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經綸
- 作者
- 蕭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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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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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月經門
第一節,經論女子月事屬太衝脈盛
素問曰:
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而下,
故能有子。
第二節,經論女子血海屬於少陰一經
靈樞曰:
衝脈起於胞中,出於氣街,前行於胸,伏行於背,上出頏顙,滲灌諸陽,下人於足,
注諸絡,為十二經脈之海,其出入皆少陰經以行,故為血海。
第三節,經論女子經水溫寒與天地相應
素問曰: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
則經水波湧而隴起。
邪之式於脈也,寒則血凝泣,天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
〔慎齋按〕
已上經論三條,序女子月事,始本太衝脈盛,而衝脈則起胞中,即為血海,
此經水之原也。但經水得寒則凝,得熱則行,嘗與天地寒暑之氣相應,而調經者,
可以知所務矣。
第四節,女子月事本血室以時而下論
王太僕曰:
衝為血海,諸經朝會,男子則運而行之,女子則停而止之,謂之血室。
經云:「任脈通,衝脈盛。」男既運行,女既停止。運行者,無積而不滿,動也。
停止者,有積而能滿,靜也。不滿者,陽也,氣也。能滿者,陰也,血也。故滿者,
以時而溢,謂之信男子以氣運,故陽氣應日而一舉:女子以血滿,故陰血應月而一下。
第五節,女子月經本任衝二脈血海有餘論
馬玄臺曰:
任衝二脈,奇經八脈之二也。經云:「任主胞胎,衝為血海。」今二脈俱通月事而下。
靈樞云:「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又云:「衝脈為血之海。」又云:「血海有餘。
」 按血海之海,雖曰既行而空,至七日後而漸滿,如月之盈虧相似,當知血海之有餘,
以十二經皆然,非特血海之滿也,故始得以行耳。
第六節,女子月事本任督二脈血海之滿論
程扶生曰: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裏,上關元,至咽喉,屬陰脈之海。
任者妊也,此人生養之始,故曰任脈。中極之下,長強之上,此奇經之一脈也。
督脈者,起於下極之腧,並於脊裏,上至風府,人腦上顛,循額,至鼻柱,
屬陽脈之海。督之言都也,是人陽脈之都綱也,人脈此於水,故云陽之海,
此奇經之一脈也。任脈主任一身之陰血,太衝屬陽明,為血之海,故穀氣盛則血海滿,
而月事以時下也。
第七節,婦人月水本於四經論
齊仲甫曰:
婦人月水,本於四經,二者衝任,二者手太陽小腸,手少陰心。
然衝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令有子。小腸經屬腑,主表為陽,少陰經為臟,
主裏屬陰,此二經在上為乳汁,在下為月水。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女子月經本於血室。血室即血海,而其脈則屬於衝任督三脈,
心與小腸二經,為月水之原也。
第八節,女子天癸之至名月信論
陳良甫曰:
經云:「女子二七而天癸至。」
天謂天真之氣,癸謂壬癸之水,壬為陽水,癸為陰水,女子陰類,衝為血海,
任主胞胎,二脈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員氣降,故曰天癸,常以三旬一見,
以像月盈則虧,不失其期,故名曰月信。
第九節,女子月經非天癸之辨論
馬玄臺曰:
經云:「女子二七天癸至。」天癸者,陰精也,腎屬水,癸亦屬水,
由先天之氣畜極而生,故謂陰精為天癸。
王冰以月事為天癸者非也。男女之精,皆可以天癸稱,今王註以女子之天癸為血,
則男子之天癸亦為血耶,男女當交媾之時,各有精,而行經之際,方有其血,
未聞交媾時,可以血言也。至云精閱裹血,血開裹精者,亦非。靈樞云:「兩神相搏,
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者是也。但女子之精,以二七而至,而其月事,
亦與此時同其候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女子之月水即為天癸,又辨天癸不可以月信名也。
第十節,男女精血本五味之秀實論
褚侍中曰:
飲食五味。養髓骨肌膚毛髮。
男子為陽,陽中必有陰,陰中之數八,故一八而陽精升,二八而陽精溢。
女子為陰,陰中必有陽,陽中之數七,故一七而陰血升,二七而陰血溢。
皆飲食五味之實秀也。
第十一節,婦人精血屬心脾所統論
薛立齋曰:
經云:「飲食入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
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東垣所謂脾為生化之源,心統諸經之血,
誠哉是言也。
心脾平和,則經候如常,苟或七情內傷,六淫外侵,飲食失節,起居不時,脾胃虛損,
心火妄動,則月經不調矣。
大抵血生於脾土,故云脾統血。凡血病當用苦甘之藥,以助陽氣而生陰血也。
第十二節,婦人經血生於水穀之精氣論
薛立齋曰:
血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五臟,酒陳六腑。在男子則化為精,在婦人則上為乳汁,
下為月水。故雖心主血,肝藏血,亦皆統攝於脾,補脾和胃,血自生矣。
凡經行之際,禁用苦寒辛散之藥,飲食亦然。
第十三節,婦人月水與乳俱脾胃所生論
程若水曰:
婦人經水與乳,俱由脾胃所生。
經脈別論云:「食氣入胃。」其清純津液之氣,歸於心,人於脈,變赤而為血,
血有餘,則注於衝任而為經水。經水者,陰水也,陰必從陽,故其色赤,稟火之色也。
衝為血海,任主胞胎,若男子媾精,陰陽和合而成孕,則其血皆移蔭於胎矣。胎既產,
則胃中清純津液之氣,歸於肺,朝於脈,流入乳房,變自為乳,是稟肺金之色也。
或兒不自晡,則陽明之竅不通,其胃中津液,仍歸於脈,變赤而復為月水矣。
〔慎齋接〕
已上四條,序婦人經血,由於飲食五味,水穀之精氣所化。
此調經必先於扶脾保胃為要也。
第十四節,女子經不調由合之非時論
褚侍中曰:
女人天癸既至,踰十年無男子合,則不調,末踰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調。
不調則舊血不出,新血誤行,或漬而入骨,或變而為腫,或雖合而難子。
合多則瀝枯虛人,產乳眾則血枯殺人,觀其精血,思過半矣。
第十五節,經不調由陰陽盛衰所致論
王子亨曰:
經者常候也,謂候其一身之陰陽愆伏,知其安危,故每月一至,太過不及,皆為不調。
陽太過則先期而至,陰不及則後時而來,其有乍多乍少,斷絕不行,崩漏不止,
皆由陰陽盛衰所致。
第十六節,經候不調有陰陽相勝論
許叔徽曰:
婦人病,多是月經乍多乍少,或前或後,時發疼痛。醫者一例呼為經病,不辨陰勝陽,
陽勝陰,所以服藥少效。
蓋陰氣乘陽,則胞寒氣冷,血不運行,經所謂天寒地凍,水凝成冰,
故令乍少而在月後。
若陽氣乘陰,則血流散溢,經所謂天暑地熱,經水沸騰,故令乍多而在月前。
當別其陰陽,調其血氣,使不相乖,以平為期也。
第十七節,經不詷屬風冷乘虛客胞中論
陳良甫曰:
婦人月水不調,由風冷乘虛,客於胞中,傷衝任之脈,以損手太陽手少陰之經也。
蓋衝任之脈,起於胞中,人將息順理,則血氣調和,六淫不能為害。若勞傷血氣,
則風冷乘之,脾胃一傷,飲食漸少,榮衛日衰,肌膚黃瘦,皆由衝任勞損。
故凡遇經行,最宜謹慎,否則與產後證相類。
第十八節,月水不調屬風冷之邪搏血論
王子亨曰:
婦人月水不調者,由勞傷氣血,致體虛,風冷之氣乘之也。
衝任之脈,皆起於胞內,為經絡之海,手太陽小腸,手少陰心,二經為表裏,
主上為乳汁,下為月水。
若冷熱調和,則衝任氣盛,太陽少陰所生之血,宣流依時而下。
若寒溫乖適,經脈則虛,如有風冷,虛則乘之,邪搏於血,或寒或溫,寒則血結,
溫則血消,故月水乍多乍少,為不調也。
第十九節,月經不調屬憂思鬱怒所致論
方約之曰:
婦人以血為海,婦人從於人,凡事不得專行,每多憂思忿怒,鬱氣居多。
書云:「氣行則血行,氣止則血止。」憂思過度則氣結,氣結則血亦結。
又云:「氣順則血順,氣逆則血逆。」忿怒過度則氣逆,氣逆則血亦逆,
氣血結逆於臟腑經絡,而經於是乎不調矣。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婦人經水不調之由也
婦人以血用事,故病莫先於調經。經之所以不調者,或本於合非其時,
或屬於陰陽相勝,或感於風冷外邪,或傷於憂思鬱怒,皆足以致經侯不調之故,
此病機之不可不察者也。
第二十節,經水不調有先後多少之分
戴復庵曰:
婦人每月經水應期而下,不使有餘,猶太陰之缺。
其有或先或後,或多或少,或欲來先病,或遇來而斷續,皆謂之不調,和氣飲加香附。
第二十一節,經行先期後期有血熱血虛之分
朱丹溪曰:
經水先期而至者,血熱也,四物加芩、連,香附。
後期而至者,血虛也,芎、歸、參、朮加二陳。
薛立齋曰:
先期而至:
有因脾經血燥,宜加味逍遙散。
有因肝經鬱滯,宜歸脾湯。
有因肝經怒火,宜加味小柴胡湯。
有因血分有熱,宜加味四物湯。
有因勞役火動,宜補中湯。
如過期而至
有因脾經血虛,宜人參養榮湯。
有因肝經血少,宜六味丸。
蓋血生於脾,故云脾統血,凡血病當用甘苦之劑,以助陽氣而生血也。
第二十二節,月經過期不及期為有火無火論
趙養葵曰:
經水如不及期而來者,有火也,宜以六味丸滋水,則火自平矣。
如不及期而來多者,本方加海螵蛸、柴胡、白芍。
如半月或十日而來,且綿延不止,此屬氣虛,用補中湯。
如過期而來者,火衰也,本方加艾葉。
如遲而色淡者,本力加桂。此其大略也。
其間亦有不及期而無火者,有過期而有火者,多寡不同,不可拘於一定,
當察脈之遲數,視稟之虛實強弱,但以滋水為主,隨證加減。
凡紫與黑色者,多屬火旺之甚,亦有虛寒而紫黑者不可不察脈審證。若淡白,
則無火明矣。
第二十三節,月經紫黑屬熱非寒論
朱丹溪曰:
經水者,陰血也,陰必從陽,故其色紅,稟火色,血為之配;氣熱則熱,氣寒則寒,
氣滯則滯,為氣之配,因氣而行。
見有成塊者,氣之凝也。將行而痛者,氣之滯也。來後作痛者,氣血俱虛也。
錯經妄行者,氣之亂也。色淡者,虛而有水混之也。紫者,氣之熱也。黑者,熱甚也。
今人見紫黑成塊作痛,率指為風冷乘之,用溫熱劑,禍不旋踵。
經云:「亢則害,承迺制。」熱甚必兼水化,故熱則紫,甚則黑也。且婦人性多念鬱,
嗜慾倍加,臟腑厥陽之火,無日不有,非熱而何亍若以風冷,必須外感,即或有之,
亦千百而一二也。
第二十四節,經黑屬風寒外乘當辨脈證
葉氏曰:
血黑屬熱,丹溪之論善矣,然有風寒外乘者,十中嘗見一二。
蓋寒主收引,小腹必常冷痛,經行時,或手足厥冷,脣青面白,尺遲或微而虛,
或大而無力。熱則尺洪數,或實有力,參之脈證為的。
準繩曰:
冷證外邪初感,入經必痛,或不痛者,久則鬱而變熱,且血寒則凝,既行而紫黑,
故非寒也。
第二十五節,經水辨色有氣虛血熱痰多之分
朱丹溪曰:
經水不調,而水色淡白者,氣虛也,宜參、朮、歸、芍、黃耆、香附之屬。
經水過期,而紫黑成塊者,血熱而實也,必作痛,宜四物加黃連、香附。
經水過多而淡色者,痰多也,二陳加芎、歸。
薛立齋曰:
經水過期而至,有因脾經血虛者,宜人參養榮湯。
有因肝經血少者,宜六味丸。
有困氣虛血弱者,宜八珍湯。
第二十六節,經水辨色用藥之法
李氏曰:
心主血,故以色紅為正,雖不對期,而色正者易調。
其色紫者,風也,四物加荊、防、白芷。
黑者,熱甚也,四物加芩、連、香。
淡白者,虛也,有挾痰停水以混之,芎歸湯參、耆、白芍、香附。
有痰者,二陳加芎、歸。
如煙塵水,如屋漏水者,二陳加秦艽、防風、蒼朮。
如豆汁者,四物加芩、連。
或帶黃混濁者,濕痰也;成塊作片不變者,氣滯也;四物加香附、胡索、枳殼、陳皮。
色變紫黑者,血熱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經水有先期過期之侯,有屬熱寒之分,有色黑色淡之辦,
凡此皆經候不調之所屬也。
第二十七節,經論月水來腹痛屬子門有寒
甲乙經曰:
女子胞中瘕,子門有寒,引髖髀,水道主之。
第二十八節,經行腹痛屬風冷客於胞絡
陳良甫曰:
經來腹痛,由風冷客於胞絡衝任,或傷手太陽手少陰二經,用溫經湯,加桂枝、桃仁。
若憂思氣鬱而血滯,用桂枝桃仁湯、地黃通經丸。
若血結成塊,用萬病丸。
第二十九節,經行腹痛屬寒濕搏於衝任
滑伯仁曰:
有經行前臍腹絞痛如刺,寒熱交作,下如黑豆汁,兩足沉澀,餘皆弦急,
此由下焦寒濕之邪搏於衝任。
衝為血海,任主胞胎,為婦人之血室,經事來,邪與血爭,故作病痛。寒濕生濁,
下如豆汁。宜治下焦,以辛散苦溫血藥治之。
第三十節,經行腹痛屬於血澀
王海藏曰:
經事欲行,臍腹絞痛者,血澀也,宜八物湯,加木香、檳榔、胡索、苦楝。
第三十一節,經行腹痛屬於氣滯
朱丹溪曰:
經將行腹痛,屬氣之滯,用香附、青皮、桃仁、胡索、黃連。又用抑氣散,
四物加胡索、丹皮、條芩。
經將來,腹中陣痛,乍作乍止者,血熱氣實也,四物加黃連、丹皮。
第三十二節,經行腹痛宜調氣
戴元禮曰:
經事來而腹痛,不來腹亦痛,皆血之不調故也。
欲調其血,先調其氣,四物加香附、吳茱,或和氣飲加吳茱,痛甚者加玄胡索湯。
第三十三節,經行體痛屬於血氣不足
產寶百問曰:
經水者,行氣血,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氣血盛,陰陽和,則形禮通。
或外虧衛氣之充養,內乏榮血之灌溉,血氣不足,故經侯欲行,而身體先痛也,
趁痛散主之。
第三十四節,經水過後腹痛屬於氣血兩虛
朱丹溪曰:
經水過後作痛,是氣血俱虛也,宜八珍湯。
亦有虛中有熱,經後亦作痛,宜逍遙散。
亦有經行過後,腹中綿綿走痛者,是血行而氣滯,未盡行也,四物加木香。
準繩曰:
經後腹痛為虛明甚,若脈不數,證不顯熱末可斷其為熱也,八珍為宜。有熱,
方以逍遙散主之。
〔慎齋按〕
已上八條,序經行腹痛,有寒熱虛實之分也。
主於風冷寒濕者,經文與良甫、伯仁之論是也。
主於血澀氣滯者,海藏、丹溪之論是也。
若經行後腹痛,是有虛無實,有寒無熱矣,而丹溪則又兼熱與氣滯論,病機不可不審。
第三十五節,經行潮熱有內傷外感虛實之分
李氏曰:
經行潮熱有時,為內傷,屬於虛。潮熱無時,為外感,屬於實。
虛者大溫經湯,實者四物加柴、芩。
第三十六節,經行客熱屬於體虛外熱之加
大全良方曰:
經行客熱者,因體虛而將溫過度,外熱加之,非臟腑自生,故云客熱。
其狀上焦胸膈之間虛熱,囗燥心煩,手足壯熱是也。
第三十七節,經行後發熱目暗屬血虛
女科撮要曰:
有經後發熱倦怠,爾目如帛蔽,夫脾為諸陰之首,目為血脈之宗,
此脾傷而五臟皆為失所,不能歸於目也。
用補中湯、歸脾湯,耑主脾胃而愈。
凡發久者,陽氣亦自病,須調補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經行有潮熱、客熱、發熱之證也。
經行潮熱客熱,兼虛實論。
若經後發熱,則是血脈空虛,陰虛不足,為有虛而無實也。
第三十八節,經行泄瀉屬於脾虛多濕
汪石山曰:
有婦人經行,必先瀉二三日,然後經下,診其脈皆濡弱,此脾虛也。
脾主血,屬濕,經水將動,脾血先已流注血海,然後下流為經,脾血既虧,
則虛而不能運行其濕。
以參苓白朮散服之月餘,而經行不瀉矣。
第三十九節,經行白帶屬陽虛陷下
繆仲淳曰:
有月水過多,白帶時下,日輕夜重,泄瀉無時,亦屬下多亡陰。宜作血虛論治,
服四物益甚,始悟此病正合仲景陽生陰長之法。
夫經水多,白帶時下,又兼泄瀉,皆由陽虛陷下而然,命曰陽脫是也。日輕夜重,
蓋日陽旺,而得健運之職,故血亦無凝滯之患,故日輕;夜則陰旺,而陽不得其任,
失其健運之常,血亦隨滯,故夜重。
以參朮助陽之藥服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經行有泄瀉白帶之兼證也。
經行中兼見之證不一:而腹痛、發熱、泄瀉、白帶四證,則常有之。四證見其一,
皆足以致經候不調之病,故以此序于月經不調之後。
但月經不調,而不加意審治,勢必漸至於不月而經閉,有血枯之侯,
故即以女子不月經閉血枯諸論集於下。
此序書之原委也,讀者不可不知。
第四十節,經論女子月事不來屬於胞脈閉
素問曰: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
故月事不來也。
第四十一節,經論女子不月屬二陽之病
素問曰:
二陽之病,發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為息奔者,死不治。
〔慎齋按〕
已上經論二條,序女子不月,一屬於胞脈之閉,一屬於二陽之病也。
第四十二節,女子不月屬心脾病宜治心火養脾血
張潔吉曰:
女子月事不來者,先瀉心火,血自下也。經云:「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
故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太僕註曰:「大腸胃熱也,心脾受之,心主血,
心病則血不流,脾主味,脾病則胃不化,味不化則精不足,故其病不能隱曲,
脾土已虧,則風邪勝而氣愈消。」
又經云:「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屬於心,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
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先服降心火之劑,後服五補丸、衛生湯,
治脾以養其血。
第四十三節,女子不月屬腸胃病及於心脾論
王安道曰:
二陽,足陽明與手陽明脈也。腸胃有病,心脾受之,發於心脾,猶言延及心脾也。
雖然,脾胃為合,胃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腸與心,本非合也,以大腸而及心,
何哉?
蓋胃為受納之府,大腸為傳化之府,食人於胃,濁氣歸心,飲人於胃,輸精於脾者,
以胃之能納,大腸之能化耳。腸胃既病,則不能受,不能化,心脾何所資,
心脾既無所資,則無以運化而生精血,故暢胃有病,心脾受之,則男子為少精,
女子為不月。心脾總男女言之,至隱曲不月,方主女子說。
第四十四節,女子不月屬胃病不能運化水穀論
馬玄臺曰:
二陽者,足陽明胃脈也,為倉廩之官,主納水穀,乃不能納受者,何也?
此病由心脾所發耳,正以女子有不得隱曲之事,鬱之于心,故心不能生血,
血不能養脾,始焉胃有所受,脾不能運化,而繼則漸不能納受,故胃病發於心脾也。
由是水穀衰少,無以化精微之氣,而血脈遂枯,月事不能時下矣。
王註謂腸胃為病,心脾受之,何以謂心脾受腸冑之病。又以心血不流,為女子不月,
脾味不化,為男子少精,豈女子無關於脾,而男子無關於心乎?況此節專為女子而發,
末論及男子少精之義,學者詳推之。
第四十五節,女子不月屬胃無生化之原論
張景岳曰:
二陽,陽明也,為胃與大腸二經,然大小腸皆屬於胃。胃與心,子母也;人之情慾,
本以傷心,母傷則害及其子。胃與脾,表裏也;人之勞倦,本以傷脾,臟病則連於腑。
故凡內而傷精,外而傷形,皆能病及於胃,此二陽之病所以發於心脾也。不得隱曲,
陽道病也。夫胃為水穀氣血之海,主化榮衛而潤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
而陽明為之長,然則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陽明為最,今化源既病,則陽道外衰,
故為不得隱曲,其在女子,當為不月也。
第四十六節,女子不月屬心脾少血論
李太素曰
經云:「二陽之病,發心脾。」
二陽,指陽明經胃與大腸也。此經乃水穀傳化之地,而心與脾實係之,蓋胃之下口,
通於小腸上囗,胃不病,而小腸傳化,則心氣流通,而邪不歸心,大腸不病而傳化,
則飲食運行而脾不勞力。
今二陽既病,則傳化不行,心脾烏得不病。故曰病發心脾,則精血不充,
蓋精血一物也,主於心而生於脾。在男子言精不言血,故曰少精,而不得隱曲。
在女子言血不言精,故曰少血而不月。此心脾受病而然,是月經不調之一端也。
第四十七節,女子不月屬氣鬱不暢論
武叔卿曰:
潔古云:「瀉心火,養脾血。」是從本文之義也,愚謂當從隱曲推解。
人有隱情曲意,難以舒其衷,則氣鬱而不暢,不暢則心氣不開,脾氣不化,水穀日少,
不能變化氣血,以入二陽之血海,血海無餘,所以不月也。
傳為風消者,陽明主肌肉,血不足,則肌肉不榮,有不消瘦乎?風之名,火之化也。
故當根不得隱曲上看,乃有本。
第四十八節,女子不月屬心脾胃三經受病論
李士材曰:
陽明為二陽,胃瘍而心脾受病者,何也?脾與胃為夫婦,夫傷則妻亦不利,
心與胃為子母,子傷則母亦不免。
不得隱曲,陽事病也。胃為水穀氣血之海,化榮衛而潤宗筋。厥論曰:「前陰者,
宗筋之所棸,太陰陽明之所合。」痿論曰:「陰陽總宗筋之會,而陽明為之長。
」故胃病則陽事衰也。女子不月者,心主血,脾統血,胃為血氣之海,
三經病而血閉矣。
〔慎齋按〕
已上八條,序女子不月證也。
女子不月,自內經論二陽之病發心脾,因集潔古以下諸家之論,以發明其經旨。
大約均主脾胃立論,獨叔卿一條,作氣鬱解,與諸家有異。
第四十九節,婦人經閉屬虛積冷結氣
金匱要略曰:
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證,經水斷絕,至有歷年,血寒積結胞門,寒傷經絡,
三十六病,千變萬端。
第五十節,婦人經閉屬風冷客於胞門
齊仲甫曰:
婦人月事不來,此因風冷客於胞門,或醉以人房,或因風墮墜驚恐,皆令不通。
病源云:「血得溫則宣通,得寒則凝泣。」若月水不來,因冷於胃府,或醉人房,
則內氣耗損,勞瘍肝經,或吐衄脫血,使血枯於中也。
第五十一節,婦人月水不通屬津液減耗
王子亨曰:
婦人月水不通,病本於胃,胃氣虛,不能消化水穀,使津液不生血氣故也。
醉以人房,則內氣竭絕傷肝,使月坐衣少,所以爾者,肝藏血,勞傷過度,
血氣枯竭於內也。又先吐血及吐血下血,謂之脫血,名曰血枯,亦月水不來,
所以爾者,津液減耗故也,但益津液,其經自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經閉,屬於積寒風冷,凝泣其血,而月水為之不通也。
第五十二節,婦人經閉屬火熱有上中下三焦之分
李東垣曰:
經閉不行有三。
婦人脾胃久虛,形體羸弱,氣血俱衰,以致經水斷絕。或因勞心,心火上行,
月事不來,胞脈閉也,胞脈屬心絡胞中,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不來,
宜安心補血瀉火,則經自行〔此上焦心肺有熱而經不行也〕。
或病中消,胃熱善饑漸瘦,津液不生,夫經者,血脈津液所化,津液既絕,為熱所爍,
肌肉漸瘦,時貝燥渴,血海枯竭,名曰血枯經絕,宜瀉胃之燥熱,補益氣血,
則經自行〔此中焦胃有熱結而經不行也〕。或心包絡脈洪數,躁作時見,大便閉,
小便難,而經水閉絕,此血海乾枯,宜調血脈,除胞絡中火邪,則經自行
〔此下焦胞脈熱結而經不行也〕。
婁全善曰:
潔古、東垣,治婦人血枯經閉之法,皆主於補血瀉火。
補血用四物之屬。瀉火東垣分上中下三焦:如火在上,則得於勞心,
治以芩連及三和之類。火在中,則善食消渴,治以調胃承氣之類。火在下,
則大小便難,治以玉燭之類。王燭,四物與調胃承氣是也。三和,四物與涼也。
濟陰綱目曰:
東垣之論,當有四證,如胃熱、胞絡熱、勞心熱三證,皆有餘,宜瀉火養血是矣。
所言脾胃久虛,致經水斷絕一證,又當補脾胃為主,豈得捨而勿論。蓋水人於經,
其血乃生,穀人於胃,脈道乃行,水去榮散,穀消衛亡,況脾統諸經之血,
而以久虛之脾胃,致氣血俱衰者,可不為之補益乎。
即此以分虛實,明是四證無疑,全善乃遺補虛之一證,何也?
〔慎齋按〕
經閉主於瀉心火,論本潔古;而東垣則以熱結分上中下三焦,是月水不下,
專以火熱為病,藥用玉燭、三和為例。
夫此力治勞心,心火上行,致胞脈閉塞,月事不來,是實熱也。若心虛而熱,收於內,
與心虛而土衰者,二方又末可妄用也。
大約婦人經閉,由於陰虛火旺,日漸煎熬,津液乾涸,以致血枯經閉,
當從趙養葵滋水補肝之法,純用三和、玉燭,殊未盡善。若東垣三證,
首言脾胃久虛一段,已見經水斷流,俱從脾胃受病。濟陰綱目議全善之失,尤為有見。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婦人經閉,屬火邪熱結,而經不行也。夫經閉有寒有熱,金匱三條,
主於風冷積寒,東垣、潔古,主於火熱實結,是皆指有餘之客邪
為病也。
但寒熱二證,宜分內傷外感處治:
如心火不下降,而三焦熱結,此是血衰火旺,陰不足以配陽,故心氣不通,
熱結三焦而經不下,當益陰滋水以培化源,若用硝、黃、芩、連則失矣。如積冷血寒,
凝結胞門,衝任脈寒,而血泣不下,是風冷客邪,乘虛龑入,宜溫經散寒,
以大辛熱之藥導血下行,後用養榮之劑為當也。
第五十三節,婦人經閉屬積痰礙滯
朱丹溪曰:
有婦人病瘧,飲食少,經脈不行,診其脈,兩手並無,時寒月,以虛寒治之,
四物加附子、吳茱、神麭丸與之。
予思處方殊末當,次早再求診視,見其起居如常,並無倦怠,驚曰:「前藥誤矣。」
經不行者,非無血也,為痰所礙而不行也。無脈者,非血衰少而脈絕也,積痰生熱,
結伏而脈不不貝爾。當作實熱治之,用三花神佑丸,六脈俱出。
第五十四節,婦人經閉屬痰塞胞門
朱丹溪曰:
有積痰下流於胞門,閉塞不行,用厚朴二陳湯。
又有痰多佔住血海,因而不下者,痰多血虛,南星、二朮、黃連、川芎末丸。
有肥人脂滿者,導痰湯加川芎、黃連。不用地黃,泥膈故也。
第五十五節,婦人經閉屬污血凝滯胞門
婁全善曰:
婦人經閉,有污血凝滯胞門,小腹病痛,有熱有寒。
如熱而經閉者,羅謙甫血極膏,一味大黃為末,醋熬成膏,治婦人乾血氣,
大便利一二行,經血自下,是婦人之仙藥也。
仲景抵當湯,亦主婦人經血不利。千金桃仁煎,治血積月水不行。
若寒結污血而不下,雲歧紅花當歸散,治婦人室女經侯不行,或積瘀血,腰腹疼痛。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經閉屬於積痰污血,而致經水之不行,是有餘之實邪為病也,
宜導痰逐瘀為主。
第五十六節,女子不月為血滯屬心氣不通
內照經曰:
女子不月,血滯病也。原其本,則得之心氣不通,故不治其血而治其心可也。
第五十七節,月事不來屬胞脈閉心氣不下通
朱丹溪曰:
經云:「氣上迫肺,則心氣不得下通,而月事不來。」
經云:「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
第五十八節,婦人經閉本執著屬於血虛氣結
醫錄補遺曰:
婦人血海滿則行,然婦人性情執著,此之男子十倍,雖有虛證宜補,亦當以執著為慮,
況月閉一證,大半屬血虛氣結。
第五十九節,婦人經閉屬於肝勞血傷
駱龍吉曰:
經云:「有病胸脅肢滿,妨於食,病至則先聞腥朕臭,出清液,先吐血,四肢清,
目眩,時時前後血,病名曰血枯。此年少時,因大脫血,或醉而人房,虧損腎肝。」
蓋盰藏血,受天一之氣以為滋榮,其經上貫膈,布脅肋。若脫血失精,肝氣已傷,
肝血枯涸不榮,而胸膀滿,妨於食則肝病傳脾,而聞腥燥臭,出情液。
若以肝病而肺乘之,則吐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出,皆肝血傷之證也。
第六十節,婦人經閉屬心血虧腎水涸論
虞天民曰:
婦人百病,皆自心生,如五志之火一起,則心火亦從而燔灼。
經閉不通之證,先因心事不足,心血虧耗,故乏血以歸肝,而出納之用已竭。經曰:
「母能令子虛。」是以脾不磨而食少,所謂二陽之病發心脾者,此也。
因食少,故肺氣亦夫所養,而氣滯不行,則無以滋腎陰,況月水全賴腎水施化,
腎水既乏,則經水日以乾涸,或先或後,淋漓無時。
苦不早治,漸至閉塞不通,而必為勞極之證,不易治也。
第六十一節,婦人經閉屬於心事不足思慮傷脾論
徐春甫曰:
心屬陽而主血,脾裹血以行氣,若月經不通,未必不由心事不足,思慮侮脾。
有所勞倦,穀氣不輸,肺金失養,腎水無滋,經血枯涸,以致三五不調,漸致閉絕,
虛損內熱,骨蒸勞瘵之證作,而率難以治。
惟養心則血生,脾健則氣布,二者和則氣暢血行,而調經之要至矣。
第六十二節,婦人經閉宜審脾胃論
王節齋曰:
婦人女子,經脈不行,多有脾胃損傷而致,不可便作經閉死血,輕用通經破血藥。
凡遇此證,須審其脾胃何如,若因飲食勞倦,損失傷脾胃,少食泄瀉疼痛,
或因誤服汗下攻剋藥,傷其中氣,以致血少不行,只用健脾胃藥,脾旺則生血,
而經自行。
又有飲食積滯,致損脾胃,亦宜消積補脾。
若果脾胃無病,有血塊凝滯,方用行血通經之劑。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婦人經閉,屬於內傷不足之病也。
經閉有心氣不通,有血虛氣結,有肝傷腎竭脾傷,皆足致經閉,此為內傷虛證;
而與前條風冷寒凝,火邪熱結,積痰污血為病者,有餘不足,各自不同也。
第六十三節,婦人經閉有血滯血枯之分
李氏曰:
婦人以血為主,天真氣降,壬癸水合,腎氣全盛,血脈流行,嘗以三旬一見,
以象月盈則虧,故曰月經,經行與產後一般。
苦其時有飲血一點末淨,或被風寒濕熱暑邪,或內傷生冷,七情鬱結,為痰為瘀,
凝積於中,口血滯。
或經止後,用力太過,入房太甚,及服食燥熱,以致火動,則邪氣盛而津液衰,
曰血枯。
第六十四節,婦人經閉血滯血枯有諸變證
陳良甫曰:
經後被驚,則血氣錯亂妄行,逆於上,則從囗鼻出,逆於身,則血水相搏,變為水腫。
恚怒則氣血逆於腰腿心腹,背協手足之間重痛,經行則發,過期則止。
怒極瘍肝,則有眩暈、嘔血、瘰歷、血風、瘡瘍等病。
加之經血滲漏,遂成竅血生瘡,淋漓不斷。濕熱相搏,為崩帶。血結於內,變癥瘕。
凡此變證百出,不過血滯與血枯而已,重則經閉不通,輕則經水不調,
不止虛與熱二者也。
第六十五節,經閉血滯血枯有虛熱痰氣之四證
葉以潛曰:
血滯血枯,不越虛熱痰氣四證而已。
血滯亦有虛熱,血枯亦有虛熱,故:
滯者不宜過於宣通,通後又須養血益陰,使津血流通。
血枯亦不可峻行補益,恐本主無力,而辛熱之劑,反燥精血矣。
第六十六節,經閉血枯與血隔之證不同
張景岳曰:
肝病血傷證,與血隔相似,皆經閉不通之候,然枯之與隔,有如冰炭。
枯者,竭也,血虛極矣。隔者,隔阻也,血本不虛,而或氣或寒或積,有所逆也。
隔者,病發於暫,其證或痛或實,通之則行而愈。
若枯者,其來也漸,衝任內竭,其證無形,失血既枯矣,宜補養陰氣,使血自充,
如用桃、紅、硝、黃、稜、蓬,反加剋伐,則枯者愈枯,斃可立俟也。
第六十七節,經閉血滯宜破血枯宜補論
陳良甫曰:
血滯經閉宜破者,原因飲食毒熱,或暴怒凝瘀積痰,直須大黃、乾漆之類,推陳致新,
俾舊血消而新血生也。
若氣旺血枯,起於勞役憂思,自宜溫和滋補。或兼有痰火濕熱,尤宜清之涼之。
每以肉桂為佐者,熱則血行也。但不可純用峻藥,以虧陰道。調和飲食,
自然血氣流通。
茍不務充養氣血,惟以毒藥攻之,是求千金於乞丐,必死而後已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婦人經閉,有血滯、血枯二證之辨也。
血滯為有餘,有餘者宜瀉,即前條金匱以下,所論風冷火熱,積痰污血,所感而成也。
血枯者為不足,不足者宜補,即前條內照以下,所論心氣不足,血虛肝傷,脾衰腎涸,
以漸而致也。
滯與枯之因,不外此數端,而調經者,可以類通之矣。
第六十八節,室女經來復斷為避年
王叔和曰:
有婦人將一女子年十五來診,言十四時,經水自下,今經反斷,何也?
師曰:「若是夫人親女,必夫人年十四時,亦以經水下,所以斷,此為避年,
後當自下。此真氣猶怯,稟賦素弱而然也,宜固天元真氣,使水升火降,則五臟自和,
而經脈自通矣。」
第六十九節,室女月水不通屬任脈為風寒所搏
聖濟總錄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任脈通,月事以時下。
若稟受不足,或任脈為風寒所搏,致令風氣凝結,不能應時而下,經久不治,
則致勞疾。
不可行破血猛性之藥,宜通心氣,行榮衛,滑經絡。
第七十節,室女經脈斷績為血脈未充
戴復庵曰:
有少女,經脈已行一二次,復至一二年,又不行,或有四季一行,或有三五復至。
此本血脈柔弱末充,故經脈斷續,宜順氣養血,氣血旺自通,勿攻之。
第七十一節,室女經閉成勞屬於積想過度
寇宗奭曰:
人生以氣血為本,人病未有不先傷氣血者,若室女童男積想過度,多致勞損,
男子則神色消散,女子則月水先閉。
蓋憂愁思慮,則心傷而血竭,且心病則不能養脾,故不嗜食;脾虛則金虧,故發嗽;
腎水絕則木氣不榮,而四肢乾痿,故多怒。
不可用青蒿、蝱蟲等涼血行血,宜柏子仁丸、澤蘭湯,益陰血以制虛火也。
第七十二節,室女經閉成勞屬於飲食不節
產寶曰:
經脈不通日久,此非細事,實為重病。
若是室女,初因黃食酸以之物,送致血脈乾涸,變成勞疾。
第七十三節,室女經閉為死候
危氏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竭。行早,性機巧。行遲,性魯鈍。通行則陰陽和合,
始能有子。若年十四,至二十歲不行,命如風燭,朝不保暮,有病發則死,間有不死,
自無一二,亦一生多病。
然有四李行,有一年一次者,或一生不循經度而行者,晚年有癖疾,則難治。
〔慎齋按〕
已上六條,是序室女經閉之證也。
室女經閉,與婦人經閉不同。室女經閉,非先天元氣弱,血氣未充,即是欲男子不得,
所願不遂,思慮傷心,鬱抑傷肝,以致月水閉而成病。
故凡寡婦師尼,犯經閉者,當與此同法,惜前人未之論及也。
第七十四節,婦人天癸過期不止屬血有餘
許叔微曰:
婦人天癸已過期,經脈不勻,或三月四月不至,或一月再至,腰腹疼痛。
經云:「七損八益。」謂女子七數盡,而經不依時者,血有餘也,不可止之,
但令得依時,不腰痛為善,宜服當歸散。
第七十五節,婦人經水當止不止屬邪氣攻衝
產寶百問曰:
男子生於寅,實屬木,陽中有陰,故男子得八數。女子生於申,申屬金,陰中有陽,
故女子得七數。
男以氣為主,八八則卦數已盡,盡則陽精痿。女以血為主,七七則卦數已終,
終則經水絕,衝任虛衰,天癸絕,而地道不通,而無子。
或勞傷過度,喜怒不時,經脈衰微之際,又為邪氣攻衝,則當止不止而復下。
第七十六節,婦人年過期經行屬敗血
李時珍曰:
婦人年過五十,而經行不止者,作敗血論。
又婦人四十九後,天癸當止不止,每月卻行,或過多,用條芩二兩,醋浸七日,炙乾,
又浸七次,為末,醋丸,空心溫酒下,名芩心丸。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天癸過期,而有經行之病也。
一主於有餘,一主於邪傷,一主於敗血,敗血即屬崩漏,當以人之稟賦強弱參之。
第七十七節,婦人月水不斷屬衝任氣虛
聖濟總錄曰:
女人以衝任二經,為經脈之海,手太陽小楊之經,與手少陰心經,此二經相為表裏,
主下為月水。
若勞傷經脈,則衝任氣虛,衝任既虛,則不能制其氣血,故令月事來而不斷也。
第七十八節,婦人月水不斷屬外邪客於胞內
陳良甫曰:
滯於血海故也。
若氣虛不能攝血,但養元氣,病邪自愈,攻其邪則元氣反傷矣。
〔慎齋按〕
已上二倏,序婦人月水宜止而不止也。
婦人經行,每月一至,如潮之來,故日月信。若每月既至,或三日,或四五日,
即應止,而復淋漓不斷,非衝任氣虛,不能約制,為內侮不足,即勞傷氣血,
外邪客胞而外感有餘,有餘不足,當參以人之強弱也。
第七十九節,婦人經水清血為居經
王叔和曰:
婦人年五十所,一朝而清血,二三日不止,何以治之?
師曰:「此婦人前絕生,經水不止,今反清血,此為居經,不須治,當自止,
經水下常五日者,五日愈。」
第八十節,婦人經水三月一來名居經
王叔和曰:
脈微,血氣俱虛,年少者,亡血也,乳子下利為可,否者,此為居經,三月一來。
師曰:「寸口脈微而澀,微則衛氣不足,澀則血氣無餘,衛不足,其息短,其形躁,
血不足,其形逆,榮衛俱虛,語言謬誤。
趺陽脈浮而濇,濇則胃氣虛,虛則短氣,咽燥而口苦,胃氣澀,則失液。
少陰脈微而遲,微則無精,遲則陰中寒,濇則血不來,此為居經,三月一來。」
第八十一節,婦人月水行期有不一候
李時珍曰:
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
月事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
經者常也,天癸者,天一生水也,邪術家謂之紅鉛,謬名也。女人之經,一月一行,
其常也,或先或後,或通或塞,其病也。
有行期只吐血衄血,或眼耳出血,是謂倒經逆行。
有三月一行者,是謂居經。
有一年一行,是謂避年。
有一生不行而受胎者,是謂暗經。
有受胎之後,月月行經而產子者,是謂胎盛,俗名垢胎。
有受胎數月,血忽大下,而胎不隕者,是謂漏胎。
此雖以氣血有餘不足言,而亦異常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經行不一也。
婦人經水,一月一行,其常也。而外則有居經、有避年、有倒經、有暗經、有垢胎、
有漏胎之證,凡此皆經展不調之故也。
第八十二節,婦人月水不通有因諸證所致
聖濟總錄曰:
婦人月水不通,所致不一,有氣不化,血微不通;有先期太過,後期不通:
有大病後熱燥不通,有凝寒結滯不通,有積聚氣結不通,有心氣抑滯不通。
凡此所受不同,治之亦異,女人假血為本,以氣為用,血氣稽留,則澀而不行,
其為病或寒或熱,或臍腹堅痛,或肌肉消瘦,久不治,則為勞瘵之證。
第八十三節,婦人月水不調成病
產寶方曰:
大率治病,先論其所主,男子調其氣,女子調其血。氣血,人之神也,
不可不謹調護之。
然婦人以血為本,氣血宣行,其神自清,所謂血室不蓄,則氣血凝結,而木火相刑,
月水如期,謂之月信。
其血不來,則因風熱傷於經血,故血不通。
或外感風寒,內受邪熱;脾胃虛弱,不能飲食,食既不充,營衛抑遏,肌膚黃燥,
面無光澤,時發寒熱,腹脹作痛,難於子息,子藏冷熱,久而勞損,必挾帶下,
便多淋瀝,忽致崩漏。經云:「腹中如塊,忽聚忽散,其病為癥,血涸不流,
而摶腹脹,時作寒熱,此乃成瘕。」或先後期雖通,而或多或少,究病之原,
蓋本於此。
第八十四節,婦人月經不行成諸病
葉以潛曰:
婦人經病,內因憂思念怒,鬱結不行,外因飲冷形寒,惡露凝滯,此不調不通,
作痛發熱所由也。
治者調其氣而破其血,開其鬱而補其虛,涼血情熱。治血病以行氣為先,
香附之類是也。熱則流通,寒則堅凝,須以熱藥為佐,肉桂是也。
又有月經不行,四肢發腫者,屬瘀血滲入脾經也,宜辛溫以導之。
又有月經上行囗鼻者,是火載血上,氣之亂也,四物加梔子、黃連、丹皮、犀角。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經不行致病也。
婦人有因病而致經不調者,有因經不調而致諸病者,皆宜分別詳審處治。
第八十五節,婦人經來行房成癲疾
王叔和曰:
問曰:「婦人病如癲疾,鬱冒,一日二十餘發,師脈之,反言帶下,皆如師言,
其脈何類,何以別之?
」師曰:「寸口脈濡而緊,濡則陽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氣虛,血竭凝寒,
陰陽不和,邪氣舍於榮衛。
疾起年少時,經水來,以合房室,移時過度,精感命門開,經下血虛,百脈皆張,
中極感陽動,微風激成寒,因虛舍榮衛,冷積於丹田,發動上衝,奔在胸膈,
津液掩口入,涎唾涌溢出,眩冒狀如厥,氣衝髀裏熱,粗醫名為癲,灸之因大劇。」
第八十六節,婦人月水行房病伏梁
陳藏器曰:
一犯月水行房,精血相射,人於任脈,留於胞中,以致小腹結病,病如伏梁,
水溺頻澀,是名積精。
婦人閨房有三禁,此其一也。
第八十七節,婦人經來交合成經漏
原病集曰:
有婦人月經來時,交合陰陽,致傷血絡,多成經漏淋漓,俗云血沙淋是也。
治當調和血氣,使臟腑和平,經自止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經行而交合,致有癲冒、伏梁、經漏之三證也。
凡婦人經行,血海淨盡而交合,則精凝血聚,可以成胎。
若經適來而不禁房室,則敗血不出,積精相射,致有諸證。此人之最易犯者,
醫者審察病機,不可不曉。
〔慎齋按〕
已上自褚侍中合之非時一論至此,其條序分十七段,皆屬經侯不調之故,
以下始序治調經之大法。
第八十八節,調經莫先於去病論
李氏曰:
婦人月水循環,纖疴不作而有子。若兼潮熱腹痛,重則咳嗽汗嘔,或瀉。有潮汗,
則血愈消耗。有汗咳嘔,則氣從上行。瀉則津偏於後,痛則積結於中。是以必先去病,
而後可以滋血調經就中潮熱疼痛,尤為婦人常病。蓋血滯積入骨髓,便為骨蒸。
血滯積瘀,與日生新血相搏,則為疼痛。血枯不能滋養百骸,則蒸熱於內。血枯,
胞絡火盛,或挾痰氣食積,寒冷則為疼痛。凡此諸病,皆阻經侯不調,必先去其病,
而後可以調經也。
第八十九節,經候不調不通有分因詳證治病之法論
方氏曰:
婦人經病,有月候不調者,有月侯不通者,然不調不通中,有兼疼痛者,有兼發熱者,
此分而為四也。
細詳之:
不調中,有趲前者,有退後者。趲前為熱,退後為虛。
不通中,有血枯者,有血滯者。血滯宜破,血枯宜補也。
疼痛中,有常時作痛者,有經前經後作痛者。常時與經前為血積,經後為血虛也。
發熱中,有常時發熱者,有經行發熱者。常時為血虛有積,經行為血虛而有熱也。
是四者之中,又分為八矣。
人之氣血周流,忽有憂思念怒,則鬱結不行。經前產後,忽遇飲冷形寒,則惡露不盡。
此經候不調不通,作痛發熱所由作也。
大抵氣行血行,氣止血止。故治血病,以行氣為先,香附之類是也。熱則流通,
寒則凝塞,故治血病以熱藥為佐,肉桂之類是也。
〔慎齋按〕
婦人有先病而後致經不調者,有因經不調而後生諸病者。
如先因病而後經不謫,當先治病,病去則經自調。
若因經不調而後生病,當先調經,經調則病自除。
李氏一論,可謂調經之要,然偏而不全,予故補其未盡之旨;若方氏分因詳證,
誠得統論調經大法。
第九十節,調經先以順氣為主論
濟生方曰:
經云:「百病皆生於氣。」有七氣,有九氣,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氣也;益之以寒熱,
為九氣氣之為病,男子婦人皆有之,惟婦人之氣為尤甚,蓋人身血隨氣行,氣一滯,
則血氣為氣併,或月事不調,心腹作痛;或月事將行,預先作痛;或月事已行,
淋瀝不斷;或作寒熱,或為癥瘕,或疼痛連腰脅,或引背膂,上下攻刺,吐逆不食,
肌肉消瘦,非特不能受孕,久不治,轉為勞瘵者多,是皆氣之為病也。
故調經養血,莫先以順氣為主。
第九十一節,調經養血莫先於調氣論
汪石山曰:
婦人屬陰,以血為本,但人肖天地,陰常不足,婦人加乳哺月經之耗,
是以婦人血病者多。夫月經者,津液血脈所成,苟榮衛和,經候自然應期,
如月之盈虧,不失常度,故曰月經。
苟氣血一忤,則或先或後,多寡不勻,或閉絕不行而百病生,心須分因而治。
如真水虧敗,陽火內熾,血海枯竭,經絕不通者,宜補癢陰血,則經自行。
如寒客胞門,子戶凝泣,血不通,為癥瘕之侯者,宜散寒逐瘀,則經自行。
但血乃氣之配,其升降寒熱虛實,一從乎氣,是以氣熱則血熱而色紫,
氣寒則血寒而色凝,氣升則血逆而上出,氣陷則血隨而下崩,此調經莫先於薑血,
癢血莫先於謂氣也。
第九十二節,調經以開鬱行氣為主論
方約之曰:
婦人以血用事,氣行則無病,故古人治婦人病,多用香附、砂仁、木香、青皮、
枳殼者,行氣故也。
凡婦人病,多是氣血鬱結,故治以開鬱行氣為主,鬱開氣行,而月候自調,
諸病自瘥矣。
第九十三節,調經不可專耗其氣論
葉以潛曰:
女子經候不調,多主耗氣益血之說,但血為氣配,氣熱則熱,氣寒則寒,氣升則升,
氣降則降,氣行則行,氣滯則滯。
如果鬱火氣盛於血,而致經不調者,方可單用香附丸、抑氣散,加木香、檳榔,
以閉鬱行氣。若氣亂則調,氣冷則溫,氣虛則補,男女一般,陽生則陰長,
氣衰則血亦弱,豈可專耗其氣。但其間有夫婦不和,婢妾志不得升,常有鬱氣,
而致經水不調,又當審順逆以治之而已。
第九十四節,調經不可耗氣宜養心實脾論
羅周彥曰:
婦人得陰柔之體,以血為本,陰血如水之行地,陽氣若風之旋天,故風行則水動,
陽暢則血調,此自然之理也。
考古力耗氣以調其經,夫太衝者氣也,任脈者血也,氣升則升,氣降則降,血隨氣行,
若獨耗其氣,血無所施,正氣既虛,邪氣必勝,而百病生焉,經安得調乎。
況心生血,脾統之,胃為衛之元,養其心則血生,實其脾則血足,氣勝則血行,
安可獨耗其氣,此調經之至要也。
行經之時,當戒暴怒,怒則損其衝任。遠房室,多慾則傷其血海。一有抑鬱,
宿血必停,走於腰脅,注於腿膝,遇新血相搏,則疼痛不已,散於四肢,則麻木不仁,
人於血室,則寒熱不定,皆四氣七情之所致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調經之法,莫先於順氣開鬱,而順氣開鬱,則又戒不可耑耗其氣,
當以實脾養心,為調經之要法也。
經云:「百病皆生於氣,而於婦人為尤甚。」婦人之病,先於經候不調,
但婦人以血用事,經水雖屬血病,若竟從血分求療,末得病機之要者也,
若從氣分求責,而調經知所本矣。
第九十五節,調經不可誤藥當養氣益血論
初虞世曰:
女子十四天癸至,任脈通,月事以時下,其來不可過與不及,多與少,反比皆謂之病,
不行尤甚,百疾生焉。
血既不能滋養百體,則髮落面黃身羸,血虛則發熱,而水不足,則燥氣燔,燥氣燔,
則金受邪,金受邪,則肺氣嗽,嗽則咳血吐血之病成矣。
醫見經不行,用虻蟲、水蛭行血藥,見熱則用除熱諸寒藥,經水枯竭,無以滋養,
其能行乎?但服養氣益血諸藥,天癸自行也。
又有一種婦人盛實,月經瘀閉,利之則行,自有證候。
第九十六節,調經以滋水為主不須補血論
趙養癸曰:
或問:論調經以滋水為主,不須補血,何也?
曰:經云:「女子二七而腎氣盛,齒更髮長,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
月事以時下。」天者,天一之真,癸者,壬癸之水;月者水之精,以一月而盈,
盈則賅,女人經水,一月以時而下,能有子,不以時下,或過期,或不及,皆為病,
病則不能有子,所以必須調經,調經必須滋水為主。
又問曰:同一紅色,非血而何?
曰:女人系胞之所,而養經之處,養之一月而行,行則虛矣,以時交感,以虛而受。
人若有孕,此水即以養胎,不月矣。一生子,此水即化為乳而不月,乳之色自也。
何謂血乎?至四十九而天癸絕,其所絕者,天癸水也,其流行之血,不貝其虧,
故不須四物湯補血,必以六味丸滋水,滋水必兼補血,補血兼不得滋水,何也?
蓋血乃後天飲食入胃,游溢精氣而成,以為流行之用,若經水乃衝任所主,
人身中有奇經八脈,俱屬腎經無形之脈,其衝任者,奇經之二,其脈起胞中,
為經脈之海,與手太陽手少陰為表裏,上為乳汁,下為月水,女人獨稟此水,
以為生生之原,與男子二八之精同氣,從天一之源而來,精則一月而滿,滿則溢,
似血而實非血也。
第九十七節,調經滋水必兼養火論
趙養葵曰:
衝任起於胞中,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其間又恃一點命門之火,為之主宰。火旺則紅,
火衰則淡,火太旺則紫,火太衰則白。
所以滋水更當養火,甚有乾涸不通者,雖曰火盛之極,亦不宜以苦寒之藥降火,
只宜大補其水,從天一之源以養之使滿,滿則溢,萬無有毒藥可通之理,
此調經之法類如此。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調經莫如養血,而養血莫如滋水養火。
此趙氏邯鄲遺稿,獨發前人所末發也。
第九十八節,調經以大補脾冑為主論
陳良甫曰:
婦人以血為主,脾胃虛弱,不能飲食,榮衛不足,月經不行,寒熱腹痛,或崩帶證,
皆脾胃不足所生病。
故婦人月水不通,或因勞役過度,或因失血,傷損肝脾,但滋化源,其經自通。
若小便不利,苦頭眩,腰背痛,足寒時痛,久久血結於內,變為癥瘕。
若血水相併,脾胃虛弱,壅滯不通,變為水腫。
若脾氣衰弱,不能制水,水漬肌肉,變為腫滿。
當益其津液,大補脾胃為主。
第九十九節,調經必審脾氣生化之源論
武叔卿曰:
脾氣化液而生血,即水人於經,其血乃生之意,此榮出中焦也,故曰生化之源。
心統血者,脾氣化液,人心而變為血,故雖心之所主,亦賴脾氣化生。
此婦人經血不調,必審脾氣化生之源,而健脾為調經之要也。
第一00節,調經宜補養脾胃為先論
何松菴曰: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女以坤道用事,故治婦人,以陰血為主。女子二七,天癸至,
陰氣盛,盛則溢洩,此自然之理也。若稟性旺,則不及二七而至,弱則踰二七而至。
凡治此證,當察脾胃何如,女子月事不調,因脾胃傷損,不能生血所致,
須以補養脾胃為先,脾旺則能統血,而經自行。
切不可遽用攻剋之劑,傷其中氣,則愈不調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調經以補養脾胃為大法也。
趙養葵二條,調經主於滋水,是補先天真一之源也。
陳良甫以下三條,調經主於補土,是培後天元氣之本也。
固腎扶脾,此為調經要道,學者審之。
第一0一節,治女子經脈不行有三法
楊仁齋曰:
女子經脈不行有三。
一則血氣盛實,經絡遏閉,其脈滑實,治當通經疏利。
一則風冷外傷,七情內賊,以致經絡庳滯,其脈浮濇,治之當解風散冷,去瘀滌熱。
一則形體憔倅,經絡涸竭,其脈虛弱,治當滋養氣血。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調經之法,兼有餘不足,外感內傷處治。
第一0二節,女子經行宜謹
陳良甫曰:
女子二七而天癸至,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名曰月信。
若過經行,最宜謹慎,否則與產後證相類。
若被驚怒勞役,則血氣錯亂,經脈不行,多致勞瘵等證。
苦逆於頭面肢體之間,則重痛不寧。
若怒氣傷肝,則頭暈脅痛,嘔血瘰癧。
若經血內滲,則竅穴淋瀝。
凡此六淫外侵,變證百出,犯時微若秋毫,成患重於泰山,可不畏哉。
女子病臨醫宜自說
孫真人曰:
凡女子十四已上,則有月事,月事來時,得風冷濕熱,四時之病相協者,皆自說之,
不爾,與治誤相觸,動更增困,處方者亦應問之。
第一0三節,看婦人病先問經期
寇宗奭曰:
凡看婦人病,入門先問經期。
第一0四節婦人室女諸病須問經事
彭用光曰:
凡婦人室女,病傷寒及諸寒熱氣滯,須問經事若何。
第一0五節,治病婦當先問娠
張戴人曰:
凡治病婦,當先問娠,不可倉猝。
凡看婦人病脈,不可純用破氣行血之藥,恐有娠在疑似間也。
第一0六節治婦人病令寬思慮
葛先翁曰:
凡治婦人諸病,兼治憂恚,令寬其思慮,則病無不愈。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女子經行宜謹,不可輕忽,以致成病。而并戒醫者治婦人之病,
不可不問經問娠為要也。
若病者諱而不言,醫者略而不問,勢必處治乖方,兩致其誤,可不戒哉。
第一0七節婦人之病源難療
千金方曰:
歸人之病,此之男子十倍難療。
經言婦人者,眾陰所聚,常與濕居,十四已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內傷五臟,
月水去留,前後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斷絕,其中傷墮,不可具論,
或便利於懸厠之上,風從下入,使成十二痼疾,婦人所以別立方也。
然女人嗜慾多於丈夫,感病倍於男子,加以愛憎疾妒,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癢也。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婦人病之難療也。
第一0八節婦人月水不利之脈
脈經曰:
尺脈滑,血氣實,婦人經脈不利。
尺脈來而斷絕者,月水不利。
寸關如故,尺脈絕不至者,月水不利,當患少腹痛。
肝脈沉,月水不利,主腰腹痛。
第二章,嗣育門
第一節,經論男女有子本於腎氣之盛實
素問曰:
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
故有子。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也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
丈夫八歲腎氣實,齒更髮長。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八八則齒髮去,五臟皆衰,筋骨懈惰,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
行步不正而無子。
〔慎齋按〕
已上經論一條,序男女有予,本於天癸至而腎氣盛實之候也。
昔人論種子必先調經,故婦人調經一門之後,即繼以嗣育之道。
若良方與濟陰綱目,序調經經閉證後,遂編入婦人血崩帶下,與中風諸疾,
未免序次不倫矣。
第二節,合男女必當其年欲陰陽之完實
褚澄曰:
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
今末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末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
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
第三節,求子在陰陽之形氣寓論
聖濟經曰:
天地者,形之大也;陰陽者,氣之大也,惟形與氣,相資而立,末始偏廢,男女媾精,
萬物化生,天地陰陽之形氣寓焉。
語七八之數,七,少陽也,八,少陰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癸至,
男子二八而精通,則以陰陽交合而兆始故也。
第四節,求子須知先天之氣論
胡孝曰:
男女交媾,其凝結成胎者,雖不離精血,猶為後天滓質之物,而一點先天之氣,
萌於情慾之感者,妙合於其間,朱子所謂稟於有生之初,
悟真篇所謂生身受氣初者是也。
醫之上工,因人無子,語男則主於精,語女則主於血,著論立方,男子以補腎為要,
女子以調經為先,又參以補氣行氣之說,察其脈絡,究其盈虧,審而治之,
然後一舉可孕也。
第五節,求子之脈貴和平論
陳楚良曰:
人身氣血,各有虛實寒熱之異,惟察脈可知,舍脈而獨言藥者,妄也。
脈不宜太過而數,數則為熱;不宜不及而遲,遲則為寒。
不宜太有力而實,實者正氣虛,而火邪乘之以實也,治法當散鬱以伐其邪,
邪去而後正可補。不宜太無力而虛,處乃氣血虛也,治法當補其氣血。
又有女子氣多血少,寒熱不調,月水違期,皆當診脈,而以活法治之,
務使夫婦之脈和平有力,交合有期,不妄用藥,乃能生子也。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嗣育之道,必陰陽完實,形氣相資,兆始於先天有生之初,
而再診以脈之和平,始可有子也。
第六節,種子必保養心腎二臟論
王宇泰曰:
嚴冬之後,必有陽春,是知天地之間,不收斂則不能發生,自然之理也。
今人既昧收藏之理,縱慾竭精,以耗真氣,及其無子,既云血冷,又謂精寒,
燥熱之劑投而真陰益耗矣,安得而有子。
大抵無子之故,不獨在女,亦多由男,房勞過度,施洩過多,精清如水,或冷如冰,
及思慮無窮,皆雖有子。
蓋心主神,有所思則心馳於外,致君火傷而不能降。腎主智,有所勞則智亂於中,
俾腎虧而不能升。上下不交,水火不媾,而能生育者無有也。
第七節,種子有聚精之道五論
袁了凡曰:
聚精之道,一曰寡慾,二曰節勞,三曰息怒,四曰戒酒,五曰慎味。腎為精之府,
凡男女交接,必擾腎,腎動則精血隨之而流,外雖不洩,精已離宮,未能堅忍者,
必有真精數點,隨陽痿而溢出,此其驗也,故貴乎寡慾。
精成於血,不獨房室之交,損吾之精,凡日用損血之事,皆當深戎,如目勞於視,
則血以視耗,耳勞於聽,則血以聽耗,心勞於思,血以思耗,隨事節之,則血待其養,
而與日俱積矣,故貴乎節勞。
主閉藏者腎也,司疎泄者肝也,二臟皆有相火,其系上屬於心,心君火也,
怒則傷肝而相火動,動則疎泄用事,閉藏不得其職,雖不交合,亦暗流潛耗矣,
故貴乎息怒。
人身之血,各歸其舍,則常凝,酒能動血,人飲酒則面赤,手足俱紅,是擾其血也。
血氣既衰之人,數月無房事,精始厚而可用,使一夜大醉,精隨薄矣,故宜戒酒。
經云:「精不足,補以味。」濃郁之味,不能生精,惟恬淡者能補精耳。
蓋萬物皆有真味,調和勝,真味衰矣,不論腥素,淡煮得法,自有一段沖和恬淡之氣,
益人腸胃。
洪範論味而曰「稼穡作甘」,世物惟五穀得味之正,但能淡食穀味,最能養精,
如煮粥飯中,有厚汁滾作一團者,此米之精液所棸,食之最能生精,故宜慎味。
第八節,種子之道有四
王宇泰曰:
種子之道有四。
一曰擇地,地者母血是也。
二曰養種,種者父精是也。
三曰乘時,時者精血交感之會是也。
四曰投虛,虛者丟舊生新之初是也。
種子必知綑縕之時候
袁了凡曰:
天地生物,必有絪縕之時。萬物化生,必有樂育之候。貓犬至微,將受娠也,
其雌必狂呼而奔跳,以絪縕樂育之氣,觸之不能自止耳。此天然之節侯,
生化之真機也。
凡婦人一月經行一度,必有一日綑縕之侯,於一時辰間氣蒸而熱,昏而悶,
有欲交接不可忍之狀,此的候也。此時逆而取之,則成丹;順而施之,則成胎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種子之道,有保養聚精乘時之法也。
夫保養棸精乘時之法,在男子之調攝,然亦有男子盡其法,而終身不育者,
其咎不在男子之不得其法,而在女子之必有其故也,故以婦人不孕序之於候。
第九節,婦人無子屬衝任不足腎氣虛寒
聖濟總錄曰:
婦人所以無子,由衝任不足,腎氣虛寒故也。
內經謂女子二七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陰陽和,故能有子。若衝任不足,
腎氣虛寒,不能繫胞,故令無子。
亦有本於夫病婦疢者,當原所因調之。
第十節,婦人不孕屬風寒襲於子宮
繆仲淳曰:
女子繫胞於腎,及心胞絡,皆陰臟也,虛則風寒乘襲子宮,則絕孕無子。
非得溫煖藥,則無以去風寒而資化育之妙。惟用辛溫劑,加引經,至下焦,
走腎及心胞,散風寒,煖子宮為要也。
第十一節,婦人不孕屬衝任伏熱真陰不足
朱丹溪曰:
婦人久無子者,衝任脈中伏熱也。
夫不孕由於血少,血少則熱,其原必起于真陰不足,真陰不足,則陽勝而內熱,
內熱則榮血枯,故不孕。益陰除熱,則血旺易孕矣。
脈訣曰:「血旺易胎,氣旺難孕是也。」
第十二節,婦人不孕屬陰虛火旺不能攝精血
繆仲淳曰:
女子血海虛寒而不孕者,誠用煖藥,但婦人不孕,亦有陰虛火旺,不能攝受精血,
又不可純用辛溫藥矣。
第十三節,婦人不孕屬皿少不能攝精
朱丹溪曰:
人之育胎,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
今婦人無子,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血少固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
使無虧欠,乃可成胎孕。若泛用秦桂丸之劑,薰戕臟腑,血氣沸騰,禍不旋踵矣。
又曰:
瘦弱婦人,性躁多火,經水不調,不能成胎,以子宮乾澀無血,不能攝受精血故也。
益水養陰,宜大五補丸,增損三才丸加減,以養血主之。
東垣有六味丸,補婦人陰血不足無子,服之能胎孕。
第十四節,婦人不孕戒服秦桂丸熱藥論
朱丹溪曰:
無子之因,多起於婦人,醫者不求其因起於何處,遍閱古方,惟秦桂丸,用溫熱藥,
人甘受燔灼之禍而不悔,何也?
或曰:春氣溫和,則萬物發生,冬氣寒冽,則萬物消隕,非秦桂溫熱,
何以得子臟溫煖成胎?予曰:婦人和平,則樂有子,和則氣血勻,平則陰陽不爭,
今服此藥,經血必紫黑,漸成衰少,始則飲食漸進,久則口苦而乾,陰陽不平,
血氣不和,病反蜂起,以秦桂丸耗損真陰故也,戒之。
〔慎齋按〕
秦桂丸,為婦人子宮虛寒積冷不孕者設。若血虛火旺,真陰不足,不能攝精者服之,
則陰血反耗而燥熱助邪矣。
已上六條,序婦人不孕,有虛寒、伏熱、腎虛。血少,為不足之病也。
第十五節,婦人不孕屬於實痰
張子和曰:
有婦人年三十四,夢與鬼交,及見神堂陰司,舟楫橋梁,如此一十五年,竟無妊娠。
此陽火盛於上,陰水盛於下,見鬼神者陰之靈,神堂者陰之所,舟楫橋梁水之用,
兩手寸脈皆沉而伏,知胸中有實痰也。
凡三湧、三泄、三汗,不旬日而無夢,一月而有娠。
第十六節,婦人不孕屬脂膜閉塞子宮
朱丹溪曰:
婦人肥盛者,多不能孕育,以身中有脂膜閉塞子宮,致經事不行。
瘦弱婦人不能孕育,以子宮無血,精氣不聚故也。
肥人無子,宜先服二陳湯,四物去生地,加香附,久服之,丸更妙。
第十七節,婦人不孕屬濕痰閉子宮
朱丹溪曰:
肥盛婦人,稟受甚厚,恣於酒食,經水不調,不能成孕,以軀脂滿溢,
濕痰閉塞子宮故地。燥濕、去痰、行氣,二陳加木香、二朮、香附、芎、歸,
或導痰湯。
第十八節,婦人不孕屬於積血
陳良甫曰:
婦人有全不產育,及二三十年斷絕者,盪胞湯主之。
日三服,夜一服,溫覆汗,必下積血,及冷赤膿如豆汁,力弱大困者,一二服止。
第十九節,婦人不孕分肥瘦與痰火之別
何松菴曰:
有肥白婦人,不能成胎者,或痰滯血海,子宮虛冷,不能攝精,尺脈沉滑而遲者,
當溫其子宮,補中氣消痰為主。
有瘦弱婦人,不能成胎者,或內熱多火,子宮血枯,不能凝精,尺脈洪數而浮者,
當滋陰降火,順氣養血為主。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婦人不孕,有痰飲、積血、脂膜,為實邪有餘之病也。
第二十節,婦人不孕病情不一論
薛立齋曰:
婦人不孕,亦有六淫七情之邪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胰臟,或子宮虛冷,
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榮養衝任。
更當審男子形質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有稟賦原弱,氣虛血損;
有嗜慾無度,陰精衰憊,各當求原而治。
至大要則當審男女尺脈:
若右尺脈細,或虛大無力,用八味丸。
左尺洪大,按之無力,用六味丸。
兩尺俱微細或浮大,用十補丸。
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矣。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不孕之理,兼男女病情而論之也。
第二十一節,成胎以精血先後分男女
褚氏遺書曰:
男女之合,二情交暢,陰血先至,陽精後充,血開裹精,精人為骨而男形成。
陽精先入,陰血後參,精開裹血,血人居本而女形成。
第二十二節,成胎以左右陰陽之氣動分男女
聖濟經曰:
天之德,地之氣,陰陽至和,流薄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
因氣而右動則屏陰,陰資之則成女。
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別也。
第二十三節,成胎以日數精血之勝分男女
李東垣曰:
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淨,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
精不勝血感者成女。至六七日後,雖交感亦不成胎。
第二十四節,成胎以子宮之左右分男女
朱丹溪曰:
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坤,陰陽之性情也;左右,陰陽之道路也:
男女,陰陽之儀象也。
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洩,陽之施也,血能攝精,精成其骨,
此萬物之資始於乾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攝血成其胞,此萬物之資生於坤元也。
陰陽交媾,胚胎始凝,胎所居名曰子宮,一系在下,上有兩歧,一達於左,一達於右;
精勝其血,則陽為之主,受氣於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則陰為之主,
受氣於右子宮而女形成,孕成而始化胞也。
第二十五節,成胎以先天之陰陽相勝分男女
馬玄臺曰:
男子先天之氣,方父母媾精時,陰氣不勝其陽則成男。凡醫書謂陰血先至,陽精後充,
縱氣來乘,血開裹精,陰外陽內,則成男,其義亦渺,大約陰氣不勝其陽則為男。
女子先天之氣,力父母交媾時,陽氣不勝其陰則為女。凡醫書謂陽精先入,陰血後參,
橫氣來助,精開裹血,陰內陽外,則成女,其義亦渺,大約陽氣不勝其陰則為女。
成
第二十六節,胎以百脈齊到分男女
程鳴謙曰:
信褚氏之言,則人有精先洩而生男,精後洩而生女者,何歟?
信東垣之言,則有經始斷交合生女,經久斷交合生男,亦有四五日以前,交合無孕,
八九日以後,交合有孕者,何歟?
俞子木又謂微陽不能射陰,弱陰不能攝陽,信斯言也,世有尪羸之夫,怯弱之婦,
屢屢受胎,而血氣力剛,精力過人者,往往有終身不育,竟至乏嗣,獨何歟?
丹溪論治,耑以婦人經水為主,然富貴之家,侍妾亦多,其中寧無月水如期者,
又有經前夫頻育,而娶此以圖易,則不受胎,豈能受于此,而不能受於彼耶?
大抵父母生子,如天地生物,易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知地之生物,
不過順承乎天,則知母之生子,亦不過順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順承乎父,則種子者,
果以婦人為主乎,以男子為主乎。若主男子,則不拘老少強弱,康寧病患,
精之易洩難洩,只以交感之時,百脈齊到為善耳。
若男女之辨,不以精血先後為拘,不以經盡幾日為拘,不以夜半前後交感為拘,
不以父母強弱為拘,只以精血各由百脈齊到者別勝負耳。
故精之百脈齊到勝乎血,則成男,血之百脈齊到勝乎精,則成女矣。
第二十七節,受胎總論
李東壁曰:
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此蓋言男女生生之機,亦陰陽造化之良能也。
齊褚澄言,血先至裹精則生男,精先至裹血則生女;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
精血散分,駢胎品胎之兆。
道藏經言月水亡後一三五日成男,二四六日成女。
東垣言血海始淨一二日成男,三四五成女。
聖濟經言因氣而左動,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陰資之則成女。
丹溪乃非褚氏而是東垣,主聖濟左右之說立論,歸于子宮左右之系。其說可謂悉矣。
竊謂褚氏末可非也,東垣亦末盡是也,著褚氏以精血之先後言,道藏以日數之奇偶言,
東垣以女血之盈虧言,聖濟丹溪以子宮之左右言,各執一見,會而通之,理自得矣。
夫獨男獨女之胎,可以日數論,駢胎品眙之感,亦可以日數論乎?
稽之史載一產三子四子,有半男半女,或男多女少,男少女多,則一三五日為男,
二四六日為女之說,豈其然哉。豈有一日受男,而二日復受女之理乎?此褚氏、聖濟、
丹溪主精血子宮左右之論為有見,而道藏、東垣日數之論為可疑矣。
叔和脈經以脈之左右浮沉,辨猥生之男女,高陽脈訣以脈之縱橫逆順,別駢品之胎形,
恐亦臆度之見,而非確論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受胎辨男女之分,有不同之論也。
經云:「左右者,陰陽之道路。男女者,陰陽之儀象。」故陰陽和而萬物生,
夫婦合而男女形,可見男女之生,未有不本於陰陽之理者也。
故褚澄以精血先後分男女,東垣以日數奇偶分男女,鳴謙以百脈齊到分男女,
皆為理之末確。故丹溪議褚李二公之論為未融,而以易道之乾元資始,坤元資生為打,
婁全善所以嘆為造極精傲,發前人未發是矣。
若子宮分左右,而以兩歧辨男女,夫子宮為命門,女子繫胞,形如合鉢,
何嘗兩歧而分左右,則是有兩子宮,此說為鑿空無據。
聖濟是論左右陰陽之氣分男女,未嘗以子宮有左右之分也,況男女交媾時,
均有其精,何嘗有血,褚氏、東垣、丹溪,俱以精血混言,幾見男女媾精,
而婦人以血施也,前賢之論多謬,僭辨之。
第二十八節,雙胎屬精氣之有餘
朱丹溪曰:
或問雙胎者,何也?
曰:精氣有餘,歧而分之,血因分而攝之故也。
若男女同孕者,剛日陽時,柔日陰時,感則陰陽混雜,不屬左,不屬右,
受氣于兩歧之間也。
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猶是而已。
第二十九節,成胎有二男二女屬精血之盛
人鏡經曰:
精氣盛,則成二男。血氣盛,則成二女。精血皆盛,則成一男一女。或精血散分,
則成男胎。或精血混雜,則成非男非女,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皆非純氣,
或感邪祟鬼怪之沴氣,則成異類矣。
第三十節,不成男女為陰陽駁氣所乘
朱丹溪曰:
或問有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子之兼形者,若何分之?
曰:男不可為父,得陽道之虧者也;女不可為母,得陰道之塞者也;兼形者,
由險為駁氣所乘,為狀不一,有女兼男形者,又有下為女體,上具男之全形者,
此又駁之甚也。
或曰:駁氣所乘,獨見于陰,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不同耶?
曰:陰體虛,駁氣易乘,駁氣所乘,陰陽相混,無所為主,不可屬左,不可屬右,
受知于兩歧之間,隨所得駁氣之輕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同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受孕有雙胎之異,有不成男女之形,此皆陰陽變常,駁氣所感,
理之所不可稽者也。
第三十一節,妊娠時月分經養胎之始
巢元方曰:
妊娠一片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
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
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養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
十月五臟六腑關節,入神皆備。其大略也。
第三十二節,十二經脈養胎以五行分四時
陳良甫曰:
推巢氏所論妊娠脈養之埋。
若厥陰肝脈,足少陽膽脈,為一臟腑之經,四時之令,必始于春木,
故十二經之養始于肝,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絡脈,手少陽三焦脈,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君主之官,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屬土而旺長夏,
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陰肺脈,手陽明大腸脈,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陰腎脈,足太陽膀胱脈,屬水而旺冬,所以在腹中,受足諸腿之氣脈所養,
然後待時而生。此論微奧有至理,世有明者,末有過於巢氏之論矣。
第三十三節,十月養胎始於足厥陰肝木
聖濟經曰:
原四時之化始於木,十二經之養始於肝,滋肝之經,足厥陰之脈也。自厥陰次之,
至於太陽,自一月積之,至於十月,五月相生之氣,天地相合之數,舉在於是。
然手少陰太陽之經,無所專養者,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已,
是皆母之真氣所賴以養形者也。〔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受胎之始,分十二經脈以養胎也。
人自愛胎於胞門,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周流,俱以擁養胎元,豈有逐月分經,
某經養某月之胎之埋,馬玄臺已駁之矣。
但在巢氏一月二月,是論受胎之月數,猶為近理也;至良甫所論,
是以年歲之一月二月,而以五行分四時論也。
夫人受胎,不拘時月,必欲以木火土金水配定某月養胎,則受胎在正月二月者,
猶可以木配之也,若在四五六月者,何以配之,不經甚矣,當俟正之。
第三十四節,胎疾宜治
聖濟經曰:
或者以妊娠毋治,有傷胎破血之論,豈知邪氣暴戾,正氣衰微,茍執方無榣,
縱而勿藥,則母將羸弱,子安能保。
上古聖人謂重身毒之,有故無殞,衰其大半而止。蓋藥之性味,本以療疾,
誠能處以中庸,與疾適當,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
第三十五節,療母安胎二法不同
王海藏曰:
安胎之法有二:
如母病以致動胎者,但療母則胎自安。
或胎氣不固,或有觸動,以致母病者,宜安胎則母自愈。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疾不可不療,而療之之法,則當分母病胎病以處治也。
第三十六節,胎前用藥從厥陰經治法有三禁論
張潔吉曰:
婦人童幼,天癸末行屬少陰,天癸既行屬厥陰,天癸既絕屬太陰。
治胎產病從厥陰者,是祖氣生化之原也。厥陰與少陽為表裏,故治法無犯胃氣,
及上中二焦,謂之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若發汗,則同傷寒下早證。利大便,則脈數而動於脾。利小便,則內亡津液,
而胃中枯燥。用藥能不犯三禁,則榮衛和而寒熱止。
第三十七節,胎前以清熱養血為主論
王海藏曰:
胎前氣血和平,則百病不生。
若氣旺而熱,熱則耗氣血而胎不安,當清熱養血為主。
若起居飲食調養得宜,絕嗜慾,安養胎氣,雖感別證,總以安胎為主。
第三十八節,胎前清熱養血宜兼順氣為主論
朱丹溪曰:
胎前當清熱養血為主,白朮、黃芩,為安胎之聖藥。
俗醫不知,不敢用,反謂溫熱劑可以養胎,不知胎前最宜清熱,令血循經不妄行,
故能養胎,黃芩安胎,為上中二焦藥,使降下行。
益母草活血行氣,有補陰之功,胎前無滯,產後無虛,以行氣中有補也。
胎至三月四月忽腹痛,惟砂仁、木香能安胎治痛行氣。
八九月必須順氣,用枳殼、紫蘇之屬。
但氣虛者,宜補氣以行滯,用參、朮、陳皮、歸,芍、甘草加腹皮。
氣實者,耗氣以抑陽,用芩、朮、陳皮、甘草加枳殼。
如將臨月,胎熱以三補丸加香附、白芍,或地黃膏。血虛者四物,若瘦弱人,
勿用芍藥,以其伐肝也。
第三十九節,胎前三禁以養血健脾清熱疎氣為主論
汪石山曰:
徐之才與巢元方,有十月養胎用藥之法,當逐月詳其所屬之經,氣血虛實,
而用是經之藥,虛則補之,壅則疎之,熱則涼之,寒則溫之。
不可汗下,及利小便,蓋胎元必賴氣血以養,若汗則亡陽傷氣,下則亡陰傷血,
利小便則傷精液,是以三者皆在所忌。
凡胎前病,總以養血健脾清熱疎氣為主。
〔慎齋按〕
十月分經養胎之說,創自巢元力病源論,夫巢氏為隋代名醫,張子和嘆其謬立名色,
故云支派之分,自巢氏始,病源之失,亦自巢氏始。
即如受胎,始於命門子戶,人身十二經氣血,俱翕棸以養胎元,
豈有某經養某月胎之理,而陳良甫附會其說,以五行分配四時,定養胎法,
尤無理甚矣。
若徐之才,又因元方良甫之謬,而以十月分配某月見某證,則用某藥,立方主治,
分列條下。夫孕婦胎前,病邪百出,豈有限於某月必見某證,執用某方以治之,
不但膠柱鼓瑟,直是齊東之語,荒誕不稽者也。
姑存巢陳二論,刪去徐氏十條,以正婦人良方訛以傳訛之失,汪石山見理甚明,
亦從而稱述之,何歟?
第四十節,胎前清熱養血宜開鬱為主論
汪石山曰:
妊娠必須清熱調血,使血循經,以養其胎,故丹溪用黃芩、白朮為安胎聖藥。
蓋胎之成,由母之氣血畜聚以養之,氣血既聚則易鬱,
是以先哲多用黃芩清熱香附開鬱也。
第四十一節,胎前不宜服耗氣熱藥論
徐春甫曰:
世醫安胎,多用艾、附、砂仁熱補,為害尤甚,不知血氣清和,無火煎爍,
則胎安而固,氣虛則提不住,血熱則溢妄行,胎欲不墮得乎。
香附雖云快氣閉鬱,多用則損正氣。砂仁快脾氣,多用亦耗真氣。況香燥之品,
氣血兩傷,求以安胎,適以損胎矣。
〔慎齋按〕
香附、木香、砂仁,世醫謂安胎必用,不知此三味性溫而辛,久服反致耗氣助火。
雖曰眙前須順氣,但藥性有偏勝,宜兼清熱,如黃芩、知母之屬為當。
若胎氣虛寒者,又不在此例也。
第四十二節,胎前體盛不宜補氣論
喻嘉言曰:
地之體本重,然得天氣以包舉之,則生機不息,若重陰冱寒之區,天日之光不顯,
則物生實罕人之體,肌肉豐盛,乃血之榮旺,但血旺易至氣衰,久而彌覺其偏也。
夫氣與血,兩相維而不可偏,氣為主,則血流,血為主,則氣反不流,非氣之衰也,
氣不流,有似乎衰耳,故一切補氣藥皆不可用,而耗氣之藥反有可施,
緣氣得補則愈錮,不若耗之,以助其流動,久之血仍歸其統握中矣。
湖陽公主體肥難產,南山道士進瘦胎方,而產得順利,蓋肥滿之軀,胎處其中,
全無空隙,以故傷胎之藥,止能耗其外之氣,而不能耗其內之真氣,此用藥之妙也。
〔慎齋按〕
胎前宜順氣,氣順則不滯,枳殼散、束胎飲,本為氣實肥盛,安佚鬱悶者立法耳。
若氣體虛弱,元氣不足,或虛氣脹滿,或虛寒腹痛,必須參、朮大補。
豈謂胎前必用耗氣藥乎,宜合春甫一條兼看為得。
第四十三節,安胎用黃芩白朮論
方約之曰:
婦人有娠則礙脾,運化遲而生濕,濕生熱,丹溪先生用黃芩、白朮為安胎之聖藥,
蓋白朮健脾燥濕,條芩清熱故也。
但娠婦賴血養胎,方內四物去川芎,佐之為尤備耳。
第四十四節,辨安胎用黃芩白朮論
張飛疇曰:
古人用黃芩安胎,是因子氣過熱不寧,故用寒以安之。脾為一身之津梁,主內外諸氣,
而胎息運化之機,全賴脾土,故用白朮以助之。然惟形瘦血熱,營行過疾,胎常上逼,
過動不安者為相宜。
若形盛氣衰,胎常下墜者,非人參舉之不安。
形實氣盛,胎常不運者,非香、砂耗之不安。
血虛火旺,腹常急痛者,非歸、芍養之不安。
體肥痰盛,嘔逆眩暈者,非半、苓豁之不安。
此皆治母氣之偏勝也。
若因風寒所傷而胎不安,則桂枝湯、香蘇散、蔥白香豉湯,諒所宜用。
伏邪時氣,尤宜急下。
此即安胎之要訣。
下藥中獨芒硝切不可犯,若有客犯而用白朮,使熱邪留戀不解,反足傷胎矣。
第四十五節,安胎宜固腎不必用黃芩白朮論
趙養葵曰:
或問白朮、黃芩安胎之聖藥,此二味,恐胎前必不可缺乎?
曰:末必然也。胎莖之繫於脾,猶鐘之繫於梁也,若棟柱不固,棟粱必撓,
所以安胎先固兩腎,使腎中和暖,始脾有生氣,何必定以白朮、黃芩為安胎耶。
凡腹中有熱,胎不安,固用涼藥;腹中有寒,胎亦不安,必用溫藥,此常法也。
殊不知兩腎中,其水火之原,衝任之根,胎元之所繫甚要,非白朮、黃芩之所安也。
如腎中無水,胎不安,用六味地黃壯水。
腎中無火,用八味地黃益火。
故調經當用杜仲、續斷、阿膠、艾葉、當歸、五味,出入於六味、八味湯中為捷徑,
總之一以貫之也。
此諸書之所不及,余特表而出之。
第四十六節,胎前用抑陽助陰方論
許學士曰:
婦人妊娠,惟在抑陽助陰,然胎前藥,最惡群隊。若陰陽交錯,別生他病,
唯南山道士枳殼散所以抑陽,四物湯所以助陰。
但枳殼散少寒,單服之,恐有胎寒腹痛之患,以內補丸佐之,則陽不至強,陰不至弱,
陰陽調而胎孕安,此前人未嘗論及也。
婁全善曰:
觀許學士論枳殼、四物、內補三方,人皆用之,何如?
大率妊婦惟在抑陽助陰,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蓋關前為陽,關後為陰,
尺中之脈,按之搏手不絕者,妊也。
婦人平居陽氣微盛,無他病,及妊子,則經閉以養胎,若陽氣盛搏之,則經脈妄行,
胎始不固,故貴抑陽助陰。
但枳殼散少寒,內補丸佐之,則陰陽調和,而胎氣自安矣。
第四十七節,胎前用達生散論
朱丹溪曰:
世之難產者,往往見於鬱悶安佚之人,富貴豢養之家。若貧賤辛苫者,無有也。
方書止有瘦胎飲一論,其力為湖陽公主設也,實非極至之言。彼湖陽公主,奉養太過,
其氣必實,耗其氣使之和平,故易產,此南山道士,進瘦胎枳殼散,
抑陽降氣為眾方之冠,溫隱居加木香、當歸佐之。
若形肥人,知其氣必虛,久坐知其氣不運而氣愈弱,兒在胞胎,
因母氣不能自運故難產,當補其母之氣,則兒健易產矣,遂於大全力紫蘇飲,
加參朮補氣藥,隨母形色稟性,參時加減,名曰達生散。
人參、白朮、白芍、當歸、腹皮、紫蘇、陳皮、甘草、加枳殼、砂仁。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胎前用力之大略也。
胎前用藥,清熱養血為主。而清熱養血之後,惟以補脾為要,此培後天元氣之本也。
若養葵則不用芩朮,而以地黃飲加杜續以補腎。夫胎系於腎,腎固則胎自安,
此補脾不如補腎之要妙也。
許學士內補丸,已啟其端,趙氏從而發明之,可謂抉安胎之秘旨矣。
第四十八節,胎前調理之法
女科集略曰:
女之腎臟辛於胎,是母之真氣,子所賴也,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
須內達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邪,不得乘間而入,
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慾火。
務謹節飲食,若食免缺唇,食犬無聲,食雜魚致瘡癬。
心氣大驚而癲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兒從母氣,
不可不慎也。
苟無胎動胎痛,瀉痢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
第四十九節,孕婦起居所忌
便產須知曰:
勿亂服藥,勿過飲酒,勿妄針灸,勿向非常地使,勿舉重登高涉險,勿恣慾行房。
心有大驚,犯之難產,子必癲癇。
勿多睡臥,時時行步。勿勞力過度,使腎氣不足,生子解顱。
衣毋太溫,食毋太飽,若脾胃不和,榮衛虛法,子必羸瘦多病。
如犯修造動土,犯其土氣,令子破形殞命。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
打擊者包青黯,繫縛者相拘攣,若有此等,驗如影響,切宜避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調埋避忌之法也。
第五十節,經論懷子無邪脈
素問曰:
何以知懷子之且生?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馬玄臺曰:
身有病者,經閉也;無邪脈者,尺中之脈和勻也。
婦人懷妊一月,則陰陽之精尚未變化。二月則精氣正變,其氣熏蒸,衝胃而為惡阻。
至三四月,則惡阻少止,脈甚滑疾,蓋男女正成形質,其氣尚未定也。至五六月已後,
形質已定,男女既分。及八九十月,其脈平和,如無娠然。非醫者深明脈理,
病者確明其故,難以診而知也。脈訣云:「滑疾不散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
」至六月後,則疾速亦無矣,然則始終洪數不變者,其氣甚盛,不可一例拘也,
故帝問懷子將生者,何以知之,正此意耳。伯言身雖有經閉之病,而無經閉之脈,
彼經閉之脈,尺中來而斷絕,或按之全無者是也,此則脈體平和勻靜,乃無病脈,
至八月九月十月而然,正懷子將生之候耳。
第五十一節,經論妊娠脈屬足少陰一經
素問曰:
「婦人足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又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王太僕曰:
足少陰,腎脈也;動者,如豆厥厥動搖也;陰,尺中也;搏,謂搏觸於手也;
尺脈搏擊,與寸脈殊別,則有孕之兆也。
第五十二節,經論妊脈尺中按之不絕
難經曰:
女子以腎繫胞,三部浮沉正等,按之不絕者,有妊也。
王叔和曰:
婦人三部脈浮沉,以手按之不絕者,孕子也。
妊娠初時,寸微,呼吸五至而尺數也。脈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
脈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此即陰搏陽別之義,言尺脈滑數,寸脈微小,
而尺與寸脈別者,孕脈 也。
第五十三節,診胎脈屬心腎二經
齊仲甫曰:
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此乃氣血調和,陽施陰化也。
叔和云:「脈平而虛,乳子法也,診其脈,左少陰動甚者,妊子也。」
失手少陰,心脈也,心主血。足少陰,腎脈也,腎為胞門子戶。大抵少陰經左手屬心,
左足屬腎,下主乎尺,尺中按之不絕者,有妊也。
第五十四節,診胎脈在手足少陰二經
潘碩甫曰:
女人以血為本,血旺是為本足,氣旺則血反衰,故女人以血勝氣者為貴。
少陰動甚者,手少陰之脈也。心主血,動甚則血旺,血旺易胎,故云有子。
即內經所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妊子是也。
尺脈者,左尺足少陰筲之脈也。腎為天一之水,主子宮以繫胞,孕胎之根蒂也,
滑利則不枯濇,有替替含物之象,故妊娠。即經所謂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叔和所謂尺中之脈,按之不絕,同義也。
即此滑利之脈,應指疾而不散,滑為血液,疾而不散,乃血液斂結之象,
是為有胎三月。
若但疾而不散,是從虛漸實,血液堅凝,轉成形體,故不滑,此妊娠五月之脈也。
第五十五節,胎孕脈訣
崔紫虛曰:
陰搏於下,陽別於上,血氣和調,有子之象。手之少陰,其脈動甚,尺按不絕,
此為有孕。
少陰屬心,心主血脈,腎為胞門,脈應於尺,或寸脈微,關滑尺數,往來流利,
如雀之啄,或診三部,浮沉一止,或平而虛,當問月水,婦人有病,而無邪脈,
此孕非病,所以不月。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婦人胎孕之脈也。
內經平人氣象論云:「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
又陰陽別論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此兩語原兼心與腎二經並論也,手少陰主心,心生血,婦人以血養胎,故血旺則易孕。
始受胎時,精與血凝聚不散,故心脈厥厥而動也。
陰搏者,太僕註尺中也,尺脈搏手,搏即動甚之義,足少陰屬腎,腎主精,
女子以繫胞,而子宮在焉,精射胞門,則子宮之氣,裹血綑縕,
故應手而搏擊於陽脈之上。
內經原兩明其義,自全元起改手少陰為足少陰,後人遂有議太僕註手少陰之誤,
有從全本,不 從王本之說,豈知王註陰搏之陰謂尺中,則知心與腎原兼診之,
而妊孕可推也。予初讀內經,頗惑此句為難解,必經文兩句合看始明,
今得仲甫碩甫二論,更瞭如也,因附辨之。
第五十六節,辨男女以左右之脈
王叔和曰:
「婦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疾為男,右疾為女,俱疾為生二子。」
又曰:「左脈尺內偏大為男,右尺內偏大為女,左右俱大產二子。」大者,如實狀也,
即陰搏陽別之義,尺脈實大,與寸脈殊別,但分男左女右也。
又曰:「左脈沉實為男,右脈浮大為女。」
第五十七節,辨男女以左右陰陽虛實論
張景岳曰:
以左右分陰陽,則左為陽,右為陰。
以尺寸分陰陽,則寸為陽,尺為陰。
以脈體分陰陽,則鼓搏沉實為陽,虛弱浮澀為陰。
諸陽實者為男,諸陰虛者為女,庶為一定之論。
第五十八節,辨男女以左右氣血論
婁全善曰:
按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宮,女受胎在右子宮。」推之於脈,其義亦然。
如胎在左,則氣血護胎而盛於左,故脈亦從之而左疾為男,左大為男也。
胎在右,則氣血之胎而盛於右,故脈亦從之而右疾為女,右大為女也。
亦猶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受胎虛臍腹之下,氣血護胎,而盛於下,
故陰之尺脈,鼓搏有力,與陽之寸脈殊別也。
〔慎齋按〕
難經云:「腎有兩,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男子藏精,女子繫胞。
」則知命門即胞門,而子宮屬焉。腎有左右之分,而子宮無左右之分。
今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宮,女受胎在右子宮。」是婦人胞門有兩子宮矣,
甚為鑿空無據。今全善以丹溪之言為證,但云氣血護胎而盛於左,則為男,
氣血護胎而盛於右,則為女乃可,若云盛於左子宮為男,盛於右子宮為女,
猶為附會之謬,假如婦人有品胎駢胎,則子宮亦有纍纍耶。
第五十九節,辨男女以左右之疾勝
潘碩甫曰:
舉要云:「男女之別,以左右取,左疾為男,右疾為女,沉實在左,浮大在右,
左男右女,可以預剖。」蓋左脈疾勝於右,是為男孕,以男屬陽居左,
胎氣鍾於陽故左勝。右脈疾勝於左,是為女孕,以女屬陰居右,胎氣鍾於陰,
故右勝也。
又更視其腹如箕為女胎,腹如釜為男胎,蓋男女孕於胞中,女面母腹,則足膝抵腹,
下大上小,故如箕;男面背母,則背脊抵腹,其形正員,故如釜也。
又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男動在三月,陽性早也;女動在五月,陰性遲也。
第六十節,辨劉王論男女脈法之同
楊仁齋曰:
叔和以左手太陽浮大為男,右手太陰沉細為女。元賓以右手浮大為女,左手沉實為男。
較是二說,不無牴牾,然即脈經本旨而詳之,又有若異而實同者。
經曰:「左手沉實為男,右手浮大為女。」又曰:「左右手俱浮大者佳二女,
俱沉實者生二男。」元賓之所主者此也。
經曰:「左手尺中浮大者男,右手尺中沉細者女。」又曰:「尺脈俱浮產二男,
尺脈俱沉產二女。」叔和之所主者此也。
何者,沉細之說,與沉實之義不同;右尺浮大之說,與右手浮大亦異:欲知男女之法,
大抵沉實者為男,沉細者為女;右尺浮大者固知其女,左尺浮大者大抵皆男。
沉細為女,沉實為男,即所謂諸陽為男,諸陰為女是也。左尺浮大為男,右尺浮大為女,
即所謂左疾為男,右疾為女是也。元賓言其詳,蓋合左右兩手而別陰陽,叔和言其略,
特不過脈經論尺脈之義,尚何有異同之辨哉。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排男女之脈也。
男女之脈,自叔和而下,紛紛聚訟,益為支離,即明如丹溪,而以左右子宮分男女,
更有以左大順男,右大順女,此左右,以醫者為言,猶屬不解,前條惟景岳碩甫二說,
為得其正也。
第三章,胎前證(上)
第一節,妊娠惡阻有絕之之法
金匱要略曰:
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
設有醫者治逆,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婁全善曰:
惡阻者,謂嘔吐、惡心、頭眩、惡食、擇食是也。
絕之者,謂絕止醫治,候其自安也。
予嘗治一二妊婦惡阻,病嘔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絕之之旨,遂停藥片餘自安,
真大哉聖人之言也。
徐忠可曰:
期有未滿六十日,則胎未成,又加吐利,因醫誤治,則脾胃實有受傷處,
但當斷絕病根為主,不得泥安胎之說,而狐疑致誤也,故曰絕之。
第二節,妊娠惡阻屬經血閉塞臟氣不宣
巢元方曰:
妊娠惡阻者,心中憒悶,頭眩,四肢懈惰,惡聞食氣,欲啖鹹酸果實,多睡少起,
世言惡食,又云惡阻是也,三四月以上,不自勝舉。
此由婦人本元虛羸,血氣不足,腎氣又弱,兼當風飲冷,心下有痰水挾之。
娠後經血閉塞,水漬於臟,臟氣不宣,故心煩隤悶,氣逆嘔吐;血脈不通,經絡痞澀,
則四肢沉重;挾風則頭目眩。
又不知居之所在,脈理和平,即是有胎也。
第三節,妊娠惡阻屬五味不化中氣壅實
聖濟總錄曰:
婦人所食穀味,化為血氣,
下為月水。凡妊娠之初,月水乍棸,一月為媒,二月為胚,三月為胎,
成則男女上食於母,口如鳥,在媒 胚之時,血氣未用,五味不化,中氣壅實,
所以脾胃不思穀味,聞見於物,即惡心有阻也。
第四節,妊娠惡阻屬氣血積聚內鬱攻胃
朱丹溪曰:
凡孕二三月間,嘔逆不食,或心煩悶。此乃氣血積聚,以養胎元,精血內鬱,
穢腐之氣上攻於胃,是以嘔逆不能納食;血既養胎,心夫所榮,是以心虛煩悶。
法當調血散鬱,用參、朮、甘草補中氣,橘紅、紫蘇、木香、生薑散鬱氣,茯苓、
麥冬、黃芩、竹茹清熱解煩,名參橘飲。
第五節,妊妒惡阻屬胃氣虛弱中脘停痰
陳良甫曰:
妊娠惡阻病,產寶謂之子病,巢氏病源謂之惡阻。
由胃氣怯弱,中脘停痰,脈息和順,但肢體沉重,頭眩擇食,惟嗜酸鹹,
甚者寒熱嘔吐,胸膈煩悶,半夏茯苓丸主之。
第六節,妊妒惡阻屬痰飲血壅停滯肝經
戴復庵曰:
惡阻者,婦人有孕,惡心阻其飲食是也。
胎前惡阻,見食嘔吐,喜酸物,多臥少起,俗名病兒。蓋其人宿有痰飲,
血壅遏而不行,故飲隨氣上,停滯肝經,肝之味酸,則必喜啖酸物,金剋木,
以辛勝之,小半夏茯苓湯、或二陳湯。
第七節,妊娠嘔吐屬於寒
全匱要略曰:
妊娠吐嘔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徐忠可曰:
諸嘔吐酸,皆屬於火,此言胃氣不清,暫作嘔吐也。
若妊娠嘔吐不止,則因寒而吐,上出為嘔,不止則虛矣,故以半夏治嘔,乾薑治寒,
人參補虛,而以生薑糊半夏,以下其所逆之氣。
第八節,妊娠嘔吐惡阻勿作寒治
大全曰:
婦人經侯不調,或不行,身無病似病,脈滑大,而六脈俱勻,是孕婦脈也。
精神如故,惡聞食氣,或但嗜一物,或大吐,或時吐清水,此名惡阻,勿作寒病治之。
宜服人參、白朮、甘草、香附、烏藥、丁香、生薑、橘紅,保生湯。
〔慎齋按〕
妊娠嘔吐,金匱主於寒;大全論勿作寒治是矣,其用藥則多辛熱,何也?
第九節,妊娠嘔吐屬肝挾衝脈之火衝上
羅太無曰:
有孕婦三月,嘔吐痰并飲食,每寅卯時阼,作時覺少腹有氣上衝,然後膈滿而吐,
此盰脈挾衝脈之火衝上也。
用沉香磨水化抱龍丸,一服膈寬,氣不上吐止。
第十節,妊娠嘔吐屬怒氣傷肝
朱丹溪曰:
有娠二月,嘔吐眩暈,脈之,左弦而弱,此惡阻。
因怒氣所激,肝氣傷,又挾胎氣上逆,參朮補之,大非所宜,以茯苓半夏湯下抑青丸。
第十一節,妊娠嘔吐惡阻屬少陽之火上衝胃囗
趙養葵曰:
惡阻多在三箇月之時,相火化胎之後,壯火食氣,上衝胃口,食人即嘔吐。
少陰腎水既養胎,少陽之火益熾,須用清肝滋腎湯。即六味飲加柴胡、白芍。
先用逍遙散止嘔,再用調經滋腎湯加杜、續。嘔甚者,加川連、吳茱妙。
第十二節,胎前惡阻嘔吐用半夏論
陳良甫曰:
千金方有半夏茯苓湯、茯苓丸,專治惡阻。
此二方此來少有服者,以半夏能動胎,胎初結,慮其辛燥易散故也,須薑汁炒以制毒。
凡惡阻非半夏不能上,是有故無殞也。
婁全善曰:
大全方謂半夏動胎不用,今觀仲景用人參半夏乾薑丸,羅謙甫用半夏茯苓湯,
朱丹溪用二陳加減,並治胎前惡阻痰逆嘔吐,心煩,頭眩、惡食、俱效,獨不知此乎。
予治惡阻,用之未嘗動胎,正經云:有故無殞是也。
薛立齋曰:
半夏乃健睥氣化痰滯主藥,脾胃虛弱嘔吐,或痰涎壅滯,飲食少,胎不安,
必用半夏茯苓湯,倍加白朮,安胎健脾,予嘗用驗也。
第十三節,惡咀嘔吐用藥大法
薛立齋曰:
妊娠若飲食不甘。或欲嘔吐,用六君子加紫蘇、枳殼。
若惡阻嘔吐,頭眩體倦,用參橘飲;末應,用六君子湯。
若惡阻嘔吐不食,亦用參橘散。
或飲食停滯,腹脹嘔吐。此是脾胃虛弱,不能消化,用六君子湯,不瞧,
用平胃散加參苓。
〔慎齋按〕
已上一十三條,序胎前有惡阻嘔吐之證也。
凡婦人妊孕,其始證先見於惡阻,而惡阻自金匱有絕之法而下,病機蓋非一端,
巢元力以下,主於氣凝血聚:陳良甫以下,主於停痰積飲;若仲景金匱以寒治,
太無養葵作火論,於惡阻病機,可謂詳悉。
但胎前無寒,產後無熱,此常法也。故惡阻嘔吐,大抵寒者少,熱者多,
總屬血壅胎元,臟氣不能宣通,停痰積飲,鬱熱壅滯,變而為火,有熱無寒,
致生諸證。
故丹溪立齋論治,每以枳殼、紫蘇、蘇梗、木香、砂仁,為降氣順氣之法,
所謂胎前須順氣者此也。
第十四節,妊娠子煩屬君相二火
陳良甫曰:
妊娠煩悶者,以四月受少陰君火以養精,六月受少陽相火以養氣,若母心驚膽虛,
多有是證。李太素曰:
煩者,心中煩亂不安也。由受胎後,血熱干心,心氣不清,故人鬱悶撩亂不寧。
因妊娠而煩,故曰子煩,非子在腹中煩也。
古云:「四月受少陰君火以養精,六月受少陽相火以養氣,故煩。」夫煩多屬火,
今胎受君相之火,豈有母煩之理,況母既以二火養胎,則火瀉矣,又何煩之有。
若曰母虛而煩,則當每月皆然,何獨於四月六月,而虛且煩,亦不拘於四月六月也,
似說不通。
第十五節,妊娠子煩屬於熱
齊仲甫曰:
妊娠煩悶有四證,有心中煩,胸中煩,有子煩,諸屬於熱。
若臟虛而熱氣乘心,令人煩者,名虛煩。
若積痰飲,嘔吐痰沫者,名胸中煩。
或血積停飲,寒熱相搏,致胎氣不安,謂子煩,用犀角散、竹瀝湯之類。
第十六節,妊娠子煩屬心肺虛熱痰積於胸
單養賢曰:
是心肺虛熱,或痰積於胸。若三月而煩者,但熱而已。若痰飲而煩者,吐涎惡食,
煩躁不安也。大凡妊娠既停痰積飲,又寒熱相搏,氣鬱不舒,或煩躁,或嘔吐涎沫,
劇則胎動不安,均為子煩也。
第十七節,妊娠子煩屬胎元壅鬱熱氣上衝
朱丹溪曰:
子煩由胎元壅鬱,熱氣上衝,以致煩悶。
法當清熱梳鬱以安胎,犀角散主之。
第十八節,妊娠子煩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因內熱,用竹葉湯。
氣滯,用紫蘇飲。
痰滯,用二陳加條芩、枳殼。
氣鬱,用分氣飲加川芎。
脾胃虛弱,用六君子加紫蘇、山梔。
第十九節,妊娠煩躁屬熱乘心脾津液枯燥
陳良甫曰:
妊娠煩躁口乾者,足太陰脾經,其氣通於口,手少陰心經,其氣通於舌,若肚腑氣虛,
榮衛不和,致陰陽隔絕,熱乘心脾,津液枯燥,故心煩口燥;與子煩大同小具,
宜知母丸。
第二十節,妊娠煩躁囗乾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胃經火,用竹葉石膏湯。
若胃經虛熱,用人參黃耆散。
若胃經氣虛,用補中湯。
若肺經虛熱,用紫蘇飲。
若肝經火動,用加味逍遙散。
若脾氣鬱結,用加味歸脾湯。
若腎經火動,用加味地黃丸。
第二十一節,妊娠暴渴為血凝病
大全曰:
有孕婦暴渴,惟飲五味汁,名醫耿隅診其脈曰,此血欲凝非疾也,已而果孕。
然古方有血欲凝而渴飲五味之證,不可不知。
〔慎齋按〕
已上九條,序胎前有子煩、煩躁、囗乾、血渴之證也。
姬娠煩躁,本屬肺腎二經有火。仲景云:「火人於肺則煩,人於腎則躁。」胎繫於腎,
腎水養其胎元,則元氣弱,不足以滋腎中之火,火上爍肺,肺受火刑,變為煩躁,
此金虧水涸之候,法當滋其化源,清金保肺,壯水滋腎為主。
良甫以君相二火論子煩,產寶以停痰積飲論子煩,未悉病機之要。
若丹溪以子煩為氣血壅聚胎元,熱氣上衝為病,亦是大概言之耳。
第二十二節,妊娠子懸屬胎熱上衝
陳良甫曰:
妊娠至四五月來,君相二火養胎,平素有熱,故胎熱氣逆,上湊心胸,脹滿痞悶,
名曰子懸。法當補氣血疎壅滯,用嚴氏紫蘇飲,加山梔、條芩之類。
紫蘇、陳皮和氣,大腹斂氣寬中,芎、歸、參、芍養血補氣,甘草緩急。
加生薑、蔥白,名產寶方。
第二十三節,妊娠子懸屬濁氣舉胎上湊
何忪庵曰:
本事方云:
「紫蘇飲治妊娠胎氣不和,懷胎近上,脹滿疼痛,名子懸。」
子懸者,濁氣舉胎上湊也,胎熱氣逆,心胃脹滿,此證挾氣者居多。
疎氣舒鬱,非紫蘇、腹皮、川芎、陳皮無以疏氣,非歸、芍無以養血,氣血既利,
而胎自降。然邪之所湊,其人必虛,故以人參、甘草補之。
第二十四節,妊娠子懸屬寒冷與氣相爭
陳良甫曰:
妊娠心腹脹滿者,由腹內素有寒氣,致令停飲與氣相爭,故令心腹脹滿也。
第二十五節,妊娠子懸屬命門火衰腹寒就暖
趙養葵曰:
有胎從心腹湊上者,名曰子懸。
此命門火衰,胎在腹中寒冷,不得已,上就心火之溫暖,須理中湯,不應,
八味丸作湯。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心腹脹滿,有子懸之證也。
胎氣上逼心胸,正以氣血壅鬱胎元,鬱久則熱,故良甫主於胎熱氣逆,
松庵主於濁氣舉胎,是以火熱立論為當。
若大全以寒氣冷飲,養葵以命門火論子懸證,必以人之壯弱,脈之遲數為憑。
如稟厚質壯,脈來洪數,而心腹脹滿者,此子懸之屬火熱為病也。如脾胃素虛,
脈來遲細,而心腹脹滿者,此子懸之屬虛寒為患也,則百不一失矣。
〔慎齋按〕
命門為男子藏精,女子繫胞之所,胎孕受於命門,命門之火,即是元氣,
養胎故有日長之勢,譬如果實,生於春而結於夏,夏月熱盛,則果實漸長,至秋冬肅殺,
則果實實隕而落。胎在母腹,若命門火衰,勢必墮殞,豈有上就心火,而為子懸之證。
至云「不得已」三字,尤屬可嗤。若必以桂附八味丸治子懸,夫桂附為墮胎藥,
恐火未必益,而胎反可虞,明者辨之。
第二十六節,妊娠子滿屬胎中水血相撙
陳良甫曰:
凡妊娠無使氣極,若心靜氣和,則胎氣安穩。若中風寒邪氣,及有觸犯,則隨邪生病。
如妊娠經血壅閉養胎,忽然虛腫,是胎中挾水,水血相搏,脾胃惡濕,主身之肌肉,
濕漬氣弱,則肌肉虛,水氣流溢,故令身腫滿。
然其由,或因泄瀉下痢,臟府虛滑,耗損脾胃;或因寒熱瘧疾,煩渴引飲太過,
濕漬脾胃;皆使頭面手足浮腫。
然水漬於胞,兒末成形,則胎多損壞。
第二十七節,妊嫉子滿屬脾虛停水
齊仲甫曰:
妊娠以經血癢胎,或挾水氣,水血相搏,以致體腫,皆由脾胃虛,
而臟腑之間宿有停水所挾,謂之子滿。
若水停不去,浸漬其胎,則令胎壞。
如脈浮腹滿兼喘者,胎未壞也。
第二十八節,妊娠浮腫屬脾胃氣虛經血壅閉
聖濟總錄曰:
脾候肌肉,土氣和則能制水,水自傳化,無有停積。
若妊嫉牌胃氣虛,經血壅閉,則水飲不化,濕氣淫溢,外攻形體,內注胞胎。
懷妊之始,腫滿必傷胎氣。
如臨月而腳微腫,利其小便,病自愈。
第二十九節,妊娠子滿章牌虛有濕清濁不分
何松庵曰:
妊娠三月後,腫滿如水氣者,俗呼為琉璃胎是也。
古方一主於濕,大率脾虛者多,脾虛不運,則清濁不分,須以補脾兼分利。
若夜腫日消,是血虛,宜健脾兼養血主之。
第三十節,妊娠胎水屬胞中蓄水
陳良甫曰:
婦人胎孕至五六個月,腹大異常,胸腹脹滿,手足面目浮腫,氣逆不安,
此由胞中蓄水,名曰胎水。
不早治,生子手足軟短,有疾,或胎死腹中。
用千金鯉魚湯治其水。
第三十一節,妊娠胎水屬氣壅成濕
陳良甫曰:
胎氣壅塞成濕,致身體脅腹浮腫,喘急氣促,小便澀。
法當疎壅氣,行水濕,澤瀉散主之。
濟陰綱目曰:
子滿在五六月以後,比子氣與子腫不同;蓋胎大則腹滿,滿則氣浮,遍身腫,
邪無所挾,但一瀉氣利水則愈。
第三十二節,妊娠有水氣
金匱要略曰: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酒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徐忠可曰:
有水氣者,雖末大腫脹,經脈中之水道已不利。
衛氣挾水,不能條暢,則周身之氣為水滯,故身重。
水已通調雨順行,逆則小便不利矣。
惡寒者,衛氣不行也。
頭眩者,內有水氣,厥陽之火逆陰氣而上蒸,則所見皆眩矣。
第三十三節,妊娠浮腫脹滿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胸滿腹脹,小便不通,遍身浮腫,千金鯉魚湯。脾胃虛弱,佐以四君子。
若面目虛浮,肢體如水氣,全生白朮散;未應,六君子湯。
若脾虛濕熱,下部作腫,補中湯加茯苓。
若飲食失節,嘔吐泄瀉,六君子湯。
若腿足發腫,喘悶不寧,或指縫出水,天仙藤散。
若脾肺氣滯,加味歸脾湯,佐加味逍遙散。
〔慎齋按〕
已上八條,序胎前腫脹有子滿之證也。
子滿有水血相搏,有停水受濕,有經血壅閉,有清濁不分,總因脾土虛,
不能制水所致。
故立齋治怯,不外健脾滲濕,順氣安胎為主。
若濟陰云:「但一瀉氣利水則愈。」此謬論也,必兼立實用藥,乃為求本之要。
至良甫以下三條,雖有胎水之名,其實與子滿異名同證也。
第三十四節,妊娠腳腫名子氣屬衝任有血風
產孕集曰:
妊娠自三月成胎後,兩足自腳面漸腫,行步艱難,以至喘悶,飲食不美,似水氣狀,
腳指間有黃水出者,謂之子氣,直至分娩方消。
此由婦人素有風氣,或衝任經有血風,末可妄投湯藥,亦慮將產之除,有不測之憂,
故不可不治於末產之前也。
第三十五節,妊娠何腫屬風寒濕冷
陳無擇曰:
凡婦人宿有風寒濕冷,妊娠多腳腫,俗呼為皺腳。
第三十六節,妊娠腳腫屬脾衰血化成水
陳良甫曰:
妊娠兩腳浮腫,名曰脆腳。因脾衰不能制水,血化成水所致,全生白朮故主之。
第三十七節,妊娠脛腫屬中氣壅鬱
朱丹溪曰:
妊娠兩足脛腫至膝,甚則足指間出水。此由中氣聚薑,胎元壅鬱,不得升發。
法當疏鬱漪,天仙藤散主之。
第三十八節,妊娠腳腫屬脾經養胎病
何松庵曰:
孕婦六七月間,兩足浮腫,足太陰脾經養胎也,脾主四肢,此時胎已墜下,
故腫見於兩足,分娩後即愈。
第三十九節,妊娠腳腫不可作水治傷真氣
齊仲甫曰:
妊娠腳腫,非水氣比,至八九月,脛及腿俱腫,不可以水病治之,反傷真氣。
有此者必易產,因胞臟中水血俱多,不致燥胎故也。
若初妊即腫者,是水氣過多,兒未成體,則胎必懷。
第四十節,妊娠腳腫主男胎之驗
名醫錄曰:
宋少主與徐文伯微行,學鍼法,文伯見一妊婦足腫,不能行,少主脈之曰:
「此女形也。」文伯診之曰:「此男胎也,在左則胎黑色。」少主怒,欲破之,
文伯惻然曰:「臣請針之。」胎遂墮,男形而色黑,此妊娠足腫之說。
濟陰綱目曰:
子腫與子氣相類,然子氣在下體,子腫在頭面。
若子滿,大都在五六月已後,比子氣與子腫不同,蓋胎大則腹滿,滿則氣遍身浮腫也。
已上九條,序胎前有子氣腳腫之證也。
妊娠有遍身胸腹頭面四肢浮腫者,曰子滿。有止兩足脛腫,漸至腿膝者,曰子氣。
子氣,即子腫也。
要皆本於脾虛,中氣不運,以致水穀濕熱之氣浸漬肌肉,流溢四肢,
此大全以下三論為見本之治,若產乳三因,是兼外邪論矣。
第四十一節,妊娠腹痛屬子臟寒
金匱要略曰:
婦人懷妊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
子臟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臟。
徐忠可曰:
六七月胃肺養胎,而氣為寒所滯,故胎愈脹。
寒在內,腹痛惡寒有屬表者,此連腹痛,則知寒傷內矣。
少腹如扇,陣陣作冷,若或扇之,此狀惡寒之異也,且獨在少腹,因子臟受寒不能合,
故少腹獨甚。
開者,不歛也。子臟,即子宮。
附子能入腎,溫下焦,故宜附子湯溫其經。
第四十二節,妊振心腹痛屬宿冷風寒
大全曰:
妊娠心腹痛,或宿有冷疼,或新觸風寒,皆因實虛而致發動也。
邪正相擊,而併於氣,隨氣上下,上衝於心則心痛,下攻於腹則腹痛;妊娠痛,
邪正二氣,交攻於內。
若不差,痛衝胞胎,必致動胎,甚則傷墮。
第四十三節,妊娠心腹痛屬痰飲與實氣相搏
陳良甫曰:
妊娠心腹疼痛,多是風寒濕冷痰飲,與臟氣相擊,故令腹痛,攻不已,則致胎動。
第四十四節,妊娠胸腹剌痛屬忿怒憂思
大全曰:
妊娠四五月後,每常胸腹間氣刺滿痛,或腸鳴,以致嘔逆減食,此由忿怒憂思過度,
飲食失節所致。
蔡元度寵人有子,夫人怒慾逐之,送成此病,醫官王師復處以木香散,莪朮、木香、
丁香、甘草,鹽湯下,三服而愈。
方約之曰:
此方所言,婦人念怒憂思過度,以致胸腹間氣刺滿痛,此言良是。
蓋婦人上有舅姑丈夫,事觸物忤,不能自決,憂思念怒,沉鬱於中。故丹溪云:
「氣鬱便是火,火載胎上,榮衛不通,則胸腹間脹滿痛作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腹痛,有風寒、客邪、痰飲、七情,為有餘之病也。
第四十五節,妊娠腹痛屬胞阻
金匱要略曰:
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徐忠可曰:
胞阻者,阻其欲行之血,而氣不相順也。
四物湯養陰補血。血妄行,必挾風而為痰濁,膠以騾皮為主,能去風;以濟水煎成,
能澄濁。艾性溫而善行,能導血歸經。甘草和之,使四物不偏於陰,此三味之力也。
第四十六節,妊娠腹痛屬脾胃氣虛
薛立齋曰:
胎或作脹,或腹作痛,此是脾胃氣虛,不能承載。
用安胎飲加升麻、白朮;不應,用補中湯。
第四十七節,妊娠腹痛屬血虛
金匱要略曰:
婦人懷胎腹中㽲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又婦人腹中痛,小建中湯主之。
第四十八節,妊娠胎痛用地黃當歸湯倍熟地
劉宗厚曰:
潔古地黃當歸湯,治婦人有孕胎痛。
胎痛,丹溪以血虛治之,故四物去川芎,倍加熟地,此心法也。
薛立齋曰:
妊娠腹中不時作痛,或小腹重墜,名胎痛。
用當歸地黃湯,即內補丸;不應,加參、朮、陳皮。
或因脾氣虛,四君加歸、地。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腹痛,有氣阻、氣虛、血虛,為不足病也。
胎有脾胃氣虛而腹痛者,用補氣調氣之法。
有陰虧血虛而腹痛者,用補血溫經之法。
與前條風寒。痰飲之證迴別,臨證審之。
第四十九節,妊娠頓仆胎傷腹痛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頓仆胎動,腹痛下血,用膠艾湯,未應,用八珍湯加膠艾。
若頓仆胎傷,下血腹痛,用佛手散;未應,八珍湯下知母丸。
第五十節,胎動不安腹痛辨男女生死之法
王叔和曰:
婦人有胎腹痛,其人不安,若胎病不動,欲知生死,令人摸之,如覆杯者男,
如肘頸參差起者女也。冷者為死,溫者為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腹痛,有頓仆傷胎而胎動不安,致有腹痛之證。
此非不內外因,一辨用藥治法,一辨生死之法也。
第五十一節,妊娠心痛屬風邪痰飲
大全曰:
妊娠心痛,乃風邪痰飲交結,傷心支絡,乍安乍作。若傷子臟,則胎動而血下。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胎前有心痛之證也。
心痛不止,風邪痰飲,為外感有餘病。妊娠心氣虛而血少,亦足致此,
大全論不過舉其一端耳。
第五十二節,妊娠腰痛屬風冷乘虛
大全曰:
腎主腰足,因勞傷損動其經,虛則風冷乘之,腰痛不止,多動胎氣。
婦人腎以繫胞,妊娠腰痛,甚則胎墮,故妊娠腰痛,最為緊要。
若閃挫氣不行腰痛者,通氣散。
腎虛者,青娥不老丸。
總以固胎為主。
第五十三節,妊娠腰痛屬血熱血滯
汪石山曰:
有婦人懷娠八月,嘗病腰痛,不能轉側,大便燥結,醫用人參等補劑,痛益加;
用硝黃通利之藥,燥結雖行,而痛如故。
診之脈稍洪近駃,曰:「此血熱血滯也,宜四物加木香、乳、沒、黃柏、火麻仁。
」五貼痛減,燥結潤。
復加發熱面赤,時惡寒,前力去乳、沒,加柴、芩,二帖寒熱除。而腰痛復作,
此血已利矣,前力加人參,之安。
第五十四節,妊娠腰痛有勞力房事之分
何松庵曰:
腰者腎之腑,足少陰之所留注,妊娠腰痛,多屬勞力。蓋胞繫於腎,勞力任重,
致傷胞繫,則腰必痛,甚則胞繫欲脫,多至小產,宜安胎為主,胎安而痛自愈。
若素享安逸而腰痛,必房事不節,致傷胞繫也。
若脤緩,遇天陰,或久坐而痛者,濕熱也。
腰重如帶物而冷者,寒濕也。
脈大而痛不已者,腎虛也。
脈濇而日輕夜重者,氣血凝滯也。
脈浮者,為風邪所乘。
脈實者,閃挫也。
若臨月腰痛,胞欲脫腎,將產之候也。
第五十五節,妊娠腰痛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外邪所傷,用獨活寄生湯。
勞傷血氣,八珍湯加杜仲、砂仁、膠艾。
脾腎不足,前藥內加白朮、骨脂。
氣血鬱滯,紫蘇飲加枳、桔。
肝火動,小柴胡湯加白朮、枳殼、山梔。
肝脾鬱結,歸脾湯加柴胡、枳殼。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有腰痛之證也。
妊娠腰痛,有外感、有內傷,大全主於風冷,石山主於血滯,此客邪有餘病也,
正宗以勞力房事論妊娠腰痛,則又悉病機之要矣。
第五十六節,妊娠小腹痛屬風寒相搏
大全曰:
妊娠小腹痛,由胞絡虛,風寒相搏,痛甚,亦令胎動。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胎前有小腹痛之證也。
小腹為足厥陰肝經部分,是經或陰血不足,或鬱怒氣滯,皆足致小腹痛之證。
況胎繫於腎,腎肝同病,大全論風寒相搏,止就外邪一端言之耳。
第五十七節,妊娠經來為激經屬陽微不足
王叔和曰:
婦人經月下,但為微少,師脈之,反言有軀,其後審然,其脈何類,何以別之?
師曰:「寸囗脈陰陽俱平,榮衛調和,按之則滑,浮之則輕,陽明少陰,各如經法,
身反酒淅,不欲食飲,頭痛心亂,嘔噦欲吐,呼則微數,吸則不驚,陽多氣溢,
陰滑氣盛,滑則多實,六經養成,所以月見,陰見陽精,汁凝胞散,散者損墮,
設復陽盛,雙妊二胎,今陽不足,故令激經也。」
第五十八節,妊娠經來屬血盛有餘
婁全善曰:
妊娠經來不多,飲食精神如故,六脈和緩,滑大無病者,血盛有餘也,兒大能飲,
自不來矣。〔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經來,有有餘不足之分也。
胎前下血,則名漏胎,妊娠經來,則名激經。漏胎則無時而下,激經則有時而至。
叔和主於陽微不足,全善主於血盛有餘,當以人稟之強弱參之。
第五十九節,妊娠胎漏下血為癥病
金匱要略曰:
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末及三月,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若,為疻痼害。妊娠六月動者,
前三月經水利時,胎動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
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徐忠可曰:
婦人行經時,遇冷則血留而為癥,癥者有形可徵,然癥病女人恆有,或不在子宮,
則行經受胎,經斷即是孕矣。
未及三月,將三月也,既孕而見血,謂之漏下,未及三月,漏下不止,則養胎之血傷,
故胎動假使胎在臍下,則直欲落矣,今在臍上,是每月湊集之新血,
凶癥氣相妨而為漏下,實非胎病,故日癥痼害。痼者,宿疾也。害者,累之也。
至六月胎動,此宜動之時,但較前三月,經水利時,胎動下血,則已斷血,三月不行,
復血不止,是前之漏下,新血去,而癥反堅牢不去,故須下之為安。
藥用桂枝茯苓湯者,桂、芍一陰一陽;茯苓、丹皮,一氣一血,調其寒溫,扶其正氣。
桃仁破惡血,消癥瘕,不嫌傷胎者,有病病當之也。且癥之初,必因於寒,桂能化氣,
消其本寒。癥 之成,必挾濕熱為窠囊,茯苓清濕氣,丹皮清血熱,芍藥斂肝血而扶脾,
便能統血,養正即所以去邪也。
第六十節,妊娠胎漏下血屬榮經有風
產孕集曰:
有妊婦月信不絕,而胎不損,問產科熊宗古?
答曰:「婦人血盛氣衰,其人必肥,既娠後,月信常來,而胎不動,若使以漏胎治之,
則胎必墮,若不作漏胎治,其胎未必墮。」
今推宗古之言,誠有旨也。巢氏云:「婦人經閉不利,別無所苦,是謂有子。
」以經血畜之養胎,壅為乳汁也,有子後,畜以養胎矣,豈可復散動耶。
所以然者,有妊而月信每至,亦未必因血盛也;婦人榮經有風,則經血喜動,
以風勝故也,榮經既為風所勝,則所下者,非養胎之血,若作漏胎治,
必服保養補胎藥,胎本不損,強以藥滋之,是實也,其胎終墮宜矣。
若醫者知榮經有風之理,耑以一藥治風,經信可止,或不服藥,胎亦無恙。
然亦有胎本不固,因房室不節,先漏而後墮者,須作漏胎治,又不可不審也。
〔慎齋按〕
肝經有風,致血得風而流散不歸經,以一味防風丸。
若肝經有熱,致血妄行,條芩炒焦為末,酒下。
第六十一節,妊娠胎漏下血屬房室驚觸勞力毒食
產寶百間曰:
妊娠成形,胎息末實,或因房室驚觸,勞力過度,傷動胞胎,或因食毒物,
致令子宮虛滑,經血淋瀝。
若不急治,敗血湊心,子母難保。
第六十二節,妊娠胎漏下血屬衝任氣虛
陳良甫曰:
妊娠漏胎,謂妊娠數月,而經水時下也。此由衝任脈虛,
不能約制手太陽少陰之經血故也。
衝任之脈,為經絡之海,起於胞內,手太陽小陽脈,手少陰心脈,二經相為表裏,
上為乳汁,下為月水。有娠之人,經水所以斯者,壅之養胎也,衝任氣虛,則胞內泄,
不能制其經血,故月水時下,名胞漏,血盡則斃。
又有因勞役喜怒,哀樂不節,飲食生冷,觸冒風寒,遂致胎動。
若母有宿疾,子臟為風冷所乘,氣血失度,使胎不安,故令下血也。
第六十三節,妊娠胎漏下血屬血熱脾虛不攝
朱丹溪曰:
胎漏多因於血熱,然有氣虛血少者,故良方論有下血服涼血藥,而下血益甚,
食少體倦,此脾氣虛而不能攝血也。
第六十四節,妊娠胎漏黃水屬肝脾病
大全曰:
妊娠忽然下黃汁如膠,或如豆汁,胎動腹痛。
薛立齋曰:
前證肝脾濕熱,用升陽除濕湯。
若肝脾風熱,加味逍遙散。
肝脾鬱怒,加味歸脾湯。
脾胃氣虛,錢氏白朮散。
若脾氣下陷,補中湯。
肝經風熱,防風黃芩丸。
風入腸胃,用胃風湯。
第六十五節,妊娠胎漏下血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妊娠下血不止,名胎漏。
血虛,用二黃散。血去多,用八珍湯;未應,用補中湯。
若因事而動,下血,用枳殼湯加生熟地;未應,或作痛,更加當歸。血不止,
八珍湯加膠艾。若因怒氣,用小柴胡湯。
若因風熱,一味防風丸。
若因血熱,一味子芩丸。
若脾氣虛弱,六君子湯。中氣下陷,補中湯。
若氣血盛而下血者,乃兒飲少也,不必服藥。
千金方治妊娠下血不止,名曰漏胎,血盡子死,方用生地八兩,清酒搗汁服之,無時,
能多服佳。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胎前有胎漏下血之證也。
妊娠胎漏,金匱主於癥病痼害,巢氏主於榮經有風,是屬有餘客邪為病也。
若產寶以下,大全。丹溪主於氣虛血虛,是屬內傷不足為病也。
觀立齋用藥一條,已分有餘不足證治矣。
第六十六節,妊娠尿血屬熱滲入脬
大全曰:
娠婦勞傷經絡,有熱在內,熱乘於血,血得熱則流溢滲入於脬,故令尿血。
第六十七節,胎漏下血與妊娠尿血不同之辨
李氏曰:
胎漏自入門下血,尿血自尿門下血。
妊娠尿血,屬胞熱者多,四物加山梔、髮灰。又方,阿膠、熟地。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尿血之證也。
尿血易混於胎漏,得李氏一辨,已見分晰。
但胎漏有無時頻出;尿血是熱入膀胱,本心經有火,移小腸,滲入膀胱,溺時則下,
不溺則不下,即是小便溺血,但屬妊娠為異耳。
第六十八節,妊娠小便淋屬腎虛膀胱熱
產寶百問曰:
腎者作強之官,技巧出焉,與膀胱為表裏,男子藏精,女子繫胞。
妊娠小便淋者,腎虛而膀胱有熱也。腎虛不能制水,則小便數;客熱膀胱,
則水道澀而數,淋漓不宣;名曰子淋,地膚子湯主之。
第六十九節,妊娠小便澀宜養血導鬱
陳良甫曰:
孕婦小便澀少,由氣血聚養胎元,不及敷榮滲道,遂使膀胱鬱熱。
法當養血以榮滲道,利小便以導鬱熱。
用鬱芍調血,人參補氣,麥冬清肺,以滋腎水之源。滑石、通草利小便以清鬱鬱,
名安榮散。
方內有滑石,乃重劑,恐致墮胎,若臨月極妙;如在七八月前,宜去此味,加石斛、
山梔,尤穩。
第七十節,妊娠子淋須分二證
萬密齋曰:
子淋之病,須分二證,一則妊母自病,一則子為母病。
然妊母自病,又分二證;或服食辛熱,因生內熱者;或自汗自利,津液燥者。
其子為母病,亦分二證,或胎氣熱壅者,或胎形迫塞者。
證既不同,治亦有別,大抵熱則清之,燥則潤之,壅則通之,塞則行之,
此治之之法也。
第七十一節,妊娠淋濇分經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妊娠小便濇少淋瀝,用安榮散。
若肝經濕熱,用龍膽瀉肝湯。
若肝經虛熱,用加味逍遙散。
若服燥劑而小便頻數或不利,用生地、茯苓、牛膝、黃柏、知母、芎歸、甘草。
若頻數而色黃,用四物加知柏、五味、麥冬、元參。
若肺氣虛而短少,用補中湯加山藥,麥冬。
若熱結膀胱而不利,用五淋散。
若脾肺燥不能生化,宜黃芩清肺飲。
若膀胱陰虛,陽無所生,用滋腎丸。
若膀胱陽虛,陰無所化,用腎氣丸。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有小便淋濇之證也。
淋有五,丹溪一主於熱,若妊娠淋病,產寶良方以虛熱鬱熱屬之膀胱,
立齋則又推原肝經有濕熱虛熱之別。
正以膀胱為藏溺之器,而出溺之竅,則為足厥陰之部分,故欲清膀胱之熱者,
必兼疎厥陰之氣也。
第七十二節,經論轉胞之證
甲乙經曰:
胞轉不得溺,少腹滿,關元主之。
又曰:小便難,水脹,溺出少,胞轉,曲骨主之。
第七十三節,轉胞病為胞系了戾宜利小便
金匱要略曰:
婦人病,飲食如故,煩熱不得臥,而反倚息者,何也?
師曰:此名轉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但利小便則愈,宜腎氣丸主之。
第七十四節,轉胞病屬飽食用力因合陰陽所致
聖濟總錄曰:
胞受水液,氣不轉行,則小腸滿脹,或飽食用力,或因合陰陽,令胞屈辟,小便不下,
遂至轉胞。
其候水道不迫,小腹急痛,煩悶汗出,氣逆奔迫,甚至於死,名曰轉胞,宜速治之。
第七十五節,轉胞病屬忍尿疾走飽食人房所致
陽仁齋曰:
有胞系轉戾不通,不可不辨,胞轉證候,臍下急痛,小便不通。
凡強忍小便,或尿急疾走,或飽食忍尿,或忍尿人房,使水氣上逆,氣逼於胞,
故屈戾而不得舒張也,胞落即殂。
第七十六節,轉胞病屬強忍房事所致當治氣
王海藏曰:
轉胞小便,非小腸膀胱厥陰受病,蓋因強忍房事,或過忍小便,以致此疾。
非利藥所能利,法當治其氣則愈,以沉香木香湯主之。
第七十七節,轉胞病屬飽食氣傷胎系
朱丹溪曰:
有婦妊孕九月,轉胞小便不出,下急,腳腫,不堪活,診脈右濇左稍和。
此飽食氣傷,胎系弱,不能自舉而下墜,壓著膀胱,偏在一邊,氣急為其所閉,
故水竅不能出,轉胞之病,大率如此。
方用參朮、陳皮、炙草、歸、芍、半夏、生薑補血養氣,氣血既旺,胎系自舉,
則不下墜,方有安之理。
頓飲之,探喉令吐藥。如是四服,小便通,下皆黑水。
再服腹皮、枳殼、砂仁、青蔥二十劑,以防產而安。
第七十八節,轉胎有四證所致宜舉其胎
朱丹溪曰:
轉胞病,胎婦稟受弱者,憂悶多者,性急躁者,食厚味者,大率有之,
古方皆用滑利疎導藥,鮮有效。
因思胞為胎所壓,展在一邊,胞系了戾不通耳,胎若舉起,懸在中央,胞系得疎,
水道自行,然胎之墜下。必有其由也。
第七十九節,轉胞病脬為熱所迫
徐春甫曰:
轉胞病由脬為熱所迫,或忍小便,俱令水氣迫於脬,屈辟不得充暢,外水應入不得入,
內溲應出不得出,內外壅滯,脹滿不通,故為轉脬。
其狀小腹急痛,不得小便,甚者致死。
第八十節,轉胞病屬血少氣多有飲
朱丹溪曰:
有妊婦患此,脈之,兩手似濇,重取則弦,此得之憂患。
濇為血少氣多,弦為有飲。血少則胞弱而不能自舉;氣多有飲則中焦不清而隘胞,
胞知所避而就下,故墜。
以四物加參朮、半夏、陳皮、生薑、空心飲之,隨以指探吐藥汁,少頃,又與,
如是八帖而安此法果為的確否,恐偶中耳,後有數人歷效,未知果何如也。
第八十一節,轉胞病屬血氣虛弱不能上載其胎
朱丹溪曰:
有妊娠七八月,小便不通,百醫不能利,轉急脹,診之脈細弱,此血氣虛弱,
不能上載其胎,故胎重墜下,壓住膀胱下口,因此溺不得出。
若服補藥升扶胎起,則自下,因藥力末至,愈加急滿,送令老婦用香油塗手,
自產戶托起其胎,溺出如注,脹急頓解,以大劑參耆服之,三日後,胎漸起,
小便如故。
第八十二節,轉胞病屬中氣虛怯宜用升舉
趙養葵曰:
有妊婦轉胞不得小便,由中氣虛怯,不能舉胎,胎壓其胞,胞系了戾,小便不通。
以補氣加升舉之藥、令下竅通,補中湯加減是也。
第八十三節,轉胞與子淋有痛兩證不同
證治要訣曰:
轉胞之說,諸論有之,以胎漸長,且近下,逼迫於胞,胞為所逼而側,故名轉胞。
胞即膀胱也然子淋與轉胞相類:但小便頻數,點嘀而痛者為子淋;
頻數出少不痛者為轉胞,間有微痛,終與子淋不同。
並宜生料五積散、五苓散加阿膠。
〔慎齋按〕
已上十二條,序胎前有轉胞之證也。
妊娠轉胞,甲乙金匱二條,是詳轉胞證侯也,而病機所屬,則有虛實之分。
仁齋以下四條,主於忍尿、飽食、房事、脬熱,此實邪為病也。
丹溪以下三條,主於血少氣虛,此不足為病也。胎前轉胞,大抵因氣虛血少,
血少則胎無以養,氣弱則胎不能舉,因下墜而壓於膀胱,胞為之轉,而溺不出。
備觀丹溪所論,雖有憂悶、性躁、厚味諸因,其立方處治,自探吐、推托二法外,
惟以補氣補血為主,故立齋云:「此證悉如丹溪治法為當。」
推廣言之,又以脾肺氣虛,不能下輸膀胱者;有氣熱鬱結膀胱,津液不利者:
有金為火爍,脾土濕熱甚,而不利者,當詳審施治也。
第四章,胎前證(下)
第一節,經論妊娠舌瘖屬胞之絡脈絕
素問曰:
人有重身,九月而瘖,此何為也?曰:胞之絡脈絕也。
曰:何以言之?曰: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繫舌本,故不能言。
曰:治之奈何?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第二節,妊娠不語名子瘖不須藥
大全曰:
孕婦不語,非病也,間有如此者,不須服藥,臨產月,但服保生丸、四物湯之類,
產下便語得,亦自然之理,非藥之功也。醫者不說與人,臨月以尋常藥服之,
產後能語,以為醫之功,豈其功也哉。
博陵醫之神者,曰郝翁士,有一婦人妊瘖,嘿不能言。郝曰:兒胎大經壅,兒生經行,
則言矣,不可毒以藥。
薛立齋曰:
內經窮理之言,人有患此,當調攝以需之,不必驚畏而泛用藥也。
第三節,妊娠子瘖以降心火清肺金為治
張子和曰:
婦人重身,九月而瘖者,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
經曰無治,雖有此論,可煎玉燭散二兩,放冷,入蜜少許,時呷之,
則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故能作聲也。
第四節,妊娠子瘖治當補心腎
馬玄臺曰:
經云:「婦人重身,九月而瘖者,胞之絡脈絕也,無治,當十月復。」
方論人之受孕,一月肝經養胎,二月膽經養胎,三月心經養胎,四月小陽經養胎,
五月脾經養胎,六月胃經養胎,七月肺經養胎,八月大腸經養胎,九月腎經養胎,
十月膀胱經養胎。先陰經而後陽經,始於木,終於水,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然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
必無分經養胎之理。
今曰九月而瘖,時至九月,兒體已長,胞絡宮之絡脈,繫於腎經者,阻絕不通,
故問有之,蓋腎經之脈,下貫於腎,上繫舌本,脈道阻絕,則不能言,
故至十月分娩後自能言,不必治,治之當補心腎為宜。
大奇論以胞精不足者,善言為死,不言為生,此可驗九月而瘖,非胞精之不足,
故十月而復也。張嶟璜曰:
瘖謂有言而無聲,故經日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絕然不語之謂。
凡人之音,生於喉嚨,發於舌本。因胎氣肥大,阻腎上行之經,以腎之脈,入肺中,
循喉嚨,繫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聲音,其人切切私語,心雖有言,而人不能聽,
故曰瘖,肺腎子母之臟,故云不必治。
若夫全解作不語,則為心病,以心主發聲為言也,與子瘖了不相干。
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說,玄臺有補心腎之言,如果腎之脈絡絕,而上干心,則其病不治,
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故經云:胞之絡脈絕,此「絕」字,當作阻字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有子瘖之證也。
妊娠不語,遵內經之旨,固無治法,故大全而下,後人不敢強立方論,
獨子和以降心火為治,玄臺以補心腎立法,則以抱之絡脈,月手足少陰二經故也。
但產後不話,屬敗血之人心:中風舌瘖,屬痰涎之滯絡;則胎前子瘖,亦必有所感,
更當詳證參治,以補張馬二公之未盡。
若子瘖用玉燭散,似石無理。
第五節,妊娠中風宜養血以安胎為主
薛立齋曰:
按機要云:「風本為熱,熱勝則風動,宜靜勝其躁,是養血也,治法宜少汗,
亦宜少下,多汗則虛衛,多下則損榮。」
雖有汗下之戒,而有中腑中臟之分:
中腑者多著四肢,則脈浮惡寒,拘急不仁。
中臟者多著九竅,則脣緩失音,耳龑鼻塞,目瞀便祕。
中腑者宜汗,中臟者宜下,表裏已和,宜治在經,當以大藥養之。
妊娠患之,亦當以此施治,佐安胎之藥為主,勿過用治中風藥。
第六節,妊娠風痙為子癎屬體虛受風
陳良甫曰:
妊娠體虛受風,傷足太陽經絡,復遇風寒相搏,則口噤背強,甚則腰反張,名曰痙。
其候冒悶不識人,須臾自醒,良久復作,謂之風痙,一名子癇。
第七節,子癎分諸證用藥之法
薛立齌曰:
前證若心肝風熱,用鉤藤湯。
肝脾血虛,加味逍遙散。
肝脾鬱怒,加味歸脾湯。
氣逆痰滯,紫蘇飲。
肝火風熱,鉤藤湯。
脾鬱痰滯,二陳加竹瀝、薑汁。
第八節,妊娠瘈瘲屬心肝二經風火相熾
薛立齋曰:
瘈者筋脈急而縮,瘲者筋脈緩而伸,一伸一縮,手足相引搐搦。
此證多屬風,蓋風主搖動。駱龍吉云:「心主脈,肝主筋,心屬火,肝屬木,火主熱,
木主風,風火相熾,則為瘈瘲。」
治法若因風熱,鉤藤湯加梔、柴、芩、朮,以平肝木,降心火,養氣血。
若風痰上湧,加半夏、南星、竹瀝。
苦風邪急擋,加全蠍、天蟲。
苦氣血虧損,八珍湯加鉤藤、山梔。
若無力抽搐,戴眼反折,汗出如油者,肝絕也,不治。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有中風證,而風痙、子癇、瘈瘲,其類及也。
中風證多因,治法亦不一,立齋以潔古一論,為妊娠中風治法,惟靜勝其躁,
養血為主,斯為療胎前中風之要。
夫胎之賴以養者血也,血虛則易於感邪,血行風自滅,丹溪於胎前,惟清熱養血為主,
立齋祖之,引機要一條為證,論誠有本矣。
〔慎齋再按〕
胎前中風,此正河間所謂將息失宜,腎水衰而心火旺,肝無所養,是非外中風邪。
急當滋其化源,瀉南補北,壯水制火,則肝木自平,胎氣可安,恐養血猶屬第二義也。
第九節,妊娠感寒咳嗽為子嗽
陳自明曰:
肺內主氣,外司皮毛,皮毛不密,寒邪乘之,入射於肺則咳嗽。
夫五臟六腑,俱受氣於肺,各以其時,感於寒而為病,秋則肺受之,冬則腎受之,
春則肝受之,夏則心受之,長夏則脾受之,嗽不已,則傳於腑。
妊娠而嗽,謂之子嗽,久嗽不已,則傷胎。
第十節,妊娠咳嗽屬肺燥鬱熱
朱丹溪曰:
胎前咳嗽,由津血聚養胎元,肺乏濡潤,又兼鬱火上炎所致,法當潤肺為主,
天冬湯主之。
第十一節,妊娠咳嗽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秋間風邪傷肺,金沸草散。
夏間火邪剋金,人參平肺散。
冬間寒邪傷肺,人參敗毒散。
春間風邪傷肺,參蘇飲。
若脾肺氣虛,六君子加歸、芎、桔梗。
若血虛,四物加桑皮、杏仁、桔梗。
腎火上炎,六味丸加五味。
脾胃氣虛,為風寒所傷,補中湯加桑皮、杏仁、桔梗。
蓋肺屬辛金,生於己土,嗽久不已,多因脾虛,不能生肺氣,腠理不宙,致外邪復感,
或因肺虛,不能生水,致陰火上炎,治法當壯土金,生腎水,以安胎為要。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前有咳嗽證也。
咳嗽屬肺病,大全主於外感寒邪,丹溪主於內傷肺燥,若立齋則分四時所感,
五臟均受,有風寒火之不同,外感內傷之各別,雖不耑屬胎前咳嗽論,而治法無殊,
總兼安胎為主也。
第十二節,妊娠傷寒以清熱安胎為主
萬密齋曰:
妊娠傷寒,專以清熱安胎為主,或汗或下,各隨五臟表裏所見脈證主治,勿犯胎氣。
第十三節,妊娠傷寒不可犯胎
吳蒙齋曰:
妊娠傷寒,六經治例皆同,但要安胎為主,凡藥中有犯胎者,不可用也
如藿香正氣散、十味芎蘇散、參蘇飲、小榮胡湯之類,有半夏能犯胎,如用須去之。
如桂、附、硝、黃等藥,皆動胎,凡用必須斟酌。
大抵妊娠傷寒合用湯劑,必加黃芩、白朮能安胎,或與此二味煎湯與之。
如妊婦素稟弱者,藥中四物佐之,不可缺。
如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白朮,合四物湯用之,可以保胎除熱,其效如神,
餘倣此用之則妙矣。〔慎齋按〕
白朮、黃芩為安胎之聖藥,此丹溪之妙論也。丹溪以胎前須清熱,故用黃芩;
胎前須健脾燥濕,故用白朮。
若妊娠傷寒,為三陽經病,如頭痛惡寒發熱,白朮可遽用之乎?而謂其保胎除熱,
是關門趕賊矣。
第十四節,妊娠傷寒用六合湯法
醫壘元戎曰:
胎前病,惟當安胎順氣,若外感四氣,內傷七情,以成他病,治法與男子無異,
當於各證類中求之。
但胎前病動胎之藥,切須詳審,當以四物湯,加減六合湯。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前有傷寒證也。
傷寒六經傅變,婦人與男子無殊,惟妊婦患此,其用藥汗下溫之中,當以保胎為主。
其一切犯胎之藥,當酌之,不可云有故無殞,而毒藥亂投,以致傷胎夭枉也。
第十五節,妊娠瘧疾寒熱屬氣血虛損所致
產寶百問曰:
瘧者寒熱之疾,皆因於風寒也。風為陽邪,化氣而為熱;寒為陰,化氣而為寒。
陰陽相反,邪正更作,或陰併於陽,則陰實陽虛,若陽併於陰,則陽實陰虛。
或先傷於風,後傷於寒,則先熱後寒。或先傷於寒,後傷於風,則先寒後熱。
作止有時,故名為瘧。
經云:「夏傷於暑,秋必病瘧。」此因暑氣所傷也。
若妊娠寒熱,皆因氣血虛損,風寒乘之,致陰陽并挾,寒熱互見。經云:「陽微惡寒,
陰弱發熱。」此皆虛之所致,不因暑氣所作。
若寒熱不已,熏蒸其胎,胎必傷,人參羌活湯主之。
第十六節,妊娠瘧疾用藥以安胎為主
何松庵曰:
妊娠病瘧,寒熱俱作;氣為陽,陽虛則惡寒;血為陰,陰虛則發熱;蓋懷胎最怕寒戰,
筋骨皆振,易動其胎。
用藥者必以安胎為首務,蓋脾胃虛弱,飲食停滯,或為暑邪所感,六君子加桔梗、
蒼朮、藿香。若外邪多飲食少,藿香正氣散。
外邪少飲食多,人參養胃湯去半夏。
熱多寒少者,清脾飲去半夏。
虛者,用四獸飲。四君子加陳皮、半夏、草果、大棗。
若久不愈,六君子為主,佐以安胎藥。
第十七節,妊娠即瘧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
有患胎瘧者,一遇有胎,瘧病即發。此人素有肝火,遇有孕則水養胎元,肝虛血燥,
寒熱往來,似瘧非瘧也。
以逍遙散清盰火,養肝血,兼六味丸,以滋化源。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前有瘧疾證也。
妞娠瘧疾,或有風寒暑熱之邪,或有氣血虛損之候,寒熱交作,頷戰股慄,百節振搖,
墮胎最 易。
故古人用藥,先以安胎為急,但邪不去則胎亦未必安,故安胎莫先於去邪,
而去邪如常山草果、檳榔、厚朴、麻桂、大黃,又末可浪投,惟發表之中兼補氣,
清熱之中兼養血為當耳。
第十八節,妊娠痢疾屬飲食生冷
陳良甫曰:
妊娠飲食生冷,脾冑不能剋化,致令心腹疼痛。
若血分病則色赤,氣分病則色自,血氣俱病,則赤白相雜。
若熱乘大腸,血虛受患,則成血痢矣。
第十九節,妊娠痢疾屬相火上炎
壺仙翁曰:
有婦妊娠,病痢不止,診其脈,虛而滑,兩關若濇,此由胎氣不和,相火上炎而有熱,
似痢實非痢也。
用黃芩、白朮以安胎,四物生地以調血,數劑而安。
第二十節,妊娠痢疾屬下元氣虛
薛立齋曰:
有婦妊娠久痢,用消導理氣之劑,腹內重墜,胎氣不安,又用阿膠、艾葉之類,不應。
此腹重墜,下元氣虛也;胎動不安,內熱盛也;用補中湯而安,又用六君子湯,全愈。
第二十一節,妊娠下痢黃水屬脾虧氣陷
薛立齋曰:
妊娠痢下黃水,乃脾土虧損,真氣下陷也,當升補中氣。
若黃而兼青,乃肝木剋脾土,宜平肝補脾。
若黃而兼白,乃子令母虛,須補脾肺。
若黃而兼黑,是水反侮土,必溫補脾腎。
若黃而兼赤,乃心母益子,但補中益氣湯。
若腸胃虛弱,風邪客之,用胃風湯。
或脾氣不安,急補脾胃自安。
凡安胎之藥,當臨病制宜,不必拘用阿膠、艾葉之類。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胎前有痢疾證也。
胎前痢,亦有暑邪濕熱外感致病,不可耑主飲食生冷為患。
但妊娠痢疾,本於脾胃不和,因而氣血受病,氣傷則白,血傷則赤。
若守河間之法「降氣後重自除,行血便膿自止。」不知胎前之氣果可降乎?
氣降則胎下墜,胎前之血果可行乎?血行則胎必墮。
莫若多用木香以調氣,多用當歸以養血,此二藥乃為胎前痢疾妙劑,再以四物倍白朮、
黃芩。丹溪所謂先托住正氣以固其胎,而後順氣和血,佐以消積導滯,
此治妊痢之要法也。
第二十二節,妊娠霍亂屬飲食風冷
大全曰:
飲食過度,觸冒風冷,陰陽不和,清濁相干,謂之霍亂。
其間或先吐,或腹痛吐痢,是因於熱也。
若頭痛體疼,發熱,是挾風邪也。
若風折皮膚,則氣不宣通,風熱上衝為頭痛;若風入腸胃,則泄痢嘔吐,
甚則手足逆冷;此陽氣暴竭,謂之四逆,妊娠患之,多致傷胎。
薛立齋曰:
前證若因內傷飲食,外感風寒,用藿香正氣散。
若因飲食停滯,用平胃散。
若果脾胃頓傷,陽氣虛寒,手足迸冷者,須用溫補之劑。
治當詳審,毋使動胎也。
第二十三節,妊娠霍亂吐利邪氣易傷胎元
萬密齋曰:
霍亂者,陽明胃經之病名也。
因平日五味肥釀,腐積成痰,七情鬱結,氣盛為火,停畜胃中,乍因寒熱之感,
邪正交爭,陰陽相混,故令心腹絞痛,吐痢並作,揮霍變亂。
如邪在上胃脘,則當心而痛,其吐多。邪在下胃脘,則當臍而痛,其利多。邪在中脘,
其腹中痛,吐痢俱多。
吐多則傷氣,利多則傷血,血氣受傷,不能護養其胎,邪氣鼓擊胎元,母末有不殞者,
此危證不可不亟治,宜香蘇散加藿香葉主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有霍亂證也。
妊娠霍亂吐痢絞痛,最易傷胎,故胎前霍亂,宜辨飲食生冷,暑濕風寒四氣之感,
隨其邪之所湊治之,而以保胎為主也。
第二十四節,妊娠泄瀉見證用藥治法
大全曰:
妊娠泄瀉,或青或白,水穀不化,腹痛腸鳴,謂之洞世。水穀不化,喜飲嘔逆,
謂之協熱下利。並以五苓散利小便,次以黃連阿膠丸,或三黃熟艾湯以安之。
若瀉黃有沫,腸鳴腹痛,脈沉緊數,用戊己丸和之。噯腐不食,胃脈沉緊,
感應丸下之,後調和脾胃。
若風冷,水穀不化如豆汁,用胃風湯。寒冷,臍下陰冷洞泄,用理中湯、治中湯。
伏暑,煩渴瀉水,用四苓散。傷濕,泄潟小便自利,用不換金正氣散、胃苓湯。
此四證之大略也。
〔慎齋按〕
泄瀉之證多因,有內外之合邪,有虛實之不同,況胎前泄瀉,尤宜審因詳證,
豈四證足以盡之乎,抑四證可執定數方以施治乎。
第二十五節,妊娠泄瀉分因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泄瀉,若米食所傷,六君子加穀芽。麵食所傷,六君子加麥芽。肉食所傷,
六君子加山查。
若兼寒熱作嘔,乃肝木侮脾土,六君子加柴胡、生薑。
兼嘔吐腹痛,手足逆冷,乃寒水侮土,六君子加薑、桂。不應,錢氏益黃散。
若一氣下陷,發熱作渴,肢體倦怠,補中湯。
若泄瀉色黃,乃脾土真色,六君子加木香、肉果。
若作嘔不食,腹痛惡寒,乃脾土虛寒,六君子加木香、薑、桂。
若瀉在五更侵晨,飲食少思,乃脾腎虛弱,五更服四神丸,日間服白朮散;如不應,
或愈而復作,或飲食少思,急用八味丸,補命門火以生脾土為善。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有泄潟證也。
妊娠泄瀉,必原其由,大抵不外脾腎二臟虛者居多。夫血統於脾,血擁胎元,
則脾陰虛而食不運化,水穀難消而作瀉。胎繫於腎,腎氣弱,命門火衰,
胎竊其氣以擁護,而腎間之陽不能上蒸脾土,則為瀉,此妊娠泄瀉之由也。
雖其間不無風寒暑熱之外感,飲食生冷之內傷,而屬於脾腎有虧者,其本也。
大全漫序四證,為妊娠泄瀉大略,已屬草率無理,立齋又以大概泄瀉證侯,
分配某證用某藥為治,此膠柱鼓瑟,印定後人眼目,予不能無議者也。
第二十六節,妊娠傷食屬於飲食不節
大全曰:
經云:「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又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
傷在五味。」
若妊娠飲食不節,生冷毒物,恣性食啖,致傷脾胃,故妊娠傷食,最難用藥,
惟木香丸、白朮散二方最穩。
第二十七節,妊娠傷食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東垣云:
「脾胃之氣壯,則過時而不饑,多食而不傷。」蓋胃主司納,脾主消化,五臟之本也
食倍而傷者,脾氣虛而不化也,若投以峻劑,則脾胃復傷而胎亦損,當審所因調治。
若飲食停滯或腹痛,平胃散。嘔吐惡心,加枳殼、砂仁。吞酸噯腐,加黃連、吳茱。
腹滿泄瀉,六君子湯。停肉食,加山查。麵食,加麥芽、卜子。糯食,加白酒麴。
米食,加穀芽。魚腥傷,倍陳皮。傷辛熱之物,加黃連。傷生冷之物,加砂仁、木香。
大凡脾胃虛弱,飲食難化,以白朮、陳皮為末,神麴丸最穩。
枳殼丸可暫用,枳實峻厲,能耗真氣,治者慎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有傷食證也。
妊娠傷食,多由脾胃虛弱,不能運化,況胎以脾胃為主,脾罥強,
則胎系如懸鐘而不墜,若傷食不化,則脾因而胎不能固。
故凡消食導滯,先以補脾健胃為主,則飲食自化。一切峻厲剋伐之藥,未可浪投,
以傷胎氣,觀立齋一條,得其本矣。
第二十八節,妊娠吐血屬臟腑有傷氣逆於上
大全曰:
妊娠吐血者,皆由臟腑有傷,凡憂思驚怒,皆傷臟腑,氣逆於上,血隨而溢,
心悶滿煩,久而不已,多致墮胎。
妊娠吐血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妊娠吐血,若肝經怒火,先用小柴胡山梔、生地,次用四物加味逍遙散。
若肝經風熱者,防風子芩丸。
心經有熱者,朱砂安神丸。
心氣不足者,補心湯。
思慮傷心者,妙香散。
胃經有火者,犀角地黃湯。
膏粱積熱者,加味清胃散。
肺經有火者,黃芩清肺飲。
氣不章血,用補中湯。
腎經虛火者,加味六味丸。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胎前有吐血證也。
吐血證,或七情內傷,或六淫外感,皆足致失血之患。
而妊娠吐血,一主火熱者,正以氣血壅養胎元,或有所感,則氣逆而火上乘,
此立齋分證,獨主火論也。
但火有虛實之分,實火當清熱以養血,虛火當滋陰以補水,則胎安而可固,
若執以尋常治血之法,用行血消血之劑,胎必墮而禍不旋踵矣。
第二十九節,妊娠喘息屬肺隘氣爭
產寶百問曰:
胎前喘息,皆由榮衛之氣流行失度,氣經於臟,臟不能受,諸氣上併於肺,
肺隘而氣爭故令喘。
其始得之,或因恐墜則精卻,卻則上焦閉而氣不行,則留於肝,肝乘於肺,
此喘出於肝也。
或因驚恐,驚則心無所依,神無所歸,氣亂於中,心乘於肺,此喘出於心也。
或因墮水跌仆,腎氣暴動,傷而不通,氣留於腎,腎氣上乘於肺,此喘出於腎也。
或因飽食過傷,動作用力,穀氣不行,脾氣逆肺,此喘出於脾也。
諸臟相乘為喘,名各不同。
第三十節,妊娠胎逆作喘屬於火
朱丹溪曰:
妊婦因火動胎,逆上作喘,急者用條芩、香附為末,水調服。
第三十一節,妊娠作喘屬毒藥傷胎
呂滄州曰:
有婦胎死於腹,病喘不得臥,醫以風邪傷肺治之。
診其脈,氣囗盛人迎一倍,左關弦動而疾,兩尺俱短而離經。因曰:
「病蓋得之毒藥動血,以致胎死不下,奔迫而上衝,非風寒作喘也。」大劑芎歸湯,
加催生藥服之,夜半,果下一死胎而喘止。
其夫曰:「病妾誠有懷,以室人見嫉,故藥去之。」眾所不知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前有喘證也。
內經論喘,屬於肺經為病。
若妊娠氣喘,有乍感風寒而不得臥者,客邪勝也,發散自愈,參蘇飲主之,
三拗湯在所斟酌。
若脾虛,四肢無力,肺虛不任風寒,腎虛腰痠,短氣不能步,猝然氣喘不息,
此脾肺素虧,母虛子亦虛,腎氣不歸元,而上乘於肺也,生脈散,補中湯去升、柴,
加沉香、補骨主之。
產寶一條,是泛論喘證,有五臟相乘,非論胎前病也。丹溪火動作喘,此胎前最多。
至於毒藥傷胎病喘,時浴住往有之,病機之不可不察者也。
第三十二節,婦人無故悲傷屬於臟躁
張仲景曰:
婦人臟躁,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
第三十三節,婦人臟躁悲傷治療驗
許學士曰:
有一婦人,數次無故悲泣不止,或末有祟,祈禳請禱備至,終不應。
予憶金匱有此證急治藥,盡劑而愈,古人識病制力,種種妙絕如此。
第三十四節,妊婦臟躁悲傷治驗
陳良甫曰:
記管先生治一妊娠四五月,臟躁悲傷,遇晝則慘慼淚下,如有所憑,
與仲景大棗湯而愈。
第三十五節,妊婦悲哀煩躁證用藥法
薛立齋曰:
有一妊婦,悲哀煩躁,其夫詢之,云我無故,但欲自悲耳,用仲景方,又用淡竹茹湯,
佐八珍湯。
但前證或因寒水攻心,或肺有風邪者,宜審察治之。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臟躁悲傷證。
仲景、學士二條,是概病機也。良甫立齋二條,力主妊娠見證。
無故悲傷屬肺病,臟躁者,肺之臟躁也,胎前氣血壅養胎元,則津液不能充潤,
而肺為之躁,肺躁當補母,故有甘草、大棗以補脾,若立齋用八珍湯補養氣血,
真佐前人未盡。
第三十六節,妊娠腹內鐘鳴
大全曰:
孕婦腹內鐘鳴,用鼠窟前後土為細未,研麝香,酒調下,立愈。
第三十七節,妊娠腹內兒哭
產寶曰:
腹中臍帶上疙瘩,兒含囗中,四娾婦登高舉臂,脫出兒囗,以此作聲。
令妊婦曲腰就地,如拾物狀,仍入兒口,即止。
又云:孕婦腹中兒哭,治法亦用空房中鼠穴土,同川黃連濃煎汁,飲之即止。
〔慎齋按〕
孕婦腹內鐘鳴,即是兒哭證同類,故大全治法亦無異。
立齋云:「黃連性寒,麝香開竅,當酌用。」
究竟此作何證,凡病能有靈素不載,而後人以意治之,不可深解者,此類是也。
第三十八節,妊娠胎動腹痛諸因
產寶百問曰:
胎動腹痛,其理不一,緣飲食冷熱,動風毒物,或因交接,動搖骨節,傷犯胞胎,
其候多嘔,氣不調和,或服熱藥太過,氣血相干。
急服順氣安胎藥,不然,變成胎漏難安矣。
第三十九節,妊娠胎動不安由衝任經虛諸因所感
陳良甫曰:
妊娠胎動不安者,由衝任經虛,受胎不實也。
有飲酒房室過度,損動不安;有忤觸傷仆,而動不安;有怒氣傷肝,或鬱結不舒,
觸動血脈不安;有過服煖藥,并犯禁之藥,動而不安。
有因母病而胎動者,但治母病,其胎自安。有因胎不堅固,動及母病者,但當安胎,
其母自愈。
第四十節,妊娠胎動不安辨子母死生之法
大全曰:
妊娠胎動,或飲食起居,或衝任風寒,或跌仆擊觸,或怒傷肝火,或椑氣虛弱,
當各推因治之輕者轉動不安,重者必致傷墮。
若面赤舌青,是兒死也。面青舌赤吐沬,是母死也。唇囗包青,兩邊沫出,
是子母俱死。
須察治之。
〔慎齋按〕
已止三條,序妊娠有胎動不安證也。
妊娠胎動不安,必有其由。產寶二條,原其因也。良方三條,是驗胎動有死生之法也。
第四十一節,妊娠胎動與胎漏之辨
女科正宗曰:
胎動與胎漏,皆下血,胎動則腹痛,胎漏無腹痛。
故胎動宜行氣,胎漏宜清熱,蓋緣子宮久虛,致令墜胎,其危同於風燭,非正產可此,
急以杜仲丸預服。
第四十二節,妊娠墜仆傷胎
大全曰:
妊娠驚胎者,乃懷娠將滿,胎神已具,墜仆傷胎,甚至下血不醒。
若欲驗子母安否,當參前論治之。
第四十三節,妊娠熱病傷胎
陳良甫曰
凡妊娠患熱病,臟腑熏灼,其胎致死,身冷而胎不自出,服黑神散煖其胎,
氣溫即自下。
藥用附子、桂心、乾薑、當歸、生地、白芍、黑豆。
第四十四節,妊娠挾病傷胎
大全曰:
妊姬蠃瘦,或挾疾病,臟腑虛損,氣血枯竭,既不能養胎,致傷胎氣不固,
終不能安者,可下之,免害妊婦。
〔慎齋按〕
既云臟腑虛損,氣血枯竭,而遽云下之,以免害妊婦,獨不顧披枝傷根之患乎。
第四十五節,妊娠築磕傷胎
大全曰:
妊娠五七月,因事築磕著胎,或子死腹中,惡露已下,疼痛不止,囗噤欲絕。
用神妙佛手散探之;若不損則痛止,子母俱安;若損胎,立便逐下。又名芎藭湯。
又云此藥治傷胎去血,多神效。
第四十六節,妊娠毒藥傷胎見證不可作中風治
捷徑方曰:
治毒藥攻胎,藥毒衝上,外證牙關緊急,口不能言,兩手強直,握拳自汗,身微熱。
與胎前中風相似,但其脈浮而軟,十死一生,醫多不識,若作中風治之,必死。
用白扁豆二兩生去皮為末,汲新水調下,即效。
第四十七節,妊娠毒食傷胎
捷徑方曰:
妊婦或食毒物,或誤服草藥,傷動胎氣,下血不止。胎尚未損,服之可安;已死,
服之可下。用桂、桃仁、丹皮、赤芍、茯苓,名奪命丸,淡醋湯下,丹溪亦稱其妙。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胎前有傷胎證也。
妊娠懷胎,或飲食不慎,起居不時,則有傷胎之患。
而胎之傷也不一,有驚恐墜仆,有熱病諸疾,有築磕毒藥毒食種種,均足致胎之傷。
此非脈之可憑,必須醫者數問,以悉其清,而後可以審證施治也。
第四十八節,子死腹中分寒熱用藥下法論
聖濟總總錄曰:
胞衣未下,急於胎之末生,子死腹中,危於胎之未下;蓋胞衣末下,子與母氣,
通其呼吸。
若子死腹中,胞臟氣寒,胎血凝冱,氣不升降,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及硝石。水銀。
磠砂之類。若胎已死,軀形已冷,血凝氣聚,復以至寒之藥下之,不惟無益,
而害母命者多矣,古人用藥,深於用意。
子死之理有二端,用藥寒溫,各從其宜:
有妊娠胎漏,血盡子死者;墜墮顛仆,有內傷子死者:有久病胎萎子死者:
以附子湯進三服,使胞臟溫煖,凝血流動,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此用溫藥之意也。
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胎受邪熱毒氣,內外交攻,因致胎死,留於胞臟,
古人慮胎受毒氣必脹大,故用朴硝水銀滷砂之藥,不惟便胎不長,又能使胎化爛,
副以行血順氣之藥,死胎即下也。
第四十九節,妊娠胎病宜下
陳良甫曰:
人之胃氣壯實,衝任榮和,則胎得其所,如魚處淵。
若氣血虛弱,無以滋養,其胎終不能成,宜下之,以免其禍。
第五十節,妊娠死胎用牛膝
證治要訣曰:
有胎漏不止,欲因其勢,遂下之,惟佛手散,可安即安,不可安即下,順其自然。
醫者檢方,用牛膝一兩,酒煎服,謂牛膝補下部藥,用之何害?服之未下,
又進桂香散,血遂暴下如決,煎獨參湯未成而卒。
或問牛膝補藥而能墮胎何也?曰:生則宣而熟則補,故破血之與填精,如箭鋒相射,
豈獨牛膝哉。鹿角亦墮胎破血,煎為白膠,則安胎止血,因其熟而信其生,
此之謂粗工,著以為世戒。〔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傷用下,恐有誤下之戒也。
妊娠胎傷宜下,下法最宜謹,不可輕議。如胎死腹中,必先驗舌青腹冷口穢的確,
方可用下,亦必先固妊婦本元,補氣養血而後下之。
若偶有不安,未能詳審,遽用峻厲攻伐,豈能免不測之禍。
此要訣云「順其自然」四字最妙,立齋亦云「胎果不能安者,力可議下。」慎之慎之,
前賢之垂戒深矣。
第五十一節,妊娠墮胎分月數調查
巢元方曰:
妊娠受胎在腹,七日一變,今婦人墮胎,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在二月、四月、
六月者少,臟陰而腑陽,三月屬心,五月屬脾,七月屬肺,皆在五臟之脈,陰常易虧,
故多墮耳。如在三月曾墮,後受孕至三月亦墮,以心脈受傷也,先須調心,
五月七月亦然。
惟一月墮胎,人皆不知也。一月屬肝,怒則多墮,洗下體則竅開亦墮,一次既墮,
肝脈受傷,下次亦墮。今之無子者,大半是一月墮胎,非盡不受孕也。
故凡初交後,最宜將息,勿復交接,以擾子宮,勿令勞怒,勿舉重,勿洗浴,
又多服養肝平氣藥,則胎固矣。
第五十二節,妊娠墮胎屬中衝脈傷
孫千金曰:
凡女人受孕,經三月而墮者,雖氣血不足,乃中衝脈有傷。
中衝脈,即陽明胃經供應,胎孕至此時,必須節飲食,絕慾戒怒,庶免墮胎之患。
第五十三節,妊娠墮胎屬心包脈虛
潘碩甫曰:
巢氏論諸經脈養胎,各三十日,而十二經中,獨心與小腸不養胎,何也?
心為牡臟,小腸為腑,主生血而合脈。經曰:「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有孕則經脈不通,許學士所謂閉經以養胎是也。是知胎以血為本,始終皆在於心,
自不當以輸黃分次第矣三月之時,心包絡養胎。靈樞云:「心包主脈,若分氣及胎,
脈必虛代。」經云:「心合脈。」蓋心與心句雖分二經,其實原屬一臟故也,
若至期當養之經血實不詞,則胎不安,甚則下血而墮矣。
第五十四節,妊娠墮胎屬風冷乘子宮
齊仲甫曰:
婦人血氣調和,胎氣乃安。若血氣虧損,子宮為風冷所乘,致榮虧衎弱,
不能榮黃其胎而墮。假令妊娠三月,當手心主胞絡養之,如不善攝生,傷其經,
則胎必墮,後有娠,至其時復墮。如妊娠騕常痛,須防墮胎,腰為腎腑,
女子以繫胞故也。
第五十五節,妊娠胎墮屬血虛內熱
朱丹溪曰:陽施陰化,胎孕乃成。血氣虛損,不足以榮養其胎,則自墮,
譬如枝枯則果落,藤萎則花墜。或勞怒傷情,內火便動,亦能墮胎,正如風撼其樹,
人折其枝也。火能消物,造化自然,病源乃謂風冷傷子臟而墮。此末得病情者也。
有孕婦至三四月必墮,其脈左手大而無力,重取則濇,知血少也,止補中氣,
使血自榮,以白朮濃煎下黃芩末,數十劑而安。
因思胎墮於內熱而虛者為多,曰熱曰虛,當分輕重,蓋孕至三月,上屬相火,
所以易墮,不然,黃芩、熟艾、阿膠,何為安胎妙藥耶?
第五十六節,妊娠墮胎屬性躁少陽火動
汪石山曰:
有婦性躁急,常患墮胎,已七八,診其脈,皆柔軟無力,兩尺雖浮而弱,不任循按。
此因墮胎太多,氣血耗甚,胎無滋養,故頻墮也。譬之水涸而禾枯,土削而木倒,
況三月五月,正屬少陽火動之時,加以性躁而急,故墮多在三五七月也。
宜大補陰湯,去桂,加芩柏,蜜丸服之。
第五十七節,妊娠胎墮屬相火傷精
朱丹溪曰:
有婦經住,或成形未具,其胎必墮,察其性急多怒,色黑氣實,此相火太盛,
不能生氣化胎,反食氣傷精故也。
第五十八節,妊娠胎墮屬子宮真氣不全
朱丹溪曰:
有婦經住三月後,尺脈或濇,或微弱,其婦卻無病,知是子宮真氣不全,故陽不施,
陰不化,精血雖凝,終不成形,至產血塊,或產血胞也,惟脈洪盛者胎不墮。
第五十九節,妊娠胎墮之因有五由氣血虛不能營養胎元
王海藏曰:
墮胎皆由氣血虛損,不能榮養胎元而墮。
或七情太甚,內火發動,火能消物而墮。
或過傷勞役飢飽,動胎而墮。
或過於房事,觸動其胎而墮。
或勞力跌撲閃挫,傷動其胎而墮。
或大怒悲哀,傷動心肝之血而墮。
然小產重於大產,由於胎臟損傷,胞繫腐爛故也。
治宜補虛生肌肉,養臟氣,生新血,去瘀血為主。
或素有墮胎之患者,宜按證治之。
第六十節,妊娠墮胎先補脾胃
王節齋曰:
婦人墮胎多在三五七月,除跌撲損傷外,若前次三月而墮,則下次亦必如期而墮,
故於產後須多服養氣血之劑,以固胎元而補其虛。
如養胎全在脾胃,曹猶鐘懸於梁,梁軟則鐘下墜,折則墮矣,
故白朮為補脾安胎之要藥也。
若因氣者,多加砂仁,少佐木香以行氣。
〔慎齋按〕
已上十條,序胎前有墮胎證也。
妊娠墮胎,有客邪外傷而墮者,有氣血虛弱而墮者,有勞力房事動火而墮者,
前條已備病機之要,而保胎之法。
節齋之論,在養脾胃,其本也。莫若千金保胎丸,用白朮、黃芩、熟地、當歸、杜仲、
續斷、阿膠、香附、益母、川芎、陳皮、砂仁、艾葉、棗肉丸,一方為最妙。
趙養葵得其意,以六味丸加杜仲、續斷、阿膠、五味,急滋腎水以固胎元,
正以胎繫於腎,腎氣壯則胎固而可安,此正補脾不如補腎之要妙也。
第六十一節,墮胎後有下血不止血凝不出二證
齊仲甫曰:
血寒則凝,血溫則散,若墮胎損經,其血不止或不出,一則因熱而行,一則氣虛不斂,
瀉血多者,必煩悶而死。
或因風冷墮胎,血冷相搏,氣虛血逆上,則血結不出,搶上攻心,則煩悶而死,
當溫經逐寒,其血自行。
若血淋瀝不止,是衝任氣虛,不能約制故也,宜膠艾湯,加伏龍肝散。
第六十二節,墮胎後下血不止宜補胃氣
陳良甫曰:
墮胎後,復損經脈,下血不止,甚則煩悶至死,皆以調補胃氣為主。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墮胎之後,有下血不止,有血凝不出二證也。
墮胎而血出過多不止者,經脈損而衝任之氣虛而不攝,是不足病也,
法當大補氣血以固其脫。墮胎而血凝不行作痛者,外邪乘而敗濁之血閉而不流,
是有餘病也,法當導瘀消蓄以溫其經。不特墮胎為然也,即產後見是證,亦宜以此治之。
第六十三節,半產屬衝任氣虛胎元不固
武叔卿曰:
妊娠日月未足,胎氣朱全而產者,謂之半產。
蓋由娾婦衝任氣虛,不能滋養胎元,胎氣不固,或顛撲閃墜,致氣血損動,
或因熱病溫瘧之類。仲景謂虛寒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是也。
第六十四節,小產由於慾動火擾
產寶百問曰:
驢馬有孕,牡者近身則蹄之,名為護胎,所以絕無小產。
人之胎係胞中,氣血養之,靜則神藏,慾火一動,則精神走泄,火擾於中,刞胎墮矣,
種玉者知慾而不知忌,可不慎哉。
戴景元曰:
婦人覺有娠,男即不宜與接,若不忌,主半產,蓋女與男接,慾動情勝,
亦必有所輸泄,而子宮不閉,固多致半產,女科書俱無此論,可謂發前人未發。
第六十五節,小產有三因之感戒服熱藥
便產須知曰:
半產俗呼為小產,或三月四月,或五月六月,皆為半產,以男女成形故也。
或因憂恐悲哀暴怒,或因勞力打撲損動,或因觸冒風寒暑熱。
大忌黑神散熱藥,轉生他病,宜玉燭散、和經湯之類,蓋小產不可輕視,
將養十倍於正產可也〔慎齋按〕
妊娠有三因之感,黑神散固在所忌,而玉燭散亦末便可服也。
第六十六節,婦人半產誤用寒藥損治宜活血升舉論
李東垣曰:
婦人分娩,半產漏下,昏冒不省,瞑目無知,蓋因陰血暴亡,有形血去之後,
則心神無所養。心與胞絡者,君火相火也,得血則安,亡血則危。火上熾,故令人昏冒:
火乘肺,故瞑目;不省人事,是陰血暴亡,不能鎮撫也。
血已虧損,醫反用滑石、甘草、石膏辛甘大寒之藥,瀉氣中之熱,是血虧瀉氣,
二者俱傷,反成不足虛勞病。
夫昏迷不省者,上焦心肺之熱也,為無形之熱,而用寒涼之藥驅令下行,
豈不知上焦之病,悉 屬於表,乃陰證也,汗之則愈,今反下之,暴虧氣血,
生命豈能久長,又不知內經有云:「病氣不足,宜補不宜溈。」
瞑目合眼之病,悉屬於陰,宜汗不宜下,又不知傷寒鬱冒,得汗則愈,是禁寒涼藥也。
分娩半產,本氣不病,是暴去有形之血,亡血則補血,又何疑焉,補血則神昌,
血下降亡,當補而升舉之,心得血則能養而神不昏,血暴降下,是秋冬之令太旺,
今舉而升之,以助其陽,則目張而神不昏迷矣。
今立方生熟地四物,加紅花、細辛、蔓荊、羌防、升柴、葛根、薑本。甘草。
補血實血,生血益陽,以補手足厥陰之不足,名全生活血湯。
〔慎齋按〕
東垣先生之論至妙,但半產病昏迷不省,謂上焦心肺表病,而曰汗之則愈,
引傷寒鬱冒證,以得汗為愈,作半產證治法,豈不知亡血家不可發汗之義。
且立方風藥倍多於血藥,且云升舉其陽之意,又不用一味氣藥以益血之脫,
是不能無疑於此論也,俟正之。
第六十七節,小產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小產重於大產,大產如粟熟自脫,小產如生採,破其皮殼,斷其根蒂也,
但人輕忽致死者多。治法宜補形氣,生新血,
去瘀血。若末足月,痛而欲產,芎歸補中湯倍加知母止之。
若產而血不止,人參黃耆湯補之。
若產而心腹痛,芎歸湯主之。
胎氣弱而小產者,八珍陽固之。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胎前有半產證也。
妊娠半產,非七情六淫,勞役房室,則無是患,故用藥與正產無殊,
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一論也。
然墮胎與半產證有別如一月、二月、三月、四月,胎未成形而下者,名曰墮胎。
至五月、六月、七月、八月,胎已成形而下者,名曰半產。
墮胎總屬妊婦氣血虛弱,衝任經虛,以致胎元不固,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
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五味、阿膠,為安眙之聖藥,此傳心之秘典也。
第六十八節,婦人懷胎有未足月而產有過期而不產
婦人良方曰:
婦人懷胎,有七月、八月而產者;有至九月、十月而產者;有經一年、二年,
乃至四年而後產者,各依法治之。
婁全善曰:
先期欲產者,涼血安胎。過期不產者,補血行滯。
第六十九節,妊婦胎孕遲速論
虞天民曰:
或問娠婦有按月行經,而胎自長者;有三五個月間,其血大下,而胎不墮者;
或及期而分娩,或踰月而始生,其理何歟?
曰:按月行經,而胎日長者,名曰盛眙。其婦血氣充盛,養胎之外,其血有餘故也。
有數月之胎,而血大下,謂之漏胎。因事觸胎,動其妊脈,故血下而不傷子宮也。
然雖孕中失血,胎雖不墮,氣血亦虧,多致踰月不產,曾見有十二、三月,或十七、
八月,或二十四、五個月生者,往往有之,俱是氣血不足,胚胎難長故耳。
凡十月之後未產者,當服大補氣血之藥以培養之,庶無分娩之患也。
〔慎齋按〕
妊娠十月而產,其常也,其有踰期者,如唐堯之與漢昭是也。
若云二年、四年,則怪誕不經矣,尚得謂胎孕乎,虞花溪又從而附會之,無稽之言,
勿聽可也。
第七十節,婦人胎孕變常記
李時珍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絕,其常也。
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記室所載,平江蘇達卿之女,年十二受孕。
有婦人年五十、六十而生子,如遼史所載,亟普妻年六十,生二男一女。
此又異常之尤,學醫者宜留心焉。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孕育產,有遲速變異之證也。
第七十一節,妊娠胎萎燥屬於所稟怯弱
聖濟總錄曰:
人受氣於有生,十二經脈,迭相滋養。
凡胎處胞中,或有萎燥者,由孕婦所稟怯弱,不足自周,陰陽血氣偏勝,非冷即熱,
胞胎失於滋養,所以萎燥不長也。惟宜資母血氣,則胎從而有養矣。
第七十二節,妊娠胎氣不長屬脾胃飲食減少
聖濟總錄曰:
妊娠將理無力,脾胃飲食減少,不能行榮衛,化精微,養衝任,故令胎臟內弱,
子氣不足,生化稍虧。巢元方謂母病療母,則胎安是也。
若使脾胃和而能食飲,水穀化而運氣血,何慮胎氣不長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妊娠有胎萎不長證也。
妊娠以十二經脈養胎,全賴氣血以充養胎元,而氣血之旺,惟以脾胃水穀之氣化精微,
而生血氣,雖有宿疾失調,總以健脾扶胃,為長養胎元之本,此聖濟一條,為知要也。
第七十三節,鬼胎屬於榮衛虛損精神衰弱
婦人良方曰:
人之臟腑調和,則血氣充實,風邪鬼魅,不能干之。
若榮衛虛損,精神衰弱,妖魅鬼精,得人於臟,狀如懷娠,故曰鬼胎也。
第七十四節,鬼胎屬女人之思想所結
虞天民曰:
或問婦人悽鬼胎者,何歟?
曰:晝之所思,為夜之所見,凡男女之性淫而虛者,肝腎相火無時不起,
故勞怯人多夢與鬼交所謂鬼胎者,偽胎也,非實有鬼神交接成胎也。古方有云:
「思想無窮,所願不遂,為自淫、白濁,流於子宮,結為鬼胎,本婦自己之血液淫精,
結聚成塊,胸腹脹滿,儼若胎孕耳。」非偽胎而何?
滑伯仁醫驗,有楊天成女,薄暮遊廟,廟無見一黃衣神,覺心動,是夕夢與交,
腹漸大如孕。邀伯仁診之,曰:「此鬼胎也。」女道其故,遂與破血墜胎之藥,
下如蝌蚪魚目者二升許,遂安,此非遇神交乎。曰:「有是事,實無是理,
豈有土木為形,能與人交而有精成胎耶,此非神之惑於女,乃女之感於神耳,
度此女必年長無夫,正所謂思想無窮,所願不遂也。」
第七十五節,鬼胎屬元氣不足以補元氣為主
薛立齋曰:
鬼胎證,因七情相干,脾肺虧損,氣血虛弱,行失常道,衝任違乖致之,乃元氣不足,
病氣有餘也。
若見經侯不調,就行調補,庶免此證。
治法以補元氣為主,佐以雄黃丸、斬鬼丹之類行散之。
第七十六節,鬼胎屬鬱怒傷肝脾所致
薛立齋曰:
一婦人經閉八月,肚腹漸大,面色或青或黃,用胎證藥,不應。
診視之,面青脈濇,寒熱往來,肝經血病也,面黃腹大,少食體倦,脾經血病也,
此鬱怒傷脾肝之證,非胎也。
不信,仍用治胎散,不驗,用加味歸脾、逍遙二藥愈。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孕婦有鬼胎之證也。
第七十七節,婦人腸覃似孕屬氣病論
羅謙甫曰:
有女子月事不下,腹如懷子狀,醫者不知內經有腸覃、石瘕之病名,而疑為妊孕。
經云:「腸覃者,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得榮,因有所繫,瘕而內著,
惡氣乃起,瘜肉乃生。其始生,大如雞卵,稍以益大,至其大如懷子狀,久則離歲,
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
夫揚者,大腸也;覃者,延也;大腸以傳導為事,肺之腑也;肺主衛,衛為氣,
得熱則泄,得寒則泣,今寒客大腸,故衛氣不榮,有所繫止,而結瘕在內貼著,
延久不已,是名腸覃。氣散則清,氣聚則濁,結為瘕聚,所以惡氣發起,瘜肉乃生,
小漸益大,至期而鼓,其腹如懷子狀。
此氣病而血未病,故月事不斷,應時而下,本非胎孕,可以此為驗辨,
木香通氣散主之。
第七十八節,婦人石瘕似孕屬血病論
羅謙甫曰:
經云:「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子門閉塞,氣不得通,惡血當瀉不瀉,
衃以留止,日以益大,狀如懷子,月事不以時下,皆生於女子,可導而下。」
夫膀胱為津液之腑,氣化則能出,今寒客子門,則氣塞不通,血壅不流,衃以留止,
結硬如石,是名石瘕。
此先氣病而後血病,故月事不來,可宣導而下,非大辛熱之劑不能已,可服見蜆丸、
和血通經湯。
第七十九節,婦人畜血似孕宜大下法
折肱漫錄曰:
予媳申氏,多鬱怒,忽患不月,腹漸大,疑有妊,醫視之,亦以為妊也。
十餘月勿產,諸證漸見,疑之,醫者亦疑為畜血,欲下之,以體弱不勝,可暗消,
久用行血調血藥,不敢用下血藥,竟至不起,後閱盛啟東治東宮妃一案,大悔悼。
永樂中,東宮妃張氏,經不通者十閱月,眾醫以為胎也,脹愈甚,上命啟東診,
一一如見,方皆破血之劑,服藥下血數斗而疾平。予媳病正與此合,當十月外,
既確知非妊,宜大膽下之,可得生,惜醫無膽,不亦傷乎。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胎孕有腸覃、石瘕、畜血之疑證也。
前條鬼胎,本之榮衛虛弱,精神恍惚,則妖魅鬼邪,得乘虛感人臟腑,
故立齋一以補元氣為主若內經腸覃、石瘕,一犯大腸為氣病,一犯子門為血病,
幾與鬼胎相似。鬼胎與妊孕,在疑似間,非醫者有洞垣之見,往往誤治,
故附畜血一案,以為宜下之法,但下法必貝證不疑者,始可與議此也。
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一節,臨產將息之法
婦人良方曰:
妊娠至臨月,當安神定慮,時常步履,不可多睡飽食,過飲酒醴雜藥。
欲產時,不可多人喧鬨愴惶,若見漿水,腰間痛甚,是胎已離經,力用藥催生坐草,
不可早服催生藥,早坐草,慎之。
第二節,臨產調護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欲產時,覺腹內轉動,即當正身仰臥,待兒轉身向下。
時作痛,試捏產母手中指,中節或本節跳動,方臨盆即產。
若初覺不可仰臥,以待轉胞。
或未產而水頻下,此胞衣已破,血水先乾,必有逆生難產之患。
若胞衣破,不得分娩,用保生無憂散以固其血。如血已耗損,八珍湯加益母草,濃煎,
時飲之。凡孕婦止腹痛,未產也;連腰痛者,將產也;腎候於腰,胞繫於腎故也。
凡孕有生息不順,宜囑穩婆只說未產,或遇雙胎,只說胞衣,恐驚則氣散,愈難生息。
大抵難產,多患鬱悶安佚富貴之家。
治法雖云「胎前順氣,產後補血。」不可專執,若脾胃不實,氣血不充,宜預調補之。
第三節,臨產預備必用之藥
婦人良方曰:
花蕊石散,為血入胞衣,脹大不能下,或惡露上攻。
佛手散,冶血虛危證。
加味芎歸湯,入龜板,治交骨不開。
蓖麻子,治胎衣不下。
失笑散,治惡露腹痛,不省人事。
酥油調滑石塗入產門,為滑胎之聖藥。
清魂散,治血暈諸證。
平胃散、朴硝、水銀,為腐化死胎之劑。
皆為臨產時緊要之藥也。
若氣血虛損,以八珍、十全湯加減。
第四節,臨產腹痛宜辨弄胎試胎二候
便產須知曰:
臨月或腹痛,或作或止,或一二日、三五日,胎水已來,腹痛無已時,名曰弄胎,
非當產也。又有一月前,忽然腹痛,如欲便生,名曰試胎,非當產也。
凡腹痛,胎水來與不來,俱不妨事,但當寬心候時。若果當生,痛極不已,腰間重脹,
穀道挺併,漿水淋下,其兒遂生。蓋產自有時,如果熟香瓢,瓜熟蒂落是也。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臨產時有將息調護之法,有預備必用之藥。
若弄眙試胎一條,亦臨產或有之事,不可倉惶鹵莽,反致有害也。
第五節,難產由於安逸氣滯
大全良方曰:
婦人以血為主,惟氣順則血和,胎安則產順。
今富貴之家,過於安逸,以致氣滯而胎不轉,或為交合,使精血聚於胞中,
皆致難產抱。
第六節,難產由於恐懼氣結
許叔微曰:
有產累日不下,服催生藥不驗,此必坐草太早,心懼而氣結不行也。
經云:「恐則氣下,恐則精怯,怯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氣乃不行。
」得紫蘇飲一服,便產。
第七節,難產由於胞中敗血壅滯
郭稽中曰:
難產者因兒轉身,將兒枕血破碎,與胞中敗血壅滯,兒身不能便利,是以難產。
急服勝金散消其血,則兒易生矣。
第八節,難產由於胞破血乾
陳無擇曰:
難產多因兒未轉順,坐草太早,或努力太過,以致胞衣破而血水乾,產路滯而兒難下。
宜先服催生如神散,以固其血。
第九節,難產由於妊孕房事不謹
虞天民曰:
或問丹溪所謂難產之婦,多是八九個月內,不能謹慎,以致氣血虛故也,其旨何歟?
曰:「婦人有娠,不宜與丈夫同寢,今人末諳此理,至八九月內,猶有房室。
夫情慾一動,氣血隨耗,胎孕全賴氣血培養,氣血既虧,則胎息羸弱。
日月既足,即欲分娩,拆胞求路而出,胞破之後,胞中漿水沛然下流,胎息強健者,
即翻隨漿而下,此為易產。胎息倦弱者,轉頭遲慢,不能隨漿而出,胞漿既乾,
污血閉塞生路,子無所向,遂致橫生逆產。
急服催生藥逐去惡血,道路通達,庶速產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臨產時有難產之患也。
難產之由,在平時則有安佚氣滯,有心恐氣結,有房室不謹。在將產,則有敗血壅滯,
有胎漿乾涸,大要不外此數證。
第十節,治難產胞漿乾令通上下之氣
大全曰:
抱漿先破,惡水來多,胎乾不得下。
先與四物補養氣血,次煎濃蔥湯,令穩婆洗產戶,令氣上下通暢。
更用酥油滑石塗產門,次服神妙乳砂丹或葵子如聖散。
第十一節,治難產以順氣和血為主
女科正宗曰:
難產,有因母氣血盛,胎肥而難產者;有因母氣弱,血枯澀而難產者;
悉是平時不善調攝,或七八月犯房室,致污濁凝滯,不得順生。
大法以順氣和血為主。如漿乾不下者,滋潤為主。污血阻滯者,逐瘀為主。
如坐草用力早,胞水乾者,滑胎散、神應散,連進大劑,如魚得水自順矣。
第十二節,治產難子死腹中有下法
陳良甫曰:
產難,子死腹中者,多因驚動太早,或觸犯禁忌,致令產難,胞漿已破,無血養胎,
枯涸而死故也。
須驗產母之舌,若舌青黑者,其胎已死,當下之,平胃散加朴硝。
薛立齋曰:
若胎死,服朴硝,下穢水,肢體倦怠,氣息奄奄,急用四君子為主,佐以四物,加薑、
桂調補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治難產之大法也。
難產治法,或開滑子宮,或通上下之氣,或滋養氣血,當隨機應變。
若胎死腹中,惟有下法,下後,當從立齋之論為要,不可不知。
第十三節,交骨不開產門不閉子宮不收三證
薛立齋曰:
三者皆由元氣素弱,胎前失於調理,致氣血不能運而然。
交骨不開者,陰血虛也,佛手散加龜板。
產門不閉者,氣血虛也,十全大補湯加五味子收之。
子宮不收者,補中益氣加醋炒白芍、五味。
如初產,腫脹痛而不閉者,加味逍遙散。
若腫既消而不閉者,補中湯加半夏、茯苓以健脾,使元氣復而諸疾自愈。
切忌寒涼之劑。
又曰:
交骨不開者,陰氣虛也,龜為至陰,板則交錯相解,故用之。
又有開骨膏,明乳香一兩,五月五日,研細,豬血為丸,如雞豆大,朱砂為衣,
加味佛手散,送下。
單養賢曰:
產後見此三證,總服生化湯,如交骨不開,加龜板一枚。
第十四節,盤腸生
便產須知曰:
盤腸生者,臨產子腸先出,然後產子,則腸不收,名曰盤腸產。
穩婆以醋水各半盞,默噴產婦之面,腸即收上。
又古方用蓖麻子仁四十九粒,研塗產母頭頂,腸即收上,急洗去,其腸若乾不收,
以磨刀水許溫潤之。若以水噴面,恐驚則氣散,愈難收也。
腸乾者,濃煎黃耆湯,浸其腸於漆盤中,溫煖熏之即上。
李太素曰:
盤腸生,是必母氣血虛弱,因而下脫,當用補氣補血之藥,兼以升提,則腸自收矣,
大劑參、耆、芎、歸,加升麻。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交骨不開,盤腸生,是難產中之見證也。
難產不止此二證,橫逆產法在穩婆妙手,其用藥亦不外後條諸法。
第十五節,寒月凍產宜煖
楊子建曰:
凍產者,冬月天冷,產母經血得冷則疑,致兒不能下,此害最深。
故冬月產者,下部不可脫去綿衣,并不可坐臥寒處,便滿房圍爐,常有煖氣,
令產母背身向火,臍下腿漆間常煖,血得熱則散,兒易生也。
第十六節,夏月熱產宜涼
楊子建曰:
熱產者,盛夏之月,產婦要溫涼得所,不可恣意取涼,傷損胎氣,不可人多,
熱氣遍襲;產母心煩,熱血沸騰,有鬱冒沖暈之患。
〔慎齋按〕
楊子建有十產論,俱不可不知,但八條悉屬產母與穩婆之事,故不盡錄,
其凍產熱產二條,惟在醫者用藥調護,因節取之。
予謂古方臨產用藥最多,丹溪云:「只用佛手散最穩當,又效捷。
」後讀單養賢產寶新書,有生化湯一方,為產後加減。
今當以二方為主,如寒月凍產,多加肉桂、乳香。夏月熱產,多加辰砂益元散。
均用童便半盞沖入,人參量產婦元氣虛實,多寡加之可也。
第十七節,催生藥宜助氣血為主
楊子建曰:
催生者,言欲產時,兒頭至產門,方服藥催之。或經日久,產母困倦難生,
宜服藥以助血氣,令兒速生也。
第十八節,催生大法
大全日:
大法滑以流通滯澀,苦以驅逐閉塞,香以開竅逐血,氣滯者行氣,
胞漿先破血乾者固血。
〔慎齋按〕
大全云:「滑以流通澀滯者」,如車前、滑石、鳳仙子、蜀葵子、麻油、香油、白蜜、
牛乳、豬脂之屬,皆滑劑也。
「苦以驅逐閉塞者」,如桃仁、乾薑、赤芍、厚朴、朴硝、大黃之屬,皆苦劑也。
「香以開竅者」,如乳香、麝香、白芷、肉桂之屬,皆香劑也。
「氣滯」,則香附、枳殼、陳皮、烏藥、青皮,皆順氣之劑也。
「血乾」,則當歸、川芎、益母、紅花、丹參之屬,皆固血之劑也。
第十九節,催生用藥諸方
女科正宗曰:
催生多用滑利迅速之藥,古力有兔腦、蛇蛻、筆尖、弩牙、急性子之類,皆一時妙用,
惟佛手散為至當不易。
至如手握石燕,足貼蓖麻,子道乾澀,則用葵子、榆白皮、豬脂、蔥油、蜜、
牛乳以潤之。天寒風冷,使氣血凝滯,則用乳香、麝香之類,以香能開竅逐污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催生用藥之大略也。
催生古方甚多,有不甚穩者,概刪之。
第二十節,產後脈
叔和曰:
產後寸囗洪疾不調者死,沉微附骨不絕者生。
又曰:沉小滑者生,實大堅弦急者死。
朱丹溪曰:
胎前脈當洪數,既產而脈仍洪數者死。
又曰:胎前脈細小,產後脈洪大者多死。
第二十一節,產後之脈貴虛
濟生產經曰:
胎前之病,其脈貴實,產後之病,其脈貴虛。
胎前則順氣安胎,產後則扶虛消瘀。此其要也。
第二十二節,產脈辨生死之法
脈要曰:
欲產之脈,必見離經,或沉細而滑,夜半覺痛,來朝日中必娩。
新產之脈,緩滑為吉;若實大弦急,近乎無胃,凶危之侯。或寸囗澀疾不調,
惡證立見。
惟宜沉細附骨不絕,雖劇無恙。
潘碩甫曰:
臨產氣血動盪,胎胞併裂,與常經離異,必有水先下,俗謂之胞漿,養胎之液也,
水下則胞裂而產。
及已產,氣血雨虛,脈宜緩滑,緩則舒徐,不因氣奪而急促,滑則流利,
不凶血去而枯濇,均吉兆也。
苦實大弦牢,非產後氣血兩虛所宜。實為邪實,大為邪進,弦為陰斂,宣布不能,
牢為監著,皆相逆之脈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新產之脈,有吉凶之別也。
婦人良方自臨產將息一條至此,序難產催生用藥。立齋云:「產難既明,
須知產後疾病。」因遵良方之法,序產後諸證於下。
第二十三節,新產下有調理之法
大全曰:
欲產畢,飲熱童便一盞,不得便臥,宜閉目而坐,須臾上床;宜仰坐,不宜側坐;
宜豎膝,不宜伸足;高倚床頭,厚鋪裀褥,遮圍四壁,便無孔隙,免致賊風。
以醋塗鼻,或用醋炭更燒漆器,頻以手從心擀至臍下,以防血暈血逆。
如此三日,不問腹痛不痛,以童便和酒溫服五七次,酒雖行血,亦不可多,
恐引血入四肢,能令血暈。
宜頻食白粥,漸食羊肉豬蹄少許。
仍慎言語七情,寒暑梳頭洗足,以百日為度,若氣血素弱者,不計月日,
否則患手足腰腿痠痛等證,名曰蓐勞,最難治療。
初產時,不可間是男是女,恐因言語而泄氣,或以愛憎而動氣,皆能致病。
不可獨宿,恐致虛驚。不可刮舌,恐傷心氣。不可刷齒,恐致血逆。須氣血平復,
力可治事。犯時微若秋毫,成病重如山嶽,可不戒哉。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新產下調理之法。
古人垂誡周詳,後人守此調護,安有產後諸疾,此在人事宜慎,非醫者所有事也。
第二十四節,新產婦人有三病
張仲景曰:
問新產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鬱冒,三者大便難,何謂也?
師曰:新產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亡津液,
胃燥,故大便難。
第二十五節,產後十二癥病
千金方曰:
婦人產後十二癥病,帶下無子,皆是風冷寒氣,或產後未滿百日,胞絡惡血未盡,
便利於懸圊,及久坐寒濕入胞裹。
結在小腹,牢痛積聚,小如雞子,大者如拳,按之跳手,隱隱然,或如蟲囓,
或如針刺,氣時搶心,兩脅支滿,不能食,食飲不消。
第二十六節,產後十八證
大全曰:
產後十八證,一曰因熱病胎死腹中,二曰難產,三曰胞衣不下,四曰血暈,
五曰口乾心悶,六曰乍寒乍熱,七日虛痛,八曰乍見鬼神,九曰月內不語,
十曰腹痛泄瀉,十一曰遍身疼痛,十二曰血崩,十三曰血氣不通咳嗽,
十四曰寒熱心痛,十五曰月侯不來,十六曰口鼻黑氣及鼻衄,十七曰喉中氣喘急,
上二證俱不治十八曰中風。
第二十七節,產後危證有三沖三急
張飛疇曰:
產後諸證,非行血則邪不去,即諸虛證,亦須血行,其氣乃復,第行之有方,
不可過峻。
凡產後危證,莫如三沖三急,三沖者,敗血沖肺、沖心、沖胃也。三急者,
新產之嘔吐、泄瀉、多汗也。
其用藥則有三禁,佛手散,以川芎能發汗也。禁四物湯,以地黃能作瀉也。
禁小柴胡湯,以黃芩能阻惡露也。
然皆產後常法,設有風寒、發熱、喘脹、下痢、危急證候,亦將守此,致令坐斃乎。
古人未嘗不用汗下,不用寒涼,而暴病勢緊,不得不猛治者,下手稍軟,畏縮逡巡,
去生便遠。惟病氣久衰者,非但不可峻攻,亦不可峻補,必緩劑輕劑,以俟胃氣之復耳。
第二十八節,產後諸證其源有三
方約之曰:
產後之證多端,其源有三,曰血虛火動,曰敗血妄行,曰飲食過傷,何以明之?
氣屬陽,血屬陰,產後去血過多,血虛火動,為煩躁獲熱之類,一也。
虛火上載,敗血妄行,為頭暈腹痛之類,二也。
經云:「少火生氣,壯火食氣。」東垣云:「火為元氣之賊。」產後火傷元氣,
脾胃虛弱,若飲食過傷,為痞滿泄瀉之類,三也。
治法,血虛火動則補之,敗血妄行則散之,飲食過傷則消之。
但人元氣有虛實,疾病有淺深,治療有難易,又不可一概論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婦人新產後有諸證之變現也。
產後見證多端,仲景下三條,其大略也,約之一條尤切要。
而產後犯之者眾,但云壯火食氣,產後火傷元氣,致脾胃虛弱,飲食過鬱,為痞瀉證。
夫產後之火,虛乎實乎,況痞滿泄瀉,亦不專主壯火為害也,立論不能無弊。
第二十九節,產後戒食湯
孫真人曰:
產後後七日內,惡血未盡,不可服湯,侯臍下塊散,乃進羊肉湯,有痛甚者,
不在此例,侯二三日消息,可服澤蘭丸。
第三十節,產後戒飲酒
產寶曰:
纔產不得與酒,緣酒引血,迸入四肢,產母臟腑方虛,不禁酒力,熱酒入腹,
必致昏悶,不可多飲,時呷少許,可以避風邪,養氣血,下惡露,行乳汁也。
第三十一節,產後戒服童便
胎產須知曰:
新產候,童便不宜亂服。
大全云:「產畢,可飲熱童便一盞。」即一熱字,或與藥同服,或與酒同服,
童便有益陰降火之功,無寒涼凝瘀之患,則童便不宜單服明矣。
況童便必擇清白無臭味者佳,若黃濁不堪,則氣既混雜,味亦腥羶,
此時產母氣血已虛,胃氣甚薄,飲之必至嘔惡泄潟,非徒無益,而反害之。
第三十二節,產後戒食雞子夥鹽
朱丹溪曰:
初產之婦,將護之法,不可失宜,肉汁發陰經之火,易成內傷,先哲具有訓戒,
何以羊雞濃汁作糜服之乎。
若兒初產,母腹頓寬,便啖雞子,且吃夥監,不思雞子難化,夥監發熱,
必須卻去夥監諸肉食,與白粥將理,以鯗魚淡煮食之。
半月後,方與少肉,雞子豁閉淡煮,大能養胃卻疾也。
第三十三節,產後戒早行房
孫千金曰:
凡產後滿百日,乃可會合;不爾,至死虛羸百疾滋長,慎之。
凡婦人患風氣,臍下虛冷,莫不由早行房故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飲食起居之戒也。
新產調理,已載大全一條之內,而飲食之不節,起居之不慎,此五者猶所易犯,
故再序以示人節戒之意。
第三十四節,產後病戒用發表一切不可用風藥
朱丹溪曰:
產後一切病,皆不可發表。產後病多是血虛,故不可用風藥發表出汗。
第三十五節,產後戒服黑神散熱藥論
張子和曰:
婦人產餘之疾,皆是敗血惡物,發作寒熱,臍腹撮痛,食飲稍減,醫者不察,
謂產後氣血俱虛,便用溫熱之劑,養血補虛,止作寒治,舉世皆然。
豈知婦人之孕,如天地孕物,物以陰陽和合而後生,人亦陰陽和合而後孕,偏陰偏陽,
豈有孕乎,此與禾黍瓜果之屬何異?水旱不時,則華之與實俱萎落矣,
此又與孕而不育者何異?七月立秋後十八日,寸草不結者,天寒故也,婦人妊娠,
終十月,無難而生,反謂之寒,何不察理之甚也。
竊譬之治磚者,炎火在下,以水沃窯之顛,遂成磚矣,磚既出窯,窯頓寒耶。
世俗竟傳黑神散治產後十八證,非徒不愈,經脈閉涸,前後淋悶,嘔吐痰嗽,
凡百熱證生矣。若此誤死者,不可勝計。
曷若四物與涼膈散對停,大作湯劑下之,利以數行,惡物俱盡,後服甘淡之劑自愈。
〔慎齋按〕
子和以產後不可服熱藥,而以治磚為喻,夫磚未出窯,其熱為實熱,碑既出窒,
則熱為虛熱矣。胎在腹,當用清熱養血,胎既產,惡露行而氣血虛,虛則生寒,
黑神散固不可多服久服,而任以涼膈散大黃、連翹之苦寒則誤矣。矯枉之論,
殊未盡善。
第三十六節,產後戒服黑神散致病論
朱丹溪曰:
或問初產之婦,好血已虧,污血或留,彼黑神散非要藥乎?
答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理之常也。初產之婦,好血未必虧,污血未必積,
臟腑未必寒,何以藥為,飲食起居,勤加調護,何病之有。
誠有污血體怯而寒,服之或可;若有他病,當求病起何因,病在何經,氣病治氣,
血病治血,寒者溫之,熱者清之,凝者行之,虛者補之,血多者止之,何用海制此力,
例令服餌,不恤無病生病。
彼黑神散用乾薑、當歸之溫熱,黑豆之甘,熟地之厚,以補血之虛;佐以炒蒲實,
防出血之多;芍藥之酸寒,有收有散,為四藥之助;肉桂大辛熱,以行滯血,
和以甘草之緩,其取用似乎精密。
然驅逐與補益,似難同方施治,設有性急者,形瘦者,本有怒火者,夏月坐蓐者,
時在火令,薑桂皆為禁藥,雖是補劑,並有偏勝,臟腑無寒,何處消受,
必教卻去黑神散。
彼富貴之家,驕恣之婦,卒有白帶、頭風、氣痛、膈滿、痰逆、囗乾,經事不調,
髮禿體倦,皆是陽盛陰虛之候,天生氣血,本自和平,曰盛曰虛,
又烏知非此等迷謬有以兆之耶。
張嶟璜曰:
產婦有稟質瘦熱,素有鬱火積熱,多產衝任血枯脈濇,一經產後,兒枕作痛,
粗工膠執古方,妄投肉桂,禍不旋踵。
故必嚴寒凍產,風冷乘虛,血瘀不行,方投肉桂,以通行血脈也。
第三十七節,產後戒服五積散論
朱丹溪曰:
局方五積散,言治產後餘血作痛,方中以蒼朮為君,麻黃為臣,厚朴、枳殼為佐,
雖有芍藥、當歸之補血,僅及蒼朮三分之一,且方中言婦人血氣不調,心腹撮痛,
閉而不行,並宜服之。何不思產後之婦有何實耶?血氣未充,似難發汗,
借曰推陳致新,藥性溫和,豈可借用麻黃之散,附以蒼朮、枳殼,虛而又虛,
禍不旋踵矣。
第三十八節,產後用白芍藥宜製妙論
虞天民曰:
問婦人產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伐生發之氣,
禁而不用,何歟?曰:新產之婦,血氣俱虛,但存秋冬肅殺之令,少春夏生發之氣,
故產後諸病,多不利於寒涼之劑,大宜溫熱之藥,以助資始資生之化源也。
先哲制四物湯,以芎、歸之辛溫,佐以地、芍之寒,是寒溫適中,為婦人諸疾妙劑。
若用於產後,必取白芍藥,以酒重復製炒,去其酸寒之性,但存在生血活血之能,
胡不可用也後人傳寫既久,脫去製炒註文,丹溪慮俗醫鹵莽,不製而用之,
故特舉其為害之由,以戒之耳。
第三十九節,產後宜用芍藥論
張景岳曰:
按丹溪云:「芍藥酸寒,大伐生發之氣,產後忌之。」此亦言之過也。
夫芍藥之寒,不過於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輩之大苦大寒也,
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猶為不可用矣。
予每貝產家過慎,或因太煖,或因年方方壯,飲食藥餌,大補過度,以致產後動火,
病熱極多,若盡以產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
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於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產後要藥乎,不可不解也。
第四十節,產後戒不可遽用參耆
單養賢曰:
凡產後服生化湯加人參,須血崩血暈,形色俱脫者加之。若無虛脫形證,不可加。
若有血塊,痛甚不移處,止加紅花、肉桂,切不可用參、耆、朮補氣,夭人命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用藥之戒也。
產後病,誤治者多,用藥之際,不可不詳慎。
第四十一節,新產後先消瘀血為第一義
葉以潛曰:
良方云:「產後以去敗血為先,血滯不快,乃成諸病。」夫產後元氣既虧,運行失度,
不免瘀血停留,治者必先逐瘀,瘀消然後方可行補,此第一義也。
今人一見產後有內虛證,遽用參、耆甘溫之劑,以致瘀血攻心而死,慎之。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產後有先消瘀之治也。
產後證虛者固多,而虛中見實,莫如瘀血停滯一證為喫緊,此條最宜留意。
第四十二節,產後不可作諸虛不足治
張子和曰:
產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之,必變作骨蒸寒熱,飲食不入,肌膚瘦削,經水不行。
經曰:「寒則衰飲食,熱則消肌肉。」人病瘦削,皆粗工以藥消煤之故也,嗚呼,
人之死者,豈為命乎。
〔慎齋按〕
產後證,虛者多,實者少,子和以為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是必以攻伐唆厲為法矣,
產後而亦可任汗吐下之三法乎。
趙嗣真嘆子和之書,其詞直,其義明,顧其一,不顧其二,知言哉。
第四十三節,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
朱丹溪曰:
產後有病,先固氣血,故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汪石山曰:
產後百日之內,縱有雜證必遵丹溪之法,以末治之,當大補氣血為主,不可攻擊,
此正論也。
第四十四節,產後先補氣血兼用消
陳良甫曰:
產後元氣大脫,新血未生,概以大補氣血為主。
如惡露未盡,補藥中入行血藥。
如感冒風寒停滯,亦須先補,然後發散消導,勿得泛用唆厲傷氣血之藥。
第四十五節,產後去邪必兼補劑
何松庵曰:
產後氣血大損,諸事必須保重,切不可恃健勞碌,致內傷外感六淫七情諸證,
為患莫測。
故產後證,先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或欲去邪,必兼補劑為當,
不宜耑用峻厲,再損血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治產後有攻補之法也。
子和之論,耑主攻邪;丹溪之論,耑主補虛;兩賢之法,各自有見,而丹溪之說為長,
故必合良方、正宗二說以參之,乃攸當也。
第四十六節,辨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論
虞天民曰:
或問產後證,丹溪云:「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又云:
「產後中風,切不可作中風治,用風藥。」然則產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乎?
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合宜大補氣血,自愈。
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氣血藥,帶驅風之劑。
或因脾虛,而食傷太陰者,補氣血藥,加消導之劑。
或因瘀血惡露未盡,而惡寒發熱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大補。
經曰:「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又日:「急則治標,緩則治本。
」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之意也。
第四十七節,產後攻補二法辨疑論
葉以潛曰:
或問產後氣血大虛,縱有雜證,以末治。又謂產後須以去惡露為主,二說孰是。
不知古人之言,各有攸當。
假如產後去血過多,有血暈之狀,脈必弦浮大散,乃陰血既亡,陽無所依,
宜大劑芎歸,加熟附、乾薑,頓服補虛,或有滯血作痛,兼用行血藥,此大補為本,
他證為末也。若產後三四日,餘瘀卒止,腰腹疼痛,漸生潮熱咳嗽,脈洪實而數,
乃是敗血停積,上沖心肺,惡露與血相搏,留結不行,非用行血破氣以消瘀,
何以得安。
若徒知當補不當瀉,病必益劇。故產後雖為不足,亦有有餘之證,
不當泥產後無熱胎前無虛之說。
如胎前惡阻,少食腹脹,二便清滑,經水時下,胎動不安,不用溫補,何以起病,
非胎前亦有虛乎?
如產後傷寒熱病,煩渴秘結,不用苦寒,何以解利,非產後亦有熱乎?
今人但見產後六脈浮洪弦緊,便說有熱,不知產後脈與別病脈不同,產後洪大,
是氣血耗散,內無存畜,故顯是脈,如用涼劑,殺人反掌,不可不知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辨攻補之法也。
產後用藥攻補,最難調劑,虛則補,實則攻,其定法也。
惟虛證而兼實邪,在產後見之者甚多。丹溪之論,專為世醫不顧產後大虛,
惟務攻邪者立誡也。豈知守丹溪之法,亦不無峻補之害,此虞天民、
葉以潛兩論所宜急玩也。
第四十八節,產後誤藥成病論
單養賢曰:
丹溪先生云:「產後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恐人用消耗之劑,
以虛其虛也 予見世醫,但知傷食當消,氣滿當順,惡露當攻,不顧產虛,遽下消耗,
不知產婦服消耗藥,胃氣反傷,滿悶益增,氣亦不降,鬱積既久,遂成腫脹危證,
誰之咎哉。
予於傷食氣滿證,微加消導於補中湯內,則脾強而所傷食氣消散,助血行氣,
氣行而惡露自行矣。
又於誤用消食耗氣下藥,以致絕穀日久者,先用人參湯,送鍋焦粉引開胃口,
以救絕穀,然後漸加補脾藥,助以消導。
又於誤用消耗等藥成脹滿者,仍用大補氣血之劑,不致夭枉。
後之學者,須遵丹溪方案,毋私心自用,以夭人命也。
第四十九節,產後諸證不可誤治論
單養賢曰:
凡病起於氣血之衰,脾胃之弱,至產後而虛又甚焉,故丹溪論產後當大補,
已盡醫產之旨,若能擴充用藥,治產可無過矣。
產後氣血暴虛,諸證乘虛易襲,如有氣不行,毋專耗氣;有食不消,毋專消導;
有熱不可用芩連,有寒不可用桂附。
用寒涼則血塊停滯,用辛熱則新血崩流。
至若虛中外感,見三陽表證,似可汗也,在產後而用麻黃,慮有亡陽之誤。
見三陰裏證,似可下也,在產後而用承氣,恐致竭陰之患。
耳聾脅痛,乃腎虛惡露之停,休用柴胡。
譫語汗出,乃元弱似邪之證,毋加宣導。
厥由陽氣之衰,難分寒熱,非大補不能回陽而起弱。
痓因陰血之損,毋論剛柔,非滋陰不能活絡而舒經。
有如乍寒乍熱,發作有期,證類瘧疾,若以瘧論,病甚難痊。
神不守舍,言語無倫,病似邪侵,如以邪論,危亡可待。
去血多而大便燥結,蓯蓉加於生地,莫投潤下之湯。
汗出甚而小便短澀,六君倍用參耆,更加生津之劑。
人參生化湯頻灌,可救產後之虛危。
長生活命丹屢用,能甦絕穀之人。
脫肛久瀉,多是血虛下陷,補中益氣正宜。
口噤筋攣,乃因血燥類風,加人參、生地為最。
產戶入風而痛甚,服宜羌活養榮方。
玉門傷冷而不閉,先須床兔茱硫。
因氣而滿悶中虛,生化湯加木香為佐。
因食而噯酸惡食,六君子加神麵為良。
蘇木、稜、蓬,大能破血。青皮、殼、實,最惡虛中。一切耗氣破血之劑,
汗吐下之策,可施少壯之人,豈宜胎產之婦。
大抵新產之婦,先問惡露如何,塊痛末除,不可遽加參朮;腹疼若止,補中益氣無疑。
至若汗出亡陽,氣虛喘促,頻用加參生化湯,固是從權。
如因大熱陰虛,血崩厥暈,速煎生化原方,乃為救急。
言雖未能盡證,大略如斯而已。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用藥之失,而有誤治之戒也。
第五十節,產後證先調脾胃
婦人良方曰:
新產之後雖無疾,宜將息,調理脾胃,進美飲食,則臟腑易平復,氣血自然和調,
百疾不生也加味四君子湯,四順理中丸,百日之內,宜常服之。
第五十一節,產後服生化湯論
產寶新書曰:
產後氣血暴虛,理當大補,但惡露未盡,用補恐致滯血,惟生化湯行中有補,
能生又能化,真萬全之劑也。
如四物湯,產後誤人多矣,地黃性滯,白芍酸寒伐生氣,生化湯除此二味,
加以溫中行血之劑如產後兒枕作痛,世多用消塊散血之劑,然後議補,
又有消與補混施,不知舊血雖當消化,新血亦當生養,若專攻舊,則新血轉傷,
世以回生丹治產,用攻血塊下胞衣,蕅死胎,雖見速效,其元氣未免虧損,
生化湯因藥性功用而立名也。
產後血塊當消,而新血亦當生,若專用消,則新血不生,專用生,則舊血反滯。
考諸藥性,多芎、歸、桃仁三味,善攻舊血,驟生新血;佐以黑薑、炙草,
引三味人於肺肝,生血利氣;五味共方,行中有補,實產後聖藥也。
產婦胞衣一破,速煎一帖,候兒頭下地即服,不拘半產正產,雖平安,少壯婦無恙者,
俱宜服一二帖,以消血塊而生新血,自無血暈之患。
若胎前素弱,至產後見危證,不厭頻服,病退即止,若照常日服一帖,
豈能扶將絕之氣血也。如血塊痛,加肉桂三分,紅三分,益母草五錢。
如產後勞甚血崩,形色虛脫,加人參三四錢。如汗出氣促,人參倍加。
〔慎齋按〕
生化湯一方,,載之產寶新書,凡產後一切證,俱以是方為加減,頗穩當可法,
故錄之。
與婦人良方所載,用加味四君子、四順理中,一治產證,一治脾胃,可並參之。
第五十二節,產後胞衣不下屬冷乘血澀
大全曰:
兒產出,胞衣不落,謂之息胞。
由初產時用力,兒出體已疲憊,不復能用力,產胞經停之間,外冷乘之,則血道澀,
故胞衣不出。
急以藥治之,庶不妨害於兒,所奈胞系連臍帶,胞不下,即不得以時斷臍,
浴洗冷氣傷兒成病。舊法胞衣不出恐損兒,依法截臍而已。
第五十三節,產後胞衣不下屬血入胞中
郭稽中曰:
胎衣不下者何?
曰:母生子訖,流血入衣中,衣為血所脹,故不得下。治稍緩,脹滿腹中,上沖心胸,
疼痛喘急者難治。
服奪命丹,逐去衣中之血,血散脹消,胞衣自下,牛膝湯亦效。
第五十四節,產後胞衣不下有虛實之分
薛立齋曰:
胞衣不下有二,有因惡露入衣,脹不能出,有因元氣虧損,虛而不能出。
惡露流入衣中者,腹必脤痛,用奪命丹或失笑散以消瘀血,緩則不救。
元氣虛蒻不能送下者,腹中不脹痛,用保生無憂散以固元氣。
第五十五節,產後胞衣不下急斷臍帶法
寶慶方曰:
婦人百病,莫甚於生產,產科之難,臨產莫重於催生,既產莫甚於胞衣不下,
惟有花蕊石散一藥最為緊要。
更有一法,產訖胞衣不下,停久,非特產母疲倦,又血流胞中,必致危篤。
宜急斷臍帶,以物 繫墜,使血不潮入胞中,則胞衣自萎縮而下,只要產母安心,
以物繫墜之時,宜用心先繫,然後截斷,不爾,胞上掩心而死,慎之。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胞衣不下之證也。
胞衣不下,有冷乘血凝,有血流衣脹,有元氣虛脫三證,當分因用藥急治。
如冬天嚴寒,風冷乘虛而入,胞冷血凝而不下,則當用奪命丹、牛膝散、
桂附熱藥以下之。
如血入胞衣脹滿,惡露不下,則當用失笑散、花蕊石散、逐血消瘀藥以下之。
若元氣弱,氣血虧損,不能下,則當用無憂散、生化湯以溫補之。
寒熱虛實之際,不可不詳審施治也。
第五十六節,產後血暈屬敗血流入肝血熱逆上
大全曰:
產後血暈者,由敗血流入肝經,眼生黑花,頭目旋暈,不能起坐,昏悶不省人事,
謂之血暈。此血熱乘虛,逆上湊心,故昏迷不省,氣閉欲絕也,服童便最好。
第五十七節,產後血暈屬瘀血奔心虛火炎上
陳良甫曰:
產後瘀血奔心,因分娩後,不飲童便,以致虛火炎上也。用鹿角燒灰,童便調下即醒,
此物行血極效。
又用五靈脂,半生半熟,名獨行散。又用返魂丹,即益母丸也。
第五十八節,產後血暈屬惡露乘虛上攻
家居醫錄曰:
產後元氣虧損,惡露乘虛上攻,眼花頭暈,或心下滿悶,神昏囗噤,或痰壅盛,
急用失笑散主之。
若血下多而暈,或神昏煩亂,劑芎歸湯補之,加童便。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血暈之屬有餘也。
敗血入肝,惡露上攻,此瘀血為患,當用行血逐瘀之藥。
第五十九節,產後血暈屬陰血暴亡心虛火炎
李東垣曰:
婦人分娩,昏冒瞑目,因陰血暴亡,心神無所養。
心與胞絡,君火相火也,得血則安,亡血則危。火上熾,故令人昏冒;火乘肺,
故瞑目;不省人事,是陰血暴亡,不能鎮撫也。
經云:「病氣不足,宜補不宜瀉。」瞑目合眼,病悉屬陰,暴去有形之血,則火上熾,
但補其血,則神自安,心得血則能養,而神不昏迷矣。
第六十節,產後血暈屬血隨氣上
郭稽中曰:
產後血暈者何?
曰:產後氣血暴虛,未得安靜,血隨氣上,迷亂心神,故跟前生花,或悶絕不省,
囗噤神脫,但服清魂散即醒。
第六十一節,產後血暈屬虛火載血上升腹中空虛所致
朱丹溪曰:
婦人產後血暈,乃虛火載血,漸漸上暈也。
又崔氏云:「凡暈皆是虛熱,血氣奔迸,腹中空虛所致。」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血暈之屬於不足也。
陰血暴亡,虛火上升,皆由腹中空虛所致。當用補血滋陰降火之藥,
但滋陰不可用地芍,降火不可用苦寒。
第六十二節,產後血暈分下血多少治法
陳良甫曰:
產後血暈,其由有三,有使力過多而暈,有下血多而章,有下血少而章,其暈雖同,
治之則異如下血多而暈者,但昏悶煩亂,當以補血清心藥。
如下血少而暈者,多惡露不下,上搶於心,心下滿急,神昏不省,當以破血行血藥。
〔慎齋按〕
下血多而暈,名為血脫,當大劑人參,可以回陽,何云補血又加清心?
若下血少而暈,非血滯,即屬血竭,未便以破血行血為妄投也。
良甫晰證最明,治法尤末盡善。
第六十三節,產後血暈用醋漆法
崔氏曰:
產婦分娩訖,將秤錘或黃石子入炭中,燒令通赤,置器中,於床前以醋沃之,
可除血暈,時作為佳。
或先取釅醋,以塗口鼻,仍置醋於傍,淬火炭,使聞其氣。
又一法,燒乾漆,令姻熏產母之面即醒,如無乾漆,舊漆器燒煙,亦妙。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血暈分血之多少,而用治法也。
產後血暈,緦屬陰血暴亡,虛火上炎所致。夫心主血,肝藏血,
肝虛則魂無所附而目暈,心虛則神不守而火乘,東垣、丹溪已悉病機之要,
若良甫又分血下多少為治。
如云惡露不下,上搶心而暈,此在壯實婦人新產下,恆有此患,當用行血破血之劑。
若氣血虛弱人血脫過多,當大補氣血為主,如大劑芎歸湯、生化湯,加人參服之可也。
第六十四節,產後惡露不下屬風冷乘虛搏血
大全曰:
惡露不下,由產後臟腑勞傷,氣血虛損,或胞絡挾於宿冷,或產後當風取涼,
風冷乘虛而搏於血,壅滯不宣,積畜在內,故不下也。
薛立齋曰:
前證苦惡露不下,用失笑散。氣滯血凝,用花蕊石散。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產後惡露不下之證也。
彭用光有云:「凡看產後病,須問惡露多少有無。」此要語也。
夫新產惡露,屬養胎餘血,雜濁漿水。兒既產,如氣血旺者,惡露隨之而下。
如氣血弱者,阻 礙小腹為病,上攻則為血暈悶絕,蓄瘀則為兒枕痛、心腹痛、
瘕癥積聚、四肢腫滿、血鼓諸證。大全以風冷乘虛,搏血不宣所致,此在秋冬寒月,
多有犯之。但大全既云風冷搏血矣,何療三四日,惡露不下,方中獨加芍藥、知母,
廣濟力內更用大黃、芍藥、生地汁,夫以寒藥治寒凝之血,有是理乎?準繩獨首載之,
不可解。
第六十五節,產後惡露不絕屬虛損臟腑挾冷
大全曰:
產後惡露不絕,由產後傷於經血,虛損不足,或分娩之時,惡血不盡,在於腹中,
臟腑挾於宿冷,致氣血不調,故令惡露淋瀝不絕也。
第六十六節,產後惡露不止屬血滯不化
戴復庵曰:
婦人服固胎藥太多,或正產,或半產,胎雖下,而惡血不去,或經二三月,
惡露猶點滴不盡。此非敗血之此,正緣當來有固經藥在內,致血滯不化,藥宜順血通氣,
不宜蓄血閉氣也。
第六十七節,產後惡露不絕屬肝脾經病
薛立齋曰:
前證若肝氣熱,不能生血,六味丸。
若肝氣虛,不能藏血,逍遙散。
若脾氣虛,不能攝血,六君子湯。
胃氣下陷,不能統血,補中湯。
若脾經鬱熱,血不歸源,加味歸脾湯。
若脾經怒火,血妄行,加味四物湯。
若氣血兩虛,十全大補湯。
若肝經風邪,其血沸騰,一味防風丸。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惡露不絕之證也。
婦人產下,其血不止,大約一月為期。如不及一月而止者,氣血虛也。
如踰一月二月而淋瀝不絕,非氣虛不熊攝血,即立齋所論肝脾二經有虧,大全云:
「經血虛損不足是矣。」又主於臟腑挾宿冷所致。
夫血得熱則行,得冷則凝,豈惡露不絕,反為寒冷致病之理,立齋以為肝脾鬱熱怒火,
此誠善悉病機者也。
但產後血脫,當用益氣升提之法,如千金方治惡露不絕,經月半歲,
用一味升麻酒煎服,正是此意。
至下多亡陰,則有寒無熱,薑桂所宜用,臨證審之。
第六十八節,產後頭痛屬陽實陰虛
大全曰:
頭者,諸陽之會也。產後五臟皆虛,胃氣虧弱,飲食不充,穀氣尚乏,則令虛熱,
陽氣不守,上湊於頭,陽實陰虛,則令頭痛。
又有產後敗血頭痛,不可不知。
薛立齋曰:
前證若中氣虛,補中湯加蔓荊。
若血虛,四物加參、朮。
氣血俱虛,八珍湯。
若風寒所傷,補中湯倍加川芎。
第六十九節,產後頭痛屬風寒用生化湯
單養賢曰:
產後頭痛,身熱惡寒,雖是感冒風寒,只宜服生化湯一二服,慎不可用柴胡、
麻黃等藥,以表虛其汗。
劑中川芎、乾薑,其味辛溫,亦能散邪退熱。
如頭痛不解,加連鬚蔥白三枚。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頭痛之證也。
頭痛有三陽三陰經之分,屬風寒外感者居多。
若產後頭痛,雖有風寒,而本之血虛者,其病源也,惟大劑芎歸養血,血行則風自滅。
若立齋以補中湯倍川芎,此是治氣虛頭痛為宜。
至污血頭痛,產後恆有,若用黑龍丹下蝗蟲子,此又病機之不可測者矣。
第七十節,產後心痛屬虛寒血凝不散
產寶百問曰:
心者血之主,產後虛寒,血凝不散,氣逆上沖於心,以溫熱治之,
寒去則血脈溫而經脈通,大岩蜜湯主之。
四物去川芎,加獨活、吳茱、乾薑、細辛、桂心、甘草。
第七十一節,產後心痛屬陰虧火沖包絡
大全曰:
產後心痛,為陰血虧損,隨火上沖心絡,名曰心包絡痛,宜大岩蜜湯治之。
若寒傷心經,名曰真心痛,無藥可救。
第七十二節,產後心痛屬寒氣上攻
單養賢曰:
產後寒氣上攻則心痛,下攻則腹痛。
兼血塊者,宜服生化湯加桂,未止,加吳茱、薑三片助血。
若獨用諸熱藥攻寒,其痛難止,其血未免來多,以虛產母也。
第七十三節,產後心痛屬血虛
薛立齋曰:
前證若陽氣虛寒,岩蜜湯溫之。
瘀血上沖,失笑散行之。
止既散而痛仍作,八珍湯補之。
大凡心腹作痛,以手按之不痛,此血虛也,須用補養之劑。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心痛之證也。
心痛在產後,非血虛火逆,即寒凝傷血。
產寶用岩蜜湯,治虛寒血凝,則得矣。若大全火沖心包絡,而亦用岩蜜湯治之,
豈熱藥從治之意,能無助邪為患。
至有產後殺血心痛,亦屬惡露不盡,如陳無擇評大岩蜜湯下云:「產後心痛,
雖非產蓐常疾,痛或有九,未必便是血痛,設是岩蜜湯,豈可用熟地泥血,安能去痛,
以此湯治血痛,不若失笑散更捷。」
予謂產後心痛,屬血者多,但有寒熱虛實不同,若云未必便是血痛,則非矣。
第七十四節,產後腹痛屬腹有乾血
金匱要略曰:
產後腹痛,怯當以枳實芍藥散。假令不愈,此為腹中有乾血著臍下,宜下瘀血湯主之。
第七十五節,產後腹痛屬餘血壅滯
大全曰:
產後惡血,雖常通行,或因外感五邪,內傷七氣,致令斬然而止,餘血壅滯,
所下不盡,故令腹痛,當審因治之。
第七十六節,產後腹痛屬傷食裹血
王節齋曰:
假如產婦數朝內,或飲食如常,忽作腹痛,六脈沉伏,四肢厥冷,此惡露不盡,
傷食裹血而脈不起也。
不可誤認為氣血兩虛,用大補劑,須用消導行血之藥。
第七十七節,產後腹痛屬氣弱阻寒
金匱要略曰:
產後腹中㽲痛,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徐忠可曰:
㽲痛者,緩緩痛也。概屬客寒相阻,故以當歸通血分之滯,生薑行氣分之寒。
君以羊肉者,所謂行不足補以味,羊肉補氣,病痛屬氣弱,故宜之。
第七十八節,產後腹痛屬冷氣乘虛入產門
寇宗奭曰:
婦人產當寒月,寒氣入產門,臍下脹痛,手不得犯,此寒病也。醫將治以抵當湯,
謂有瘀血也,予教之曰:「非其治也,可服仲景羊肉湯。」
又產後六七日,忽然臍腹痛,皆由呼吸之間,使冷氣乘虛而入,宜服當歸建中湯、
四順理中丸〔慎齋按〕
產後有下血過多,衝任空虛,肝經血少,而腹痛脈弦者,以熟地、山茱為主,
加白芍藥、木瓜、蒺藜一劑。
有難產久坐,風入胞門,而腹痛欲絕,脈浮而弦,續斷一兩,防風五錢,服之立愈。
一虛一實,不可不辨。
第七十九節,產後腹痛分證用藥法
家居醫錄曰:
產後腹痛,惡露既去而仍痛,四神散調補之;不應,八珍湯。
若痛而惡心,或欲作嘔,六君子湯。
若痛而泄瀉,六君子湯送四神丸。
若胸膈飽悶,或惡食吞酸,或腹痛,手不可按,此是飲食所傷,用二陳加白朮、
山查消導之。若食既消而仍痛,或按之不痛,或更加頭痛、煩熱、作渴、惡寒、
欲嘔等證,此是中氣被傷,宜補脾胃為主。
若發熱腹痛,按之痛甚,不惡食吞酸,此是瘀血停滯,失笑散消之。
若止是發熱頭痛,或兼腹痛,按之卻不痛,此是血虛,用四物加炮薑、參、朮以補之。
第八十節,產後血塊腹痛戒用峻厲藥
產寶新書曰:
產後血塊痛,用生化湯,加肉桂、紅花,塊散痛止。
慎不可用蘇木、三稜、蓬朮等峻利之藥,雖山查行氣行血,亦不宜多服,恐虛產母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產後有腹痛之證也。
產後腹痛有虛實之分,實者有惡露不盡,有乾血瘀滯,有食傷裹血。虛者有氣弱寒阻,
有血虛空痛,自當審因施治。
在虛者固宜補氣補血,而實者亦末可以峻厲剋伐,重虛其虛也。
第八十一節,產後小腹痛屬惡露凝結
產寶百問曰:
產後小腹痛,由惡露凝結,或外寒搏之,若久而不散,必成血瘕,月水不調。
第八十二節,產後小腹痛屬血滯名兒衴痛
大全曰:
兒枕者,由母胎中,宿有血塊,因產時其血破敗,與兒俱下則無患。
若產婦臟腑風冷,使血凝滯在小腹,不能流通,令結棸疼痛,名曰兒枕痛。
胎以食母之血,十月滿足,餘血結成塊,俗呼為兒枕。欲產時血塊先動,敗血裹其子,
是以難產。
第八十三節,產後小腹痛屬瘀血停滯有骨疽證
薛立齋曰:
有產婦小腹作痛,服行氣破血藥,不效,脈洪數,此瘀血內潰為膿也。
大抵此證,因榮衛不調,瘀血停滯,宜急治之,緩則腐化為膿,最難治療。
若流注關節,則患骨疽,失治多為敗證。
脈數而洪,已有膿。遲緊乃瘀血也,下之愈。
若腹脹大,轉側作水聲,或膿從臍出,或從大便出,宜蠟礬丸、太乙膏,或瓜子仁湯,
下膿而愈。
第八十四節,產後臍下痛作惡露不盡論
單養賢曰:
產後臍下痛,在七日內,未曾服藥者,當作惡露不盡論。
如按而痛止者屬虛,加味生化湯。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小腹痛之證也。
產後小腹痛,非惡露瘀畜,即風寒乘龑。小腹為足厥陰部分,苡血之所,兒產後,
一有不慎,則風寒乘虛,興惡血凝結,即有兒枕痛之名。若瘀血潰膿,亦不早治之故也,
臨證宜慮及之。
第八十五節,產後腰痛屬血滯經絡
大全曰:
產後惡露方行,忽然漸止,斷絕不來,腰中重痛,下注兩股,痛如錐刺入骨。
此由血滯經絡,不即通之,必作癰疽,宜桃仁湯、五香連剋湯。
〔慎齋按〕
產後惡露不行,血滯經絡,而作癰疽,必是血氣大虛,榮衛不調所致,必八珍。
十全可療,用桃仁、五香則謬矣。
第八十六節,產後腰痛屬勞傷腎氣風冷乘虛
大全曰:
腎主腰腳,產後腰痛者,腎為胞胎所繫,產則勞傷腎氣,損動胞絡,虛末平復,
風冷客之,冷氣乘腰,故令腰痛。
若寒冷邪氣,連滯背脊,痛久未已,後忽有娠,必致損動,蓋胞絡屬腎,腎主腰故也。
第八十七節,產後腰痛屬真氣虛
薛立齋曰:
前證真氣虛,邪乘之,用當歸黃耆湯或十全湯為主,佐以寄生湯;不應,
十全湯加附子。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腰痛之證也。
胞胎繫於腎,腰者腎之外候。產後勞傷腎氣,損動胞絡,屬虛者居多,雖有風冷湍血,
亦必兼補真氣為要,立齋一條,抉其旨矣。
第八十八節,產後脅痛屬氣與水相激
大全曰:
產後兩脅脹滿氣痛,由膀胱宿有停水,因產後惡露下不盡,水壅痞與氣相搏,
積在膀胱,故令脅肋脹滿,氣與水相激,故令痛也。
第八十九節,產後脅痛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云:
此證若肝經血瘀,玄胡索散。
若盰經氣虛,四君子加柴胡、青皮。
若肝經血虛,四物加參、朮、柴胡。
若腎水不足,不能生肝,六味丸。
若肺金勢盛,剋制肝木,瀉白散。
仍參前證治之。
此證苟非用薑桂辛溫,助脾胃以行藥,不惟無以施功,而反助其脹矣。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脅痛之證也。
脅者肝之部分,肝藏血,產後惡露不盡,與去血過多,均足以致協痛,
未必屬於水氣相激,必參立齋一條,始攸當爾。
第九十節,產後遍身疼痛屬血氣失其常度
郭稽中曰:
產後遍身疼痛者何?
曰:因產走動氣血,升降失其常度,留滯關節,筋脈引急,是以遍身疼痛。
甚則腰背強硬,不能俛仰,手足拘擊,不能屈伸,或身熱頭痛。
不可作他病,但服趁痛散,循流皿氣,使筋脈舒暢,疼痛自止。
陳無擇曰:
趁痛散不特治產後氣弱血滯,兼能治太陽經感風頭痛、腰背疼、自汗、發熱。
若感寒傷食,憂恐驚怒,皆致身疼、發熱、頭痛,況有蓐勞諸證尤甚,
趁痛散皆不能療,不若五積散人醋煎用,卻不妨。
薛立齋曰:
五積散治產後身痛,兼感寒傷食,若氣虛血弱人,似非所宜。
如手按而痛,是血瘀滯也,用四物、炮薑、桃仁、紅花、澤而補散之。
按而痛稍緩者,血虛也,四物加參、朮、炮薑補黃之。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產後有遍身疼痛證也。
產後百節開張,血脈流散,曰遍身,則自筋骨皮肉,手足脅腹腰背,無處不痛,
大全以為血滯經絡,似屬有餘,然去血過多,虛而風寒襲之,亦為疼痛,
故趁痛散為的對藥,無擇乃云不能療,不若五積散,殊末確也。
第九十一節,產後血塊築痛屬風冷凝血
楊仁齋曰:
此因產後趕血未盡所致。世俗收生,多就踏板趕血,不思生產時,已坐草近地,
產畢臟腑空虛,又近地趕血,冷濕風邪乘虛而入,使敗血凝為血塊,是謂母血,
沖築硬痛。
治法以不換金正氣散,加辣桂、蓬朮、乾薑、川芎、白芷熱服,散其冷濕風邪,
從二便出。
第九十二節,產後積聚屬氣血為風冷所搏
陳良甫曰:
積者,陰氣也,五臟所生。聚者,陽氣也,六腑所成。
然積為陰,陰性沉伏,故痛不離其部。聚為陽,陽性浮動,故痛無常處。
皆由產後氣血虛弱,風冷所乘,搏於臟腑,與血氣相結,故成積聚癥塊也。
第九十三節,產後瘕痛屬風冷搏血
大全曰:
新產後有血與氣相搏而痛者,謂之瘕。瘕者,假也,謂其痛浮假無定處也。
此由夙有風冷,血氣不調,至產血下少,故致此病,不急治,多成積結,妨害月水。
第九十四節,產後寒氣入腹名寒疝
婦人良方曰:
產後寒氣入腹,硬築,臍下刺痛,此名寒疝,當用炒吳茱。
若誤認為惡露不盡,小腹畜血,則謬矣。
第九十五節,產後有血損筋攣之證
薛立齋曰:
有產婦腹中有一物,時痛不止,以為血瘕,用行血破氣藥,兩脅肚腹尤甚,
支節間各結小核,隱於肉裏,以為鱉子,方用下蟲藥。
夫盰藏血而養諸筋,此肝血虛損,筋涸而攣結耳。肢節胸項,皆屬肝膽部分,
養其脾土,補水以滋肝血,則筋自舒,八珍湯、逍遙散、歸脾湯加減治之。
第九十六節,產後氣血壅結宜固元氣
薛立齋曰:
凡真氣虧損,則邪氣乘之,況產得此,尤當固元氣為主,若求旦夕之效而攻邪,
則速其危矣。如寒邪乘客,氣血壅結,此因氣病而血病也,當補養胃氣,調和月經,
寬緩靜養為善。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後有血塊積聚,瘕疝筋攣諸證也。
產後惡血不盡,氣血虛而風寒乘襲,則血凝氣滯,遂為血塊瘕疝等證。
若用破血耗氣之劑,以攻有形之邪,禍不旋踵,故以立齋固元氣一條序後,
示人求本之道也。
第九十七節,產後囗乾痞悶屬麵毒聚胃
郭稽中曰:
問產後囗乾痞悶者何?
答曰:產後榮衛太虛,血氣未定,食鈣太早,胃不能消化,麵毒結聚於胃,上熏胸中,
是以囗乾燥渴,心下痞悶。
醫者不識,認為胸膈壅殢,以藥下之,萬不得已,但服見睍丸則愈。
陳無擇曰:
產後囗乾痞悶,未必只因食麵,或產母內積憂煩,外傷燥熱,飲食甘肥,使囗乾痞悶,
當隨所困調之可也。
第九十八節,產後傷食停滯分證用藥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宿食停滯,六君子加枳實、神麴。若因肉食,加山查。若因魚鱠,加陳皮。
其物既消而仍痞,或反作痛忤嘔,此脾胃受傷,六君子。或嚥酸噯腐,加炮薑。
作瀉加升麻,不應,佐四神丸,或間用補中湯。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傷食之證也。
產後氣血已虛,胃中元氣甚弱,凡飲食偶有所傷,必難運化,而成痞悶,
誠不止麵毒也。
但北方以麵為飯,南方風俗,三朝洗兒,有食麵之例,產婦恃健,傷之者多,
此稽中舉此為言也。
故丹溪教新產婦食白粥,并戒食雞子,正以虛人易致停滯故耳。
第九十九節,產後腹服嘔吐屬敗血入脾胃
郭稽中曰:
產後腹脹滿悶,嘔吐不定者何?
曰:敗血散於脾胃,脾受之,刵不能運化精微,而成腹脹。胃受之,則不能受納水穀,
而生吐逆。
醫者不識,若以尋常治脹止吐藥,病與藥不相干,轉傷動正氣,疾愈難治,
但服抵聖湯則愈。
第一00節,產後腹脹嘔吐屬飲食傷脾胃
薛立齋曰:
前證若敗血傷脾胃,宜用前方。
若飲食停脾,宜六君子加厚朴。
若飲食傷胃,宜六君子湯。
大抵損其脾者,當節飲食為善。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腹脹嘔吐之證也。
產後腹脹嘔吐,未有不因脾胃虛弱所致。郭論則主於敗血,薛論則主於傷食,食與血,
均屬有餘證,攻補合宜,是在臨證之工耳。
第一0一節,產後嘔吐屬腸胃燥澀氣逆
大全曰:
胃為水穀之海,水穀之精,以為血氣,榮潤臟腑。因產則臟腑傷動,有時而氣獨盛,
氣乘腸胃,腸胃燥澀,其氣則逆,故嘔逆不下食。
第一0二節,產後嘔逆屬惡露不下
郭稽中曰:
胃受水穀,脾主運化,生血生氣,內濡臟腑。因產暴虛,惡露不下,敗血乘虛,
散於脾胃,脾受之為腹脹,胃受之為嘔吐。
亦有惡露過多,氣無所主,聚於脾胃,脾受之亦為腹脹,胃受之亦為吐逆也。
第一0三節,產後嘔吐屬脾胃病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產後嘔吐,因飲食過多者,六君子加查麴。兼勞役者,補中湯。
因飲食停滯者,人參養胃湯。
脾胃氣虛者,六君子。胃氣虛寒者,加炮薑、木香。
寒水侮土者,益黃散。
盰木侮土者,六君子加升、柴。
命門火衰,不能生土者,八味丸。
嘔吐泄潟,手足俱冷,或肚腹作痛,乃陽氣虛寒,急用附子理中。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冇嘔吐之證也。
嘔吐為中焦病,產後氣血大虧,則中氣不運,為飲食所傷而嘔吐者多。
若大全主於燥澀氣逆,稽中主於惡露不下,此在新產三四朝內庸有之,病機不可不審。
第一0四節,產後呃逆屬脾虛聚冷胃中伏寒
大全曰:
肺主氣,五臟六腑,俱稟於氣,產後氣血傷,臟腑皆損,風冷搏於氣,則氣逆上。
又脾虛聚冷、胃中伏寒,因食埶物,冷埶之氣相為衝擊,使氣厥不順,則為呃逆。
脾主中焦,為三焦之關,五臟之倉廩,貯積水穀,若陰陽氣虛,使榮衛之氣厥逆,
致生斯病。經云:「阨噫者,胃寒所生。」服藥無效,灸期門穴三壯必愈。
第一0五節,產後呃逆分證用藥法
薛立齋曰:
前證屬胃氣虛寒之惡候,如用丁香散未應,急投參附湯,亦有生者。
若產後呃逆,有寒熱虛上之不同;如寒者,丁香、薑、桂。熱者,宜乾柿、竹茹。
虛者,宜人參、附子。宜者,宜香附、橘皮。誤施則有噬臍之悔。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呃逆之證也。
經云:「病深者其聲噦。」噦即呃逆也。諸病見之為惡候,況產後犯此,有虛無實,
有寒無熱矣,立齋必兼熱宜論,殊謬。
若古方治產後阨逆,又兼敗血瘀停胃逆,用丁香豆蔻散,煎桃仁吳茱湯下之,
病機又不可不知。
第一0六節,產後氣喘屬敗血停凝上熏於肺
郭稽中曰:
產後惡露不快,敗血停凝,上熏於肺,亦令喘急,但服奪命丹,血去而喘自定。
又產後敗血沖心,胸滿上喘,命在須臾,服血竭散,或參蘇飲。
治產後血人於肺,面黑發喘欲死,人參一兩,蘇木二兩。
第一0七節,產後發喘屬污血感寒
屢全善曰:
產後喘者多死,有產二月,洗浴即氣喘,坐不得臥者,五月惡風,得暖稍緩。
用丹皮、桃仁、桂枝、茯苓、乾薑、枳實、厚朴、桑皮、紫蘇、五味、栝蔞煎服,
即臥,其痰如夫,作污血感寒治也。
第一0八節,產後氣喘屬孤陽絕陰
郭稽中曰:
產後喉中氣急喘促者何?
答曰:榮者血也,衛者氣也,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相隨上下,謂之榮衙。
因產所下過多,榮血暴竭,衛氣無主,獨聚肺中,故令喘,此名孤陽絕陰,為難治。
第一0九節,產後發喘不可誤藥
單養賢曰:
產後發喘氣促,此第一危證也。
世每以痰火實證治之,訛以傳訛。當以人參生化湯加減,人多疑參能助喘不用,
致不救者多矣,加芎歸在內,萬無有失。有用參加陳皮監制,反致耗散,切不可信。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發喘之證也。
產後發喘,有虛實之分:
敗血入肺,污血感寒,此屬於實也,參蘇飲、奪命丹、血竭散,下之而愈。
若去血過多,榮血暴竭,衛氣無主,孤陽上浮,此血脫而氣不歸元也,
非大劑人參生脈散,與生化湯加桂附莫療。誤以風痰污血為治,是速之斃矣。
觀立齋治產後喘急;謂脾肺氣弱,用六君子。中氣虛寒,用補中湯加薑、桂。
更有陽氣虛脫,喘促自汗,手足俱冷,以參附湯大劑服之。論誠知本也。
第六章,產後證(下)
第一節,產後浮腫屬敗血停積不可作水氣治
產寶百問曰:
產後四肢浮腫,由敗血乘虛停積,循經流入四肢,留淫日深,腐壞如水,故令面黃,
四肢浮腫。醫人不識,便忤水氣治之,凡治水多用導水藥,極虛人,產後既虛,
又以藥虛之,是謂重虛,多致夭枉。
服小調經散,血行腫消則愈。
第二節,產後浮腫屬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陳無擇曰:
產後浮腫多端,有自懷妊腫至產後不退,亦有產後失於將理,外感寒暑風濕,
內則喜怒憂驚,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氣分血分,不可不辨,當隨脈證治之,宜得其情。小調經散,治血分固效,
但方淺難憑,不若吳茱湯、枳朮湯、奪魂散、大調經散,皆要藥也。
第三節,產後浮腫屬風邪搏氣
陳良甫曰:
產後勞傷血氣,腠理虛,為風邪所乘,邪搏於氣,不得宣越,令虛腫輕浮,
是邪搏於氣,氣腫也。
若皮膚如熟李狀,則變水腫。
氣腫者,發汗即愈。水腫者,利小便即差。
〔慎齋按〕
產後虛摃,多屬氣血虛而脾胃弱,榮衛不運所致。
若云發汗利小便,是重竭津液,而益虛其虛矣。豈產後腫,竟作外邪有餘證治乎?
第四節,產後浮腫屬體虛有濕熱
朱丹溪曰:
產後浮腫,小便少,口渴惡寒,無力,脈沉,此體虛而有濕熱之積,必上焦滿悶,
宜補中導水行氣可也。
方用白朮、陳皮、茯苓、川芎、木通。
第五節,產後浮腫屬虛大補氣血
朱丹溪曰:
產後腫,必用大補氣血為主,少佐蒼朮、茯苓,使水自利。
第六節,產後浮腫分證治法
薛立齋曰:
前證若寒水侮土,宜養脾肺。
若氣虛浮腫,宜益脾胃。
若水氣浮腫,宜補中氣。
產後浮腫,或兼喘咳,脈沉細無力,此命門火衰,脾土虛寒,八味丸主之。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後有浮腫之證也。
浮腫雖有風寒濕熱,外邪之感。若產後,則屬氣血虛而脾土不運,肺氣不輸者多。
故產寶以下四條,主客邪有餘論,而丹溪、立齋惟以補氣血扶脾土為要也。
第七節,產後外感風寒發熱不可作傷寒治
李氏曰:
產後外感,離床太早,或換衣襲風,冷入下部,令人寒熱似瘧,頭疼不止。
血虛者,言歸湯加人參、柴、葛。
氣虛者,補中湯加防風、乾薑。
切不可以傷寒法治之。
第八節,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作外傷感冒治
大全曰:
凡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便作外傷感冒治。此等多是血虛,或是敗血作梗,
宜以和平之劑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加柴胡。
若便以小柴胡、竹葉、石膏之類,不救者多矣。
第九節,產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
吳蒙齋曰:
新產後傷寒,不可輕易發汗。產時有傷力發熱,有去血過多發熱,有惡露不去發熱,
有三日蒸乳發熱,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滯發熱,狀類傷寒,要在仔細詳辨,
切不可便發汗。
大抵產後大血空虛,汗之則變筋惕肉瞷,或鬱冒昏迷,或搐弱,或便秘,其害非輕。
凡有發熱,宜與四物為君,加柴胡、人參、炮薑最效。蓋乾薑辛熱,能引血藥入血分,
氣藥人氣分,且能去惡生新,有陽生陰長之道,以熱治熱,深合內經之旨。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狀類傷寒,雖有外感,禁用發表,惟以養血為主,佐以散風寒之劑,
如生化湯、芎歸湯,倍加川芎、蔥白。
若吳氏論發熱數種,又當分因治之。如惡露未盡,腹痛末除,形壯脈實,五七朝內,
不見虛證,人參尚宜斟酌。如有虛證,必以桃仁興人參同用為當。
第十節,產後傷食發熱宜下
金匱要略曰:
產後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徐忠可曰:
此條言大虛之後有實證,即當以實治。
故謂病解能食,則經絡臟腑之氣俱平,無產後本病可疑。至七八日,更發熱,不惡寒,
又無表證可疑。明是食復之象,故曰胃實。大承氣峻逐之,恐因循致虛也。
第十一節,產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
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致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復證。
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此論蓋有所本。
第十二節,產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
產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滯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
故凡遇產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泄瀉等證,只作傷食治之。
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第十三節,產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前證若胸膈飽悶,噯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滯,宜四君子加厚朴、
查、麴。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薑。
若用唆厲之劑,復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接〕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
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須分有餘不足治法。
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蒸乳,為不足中之有餘。不足者,
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
金匱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第十四節,產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
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產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
若依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當用逍遙散以情肝火養肝血。
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於氣血虛之論也。
第十五節,產後發熱屬陰虛生內熱
朱丹溪曰:
產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內熱耳。以補陰藥入劑服之,必用乾薑者,
何也?
曰:乾薑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
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
產後發熱,多屬虛寒,惟乾薑加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第十六節,產後發熱屬陰虛陽浮於外
王節齋曰:
婦人產後陰虛,陽無所依,浮散於外,故發熱。用四物湯補血,以炙乾薑之苦溫從治,
收其浮散以歸於陰也。
第十七節,產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
新產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薑,補陰以配陽。
若誤服寒涼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隔陽於外,四君子加薑桂;不應,急加附子。
若肌膚發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發燥也,當歸補血湯。
第十八節,產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
產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
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若以涼藥正治必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
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
使無形生出有形來,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第十九節,產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
產後虛煩發熱,乃陽隨陰散,氣血俱虛,故惡寒發熱。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
禍在反掌。
第二十節,論丹溪治產後發熱用力之法
武叔卿曰:
丹溪治產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耆,不用芍地者,以新產後用血脫益氣之法,
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熱甚者加乾薑。
若產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砲薑,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
加茯苓者,使大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熱甚加炒乾薑者,不從陽引陰,
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
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
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
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第二十一節,產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
產後乍寒乍熱者何?
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
產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
產因勞傷臟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人於肺則熱,人於脾則寒,
醫人誤作瘧治,則謬矣。
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別之?
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第二十二節,產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
產後乍寒乍熱,榮衛不和,難以輕議,若敗血不散,豈止脾肺二臟。
大抵一陰閉一陽,即作寒熱,陰勝故寒,陽勝故熱。只可云敗血循經流入,
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而復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
第二十三節,產後敗血閉陰閉陽之辨
武叔卿曰:
閉陰閉陽之說,率難理解,敗血閉陰則寒,閉陽則熱,而有休解會作之時,則似瘧矣。
若瘀血為有形之物,閉則壅矣,安有解會之所。
愚謂血閉於陽經,榮衛行之不通,則寒。血閉於陰經,榮衛行之不通,則熱。
故必瘀通而寒熱自已。
又就大調經散而言,行瘀於內也。五積散,行瘀於外也。又外經或為寒客則肺病,
肺病而榮衛不通則熱,內腑或為冷物所傷則脾病,脾病而榮衛不通則寒。故所用之方,
一主裏,一主表,亦或內外俱瘀,則寒熱並作,二藥又均不可廢。
第二十四節,產後陰陽不足寒熱用藥不同
薛立齋曰:
按良甫云:「此由氣血虛損,陰陽不和,宜四物加減。若敗血不散,腹內作痛,
宜奪命丹。」
夫陽氣不足,陰氣上入陽中而惡寒者,補中湯。
若陰氣不足,陽氣下陷陰中發熱者,六味丸。
若氣血不足,惡寒發熱者,八珍湯。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寒熱往來之證也。
寒熱往來,為少陽經病,產後見之,明屬陰陽兩虛,榮衛不和之候,
當遵丹溪大補氣血為治,非小柴胡可例也。
若云敗血不散為寒熱,郭稽中有入肺入脾之論,陳無擇有閉陰閉陽之議,
兩說均不能無疑。
夫敗血瘀滯,豈有或入肺或入脾之理,況寒熱何獨專於脾肺,
其心腎肝獨不可為寒熱乎?
敗血閉陰為寒,便不能閉陽為熱,閉陽為熱,便不能閉陰為寒,豈有既閉陰復閉陽,
得謂之敗血不散乎?立言之謬,恐有惑於後人。
總之敗血為病,乃生寒熱,本於榮衛不通,陰陽乖格之故,武叔卿始得其旨。
第二十五節,產後產汗不止屬陰氣虛
大全曰:
產後虛汗不止者,由陰氣虛而陽氣加之。裏虛,陽氣獨發於外,故汗出。
血為陰,產則傷血,是為陰氣虛。氣為陽,其氣實者,陽加於陰,故令汗出。
陰氣虛弱不復者,汗出不止。
因遇風則變痙,縱不成痙,亦虛乏短氣,身體柴瘦,唇囗乾燥,久則經水斷絕,
由津液竭故也。
第二十六節,產後虛汗有亡陽之患
單養賢曰
產後虛汗,經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產後既亡血,而又汗多,
乃為亡陽,汗本血液屬陰,陰亡陽亦隨之而走,故曰亡陽。
產後亡血多汗,陰陽兩虛,極危證也,故用藥與他證不同,慎之。方用參、耆、白朮、
麻黃根、防風、桂枝。
第二十七節,產婦頭汗屬血虛孤陽上出
金匱要略曰:
產婦鬱冒,其脈微弱,但頭汗出,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
必大汗出,以血虛下厥,孤陽上出,故頭汗出。
所以產婦喜汗出者,亡陰血虛,陽氣獨盛,故當汗出,陰陽乃復。
徐忠可曰:
產婦鬱冒,虛多邪少,故脈微弱,中氣虛也。內虛,一身之陰陽不和,
故身無汗但頭汗出。
所以頭汗出者何?血虛下厥,則下之陰氣盡而陽為孤陽,陽孤則上出而頭汗矣。
然既頭汗,仍喜其汗出而解者何?蓋陰不亡,則血未大虛,惟產婦血去過多而亡陰,
則陽為孤陽,自陰較之陽為獨盛,所以喜其汗。損陽就陰,則陰陽平,故曰乃復。
第二十八節,產婦頭汗屬虛熱重蒸
王海藏曰:
產婦頭汗出,至頸而還,額上偏多,蓋額為六陽之會,由虛熱熏蒸而出也。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汗出之證也。
經云:「奪血者無汗。」汗與血類,產後去血過多,則陰不維陽,陰虛而陽無所附,
周身汗出不止,此為陰陽兩虛,有亡陽之患,為危證。
若身無汗,但頭有汗,頭為諸陽之會,陰血暴亡,孤陽上越,陰雖虛而陽氣尚為有餘,
此時陰不勝陽,故頭汗額上偏多。
心火上浮,逼陽於外,急補其陰,而入以歛陽之藥,則病自復,故產婦又喜其頭汗出也。
第二十九節,產後中風屬于虛
金匱要略曰:
產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徐忠可曰:
中風發熱頭痛,表邪也。然面正赤,所謂面若朱粧,乃真陽上浮。加之以喘,
氣高不下也。
明是產後大虛,元陽不能自固,又雜以表邪,自宜攻補兼施。故以桂、甘、防、葛、
桔梗、薑棗,清在上之邪,竹葉清膽腑之熱,而以參、附培元氣,返其欲脫之陽也。
第三十節,產後中風屬勞損臟腑氣虛邪入
大全曰:
產後中風,由產時傷動血氣,勞損臟腑,未曾平復,起早勞動,致氣虛而風邪乘之,
冷氣客于皮膚經絡,但疼痹羸乏,不任少氣。
大凡筋脈挾寒則攣急喎僻,挾溫則縱緩虛弱。
若入諸臟,恍惚驚悸,隨其所傷臟腑經絡而生病焉。
第三十一節,產後中風屬勞傷所致
郭稽中曰:
產後中風者何?
答曰:產後五七日內,強力下床,或一月之內,傷於房室,或懷憂怒,擾盪沖和,
或因食生硬,傷動臟腑。
得病之初,眼澀囗噤,肌肉潤搐,漸至腰脊筋急強直者,不可治。
此乃人作,非偶爾中風所得也。
第三十二節,產後中風屬下血過多虛極生風
大全曰:
產後下血過多,虛極生風者何?
答曰:婦人以榮血為主,因產血下太多,氣無所主,唇清肉冷,汗出,目眩神昏,
命在須臾。此虛極生風也,若以風藥治之,則誤矣。
第三十三節,產後中風宜大補不可作風治
朱丹溪曰:
產後中風,口眼喎斜,必用大補氣血,然後治痰。
當以左右手脈,分氣血多少以治。
切不可作中風治,用小續命湯發表治風之藥。
第三十四節,產後中風當補元氣為主
薛立齋曰:
產後中風,果外邪所屬,形氣不足,病氣有餘,當補元氣為主,稍佐治病之藥。
若強力不休,月內人房,形氣俱不足,當純補元氣,多有復甦者,若誤投風藥,
是促其危也。前證若心脾血氣俱虛,十全湯,不應,加附子、鉤藤。
若肝經血虛,逍遙散加鉤藤。
經云:「脾之榮在唇,心之液為汗。」若心脾二臟虛極,急用參附救之。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後有中風之證也。
中風有真中、類中、有火、有氣、有痰、中臟、中腑、中血脈之不一。
若產後中風,總屬血虛而動傷臟腑所致,即有外邪,以大補為主,遵丹溪、立齋之法,
為不易也。
若舍此而以中風為治,用愈風、續命之類,速之斃矣,戒之。
第三十五節,產後血虛中風病痙
金匱要略曰:
新產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何謂也?
曰:新產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
第三十六節,產後血虛汗多遇風變痙
郭稽中曰:
產後血虛,腠理不密,故多汗,因遇風邪搏之,則變痙。
痙者,口禁開,背強而直。
如發癎狀,搖頭馬鳴,身反折,氣息如絕,汗出如雨,兩手摸空者,不可治。
第三十七節,產後痙屬亡血過多筋無所養
薛立齋曰:
產後發痙,因去血過多,元氣虧損,或外邪相搏,致牙關緊急,四肢痙強,
或腰背反張,肢體抽搐。
若有汗不惡寒,曰柔痙。無汗惡寒,曰剛痙。
然產後患之,由亡血過多,筋無所養而致,大補氣血,多保無虞。若攻風邪,
死無疑矣。
第三十八節,產後病痙屬陰虛內熱生風
繆仲淳曰:
產後血虛,角弓反張,病名曰痙。痙者,勁也。
去血過多,陰氣暴虛,陰虛生內熱,熱極生風,故外現風證,
其實陰血不足無以養筋所致,足厥陰肝經大虛之侯,宜益陰補血,清熱則愈。
第三十九節,產後成痙不可同傷寒例治
薛立齋曰:
仲景云:「傷寒有汗為柔痙,用桂枝湯。無汗為剛痙,用麻黃湯。」產後得此,
血氣俱虛敗證,不可興傷寒例看。
丹溪云:「產後當大補氣血為主,多服參、耆、附子。」中風乃虛極之象,固其本元,
諸病自退。
第四十節,產後變證不可輕用發表
婁全善曰:
小續命、大豆紫湯、舉卿古拜散,俱太陽厥陰藥也,如邪實而脈來浮弦有力者,固宜。
但產後氣血大虛人,不宜輕發其表,但用防風當歸散治之為妙。
第四十一節,用續命湯辨
武叔卿曰:
寒主收引,風寒在太陽經,項背強直者,太陽筋病也,諸方皆主續命,從仲景論也。
郭氏不問產後虛實,邪之有無,概宗之,似乎一偏。至薛氏又以產後亡血過多,
非十全大補不可,又一見也。及夷堅志,按以大豆紫湯、獨活湯而愈,又主於風矣,
是續命亦下為妄也。但本方有麻黃、附子,氣血兩虛人,不可輕用;
而郭氏論又有速灌之說,稍緩,即汗出如雨,反不以麻黃為忌,何語之切也。
二說似不可廢,臨證之際詳之。
〔慎齋按〕
已上八條,序產後有痙證也。
產後成痙,大抵血虛所致。故金匱以下四條,均主於亡血過多,當從立齋、仲淳治例。
後二條,辨不可用續命湯,致有誤治之失,以示戒也。
第四十二節,產後囗噤屬血氣虛風乘三陽經
大全曰:
產後中風囗噤,是血氣虛而風入頷頰囗之筋也。
手三陽之筋結於頷,產則勞損臟腑,傷於筋脈,風乘之,則三陽之筋脈偏虛,
得風冷則急,故令囗噤。
第四十三節,產後角弓反張屬體虛受風
大全曰:
產後角弓反張,是體虛受風,風入諸陽之經也。
人之陰陽經絡,周環於身,風邪乘虛,入諸陽之經,則腰背反折,擊急如角弓狀。
第四十四節,產後角弓反張屬虛象宜固氣血
薛立齋曰:
前證因氣血耗損,腠理不密,汗出過多,患此乃虛象也,宜固氣血為主。
此證乃氣血虛極,宜大劑參耆歸朮肉桂培養之,不應,加附子,倍人參,名參附湯,
猶未應,乃藥力未能及,宜多用之。
第四十五節,產後瘈瘲屬陰虛火熾筋無所養
薛立齋曰:
瘈者,筋脈拘急也。瘲者,筋脈弛縱也。
經云:「肝主於藏血。」肝氣為陽為火,肝血為陰為水,產後陰血去多,陽火熾盛,
筋無所養而然。
治法以八珍湯加丹皮、鉤藤,以生陰血,則陽火退而諸證愈。不應,用四君子芎、歸、
丹皮、鉤藤補脾土,蓋血生於至陰,至陰者脾土也。
此證若肢體惡寒,脈微細者,此為真狀。若脈浮大,發熱煩渴,此為假象。
惟當固本為善。
若無力抽搐,戴眼反折,汗出如珠者,不治。
第四十六節,產後拘攣屬氣血不足
大全曰:
產後中風,筋脈四肢攣急者,氣血不足,臟腑俱虛,月內未滿,起早勞動,動傷臟腑,
虛損未復,為風所乘。
風邪冷氣,客於皮膚經絡,令人頑庳不仁,羸乏少氣。風氣人於筋脈,挾寒則攣急也。
第四十七節,產後拘攣屬肝經風熱血燥
薛立齋曰:
肝屬木主筋,若肝經風熱血燥,用加味逍遙散,不應,六味丸以補腎水。
經云:「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口噤、角弓、瘈瘲、拘攣諸證也。
諸證為中風內見證,雖有囗噤、角弓異名,緦以產後氣血大虛所致。
故一切風藥,概不可用,惟遵丹溪、立齋之論治,為產後中風病之要道也。
第四十八節,產後不語屬敗血人心
郭稽中曰:
產後不語者何?
答曰:人心有七孔三毛,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外應於舌,舌者聲之機。
產後虛弱,多致敗血停畜,上干於心,心竅閉塞,神志不能明了。
又心氣通於舌,心氣閉則舌強不語,但服七珍散。
第四十九節,產後不語屬胃濕熱痰迷心
武叔卿曰:
產後不語,有臨產服藥與湯過多,胃濕使然,又有熱痰迷於心不語,導痰湯。
第五十節,產後不語屬熱血熱痰迷塞心竅
方約之曰:
產後不語,有熱血迷塞心竅者,有熱痰迷塞心竅者。
前方七珍散治熱血,孤鳳散治熱痰。
肥人多是熱痰,瘦人多是熱血。
第五十一節,產後不語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經云:「大腸之脈,散舌下。」又云:「脾之脈是動,病舌本強,不能言。」又云:
「腎之別脈,上人於心,繫舌本,虛則不能言。」
前證若心腎氣虛,用七珍散。
腎虛風熱,地黃飲。
大腸風熱,加味逍遙散,加防風、白芷。
脾絕風熱,秦艽升麻湯。
肝經風熱,柴胡清肝散,加防風、白芷。
肝木太過,小柴胡加鉤藤。
脾受木侮,加白芷、升麻、釣藤。
肝脾血虛,佛手散。
脾氣虛,四君子湯。
氣血俱虛,八珍湯;不應,獨參湯加附子,補其氣而生血,若竟用血藥,則誤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不語之證也。
產後不語,稽中主於敗血迷心,濟陰主於胃濕熱痰,此皆論病之屬有餘也。
產後去血過多,陰火上乘,鬱冒心神為不語,此證之屬虛者為多,而敗血熱痰,
亦間有之,至 論胃濕使然,則迂矣。
若立齋又兼肝脾風熱用藥,多以防、芷、升、柴為發散,似未切中病機也。
第五十二節,產後驚悸屬心氣虛風邪搏心
大全曰:
產後臟虛,心神驚季者,體虛心氣不足,心經為風邪所乘,或恐懼憂迫,
令心氣受於風邪,邪搏於心,則驚不自安,驚不已,則悸動不定。
其狀目睛不轉,不能動。診其脈,動而弱者,驚悸也。
第五十三節,產後驚悸屬於心血虛
薛立齋曰:
人所主者心,心所主者血,心血一虛,神氣不守,驚悸所由來也,當補血氣為主。
第五十四節,產後恍惚屬榮衛不足風邪所乘
大全曰:
產後中風恍惚者,由心主血,血氣通於榮衛臟腑,遍循經絡,產則血氣俱傷,
五臟俱虛,榮衛不足,即為風邪所乘,令心神恍惚不定。
第五十五節,產後恍惚不可作風治
薛立齋曰:
產後恍惚證,當大補血氣為主,佐後方為善,蓋風為虛極之假象,固其本元,
諸病自退。
若專治其風,則速其危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驚悸恍惚之證也。
濟陰綱目云:「不語至驚悸恍惚諸證,有謂氣虛血虛,有謂敗血人心,有謂風邪所乘,
一皆名為心風。」
然此風從何來?當從何治?前人亦末之悉,但言治痰治風,丹溪、
立齋則以大補氣血為主,各有所見,在臨證酌用之。
愚謂產後不語一證,有敗血、有濕、有熱痰、有風熱,一主實邪外感為病,
而不及於虛,此亦前人立論之失。
若驚悸恍惚,自是血虛心氣不足所致。大全必言風邪搏心,致有斯證,其言甚戾。
立齋以但固本原,毋專治風,有功來學不小。
第五十六節,產後發狂屬敗血沖心
大全曰:
產後因驚,敗血沖心,昏悶發狂,如見鬼祟,宜局方大聖澤蘭散,加辰砂棗仁湯下之。
薛立齋曰:
此乃血虛,神不守舍,非補養元氣不可。
第五十七節,產後發狂屬肝虛火炎
繆仲淳曰:
有產後六朝發狂,持刀殺人,此陰血暴崩,肝虛火炎故也。
用澤蘭、歸、地、牛膝、茯神、遠志、棗仁,加童便。
第五十八節,產後乍見鬼神屬敗血停心
大全曰:
心主身之血脈,因產傷耗血脈,心氣虛,則敗血停積,上干於心,心不受觸,
遂致心中煩躁,臥起不安,乍見鬼神,言語錯亂。
醫人不識,呼為風邪,如此治,必不愈。但服調經散,加龍腦,得睡即安。
第五十九節,產後乍見鬼神屬血虛邪淫
郭稽中曰:
產後乍見鬼神者何?
曰:肝藏血,心主血,因產去耗其血,勞動肝心,敗血奔沖,邪淫於心,
所以乍見鬼神,言語顛倒,非風邪也,但服調經散、黑龍丹。
第六十節,產後乍見鬼神屬心脾血少
薛立齋曰:
產後乍見鬼神,若敗血停滯,用調經散。
若心血虛損,用柏子仁散。
此證皆心脾血少所致,但調補脾胃之氣,則痰清而神自安。
若果係鬼祟所附,即灸鬼穴可愈。
其或不起,多因豁痰降火攻伐之過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發狂貝鬼之證也。
夫心所主者血也,心生血,肝藏血,產後陰血暴亡,則心夫所養,肝火得以上炎。
肝藏魂,心藏神,血虛則神魂不守,有潑狂見鬼諸證。
此皆虛火上乘之病,立齋但主補虛而未之論及,繆仲淳一條,乃發前人未發。
第六十一節,產後妄言見邪不可作痰火論
單養賢曰:
產後失血,心神失守,妄言見邪,宜服生化湯加茯神、棗仁、遠志。
慎不可作痰火論,用消痰降火藥,信師巫以驚產母。
第六十二節,產後狂言譫語分五證治
大全曰:
產後語言顛倒,或狂言譫語,如見鬼神,其原不一,辯證治之。
一則因產後心虛,敗血停積,上干於心而狂言獨語者,當在乍見鬼神條求之。
二則產後臟虛,心神驚悸,志意不安,言語錯亂,不自知覺,神思不安者,
當在驚悸條求之。三則有宿風毒,因產心虛氣弱,腰背強直,或歌哭嗔笑,言語亂道,
當作風痙治,在心驚中風條求之。
四則產後多因敗血迷亂心經,言語顛狂或暈悶,當於血暈中木之。
五則產後感冒風寒,惡露斬然不行,憎寒發熱如瘧,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
當作熱入血室治之,宜琥珀地黃丸,及四物湯。
以上諸證,大抵產後首當逐敗生新,然後仔細詳疾,不可妄立名色,自生新意,
加減方藥,大宜對證,依古法施治,末有不安者也。
薛立齋曰:
前證當固胃氣為主,佐以貝證之藥,若一於攻痰,則誤矣。
第六十三節,產後虛煩屬餘血奔心
大全曰:
產後餘血奔心,以致虛煩,蓋因分娩後,不與童便,并擀心下,及臥太早,
兼食不相宜之物所致。
第六十四節,產後虛煩戒服竹葉石膏湯
陳無擇曰:
尋常治諸虛煩熱,以竹葉石膏湯、溫膽湯。
不知產後與尋常不同,如石膏等藥,不宜輕用,用之必死。
第六十五節,產後渴屬於血虛
集驗方曰:
產後血渴,血渴者,血虛而渴也,方用人參、麥冬、生地、甘草、瓜蔞。
又產後心煩發渴,宜清心蓮子飲。
第六十六節,產後心煩血渴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前證若出血過多,虛火上炎,用童便入四物,加白朮、麥冬、丹皮。
若胃氣虛有熱,竹葉黃耆湯。
若血虛發熱,八物加麥冬、五味。
若血脫煩躁,用當歸補血湯。
胃氣弱,補中湯、七味白朮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虛煩血渴之證也。
血為周身津液,產後去血過多,陰虛火旺,則有煩躁,有發渴證,
宜大劑滋陰降火消瘀,加童便為主。
濟陰綱目云:「產後血虛,氣無所附,逆而為火,火上逆而瘀血隨之,則心煩發躁。
童便,濁陰也,味苦寒而鹹,性就下降火消瘀,所謂濁陰出下竅是也,
二證並用之為妙。」
若仲景二物黃芩湯,有黃芩、苦參,又有竹茹、石膏,治產婦中虛煩亂,
四肢苦煩熱諸證,未敢信也,當以三因之論為主。
第六十七節,產後囗鼻黑衄屬胃絕肺敗
郭稽中曰:
產後口鼻黑氣起,及鼻衄者何?
答曰:陽明者,經脈之海,起於鼻,交頞中,還出頰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
產後氣血虛散,榮衛不和,散亂人於諸經,卻還不得,故令囗鼻黑氣起,及變鼻衄。
此緣產後虛熱,變生此證,胃絕肺敗,不可治。
病機云:「產後見衄者,不可治。」
第六十八節,產後鼻衄為氣脫血死證
薛立齋曰:
胃脈挾口,繞承漿,鼻準屬脾土,鼻孔屬肺金,此胃虛肺損,為氣脫血死之證,
急用二味參蘇飲加附子,亦有得生者。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鼻衄之證也。
鼻衄本非死證,產後犯此,或惡露不下,虛火載血上行,溢出鼻竅,不循經度,
肺胃已受火熱,故黑氣變現於鼻囗。此熱極反兼水化也,故囗肺胃敗絕,為不可治。
立齋參蘇飲加附子,似末穩,莫若大盞童便加牛膝、丹皮、澤蘭、生熟地,
倍人參服之。
第六十九節,產後咳嗽屬肺經感邪
大全曰:
肺主氣,因產後血虛,肺經一感微邪,使成咳嗽。或風熱,或寒濕,皆令人咳嗽。
若產後吃鹽太早,咳嗽者難治。
第七十節,產後咳嗽屬食麵壅納
郭稽中曰:
產後血氣不通,咳嗽者何?
答曰:產後咳嗽,多因食熱麵壅納,或熱病,或有氣塊,發時沖心痛,氣急咳嗽,
四肢寒熱。
第七十一節,產後咳嗽屬惡露上攻瘀血入肺
陳良甫曰:
產後傷風咳嗽,是惡露上攻,流入肺經,或面赤發喘欲死,急用二味參蘇飲。
又李氏曰:產後咳嗽,多是瘀血入肺,知母飲治產從惡露流入肺經咳嗽。
濟陰曰:
知母、貝母,涼藥也,豈可治惡露上攻。人參,補氣藥也,豈可治流入肺經之嗽。
即加桃仁、杏仁以瀉肺導瘀,亦不可妄用。
第七十二節,產後咳嗽屬胃氣不足
薛立齋曰:
產後咳嗽,悉胃氣不足,胃為五臟之本,胃氣一虛,五臟失所,百病生焉。
患者多謂腠理不密所致,不知肺屬辛金,生於己土,亦因土虛不能生金,腠理不密,
外邪所感。其陰火上炎,宜壯土金,生腎水,制火為善,若逕治咳嗽則誤矣。
第七十三節,產後咳嗽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產後咳嗽,或因陰血耗損,或因肺氣虧傷,或陰火上炎,或風寒所感,治法不一。
若陰血虛者,芎、歸、熟地、參、朮。
肺氣傷者,四君子加芎、歸、桔梗。
陰火上炎者,六味地黃加參、朮。
風寒感者,補中湯加桔梗、紫蘇。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咳嗽之證也。
產後咳嗽,有外邪。有內傷、有瘀血,不外三因之感,其本則以氣血虛,
而胃氣不足所致。
夫咳嗽為肺金病,土虛不能生金,致有咳嗽之患。雖有外邪、傷食、惡露諸證,
必顧母為要,此立齋之論為知本也。
第七十四節,產後寒熱屬敗血不可作瘧治
郭稽中曰:
產後乍寒乍熱,多是敗血為害,或陰陽不和,若概作瘧治,則誤矣。
婁全善曰:
產後瘧疾,多由污血挾寒熱而作,大法宜柴胡四物湯調之。熱多者,草果飲子。
寒多者,生熟飲子。
第七十五節,產後瘧疾屬陰陽兩虛不可用柴胡湯
產寶新書曰:
產後類瘧分二證,產後半月內外,寒熱往來,或午後日晡,夜間發熱,或一日兩三度,
其發有期,其證類瘧,由氣血並竭,陽虛寒作,陰虛發熱也。
慎毋以瘧治,雖小柴胡湯,不可輕用,惟調補氣血,寒熱自除。
仲景云:「傷寒往來寒熱,一日二三度發,此陰陽俱虛,
不可更發汗更吐更下」其意亦同。
第七十六節,產後瘧疾屬氣血虛宜補胃氣為主
薛立齋曰:
產後瘧疾,總以補胃氣為主,佐草果飲之類。
若胃氣稍充,以草果飲為主,佐以補胃藥。
蓋氣虛則寒,血虛則熱;胃氣虛則惡寒,胃氣下陷則寒熱交作;當大補氣血,
其病自退。
若誤用清脾截瘧之類,多致不起。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瘧疾之證也。
瘧病在夏秋之交,本風寒暑濕四氣之感。而產後之瘧,雖有外邪,當從氣血兩虛為治。
陽虛外寒,陰虛內熱,陰陽兩虛,則寒熱交作,故宜大補氣血為主。
若郭氏以敗血為害,固當消瘀,亦必兼補氣血始善。故一切治瘧諸力,如小柴胡、
清脾、截瘧四獸之屬,概不可施。
況草果飲,有川芎、白芷、紫蘇、柴胡、青皮、良薑之發表耗氣,立齋以補胃氣立論,
誠得治瘧之本,若以草果飲為主佐則失矣,不能無辨。
第七十七節,產後痢屬內外諸傷
大全曰:
產後痢疾,由產勞傷臟腑不足,日月未滿,虛乏未復,或勞動太早,或誤食生冷,
行起太早,外傷風冷,乘虛人於腸胃,誤食生冷難化之物,傷於脾胃,皆令泄瀉,
甚則變痢。
若血滲大腸,則為血痢,難治。
世謂之產子痢,產後本虛,又加久痢,愈見羸弱,謂之虛羸下痢。
又有產後氣不順,下痢赤白,謂之氣痢。
治法熱則涼之,冷則溫之,冷熱相搏則調之,滑者澀之,虛者補之。
若產婦不能寬解,須當順氣,未有不安者也。
第七十八節,產後下痢屬風冷乘虛
郭稽中曰:
產後腹痛,及瀉痢者何?
答曰:產後腸胃虛怯,寒邪易侵,若未滿月,飲冷當風,乘虛龑留於肓膜,散於腹脅,
故腹痛作陣,或如刀刺。
流入大腸,水穀不化,洞瀉腸鳴,或下赤白,胠脅瞋脹,或痛走不定。
急服調中湯立愈。若以為積滯取之,禍不旋踵,謹之。
第七十九節,產後痢疾作渴屬津液內竭
產寶百問曰:
產後下痢作渴者,水穀之精,化為血氣津液,以養臟腑,臟腑虛燥,故痢而渴。
若引飲則難止,反溢水氣,脾胃既虛,不能剋水,水自流溢,侵漬皮膚,則令人腫。
但止其渴,痢自瘥。
薛立齋曰:
產後痢作渴,渴而不喜冷飲,屬胃氣虛,不能生津液也,七味白朮散。
如夜間發熱口渴者,腎水弱而不能潤也,六味丸佐益氣湯,以滋化源。
第八十節,產後痢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產後痢,或因飲食傷損脾土,脾土虛,不能消食,當審治之。
若米食所傷,六君子加穀芽。麵食傷,加麥芽、萊菔子。肉食傷,加山查、神麵。
兼嘔吐,加 藿香。
若久不愈,或非飲食所傷,乃屬腎氣虧損,必用四神、六味、八味丸補腎。
若用分利導水之劑,是虛其虛也。
第八十一節,產後滯下不可用下藥
繆仲淳曰:
凡產後痢,積滯雖多,腹痛雖極,不可用大黃等藥行之,致傷胃氣,遂不可救。
但用人參、歸、芍、紅麴、醋炒升麻,倍加甘草與益母草、滑石是矣。
若惡露未盡,兼用乳香、投藥、砂仁、阿膠自愈。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產後有痢疾之證也。
痢本於外感六淫內傷飲食所致,若產後,當兼氣血虛處治,故不可用治痢常法,
而以調補脾胃為要也。
又按產後痢屬氣血大虛,不可治痢,惟補氣血,以大劑人參、當歸主之。
第八十二節,產後蓐勞屬風冷搏於氣血
大全曰:
產後蓐勞,由生產日淺,血氣虛弱,飲食未平,不滿百日,將養失所。
風冷客之,搏於氣血,不能溫於肌膚,使虛乏勞倦,乍臥乍起,顏容憔悴,食飲不消。
風冷邪氣感於肺,肺受微寒,故咳嗽囗乾,遂覺頭昏,百節疼痛。
榮衛受風邪,流注臟腑,須臾頻發,時有盜汗,寒熱如瘧,背膊煩悶,四肢不舉,
沉重著床,此蓐勞之候也。
第八十三節,產後蓐勞屬憂勞思慮所致
陳良甫曰:
婦人因產理不順,疲極筋力,憂勞思慮,致冷虛蠃喘乏,寒熱如瘧,頭痛自汗,
肢體倦怠,咳 嗽痰逆,腹中紋刺,名曰蓐勞。
第八十四節,產後蓐勞屬虧損血氣所致
產寶百問曰:
產後虛蠃,漸成蓐勞,皆由產下虧損血氣所致。須慎起居,節飲食,調養百日,
庶保無疾。
若中年及難產者,毋論日期,必須調養平復,方可動作,否則氣血復傷,
虛蠃之證作矣。
第八十五節,產後蓐勞當補脾胃養正氣為主
薛立齋曰:
蓐勞當扶養正氣為主。多因脾胃虛弱,飲食減少,致諸經疲憊,當補脾胃,飲食一進,
精氣傷化,諸臟有所賴,其病自愈。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蓐勞之證也。
蓐勞之成,因產後氣血虛損,不慎起居,或感風冷外邪,或傷七情憂慮,
以致動作不時,將養失宜,遂成蓐勞之候。
此產寶以調養為訓,立齋以養正為先也。
第八十六節,產後血崩屬勞役驚怒所致
郭稽中曰:
產後血崩者何?
曰:因產後所下過多,血氣暴虛,未得平復,或因勞役,或因驚怒,致血暴崩。
又有榮衛素傷,氣衰血弱,亦變崩中。
若小腹滿痛,此肝經已壞,為難治,俱宜固經丸主之。
若小腹脹滿,此為內有瘀血,未可止之,必致淋瀝。
第八十七節,產後血崩屬酸鹼不節以傷榮衛
陳良甫曰:
產後傷耗經脈,末得平復,勞役損動,致血暴崩。或因酸鹹不節,以傷榮衛,
亦變崩中。
第八十八節,產後血崩屬臟氣不平
陳無擇曰:
血崩不是輕病,況產後有此,是謂重傷。
恐不止酸鹹不節所致;多因驚憂恚怒,臟氣不平;或產後服斷血藥早,致惡血不消,
鬱滿作堅,亦或崩中。
固經九自難責效,不若大料羑芎藭湯加芍藥,隨證治之。
第八十九節,產後血崩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前證若血滯,小腹脹滿,用失笑散。
肝火血妄行,加味逍遙散。
脾鬱不統血,加味歸脾湯。
脾虛不攝血,補中湯。
厚味積熱傷血,清胃散加槐花。
風熱相搏傷血,四君子加防風、枳殼。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血崩之證也。
產後已亡血,而又有崩證,似非輕病,多居陰虛氣脫所致。稽中主於勞役驚怒,
是本內傷七情為病。若良甫以酸鹹不節,無擇以血藥斷早,均非病機之要。
予謂產後下多亡陰,須用仲景法,血脫益氣,純用血藥無濟也。觀薛氏醫案,
有婦人血崩如湧,以六君子加黑薑而愈,得其旨矣。
第九十節,產後便祕屬亡津液胃燥
金匱要略曰:
新產婦人有三病,三者大便難,何謂也?
曰: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難。
第九十一節,產後便難屬內亡津液
聖濟總錄曰:
大腸者,傳導之官,變化出焉。產後津液減耗,胃中枯燥,潤養不足,糟粕壅滯,
故令大便艱,或致不通。
蓋新產之人喜病者,由去血過多,內亡津液故也。
第九十二節,產後便祕屬血虛火燥
薛立齋曰:
產後大便不通,因去血過多,大腸乾涸,或血虛火燥。不可計日期,飲食數多,
用藥通潤之,必待脹滿,覺脹自欲去,不能去,乃結在直陽,宜膽導之。
若服苦寒藥通之,反傷中焦元氣,或逾難通,或通而瀉不止,必成敗證。
若血虛火燥,加味逍遙散。
氣血俱虛,八珍湯。
慎不可用麻仁、杏仁、枳殼之類。
第九十三節,產後便祕屬津液不足不可服寒藥
郭稽中曰:
產後大便秘澀者何?
答曰:產後水血俱下,陽胃虛竭,津液不足,是以大便祕澀不通。
若過五六日悶脹者,此燥屎在臟腑,乾澀未能出耳,宜麻仁丸以潤之。
若誤以為有熱,投寒藥,則陽消陰長,變證百出矣。
第九十四節,產後祕結屬血少腸燥不可用峻利藥
單養賢曰:
產後大便日久不通,因血少腸燥故也。
宜多服生化湯,則血旺氣順,傳化如常,自無燥澀之患。
切不可用硝黃峻利之劑以亡陰血,致中氣虛而便祕愈甚,遂成脹滿者有之。
第九十五節,產後便祕戒輕用大黃
陳無擇曰:
產後不得利,利者百無一生。去血過多,臟燥,大便祕澀,固當滑之,大黃似難輕用,
惟蔥涎調臘茶為丸,復以臘茶下之。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後有大便祕結之證也。
產後水血俱下,則大腸燥澀,便閉不通,金匱、聖濟均主津液內亡,立齋主血虛火燥,
自是元氣內乏受病。
故戒不可以苦寒峻利再傷氣血,漸至不救也。
第九十六節,產後小便不通屬內積冷氣
產孕集曰:
產後小便不通,腹脹如鼓,悶亂不醒,蓋緣未產前內積冷氣,遂致產時尿胞運動。
用鹽於臍中填平,用蔥白搗一指厚,安鹽上,以艾炷餅上灸之,覺熱氣入腹內,
即時便通,神驗。
第九十七節,產後淋屬熱客胞中
大全曰:
產後諸淋,因產有熱氣客脬中,內虛則頻數,熱則小便澀痛,故謂之淋。
第九十八節,產後淋屬熱邪搏血摻入胞中
大全曰:
有因產損,氣虛挾熱,熱邪搏血,流滲胞中,血流小便而出,則為血淋。
第九十九節,產後淋治法宜量虛實
陳無擇曰:
治諸產前後淋,其法不同,產前當安胎,產後當去血。
如冷、熱、膏、石、氣淋等,為治則一,但量虛實用之。
瞿麥、蒲黃是產後要藥,惟當尋究所因,則不失機要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小便不通淋祕之證也。
三因云:「產前當安胎,產後當去血。」此二語為喫緊。
如產前淋,或由氣虛不化,當用參耆補氣安胎,不可過用滲利。
產後淋,或由污血阻滯,當以瞿麥、蒲黃為要藥。
若血虛熱鬱,當用六味丸、逍遙散補陰養血,滋其化源,佐以導血藥可也。
第一00節,產後二便不通屬津液燥竭
大全曰:
產後大小便不通,陽胃本挾熱,因產,水血俱下,津液燥竭,陽胃痞澀,
熱氣結於腸胃,故令大小便不通。
有婦產下,患二便不通,飲牛乳而通,人乳尤善。
第一0一節,產後小便數屬氣虛不制
大全曰:
產後小便數者,氣虛不能制也。
第一0二節,產後小便不禁屬脾腎虛
薛立齋曰:
產後遺尿,腎氣不固也,五味子丸主之。
若脾腎虛弱,用還少丹,仍以補中湯為主。虛寒加肉果、補骨或四神丸。
若脾腎虛寒,用八味丸。四神丸佐之。
第一0三節,產後小便不禁屬產傷膀胱
陳良甫曰:
婦人產理不順,致傷膀胱,遺尿無時。
第一0四節,產後小便淋瀝屬損破尿脬
朱丹溪曰:
有收生不謹,損破產婦尿脬,致病淋瀝。
用豬羊胞煎湯入藥,參、耆為君,歸。地為佐,桃仁、陳皮、茯苓為使,
於極飢時飲之,令氣血驟長,其胞自完,稍緩亦難成功也。
第一0五節,產後小便淋瀝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穩婆不慎,致胞損而小便淋瀝者,八珍湯補氣血。
若因膀胱氣虛,小便頻數,當補脾肺。
若膀胱陰虛,小便淋瀝,須補肺腎,方用補中湯,加山茱、山藥為主,佐以桑螵蛸散。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後小便有數,有不禁遺尿,有淋瀝之證也。
經云:「腎主二便,開竅二陰。」小便不禁、淋瀝,前陰病也。產後氣血大虛,
有傷臟腑,非肺氣虛而不能約制,為遺尿,為不禁。即腎氣結而多有虛熱移於膀胱,
為瀝、為淋。
總以補養氣血,加升提固澀之劑為主。若用滲利疏導,是重虛也,戒之。
第一0六節,產後小便出血屬熱乘胞內
大全曰:
產後小便出血,因血氣虛而熱乘之,血得熱,則流散滲於胞內,故血隨小便出。
有產婦尿血,面黃膀脹,少食,此肝木乘脾土也,用加味逍遙散、補中湯兼服而愈。
第一0七節,產後大便出血分諸證用藥
薛立齋曰:
產後便血,或飲食起居,或六淫七情,致元氣虧損,陽絡外傷。
治法若因膏粱積熱,加味清胃散。
因醇酒濕毒,葛花解酲湯。
怒動肝火,六君子加芎、歸、芍藥、柴胡。
因鬱結傷脾,加味歸脾湯。
思慮傷心,妙香散。
大腸風熱,四物加柏葉、荊、防、枳殼、槐花。
大陽血熱,四物加芩、連。
腸胃虛弱,六君子加升、柴。
腸胃虛寒,六君子加肉果、木香。
因元氣下陷,補中湯加茯苓、半夏。
胃氣虛弱,六君子加升麻。
血虛,四物加升麻。
氣血虛,八珍加升、柴溫補。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產後有二便下血之證也。
產後既亡血,而大小二便復有下血之患,此非尋常火熱滲於膀胱,歸於大腸可例治也,
非血虛部氣脫。
心主血,脾統血,心氣虛,則小揚不能制而血流。脾氣弱,則大腸無移蔭而血下。
故二便出血,當責之心脾二經為病。
若大全竟以熱論,立齋一條,分因雜出,詳證配方,未免膠柱,似難責效。
立齋之書,補元陰元陽,動以滋化源立論,開發後人,有功來學不少。
但每證輒以方配,某病用某方,似欲後人按圖索驥,刻舟求劍矣。善讀立齋之書者,
不知以予言為河漢否也。
第一0八節,產後發癰疽不可用治毒藥
產寶新書曰:
產後發癰疽,宜生化湯加連翹、金銀花、甘草、乳香、綠豆粉和服。
不可用大黃等藥,并敗毒散之類。
〔慎齋按〕
新產婦人,或在十朝十五朝之後,忽發癰腫於四肢胸腹間。或是敗血不盡,
或是氣血虛弱,榮 氣不從,逆於肉理。發為癰毒。
如敗血瘀滯經絡者,當補血行血,導瘀疎氣為主。
如氣血虛弱,榮衛運遲成壅腫者,當補氣活血為主。
切不可從毒治,用寒涼清火解毒藥。
只用大補如十全、八珍之屬,以固本元,扶胃氣,氣壯血流,其毒自解。
若欲攻毒,勢必潰爛,不能收功矣。
第一0九節,產後月水不調屬風邪冷熱經絡
大全曰:
產後月水不調,由產傷動血氣,虛損未復,風邪冷熱之氣客於經絡,乍冷乍熱,
冷則血結,熱則血消,故令血或多或少,或在月前,或在月後,名不調也。
第一一0節,產後月水不調屬風冷傷經
大全曰:
產傷動血氣,虛損未復,為風冷所傷,血得冷則凝結,故風冷傷於經,血結胞絡之間,
令月水不通。
凡血結,月水不通,則成血瘕。水血相併,復遇脾胃衰弱,肌肉虛者,為水腫。
第一一一節,產後月水不通不必藥
陳良甫曰:
婦人衝任之脈,為經絡之海,皆起胞內,手太陽小陽,手少陰心,此二經上為乳汁,
下為月水若產後月水不通,新產後勞傷氣血,或去血過多,乳汁自然不通。
若乳子半歲或一歲之內,月經不行,此常候,非病也。
若半歲而行,或四五個月便行,是少壯血盛之人。
若產後一二年,月經不通,無疾苦,亦不必服藥。
或勞傷氣血,衝任脈虛,氣血衰少不行,但服健脾胃資氣血之藥,自然通行,
以藥通之,為害滋大。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月水不調、不通之證也。
月水不行,為婦人要病,至產後不行,又不可以病言也。
大全二條,均主風冷邪傷,專以外感為病,亦屬偏論。
夫產後月水不調不通;有因於產動勞傷臟氣,血虛弱者。有因於僂子自乳,
血脈上為乳汁者。有因脾胃氣虛,飲食少進者。不止風邪冷熱之感也。
良甫一條,甚悉病機,至云但服健脾胃資氣血藥,不必通經,尤見探本之論。
第一一二節,產後乳汁不行屬亡津液
大全曰:
婦人乳汁,氣血所化,不行者,由氣血虛弱,經絡不調所致。
或謂產後必有乳,乳雖脹而產後臖作者,此年少之人。
初經產,乳有風熱,須服清利之藥則乳行。
若累經產而無乳者,亡津液故也,須服滋益之藥助之。
若有乳不甚多者,須服通經之藥,仍以羹矐引之,蓋婦人之乳,
資以衝脈與胃經通故也。
有屢經產而乳汁常多者,亦婦人血氣不衰使然。
若婦人素有疾在衝任經者,乳汁少而色黃,生子亦怯弱多疾。
第一一三節,產婦乳汁不行有二
陳無擇曰:
產婦有二種乳汁不行,有氣血盛而壅閉不行,有血氣少弱澀而不行。
虛當補之,盛當疏之,盛者當用通草、漏蘆、土瓜根。虛者用煉鍾乳粉、豬蹄、
鯽魚之屬。
第一一四節,產婦乳汁不行宜壯脾胃以滋化源
薛立齋曰:
前證若氣血虛弱,不能生化者,宜壯脾胃。
怒動肝火,乳腫汁出者,宜清肝火。
乳汁乃氣血所化,在上為乳,在下為經。若屢產無乳,或大便澀滯者,亡津液也,
當滋化源。衝任之脈盛,脾胃之氣壯,則乳汁多而濃,衰則淡而少,所乳之子,
亦弱而多病。
第一一五節,產後乳自出屬胃氣虛
大全曰:
產後乳汁自出,胃氣虛也,宜補藥以止之。
若末產而乳自出者,謂之乳泣,生子多不育。
若產婦勞役,乳汁湧下,此陽氣虛而厥也,獨參湯補之。
第一一六節,乳房腫服用麥芽
薛立齋曰:
凡婦人氣血方盛,乳房作脹,或無兒飲,痛脹寒熱,用麥芽二三兩炒熟,
水煎服之立消。
其耗散血氣如此,何脾胃虛翡,飲食不消方中多用之。一云麥芽最消腎。
若氣血虛,而乳汁自出者,宜十全大補湯。
第一一七節,產後乳癌屬邪熱攻陽明血搏氣滯
聖濟總錄曰:
產後衝任不足,氣血俱虛,其熱潛行入足陽明之脈,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廉,
下挾臍,入氣街中,衝脈者,起於氣街,蓋足陽明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其經為邪熱攻衝,則血為之擊搏,氣為之留滯,擊搏則痛作,留滯則腫生。
產後多有此疾,由乳汁壅積,與氣相擊搏故也。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產婦有乳汁不行之證也。
婦人以血用事,上為乳汁,下為月水,而血之所化,則本於脾胃飲食之精微,
運行而為乳為經產後脾胃之氣旺,則血旺而乳多,脾胃之氣衰,則血減而乳少,
此立齋治乳汁以壯脾胃滋化源為要也。若不顧脾胃以補氣血,徒從事於通乳之劑,
是猶求千金於乞丐而不可得矣。
第一一八節,產後陰脫屬產勞太過所致
陳三因曰:
婦人趣產勞力,努力太過,致陰下脫,及陰下挺出,逼迫腫痛,舉重房勞,皆能發作,
清水續續,小便淋瀝,硫黃、烏賊骨、五味子為末,摻之。
第一一九節,產後玉門不閉屬氣血不能收攝
陳良甫曰:
產門不閉,由元氣素弱,胎前失於調養,以致血氣不能收攝故也,十全大補湯。
有初產陰戶腫脹或焮痛不閉,加味逍遙散。
若腫不閉者,補中湯加五味子,切忌寒涼之藥。
第一二0節,產門不閉腫痛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
玉門不閉,氣血虛弱也,十全大補湯。
腫脹焮痛,肝經虛熱也,加味逍遙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產後有陰脫不閉之二證也。
產後一切證,總以氣血大虛為治,況陰挺下脫,玉門不閉乎。
故丹溪、立齋醫案,有產戶下一物如手帕者,有下一物如合缽,有二歧者,
有出肉線一條者,有子宮損落一片者。
凡此皆氣虛血脫,故子戶胞門,見證種種,其立方處治,不過參、耆、歸、地,
加以升提收澀,臨證之工,可以神明之矣。
第七章,崩漏門
第一節,經論血崩屬悲哀陽氣內動
素問曰:
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為心下崩,數溲血。
第二節,經論血崩屬悲哀熱氣在中
素問曰:
悲哀太過,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熱氣在中,故血走而崩也。
第三節,經論血崩屬陰虛陽搏
素問曰:
陰虛陽搏謂之崩。
第四節,經論血溢屬勞力傷腸胃絡脈
靈樞曰:
猝然飲食,則腸滿,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陰絡傷則血內溢,
血內溢則後血,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外。
〔慎齋按〕
已上經論三條,序婦人血崩之屬內傷為病也。
血崩有得之悲哀者,此七情傷心之崩也,有得之勞力者,此內傷勞倦之崩也。
第五節,經論血崩屬於熱
運氣曰:
少陰司天,熱淫所勝,民病血泄。
少陽在澩,火淫所勝,民病便血,歲金小及,炎火乃行,民病下血。
綱目曰:
是火炎助心,血盛而血下也。
第六節,經論血崩屬於寒
運氣曰:
太陰司天,寒淫所勝,血變於中,民病血泄。
太陽之勝,血脈凝泣,感為血泄。
陽明司天之氣,民病便血,治以諸熱。
綱目曰:
是寒攻心,血虛而下血也。
第七節,經論血崩尼於風
運氣曰:
少陽司天之政,初之氣,風勝乃搖,候乃大溫,民病血崩。
〔慎齋按〕
已上經論三條,序婦人血崩之屬火熱、風寒、外感為病也。
血崩固屬內傷不足證,而火熱風寒客邪之感,亦間有之。
但血崩為婦人前陰病,屬於內因,運氣血泄便血,是言大腸下血,屬於外因。
綱目列之血崩證內則誤矣。
序書之訛,在於全善且然,而況下此乎,故存以俟正之。
第八節,金匱論血崩屬三焦絕經
張仲景曰:
寸囗脈微而緩,微者衛氣梳,梳則其膚空;緩者胃弱不實,則穀消而水化;穀人於胃,
脈道乃行,水人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府必梳,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第九節,金匱論崩漏屬虛寒相搏
張仲景曰:
寸囗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
婦人則半產漏下。
〔慎齋按〕
已上金匱二條,序婦人崩漏本於三焦絕經,而芤減之脈,為虛寒相搏之病也。
第十節,崩漏屬敗血膿積
王海藏曰:
或因胎產,或因酒色,前後脫血,帶漏不已。先由子臟,俱入赤腸,滓液惡穢,
前行太週,滓糞燥結,後滯不通,此胎腸俱病,治宜推去敗血膿積,益血致新也。
心所不生,脾所不裹,肝所小藏,此三焦經絕也。宿雖為病,亦有淺深新久,
治亦從輕重之。
第十一節,血崩有瘀屬惡血未盡
戴原禮曰:
血大至日崩,或清或濁,或純下瘀血,勢不可止。
有崩甚腹痛,人多疑惡血未盡,又見血色瘀黑,愈信惡血之說,不敢止截。
大凡血之為患,欲出未出之際,停在腹中,即成瘀血,以瘀為惡,
又焉知瘀之不為虛冷乎。
瘀而腹痛,血行則痛止。崩而腹痛,血住則痛止。芎歸湯加薑附,止其血而痛自止。
第十二節,血崩屬涎鬱胸膈
朱丹溪曰:
有涎鬱胸中,清氣不升,故經脈壅遏而降下,非開涎小足以行氣,
非氣升則血不能歸隧道。
此論血泄之義甚明,蓋以開胸膈間之濁涎,則清氣升,清氣升,則血歸隧道而不崩矣。
其證或腹滿如孕,或臍腹㽲痛,或血結成片,或血出則快,止則悶,或臍上動。
治宜開結痰,行滯氣,消污血。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血崩之屬污血痰涎,實邪為病也。
凡病先明虛實寒熱,如崩漏證,有虛有實,有寒有熱。虛者主於血虛氣虛,陰虛陽虛。
實者主於污瘀惡血,痰涎鬱滯。虛則為寒為冷,實則為火為熱,
此證之不可不先辨者也。
第十三節,崩漏屬衝任血虛不能約制
聖濟總錄曰:
婦人崩漏病,經血淋瀝不斷是也。
衝任之脈,所至有時,若非時而下,猶器之津洩,故名曰漏下。
蓋由血虛氣衰,不能約制。又有瘀血在內,因冷熱不調,使血敗。其色或赤如豆汁,
黃如爛瓜,黑如衃,青如藍,血如膿,五色隨五臟虛損而漏應焉。
第十四節,崩下屬衝任氣虛不能制
朱丹溪曰:
崩下由臟腑傷損,衝任二脈血氣俱虛故也。
二脈為經脈之海,血氣之行,外循經絡,內榮臟腑。若勞傷過極,衝任氣虛,
不能約制經血,故忽然而下,謂之崩中暴下。
治當大補氣血,升舉脾胃之氣,微加鎮墜心火之藥以治心,補陰瀉陽,而崩自止。
東垣有治法,但小言熱,其主在寒,學者宜細思之。
第十五節,血崩屬陽虛不足
趙養葵曰:
血崩之疾,當分陰陽而治。
氣血人身之陰陽也,陽主升,陰主降,陽根陰,陰根陽,一升一降,循經而行,
無崩漏也。
若陽有餘則升者勝,血出上竅,陽不足則降者勝,血出下竅,總之血隨陽氣而升降。
陽氣者風也,風能上升,然必須東方之溫風始能升,故用助風益氣湯。
凡氣虛不能攝血而崩者,其人必面白,尺脈虛大,食飲無味,久病者有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血駽之屬血虛、氣虛、陽虛不足也。
血崩本為血病,而有陽氣之虛者,血脫氣亦脫也,陰陽相維,互為其根,陰血大下,
陽不能維,固當以無形之氣生有形之血也。
第十六節,血崩屬熱為陽脈有餘病
張子和曰:
婦人天癸盡,本小當下血,血得熱而流散,非寒也。女子血崩,多因大悲哭甚,
則肺葉布,心系為之急,血不禁而下崩。
經曰:「陰虛陽搏,謂之崩」。陰脈不足,陽脈有餘,數則內崩血下流,
世有以虛損治之,莫有知其非者,可服大劑黃連解毒湯。
第十七節,血崩屬陽乘於陰為陽邪有餘病
許學士曰:
崩中多用止血及補血藥,不效,以霹靂酒治之,此陽乘於陰,所謂天暑地熱,
經水沸溢是也。經云:「陰虛者尺胍虛浮,陽搏者寸脈弦急也」。是為陰血不足,
陽邪有餘,故為失血內崩證,用奇效四物加膠艾,再入黃芩。
醫曰:「心主血,血得熱則行,得寒則止。」故漏下屬熱兼虛者,四物加黃連。
凡婦人感熱,血脈妄行,病曰熱崩,以抑氣散,倍加生地。
第十八節,血崩屬熱不可作寒論
王海藏曰:
婦人血崩,來如潮湧,明是熱勢妄行,豈可作寒論,治宜清補,兼升提,不可驟止。
第十九節,經血暴崩屬火熱為喜怒驚恐所致
張子和曰:
婦人經血,終於七七之數,數外暴下,經曰:「火主暴速」。亦因暴喜暴怒,
憂急驚恐所致然也。
慎不可作冷病治之,用峻熱之藥則死,可用黃連解毒湯以清於上,
更用蓮房殼灰棕灰以滲於下,後用四物加胡索散,涼血和經之藥。
第二十節,血崩屬陰虛火逼妄行關心腎二經
馬玄臺曰:
經云:「陰虛陽搏謂之崩」。蓋尺脈既虛,虛則血已損,寸脈搏擊,虛火愈熾,
謂之曰崩,由 火逼而妄行也。
婦人血崩,是從胞絡宮來,血久下行,已為熟徑,則本宮血乏,
十二經之血皆從此滲漏矣。然
胞絡下繫於腎,上通於心,故此證實關心腎二經,宜有陰虛陽搏之脈也。
束垣用十二經引經之藥,使血歸十二經,然後用黑藥止之。若徙用黑藥,
不先服領血歸經藥,病亦難愈也。
第二十一節,血崩屬真陰不能鎮守包絡相火
張潔古曰:
崩者,倏然暴下也。漏者,淋瀝不斷也。
將息失宜,勞役過度,喜怒不常,大傷於肝,肝為血府,傷則小藏血,而為崩中漏下。
或悲思憂恐太甚,陽氣內動,真陰虛,小能鎮守包絡相火,故血走而崩,
宜養血安神為主。
或困脾胃氣虛下陷,腎與相火相合,濕熟下迫而致,宜調脾養血為主。
或大小新產,遽觸房事,皆作崩漏,或經水未絕,慾熾而傷血海,亦致崩漏;
皆宜養血鎮守為上。
第二十二節,崩漏屬脾胃虛火乘心包
李東垣曰:
女子漏下惡血,或暴崩不止,多下水漿之物。皆由飲食不節,或勞傷形體,
或心氣不足,致令心火乘脾,脾土受邪。
夫脾土,滋榮周身者也。心生血,血主脈。二者受邪,病皆在脈,脈血之府也,
心脈之神也,心不主令,包絡代之。心系者,包絡命門之脈也,主月事生孕,
因脾胃虛而心包乘之,故漏下血水不止。
當除濕去熱,用升陽除濕湯,此藥乃從權衡之法,以風藥勝濕,為胃氣下陷而迫於下,
以救其血之暴崩也。
若病愈,經血惡物已盡,主病雖除,後必須以黃耆、人參、甘草、當歸之類,
數服以補之。
若經血惡物下之不絕,尤宜救根本,當益脾胃,退心火之亢甚,是治其根蒂也。
第二十三節,崩漏屬心火亢甚肝實不納血
虞天民曰:
婦人崩漏不止,先因心火亢甚,於是血脈泛溢,以致肝實而不納血,出納之道遂廢。
經曰:「子能令母實」。是肝腎之相火,挾心火之勢,從而相扇,所以月水錯經妄行,
無時而泛溢也。
若不早治,漸而崩中;甚則為血枯發熱勞極證,不可治矣。
〔慎齋按〕
已上八條,序崩漏之屬火熱為病也。
血崩漏下,內經運氣均主於火,然火亦有虛實之分,惟子和、學士、海藏三家,
則以陽邪有餘立論,故有不可作寒冷治法之說。
至潔古、東垣雖言包絡相火,心火乘脾,而曰真陰虛,曰脾胃虛,
則又不可純以火熱為治矣。玄臺、天民亦從張李以發明其未盡,臨是證者,毋竟從火治,
必兼潔古、東垣之論,為不易也。
第二十四節,血崩屬寒在下焦
陳良甫曰:
婦人衝任二脈,為經脈之海,外循經絡,內榮臟腑,若陰陽和平,則經下依時。
如勞傷不能約制,忽然暴下,甚則昏悶。
若寸脈微遲,為寒在上焦,則吐血衄血。尺脈微遲,為寒在下焦,則崩血便血。
法當調補脾胃為主。
第二十五節,崩漏日久化寒主升舉論
李東垣曰:
聖人治病,必本四時升降浮沉之理。
經漏不止,是前陰之氣血己下脫。水瀉不止,是後陰之氣血又下陷。
後陰者,主有形之物,前陰者,精氣之門戶。前後二陰俱下,是病人周身之氣,
常行秋冬之令,主肅殺收藏。
人身中陽氣升浮,穀氣上行,則陽生陰長,春夏是也。既病則周身氣血皆不生長,
穀氣不升,前雖屬熱,下焦久脫,已化為寒。
久沉久降,寒濕大勝,當急救之,瀉寒以熱,除濕以燥,大升大舉以助生長,
補養氣血,不致偏枯。
聖人立治法云,濕氣大勝,以所勝助之,用風木上升是也。
經云:「風勝濕。」是以所勝平之,當和調胃氣而滋元氣。如不止,用風藥以勝濕,
此之謂也。
第二十六節,血崩服寒藥變寒用熱治法
薛立齋曰:
有婦人患崩,過服寒藥,脾胃久虛,中病未已,寒病復起,煩渴引飲,粒米不進,
昏憒時作,脈洪大,按之微弱,此無根之火,內虛寒而外假熱也,十全大補加附子;
崩減,日服八味丸愈又有久患崩,服四物涼血劑,或作或止,有主降火,如腹痛,
手足俱冷,此脾胃虛寒所致,先 用附子理中湯,次用濟生歸脾、補中益氣二湯,
崩頓愈。若泥痛無補法,則誤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血崩之屬虛寒為病也。
血崩屬火熱致病者多,崩中日久,則熱變為寒,亦有服寒涼過甚,中寒內生者,東垣、
立齋之案治,小可不留意也。
崩漏有實、有虛、有熱、有寒,寒熱虛實之辨明,而治法可以不忒矣。
第二十七節,崩漏有五色之分
王叔和曰:
五崩何等類?
師曰:白崩者,形如涕。赤崩者,形如絳。黃崩者,形如爛瓜。青崩者,形如藍色。
黑崩者,形如衃血。
第二十八節,崩有陰陽以五色分五臟屬虛冷所致
齊仲甫曰:
受熱而色赤者,謂之陽崩。受冷而色白者,謂之陰崩。
五臟皆虛,五色隨崩俱下,一臟虛,隨臟見色而下。其色白如涕,知肺臟之虛冷也。
其色青如藍,知肝臟之虛冷也。其色黃如爛瓜,知脾臟之虛冷也。其色赤如絳,
知心臟之虛冷也。
其色黑形如肝血,知腎臟之虛冷也。五臟俱虛,五色相雜,謂之五崩。
第二十九節,崩漏有陰證陽證之分
龔雲林曰:
崩漏之證,有陰陽。
若埽人年五十後,經止數年,忽然又行,兼腹痛,或身熱囗渴者曰崩,此陰謹也。
若婦人年三十四十後,經行三十日,湧暴小止者曰漏,此陽證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崩漏有陰陽、五色、五臟之見證也。
第三十節,血崩心痛名殺血心痛
陳良甫曰:
婦人血崩心痛,名曰殺血心痛,由心脾血虛也。
若小產去血過多而心痛者,亦虛也。
用馬賊骨炒末,醋湯下失笑散。
第三十一節,血崩心痛屬血虛心無所養
薛立齋曰:
血崩兼心痛者,心主血,去血週多,心無所養,以致作痛,十全湯倍參、朮多服。
如瘀血不行者,失笑散。
陰血耗散者,烏賊丸收歛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血崩有兼心痛之證也。
第三十二節,治崩漏先調其氣
許叔微曰:
治下血不止,成五色崩漏,香附是婦人仙藥,醋炒為末,久服為佳。
又曰:女人以氣血為主,小知因氣小先理,然後血脈不煩,即生崩帶諸證,抑氣散,
異香四神散,大有奧理。
〔慎齋按〕
香附味辛氣溫,能行十二經八脈,為血中耗氣之藥,婦人虛寒,氣鬱不舒,用之固宜。
若陰虛血熱,有囗乾燥渴,骨蒸,五心煩熱等證,而必謂婦人之仙藥以用之,
末免抱薪救火矣,慎之。
第三十三節,崩與漏有分證治法
李太素曰:
崩為急證,漏為緩病。
崩必是大怒傷肝,衝動血海;或火盛之極,血熱沸騰而然。
漏則房勞過度,傷損衝任二脈,氣虛不能約制經血;或其人平素多火,血不能安,
故小時漏泄。崩宜理氣降火升提;漏宜滋陰養氣養血,或兼制火。
第三十四節,治血崩有初中末之三法
方約之曰:
血屬陰,靜則循經榮內,動則錯經妄行,故七情過極,則五志亢甚,經血暴下,
久而不止,謂之崩中。
治法初用止血,以塞其流;中用清熱涼血,以澄其源;末用補血,以復其舊。
若止塞其流,不澄其涼,則滔天之勢小能遏。若止澄其源,而小復其舊,
前孤陽之浮無以止,不可不審也。
〔慎齋按〕
治崩之法,有消逐污血,有寒涼降火,有收澀固脫,有大升大舉,有扶脾健胃,
有補氣補血,有溫暖下焦,種種不一。
方氏三法,分初中末,有倒行逆施之弊,予謂中法當為初法,初法當為末法,
末法當為中法,庶無差治也。
第三十五節,治崩漏宜調脾胃為主
薛立齋曰:
人以脾胃為本,納五穀,化精微,清者入榮,濁者人衛,陰陽得此,是謂橐籥。
人得土以養百骸,失土則枯。東垣以飲食自傷,醫多妄下,清氣下陷,濁氣小降,
乃生瞋脹,所以胃脘之陽不能升舉其氣,陷入中焦,當用補中湯,使濁氣得降,
不治自安。若因飽食後致崩漏,是傷脾氣下陷於腎,與相火相合,濕熱下迫所致,
宜甘溫之劑調補脾胃,則血自歸瀅。若誤用寒涼,損傷胃氣,則不能攝血歸經。
東垣曰:「凡下血證,須用四君子湯收功。」厥有旨哉,此皆從脾胃本源病治,
不可不知也。〔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治崩漏之大略也。
第三十六節,婦人血崩服四物湯問
王海藏曰:
婦人月事不至,是為胞閉,為血不足,宜服四物湯。婦人崩者,是為血有餘,
亦服四物湯何也?曰:婦人月事不至者,內損其原,不能生血,故胞閉不通,是血不足,
宜服四物湯,是益原和血之藥也。
崩中者,是血多也;暴損其原,是火逼妄行,涸竭為根,亦宜四物湯,
乃潤燥益原之藥也。
第三十七節,崩漏屬虛熱用藥之法
朱丹溪曰:
崩漏有虛有熱,虛則下溜,熱則宣通。
氣虛血虛,皆以四物加參、耆。因勞力者加升麻,熱加黃芩,寒加乾薑。
又曰:
漏下乃熱而虛,四物加黃連。崩過多者,先用五靈一服。
紫色成塊者,血熱也,四物加柴胡、黃連,後用四物加黑薑。
急則治標,用白芷湯下百草霜。
第三十八節,崩漏分諸證用藥之法
經云:「陰虛陽搏謂之崩。」又云:「陽絡傷,血外溢,陰絡傷,血內溢。」又云:
「脾統血,肝臟血。」
其為患:因脾胃虛損,不能攝血歸經。或因肝經有火,血得熱而下行。或因肝經有風,
血得風而妄行。或因怒動肝火,血熱沸騰。或因脾經鬱熱,血不歸經。或因悲哀太過,
胞絡傷而下崩。
治療之法:
脾胃虛弱者,六君子加芎、歸、柴胡。
脾胃虛陷者,補中湯加白芍、山梔。
肝經血熱者,四物湯加柴胡、山梔、蒼朮。
肝經風熱者,加味逍遙散,或小柴胡加山梔、白芍、丹皮。
若怒動肝火,亦用前藥。
脾經鬱火者,歸脾湯加山梔、柴胡、丹皮。
悲傷胞絡者,四君子加升、柴、山梔。
故丹溪、東垣云:「凡下血證,須四君子收功」。斯言厥有旨也。
若大去血後,毋以脈診,急用獨參湯。
若發熱潮熱,咳嗽脈數,乃元氣虛弱,假熱之脈也,尤當用人參。
此等證無不由脾胃先損,故脈洪大,察其中有胃氣受補則可救,設用寒涼,
復傷脾胃生氣,反不能攝血歸源,是速其危也。
第三十九節,血崩用藥有三治
醫壘元戒曰:
女子經病血崩,久而成枯者,宜澀之益之。血閉久而成竭者,宜益之破之。
破血有三治:
始則四物人紅花,調黃耆、肉桂。
次則四物人紅花,調鮫鯉甲、桃仁、桂,童便和酒煎服。
末則四物人紅花,調易老沒藥散。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治血崩用藥之大法也。
第四十節,血熱崩漏用荊芥四物湯論
武叔卿曰:
血藏於肝,盰氣小升,則熱迫於下,故血不能藏而崩也。況厥陰之經環陰器,
廷孔前陰皆屬之荊芥升肝氣,香附理肝氣,條芩除內熱,四物養血涼血,故能收功也。
第四十一節,血熱崩漏用河間生地黃散論
武叔卿曰:
河間生地黃散,治經漏不止,脈虛洪,經水紫黑。
夫脈虛洪者,氣不足也。紫黑者,熱之甚也。黃耆所以補氣,氣盛則生火:天冬、
地骨以清氣中之火;熟地所以生血。
血生而不涼,尤慮妄行,故以生地、黃連涼心,芍藥、甘草緩肝益脾,柴胡升畢,
枸杞、地黃,又肝腎同歸者也。
第四十二節,熱崩用涼血地黃湯論
武叔卿曰:
涼血地黃湯,治婦人血崩小止,腎水陰虛,鎮守胞絡相火,血走而崩。
夫陰者,從陽而亟起也,血屬陰,陰不自升,故諸經之血,必隨諸經之氣而後升,
若氣有所陷,則熟迫血而內崩矣。
故用黃柏以清下焦胞絡之火;心者,火之主也,故以生地、黃連治火之原,知母、
黃芩滋水之母,歸尾破瘀,紅花生血,所謂去故生新也。
川芎行血海之餘,蔓荊涼諸經之血,升、柴、防、羌、藁本、細辛諸風藥,
皆所以升諸經之氣也。諸經氣行,則陰血不得不隨之而起矣,故曰從陽亟起也,
有是證者法之。
〔慎齋按〕
血崩不止,則去血過多矣,方中風藥大半,不敵生地一味,獨小慮風藥燥血乎?
雖云升舉,而血之耗者已多,用力者酌之。
第四十三節,虛寒崩漏用丁香膠艾湯論
武叔卿曰:
丁香膠艾湯,治婦人崩漏不止。
蓋心氣不足,勞役及飲食小節,其脈兩尺俱弦緊而洪,按之無力。
其證自覺臍下如冰,求厚衣被以禦寒,白帶白滑之物蜼多,間下如屋漏水下,
時有鮮血不多,右尺脈時微洪。
屋漏水暴下者,是弦急脈為寒多,洪脈時貝乃熱少,合而言之,急弦者,
北方寒水多也,洪脈時出者,命門胞絡之火也,黑物多,赤物少,合成屋漏水之狀也。
以四物湯加丁香、阿膠、生艾。
第四十四節,虛寒崩下用鹿茸丸論
武叔卿曰:
鹿茸丸治經候過多,其色瘀黑,甚者崩下,吸吸少氣,臍腹冷極,則汗如雨,
兩尺脈微小,由衝任虛衰,為風冷客胞中,氣不能固,可灸關元百壯。
夫丹溪以紫黑為熱,此言瘀黑者,乃下焦氣寒血凝而黑,各有治法。
然女子氣海在上,血海在下,故下焦溫而後氣升血行。如鹿茸以血成形,由氣而長,
血隨氣上而成角,故入血分以生升。又以附子、艾葉,佐而溫之;以赤石脂、
禹餘糧鎮而固之;柏葉清之:歸、地續斷補之,誠下元虛寒之全力也。不加人參,
豈無意焉,而灸關元之意可想矣。
第四十五節,虛寒崩漏用伏龍肝散論
武叔卿曰:
伏龍肝散治勞傷衝任脹虛,非時崩下,或如豆汁,或成血片,或五色相難,
或赤白相兼,臍腹冷痛,經久未止,令人黃瘦,囗乾,飲食減少,四肢無力,
虛煩驚悸。
夫五色者五臟之色,崩久則五臟氣陷,血不能化,故五色見焉。蓋血生於氣,
而化於中焦,氣生於下元,而培於脾胃。
如臍腹疼痛者,下元氣寒也,以艾葉溫之。
黃瘦食減無力者,中焦氣寒也,以乾薑煖之。
伏龍肝,有火土相生之妙。
君以川芎,有扶肝行濁之能。
肉桂、甘草,和榮衛而通調血脈。
麥冬、熟地,益金水而治虛煩囗乾。
石脂、當歸,補血以固脫。
通之、澀之、溫之、濡之,誠治久脫藏寒之良方也。
第四十六節,勞傷崩漏用當歸芍藥湯論
武叔卿曰:
當歸芍藥湯,治婦人經脈漏下不止,其色鮮紅。
先因勞役,脾胃虛弱,氣短氣逆,自汗不止,身熱悶亂,惡見飲食,四肢倦怠,
大便時溏,東垣製此方,一服後,諸證悉去。
大抵因勞役下血,若拘血熱之說,用四物加黃芩則不愈矣,蓋血虛須兼補氣,
譬之血猶水也,氣猶隄也,隄堅則水不橫決,氣固則血不妄行,自然之理也。黃耆最多,
白朮次之,四物兼生熟地,以陳皮、甘草、柴胡佐之。
俗醫不達此理,專用涼藥,不知涼藥傷胃,服久則正氣愈弱,血安得固,
故特表而出之。
第四十七節,氣陷崩漏用益胃升陽湯論
武叔卿曰:
東垣云:「血脫益氣。」古法也,先補胃氣以助生長,故曰陽生陰長,
諸甘藥為之先務。
舉世皆以為補氣,殊不知甘能生血,此陽生陰長之理也,故先理胃氣。
人之一身,內穀為寶,補中益氣方加神麴、黃芩,名益胃升陽湯,
以起婦人崩血之屬氣下陷者。
第四十八節,火鬱崩漏用升陽除濕湯論
武叔卿曰:
升陽除濕湯,治女子漏下惡血,或暴崩小止。
夫土陷則濕,故怠惰嗜臥。木鬱則熱,故氣上衝。緩為濕之微,弦為木之象,
鬱而不伸則熱,此心火乘脾也。
脈之洪大者,火在下也。胞絡為相火,寄於命門,為多血之經,病從火,
心火以藏德為神,相火聽命於心,三焦主氣,胞絡主血,故血分之火專主胞絡,
氣分之火專主三焦。鬱則火小得遂,炎上之性,迫於血分,故陰絡傷也。
方以蒼朮、升麻發太陽陽明之濕,柴胡、防風達厥陰少陽之木,羌活、
藁本以升舉少陰太陽下部之鬱,所謂下者舉之也。
但升散之物,週則耗氣而傷金,故又以黃耆保肺,當歸引血,使各有所歸,甘草和氣,
蔓荊涼血,此四種者,又制亢害之法也。
第四十九節,氣虛崩漏用斷下湯論
武叔卿曰:
斷下湯,治衝任氣虛,崩中漏下,肛腹痛,漸減飲食,四肢無力。
此膠艾四物之變例也。彼有芍藥,此有人參、乾薑、艾。大概血虛而不飲者,
宜芍藥酸寒以收之。氣脫而小溫者,宜參。薑。烏賊之類溫補而瀴之。阿膠者,
益金水以成收苡之用也。陽虛則寒,陰虛則熱,故以此主之。
而腹痛一證,人皆以為瘀血者多,此以為漏不止者,服焎附丸,
正元禮所謂「崩而腹痛者,崩止而痛除也。」
第五十節,血瘀崩漏用五靈脂
武叔卿曰:
五靈脂散,治血崩不止。
不拘多少,炒令煙盡,研末,加當歸酒或童便謂下三錢,一名抽刀散。
治產後惡心心腹痛不可忍,其效如神,真救急之良方也。
人家不可不備,并治蛇蝎娛蚣咬,塗傷處立愈。
第五十一節,崩漏丸論
濟陰綱目曰:氣血人身之陰陽也,陽主升,陰主降,陽根乎陰,陰根乎陽,一動一靜,
互為其根,則一升一降,循經而行,無崩漏之患。
若陽有餘,則升者勝,血從上竅而出。陽不足,則降者勝,血從下竅而出。
是丸也,肉桂、人參、耆、朮、甘草,壯陽益氣之品也。二活、柴、防、高、細、
川芎,升陽舉經之品也。歸、地、白芍、桃仁、紅花,滋陰入血之品也。
壯陽則氣小虛,舉經則血小陷,滋陰則血不燥,如是則血為氣之守,氣為血之衛,
血榮於中,氣衛於外,升降上下,一循乎經,胡自而崩哉。
第五十二節,崩漏用灰藥主治
醫學綱目曰:
氣陷者,用升氣藥灰止之,如夏枯草、荊芥之類。
血熱者,涼血藥灰止之,如槐花、黃芩之類。
氣湍者,用行氣藥灰止之如醋炒黑香附之類。
血污者,炒熟失笑散之類。
血寒者,用熟藥灰,如桂心、乾薑之類。
血脫者,用澀藥,如白礬、百草霜、棕灰之類。
〔慎齋按〕
已上十三條,序治崩漏用藥之方論也。
濟陰綱目載方立論,不止於此,數方詳說,簡要切用,故採錄之。
第五十三節,崩漏之脈
脈訣舉要曰:
崩漏下血,脤遲小虛滑者生,疾急大實緊數者死,尺寸虛者漏血,脈浮者死不治。
第八章,帶下門
第一節,經論帶下屬任脈為病
素問曰: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王水註曰:
任脈起於胞中,上週帶脈,黃於臍下,起於季脅章門,似束帶狀,故日帶下。
第二節,經論帶下屬小腸冤結
素問曰:
脾傳之腎,名曰疝瘕。小腸冤結而痛,出自,名曰白蠱,出白溲。又曰:少腹冤熱,
溲出自液
第三節,經論帶下屬思想無窮所致
素問曰:
思想無窮,所願小得,意淫於外,人房太甚,發為白淫。
王水註曰:
白淫者,白物淫衍如精狀,男子因溲而下,女子陰中綿綿下也。
〔慎齋按〕
已上經論三條,序帶下為任脈小腸經之病,而其因或得之思想入房所致也。
經文白蠱、白液、白淫,郋是男子白濁之屬。婦人帶下,亦屬白物,
王太僕以為陰中綿綿下,即是白帶之物也。
若思想無窮,人房太甚,乃夢遺證也,與帶下證有別,因前賢論帶下,
必引經文數條為證,故載之。
第四節,考婦人帶下屬任脈之病
劉河間曰:
帶下者,任脈之病也。
經云:「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裹,上關元,至喉咽,上頤循面。
任脈自胞上過帶脈,貫臍上,其病所發,正在過帶脈之分,淋瀝故曰帶。」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帶病本於任脈之考也。
第五節,帶下屬於風冷人脬
聖惠方曰:
婦人帶下者,由勞神過度,損動經血,致令身虛,受於風冷,風冷人於脬絡,
打其血之所成也。
第六節,帶下屬風邪乘虛入脬中
巢元方曰:
任脈為經之海,任之為病,女子則帶下。
手太陽為小腸經,手少陰為心經,心為臟主裏,小腸為腑主表,二經之血,
在婦人上為乳汁,下為月水,衝任所統也。
衝任脈起於脬內,陰陽過度,則傷脬絡,故風邪乘虛,人於脬中,損衝任之經,
傷太陽少陽之血,致令脬絡之間,穢與血相兼帶而下,冷則白,熱則赤。
第七節,帶下屬風冷傷於胞絡
嚴用和曰:
婦人赤白帶下,此由勞傷衝任,風冷薑於胞絡。
婦人平居,血欲常多,氣欲常少,而疾不生。或氣倍於血,氣倍生寒,血不化赤,
遂成白帶。若氣平血少,血少生熱,血不化紅,遂成赤帶。寒熱交併,赤白俱下。
其脈右尺浮,浮為陽,陽絕者無子。
若足冷帶下,輕則漏下,甚則崩中,皆心小榮血,肝不藏血所致。
第八節,帶下出於風冷停宿
楊仁齋曰:
帶之為患,由於風冷停宿,官桂、乾薑、細辛、白芷,先與散其寒邪,然後為封固,
用二朮、人參以補氣。
第九節,帶下屬下元虛冷
戴復庵曰:
赤白帶下,皆因七情內傷,或下元虛冷,感非一端。
大率下白帶多,間有下赤帶者,並宜順氣散,香鎮靈丹,佐艾附丸。
帶下不止,成尪羸者,四物加牡蠣,下固腸丸。
第十節,帶下屬虛寒精氣蘊積而成
李氏曰:
帶下有虛寒,帶腥臭者,因小水淋瀝不已,或崩中暴下,或產後去血過多,
以致陰虧陽竭,榮 氣不升,經脈凝泣,衛氣下陷,精氣累滯下焦,蘊積而成,
白滑如涕,下流腥臭者,黃耆建中湯去桂,加當歸。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婦人帶下屬風冷寒邪為病也。
婦人帶下,小止風冷邪干,自聖惠方以風冷入脬絡立論,巢氏以下諸家,遂無異議,
豈知病邪之感不一,故以張子和濕熱之論序後,當令濕熱諸論參治,庶無偏失也。
第十一節,室女帶下有三病所致
產寶百問曰:
未嫁女子有三病,何也?
曰:女子一病經水初下,陰中必熱,或當風臥,或乘涼飲冷。二病太衝脈盛則內熱,
以冷水澆洗之。三病或見丹下驚悸,或因鬱怒悲哀之氣擊搏。三者一有所犯,
後必有帶下之疾。
第十二節,婦人帶下分三證所感俱屬風冷客邪
婁全善曰:
未嫁之女,月經初下,止而即浴以冷水,或熱而當風,此室女病帶下之由也。
有家之婦,陰陽過多,郋傷胞絡,風邪乘虛而入,胞絡觸冷,遂成穢液與血水,
相混而下也。
產後帶下,由亡血過多則氣脫,傷動胞絡,玉門未閉,外風襲體虛,風冷乘之,
冷輿熱搏,
則成液而下。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室女與婦人帶下之病,所感有三證之分,不外風冷客邪之傷也。
第十三節,帶下屬濕熱冤鬱不可主風冷論
張子和曰:
婦人帶下,聖惠方與巢氏二家之說皆非也。
夫治病當先識經絡,人身大經有十二,奇經有八脈,十二經與八脈,通身往來,
經絡共二十道上下流走環周,書夜不忌,然此十二經,上下周流者,止十九道耳。
惟帶脈起少腹季脅之端,乃章門穴也,環周一身,絡腰而過,如東帶之於身,難經云:
「帶之為病,溶溶如坐水中」。
衝任者,是經脈之海也,循腹膀,夾臍傍,傳流於氣衝,屬於帶脈,絡於督脈。
督脈者,起於關元穴。任脈者,女子養胎孕之所。督脈乃是督領婦人經脈之海也。
衝任督三脈,同趄而異行,一源而三歧,皆絡於帶脈。
衝任督三脈,皆統於篡戶,循陰器,行廷孔,溺孔上端。衝任督三脈,以帶脹束之,
因餘經上下往來,遺熱於帶脈之間。客熱所鬱,熱者血也,血積多日小流,
從金之化而為白,乘小腹冤熱,白物滿溢,隨溲而下,綿綿不絕,是為白帶,多不痛,
或有痛者,因壅礙而成也。經曰:「少腹冤熱,溲出自液。」冤者屈滯也,病非本經,
為他經冤鬱而成此疾,皆從濕熱治之。遺熱於小腸,從金化而為白,與治痢同法。
赤白痢,乃邪熱傳於大腸。赤白帶,邪熱傳於小腸。故治二證,不可驟用峻熱藥燥之,
燥之則內水涸,內水涸則必煩渴,煩渴則小便小利,則足腫而浮,漸至不起。
治法先以導水禹功瀉之,次以淡劑降心火,益腎水,下小溲,利水道,則愈矣。
第十四節,帶下屬任脈濕熱鬱結不可用辛熱治
劉河間曰:
帶下由下部任脈濕熱甚,津液溢而為帶下也。
如以火煉金,熱極反兼水化,如六月熱極,則物反出液而濕潤,林木流津。
故肝熱甚則出泣,心熱則出汗,脾熱則出涎,肺熱則出涕,腎熱則出唾,
猶煎湯熱甚則沸溢,及熱氣熏蒸於物而生津也。
俗醫治白帶用辛爇樂,病微者,或令鬱結開通,流濕潤燥,重者反加病劇。
莫若以辛苦寒藥按法治之,使微甚者得鬱結開通,濕去燥除而愈也。
第十五節,帶下屬任脈經虛濕熱冤結
張潔古曰:
帶下證,皆任脈經虛也。
赤者熱入小腸,白者熱入大腸,原其本,皆濕熱結於任脈,故津液湧溢,為赤白帶下。
本不病結,緣任經脈虛,結熱滯於帶脈,故臍下痛,陰中綿綿而下,
此濕熱冤結不散為病也。先以十棗湯下之,後服苦練丸,大延胡索散,熱去濕除,
病自愈矣。
第十六節,帶下屬濁水熱乘太陽經
張戴人曰:
有病白帶,如水窈漏中綿綿不絕,臭穢不可近,諸醫皆云積冷,以陽起石、硫黃、薑、
附、燥補之,污水轉多,此帶本濁水,熱乘太陽經寒水不禁故也。
經云:「少腹冤熱,溲出自液。帶病溶溶然,若在水中。」故治帶必從濕熱,
治宜逐水利小便。夫水自高而趨下,宜先絕其上源,乃湧痰二三升,次用寒涼之劑。
第十七節,帶下屬中焦濕熱濁氣滲入膀胱
羅周彥曰:
帶下者,榮衛滯氣所成也。
皆因喜怒憂思,產育房勞,傷其榮衛;或素有濕熱,使濁氣滲入膀胱;故穢白之物,
如涕而下流下止,面色無光,腰腿酸疼,精神短少。
世徒知中焦之虛寒,不知中焦之濕熱,反用燥熱溫補之劑偏助心火,心火既盛,
陰血漸爍,譬如豬膏,烹之則融,冷則凝,中焦濕熱,淫氣不清,則為白帶,
所以火升水降,則上熱下寒,下焦虛冷,凝結濁物。
若熟氣熏蒸,則為腥腐之氣,安得獨言虛寒乎。
法當清上實下,清濁自分,理脾養血,濕熱自解也。
第十八節,帶下屬瀑熱鬱下焦帶脈
汪石山曰:
帶證色有赤白之分,病有氣血之異,與痢相似,盡由中氣虧敗,運動失常,
致濕熱鬱結於下焦帶脈之分,滲流而下,故名帶下。治先清濕為主,必須卻厚味,
以防濕熱之氣。
故丹溪論赤白帶下,由七情內傷,使下元虛憊,致濕熟痰積,乘虛下流。
叔和謂崩中日久為白帶,崩中日久者,下元虛憊之意。
治注羅太無謂十棗湯、神佑丸、玉燭散皆可用。但虛弱者不可峻攻,丹溪用升提法,
真妙諦也。
〔慎齋按〕
已上六條,序帶下之屬濕熱為病也。
帶下自聖惠元方以下,主於風冷之邪,子和非之,斷為濕熱冤鬱,不可作風冷治,
故河間、潔古,均從濕熱立論。
但濕熱有主於任脈經虛者,有主於熱乘太陽者,有主於中焦濁氣者,
有主於下焦鬱滯者,無非明濕熱下乘,有各經不同,總不若據經考證,
帶脈受病原委為詳悉也。
第十九節,帶下屬瘀血在於少腹
張仲景曰:
問婦人年五十,病下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裏急,腹滿,手掌煩熱,
脣囗乾燥,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
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血在少腹不去。
何以知之?其證脣囗乾燥,故知之,當以溫經主之。
第二十節,帶下屬腸中有膿血敗濁
王叔和曰:
婦人帶下,腸中有膿,為榮衛相干,血為敗濁,有可下不可下之異。
準繩曰:
帶下有敗膿淋瀝不己,腥穢之甚,遂至臍腹冷痛,此蓋敗膿所致。
用白芷一兩,單葉紅蜀葵根二兩,白礬各五錢,為末,蠟丸米飲,候穠盡,
以補藥佐之。
第二十一節,帶下屬胃中濕痰滲入膀胱
朱丹溪曰:
赤屬血,白屬氣屬痰,俱是胃中痰積流下,滲入膀胱,宜用升舉,無人知此。
肥人多屬濕痰;瘦人帶病少,如有,屬熱痰,用半夏、南星、蒼朮、海石、炒黃柏、
青黛、川芎、椿樹皮之屬。
濟陰綱目引薜立齋云:
不可拘肥人多痰,瘦人多火,輕用燥瀉火之法。
夫肥痰瘦火之說,為丹溪認病總訣,何嘗教人泥定一方,雖不可輕治,
而火濕終莫能逃,若以穩當之言猶不可輕治,則潔古之十棗,子和之吐下,
太無之神佑,玉燭與小胃丹之類,可輕用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帶下之屬瘀血、敗膿、濕痰為病也。
帶下有風冷,有濕熱,是外感有餘之病。有瘀血,有敗膿,有濕痰,是內傷有餘之病。
病機小一,不可不審。
第二十二節,帶下屬血柏津液內竭
李東垣曰:
有病白帶,常下漏,久服諸藥不止,診得心包尺眽微,下流不止。
叔和曰:「崩中日久為白帶,漏下時多骨水枯。」崩中者,始病血崩,久則血少,
復亡其陽,故白滑之物,下流不止,是本經血海將枯,津液復亡,枯乾不能滋養筋骨。
以本部行經藥為引;使以大辛甘油膩之藥潤其枯燥,滋養精液;
以大辛熱氣味之藥補其陽道,生其血脈;以苫寒之藥瀉肺而救上熱;氣傷者以人參補之,
以苦溫之藥為佐,名補經固真湯。
第二十三節,帶下屬脾虛氣陷
繆仲淳曰:
婦人多憂思鬱怒,損傷心脾,肺火時發,血走不歸經,此多患赤白帶也。
白帶多是脾虛,肝氣鬱則脾受傷,脾傷則濕土之氣下陷,是脾精不守,不能輸為榮血,
而下白滑之物,皆由肝木鬱於地中使然。法當開提肝氣,補助脾元,
蓋以白帶多屬氣虛,故健脾補氣要法也。
若有帶下如米泔水,腥穢臭者,濕熱勝也。亦有脾胃氣虛,不能約制其水,
而濕痰下墜者,宜 二朮、茯苓、芩、柏、車前主之,佐以升提。
若帶下如雞子清者,脾腎虛極也,面色必不華,足脛必浮,腰腿必酸,宜五味子、
八味丸,間用開脾養心之劑,如歸脾湯之類。
陰虛有火,宜六味丸,加免絲、五味、車前、黃柏。
叔和云:「崩中日久為白帶,漏下時多骨水枯」。言崩久氣血虛耗,白滑之物,
下小止耳。此證雖有氣血寒熱之分,總屬氣虛下陷。
第二十四節,帶下屬於下焦腎氣虛損
趙養葵曰:
女人帶下之疾,帶者,奇經八脈之一也,腰臍間圍身一週,如束帶焉。八脈俱屬腎經,
人身帶脈,統攝一身無形之水,下焦腎氣損虛,帶脈漏下,白為氣虛,赤為有火。
治法俱以補腎為主,白者多,赤者少。有脾虛者,六君子加升麻。有氣虛者,補中湯。
肝虛者,逍遙散兼六味丸。
第二十五節,赤帶屬心肝二火陰血漸虛
繆仲淳曰:
赤帶多因心肝二火時熾小已,久而陰血漸虛,中氣漸損,遂下赤帶。
治宜養心為主,兼和肝緩中,涼血清氣。
赤帶久不止則血虛,宜膠艾四物湯,加便鍛牡蠣粉、棗仁、麥冬。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帶下屬於血枯、脾虛、腎虛為病也。
帶證自外邪風冷濕熱,內傷瘀血濕痰,皆有餘之病。
若東垣以血海將枯,津液復亡,是原其病在血虛也。仲淳以脾精不守,元氣下陷,
是原其病在氣虛也。養葵更推原帶脈為病,下焦腎氣虛損所致,尤為探本之要。
此吳梅坡以十六味保元湯,六龍固本丸,治婦人帶下證,蓋有自來矣。
第二十六節,治帶下同治濕之法
張子和曰:
赤白痢者,是邪熱傳於大腸,下廣腸,出赤白也。帶下者,傳於小腸,入脬經,
下赤白也。
據此二證,皆可同治濕之法治之。
第二十七節,治帶下有先攻後補之法
婁全善曰:
潔古治帶下,少腹冤結而痛者,先以十棗湯下之,次服苦練丸,大延胡散,
是先攻後補法也。丹溪治結痰白帶,先於半饑時,津下小胃丹十餘粒,至鬱積行,
用白朮四物諸藥補之,亦先攻後補法也。
第二十八節,治帶下用藥之法
朱丹溪曰:
赤白帶,羅先生法,或十棗湯、神佑丸,或玉燭散,皆可用。但虛者不可峻攻,
實者可行也。血虛加減四物,氣虛以參、朮、陳皮間用之。
赤屬血,白屬氣,主治以燥濕為先,甚者固腸丸。
若有相火動者,諸藥中加炒黃柏。
滑脫加龍骨、赤石脂。
婦人帶下,與男子夢遺同治之。
第二十九節,治帶下分寒熱用藥之法
方約之曰:
帶脈總束諸脈,使不妄行,如人束帶而前垂也。
婦人多鬱怒傷肝,肝屬木,脾屬土,盰邪乘脾,則土受傷而有濕,濕生熱,熟則流通,
故滑濁之物滲入膀胱,從小便而出。
古人作濕寒用辛溫藥則非矣,丹溪作濕熱用苦溫藥為是,不知用苦寒正治也,
用辛溫從治也。如濕熱怫鬱於內,腹痛帶下,非辛溫從治能開散之乎。
若少腹不痛,止下赤白帶者,雖有淫熱,而氣不鬱結,用苦寒治之為當也。
第三十節,治帶下分諸因有虛實之法
劉宗厚曰:
帶證多本陰虛陽竭,榮氣不升,經脈凝泣,衛氣下陷,精氣累滯下焦奇經之分,
蘊積而成。
其病或醉飽房勞,服燥劑所致。亦有濕痰流注下焦。或腎肝陰淫之濕勝。
或因驚恐而木乘土位,濁液下流。或思想無窮而為筋痿。或餘經濕熱屈滯少腹而下。
是皆氣血虛損,
榮衛之精氣累滯而成也。
前人立論,已盡病機,治無定法,如戴人以帶下得兩手俱滑大有力,上用宣去痰飲,
下以導水丸泄熱去濕,繼以淡劑滲之,此瀉實法也。
若諸脈微細,或沉緊而澀,按之空虛,或洪大而澀,按之無力,正元氣不足,
陰虛中寒。
東垣有補陽調經之劑,丹溪治濕痰下注,用海石、南星、半夏之類,并加升提之法;
或發中兼補,補中兼利,燥中兼升發,潤中益氣兼收澀。
其例不一,正以病機有輕重淺深之異耳。
第三十一節,治帶下屬衛胃俱虛以固衛厚脾為主
楊仁齋曰:
下崩出血不止,謂之崩中。穢液常流,謂之帶下。
崩中失血,多因衝任虛損,榮衛受傷得之。冷帶難下,多因下焦不固,內挾風冷得之,
是固然矣。
然崩中者,投以芎、歸、香附諸黑藥之屬,則血暫止而終不止。帶下者,投以熟艾、
禹狼、桑螵、牡蠣之類,則帶暫歇而終不歇何哉?
經曰:「衛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衛氣若虛,則分肉不溫,
皮膚不充,腠理不肥,而開闔失其司矣。況胃為血海,水液會焉,胃者,中央之土,
又主肌肉而約血水,衛氣與胃氣俱虛,則肌弱而實空,血與水不能約制,是以休作無時,
不暫停也。然則封之止之,可不加意於固衛厚脾之劑乎?此桂枝附子湯,以之固衛。
人參、白朮、茯苓、草果、丁香、木香,以之厚脾。二者俱不可缺,使氣血自循故道,
不專收澀以劫奪之也。
第三十二節,治帶下不可作濕痰治以補養固本為主
吳梅坡曰:
婦女下赤白而不甚稍者,曰白淫。與男子白濁同系於相火,如龍雷之擾而不澄清也,
屬足少陰足太陰,治當清補為主。
如有滑白稠粘者,謂之帶下。屬心包手厥陰少陽,即如男子自遺之精,甚如砂石之淋,
原乎心胞,系乎脊,絡於帶脈,通於任脈,下抵湧泉,上至泥丸,治宜血肉之劑培之。
此窮源探本之論,時人皆泥於常套,作流痰治,以牡蠣、龍骨、地榆、膠、
艾之類澀之,和以四物,加以升提。殊小知根本損傷,以致腐敗而來,
彼塞滯不清之物,則益加其滯:升提不正之氣,則逾增其鬱。
惟以六龍固本丸,十六味保元湯主之,證屬於虛,宜當補實。
其他書以痰以濕,俗謂內臟冷,又云:「白屬氣,赤屬血。」皆泛而不切之言也。
明於斯道者,必有神悟焉。
十六味保元湯,治赤白帶下。骨碎補、貫仲去毛三錢、杜仲、小茴香鹽酒炒一錢五分、
人參二錢、黃耆一錢、巴戟二錢、當歸一錢、石斛七分、升麻七分、山藥一錢、
生草六分、獨活一錢、茯苓七分、蓮鬚一錢、黃柏八分、員肉三枚。
六龍固本丸,山藥四兩、巴戟肉四兩、山茱萸四兩、川練子二兩、小茴香一兩、
補骨脂二兩、青鹽三錢湯拌,人參二兩、蓮肉二兩、黃耆二兩、川芎一兩、木瓜一兩。
第三十三節,治帶下以壯脾胃升陽氣為主
薛立齋曰:
徐用誠云:「帶下白屬氣,未屬血。」東垣云:「血崩久則亡陽。」故白滑之物下流,
未必全拘於帶脈。
竊謂前證,或因六淫七情,或因醉飽房勞,或因膏粱厚味,或燥劑所致,脾胃虧損,
陽氣下陷,或濕痰注,蘊積而成,故言帶也。
凡此皆當脾胃升陽為主,佐以各經見證之藥。
包青屬肝,小柴胡加山梔、防風。
濕熱壅滯,小便赤澀,龍膽瀉肝湯。
肝血不足,或燥熱風熱,六味丸。
色赤屬心,小柴胡加黃連、山梔、當歸。
思慮過傷,妙香散。
色白屬肺,補中湯加山梔。
色黃屬脾,六君子加山梔。柴胡,不應,用歸脾湯。
色黑屬腎,六味丸。
氣血俱虛,八珍湯。
陽氣下陷,補中湯。
濕痰下注,補中加茯苓、半夏、蒼朮、黃柏。
氣虛痰飲下注,四七湯送六味丸。
不可拘肥人多痰瘦人多火,而以燥濕瀉火之藥輕治之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治帶下之大法也。
帶下有寒冷、濕熱、虛實之不同,故諸家治法,有攻下,溫補之不一。
如子和、太無、潔古,用攻下之法也。丹溪、約之、宗厚,用攻補兼施之法也。
至楊仁齋、薛立齋以厚脾壯胃立論,與東垣。仲淳之旨為共貫矣。
吳梅坡以補腎固本為治,興養葵之旨有先得矣,此皆探本窮源之學,
與張劉之燥濕清熱,丹溪之消痰升澀,又有標本內外之殊,讀者當會通之。
第三十四節,帶下傷五臟有五色之分
婦人良方曰:
婦人帶下,其名有五,因經行產後,風邪入胞門,傳於臟腑而致之。
若傷足厥陰肝經,色如青泥。
傷手少陰心經,色如紅津。
傷手太陰肺經,形如白涕。
傷足太陰脾經,黃如爛瓜。
傷足少陰腎經,黑如衃血。
人有帶脈,橫於腰間,如束帶之狀,病生於此,故名為帶。
第九章,雜證門
第一節,熱入血室證
1、婦人熱入血室如瘧狀
金匱要略曰: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熟人血室其血必結,
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徐忠可曰:
婦人熱入血室有四,熟人血室必譫語,此則不譙語,但如瘧狀,謂寒男女皆有之,
而婦人有獨異,故首曰婦人中風,即傷寒中所主桂枝湯之風證也。
七八日,則表邪已解,復有寒爇,故曰續來,然小長熱,故曰有時
間其經水,則已來而適斷,明是餘熱未盡,乘虛入之,則餘血必結,故寒熱有時;
然非太陽傳入少陽,此因結血之熱致有此病,故曰使如瘧狀。
雖非傳入少陽,而藥仍用小柴胡者,蓋血室之氣肝主之,肝與膽為表裏,
膽因肝受而而病如瘧,非他藥所宜,故主和表裏,謂上焦之氣和,
而驟結之血將自行也。
若峻攻之如抵當湯證,則犯少陽之禁矣。
〔慎齋按〕
已上一條,是言經行未盡而適斷,雖有結血,未為全實,小柴胡加當歸、丹皮、
生地以涼之。
2、婦人熱入血室治無犯胃氣
金匱要略曰: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此為熱入血室,
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徐忠可曰:
此言熱入血室,小必血結,初即搏邪為患。
曰傷寒,即所謂無汗惡寒也。曰發熟,病之初也。曰經水適來,是經水初行時也。
邪盛則經氣亦盛,適相值,寒邪必傷營,故邪與血搏。血屬陰主夜,故晝則熱,
雖發而明了。暮則入陰分,邪挾陰氣而為譫語如見鬼狀者,譫之甚也。
此為熱入血室者,言血室雖在內,表邪實未嘗犯胃及上二焦。
故治法亦惟和表邪,略兼清血室之熱足矣。誤以為客邪入內攻之,則所傷實多,
故曰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也。
〔慎齋按〕
此條是言經行不斷,則熱不留結,勿謂譫語,誤用硝黃,犯其胃氣,刺動榮血,
犯其中焦,柴胡和解,犯其上焦,但不妄犯,熱隨血散,自愈也。
3、婦人熱入血室當剌期門
金匱要略曰: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滿如結胸狀,
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取之。
徐忠可曰:
此言經興病值,不即為患,病解後,反搏邪在胸協作楚。
謂中風病,雖稍異於前之傷寒,然發熱惡寒,經水適來,與前之邪盛經亦盛無二。
後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是經在病中行而不礙也。卻七八日後,
反胸膀滿蚎結胸狀,譫語,是入血室之熱,小竄於經而結於肝之府,故脈所過處為滿,
甚則如結胸狀,陰火盛則譫語也。然胸脅雖滿,非少陽表邪,雖如結胸,
非太陽表邪入裏,雖譫語,非胃實;故曰此熱入血室。亦見不可誤政胃及上二焦,
當刺期門。期門,肝之分也。此肝實病,瀉其實而取之。
〔慎齋按〕
此條言適來即斷,血結在裏為實證,故刺期門以潟之。
不善刺者,小柴胡去人參,加桃仁、丹皮、歸尾、山甲以行之。
4、熱入血室話語頭汗出當刺期門
金匱要略曰: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洩然汗出者愈。徐忠可曰:
此言陽明病,亦有熱入血室,但下血頭汗出不同耳。
陽明病,即頭痛、鼻乾、不眠是也。假如轉入陽明之腑,必有汗詭語等,為可下證,
何緣下血譫語,故知為熱入血室。
然陽明宜通身有汗,此血中有熱而血耗,耗則下虛而厥,身為燥陰所閉,故無汗:
惟頭則陰不能入,而陽仍通,故汗。
此病亦由肝實,不當責陽明,故亦刺期門,而曰隨其實而瀉之。
戢者,通身微微似汗也,汗則肝不強而陰陽平,故愈。
5、婦人熱入血室治宜化痰除熱
金匱要略曰: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迼來,晝則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發作有時,
此名熱入血室。醫者不曉,以剛劑與之,遂致胸膈不利,涎潮上脘,昏冒不知,
當先化其痰,後除其熱。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金匱論婦人傷寒,有熱入血室之一證也。第一條詳熱入血室證侯,
下四條言治法也。
〔慎齋按〕
婦人熱入血室,因經水適來,寒邪乘虛襲入,熱血必結,故有譫語見鬼之證。
仲景第一條用小柴胡湯,以寒熱如瘧狀,故用之也。以下四條,但云刺期門隨實瀉之,
化痰、除熱、三法,原以血結於中而用瀉法也。
可笑庸工不解仲景全文,一遇熱入血室證,即以小柴胡湯一方為主劑,不大謬耶。
故凡遇熱入血室,當導血下行以清熱,不可誤執小柴胡方為戾也。
6、婦人熱入血室解
成無己曰:
室者,屋室也,謂可停止處。人之血室,榮血停止之所,為經脈留會之處,即衝脈也。
衝脈者,奇經八脈之一,趄於腎,下絡氣街,並足陽明,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太僕曰:「衝為血海」。言諸經之血朝會於此,男子運而行之,女子上為乳汁,
下為月水,經 一言「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是也。
傷寒之邪,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傳。以衝脈與少陰之絡起於腎,女子感邪,
太陽隨經,便入衝之經,並足陽明,男子陽明內熱,方得入衝脈得熱血必妄行。
在男子則下血譫語,在婦人則月水適來。
陽明病,下血譫語,此為熱入血室,蓋言男子,不止謂婦人也。
婦人傷寒,經水適來適斷,經氣既虛,宮室不閉,邪得乘虛而入,有治而愈,
有不治而愈。
如婦人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膀滿如結胸狀,
譫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剌期門,隨其實而溈之。
又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
故為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二者須治而愈。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則明了,夜則譫語,如見鬼狀,此為熱入血室,
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必自愈。是不須治而愈。
夫譫語為病邪之甚,何反不須治而愈?蓋結胸譫語,是邪氣留結胸協而不去,
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寒熱如瘧,發作有時,是血結不行,須小柴胡散之,二者既有留邪,必散之可愈。
若發熱經水適來,書百明了,暮則譫語,此經水適來,以裏無留邪,但不妄犯,
熱隨血散,必 自愈。經云:「血自下,下者愈」。故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所謂妄犯者,謂恐以譫語為陽明內實攻之,犯其胃氣也。此無胸協之邪,刺期門,
恐犯中焦也。此無血結,與小柴胡,恐犯上焦也。蓋小柴胡解散則動衛氣,衛出上焦,
動衛氣,是犯上焦矣。剌期門則動榮氣,榮出中焦,動榮氣,是犯中焦矣。脈經曰:
「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 豈謂藥而不謂鍼耶。
7、熱入血室成結胸證論
許叔微曰:
或間熱入血室,何為而成結胸?
曰:邪氣傳入經絡,與正氣相搏,上下流通,遇經水適來適斷,邢氣乘虛人於血室,
血為邪所迫,上入肝經,肝受邪則譫語見鬼,復入膻中,則血結於胸矣。
何以言之?婦人平居,水養木,方未受孕,則為月水,既孕則畜以養胎,已產,
上壅為乳,皆血也。今邪遂血併,歸於肝經,聚於膻中,結於乳下,故手觸之則痛,
非藥可及,當刺期門也。
8、熱入血室屬肝臟邪客
武叔卿曰:
小柴胡湯治太陽傳經痛,蓋臟血適來。則血室虛,邪氣乘虛入而為越經證。
然血室與胃腑,有氣血之分,故譫語有晝夜之別,曰如見鬼者,以肝臟邪客而魂不安,
本神自病也。
用小柴胡解表裏之邪,用地黃涼血中之熱。設有不愈,又有刺期門法。
其加桃仁、紅花,與承氣、抵當等湯者,各因其微甚而瀉之也。
9、產後熱入血室治法
楊仁齋曰:
凡大小產,熱入血室,小柴胡湯力所不及者,於內加五靈脂,乃以黃連、赤茯苓佐之,
蓋心主血,黃連、茯苓皆清心涼血之劑,所以收功也。
若疎利血毒,則活人書桃仁承氣有餘勇矣。
10、熱入血室男子亦有
張路玉曰:
衝為血海,即是血室。衝脈得熱,則逼血下行,男子亦有是證,不獨婦人也。
〔慎齋按〕
已上五條,序婦人傷寒,有熱入血室之證也。
血室即血海,衝任之脈所係,為藏精受胎之所。因婦人血海有餘,
遇經行之期而犯傷寒之邪,則熱邪乘血室之虛,襲入而與血相搏。
夫肝藏魂,血室虛,則肝無所依,肝受熱邪,則為譫語,為見鬼,肝之魂不能安也。
故治法惟有清熱行血,甚則桃仁承氣,微則生地、丹皮、桃仁、紅花、赤芍、五靈脂、
甘草、木通、丹參,可以通治之,不可拘執小柴胡湯,為治傷寒熱入血室之定例也。
夫小柴胡方,為傷寒傳少陽,和解表裏之藥,必欲用之於慹入血室之證,
豈知柴胡發表,黃芩退熱,半夏行痰,為血家所忌,人參補氣助邪,非血熱所宜。
今人一遇熱入血室之證,使用小柴胡湯定法,曰我遵仲景書也,豈知仲景第一條云:
「婦人中風寒熱,發作有時,如瘧狀。」明屬少陽經證,故曰小柴胡湯主之,
則小柴胡湯原為少陽經設也。至後四條,但云必自愈,云當刺期門,
又云隨其實而瀉之。實者,熱血結於 胸也,瀉之者,瀉其實邪也,
並無小柴胡湯主之一語,則知小柴胡湯,祇因婦人傷寒,有續寒熱如瘧狀之證,
故以之治少陽如瘧之病,而本非治熱入血室之證也。
今人不玩仲景前後原文,漫謂婦人熟人血室,動輒用小柴胡主之,豈不大可嗤耶。
故凡婦人病熱入血室,有續得寒熱,發作有時如瘧狀者,小紫胡湯可用也,
亦必加桃仁、丹皮、五靈脂以其行血。如熱入血室,而無有寒熱如瘧之證,
則小柴胡湯斷小可用也。搴世懵懵,特表而出之。
第二節,血分水分證
1、婦人血分水分證
金匱要略曰:
問病有血分水分,何也?
師曰:經水前斷,後病水,名曰血分,此病為難治。先病水,後斷經水,名曰水分,
此病易治,何以故?去水其經自下也。
2、婦人血分屬寒濕傷其衝任
聖濟總錄曰:
血分者,經水通之際,因寒濕傷其衝任,氣壅不行,播在皮膚,邪氣相搏,
經血分而為水,發 為胕腫,故曰血分。
脈經曰:「經水前斷,後病水者,名曰血分,久不治,積成水腫即難治。」
3、婦人水分屬水氣上溢皮膚
聖濟總錄曰:
水分者,以水氣上溢皮膚,散於四肢,發為胕腫,蓋腎者胃之關,關門不利,
故棸水而從其類也。
此病與血分相似,治藥有先後耳。
4、婦人血分水分屬脾肺虛冷
汪石山曰:
凡經先斷,而後病水,少陰脈沉而滑,沉則在裏,滑則為實,沉滑相搏,血結胞門,
為血分,難治。
若先病水,而後病經斷,少陽脈牢,少陰脈細,男子小便不利,婦人經水不通,
經通則為血,不利則為水,名水分,易治。
此因脾肺虛冷,小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滲泄之令不行,生化之氣不運。東垣云:
「水飲留樍,若土在雨中則為泥,得和氣暖曰,水濕去而萬物自生長。」
用加減腎氣丸、歸脾湯、六君子加木香、炮薑、肉桂。
5、婦人血分水分所化有別
陳良甫曰:
婦人經水不通,則水化為血,血小通則復化為水。
故先因經水斷絕,後四肢浮腫,小便不通,名曰血分,是血化為水也,宜椒仁丸。
若先因小便不通,後身面浮腫,致經水小通,名曰水分,是水化為血也,宜葶藶丸。
經脈小通而化為水,流走四肢悉腫滿,亦名血分,其證與水證相類,實非水也,
用人參丸。
張嶟璜曰:
先浮腫而後經水小通,明係土虛不能制水,經虛則血不能生,故經止,
若水化為血等語,真堪捧腹。
6、婦人血分辨證用藥法
李氏曰:
經水斷而後腫,名曰血分。乃瘀血化水,閉塞胞水,此水腫難治,但當調其經,
則水自消,用 小調經散、葶藶丸,加丹皮、牛膝、紅花。
若先浮腫,而後經水不通,名曰水分。乃脾不能制,血與水併,杋肉為之虛腫,
紅礬丸、腎氣丸,加澤瀉、防己、葶藶、木通。
7、血分水分以補元氣為主
薛立齋曰:
婦人血分水分證,或因飲食失節,或因六淫七情矢宜,以致脾胃虧損,不能生發,
氣血乖違失常,致形氣不足,邪塞隧道。
必用椒仁、葶藶二丸,以宣導其邪,佐以補元氣之藥,庶真氣不復傷也。
〔慎齋按〕
已上七條,序婦人有血分水分之證也。
婦人以血用事,而月信其最要也,故曰入門看婦人病,先間經期,
經期之先後多寡枯閉,即可以斷婦病之淺深輕重。
如血分之病,在經水先斷,而後頭面四肢腫滿,此血不運行,氣壅不化,
法當通經調血,血行而腫自消。
若先四肢腫滿,後經水斷絕,此直是水腫病耳,何必名以水分,與血分同出條例耶,
此古人分證立名之多惑也。
8、婦人血分病不可作水治
證治要訣曰:
有經事小通,血入四肢,化為水,遂成腫滿,非獨產後為然,名曰血分,誤作水治,
其害不小,宜調經散。
9、婦人血分屬氣壅不能化血
武叔卿曰:
氣者水之母,血者氣所化,非氣無以生血,非血無以養氣。
若經水小通,則血病氣亦病,豈有水不通而能化血乎,血不通而化水者,
乃是氣壅不能化血而成水也,觀桃仁丸可見矣。
10、婦人血分用藥從血上求治
婦人良方曰:
婦人血分,如奪命丹,黑神散,皆為要藥。
血分一證,大小產後多有之,惟胎前腳腫小同,產後則皆敗血所致,當於血上求之。
11、椒仁丸治血分
婦人良方曰:
先因經水斷絕,後至四肢浮腫,小便小通,血化為水,名曰血分,椒仁丸藥雖峻利,
所用不多,若畏而不服,有養病害身之患,嘗治虛弱人,亦未有誤也。
濟陰曰:
血既化為水,則以利水為先,而行血溫血,開結破氣,又不可少,
然非峻利氣悍之物不可,故 又佐以大毒之藥。
〔慎齋按〕
已上四條,序治血分用藥之法也。
失血分屬婦人經水小通而致,必是六淫外侵,七情內傷,以致脾胃虛衰,
不能運化精微,故血麈不流,氣不能化。
法當補脾健胃,扶養氣血,佐以溫經行血之劑可也。
椒仁丸,有斑蝥。砒信、甘遂、芫花、黑丑、蚖青群隊大黃之藥以攻之,
禍有小可勝言者,大 全乃曰,治虛弱人,未見有誤,是何言歟?
第三節,咽中證
1、婦人咽中如有灸臠病
金匱要略曰:
婦人咽中如有炙臠,半夏厚朴湯主之。
徐思可曰:
此條即所謂寒傷經絡,凝堅在上也。
炙臠,譬如乾肉也。千金所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吐之不出,香之不下,
狀如有炙臠,數語甚明切。
此病不因腸胃,故不礙飲食二便;不因表邪,故無骨痛寒熱;乃氣為積寒所傷,
不與血和,血 中之氣溢而浮於咽中,得水濕之氣而凝結難移,婦人血分受寒,
多積冷結氣,最易得此病,男 子亦間有之。
藥用半夏厚朴湯,乃二陳湯去陳皮、甘草,加厚朴、紫蘇、生薑也。
半夏降逆,厚朴兼散結,故主之。生薑、茯苓宜至高之滯,而下其濕,蘇葉味辛氣香,
色紫性溫,能入陰和血,兼歸氣於血,夏天暑傷心陰,能下暑鬱,而炙臠者用之,
則氣與血和,不復上浮也。
又曰:
余治王小乙咽中每噎塞,嗽小出,以十夏厚朴湯投之,即愈。後每復發,細問之云,
夜中燈下,每見暈如團五色,背脊內間痠,其人又壯盛,知夏初因受寒,
陰氣不足而肝反鬱熱,甚則結寒微動,挾腎氣上衝,咽喉塞噎也,
郋於此方加大劑枸杞、菊花、丹皮、肉桂,暈乃漸除,咽 中亦愈,故曰男子間有之,
信不誣也。
2、婦人咽中如梅核證
產寶百問曰:
喉嚨有咽門,二者各有所司,喉嚨者空虛也,肺之系,氣之道,絡肺應天,
故屬天氣所生,有 九節以通九臟之氣,所以謂之隘。
或陰陽之氣,痰結咽喉,膈塞噎狀若梅核,妨礙飲食,久而不愈,即成翻胃,
或胸膈痰結與氣相搏,上逆咽喉之間作棸,狀如炙肉之證也。
以半夏厚朴湯,治婦人喜怒悲思憂恐驚怖之氣結成痰涎,狀加破絮,或如梅核,
在咽喉,咯不出,嚥不下。
此七情所為,或中脘痞滿,氣不舒快,或痰涎壅盛,上氣喘急,或因痰飲中滯,
嘔逆惡心。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婦人有咽中炙臠梅核之證也。
徐註主寒冷氣,產實主七情痰結,一用外感,一屬內傷,當兼參之。
第十章,癥瘕痃癖證
第一節,婦人癥瘕痃痞形狀總考
證治準繩曰:
大全良方,分痃、癖、諸氣疝瘕、腹中瘀、血癥、痞、食癥,凡七門。
痎者,在腹內,近臍左右,各有一條,筋脈急痛,大者如臂,次者如指,因氣而成,
如弦之狀,故名曰痃。
癖者,僻在兩肋之間,有時而痛,故名曰癖。
疝者痛也,瘕者假也,其結聚浮假而痛,推移乃動也。八瘕者,黃瘕、青瘕、燥瘕、
血瘕、脂瘕、狐瘕、蛇瘕、鱉瘕。
積在腹內或腸胃之間,與臟氣結搏堅牢,雖推之下移,名曰癥,言其病形可徵驗也。
氣壅塞為痞,言其氣痞塞小宣暢也。
飲食成塊,堅而小移,名曰食癥。
瘀血成塊,堅而小移,名曰血癥。
若腹中瘀血,則積而未堅,末至於成塊者也。
大抵推之不動為癥,推之動為瘕也。至疝與痃癖,則與痛俱,痛即現,不痛即隱,
在臍左右為痃,在兩肋間為癖,在小腹牽引腰膀為疝,恐學者一時難了,未免淆亂,
故總敘條析之。
第二節,婦人八瘕屬血脈精氣不調所生
巢元方曰:
八瘕者,皆胞胎生產,月水往來,血脈精氣不調所生也。
腎為陰,主開閉。左為胞門,右為子戶,主月水生子之道。胞門子戶,
主精血神氣出入。
合於中黃玉門四邊,主持關元,禁閉子精。臍下三寸,名曰關元,主藏魂魄、
婦人之胞,三焦之府,常所從止。
若婦人經脈俞絡合調,月水以時來至,能生子而無病。如經絡榮衛斷絕不通,
邪氣便得往來,入合於臟。
若生血未盡而合陰陽,即令血脈攣急,小腹重急,支滿胸脅,四肢痠痛,飲食不調,
結牢惡血不除,月水不時,因生積聚,如懷胎狀,陰中腫,內生風,小便小利,
若痛如淋狀,久不復生子。
〔慎齋按〕
巢氏病源論婦人八瘕,不外新產月水之後,感寒濕風冷,凝泣血脈,留滯經絡,
閉塞隧道而成也。乃強分黃瘕、青瘕、燥瘕、血瘕、脂瘕、狐瘕、蛇瘕、鱉瘕之名,
以惑世誣名,宜其為張戴人所斥也。
夫瘕者假也,不過假人身之氣血,加以食積痰飲,膠結成形,
內經止有石廄生於胞中一證,何嘗有為黃為青之名色耶?即有八瘕之證,
醫者亦難辨其是狐是蛇是鰲也,困刪之。
婦人良方中,但存八瘕之名,而不載條目,最有見。
第三節,婦人八癌屬外邪乘合陰陽所致
婦人良方曰:
婦人臟腑調和,經脈循環,月水以時,故能生子無病。
若乘外邪而合陰陽,則小腹胸膀腰背相引而痛,月事不調,陰中腫脹,
小便淋瀝而色黃黑,則瘕生矣。
八瘕者,黃、青、燥、血、脂、狐、蛇、鰲是也,千金外臺,言之詳矣。
薛立齋曰:
經云:「氣主呴之,血主濡之。」若血不流,則凝而為瘕。瘕者,中蛙硬而忽棸忽散。
多因六淫七情,飲食起居,動傷脆腑而成,當與痃癖諸證治同,慎不可復傷元氣。
第四節,婦人癥痞屬脾胃席損邪正相搏
大全曰:
婦人癥痞,由飲食失節,脾胃虧損,邪正相溥,積於腹中,牢固不劻,有可徵驗,
故名曰癥,氣道壅塞,故名曰痞。
得冷則發,冷入子臟則不孕,入胞絡則月水不通。
薛立齋曰:
此證若脾胃虛弱,六君子加芎歸。
若肝脾虛弱,補中湯及歸脾湯。
若肝火鬱滯,佐以蘆薈、地黃二丸,外貼阿翻膏。
患者須慎七情六淫,飲食趄居,治者不時審察病機而藥之,庶幾有效。
第五節,婦人食癥屬經行不忌生冷所致
大全曰:
婦人食癥,由臟腑虛弱,經行不忌生冷之物,不能消化,與臟氣相持,結棸成塊,
日漸生長,牢固不安,謂之食癥。或勞傷元氣所致。
陳無擇云:「經不行者,宜先導之,然後固元氣為主。」
薛立齋曰:
證若形氣虛弱,須先調補脾胃為主,佐以消導。
若形氣充實,當先疏導為主,佐以補脾胃。
若氣壅血滯而不行者,宜烏藥散散而行之。
若脾氣虛而血不行者,四君子芎、歸補而行之。
若脾氣鬱而血不行者,歸脾湯解而行之。
若肝脾血燥而血不行者,加味逍遙散清而行之。
大抵食積痞塊證為有形,邪氣勝則實,真氣奪則虛,當養正闢邪,而積自除。
雖云堅者削之,客者除之,胃氣未虛,或可少用,若病久虛乏,不宜輕用。
第六節,婦人血癥屬風冷飲食與血氣相結
大全曰:
婦人寒熱失節,臟腑氣虛,風冷在內,飲食不消,與血氣相結,漸生塊,不移動。
皆因血氣勞傷,月水往來,經絡痞塞,惡血小除,久而不差,心腹兩膉苫痛,
礙於飲食,肌膚消瘦。
問:癥一也,何以知是血癥?
曰:血外證,瞀悶、煩躁、驚狂、痰嘔、汗多、骨蒸、肢冷,其蓄在下焦者,
必臍下結急,外熱內痛,尺脈洪而數。桃仁、靈脂、生地、牛膝、大黃、甘草去之。
薛立齋曰:
此證多兼七情虧損,五臟氣血乖違而致。「氣主呴之,血主濡之。」「脾統血,
肝藏血。」故鬱結傷脾,恚怒傷肝者多患之。腹脅作痛,正肝脾二經證。
潔古云:「養正積自除。」東垣云:「人以胃氣為本。」治法當主固元氣,
佐以攻伐之劑,必需之歲月,若期速效,投以峻劑,反致有誤也。
第七節,婦人疝瘕屬風冷入腹與血相結
大全曰:
婦人疝瘕,由飲食小節,寒溫小調,氣血勞傷,臟腑虛弱,風冷入腹,與血相結而生。
婦人之病,有異於丈夫者,或因產後血虛受寒,或因經水往來,取冷過度,
非獨因飲食失節,多挾血氣所成也。
其脈弦急者生,虛弱小者死,尺脈濇而浮牢,為血實氣虛,其發腹痛,逆氣上行,
此為胞中有惡血,久則結成血瘕。
第八節,婦人痃癖屬血之所為
大全曰:
痃癖二者,皆陰陽小和,經絡痞膈,飲食停滯,不得宣流,邪冷之氣,搏結不散,
得冷則發作疼痛。
夫痃癖癥瘕,血氣塊硬,發作則痛,甚則欲死,究而言之,皆血之所為也。
薛立齋曰:
前證因飲食起居,七情失宜,虧損臟腑,氣血乖違,陰絡受傷,循行失度所致。
羅謙甫云:「養正邪自除。」必先調養,榮衛充實,若不消散,方可議下,
但除不以漸,必有顛覆之害,若不守禁忌,未有能愈者也。
第九節,婦人精聚癥瘕皆屬血病
王宇泰曰:
古方有五積、六聚、七癥、八瘕之名。五臟之氣積,名曰積,故日積有五。
六腑之氣聚,名曰聚,故聚有六。若七癥八瘕,則婦人居多,七者火數,屬心血,
生於心。八者木數,屬肝血,歸於肝。雖曰強分,理似不混。
夫癥者,堅也,堅則難破。瘕者,假也,假物成形。古人將婦人病為痼疾,
以蛟龍等為生瘕,然亦不必如此執泥。
婦人癥瘕並屬血,龍蛇魚鱉,肉髮蝨瘕等事,皆出偶然,但飲食間誤中之,留聚臟腑,
假血而成,自有活性,亦猶永徽中儅病噎者,腹中有一物,其狀如魚,即生瘕也。
與夫宿血停凝,結為痞塊,雖內之所感不同,治法當以類相從。
所謂醫者,意也,如以敗梳治蝨瘕,銅屑治龍瘕,麴蘗治米瘕,石灰治酒瘕,
如此等類,學者可以理解也。
〔慎齋按〕
方書有五積、六聚、七癥、八瘕之名。
五積六聚,出自越人難經,有心肝脾脯腎五臟之積,而無有六聚,以聚為氣病,
積為血病也,故東垣有五積丸治法。
若巢氏病源論,載七癥八瘕,但有八瘕名證,而無七癥病形,其他方書,亦不散見,
豈以癥為氣病,瘕為血病,故無可考耶。
宇泰先生云:「不必執泥,事出偶然。」可謂善會古人之書者也。
然事之或有者,毋盡信,亦小可不信,如慈谿王節齋先生尊信丹溪之書,
日服補陰丸無間者數十年,內有龜甲,製之不善,大下小赤色龜數十而死,
此即八瘕之類有感而生者也,寧獨病在婦人耶。
第十節,治癥痞兼消痰瘀
武叔卿曰:
痞一癥二,曰血曰食,而小及痰飲,何也?
蓋痞氣之中,未嘗無飲,而血癥食癥之內,未嘗無痰,則痰食血,
未有小因氣病而後形病,故 消積之中,兼行氣消痰消瘀之藥為是。
第十一節,治癥瘕不可峻攻以傷元氣
李氏曰:
善治癥瘕者,調其氣而破其血,消其食而豁其痰,衰其大半而止,不可猛攻,
以傷元氣,寧扶脾胃正氣,待其自化。凡攻擊之藥,病重病受之,病輕則胃氣受傷矣。
或云待塊消盡而後補養,則胃氣之存也幾希。
第十二節,治癥瘕積聚以行氣為主
武叔卿曰:
癥瘕積聚,並起於氣,故有氣積氣聚之說,然謂瘕屬血病者,氣聚而後血凝也,
其夾食夾痰,又各隨所積而變見矣。
夫痰與血食,皆賴氣以行化,故氣行物生,氣病物病,此百病所以皆生於氣,
破血消痰消食之劑,必用氣藥者以此也。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治痞癖癥瘕之大法也。
夫痞癖癥瘕,小外氣之所聚,血之所凝,故治法不過破血行氣,濟陰又推廣痰食瘀血,
兼以行氣為主也。
內經有石瘕。腸覃二證,前已載之胎前鬼胎證,故玆不復贅。
第十一章,乳證
第一節,婦人之乳屬肺肝二經
醫暇卮言曰:
女人產育,哺養以乳,乳之體,居經絡氣血之間也,蓋自寅時始於手太陰肺經,
出於雲門穴,穴在乳上,陰陽繼續以行,週十二經,至丑時,歸於足厥陰肝經,
入於期門穴,穴在乳下,出於上,人於下,肺領氣,肝藏血,乳正居於其間也。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原婦人乳汁之所自出,屬肺肝二經氣血之化也。
第二節,乳癰屬陽明經熱為風邪所客
聖濟總錄曰:
足陽明之脈,自缺盆下於乳。又衝脈者,起於氣街,並足陽明經,夾臍上行,
至胸中而散。
婦人以衝任為本,君失於將理,衝任不和,陽明經熱,或為風邪所客,則氣壅不散,
結聚乳間,或硬或腫,疼痛有核,皮膚焮腫,寒熱往來,謂之乳癰。風多則硬腫色白,
熱多則焮腫色赤不治則血不流通,氣為壅滯,與乳內津液相搏,腐化為膿,
宜速下乳汁,導其壅塞,散其風熱,則病可愈。
第三節,乳癰屬風熱結薄血脈凝注
張子和曰:
乳癰發痛者,亦生於心也,俗乎曰吹乳是也。吹者風也,風熱結薄於乳房之間,
血脈凝注,久 而不散,潰腐為濃也。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乳癰屬於風熱外邪為病也。
第四節,乳痽屬膽胃二經熱毒氣血壅滯
婦人良方曰:
經云:「乳頭屬足厥陰肝經,乳房屬足陽明胃經。」
若乳房忽然壅腫痛結核色赤,數日之外,焮痛脹潰,稠膿湧出,此屬瞻胃熱毒,
氣血壅滯,名曰乳癰,為易治。
家居醫錄曰:
乳癰初趄腫痛發於肌表,肉色焮赤,或發寒熱,或頭痛煩渴,用人參敗毒散、
神效瓜蔞散、加味逍遙散治之,自消散。若膿成潰竅,稠膿湧出,膿盡自愈。
若氣血虛弱,或誤用敗董,久不收飲,膿清脈大,則難治。
薛立齋又按:
乳癰治法:
初起寒熱焮痛,即發表散邪,疎肝清胃為主。
或不作膿,膿成不潰,宜用托裏。
或肌肉不生,膿水清稀,宜補脾胃。
或膿出反痛,惡寒發熱,宜補氣血。
或焮腫作痛,晡熱,宜補陰血。
或飲食少,反作嘔,宜補胃氣。
切不可用剋伐,復傷脾胃也。
第五節,乳癌屬忿怒鬱悶陽明血熱沸騰
朱丹溪曰:
經云:「乳匿屬足陽朢肩經所經,乳頭屬足厥陰肝經所屬。」
婦人不知調養,念怒所逆,鬱悶所遇,厚味所釀,以致厥陰之氣不行,故竅不得通,
而汁不出,陽明之血沸騰,熱化膿。
治法青皮陳厥陰之滯氣,石膏清陽明之血熱,生草節行污濁之血,消腫導素,瓜蔞仁、
沒藥、青橘葉、角剌、金銀、當歸、酒佐之。
加艾灸二三十壯於痛處,甚效。切不可用刀針,必致危困。
第六節,乳癰屬飲食厚味胃火上蒸乳房
李氏曰:
婦人之乳,男子之腎,皆性命之根也。有飲食厚味鬱怒,以致胃火上蒸乳房,
則乳汁化為濁膿,肝經氣滯,乳頭竅塞小通,致令結核不散,痛不可忍。
初起宜隔蒜灸之,切忌刀針。能飲者,一醉膏加當歸,兩服即效。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乳癰屬七情飲食熱毒內傷為病也。
第七節,乳癌屬兒囗氣吹所致
大全曰:
產後吹乳者,因兒喫奶之際,忽自睡看,為兒囗氣所吹,令乳汁不通,蓄積在內,
遂成腫硬,壅閉乳道,傷結疼痛。亦有不癢不痛,腫硬如石者,總名曰吹乳。
若不急治,腫甚成穠,連服皂角散,瓜蔞散,敷以南星散,更以手揉之,則散。
第八節,乳癰屬乳子口氣焮熱所吹
朱丹溪曰:
婦人有所乳之子,膈有滯痰,囗氣焮熱,含乳而睡,熱氣吹入乳房,凝滯不散,
遂生結核。
若初起時,忍痛揉軟,吮乳汁透,即可消散。失此不治,必成癰腫。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乳癰屬兒之囗氣所吹,為不內外因病也。
婦人乳癰,亦不外三端二者外感風熱,客於陽明一經,二者鬱怒厚味,傷於肝胃,
三者兒吹氣,熱壅不散,皆足致乳癰之病也。
第九節,治乳癰不宜用涼藥
薛立齋曰:
婦人乳癰,多因小兒斷乳後,不能回化。又有婦人乳多,孩提少飲,積滯凝結。
又有經候不調,逆行失道。又有邪氣內鬱,結成癰腫。
初發時切不宜用涼藥,蓋乳本血化,不能漏泄,遂結實腫,其性清寒,又加涼藥,
則陰爛宜也,惟涼藥用之既破之後則佳。
如初發時,宜用南星、薑汁敷之,可以內消。更加草烏一味,能破惡血逐塊,
遇冷即消,遇熱即潰。更加乳香、沒藥以定痛。內用瓜蔞仁十宣散、通順散,間服之。
第十節,婦人乳癌有可治不可治
孫真人曰:
凡女人多患乳癰,年四十已下,治之多瘥,年五十已上,慎勿治之,治之多死,
不治自得終天年。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治乳癰戒用涼藥,并示人以可治不可治之法也。
第十一節,乳巖屬憂怒抑鬱肝脾氣逆
朱丹溪曰:
婦人有憂怒抑鬱,朝夕積累,脾氣消阻,肝氣橫逆,遂成隱核如棋子,不痛不癢,
數年而發,名曰乳巖,以瘡形似巖穴也,不可治。
第十二節,乳巖屬肝脾鬱怒氣血虧所致
薛立齋曰:
乳巖乃七情所傷,肝經血氣枯槁之證,不赤不痛,內有小核,積之歲月漸大,
內潰深爛,為難治,因肝脾鬱怒,氣血虧損故也。
治法,焮痛寒熱初趄,即發表散邪,疎肝清胃為主,宜益氣養榮湯,加味迶遙散,
可以內消。若用行氣破血,則速其亡矣。
第十三節,乳巖屬鬱氣有用藥法
武叔卿曰:
乳巖之病,大都生於鬱氣,蓋肝主怒,其性條達,鬱而不舒,則屈其挺然之質,
乳頭屬厥陰,其氣與痰,時積累而成結核。
玆以風藥從其性,氣藥行其滯,參、耆、歸、芍、補氣血,枳實、烏藥、
木通疏利壅積,柴、防、蘇葉表散,白芷腐膿通榮衛,檳榔通滯下行,官桂行和血脈,
且曰木得桂而枯,為伐肝要藥。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乳巖之證也。
病雖均在乳,而有癰與巖之分,癰輕而巖重,癰之來也驟,而巖之成也漸,
故治癰易而治巖難大抵癰屬外感之風熱,內傷之厚味,兒吮俱多,巖本於七情鬱怒,
臟氣不平,肝脾虧損,故治巖之法,與治癰微有小同,一宜補少而瀉多,
一宜瀉少而補多也。
第十四節,乳證治法總論
薛立齋曰:
大凡乳證,若恚怒,宜疏肝清熱。
焮痛寒熱,宜發表散邪。
腫焮痛者,宜清肝消毒,並隔蒜灸。
不作膿,或膿不潰,補氣血為主。
不收歛,或膿稀,補脾胃為主。
膿出反痛,或發寒熱,補氣血為主。
或晡熱內熱,補血為主。
若飲食少思,或作嘔吐,補胃為主。
飲食難化,或作泄瀉,補脾為主。
勞碌腫痛,補氣血為主。
怒氣腫痛,養肝血為主。
兒囗所吹,須吮通揉散,若成癰,治以前法。
若乳巖屬肝脾二臟鬱怒,氣血虧損。
故初起小核結於乳內,肉色如故,五心發熱,肢體倦瘦,月經不調,加味歸脾湯,
加味逍遙,神效瓜蔞散,多服自消。
若遷延日久,漸大,巖色赤,出水腐潰深洞,用前歸脾湯等藥,可延歲月。
若誤攻伐,則危殆矣。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治乳癰、乳巖之大法也。
世醫治乳癰、乳巖,不過寒涼清火,破氣消瘀,豈知病之成也,原於肝胃虧損,
榮衛不能運所致。惟立齋倦倦於扶持脾胃,補氣養血為主,戒人不可誅伐太過,
以致殀枉,垂訓之意深。
第十二章,前陰諸證
第一節,婦人陰腫屬風邪乘陰與血相搏
陳良甫曰:
婦人陰腫,是虛損受風邪所為,胞絡虛而風邪客之,風氣乘於陰,與血氣相搏,
令氣痞塞,理壅閉不洩越,故令腫。
第二節,婦人陰腫屬房勞傷損
徐春甫曰:
陰腫有因房勞過度,傷損陰戶致腫,宜節慾調治。
有慾勝而熱甚生蟲,以致腫癢甚者,皆宜戒房室,速治之。
有邪氣漸盛,致陰戶潰爛不收,失於早治也。
薛立齋曰:
前證若氣血虛弱,補中湯舉而補之。
肝經濕熱,龍瞻瀉肝湯滲而清之。
又有肝脾鬱怒,元氣下陷,濕熱壅滯,朝用歸脾湯加升柴,解鬱結,補脾氣。
夕用加味逍遙,清肝火,生肝血,除濕熱。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婦人陰戶腫,有風邪之外感,有房勞之內傷也。
陰腫病,大全主於風邪入客,春甫主於勞傷房事,立齋推原於肝經濕熱所致,
此為病機之要。
第三節,婦人陰中痛名小戶嫁痛
千金方曰:
婦人小戶嫁痛連日,方用甘草、生薑、白芍、桂心,酒煮溫服。
又方,療嫁痛,一味牛膝,或一味大黃,酒黃服。
又烏賊魚骨燒未酒吞之,外用青鹽炒熱,布裹熨之。
第四節,婦人陰中腫痛屬肝經濕熱
良方論曰:
婦人或肝經濕熱下注,或鬱怒傷損肝脾。
外證或兩拗小腹腫痛,或玉門焮腫作痛,或寒熱往來,憎寒壯熱。
內謹或小便滯澀,或腹內急痛,或小腹痞悶。
若兩拗小腹腫痛,肝經濕熱壅滯也,用龍膽瀉肝湯。
玉門腫脹,肝火血虛也,加味逍遙散及龍膽瀉肝湯加木香。
若概投散血攻毒之劑,則誤甚矣。
李氏曰:
陰戶兩傍腫痛,手足小能舒伸者,用四物湯加乳香末搗餅,納陰中,立效。
又陰腫痛極,便祕欲死,四物加柴胡、丹皮、山梔、膽草。
如時常陰腫者,四物加藁本、防風。
若腫痛不閉者,逍遙散加丹皮、山梔。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婦人陰中腫痛之證也。
足厥陰經環陰器,婦人陰戶,為肝經之分,是經血虛火燥,則為腫為痛。痛者火也,
實則瀉其子,龍膽瀉肝湯、加味逍遙散,雖為本經的對之藥,不若大劑導赤散,
加黃連以瀉肝之子,而以六味飲滋化脤,以補其母之勝也。
第五節,婦人陰癢屬臟虛蟲蝕
陳良甫曰:
婦人陰癢,是蟲蝕所為,三蟲在腸胃之間,因臟虛,三蟲動作,蝕於陰內,其蟲作熱,
微則為癢,重者乃痛也。
第六節,婦人陰癢屬慾事不遂積成濕熱
徐春甫曰:
婦人陰癢,多屬蟲蝕所為,始因濕熱不已,故生三蟲在腸胃間,其蟲蝕陰戶中作癢,
甚則癢痛不已,潰爛腫深。
在室女、寡婦、尼姑,多因慾事不遂,思想所淫,以致氣血凝於陰間,積成濕熱,
久而不散,遂成三蟲,故有此疾。
亦有房室過傷,以致熱壅,故作腫癢內痛,外為便毒,莫小由慾事傷損所致。
薛立齋曰:
前證屬肝經所化,當用龍膽瀉肝湯、逍遙散以主其內。外以桃仁研膏,和雄黃末,
和雞肝研餅,納陰中,以制其蟲。仍用清肝解鬱之藥。
此證有鬱怒傷肝脾所致,肢體倦怠,陰中悶癢,小便赤澀者,歸脾湯加山梔、柴胡、
丹皮。
有肝脾氣虛,濕熱下注,陰內痛癢,小時出水,食少體倦者,歸脾湯加山梔、白芍、
甘草、丹皮。
李氏曰:
陰中生蟲䘌如小蛆者,乃濕熱甚而心氣又鬱,氣血凝滯而生。
宜藿香養胃湯、補心湯、硫鯉丸。
外用艾煎汁,調雄黃末燒薰之。
又以蛇床子煎湯頻洗,同梓樹皮焙末入枯礬麝香少許,敷之立效。
〔慎齋按〕
已上二條,序婦人有陰癢生蟲之證也。
厥陰屬風木之臟,木朽則蠹生,肝經血少,津液枯竭,致氣血不能榮運,則壅鬱生濕,
濕生熱,熱生蟲,理所必然。
故治法不外滲濕清熱,外以殺蟲為治,然其本元又當滋養肝血,補助脾土,
益陰燥濕也。
至春甫論慾事小遂所致,亦病情之不可不察者也。
第七節,婦人陰冷屬風冷客於子臟
陳良甫曰:
婦人陰中冷,因勞傷子臟,風冷客之。
薛立齋曰:
陰冷有肝經有濕熱,外乘風冷所致。若小便澀滯,或小腹痞痛,龍膽瀉肝湯。
又有婦人陰中寒冷,小便澄清,腹中亦冷,飲食少思,大便不實,下元虛冷,
治以八味丸愈八味治血弱,不能榮養臟腑,津液枯澀,風寒客於子臟,以致陰冷,
有效。
〔慎齋按〕
已上一條,序婦人有陰冷之證也。
陰中冷,非外邢風冷,客於子臟,即氣衰血虛,臟腑虛塞,以致肝經失養,
陰戶為之塞冷也立齋必欲斷為肝經濕熱,外乘風冷所致,豈有客邪之氣,
加於濕熱之病,而變為陰冷耶,論屬未當。
第八節,婦人陰挺下脫有三證所致
大全曰:
婦人陰挺下脫,或因胞絡傷損,或因子臟虛冷,或因分娩用力所致。
薛立齋曰:
陰挺下脫,當升補元氣為主。
若肝脾鬱結,氣虛下陷,補中湯。
若肝火濕熱,小便赤澀,龍膽湯。
第九節,婦人陰挺屬肝火濕熱脾虛下陷
薛立齋曰:
有婦人陰中突出如菌,四圍腫痛,小便數,晡熱,似癢似痛,小便重墜,
此肝火濕熱而腫痛脾虛下陷而重墜也。
先以補中湯加山梔、茯苓、車前、青皮,以清肝火,升脾氣,
更以加味歸脾湯調理脾鬱。
外以生豬油和蔾蘆未塗之而收。
第十節,婦人陰挺屬熱藥房事意淫不遂所致
大全曰:
婦人陰中生一物,挺出五寸許,牽引腰腹膨痛,至不思飲食。
皆因多服熱藥及煎煿,或犯非理房事,兼意淫不遂,名陰挺。
三茱丸,一捻金丸主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有陰挺之證也。
陰挺者,陰器中挺出一物,即立齋所謂舒出如蛇、如菌、如雞冠狀是也。
夫婦人陰器,為足厥陰經部分,而衝任督三脈所系,胞門子戶在焉。其所挺之物,
大約子臟腸㿗之屬,非濕熱脾虛下陷,即是熱藥房事所致。
此病機之屬於隱曲者,在醫者似難以診候施之者,立齋之書,每多載之,
真有小可臆度者矣。
第十一節,婦人陰吹屬胃氣下泄
金匱要略曰:
胃氣下泄,陰吹而正喧,此穀氣之實也,膏髮煎導之。
李時珍曰:
婦人胃氣下泄,陰吹甚喧,宜豬膏煎亂髮化服,病從小便而出。
程雲來曰:
經曰:「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實,則氣得上下。」
今胃中穀氣實,則腸胃虛,虛則氣不得上下,而腎又不能為胃關,
其氣但走胞門而出於陰戶。膏髮煎者,導小便藥也,使其氣以化小便,
則不為陰吹之證矣。
〔慎齋按〕
婦人陰吹證,仲景以為穀氣實,胃氣下泄所致,此之病機,有不可解。雲來註云:
「胃實腸虛,氣走胞門。」亦是隨仲景之文而詮之也。
夫人穀氣,胃中何嘗一日不實,而見陰吹之證者,未之嘗聞,千百年之書,
其闕疑可也。
予甲寅歲,游峽石,有友吳禹仲來詢云:「此鎮有一富翁室女,病陰戶中時簌簌有聲,
如後陰之轉失氣狀,遍訪醫者小曉,此何病也?」予曰:「此陰吹證也,
仲景之書有之。」禹仲因嘆予讀書之博。
第十二節,婦人陰蝕瘡屬心煩胃弱氣血凝滯
大全曰:
婦人陰蝕瘡,凡婦人少陰脈數而滑,陰中必生瘡,名曰䘌瘡。或痛或癢,如蟲行狀,
淋瀝膿汁,亦有陰蝕幾盡者。
此皆由心神煩鬱,胃氣虛弱,致氣血凝滯耳。故經云:「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又云:「陽明主肌肉,痛癢皆屬於心。」
治當補心養胃,外以熏洗坐導治之。
薛立齋曰:
婦人陰中生瘡,乃七情鬱火傷損,肝脾濕熱下注。
其外證有陰中舒出如蛇,俗呼陰挺,有翻突如餅,俗呼陰菌,亦有如雞冠花,
亦有生諸蟲,亦有腫痛濕癢,潰爛出水,脹悶脫墜者。
其內證囗乾內熱,倦體,經候不調,或飲食無味,晡熱,胸膈不利,小腹痞脹,
赤白帶下,小水淋濇。
其治法:
腫痛者,四物湯加柴胡、山梔、丹皮、膽草。
濕癢者,歸脾湯加山梔、丹皮、柴胡。
淋濇者,龍膽湯加白朮、丹皮。
潰腐者,加味逍遙散。
腫悶脫墜者,補中湯加山梔、丹皮。
第十三節,婦人陰中生瘡屬蟲動侵蝕
陳良甫曰:
陰瘡者,由三蟲或九蟲動作,侵蝕所為也。
諸蟲在人腸胃之間,臟腑調和,血氣充實,不能為害。若勞傷經絡,腸胃虛損,
則動作侵蝕於陰經者,或癢或痛,重則生瘡。
第十四節,婦人疳瘡屬月事行房濁流陰道
千金方曰:
婦人疳瘡,因月後便行房,致湛濁伏流陰道,生疳瘡搔癢。先用蔥椒湯頻洗,
後服赤石脂、龍骨、黑牽牛、免絲子、黃耆、沙苑、蒺藜之屬。
又治婦人陰瘡,與男子爐精同方,用黃丹、枯礬、扁蓄、篙本、硫黃、白蛇皮、荊芥、
蛇床為末,蔥湯洗後,摻之。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有陰瘡之證也。
婦人陰中生瘡,屬於濕熟之邪下流腎肝,陰器為肝腎之部,二經虛,則濕熱下陷,
而生疳䘌諸瘡矣。
若月事行房,敗精與濁血凝滯成瘡者,此又人事之不謹,當以清火消濁為治也。
第十五節,婦人疳痃屬肝經濕熱下注
婦人良方曰:
婦人疚痃,或肝經濕熱下注,或鬱怒傷損肝脾。
其外證或兩拗小腹腫痛,或玉門焮腫作痛,或寒熱往來,憎寒壯熱。
其內證或小便澀滯,或腹內急痛,或小腹痞悶,上攻兩脅,或晡熱重墜。
若兩拗小腹腫痛,肝經濕熱壅滯也,龍膽瀉肝湯。
玉門腫脹,肝火血虛也,加味逍遙散及龍膽湯加木香。
若概投散血攻毒之劑,則誤矣。
第十六節,婦人足跟瘡腫屬足三陰虛熱所致
婦人良方曰:
婦人足跟足指腫痛,足心發熱,皆因胎產經行,失於調攝,虧損足三陰虛熱所致。
若腫痛或出膿,用六味丸為主,佐以八珍湯。胃虛懶食,佐以六君子湯。寒熱內熱,
佐以逍遙散。晡熱益甚,頭目不清,佐以補中益氣湯。
大凡發熟,晡內熱、自汗、盔汗等證,皆陰虛假熱也,故丹溪謂火起九泉,
陰虛之極也。
足跟乃督脈發源之所,腎經所過之地,若不求其屬,泛用寒涼,則誤矣。
然男子酒色過度者,多患此證。
第十七節,婦人臁瘡屬肝脾濕熱下注
家居醫錄曰:
婦人兩臁生瘡,或因胎產飲食失宜,傷損脾胃,或憂思鬱怒,虧損肝脾,
以致濕熱下注,或外邪所長。
外臁屬足三陽,可治。內臁屬足三陰,難治。
若初起發腫赤痛,屬濕毒所乘,人參敗毒散,或檳蘇散毒散。
若漫腫作痛,或不腫小痛,屬脾虛濕熱下注,補中益氣湯,或八珍湯。
若膿水淋漓,體倦少食,內熱囗乾,屬脾氣虛弱,補中湯加茯苓、酒芍。
若午後發熟體倦,屬血虛,前湯川芎、熟地,或六味丸。
若肢體畏寒,飲食少思,屬脾腎虛寒,八味丸。
大抵色赤屬熱毒,易治。色黯屬虛寒,難治。設誤用攻伐,復傷胃氣,則難療矣。
第十八節,婦人血風瘧屬風熱鬱火血燥
家居醫錄曰:
婦人血風瘡,因肝脾二經,風熱鬱火血燥所致。
其外證身發疙瘩,或如丹毒,癢痛不常,搔破成瘡,膿水淋漓。
其內證月經無定,小便不調,夜熱內熱,自汗盜汗,惡寒憎熱,肢倦體怠,飲食不甘。
若發熱作痛,乃肝經風熱血燥,當歸飲加柴胡、山梔。
若體倦食少,囗乾潮熱,乃肝脾鬱火傷血,加逍遙散。
若疙瘩痛癢,寒熱往來,乃肝經風熱傷血,柴胡、山梔、黃連。
若不寐盜汗,內熱晡熱,乃脾經血虛,歸脾湯,兼寒熱,加山梔、熟地。
如愈後身趄白屑,搔則肌膚如帛所隔,此氣血虛不能榮於腠理也,十全大補湯。
若用風藥復傷陰血,反致他證。
〔慎齋按〕
已上序婦人有疚痃、足瘡、臁瘡、血風諸證也。
諸證總歸濕熱,責之肝脾損者居多,故立齋論治,一以補養氣血為主,
此治病求本之要道也。
第十九節,婦人足指痛如焚屬濕毒留滯經絡
產寶百問曰:
婦人腳十指如熱油煎者,此由榮衛氣虛,濕毒之氣留滯經絡,上攻心則心痛,
下攻腳則腳痛,薛立齋曰:
其腳指如焚,亦腳氣之類,經云:「熱厥者」是也。
〔慎齋按〕
婦人足十指如熱油煎,方書但云腳氣之類,方用換腿丸、萬靈散、活血丹,
從腳氣治法,殊未盡善。
夫諸陽氣起於四肢,足之三陽三陰,俱起足指之端,其熱如油煎者,榮衛虧損,
陰衰火旺之極,足三陰三陽經受傷故也,豈但云腳氣而已,法當大劑滋水益陰,
乃可救其燎原之焚耳。
第二十節,婦人夢與鬼交通屬氣血虛衰
大全曰:
人稟五行秀氣而生,承五臟神氣而養,陰陽調和,臟腑強盛,邪魅安得干之。
若攝理失節,血氣虛衰,則鬼邪干正,隱蔽而不欲見人,時獨言笑,忽時悲泣,
是其候也。
脈遲伏,或如鳥啄,或綿綿而來,不知度數,面色不改,亦其候也。
第二十一節,婦人夜夢鬼交屬於臟虛
產寶百問曰:
人有五臟,有七神,藏氣盛,則神強,外邪鬼魅小能干犯。
若攝理矢節,血氣虛衰,鬼邪侵傷,故婦人多與鬼魅交通。
其狀不欲見人,如有對忤是也。設令宮中人與寡婦,曾夜夢交通邪氣懷惑,久作癥瘕,
或成鬼胎。
第二十二節,婦人與鬼交屬七情虧損神無所護
薛立齋曰:
前證多由七情虧損心血,神無所護而然,用安神定志等藥,正氣復而神自安。
若脈來乍大乍小,乍短乍長,亦是鬼祟,宜灸鬼哭穴,以患人兩手拇指相並,
用線紮緊,當合縫處,半肉乍甲間,灸七壯,果是邪祟,病者即乞求免灸,
云自我去矣。
〔慎齋按〕
已上三條,序婦人有夢與鬼交之證也。
夫人之五臟,各有所藏,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腎藏精與志。
心之血虛,則神無所依。肝之血虛,則魂無所附。肺之氣虛,則魄無所歸。
脾腎二臟虛,則意與志恍惚而小能主。
神明之官一失,而魂魄已離其體,夜夢鬼邪乘虛,而慌慌若有所見者,即我之魂魄也,
豈真有所謂鬼邪祟魅與之交感者哉。
立齋斷以為七情虧損心血,神無所護而然,真發病情之祕者矣。
若準繩、綱目所載,交接出血,陽道違理;傷丈夫諸護,事近隱曲褻鄙;
在病者與醫者,似難診療,概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