膈滿痛,大渴煩躁,此邪毒傳裏也,
前方加大黃下之,煩渴少減,熱去六七,午後復加煩躁發熱,通舌變黑生刺,
鼻如烟煤,此邪毒混合三焦,復淤到胃,急投大承氣,傍晚大下至夜半熱退,
次早胎刺如失,此一日之間而有三變,數日之法,一日行之,因其毒盛,傳變亦速,
用藥不得不緊,設用緩劑,必死無救,嘗見瘟疫二三日即死者,皆此類也。
瘟疫初起脈雖數,未至共大,其邪尚盤結於募原,宜達原飲,誤用白虎,
既無破結之能,但求清熱,是揚湯止沸耳,若邪已入胃,非承氣不愈,誤用白虎,
既無逐邪之能,徒伐胃氣,反抑邪毒,致脈不行因而細小,又認陽證陰脈,
益不敢下,湯藥雜進,愈投愈危,當此急投承氣,庶可救也。邪伏於募原表裏之間,
至其傳變或出表,或入裏或表裏雙傳,醫見有表復有裏,乃引經論先解表,
乃攻其裏,此大謬也,嘗見大劑麻黃一毫,無汗轉加煩躁者,
何耶蓋發汗之理自內以達表,今裏氣結滯,陽氣不得敷布於外,即四肢未免厥逆,
又安能氣液蒸蒸,以達表譬之水注閉,其後竅,則前竅不得涓滴與發汗之義同,
凡見表裏分傳之證宜,承氣湯先通其裏,裏氣一通,不待發散多有自汗,
而解裏證下後,脈浮而微數,身微熱,神思不爽,此邪熱浮於肌表裏無壅滯也,
雖無汗宜白虎湯邪從汗解,若大下後或數下後,脈空浮而數,
按之豁然如無宜白虎加人參湯,覆益即汗解,下後脈數而浮原當汗解,
遷延五六日脈證不改,仍不得汗者,以反覆下數,致周身血液枯涸,
故不得汗白虎加人參湯,以助周身之血液,鼓舞元氣開發腠理,即得汗解也,
裏證脈沈而數當下之,下後脈浮當得汗解,今不得汗後二三日脈復沈者,
募原餘邪復淤到胃也,更宜下之,更下後而脈再浮者,仍當汗解,宜白虎湯,
裏證下後熱退身涼,越四五日復發熱者,此非關飲食勞復,
乃募原尚有餘邪隱匿因而發熱,此必然之理,不知者每每歸咎於病人誤也,
宜再下之則愈,但當少與,慎勿過劑以邪氣微也。應下失下口燥舌乾,
而渴身反熱減四肢微厥,欲得近火擁被,此陽氣伏也,既下厥回去火減被脈大,
而數舌上生津不思水飲,此裏邪去而鬱陽暴伸也。瘟疫下後二三日或一二日,
舌上復生胎刺邪未盡也,再下之胎,雖未去已無芒刺而軟,
然渴熱未除更下之熱渴減芒刺脫日後更復熱,又生胎刺更宜下之,
凡下不以數計有是證,即投是藥醫人見理不透經歷未到中道生疑,往往遇此證,
反致擔閣,但其中間有一日一下者,有應連下二三日或三四日者,
有下二日間一日者,甚緩急之間,有應用小柴胡湯,去參半加栝蔞根知母者,
有應用犀角地黃湯者,至投承氣,某日應多與,某日應少與,此非可以言傳也,
但數下之證,百人中之一二人而已。瘟疫愈後脈證,俱平大便二三旬不行,
時時作嘔,此為下格之證,蓋下不通,必返於上,宜調胃承氣熱服,
宿垢頓下嘔吐立止,慎勿驟補少與參耆下焦復閉,嘔吐仍作也。凡客邪貴乎早治,
勿拘於下不厭遲之說,若應下之證,見其無結糞,
以為下之早而引初鞭後溏為例此誤也,不知承氣本為逐邪,非專為結糞而設,
必俟結定血液為熱所搏變證,迭起是猶養虎遺患也,況有平素多濕熱人,溏糞失下,
但蒸作極臭如敗醬藕泥臨死不結者,假如經枯血燥之人或老人血液衰少,
多生燥結在經,所謂不更衣十日無所苦,有何妨害是知燥結,
不致損人毒邪之為殞命也,假令滯下初起質實而頻數窘急者,與大黃下之,
此豈謂結糞而然哉。疫邪傳裏,遺熱下焦小便不利,邪無輸泄經氣鬱滯,
其傳為癉身目如金,宜茵陳蒿湯,若用茵陳五苓,不惟不能退黃,小便亦難得利,
此乃胃家移熱是以大黃為專功也。瘟疫邪在胸膈滿悶心煩嘔喜腹,不滿欲吐不吐,
欲飲不飲,欲食不食,此邪熱與痰飲結聚胸中也,宜瓜蒂散吐之。
邪留血分裏氣壅閉非下之,則斑不出斑出為毒邪外解下後斑漸發,
更不可大下設有下證,宜少與承氣緩緩下之,若大下則中氣不振斑毒內陷則危,
宜用白芍當歸以和血,升麻柴胡白芷以託邪大劑穿山甲末,
以透毒名託裏舉斑湯如下後斑出復大下斑毒隱伏反見循衣撮空,
脈微者前方加人參一錢得補不出者死,凡斑有汗出不徹而熱不退者,
宜白虎湯斑出不透而熱不者,宜舉斑湯,有斑汗並行而並不透者二湯合用。
凡時疫日久失下,自利純臭水晝夜十數行,口燥唇乾舌裂,此熱結傍流也,
急與大承氣一服去其宿垢頓止。凡失下以致循衣撮空,肉惕振戰目不了了,
邪熱愈盛,元神將脫,補之則邪毒愈甚,攻之幾微欲絕,不得已用陶氏黃龍湯治之,
此證不下必死,故用此法,庶幾回生於萬一也,
得下後用生脈散加地黃當歸白芍知母陳皮甘草調之。如方食肉而適病,致停積在胃,
用大承氣湯連下,惟是臭水稀糞,其病不退,必加人參一錢在內,
雖月餘所積之物一便下。凡疫病有首尾能食者,此邪不傳胃切勿絕其飲食,
但不宜過食耳有愈後十數日微渴微熱,不思飲食,此微邪在胃,正氣衰竭,
若強與之,即為食復。凡舌胎自白而漸變黃邪在募原,故白在胃則黃,
胎老變沈香色白者不可下,黃者宜下,黑者急下,下後胎不脫舌刺舌裂,
舌短舌鞭舌卷,皆當下白砂胎黑胎俱下,惟白潤滑澤者,邪尚在募原也,
如別有下證,宜達原飲加大黃,若大汗脈洪長而渴,
未可下宜白虎湯汗更出日赤咽乾,氣噴如火,小便赤黃涓涓作痛,揚手擲足,
脈沈而數,皆為裏熱之極,下之無疑,潮熱讝語善太息,此胃實也,
心下滿心下高起如塊,心下脹痛,腹脹滿痛,按之愈,其皆下,頭脹痛下之立止,
若初起未可下小便秘大便不通,氣結不舒,大便行,小便立解,有血液枯竭者,
無表裏證,為虛燥,宜導法。凡陽證似陰者,瘟疫與溫病熱病傷寒通有,
其陰證似陽者,惟傷寒有之,在瘟疫必無此證也,陽證似陰,為外寒內熱,
故小便赤濇,陰證似陽,為上熱下寒,故小便清白,但以小便赤白為據,萬不一失。
夫疫病四時皆有,但盛與不盛耳,盛行之際,沿門闔戶,病皆一般者,
謂之時行大疫,人皆知之,不盛之時,人偶感之,不過發熱頭痛,與尋常感冒相似,
即有傳染,不過左右服役之人,又烏能知疫也,病人無處追求,每每妄訴病原,
醫家不善審察,未免隨情錯認,誤引東垣勞倦傷脾為例,壅邪轉熱,多致危殆。
喻嘉言曰:四時不正之氣,感之因而致病,初不為疫也,因病致死,病氣屍氣,
混合不正之氣,以故雞瘟死雞,豬瘟死豬,牛馬瘟死,死牛馬推之於人,何獨不然,
所以饑饉兵凶之際,疫病盛行,大率春夏之交為甚,蓋溫暑濕熱之氣,交互結蒸,
人在其中,無隙可避,病者當之,魄汗淋漓,一人病氣足充一室,況於連並榻,
沿門闔境,共釀之氣,蓋以出戶屍蟲,載道腐墐,燔柴掩席,委巷投涯,種種惡穢,
上溷蒼天清淨之氣,下敗水土物產之氣,人受之者,親上親下,各從其類,
有必然之勢,如世俗所稱大頭瘟者,頭面腮頤腫如瓜瓠者是也,所稱稔頸瘟者,
喉痹失音,頸大腹脹如蝦蟆者是也,所稱瓜瓤瘟者,胸脇起,
嘔汁如血者是也,所稱楊梅瘟者,遍身紫塊,忽然發如黴瘡者是也,
所稱疙C5者,發塊如瘤,遍身流走,旦發夕死者是也,所稱絞腸瘟者,
腸鳴乾嘔,水洩不通者是也,所稱軟腳瘟者,便清泄白,足腫難移,
即濕溫遍行是也,小兒痧痘尤多,已上疫證,不明證治咸委劫運,良可傷悼,
然而盛夏濕溫之證,即藏疫癘在內,一人受之,則為濕溫,
一方傳徧則為疫癘,所以疫癘之發,每每盛於春夏者,
以其熱暑濕三氣交蒸故也,蓋春主厥陰肝木,秋主陽明燥金,
冬主太陽寒水各行其政,惟春分以後,至秋分以前,少陽相火,少陰君火,
太陰濕土,三氣合行其事,天本熱也,而益以日之暑日本烈也,
而載以地之濕三氣交動,時分時合其也,以風動於中,勝濕解蒸,不覺其苦其合也,
天之熱氣,下地之濕氣,上人在是氣之中無隙可避,故病之繁而且苛者,
莫如夏月為最,以無形之熱,蒸動有形之濕,即無病之人感之,尚未免於為患,
況素有濕熱,或下元虛人,安得不患濕溫之證乎,是以濕溫之證,最忌發汗,
發汗則濕熱混合為一,而中氣盡傷,多成死證,惟宜分解先扶中氣,
使中氣徐領其表其裏,而上下盡消,故多愈也,至於疫證,則邪正混合,邪極勝,
正極衰,轉眼立斃,苦寒傷胃,溫補助邪,如人中黃丸之類,不為合法也,
夫傷寒之邪,先行身之背,次行身之前,後行身之側,由外廓而入瘟疫之邪,
則直行中道,流布三焦,上焦為清陽,故清邪從之上,入下焦為濁陰,
故濁邪從之下入,中焦為陰陽交界,凡清濁之邪,必有此區分,
甚者三焦相混上行極而下下行而上,傷寒邪中外廓,故一表即散邪行在中道,
故表之不散,傷寒邪入胃府,則腹滿便堅,故可攻下疫邪布,
在中焦散漫不收下之復合,此與治傷寒表裏諸法有何涉哉,或問春夏蒸氣成疫,
豈冬溫獨非疫耶,蓋冬月過溫腎氣不藏,感而成病正與不藏精之春溫無異,
計此時有春無冬,三氣即得交蒸成疫,然遇朔風驟發,則蒸氣化為烏有矣,
是以東南冬月患正傷寒者少,患冬溫及痘瘡者最多,西北則秋冬春皆患傷寒,
殊無瘟疫痘瘡之患,此何以故西北土地高燥即春夏氣難上升,
何況秋冬之凝沍東南土地卑濕,為霧露之區,蛇龍之窟,其濕熱之氣,
得風播之尚有可耐,旦暮無風水中之魚,衣中之虱,且為飛揚,況於人乎,
蒸氣中原雜諸穢,益以病氣屍氣,無分老少,觸之即同一病狀矣此時朔風,
了不可得故其氣轉積轉暴,雖有薰風,但能送熱,不能涼,盛世所謂解慍阜財者,
在兵荒反有注邪佈穢之事矣。按吳又可所論,皆是尋常所有疫癘,喻嘉言所言,
乃天地不正之大疫,不可彼此膠執也,夫瘟疫證類端,豈可一律而論,
若傷於氣則頭項腫脹,傷於血則肢體疙C5,傷於胃則嘔汁如血,
傷於腸則水泄不通,至入藏則不知,人不待救藥則斃矣,大法以證為則,無以脈胗,
其傷之輕者,二三日尚能行動,至四五日後,忽然大熱,慎勿誤認傷寒,
而與表藥發汗,不惟不解,其熱轉甚而危殆矣,其初病惡寒發熱頭痛,
宜敗毒散躁熱不汗,通解頭痛如破,十神湯,兼瘴癘腳膝疼軟,獨活散,
此皆為表證多者立方也,若一病便壯熱無寒,多汗神昏嘔逆痞滿等證,
又當從涼膈雙解,三黃石膏黃連解毒,兩解表裏法治之,古人以普濟消毒飲,
治大頭瘟,荊防毒散治捻頸瘟,生犀飲治瓜瓤瘟,清熱解湯下人中黃丸,
併刺塊出血,治楊梅瘟三稜鍼刺入委中三分出血及服人中黃散,治疙C5瘟,
蒼朮白虎湯,治軟腳瘟,雙解散探吐,治絞腸瘟,此皆昔人已驗之方,
足補仲景之未逮也。凡時疫流行之際,小兒亦多傳染,
傷寒例所謂小兒女子益以滋甚,以小兒筋骨柔脆,一染時疫,即驚搐發痙,
誤作驚治必死,治稍遲延亦死,其治與大人彷彿,但幼科專於痘疹驚疳,而傷甚略,
但知其不思飲食,不知其疫邪傳胃,但知其嘔渴瀉泄,不知其協熱下利,
凡此何暇致思其為疫證乎。
疫癘中一種大頭天行病,雖略見前,然不細陳,難於治療,此證乃濕熱在高巔之上,
所以必多汗氣蒸,初覺憎寒壯熱,體重頭面腫甚,目不能開,上喘咽喉不利,
舌乾口燥,宜普濟消毒飲,不速治十死八九,東垣云:身牛已上,天之氣也,
邪熱客於三陽之間,上攻頭面為腫,切不可用降藥,陽明之邪首大腫,
少陽之邪出於耳前後,甚至兩目不開,面部赤腫,以普濟消毒飲少,少不住服,
治法不宜太速,速則過其病所,上熱未除,中寒復生,必傷人命,宜用緩藥,
徐徐少與為妙,額上面部,焮赤而腫,或壯熱氣喘,口乾舌燥,或咽喉腫痛不利,
其脈數大者,此屬陽明,本方加石膏,若內實熱甚者,加酒大黃下之,
若發於耳之上下前後,併額角傍紅腫者,此屬少陽也,或寒熱往來,口苦咽乾,
胸脇滿悶,本方加柴胡栝蔞根,脈實便秘者,加酒大黃利之,
若發於頭腦項下,併耳後赤腫者,此屬太陽也,荊防敗毒散,熱甚去參加芩連,
若三陽經俱受邪,併發於頭面耳鼻者,亦宜普濟消毒飲,大抵此證,
以辛涼輕清之濟,散其上盛之濕熱則愈,節庵以普濟消毒飲,
除去人參升麻白芷黑參馬勃殭蠶藍根,而加入川芎羌活防風荊芥射干汁竹瀝,
名芩連消毒飲,藥稍異,而功效不殊,其用大黃必須酒洗,如鳥在高巔,
惟射以取之也。又四時疫癘,天行大頭,並宜用人中黃散,
輕者只用芩連甘草煎成頻服,不效加鼠黏子芒硝微利之,不必大劑攻毒也。
蝦蟆瘟則兩頤頰下腫,小柴胡去參半加羌防荊薄桔梗馬勃煎服,荊防敗毒散亦可,
夏暑濕熱氣蒸,亦多發此,宜消暑十全散加荊馬勃,一二劑可愈。
至於溫疫一證,乃溫病將發之時,或既發之後,更感時行疫氣,其證渾身壯熱,
昏昏不爽,遞相傳染,盛於春夏之間,以春時天令不正,
則地之濁氣鬱蒸發動冬時伏氣,其氣最毒,人在是氣之中,莫之知也,正氣虛者,
感而受之,以正氣本虛,故陽脈濡弱,而邪傷血脈,則陰脈弦緊也,以其伏邪內動,
相召外疫,正被邪侵,怫鬱煩擾,行運失常,壯熱作矣,表證見焉,及熱鬱腠理,
不得外泄,侵入於裏,裏證見焉,設使正氣內充,邪氣何由而入,其感受之因,
異於傷寒,異於溫熱,異於非時感受寒疫其治大約以驅熱為主,表藥間用,
下藥必用,人中黃君藥,昔人概用清熱解毒湯,下人中黃,丸統治諸疫皆效,
其所用人參者,知其本氣不足,防邪入裏,所謂補瀉兼施也,溫疫證多作渴,
宜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石膏知母,若躁熱不識人,輕則涼膈,重則雙解,
如大便泄瀉者,黃連解毒湯,若表裏俱熱,亦涼膈雙解,嘔血者,生犀飲,
便實加大黃,便滑用黃土,虛加鹽水炒參,內外熱極毒盛,三黃石膏,
外熱甚用麻黃,內熱加大黃,餘如時行治法,大率溫疫,脈來盛而有力者,
發於陽也,尚可施治,脈來沈細少力者,陽病見陰脈也,皆不可救。
若溫病七八日,或十餘日,前熱未除,重感於寒,忽然寒熱交作,變為溫瘧,
後世方書,以為壞證過經不解,寒熱不除,而變溫虐,殊不知此本春時,
溫病之變證,非冬月傷寒之變證也,按傷寒例云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
其證胸脇滿,煩渴而嘔,微惡寒者,
治以小柴胡去參半加栝蔞根石膏無寒但熱,其脈如平,骨節煩疼時嘔者,
用白虎湯加桂枝,慎不可用辛溫發散,以助其虐也,至於內經所言先熱,
後寒之溫瘧,乃得之冬中於風,寒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陽氣大發,
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泄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共出,
此病藏於腎,其氣先從內出之於外也,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郥熱矣,
衰則氣復反入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夫先熱後寒者,
以先前伏邪,乘春時陽氣而發出於陽明故熱,已後因本身之真陰內爍,
則邪復反於少陰,故寒,治宜人參白虎湯或有客邪,
則加桂枝更以金匱腎氣丸去附子倍桂枝作湯渴則飲之,蓋從腎出外而大熱,
則其內先已如焚,水中火發,雖非陰火,亦可畏也,故先用白虎退熱,
俟其瘧勢外衰,復返於腎,而陰精與之相持,乃為寒,
設不知壯水之主以急救其陰十數發後,則陰精竭矣,此則伏邪自發之溫瘧,
與溫病後重感於寒所變之溫瘧,似異而實同,然皆不越少陰,併詳辨此,
以破二經異同之惑。
若冬時溫暖,人感乖戾之氣,至春始發更遇天道過於驟熱,遂變溫毒,傷寒例云:
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感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伏毒與時熱交併,
表裏俱熱,故其脈浮沈俱盛,亦有冬溫誤用辛熱,或熱毒不得外解,而陷入於裏,
裏有是證也,其證心下煩悶,嘔逆欬嗽,甚則面赤,身體俱赤,狂亂躁渴,
咽喉腫痛,狂言下利而發斑,最為危候,治宜大解熱毒為主,若斑如錦紋,
身熱煩躁,而無燥結者,黃連解毒湯,若躁悶狂妄而無汗者,三黃石膏湯,
自汗煩渴而發斑為胃熱人參化斑湯,(即人參白虎湯)煩熱錯語不得眠,
白虎合黃連解毒湯,斑不透,犀角大青湯,透熱不止,
本方去升麻黃芩加人參生地柴胡,發斑熱毒勢甚,咽痛心煩,狂言悶亂,
犀角黑參湯,雖大便不通,勿用下藥,惟宜犀角地黃湯,凡斑色紫者為危候,
黃連解毒合犀角地黃,若斑色紫黑而平下坑爛脈虛小自利者不治,其失於汗下,
及溫熱時行夾食陰斑詳後發斑本例。
有陽熱亢極而成陽毒者,金匱云:陽毒之為病,面赤斑如錦紋,咽候痛,唾膿血,
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鼈甲湯主之,虛熱勢盛,毒不能化者,
活人陽毒升麻湯,有一二日間便成陽毒者,有誤用辛熱發汗,或吐下未當,
邪熱內陷,變成陽毒者,其證壯熱頭項痛,躁悶不安,或狂言罵詈,妄言妄見,
或口唾膿血,面生錦紋,或舌卷焦黑,鼻如烟煤,或咽喉腫痛,下利黃赤,
六脈洪大而數,人參白虎湯,咽喉痛者,犀角黑參升麻甘草等分煎服,若熱毒大盛,
時狂時昏,口噤咬牙,藥不得下者,先用水一盆,用絹裏指,
蘸水漬牙關候牙關放寬,狂亂稍定,方與服藥,三黃石膏湯加減,脈洪大,
黃連解毒湯,慎不可以其熱盛而誤下之,蓋此證之熱,散漫於外,
故以攻下為首禁也,夏月熱甚,狂躁悶亂不安,脈洪數者,用新汲水,或黃連水漬,
青布四五尺,作數摺略絞,搭病人胸前,熱即易之,須臾得睡效,睡即去之。
有陰熱亢極而成陰毒者,金匱云: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
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鼈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活人用原方加桂枝,名陰毒甘草湯,復有陰寒極甚,而成陰毒者,自是兩種,
不可混也,夫陰寒極甚,反大熱躁渴,四肢厥逆,脈沈細而疾,或尺部短而寸口大,
額上手背冷汗不止,或先因房事而後著寒,或內傷生冷,而犯房室,內既伏陰,
復加外寒,積寒伏於下,微陽消於上,遂成陰盛格陽,陽氣上脫之候,五六日後,
胸前手足發出淡紅小斑為陰毒,雖盛夏禁用涼藥,宜附子理中湯,甚則身重眼睛疼,
額上冷汗,嘔穢呃逆,或爪甲青,或腹絞痛,或面赤足冷,厥逆躁渴,身發青黑斑,
口鼻灰色,舌黑而卷,莖與囊皆縮,六脈沈細而遲,或伏而不出,
或疾至七八至已上不可數者,急用葱餅於臍上熨之,隨用附子散,
或人參三白湯合四逆湯主之,熨之手足不和暖者不治。劉守真云:世俗所言陰毒,
皆陽熱亢極,畜熱深於內,身表有似陰寒,此特指仲景升麻鼈甲湯,
去雄黃蜀椒陰熱亢極之證,若後世所謂陰寒極甚之陰毒,必用回陽退陰之藥,
內溫正氣,逼邪出外,庶或可愈,若服涼藥,則渴轉甚,躁轉急,
必致虛陽暴脫而死也。王安道曰:陰陽二毒,與陰陽二證迥異,仲景書,
雖有陰毒之名,然其所敘之證,不過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而已,
並不言陰寒極甚之證,況其所台之方,不過升麻甘草當歸鼈甲而已,
並不用大溫大熱之藥,是仲景所謂陰毒,非陰寒之病,乃是感天地之惡毒異氣,
入於陰經,故曰陰毒,後人遂以陰寒極甚之證,參入仲景證中,
卻用附子散等溫藥以治,竊謂陰寒極甚之證,或內傷冷物,或暴中陰寒,
或過服寒藥所變,內外俱冷,固可名為陰毒,然終非仲景所言惡毒異氣所中之謂也。
趙以德曰:按古方書謂陽毒者,陽氣獨盛,陰氣暴衰,內外皆陽,故成陽毒,
謂陰毒者,陰氣獨盛,陽氣暴衰,內外皆陰,故成陰毒,二者或傷寒初得,
便為是證,或服藥後變而成之,陽毒盡治以寒涼,陰毒盡治以溫熱,
藥劑如冰炭之異,何乃仲景以一方治之乎,其曰陰毒去雄黃蜀椒,
則反去其溫熱者矣,豈非熱皆熱毒,傷於陰陽二經乎,在陽經絡,則面赤斑如錦紋,
唾膿血,在陰經絡,則面青,身如被杖,此皆陰陽水火動靜之本象也,
其曰七日不可治者,陰陽之津氣血液皆消滅矣,傷寒七日猶得再經,而此加之以毒,
至七日不惟消滅其陰,且火極亦自滅矣。
然春夏之交,多有傷風寒疫時行,與溫病,風溫,溫疫,溫瘧,溫毒,陽毒,陰毒,
交錯難辨,蓋傷風則發熱頭痛,鼻塞聲重,欬嚏惡風自汗寒疫則憎寒壯熱,
頭痛骨節煩疼,雖發熱不渴,時行則里巷之中,病俱相類,溫病則煩熱口燥而渴,
氣口脈盛,苦稍見人迎浮緊即有重感風寒矣,病溫復感風邪,而見自汗灼熱,
欬嚏聲嘶者,風溫也,先前溫熱未除,復感時行瘟氣,即昏昏壯熱,遞相傳染者,
溫疫也,溫病日久,更感於寒,寒熱如瘧者,溫瘧也,溫病更感溫熱,
熱毒熾盛而發斑者,溫毒也,發斑熱越狂走者,陽毒也,發斑而身如被杖厥冷者,
陰毒也,已上數證,多發於二三氣中,一一按證定名,庶無誤治之失,
若交夏至後炎暑司令,相火用事,人有發熱身疼,不惡寒,但惡熱而大渴者,
為熱病,傷寒例云:凡傷寒而成溫熱者,先夏至日病為溫病,後夏至日為熱病,
蓋久伏之邪,隨時氣之暑熱而鬱發也,以邪非外來,故但惡熱而不惡寒,熱自內發,
故口燥渴而引飲多,其邪既鬱為熱,不宜辛溫發汗,不得復言為寒,
仲景仍以傷寒目之者,謂其初受病時,皆寒氣鬱伏所致耳,世言仲景無溫熱治法,
詳太陽陽明篇中,多治溫熱,不然黃芩湯白虎湯方,何由而立也,惜乎殘缺未備,
且混入傷寒六經例中,設若不審,誤以白虎治傷寒,立見其害,白虎為金神,
夏熱見之而退,非盛暑熱病,內外熱極者不可用,氣虛人用之,往往成結胸,
甚至不救,其性大寒傷寒傷肺,非傷寒藥也,故立夏以前,處暑以後,
不可妄用白虎之戒,夫傷寒之不可用黃芩白虎,
猶溫熱之不可用桂枝麻黃大小青龍也,即治溫熱,亦須無非時暴寒者方可,
但溫熱病,亦有先見表證,而後見裏證者,蓋怫鬱自內達外,熱鬱腠理之時,
若不用辛涼解散,則邪不得外泄,遂還裏而成可攻之證,非如傷寒從表而始也,
或有不悟此理,乃於春夏溫熱病,而求浮緊之脈,不亦疎乎,
夫溫病熱病之脈,或見浮緊者,乃重感不正之暴寒,寒邪束於外,熱邪結於內,
故其脈外則綳結,內則洪盛也,又或不識脈形,但見弦脈,
便呼為緊而妄治之,蓋脈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豈可錯認為緊,而斷以為寒乎,
夫溫病熱病之脈,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於左手者,
誠由怫鬱在內故也,其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風寒,否則非溫病熱病,
自是非時暴寒耳,然溫病之發,因暴寒者居多,熱病之發,兼暑暍者為甚,
以伏邪乘天暑汗泄,從包絡三焦一齊發出三陽也,經云:三合病,腹滿身重,
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讝語遺尿,發汗則讝語,
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白虎湯主之,此雖言三陽合病,
而實熱病兼見暍證,如面垢遺尿,非中暍乎,以伏邪既乘暑熱發出在表,汗下俱禁,
若始發之時,背微惡寒者,為肌表之真陽,不能勝邪,故加人參以固真氣也,
按長沙所主白虎及白虎加人參凡八證,皆主熱病煩渴而裏大熱,蓋伏氣之邪,
自內出外,本非暴感風寒,故不宜發汗,又熱發於外,內邪不實,復不可下之,
故宜此湯及竹藥石膏黃連解毒選用,若大渴煩躁,背惡寒脈洪,
用白虎湯合黃連解毒,衂血加生地丹皮,喘加栝蔞根厚朴,惡熱煩悶腹滿,
舌胎黃黑,五六日不大便者,涼膈雙解三承氣湯選用,如或脈兼弦緊,
必有重感客邪表證,宜於天水散中加葛根石膏葱白香豉之類,其性雖寒,
不礙發散也,若邪在半表半裏,古法用小柴胡,今用雙解散,去麻黃加柴胡,
其功尤捷,脈弱者加人參,遠勝小柴胡也,每見世人治溫熱病,誤下之,未為大害,
誤汗之變不可言,足徵其熱之自內達外矣,其間有誤用攻裏而致變者,
乃春夏暴寒所感之寒疫,邪純在表,未入於裏故也。凡治伏氣發溫,復感客邪,
輕者只宜小柴胡去參半,加橘皮栝蔞根葱白香豉,熱病更加石膏知母。
一法溫病熱病,凡有客邪,不問兼風兼寒,脈浮脈緊,惡風惡寒,可汗不可下者,
通用雙解散去硝黃,加葱豉最妙,凡表證依法汗下不解,別無異證者,
通用涼膈散以退其熱,無使熱盛危劇也,汗後餘熱未盡,用天水散,或小柴胡加減,
汗不解,下證未全者,白虎湯,汗後躁不得眠,微熱而渴者,五苓散去桂合天水,
汗後不解,中外有熱,口乾煩渴,解毒涼膈天水,能調順陰陽,洗滌臟府,
若純是裏證,脈盛而實,不惡寒但惡熱,煩渴引飲,自汗讝語,不大便,
咽乾腹滿,可下不可汗者,三一承氣湯下之。一法不問風寒濕暑,或表裏證俱見,
或內外諸邪所傷,有汗無汗,心腹滿痛,讝語煩躁,咽乾口燥,畜熱內盛,
俱用調胃承氣合解毒下之,能瀉內外大熱,或熱結極深,而數下不利不救成死證矣,
急用大承氣湯加甘遂末一錢匙下之,凡裏證依法下之而不解,或大下後,
或二三下後熱勢尚盛而不退者,寒涼諸藥不能退其熱脈弱氣虛,不可更下,
或諸濕熱內盛,小便赤濇,大便溏泄頻迸,少腹急痛者,欲作利也,
黃連解毒湯主之,下之太過其熱不退,再三下之熱愈甚,脈微氣虛,法無可生之理,
至此下之亦死,不下亦死,但用涼膈合解毒調之庶幾陽熱退除,陰脈漸生,
亦有得生者,若表裏證俱見,欲汗之而裏證已形,欲下之而表未解,
祇宜小柴胡湯和之。一法不問風寒暑濕,用涼膈散天水散合煎解之,或表熱裏熱少,
天水一涼膈半,或裏熱多表熱少,膈一天水半表熱極盛,裏有微熱,身疼頭痛,
或眩或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