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一難 論寸口脈與經脈榮衛度數
條文:一難曰:
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
然: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
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
人一日一夜,凡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五十度,周於身;
漏水下百刻,榮衛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亦二十五度,為一周也,
故五十度復會於手太陰;
寸口者,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法取於寸口也。
註解:[1]<1>十二經,謂手足三陰三陽,合為十二經也。
1.手經則太陰肺,陽明大腸,少陰心,太陽小腸,厥陰心包,少陽三焦
也。
2.足經則太陰脾,陽明胃,少陰腎,太陽膀胱,厥陰肝,少陽膽也
。
<2>皆有動脈者:
1.如手太陰脈動中府,雲門、天府、俠白,手陽明脈動合谷、陽谿
,手少陰脈動極泉,手太陽脈動天窗,手厥陰脈動勞宮,手少陽
脈動禾髎。
2.足太陰脈動箕門、衝門,足陽明脈動衝陽、大迎、人迎、氣衝,
足少陰脈動太谿、陰谷,足太陽脈動委中,足厥陰脈動太沖、五
里、陰廉,足少陽脈動下關、聽會之類也。
<3>謂之經者,以榮衞之流行,經常不息者而言。謂之脈者,以血氣之
分袤行體者而言也。故經者,徑也。脈者,陌也。
<4>越人之意,蓋謂凡此十二經,經皆有動脈,如上文所云者,今置不
取,乃獨取寸口,以決藏府死生吉凶何耶。
[2]<1>此一篇之大旨下文乃詳言之。
<2>寸口,謂氣口也,居手太陰魚際,卻行一寸之分,氣口之下曰關,
曰尺云者,皆手太陰所歷之處,而手太陰又為百脈流注,朝會之始
也。
<3>五藏別論,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藏主?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
五藏氣,而變見於氣口也。
<4>靈樞第一篇云:脈會太淵。
<5>玉版論云:「行奇恒之法,自太陰始」,注謂先以氣口太陰之脈,
定四時之正氣,然後度量奇恒之氣也。
<6>經脈別論云:「肺朝百脈」,又云「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7>合數論而觀之,信知寸口,當手太陰之部,而為脈之大會明矣。此
越人立問之意,所以獨取夫寸口,而後芯宗之,為不易之法,書之
篇首,乃開卷第一義也,學者詳之。
[3]<1>承上文言,人謂平人,不病而息數勻者也。
<2>呼者,氣之出,陽也。吸者,氣之入,陰也。
<3>內經平人氣象論云: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五
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
1.故平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以
呼吸之數言之,一日一夜凡一萬三千五百息;以脈行之數言之,
則五十度周於身,而榮衞之行於陽者二十五度,行陰者亦二十五
度,出入陰陽,參交互注,無少間斷,五十度畢,適當漏下百刻
,為一晬時,又明日之平旦矣,迺復會於手太陰,此寸口所以為
五藏六府之所終始,而法有取於是焉。
2.蓋以榮衞始於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
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
少陽厥陰,計呼吸二百七十息,脈行一十六丈二尺,漏下二刻,
為一周身,於是復還注手太陰。
3.積而盈之,人一呼一吸為一息,每刻一百三十五息,每時八刻,
計一千八十息,十二時九十六刻,計一萬二千九百六十息,刻之
餘分,得五百四十息,合一萬三千五百息也,一息脈行六寸,每
二刻,二百七十息,脈行一十六丈二尺,每時八刻,脈行六十四
丈八尺,榮衞四周於身,十二時,計九十六刻,脈行七百七十七
丈六尺,為四十八周身,刻之餘分行二周身,得三十二丈四尺,
搶之為五十度周身,脈得八百一十丈也,此呼吸之息,脈行之數
,周身之度,合晝夜百刻之詳也。
4.行陽行陰,謂行晝行夜也。
主題:二難 論尺寸為脈之大要會
條文:二難曰:脈有尺寸,何謂也?
然:尺寸者,脈之大要會也。
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治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囗內,陽之所治也;
故分寸為尺,分尺為寸。
故陰得尺內一寸,陽得寸內九分,尺寸終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註解:[1]<1>尺,說文云ㄕㄟ,度名,十寸也。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十寸為
尺,規矩事也,古著寸尺,只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為法,故
從ㄕ從ㄟ,象布指之狀,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脈,謂之寸口,
又 一。
<2>按如說文所紀,尤可見人體中脈之尺寸也,尺陰分,寸陽分也,人
之一身,經絡榮衞五藏六府,莫不由於陰陽,而或過與不及,於尺
寸見焉,故為脈之大要會也。
<3>一難言寸口為脈之大會,以肺朝百脈而言也。此言尺寸為脈之大要
會,以陰陽對待而言也。
<4>大抵手太陰之脈,由中焦出行,一路直至兩手大指之端,其魚際卻
行一寸九分,通謂之寸口,於一寸九分之中,曰尺,曰寸,而關在
其中矣。
[2]<1>關者,掌後高骨之分,寸後尺前兩境之間,陰陽之界限也。
<2>從關至尺澤謂之尺,尺之內,陰所治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口,寸
口之內,陽所治也。
<3>故孫思邈云:
1.從肘腕中橫紋至掌魚際後紋,卻而十分之而八,取九分,是為尺
。(此九分者,自肘腕入至魚際為一尺,十分之為十寸,取第九
分之一寸中為脈之尺位。)
2.從魚際後,又卻還度取十分之一,則是寸,(此寸字非寸關尺之
寸,乃從肘腕橫文至魚際卻而取十分中之一,是一寸也,以此一
寸之中,取九分為脈之寸口,故下文云。)寸十分之而入,取九
分之中,則寸口也。
[3]<1>寸為陽,尺為陰,陽上而陰下,寸之下尺也,尺之上寸也,關居其
中,以為限也,分寸為尺,分尺為寸,此之謂歟。分,猶別也。(
故自魚際穴起一寸之後,分為尺,自尺澤穴一尺之前,分為寸也。
)
[4]<1>老陰之數終於十,故陰得尺內之一寸。(此尺字指魚際至尺澤,通
計十寸者而言。)
<2>老陽之數極於九,故陽得寸內之九分。(此寸字指人手卻寸而言)
。
[5]<1>寸為尺之始,尺為寸之終,云尺寸者,以終始對待而言,其實貯寸
得九分,尺得一寸,皆陰陽之盈數也。
<2>龐安常云:越人取手太陰之行度,魚際後一寸九分,以配陰陽之數
,蓋謂此也。
主題:三難 論太過不及等反常脈象
條文:三難曰:
脈有太過,有不及,有陰陽相乘,有覆有溢,有關有格,何謂也?
然:
關之前者,陽之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
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
關之後者,陰之動也,脈當見一寸而沈。
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陽乘之脈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臟之脈,人不病而死也。
註解:[1]<1>太過不及,病脈也。
<2>關格覆溢,死脈也。
1.關格之說,素問六節藏象論,及靈樞第九篇,第四十九篇,皆主
氣口人迎,以陽經取決於人迎,陰經取決於氣口也。
2.今越人乃以關前關後言者,以寸為陽而尺為陰也。
[2]<1>關前為陽,寸所動之位,脈見九分而浮,九陽數,寸之位浮,陽脈
是其常也。
<2>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是皆病脈
也。
[3]<1>遂者,遂也,徑行而直前也。
<2>謝氏謂遂者,直上直下,殊無迴於之生意有旨哉。
<3>經曰: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以陽氣不得營於陰,陰遂上
出而溢於魚際之分,為外關內格也。
<4>外關內格,謂陽外閉而不下,陰從而內出以格拒之,此陰乘陽位之
脈也。
[4]<1>關後為陰,尺脈所動之位,脈見一寸而沈,一寸陰數,尺之位沈,
陰脈是其常也。
<2>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皆病脈也
。
[5]<1>經曰: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以陰氣不得營於陽,陽遂下
陷而覆於尺之分,為內關外格也。
<2>內關外格,謂陰內閉而不上,陽從外人以格拒之,此陽乘陰位之脈
也。
[6]<1>覆如物之覆,由上而傾於下也。溢如水之溢,由內而出乎外也。
[7]<1>覆溢之脈,乃孤陰獨陽,上下相離之診,故曰真藏之脈,謂無胃氣
以和之也,凡人得此脈,雖不病猶死也。
<2>此篇言陰陽之太過不及,雖為病脈,猶未至危殆,若遂上魚入尺,
而為覆溢,則死脈也,此遂字,最為切緊,蓋承上起下之要言,不
然則太過不及,陰陽相乘,關格覆溢,渾為一意,漫無輕重矣。
<3>或問此篇之陰陽相乘,與二十篇之說同異?
曰:此篇乃陰陽相乘之極而為覆溢,二十篇則陰陽更相乘而伏匿也
,更之一字與此篇遂字,大有逕庭,更者,更互之更;遂者,直遂
之遂。
而覆溢與伏匿,又不能無辨,蓋覆溢為死脈,伏匿為病脈,故不可
同日語也。
主題:四難 論脈有陰陽之法
條文:四難曰:脈有陰陽之法,何謂也?
然:
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受穀味也,其脈在中。
浮者陽也,沈者陰也,故曰陰陽也。
心肺俱浮,何以別之?然: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澀者肺也;
腎肝俱沈,何以別之?然:牢而長者肝也,按之濡,舉指來實者腎也。
脾者中州,故其脈在中。是陰陽之法也。
脈有一陰一陽,一陰二陽,一陰三陽,
有一陽一陰,一陽二陰,一陽三陰,如此之言,寸口有六脈俱動邪?
然:
此言者,非有六脈俱動也,謂滑、長、浮;濇、沈、短也。
滑者,陽也。長者,陽也。浮者,陽也。
濇者,陰也。沈者,陰也。短者,陰也。
所謂一陰一陽者,謂脈來沈而滑也。一陰二陽者,謂脈來沈滑而長也。
一陰三陽者,謂脈來浮滑而長,時一沈也。
所謂一陽一陰者,謂脈來浮而濇也。一陽二陰者,謂脈來長而沈濇也。
一陽三陰者,謂脈來沈濇而短,時一浮也。
各以其經所在,名病逆順也。
註解:[1]<1>呼出為陽,吸作為陰,心肺為陽腎肝為陰,各以部位之高下而應之
也。
<2>一呼再動,心肺主之。一吸再動,腎肝主之。呼吸定息,脈五動閏
以太息,脾之候也。故日呼吸之間,脾受穀味也。
<3>其脈在中,在中者,在陰陽呼吸之中,何則?以脾受穀味,灌溉諸
藏,諸藏皆受氣於脾土,主中宮之義也。
[2]<1>浮為陽,沈為陰,此承上文而起下文之義。
[3]<1>心肺俱浮而有別也?
1.心為陽中之陽,故其脈浮而大散。
2.肺為陽中之陰,其脈浮而短濇。
<2>肝腎俱沈,而有別也?
1.肝為陰中之陽,其脈牢而長。
2.腎為陰中之陰,其脈按之濡,舉指來實。古益袁氏,謂腎屬水,
脈按之濡,舉指來實,外柔內剛,水之象也。
3.脾說見前。
[4]<1>又設問答,以明陰陽,脈見於三部者,不單至也,惟其不單至,故
有此六脈相兼而見。
1.浮者輕手得之,長者通度本位,滑者往來流利,皆陽脈也。
2.沈者重手得之,短者不及本位,濇者往來凝滯,皆陰脈也。
<2>惟其相兼,故有一陰一陽,又一陽一陰,如是之不一也。
<3>夫脈之所至,病之所在也,以脈與病,反經絡藏府參之,某為宜,
某為不宜,四時相應,以名病之逆順也。
主題:五難 論脈有輕重
條文:五難曰;脈有輕重,何謂也?
然:初持脈,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
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
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
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
按之至骨,舉指來疾者,腎部也。故曰輕重也。
註解:[1]<1>肺最居上,主候也毛,故其脈如三菽之重。
<2>心在肺下,主血脈,故其脈如六菽之重。
<3>脾在心下,主肌肉,故其脈如九菽之重。
<4>肝在脾下,主筋,故其脈如十二菽之重。
<5>腎在肝下,主骨,故其脈按之至骨,舉指來實,腎不言菽,以類推
之,當如十五菽之重。
[2]今按此法,以輕重言之,即浮中沈之意也。然於樞素無所見,將古脈
法而有所授受耶,抑越人自得之見耶。
[3]廬陵謝氏曰:此寸關尺所主藏府,各有分位,而一部之中,脈又自有
輕重。因舉陵陽虞氏說云:假令左手寸口如三菽之重,得之乃知肺氣
之至。如六菽之重得之,知本經之至。餘以類求之,夫如是,乃知五
藏之氣,更相灌溉,六脈因茲亦有準繩,可以定吉凶,言疾病矣。關
尺皆然,如十難中,十變脈例而消息之也。
主題:六難 論脈之陰陽虛實
條文:六難曰:脈有陰盛陽虛、陽盛陰虛,何謂也?
然:浮之損小,沈之實大,故曰陰盛陽虛;
沈之損小,浮之實大,故曰陽盛陰虛。是陰陽虛實之意也。
註解:[1]浮沈以下指輕重言,盛虛以陰陽盈虧言。
<1>輕手取之而見減小,重手取之而見實大,知其為陰盛陽虛也。
<2>重手取之而見損小,輕手取之而見實大,知其為陽盛陰虛也。
<3>大抵輕手取之陽之分,重手取之陰之分,不拘何部,率以是推之。
主題:七難 論王脈
條文:七難曰:經言少陽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長;
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
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緊細而微;
厥陰之至,沈短而敦。此六者,是平脈邪?將病脈邪?
然:皆王脈也。
其氣以何月,各王幾日?
然: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王,復得甲子陽明王,復得甲子太陽王,
復得甲子太陰王,復得甲子少陰王,復得甲子厥陰王。
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此三陽三陰之王時日大要也。
註解:[1]六者之王說見下文。
[2]<1>上文言,三陽三陰之王脈,此言三陽三陰之王時,當其時則見其脈
也。
<2>曆家之說,以上古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為曆元,蓋取夫氣朔之分
齊也,然天度之運,與日月之行,遲速不一,歲各有差,越人所謂
冬至之後得甲子,亦以此歟,是故氣朔之不齊,氣候之早晚,不能
常也。
<3>故丁氏注,謂冬至之後得甲子,或在小寒之初,或在大寒之後,少
陽之至始於此,餘經各以次繼之。
<4>紀氏亦謂自冬至之日,一陽始生,於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脈王也
,若原其本始,以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常例推之,則少陽之王,便
當從此日始至正月中,餘經各以次繼之。少陽之至,陽氣尚微,故
其脈乍大乍小,乍短乍長,陽明之至,猶有陰也,故其脈浮大而短
。太陽之至,陽盛而極也,故其脈洪大而長。陽盛極則變而之陰矣
,故夏至後為三陰用事之始;而太陰之至,陰氣尚微,故其脈緊大
而長。少陰之至,陰漸盛也,故其脈緊細而微。厥陰之至,陰盛而
極也,故其脈沈短而敦。陰盛極則變而之陽,仍三陽用事之始也,
此則三陽三陰之王脈,所以經六甲而循四時,率皆從微以至乎著,
自漸而趨於極,各有其序也。
<5>袁氏曰:「春溫而夏暑,秋涼而冬寒,故人六經之脈,亦隨四時陰
陽消長迭運而至也。」
<6>劉溫舒曰:「至真要論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
。太陰之至,其脈沈。少陰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濇。太
陽之至,大而長。亦隨天地之氣卷舒也,如春弦、夏洪、秋毛、冬
石之類,則五運六氣,四時亦皆應之,而見於脈爾。」
<7>若平人氣象論:太陽脈至,洪大而長。少陽脈至,乍數乍疎,乍短
乍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1.難經引之以論三陰三陽之脈者,以陰陽始生之淺深而言也。
<8>篇首稱經言二字,攷之樞素無所見,平人氣象論,雖略有其說而不
詳,豈越人之時,別有所謂上古文字耶,將內經有之而後世脫簡耶
,是不可知也,後凡言經言而無所攷者,義皆倣此。
主題:八難 論寸口脈平而死者
條文:八難曰:寸囗脈平而死者,何謂也?
然:諸十二經脈者,皆係於生氣之原。
所謂生氣之原者,謂十二經之根本也,謂腎間動氣也。
此五臟六腑之本,十二經脈之根,呼吸之門,三焦之原。一名守邪之神。
故氣者,人之根本也,根絕則莖葉枯矣。寸囗脈平而死者,生氣獨絕於內也。
註解:[1]腎間動氣,人所得於天以生之氣也。
[2]腎為壬水,位乎坎,北方卦也,乃天一之數,而火木金土之先也,所
以為生氣之原,諸經之根本,又為守邪之神也。
[3]原氣勝則邪不能侵,原氣絕則死,如木根絕而莖葉枯矣,故寸口脈平
而死者,以生氣獨絕于內也。
主題:九難 論別知臟腑之病
條文:九難曰:何以別知藏府之病耶?
然:數者府也,遲者藏也。數則為熱,遲則為寒。諸陽為熱,諸陰為寒。故以別知藏府之病也。
註解:[1]凡人之脈,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間,脈四至,閏以太息,脈五至
,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之脈也,其有增減,則為病焉。
<1>故一息三至曰遲,不足之脈也。一息六至曰數,太過之脈也。
[2]藏為陰,府為陽,脈數者屬府,為陽為熱,脈遲者屬藏,為陰為寒,
不特是也,諸陽脈皆為熱,諸陰脈皆為寒,藏府之病,由是別之。
主題:十難 論一脈十變
條文:十難曰:一脈為十變者,何謂也?
然:五邪剛柔相逢之意也。
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
心脈大甚者,心邪自干心也;心脈微大者,小腸邪自干小腸也;
心脈緩甚者,脾邪干心也;心脈微緩者,胃邪干小腸也;
心脈澀甚者,肺邪干心也;心脈微澀者,大腸邪干小腸也;
心脈沈甚者,腎邪干心也;心脈微沈者,膀胱邪干小腸也。
五臟各有剛柔邪,故今一脈輒變為十也。
註解:[1]五邪者,謂五藏五府之氣,失其正而為邪者也。
[2]剛柔也,則柔相逢,謂藏逢藏,府逢府也,五藏五府,各有五邪,以
脈之來甚者屬藏,微者屬府。
[3]特以心藏發其例,餘可類推,故云一脈輒變為十也。
主題:十一難 論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
條文:十一難曰:經言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一臟無氣者,何臟也?
然:人吸者隨陰入,呼者因陽出。今吸不能至腎、至肝而還,
故知一臟無氣者,腎氣先盡也。
註解:[1]靈樞第五篇曰:
「人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藏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所謂五
十營者,五藏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
五十動不一代者,五藏皆受氣。
四十動一代者,一藏無氣。
三十動一代者,二藏無氣。
二十動一代者,三藏無氣。
十動一代者,四藏無氣。
不滿十動一代者,五藏無氣,予之短期。」
[2]按五藏腎最在下,吸氣最遠,若五十動不滿而一止者,知腎無所資,
氣當先盡,盡猶衰竭也,衰竭則不能隨諸藏氣而上矣。
主題:十二難 論實實虛虛之誤
條文:十二難曰:經言五臟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
五臟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內外之絕,何以別之?
然:五臟脈已絕於內者,腎肝氣已絕於內也,而醫反補其心肺。
五臟脈已絕於外者,其心肺氣已絕於外也,而醫反補其腎肝,
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賈虛虛,損不足益有餘。
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註解:[1]靈樞第一篇曰:「凡將用鍼,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
[2]又第三篇曰:
「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
陽經之合,有留鍼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
,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藏之氣已絕于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
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鍼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
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
[3]此靈樞以脈口內外言陰陽也,越人以心肺腎肝內外別陰陽,其理亦由
是也。
[4]紀氏謂此篇言鍼法,馮氏玠謂此篇合入用鍼補寫之類,當在六十難之
後,以例相從也。
主題:十三難 論色脈皮膚之相應
條文:十三難曰:
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
。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
色白,其脈浮濇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
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
脈濇尺之皮膚亦濇,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五臟各有色臭味聲液,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應者病也。
假令色青,其脈浮濇而短,或大而緩為相勝。
浮大而散,或小而滑為相生也。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
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謂也。
註解:[1]靈樞第四篇曰:
「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
命曰工。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
色青者其脈弦,赤者其脈鉤,黃者其脈代,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謂色脈之不相得也,色脈既不相得,看得何脈,
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已。」(已,愈也,參,合也。
)
[2]<1>色脈當參相應,夫如是則見其色,得其脈矣。
[3]<1>靈樞第四篇:
1.黃帝曰:「色 已定,別之奈何?」
岐伯曰:「調其 之緩急大小清濇,肉之堅脆,而變定矣。」
2.黃帝曰:「調之奈何」?
岐伯答曰:「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小尺之
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脈濇尺之皮膚亦濇,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
。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
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
。」
○此通上文,所謂色脈形肉不相失也。
[4]<1>若之為言或也,舉色青為例,以明相勝相生也。
1.青者肝之色,浮濇而短,肺脈也,為金剋木,大而緩,脾脈也,
為木剋土,此相勝也。
2.浮大而散,心脈也,為木生火。小而滑,腎脈也,為水生木,此
相生也。此所謂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已也。
主題:論損至脈之病證及其治法
條文:十四難曰:脈有損至,何謂也?
然:
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
六至曰命絕,此至之脈也。
何謂損?一呼一至曰離經,再呼一至曰奪經,三呼一至曰死,
四呼一至日命絕,此損之脈也。
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也。
損脈之為病奈何?
然:
一損損於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血脈,血脈虛少,不能榮於
五臟六腑;三損損於肌肉,肌肉消瘦,飲食不能為肌膚;四損損於
筋,筋緩不能自收持;五損損於骨,骨痿不能起於床。
反此者,至脈之病也。
從上下者,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從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治損之法奈何?
然:
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榮衛;損其脾者,調其飲食,
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此治損之法也。
脈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
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
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再至。脈來如此,
何以別知其病也?
然: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
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為適得病,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
,即胸滿短氣。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脈洪大者苦煩滿,
沈細者腹中病,滑者傷熱,澀者中霧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
當困,沈細夜加,浮大晝加,不大不小,雖困可治,其有大小者,為
難治。一呼六至,一吸六至,為死脈也,沈細夜死,浮大晝死。一呼
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人雖能行,猶當著床,所以然者,血氣皆
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呼吸再至,名曰無魂,無魂者當死
也,人雖能行,名曰行尸。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
死。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
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脈有根本,人有元氣,故知
不死。
註解:[1]<1>平人之脈,一呼再至,一吸再至,呼吸定息,脈四至,加之則為過
,減之則不及,過與不及,所以為至為損焉。
1.離經者,離其經常之度也。
2.奪精,精氣衰奪也。
<2>至脈從下而逆上,由腎而之肺也。
<3>損脈從上而行下,由肺而之腎也。
<4>謝氏曰:
「平人一呼再至,脈行三寸,今一呼三至,則脈行四寸半,一息之
間行九寸,二十息之間一百八十丈,比平人行速,過六十丈,此
至脈之離經也。平人一呼脈再至,行三寸,今一呼一至,只得一
寸半,二十息之間,脈遲行六十丈,此損脈之離經也。
若夫至脈之奪精,一呼四至,則一息之間,行一尺二寸。損脈之
雄精,二呼一至,則一息之間,行三寸,其病又甚矣,過此者死
而命絕也。」
[2]<1>「至於收病也」,當作「至脈之病也」,「於收」二字誤。
<2>肺主皮毛,心主血脈,脾主肌肉,肝主筋,腎主骨,各以所主而見
其所損也。
<3>反此為至脈之病者,損脈從上下,至脈則從下上也。
[3]<1>肺主氣,心主血脈,腎主精,各以其所損而調治之。
<2>榮衞者,血脈之所資也。
<3>脾主受穀味,故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
如春夏食涼食冷,秋冬食溫食熱,及衣服起居,各當其時是也。
<4>肝主血,血虛則中不足。一云肝主怒,怒能傷肝,故損其肝者,緩
其中。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緩者,和也。
主題:論損至脈之病證及其治法(續)
註解:
[4]<1>此再舉損至之為問答也。
1.蓋前之損至,以五藏自病得之於內者而言。後則以經絡血氣,為
邪所中之微甚,自外得之者而言也。
2.其曰呼吸再至,即一呼一至,一吸一至之謂,疑衍文也。
[5]<1>一息四至,是為平脈,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是一息之間,脈六至
,比之平人多二至,故曰適得病未甚也,然又以前大後小,前小後
大,而言病能也。前後非言寸尺,猶十五難前曲後居之前後,以始
末言也。
<2>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矣,故脈洪大者,苦煩滿,病在高也
。沈細者,腹中痛,病在下也。各以其脈言之。
1.滑為傷熱者,熱傷氣而不傷血,血自有餘,故脈滑也。濇為中霧
露者,霧露之寒,傷人榮血,血受寒,故脈濇也。
<3>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困矣,若脈更見浮大沈細,則各隨畫夜
而加劇,以浮大順晝,陽也,沈細順夜,陰也,若不見二者之脈,
人雖困猶可治,小大即沈細浮大也。
<4>一呼六至,一吸六至,增之極也,故為死脈,沈細夜死,浮大晝死
,陰遇陰,陽遇陽也。
<5>1.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以血氣皆不足也。
2.再呼一至,再吸一至,謂兩息之間,脈再動,減之極也,經曰「
形氣有餘,脈氣不足者死」,故曰無魂而當死也。
[6]<1>譬如二字,當在人之有尺下。
<2>○此又以脈之有無,明上下部之病也。
1.紀氏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是邪實井於上,即當吐也。若無
吐證,為上無邪而下氣竭,故云當死。
2.東垣李氏曰:下部無脈,此木鬱也,飲食過飽,填塞于胸中太陰
之分,而春陽之令不得上行故也,是為木鬱,木鬱則達之,謂吐
之是也。
3.謝氏曰:上部無脈,下部有脈者,陰氣盛而陽氣微,故雖困無能
害。上部無脈,如樹枝之槁,下部有脈,如樹之有根,可以望其
生也。
<3>四明陳氏曰:至,進也,陽獨盛而至數多也。損,減也,陰獨盛而
至數少也。至脈從下上,謂無陰而陽獨行,至于上,則陽亦絕而死
矣。損脈從上下,謂無陽而陰獨行,至于下,則陰亦盡而死矣。
<4>一難言「寸口以決藏府死生吉凶」,謂氣口為五藏主也。四難言「
脾受穀味,其脈在中」,是五藏皆以胃為主,其脈則主關上也。此
難言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脈有根本,人有元氣,故知不死,
則以尺為主也。此越人所錯綜其義,散見諸篇,以見寸關尺各有所
歸重云。
主題:論四時之脈以胃氣為本
條文:十五難曰:
經言春脈弦,夏脈鉤,秋脈毛,冬脈石。是王脈耶?將病脈也?
然:弦、鉤、毛、石者,四時之脈也。
春脈弦者,肝東方木也,萬物始生,未有枝葉,故其脈之來,濡弱而長
,故曰弦。夏脈鉤者,心南方火也,萬物之所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
鉤,故其脈之來,來疾去遲,故日鉤。秋脈毛者,肺西方金也,萬物之
所終,草木華葉,皆秋而落,其枝獨在,若毫毛也,故其脈之來,輕虛
以浮,故曰毛。冬脈石者,腎北方水也,萬物之藏也,盛冬之時,水凝
如石,故其脈之來,沈濡而滑,故曰石。此四時之脈也。如有變奈何?
然:春脈弦,反者為病。何謂反?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
;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厭厭聶聶,如循榆葉曰平;益實
而滑,如循長竿曰病;急而勁益強,如新張弓弦曰死。春脈弦曰平,弦
多胃氣少曰病,但弦無胃氣曰死,春以胃氣為本。夏脈鉤,反者為病。
何謂反?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
病在內。其脈來累累如環,如循琅玕曰平;來而益數,如雞舉足者曰病
;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死。夏脈微鉤曰平,鉤多胃氣少曰病,但鉤無
胃氣曰死,夏以胃氣為本。秋脈毛,反者為病。何謂反?然:其氣來實
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其脈來藹藹如
車蓋,按之益大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按之蕭索,如風吹毛
曰死。秋脈微毛曰平,毛多胃氣少曰病,但毛無胃氣曰死,秋以胃氣為
本。冬脈石,反者為病。何謂反?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
;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上大下兌,濡滑如雀之喙曰平;
啄啄連屬,其中微曲曰病;來如解索,去如彈石曰死。冬脈微石曰平,
石多胃氣少曰病,但石無胃氣曰死,冬以胃氣為本。胃者,水穀之海,
主稟四時。皆以胃氣為本,是謂四時之變病,死生之要會也。脾者,中
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見,衰乃見耳,來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衰
見也。
註解:[1]<1>此內經平人氣象、玉機真藏論,參錯其文而為篇也。
1.春脈弦者,肝主筋,應筋之象。
2.夏脈鉤者,心主血脈,應血脈來去之象。
3.秋脈毛者,肺主皮毛。
4.冬脈石者,腎主骨。各應其象,兼以時物之象取義也。
<2>來疾去遲,劉立之曰:
1.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而上也。
2.去者,自皮膚之際,而還骨肉之分,氣之降而下也。
[2]<1>1.春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顛疾。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
下則兩脇胠滿。
2.夏脈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欬
唾,下為氣泄。
3.秋脈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不及則令喘,呼吸少氣
而欬,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4.多脈太過,則令人解㑊,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不及則令人心
懸如飢,眇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此岐伯之言也,越人之意,蓋本諸此,變脈言氣者,脈不自
動,氣使之然且主胃氣而言也。
<2>1.春脈厭厭聶聶,如循榆葉,弦而和也。益實而滑,如循長竿,弦
多也。急而勁益強,如新張弓弦,但弦也。(循、撫也、按也。
)
2.夏脈累累如環,如循琅玕,鉤而和也。如雞舉足,鉤多而有力也
。前曲後居,謂按之堅而搏,尋之實而據,但鉤也。
3.秋脈藹藹如車蓋,按之益大,微毛也。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毛
多也。按之蕭索,如風吹毛,但毛也。
4.冬脈上大下兌,大小適均,石而和也,(上下與來去同義,見前
篇)。啄啄連屬,其中微曲,石多也。來如解索,去如彈石,但
石也。
<3>大抵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故有胃氣則生,胃氣少則病,無胃
氣則死,於弦鉤毛石中,每有和緩之體,為胃氣也。
<4>此篇與內經中互有異同:
1.馮氏曰:「越人欲使脈之易曉,重立其義爾。」
2.按內經第二卷,平人氣象論篇云:「平肝脈來,軟弱招招,如揭
長竿末梢。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平腎脈來,喘喘累
累如鉤,按之而堅。病腎脈來,如引葛之益堅。死腎脈,如發奪
索,辟辟如彈石。」此為異也。
主題:論四時之脈以胃氣為本(續)
註解:
[3]<1>胃屬土,土之數五也,萬物歸之,故云水穀之海,而水火金木無不
待是以生,故云主稟四時。稟,供也、給也。
[4]<1>脾者中州,謂呼吸之間,脾受穀味,其脈在中也。
1.其平和不得見,蓋脾寄王於四季,不得獨主於四時,四藏之脈平
和,則脾脈在中矣。
2.衰乃見者,雀啄屋漏,異乎常也。雀啄者,脈至堅銳而斷續不定
也。屋漏者,脈至緩散,動而復止也。
主題:論五臟病之內外證
條文:十六難曰:
脈有三部九候,有陰陽,有輕重,有六十首,一脈變為四時,離聖久遠
,各自是其法,何以別之?
然:是其病有內外證。其病為之奈何?
然:
假令得肝脈,
其外證:面青,善潔,善怒;
其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
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心脈,
其外證:面赤,口乾,喜笑;
其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其病: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啘。
有是者心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脾脈,
其外證:面黃,善噫,善思,善味;
其內證: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其病:腹脹滿,食不消,體重節痛,怠墮嗜臥,四肢不收。
有是者脾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肺脈,
其外證:面白,善嚏,悲愁不樂,欲哭;
其內證: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其病:喘咳,灑淅寒熱。
有是者肺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腎脈,
其外證:面黑,善恐欠;
其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其病:逆氣,小腹急痛,泄如下重,足脛寒而逆。
有是者腎也,無是者非也。
註解:[1]謝氏曰:
「此篇問三部九候以下共六件,而本經並不答所問,似有缺文。
今詳三部九候,則十八難中第三章言之,當屬此篇,錯簡在彼。陰
陽見四難,輕重見五難,一脈變為四時,即十五難,春弦夏鉤秋毛
冬石也。
六十首,按內經方盛衰篇曰,『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
奇恒之勢,乃六十首』,王註謂,『奇恒六十首,今世不存。』則
失其傳者,由來遠矣。」
[2]<1>此蓋答辭,然與前問不相蒙,當別有問辭也。
[3]<1>得肝脈,診得胘脈也。
<2>肝與膽合,為清淨之府,故善潔。肝為將軍之官,故善怒,善,猶
喜好也。面青,肝之色也。此外證之色,脈情好也。
<3>臍左肝之部也,按之牢若痛者,若謂其動氣,按之堅牢而不移,或
痛也。
<4>馮氏曰:「肝氣䐜鬱,則四支滿閉。」傳曰:「風淫末疾」是也。
厥陰脈,循陰器,肝病,故溲便難。轉筋者,肝主筋也。此內證之
部屬,及所主病也。
[4]<1>掌中,手心主脈所過之處,蓋真心不受邪,受邪者手心主爾。
<2>啘,乾嘔也,心病則火盛故啘。經曰:「諸逆衝上,皆屬於火,諸
嘔吐酸,皆屬於熱。」
[5]<1>靈樞口問篇曰:「噫者,寒氣客于胃,厥逆從下上。
<2>經曰:「脾主四肢。」
[6]<1>岐伯曰:「陽氣和利,滿于心,出于鼻,故為嚏」。洒淅寒熱,肺
主皮毛也。
[7]<1>腎氣不足則為恐。
<2>陰陽相引則為欠。
<3>泄而下重,少陰泄也。「如」讀為「而」。
主題:論切脈而知死生存亡
條文:十七難曰:經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癒,或連年月不已,其死生存亡
,可切脈而知之耶?
然:可盡知也。
診病若閉目不欲見人者,脈當得肝脈,弦急而長,
而反得肺脈浮短而澀者,死也。
病若開目而渴,心下牢者,脈當得緊實而數,反得沈澀而微者,死也。
病若吐血,復鼽衄血者,脈當沈細,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病若譫言妄語,身當有熱,脈當洪大,而反手足厥逆,脈沈細而微者,
死也。
病若大腹而泄者,脈當微細而澀,反緊大而滑者,死也。
註解:[1]<1>此篇所問者三,答云,可盡知也,而止答病之死證,餘無所見,當
有闕漏。
[2]<1>肝開竅於目,閉目不欲見人,肝病也,肝病見肺脈,金剋木也。
[3]<1>病實而脈虛也。
[4]<1>脫血脈實,相反也。
[5]<1>陽病見陰脈,相反也。
[6]<1>洩而脈大,相反也。大腹,腹脹也。
主題:論脈有三部四經與切脈而知積聚
條文:十八難曰:
脈有三部,部有四經,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
何謂也?
然:
手太陰,陽明金也;足少陰,太陽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
故在下部也。
足厥陰,少陽木也;生手太陽、少陰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為上部。
手心主,少陽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主中宮,故在中部也。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脈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
然:
三部者,寸、關、尺也。九候者,浮、中、沈也。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鬲以下至臍之有疾也;
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審而刺之者。
人病有沈滯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耶?
然:
診在右脅有積氣,得肺脈結,脈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
診不得肺脈,而右脅有積氣者何也?
然:
肺脈雖不見,右手脈當沈伏。
其外痼疾同法耶,將異也?
然:
結者,脈來去時一止,無常數,名曰結也。
伏者,脈行筋下也。浮者,脈在肉上行也。左右表裡,法皆如此。
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脈浮結者,外無痼疾;有積聚脈不結伏,有
痼疾脈不浮結,為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註解:[1]<1>此篇立問之意,謂人十二經脈,凡有三部,每部之中,有四經,今
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也?
1.蓋三部者,以寸關尺分上中下也。四經者,寸關尺兩兩相比,則
每部各有四經矣。手之太陰陽明,足之太陽少陰,為上下部者,
肺居右寸,腎居左尺,循環相資,肺高腎下,母子之相望也。
2.經云:「藏真高於肺,藏真下於腎」是也。
[2]<1>1.手太陰陽明金,下生足太陽少陰水,水性下,故居下部。
2.足少陰太陽水,生足厥陰少陽木,木生手少陰太陽火,及手心主
火,火炎上行,是為上部。
3.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居中部,復生肺金,此五行子母更相生養
者也。
<2>此蓋因手太陰陽明,足太陽少陰,為上下部道,推廣五行相生之大
,(越人亦以五藏生成之後因,其部分之高下而推言之,非謂未生
之前,必待如是而後生成也。)而又演為三部之說,即四難所謂心
肺俱浮,腎肝俱沈,脾者中州之意,但彼直以藏言,此以經言而藏
府兼之。
<3>以上問答明經,此下二節,俱不相蒙,疑它經錯簡。
[3]<1>謝氏曰:「此一節,當是十六難中答辭,錯簡在此,而剩出『脈有
三部九候,各何主之』十字。」
<2>審而刺之:
1.紀氏云:「欲診脈動而中病,不可不審,故日審而刺之。刺者,
言其動而中也。」
2.陳萬年傳曰:「刺候謂中其候」,與此義同,或曰刺,鍼刺也,
謂審其部而鍼刺之。
[4]<1>此下問者,亦未詳所屬,或曰當是十七難中,或連年月不已答辭。
[5]<1>結為積聚之脈,肺脈見結,知右脇有積氣,右脇肺部也,積氣有微
甚,脈從而應之。
[6]<1>肺脈雖不見結,右手脈當見沈伏,沈伏亦積聚脈,右手所以候裏也
[7]<1>此承上文復問外之痼疾,與內之積聚,法將同異。
[8]<1>結為積聚,伏脈行筋下主裏,浮脈行肉上主表,所以異也,前舉右
脇為例,故此云左右同法。
[9]<1>有是脈,無是病,有是病,無是脈,脈病不相應,故為死病也。
主題:論男女脈之順逆
條文:十九難曰:經言脈有逆順,男女有恒。而反者,何謂也?
然:
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
故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
是以男子尺脈恒弱,女子尺脈恒盛,是其常也。
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
其為病何如?
然:
男得女脈為不足,病在內;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
隨脈言之也。
女得男脈為太過,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
隨脈言之,此之謂也。
註解:[1]<1>恒,胡登反,常也。
<2>據男女相比而言也,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男子尺脈恒弱,女
子尺脈恒盛,此男女之別也。
<3>逆順云者,男之順女之逆也,女之順男不同也。雖然,在男女則各
有常矣。
<4>反,謂反其常也。
[2]<1>此推本生物之初,而言男女陰陽也。
1.紀氏曰:「生物之初,其本原皆始於子,子者萬物之所以始也,
自子推之,男左旋三十而至於已,女右旋二十而至於已,是男女
婚嫁之數也,自已而懷娠,男左旋十月而生於寅,寅為木,陽也
,女右旋十月而生於申,申於金,陰也。」
2.謝氏曰:「寅為木,木生火,又火生於寅,而性炎上,故男脈在
關上。申為金,金生水,又水生於申,而性流下,故女脈在關下
。」
3.愚謂:「陽之體輕清而升,天道也,故男脈在關上。陰之體重濁
而降,地道也,故女脈在關下。此男女之常也。」
[3]<1>男女異常,是之謂反。
[4]<1>問反之為病也。
[5]<1>其反常,故太過不及,在內在外之病見焉。
主題:論脈有伏匿
條文: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伏匿於何臟而言伏匿邪?
然:
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
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脈雖時沈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
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
註解:[1]<1>居,猶在也,當也。
<2>陰部尺,陽部寸也。
<3>乘,猶乘車之兼,出於其上也。
<4>伏,猶伏兵之伏,隱於其中也。
<5>匿,藏也。
<6>丁氏曰:「此非特言寸為陽,尺為陰,以上下言,則肌肉之上為陽
部,肌肉之下為陰部,亦通。」
主題:論形與脈
條文:二十一難: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不病,曰死。何謂也?
然:
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註解:[1]周仲立曰:「形體之中覺中憔悴,精神昏憒,食不知美,而脈得四時
之從,無過不及之偏,是人病脈不病也。形體安和,而脈息乍大乍小
,或至或損,弦緊浮滑沈濇不一,殘賊冲和之氣,是皆脈息不與形相
應,乃脈病人不病也。」
[2]仲景云:「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氣,神雖困無苦。脈病人
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迕眩仆不識人,短命則死。」
[3]謝氏曰:「按本經答文,詞意不屬似有脫誤。」
主題:論一脈變為二病
條文: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變為二病者,何也?
然:
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
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氣主呴之,血主濡之。
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
故先為是動,後所生也。
註解:[1]呴,香句反。濡,平聲。
[2]呴,煦也。氣主呴之,謂氣煦嚧然來,薰蒸於皮膚分肉也。
[3]血主濡之,謂血濡潤筋骨,滑利關節,榮養藏府也。
[4]此脈字,非尺寸之脈,乃十二經隧之脈也。此謂十二經隧之脈,每脈
中輒有二病者,蓋以有在氣在血之分也。
[5]邪在氣,氣為是而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氣留而不行為氣病,血
壅而不濡為血病,故先為是動,後所生病也。
[6]先後云者,抑氣在外,血在內,外先受邪,則內亦從飲而病歟,然邪
亦有只在氣,亦有徑在血者,又不可以先後拘也。
詳見靈樞經第十篇。
主題:論十二經脈長短之度數及其流注
條文:二十三難曰: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
然:
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
二丈一尺。
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
丈九尺。
人兩足蹻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
丈五尺。
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
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
然:
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
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
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
;厥陰復還注手太陰。
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
,而決死生也。
經云:明知終始,陰陽定矣。何謂也?
然:
終始者,脈之紀也。
寸口、人迎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故曰始也。
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也。
註解:[1]<1>此靈樞廿七篇全文,三陰三陽,靈樞皆作六陰六陽,義尤明白。
<2>按經脈之流注,則手之三陽,從手走至頭,手之三陰,從腹走至手
,足之三陽,從頭下走至足,足之三陰,從足上走入腹,此舉經脈
之度數,故皆自手足言。
<3>人兩足蹻脈,指陰蹻也,陰蹻脈,起於跟中,自然谷之後,上內踝
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循腹上胸,裏行缺盆,出入迎之前,入顛
內廉,屬目內眥,合太陽脈,為足少陰之別絡也。
<4>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考工記亦云,人身長八尺,蓋以
同身尺寸言之。
[2]<1>因者,隨也。原者,始也。朝,猶朝會之朝。以,用也。因上文經
脈之尺度而推言經絡之行度也。
<2>直行者謂之經,旁出者謂之絡,十二經有十二絡,兼陽絡陰絡,脾
之大絡,為十五絡也。
<3>謝氏曰:
「始從中焦者,蓋謂飲食入口,藏于胃,其精微之化,注手太陰陽
明,以次相傳,至足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也。
絡脈十五,皆隨十二經脈之所始,轉相灌溉,如環之無端,朝于
寸口人迎,以之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寸口人迎,古法以俠喉兩旁動脈為人迎,至晉王叔和,直以左手
關前一分為人迎,右手關前一分為氣口,後世宗之。」
<4>愚謂昔人所以取人迎氣口者,蓋人迎為足陽明胃經,受穀氣而養五
藏者也,氣口為手太陰肺經,朝百脈而平權衡者也。
[3]<1>謝氏曰:「靈樞經第九篇曰,凡刺之道,畢于終始,五藏為紀,陰
陽定矣。」
<2>又曰:「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
不稱尺寸也。」
<3>此一節,因上文寸口人迎,處百病,決死生而推言之。謂欲曉知終
始,於陰陽為能定之,蓋以陽經取決於人迎,陰經取決於氣口也。
<4>朝使者,朝謂氣血如水潮,應時而灌溉。使謂陰陽相為用也,始如
生物之始,終如生物之窮。
<5>欲知生死,脈以候之。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則不病,
一或不相朝使則病矣。況三陰三陽之脈絕乎,絕必死矣。其死之形
狀,具如下篇,尤宜參看。
主題:論手足三陰
條文:二十四難曰:手足三陰三陽氣已絕,何以為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
足少陰氣絕,即骨枯。
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於骨髓。故骨髓不溫,即肉不著骨;骨肉不相
親,即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髮無潤澤;無潤澤者,骨先死
。戊日篤,己日死。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營其口唇。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營,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人中滿;
人中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厥陰氣絕,即筋縮引卵與舌卷。
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
營,則筋縮急;筋縮急,即引卵與舌;故舌卷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
辛日死。
手太陰氣絕,即皮毛焦。
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氣弗營,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
去;津液去,即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
篤,丁日死。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色
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三陰氣俱絕者,則目眩轉目暝;目暝者,為失志;失志者,則志先死。死
即目暝也。
六陽氣俱絕者,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
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註解:[1]<1>此下六節,與靈樞第十篇文,皆大同小異。
<2>濡讀為軟。
<3>腎其華在髮,其充在骨,腎絕則不能充於骨,榮於髮。肉濡而卻,
謂骨肉不相著而肉濡縮也。
<4>戊己土也,土勝水,故以其所勝之日篤而死矣。
[2]<1>脾,其華在脣四白,其充在肌,脾絕則肉滿脣反也。
1.肉滿,謂肌肉不滑澤,而緊急䐜膹也。
[3]<1>肝者,筋之合,其華在爪,其充在筋,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
,肝絕則筋縮引卵與舌也。
<2>王充論衡云:「甲乙病者,生死之期,當之庚申。」
[4]<1>肺者,氣之本,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絕則皮毛焦而津液去。皮
節傷,以諸液皆會於節也。
[5]<1>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絕則脈不通
,血不流,色澤去也。
[6]<1>三陰通手足經而言也。
<2>靈樞十篇作五陰氣俱絕,則以手厥陰與手少陰同心經也。
<3>目眩轉目瞑者,即所謂脫陰者目盲,此又其甚者也,故云目瞑者失
志,而志先死也。
<4>四明陳氏曰:「五藏陰氣俱絕,則其志喪于內,故精氣不注於目,
不見人而死。」
[7]<1>汗出而不流者,陽絕故也。
<2>陳氏曰「六府陽氣俱絕,則氣敗于外,故津液脫而死。」
主題:論十二經脈之數
條文:二十五難曰:有十二經,五臟六腑十一耳,其一經者,何等經也?
然:一經者,手少陰與心主別脈也;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
,故言經有十二也。
註解:[1]此篇問答,謂五藏六府配手足之陰陽,但十一經耳,其一經者,則以
手少陰與心主各別為一脈,心主與三焦為表裏,俱有名而無形,以此
一經井五藏六府共十二經也。
[2]謝氏曰:難經言手少陰心主與三焦者,凡八篇:
<1>三十一難,分豁三焦經脈,所始所終。
<2>三十六難,言腎之有兩,左曰腎,右曰命門,初不以左右腎分兩手
尺脈。
<3>三十八難,言三焦者,原氣之別,主持諸氣,復申言其有名無形。
<4>三十九難,言命門者,精神之所舍,男子藏精,女子繫胞,其氣與
腎通。又云,六府正有五府,三焦亦是一府
<5>八難、六十二、六十八、三篇,言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十二經
之根本也,其名曰原,三焦則原氣之別使也。
<6>通此篇參互觀之,可見三焦列為六府之義,唯其有名無形,故得與
手心主合,心主為手厥陰,其經始于起胸中,終于循小指次指出其
端,若手少陰則始于心中,終于循小指之內出其端,此手少陰與心
主各別為一脈也。
[3]○或問手厥陰經,曰心主,又曰心包絡,何也?
曰君火以名,相火以位,手厥陰代君火行事。以用而言,故曰手心
主。以經而言,則曰心包絡。一經而二名,實相火也。
[4]○虞庶云:「諸家言命門為相火,與三焦相表裏,按難經止言手心主
與三焦為表裏,無命門三焦表裏之說,夫左寸火,右寸金,左關木
,右關土,左尺水,右尺火,職之部位,其義灼然於乎。
[5]即虞氏此說,則手心主與三焦相為表裏,而攝行君火明矣,卌六難謂
命門其氣與腎通,則亦不離乎腎也,其習坎之謂歟,手心主為火之閏
位,命門則水之同氣歟,命門不得為相火,三焦不與命門配亦明矣,
虞氏之說良有旨哉。
[6]諸家所以紛紛不決者,蓋有感于金匱真言篇,王注引正理論,謂三焦
者,有名無形,上合手心主下合右腎,遂有命門三焦表裏之說。
[7]夫人之藏府,一陰一陽,自有定耦,豈有一經兩配之理哉。
[8]夫所謂上合手心主者,正言其為表裏,下合右腎者,則以三焦為原氣
之別使而言之爾,知此則知命門與腎通,三焦無兩配,而諸家之言,
可不辨而自明矣。
[9]若夫診脈部位,則手厥陰相火居右尺之分,而三焦同之,命門既與腎
通,只當居左尺,而謝氏據脈經謂手厥陰即手少陰心脈同部,三焦脈
上見寸口,中見於關,下焦與腎同也,前既云,初不以左右腎分兩手
尺脈矣,今如脈經所云,則右尺當何所候耶。
主題:論十五絡脈之數
條文:二十六難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然:有陽絡,有陰絡,有脾之大絡。
陽絡者,陽蹻之絡也,陰絡者,陰蹻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註解:[1]直行者謂之經,旁出者謂之絡,經猶江漢之正流,絡則沱潛之支派。
[2]每經皆有絡,十二經有十二絡,如手太陰屬肺絡大腸,手陽明屬大腸
絡肺之類,今云絡有十五者,以其有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
也。陽蹻陰蹻,見二十八難。
[3]謂之絡者,蓋奇經既不拘於十二經,直謂之絡亦可也。
[4]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液三寸,布胸脇,其動應衣,宗氣也。
[5]四明陳氏曰:「陽蹻之絡,統諸陽絡,陰蹻之絡,統諸陰絡,脾之大
絡,又總統陰陽諸絡,由脾之能溉養五藏也。」
主題:論奇經八脈
條文:二十七難曰:脈有奇經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何也?
然:
有陽維,有陰維,有陽蹻,有陰蹻,有衝,有督,有任,有帶之脈。
凡此八脈者,皆不拘於經,故曰奇經八脈也。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何獨不拘於經也?
然:
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天雨降下,溝渠溢滿,當此之時,
滂霈妄行,聖人不能復圖也。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也。
註解:[1]<1>脈有奇常,十二經者常脈也,奇經八脈,則不拘於十二經,故曰奇
經。奇對正而言,猶兵家之云奇正也。
<2>虞氏曰:奇者,奇零之奇,不偶之義,謂此八脈不係正經,陰陽無
表裏配合,別道奇行,故曰奇經也。
<3>此八脈者,督脈督於後,任脈任於前,衝脈為諸陽之海,陰陽維則
維絡於身,帶脈束之如帶,陽蹻得之太陽之別,陰蹻本諸少陰之別
云。
[2]<1>經絡之行,有常度矣,奇經八脈,則不能相從也,故以聖人圖設溝
渠為譬,以見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指,而為此奇經也,然則奇經
,蓋絡脈之滿溢而為之者歟。
<2>或曰:「此絡脈」三字,越人正指奇經而言也,既不拘於經,直謂
之絡脈,亦可也。
○此篇兩節舉八脈之名,及所以為奇經之義。
主題:論奇經八脈何起何繼
條文:二十八難曰:其奇經八脈者,既不拘於十二經,皆何起何繼也?
然:
督脈者,起於下極之俞,並於脊裡,上至風府,入屬於腦;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喉咽。
衝脈者,起於氣衝,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
帶脈者,起於季脅,迴身一周。
陽蹻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蹻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
陽維、陰維者,維絡於身,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
故陽維起於諸陽會也。陰維起於諸陰交也。
比於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於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
而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
其受邪氣,畜則腫熱,砭射之也。
註解:[1]繼,脈經作繫。
[2]<1>督之為言都也,為陽脈之海,所以都綱乎陽脈也,其脈起下極之俞
,由會陰歷長強,循脊中行,至大椎穴,與手足三陽脈之交會,上
至瘖門,與陽維會,至百會與太陽交會,下至鼻柱人中,與陽明交
會。
<2>任脈起於中極之下,曲骨穴,任者姙也,為人生養之本。
<3>衝脈起於氣衝,穴至胸中而散,為陰脈之海,內經作並足少陰之經
,按衝脈行乎幽門,通谷而上,皆少陰也,當從內經。
--此督任衝三脈,皆起於會陰,蓋一源而分三岐也。
[3]帶脈起季脇下,一寸八分,回身一周,猶束帶然。
[4]<1>陽蹻脈,起於足跟中申脈穴,循外踝而行。
<2>陰蹻脈,亦於跟中照海穴,循內踝而行。
--蹻者,捷也,以二脈皆起於足,故取蹻捷超越之義。
[5]陽維陰維,維絡于身,為陰陽之綱維也。
<1>陽維所發別于金門,以陽交為郄,與手足太陽及蹻脈會于臑俞,與
手足少陽會于天窌,及會肩井,與足少陽會于陽白,上本神臨泣正
營腦空,下至風池,與督脈會于風府瘂門,此陽維之起于諸之會也
。
<2>陰維之郄曰,築賓與足太陰會于腹哀大橫,又與足太陰厥陰會于府
舍期門,又與任脈會于天突廉泉,此陰維起于諸陰之交也。
[6]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十二字,當在十二經,亦不能拘之下,則
於此無所間,而於彼得相從矣。
[7]其受邪氣畜云云十二字,謝氏則以為於本,又上下當有缺文,然脈經
無此,疑衍文也,或云,當在三十七難,關格不得盡其命而死矣之下
,因邪在六府而言也。
主題:論奇經八脈之為病
條文:二十九難曰:奇經之為病何如?
然:
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自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
自收持。
陽維為病苦寒熱,
陰維為病苦心痛;
陰蹻為病,陽緩而陰急,
陽蹻為病,陰緩而陽急。
衝之為病,逆氣而裡急。
督之為病,脊強而厥。
任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
帶之為病,腹滿,腰溶溶若坐水中。
此奇經八脈之為病也。
註解:[1]此言奇經之病也。
[2]陰不能維于陰,則悵然失志;陽不能維于陽,則溶溶不能自收持。
<1>陽維行諸陽而主衞,衞為氣,氣居表,故苦寒熱。
<2>陰維行諸陰而主榮,榮為血,血屬心,故苦心痛。
[3]兩蹻脈,病在陽,則陽結急,在陰則陰結急,受病者急,不病者自和
緩也。
[4]衝脈從關元,至咽喉,故逆氣裏急。
[5]督脈行背,故脊強而厥。
[6]任脈起胞門,行腹,故病苦內結,男為七疝,女為敧聚也。
[7]帶脈回身一周,故病狀如是,溶溶,無力貌。
此各以其經脈所過而言之,自二十七難至此,義寔相因,最宜通玩。
主題:論榮衛相隨
條文:三十難曰:榮氣之行,常與衛氣相隨不?
然:
經言人受氣於穀;榖入於胃,乃傳與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於氣。
其清者為榮,濁者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營周不息,五十而復大會
,陰陽相貫,如環之無端,故知榮衛相隨也。
註解:[1]此篇與靈樞第十八篇,櫱伯之言同,但「穀入於胃,乃傳與五藏六府
,五藏六府皆受於氣」,靈樞作「穀入於胃,以傳與肺,五藏六府皆
以受氣」為少殊爾。
[2]皆受於氣之氣,指水穀之氣而言。五十而復大會,說見一難中。
[3]四明陳氏曰:「榮陰也,其行本遲,衞陽也,其行本速,然而清者滑
利,濁者慓悍,皆非濇滯之體,故凡衞行于外,榮即從行於中,是知
其行,常得相隨,共周其度。」
[4]滹南王氏曰:「清者,體之上也,陽也,火也,離中之一陰降,故午
後一陰生,即心之生血也,故曰清氣為榮(天之清不降,天之濁能降
,為六陰驅而使之下也,云清氣者,總離之體言之)。濁者,體之下
也,陰也,水也,坎中之一陽升,故子後一陽生,即腎之生氣也,故
曰濁氣為衞(地之濁不升,地之清能升,為六陽舉而使之上也,云濁
氣者,總坎之體言之。)經云: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
,雲出天氣,此之謂也。」
[5]愚謂以用而言,則清氣為榮者,濁中之清者,濁氣為榮者,濁中之清
者,濁氣為衛者,清中之濁者也。以體而言,則清之用不離乎濁之體
,濁之用不離乎清之體,故謂清氣為榮,濁氣為衛亦可也,謂榮濁衛
清亦可也。
[6]紀氏亦云:「素問曰,榮者水穀之精氣則清,衛者水穀之悍氣則濁,
精氣入於脈中則濁,悍氣行於脈外則清。」
[7]或問三十二難云:「血為榮,氣為衛。」此則榮衛皆以氣這者何也?
曰:「經云,榮者水穀之精氣,衞者水穀之悍氣。」
又云:「清氣為榮,濁氣為衞。」蓋統而言之,則榮衞皆水穀之氣所
為,故悉以氣言可也。析而言之,則榮為血,而衞為氣,固自有分矣
。是故榮行脈中,衞行脈外,猶水澤之於川澮,風雲之於太虛也。」
主題:論三焦之部位與作用
條文:三十一難曰:三焦者,何稟何生?何始何終?其治常在何許?可曉以不?
然:
三焦者,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
上焦者,在心下,下鬲,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
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陷者是。
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穀,其治在臍傍。
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以傳導也,
其治在臍下一寸。
故名曰三焦,其府在氣街(一本作衝)。
註解:[1]人身之府藏,有形有狀,有稟有生,如肝稟氣於木,生於水,心稟氣
於火,生於木之類,莫不皆然。
[2]唯三焦既無形狀,而所稟所生,則元氣與胃氣而已,故云水穀之道路
,氣之所終始也。
<1>上焦其治在膻中,中焦其治在臍傍天樞穴,下焦其治在臍下一寸陰
交穴。
<2>治,猶司也,猶郡縣治之治,謂三焦處所也。或云,治作平聲讀,
謂三焦有病,當各治其處,蓋刺法也。
<3>三焦相火也,火能腐熟萬物,焦從火,亦腐物之氣,命名取義;或
有在於此歟。
<4>靈樞第十八篇曰:
「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鬲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陰之分
而行,還至陽明,上至舌下,足陽明常與營衞俱行於陽二十五度,
行于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復大會于手太陰矣。中焦
亦傍胃口,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
,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養生身,莫貫于此,故獨得行于經
隧,命曰營氣。
下焦者,別回腸,注于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者,常井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
而滲入膀胱焉。」
[5]謝氏曰:「詳靈樞本文,則三焦有名無形,尤可見矣。」
[6]古益袁氏曰:「所謂三焦者,於鬲膜脂膏之內,五藏五府之隙,水穀
流化之關,其氣融會於其間,薰蒸鬲膜,發達皮膚分肉,運行四旁,
曰上中下,各隨所屬部分而名之,寔元氣之別使也,是故雖無其形,
倚內外之形而得名,雖無其實,合內外之實而為位者也。」
[7]愚按:「其府在氣街一句,疑錯簡或衍,三焦自屬諸府,其經為手少
陽與手心主配,且各有治所,不應又有府也。」
主題:論心肺獨在鬲上
條文:三十二難曰:五臟俱等,而心、肺獨在鬲上者,何也?
然:
心者血,肺者氣,血為榮,氣為衛;相隨上下,謂之榮衛,
通行經絡,營周於外,故令心、肺在鬲上也。
註解:[1]心榮肺衛,通行經絡,營周於外,猶天道之運於上也。
[2]鬲者,隔也。凡人心下有鬲膜與脊脇周回相著,所以遮隔濁氣,不使
上薰於心肺也。
[3]四明陳氏曰:「此特言其位之高下耳,若以五藏德化論之,則尤有說
焉,心肺既能以血氣生育人身,則此身之父母也,以父母之尊,亦自
然居于上矣。」
[4]內經曰:「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此之謂也。」
主題:論肝肺色象浮沈之理
條文:三十三難曰:
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沈,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
而沈。其意何也?
然:
肝者,非為純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
微陽,而吸其微陰之氣,其意樂金,又行陰道多,故今肝得水而沈也。
肺者,非為純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
微陰,婚而就火,其意樂火,又行陽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肺熟而復沈,肝熟而復浮者,何也?
故知辛當歸庚,乙當歸甲也。
註解:[1]四明陳氏曰:
「肝屬甲乙木,應角音而重濁,析而言之,則甲為木之陽,乙為木之
陰,合而言之,則皆陽也,以其屬少陽,而位于人身之陰分,故為
陰中之陽。夫陽者,必合陰,甲乙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乙與庚
通,剛柔之道,乙乃口甲之微陽,而反樂金,故吸受庚金微陰之氣
,為之夫婦,木之性本浮,以其受金之氣,而居陰道,故得水而沈
也,及熟之,則所受金之氣,去乙復歸之甲,而木之本體,自然還
浮也。肺屬庚辛金,應商音而輕清,析而言之,則庚為金之陽,辛
為金之陰,合而言之,則皆陰也,以其屬太陰而位于人身之陽分,
故為陽中之陰。夫陰者必合陽,庚辛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辛與
丙通,剛柔之道,辛乃合庚之微陰,而反樂夫火,故就丙火之陽為
之夫婦,金之性本沈,以其受火之氣,炎上而居陽道,故得水而浮
也,及熟之,則所受火之氣,乃去辛復歸之庚,而金之本體,自然
還沈也。」
[2]古益袁氏曰:「肝為陰木,乙也,肺為陰金,辛也,角商各其音也,
乙與庚合,丙與辛合,猶夫婦也,故皆暫捨其本性而隨夫之氣習,以
見陰陽相感之義焉,況肝位鬲下,肺居鬲上,上陽下陰,所行之道,
性隨而分,故木浮而反肖金之沈,金沈而反肖火之上行而浮也,凡物
極則反,及其經制化變革,則歸根復命焉,是以肝肺熟,而各肖其木
金之本性矣。」
[3]紀氏曰:「肝為陰中之陽,陰性尚多,不隨於木,故得水而沈也,肺
為陽中之陰,陽性尚多,不隨於金,故得水而浮也,此乃言其大者耳
,若言其小,則乙庚丙辛,夫婦之道也,及其熟而沈浮反者,各歸所
屬,見其本性故也。」
[4]周氏曰:「肝畜血,血陰也,多血少氣,體凝中窒,雖有脈絡內經,
非玲瓏空虛之比,故得水而沈也,及其熟也,濡而潤者,轉為乾燥,
凝而窒者,變為通虛,宜其浮也。肺主氣,氣陽也,多氣少血,體四
垂而輕泛,孔竅玲瓏,脈絡旁達,故得水而浮也,熟則體皆擎歛,孔
竅窒寔,輕舒者變而緊縮,宜其沈也,斯物理之當然,與五行造化默
相符合。」
[5]謝氏曰:「此因物之性而推其理也。」
[6]愚謂:「肝為陽,陰中之陽也,陰性尚多,故曰微陽,其居在下,行
陰道也。肺為陰,陽中之陰也,陽性尚多,故曰微陰,其居在上,行
陽道也。熟則無所樂而反其本矣,何也?物熟而相交之氣散也。」
主題:論五臟之聲色臭味液與七神
條文:三十四難曰:
五臟各有色臭味聲液,皆可曉知以不?
然:十變言,
肝色青,其臭燥,其味酸,其聲呼,其液泣;
心色赤,其臭焦,其味苦,其聲言,其液汗;
脾色黃,其臭香,其味甘,其聲歌,其液涎;
肺色白,其臭腥,其味辛,其聲哭,其液涕;
腎色黑,其臭腐,其味鹹,其聲呻,其液唾。
是五臟聲、色、臭,味,液也。
五臟有七神,各何所藏耶?
然:臟者,人之神氣所舍藏也。
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也。
註解:[1]<1>此五藏之用也。聲色臭味,下久液字。
<2>肝色青。臭臊,木化也。呼出木也。味酸,曲直作酸也。液泣,通
乎目也。
<3>心色赤。臭焦,火化也。言揚火也。味苦,炎上作苦也。液汗,心
主血,汗為血之屬也。
<4>脾色黃。臭香土化也,歌緩土也,一云脾神好樂,故其聲主歌。味
甘,稼作甘也。液涎,通乎口也。
<5>肺色白。臭腥,金化也。哭慘,金也。味辛,從革作辛也。液涕通
乎鼻也。
<6>腎色黑,臭腐,水化也。呻,吟誦也,象水之聲。味配,潤下作配
也。液唾水之屬也。
<7>四明陳氏曰:「腎位遠,非呻之,則氣不得及於息,故聲之呻者,
自腎出也,然肺主聲,肺主色,心主臭,脾主液,五藏錯綜,互相
有之,故云十變也。」
[2]<1>藏者,藏也,人之神氣藏於內焉。
<2>魂者,神明之輔弼也,隨神往來謂之魂。
<3>魄者,精氣之匡佐也,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4>神者,精氣之化成也,兩精相薄謂之神。
<5>脾主思,故藏意與智。
<6>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故藏精與志也。
此因五藏之用,而言五藏之神,是故五用著于外,七神蘊于內也。
[1]<1>此五藏之用也。聲色臭味,下久液字。
<2>肝色青。臭臊,木化也。呼出木也。味酸,曲直作酸也。液泣,通
乎目也。
<3>心色赤。臭焦,火化也。言揚火也。味苦,炎上作苦也。液汗,心
主血,汗為血之屬也。
<4>脾色黃。臭香土化也,歌緩土也,一云脾神好樂,故其聲主歌。味
甘,稼作甘也。液涎,通乎口也。
<5>肺色白。臭腥,金化也。哭慘,金也。味辛,從革作辛也。液涕通
乎鼻也。
<6>腎色黑,臭腐,水化也。呻,吟誦也,象水之聲。味配,潤下作配
也。液唾水之屬也。
<7>四明陳氏曰:「腎位遠,非呻之,則氣不得及於息,故聲之呻者,
自腎出也,然肺主聲,肺主色,心主臭,脾主液,五藏錯綜,互相
有之,故云十變也。」
[2]<1>藏者,藏也,人之神氣藏於內焉。
<2>魂者,神明之輔弼也,隨神往來謂之魂。
<3>魄者,精氣之匡佐也,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4>神者,精氣之化成也,兩精相薄謂之神。
<5>脾主思,故藏意與智。
<6>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故藏精與志也。
此因五藏之用,而言五藏之神,是故五用著于外,七神蘊于內也。
主題:論諸腑之功能與五臟之相配
條文:三十五難曰:
五臟各有所腑,皆相近,而心、肺獨去大腸、小腸遠者,何也?
然:
經言心榮、肺衛,通行陽氣,故居在上;
大腸、小腸,傳陰氣而下,故居在下。所以相去而遠也。
又諸腑者,皆陽也,清淨之處。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
其意何也?
然:
諸腑者,謂是,非也。
經言:小腸者,受盛之腑也;大腸者,傳瀉行道之腑也;
膽者,水穀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一腑猶無兩名,故知非也。
小腸者,心之腑;大腸者,肺之腑;膽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
膀胱者,腎之腑。
小腸謂赤腸,大腸謂白腸,膽者謂青腸,胃者謂黃腸,膀胱者謂黑腸。
下焦之所治也。
註解:[1]<1>心榮肺衛,行陽氣而居上,大腸小腸傳陰氣而居下,不得不相遠也
。
[2]<1>又問諸府既皆陽也,則當為清淨之處,何故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
淨邪。
[3]<1>謂諸府為清淨之處者,其說非也。
<2>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各有受任,則非陽之清淨矣,各為五藏之府
,固不得而兩名也,蓋諸府體為陽,而用則陰,經所謂濁陰歸六府
是也。
<3>云諸府皆陽,清淨之處,唯膽足以當之。
[4]<1>此以五藏之色,分別五府,而皆以腸名之也。
<2>下焦所治的一句,屬膀胱,謂膀胱當下焦所治,主分別清濁也。
主題:論腎與命門
條文:三十六難曰:
臟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何也?
然:
腎兩者,非皆腎也。其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
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繫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繫胞。
故知腎有一也。
註解:[1]腎之有兩者,以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也,男子於此而藏精,受五藏
六府之精而藏之也,女子於此而繫胞,是得精而能施化,胞者受胎之
所也。
[2]原氣謂臍下腎間動氣,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本也。
[3]此篇言非皆腎也,三十九難亦言左為腎,右為命門,而又云其氣與腎
通,是腎之兩者,其實則一爾。
[4]故項氏家說,引沙隨程可久曰:「北方常配二物,故惟坎加習,於物
為龜為蛇,於方為朔為北,於大玄為罔為冥,難經曰,『藏有一,而
腎獨兩』,此之謂也。」
○此通三十八、三十九難諸篇,前後參考,其義乃盡。
主題:五臟上關九竅與臟腑不和之病機
條文:三十七難曰:
五臟之氣,於何發起,通於何許,可曉以不?
然:
五臟者,常上關於九竅也。故
肝氣通於目,目和則知黑白矣;
心氣通於舌,舌和則知五味矣;
脾氣通於口,口和則知穀味矣;
肺氣通於鼻,鼻和則知香臭矣;
腎氣通於耳,耳和則知五音矣。
五臟不和,則九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結為癰。
邪在六府,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脈盛矣。
邪在五臟,則陰脈不和,陰脈不和,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脈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陰陽俱盛不得相營也,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其命而死矣。
經言,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府者何也?
夫氣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陰脈營於五藏,陽脈營於六府,
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不覆溢,人氣內溫於藏府,外濡於
腠理。
註解:[1]<1>謝氏曰:「本篇問五藏之氣於何發起,通於何許,答文止言五藏通
九竅之義,而不及五藏之發起,恐有缺文。」
<2>愚按:「五藏發起,當如二十三難流注之說,上關九竅,靈樞作七
竅者是,下同。」
[2]<1>此二句,結上起下之辭,五藏陰也,陰不和則病於內,六府陽也,
陽不和則病於外。
[3]<1>此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
○或云:二十八難,「其受邪氣,畜則腫熱,砭射之也」,十二字
當為此章之結語,蓋陰陽之氣,太盛,而至於關格者必死,若但
受邪氣畜,則宜砭射之,其者、指物之辭,因上文六府不和,及
邪在六府而言之也。
[4]<1>此因上章營字之意,而推及之也,亦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
<2>所謂氣獨行于五藏,不營於六府者,非不營於六府也,謂在陰經則
營於五藏,在陽經則營於六府。脈氣周流,如環無端,則無關格覆
溢之患,而人之氣,內得以溫於藏府,外得以洏於腠理矣。
○四明陳氏曰:「府有邪則陽脈,藏有邪則陰脈盛,陰脈盛者,陰
氣關于下,陽脈盛者,陽氣格于上,然而未至於死。陰陽俱盛,
則既關且格,格則吐而食不下,關則二陰閉,不得大小便而死矣
。藏府氣和而相營,陰不覆,陽不溢,又何關格之有?」
主題:論腑何獨有六
條文:三十八難曰:臟唯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
然:
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
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
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註解:[1]三焦主持諸氣,為原氣別使者,以原氣賴其導引,潛行默運于一身之
中,無或間斷也。外府指其經為手少陽而言,蓋三焦外有經而內無形
。故云,詳見六十六難。
主題:論腑五臟六
條文:三十九難曰:經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何也?
然:
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臟者,謂腎有兩臟也。
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繫胞
;其氣與腎通,故言臟有六也。
腑有五者,何也?
然:
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註解:[1]前篇言藏有五府有六,此言府有五藏有六者,以腎之有兩也,腎之兩
,雖有左右命門之分,,其氣相通,寔皆腎而已,府有五者,以三焦
配合手心主也。
[2]合諸篇而觀之,謂五藏六府可也,五藏五府亦可也,六藏六府亦可也
。
主題:論鼻臭耳聞之意
條文:四十難曰:經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
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
耳者,腎之候,而反聞聲,其意何也?
然:
肺者,西方金也,金生於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今鼻知
香臭;
腎者,北方水也,水生於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聲,故令耳聞聲。
註解:[1]四明陳氏曰:
┌臭者心所主,鼻者肺之竅,心之脈上肺,故令鼻能知香臭也。耳者
腎之竅,聲者肺所主,腎之脈上肺,故令耳能聞聲也。」
[2]愚按:「越人此說,蓋以五行相生之理論而言,且見其相因而為用也
。」
主題:論肝獨有兩葉
條文:四十一難曰:肝獨有兩葉,以何應也?
然:
肝者,東方木也。木者,春也。萬物始生,其尚幼小,意無所親,
去太陰尚近,離太陽不遠,猶有兩心,故有兩葉,亦應木葉也。
註解:[1]四明陳氏曰:「五藏之相生,母子之道也,故腎為肝之母,屬陰中之
太陰,心為肝之子,屬陽中之太陽,肝之位,切近乎腎,亦不遠乎心
也。」
[2]愚謂:
<1>肝有兩葉,應東方之木,木者春也,萬物始生,草木甲折兩葉之義
也,越人偶有見於此,而立為論說。不必然,不必不然也。
<2>其曰太陰太陽,固不必指藏氣及月令而言,但隆冬為陰之極,首夏
為陽之盛,謂之太陰太陽,無不可也,凡讀書要須融活,不可滯泥
,先儒所謂「以意逆志,是謂得之。」信矣。
[3]後篇謂肝左三葉,右四葉,此云兩葉,總其大者爾。」
主題:論腸胃長短與臟腑重量
條文:四十二難曰: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
然: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常留穀
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
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一尺,
受穀一斗,水七升半。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
合八分合之一。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
之一。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肝重四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
七葉,主藏魂。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脾重
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
藏志。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胃重二斤二兩,紆曲
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腸重
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左回疊積十六曲
,盛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
,廣四寸,徑一寸,當臍右迴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膀胱重九兩
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囗廣二寸半,唇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
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二
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
節。肛門重十二兩,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
分合之一。
註解:[1]<1>回腸,即大腸。廣腸,肛門之總稱也。
[2]<1>此篇之義,靈樞三十一、三十二篇,皆有之,越人併為一篇,而後
段增入五藏輕重,所盛所藏,雖覺前後重複,不害其為丁寧也,但
其間受盛之數各不相同,然非大義之所關,姑闕之以俟知者。
主題:論人不食飲七日而死
條文:四十三難曰: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
然:
人胃中當有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
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穀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
者,水穀津液俱盡,即死矣。
註解:[1]此篇與靈樞三十篇文,大同小異。
[2]平人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藏安定,
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
者,水穀津液皆盡也,故曰水去則榮散,穀消則衞亡,神無所依,此
之謂也。
主題:論七衝門
條文:四十四難曰:七衝門何在?
然:
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
大腸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故曰七衝門也。
註解:[1]衝,衝要之衝。
[2]會厭,謂咽溢會合也。厭,猶掩也。謂當咽物時,合掩喉嚨,不使食
物惓入,以阻其氣之噓吸出入也。
[3]賁,與奔同,言物之所奔嚮也。
[4]太倉下口,胃之下口也,在臍上二寸下脘之分。
[5]大腸小腸,會在臍上一寸水分穴。
[6]下極,肛門也,云魄門,亦取幽陰之義。
主題:論八會
條文:四十五難曰:經言八會者,何也?然:腑會太倉,胰會季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血會鬲俞,骨會大杼,脈會太淵,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註解:[1]<1>太倉,一名中脘,在臍上四寸,六府取稟於胃,故為府會。
<2>季脇,章門穴也,在大橫外,直臍季肋端,為脾之募,五藏取稟於
脾,故為藏會。
<3>足少陽之筋,結於膝外廉,陽陵泉也,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又膽
與肝為配,肝者筋之合,故為筋會。
<4>絕骨一名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諸髓
皆屬於骨,故為髓會。
<5>鬲俞在背第七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半,足太陽脈氣所發也,太陽
多血,又血乃水之象,故為血會。
<6>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半。
<7>太淵在掌後陷中動脈,即所謂寸口者,脈之大會也。
<8>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即膻中為氣海者也,在玉堂下一寸六
分。
[2]熱病在內者,各視其所屬而取之會也。
[3]謝氏曰:「三焦當作上焦。」
[4]四明陳氏曰:
「髓會絕骨,髓屬於腎,腎主骨,於足少陽無所關,腦為髓海,腦有
枕骨穴,則當會枕骨,絕骨誤也。血會鬲俞,血者心所統,肝所藏
,鬲俞在七椎下兩旁,上則心俞,下則肝俞,故為血會。
骨會大杼,骨者髓所養,髓自腦下,注於大杼,大杼滲入脊心,下
貫尾髓,滲諸骨節,故骨之氣,皆會於此。」亦通。
[5]古益袁氏曰:「人能健步,以髓骨絕骨也,肩能任重,以骨會大杼也
。」
主題:論老人臥而不寐與少壯寐而不寤
條文:四十六難曰;老人臥而不寐,少壯寐而不寤者,何也?
然:經言少壯者,血氣盛,肌肉滑,氣道通,榮衛之行不失於常,故晝日精,
夜不寤也。老人血氣衰,肌肉不滑,榮衛之道澀,故晝日不能精,夜不得寐也。
故知老人不得寐也。
註解:[1]老人之寤而不寐,少壯之寐而不寤,係乎榮衞血氣之有餘不足也,與
靈樞十八篇同。
主題:論人面獨能耐寒
條文:四十七難曰:人面獨能耐寒者,何也?
然:
人頭者,諸陽之會也。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獨諸陽脈皆上至頭耳,
故令面耐寒也。
註解:[1]靈樞第四篇曰:「首面與身形也,屬骨連筋同血,合於氣耳,天寒則
裂地凌冰,其迕寒,或手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
岐伯曰: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于面,而走空竅,其
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于鼻而為
臭,其濁氣出於胃,走唇口而為味。其氣之津液皆上燻于面,而皮又
厚,其肉堅,故大熱甚,寒不能勝之也。」
[2]愚按:「手之三陽,從手上走至頭,足之三陽,從頭下走至足,手之
三陰,從腹走至手,足之三陰,從足走入腹,此所以諸陰脈皆至頸胸
中而還,獨諸陽皆上至頭耳也。」
主題:論人有三虛三實
條文:四十八難曰:人有三虛三實,何謂也?
然:
有脈之虛實,有病之虛實,有診之虛實也。
脈之虛實者,濡者為虛,牢者為實。
病之虛實者,出者為虛,入者為實;言者為虛,不言者為實;緩者為虛,
急者為實。
診之虛實者,濡者為虛,牢者為實,癢者為虛,痛者為實;外痛內快,為
外實內虛,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
故曰虛實也。
註解:[1]濡者為虛,緊牢者為實,此脈之虛實也。
<1>出者為虛,是五藏自病,由內而之外,東垣家所謂內傷是也。入者
為實,是五邪所傷,由外而之內,東垣家所謂外傷是也。言者為虛
,以五藏自病,不由外邪,故惺惺而不妨於言也。不言者為實,以
人之邪氣內鬱,故昏亂而不言也。緩者為虛,緩、不急也,言內之
出者,徐徐而遲,非一朝一夕夕之病也,急者為實,言外邪所中,
風寒溫熱等病,死生在五六日之間也。此病之虛實也。
[2]診,按也,候也,按其外而知之,非診脈之之診也。
[3]濡者為虛,牢者為實,脈經無此二句,謝氏以為衍文。
[4]楊氏謂按之皮肉柔濡者為虛,牢強者為實,然則有亦無害,夫按病者
之處所,知痛者為實,則知不痛而痒者非實矣,又知外痛內快為邪
盛之在外,內痛外快為邪盛之在內矣,大抵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
虛,此診之虛實也。
主題:論正經自病與五邪所傷之別
條文:四十九難曰:有正經自病,有五邪所傷,何以別之?
然:
經言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傷肝;
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是正經之自病也。
何謂五邪?
然:
有中風,有傷暑,有飲食勞倦,有傷寒,有中濕。此之謂五邪。
假令心病,何以知中風得之?
然:
其色當赤。何以言之?肝主色,自入為青,入心為赤,入脾為黃,入肺
為白,入腎為黑。肝為心邪,故知當赤色。其病身熱,脅下滿痛,其
脈浮大而弦。
何以知傷暑得之?
然:
當惡臭。何以言之?心主臭,自入為焦臭,入脾為香臭,入肝為臊臭,
入腎為腐臭,入肺為腥臭。故知心病傷暑得之,當惡臭。其病身熱而煩
,心痛,其脈浮大而散。
何以知飲食勞倦得之?
然:
當喜苦味也,虛為不欲食,實為欲食。何以言之?脾主味,入肝為酸,
入心為苦,入肺為辛,入腎為鹹,自入為甘。故知脾邪入心,為喜苦味
也。其病身熱而體重嗜臥,四肢不收,其脈浮大而緩。
何以知傷寒得之?
然:
當譫言妄語。何以言之?肺主聲,入肝為呼,入心為言,入脾為歌,入
腎為呻,自入為哭。故知肺邪入心,為譫言妄語也。其病身熱,洒洒
惡寒,甚則喘咳,其脈浮大而澀。
何以知中濕得之?
然:
當喜汗出不可止。何以言之?腎主液,入肝為泣,入心為汗,入脾為涎
,人肺為涕,自入為唾。故知腎邪入心,為汗出不可止也。其病身熱而
小腹痛,足脛寒而逆,其脈沈濡而大。
此五邪之法也。
註解:[1]<1>1.心主思慮,君主之官也,故憂愁思慮則傷心。
2.肺主皮毛,而在上,是為嫩藏,故形寒飲冷則傷肺。
3.肝主怒,怒則傷肝。
4.脾主飲食及四肢,故飲食勞倦則傷脾。
5.腎主骨而屬水,故用力作強,坐濕入水則傷腎。
<2>凡此蓋憂思恚怒,飲食動作之過,而致然也。夫憂思恚怒,飲食動
作,人之所不能無者,發而中節,烏能為害,過則傷人必矣,故善
養生者,去泰去甚適其中而已,昧者拘焉,乃欲一切拒絕之,豈理
也哉?
<3>○此與靈樞第四篇文大同小異,但傷脾一節,作「若醉入房,汗出
當風,則傷脾」不同爾。
<4>謝氏曰:
┌飲食勞倦,自是二事,飲食得者,飢飽失時,勞倦者,勞形力而
致倦怠也。此本經自病者,病由內作,非外邪之干,所謂內傷者
也。
或曰:坐濕入水,亦從外得之也,何為正經自病?曰:此非天之
六淫也。」
[2]<1>風,木也,喜傷肝。暑,火也,喜傷心。土爰稼穡,脾主四肢,故
飲食勞倦,喜傷脾。寒,金氣也,喜傷肺,左氏傳狐突出「金寒」
是也。濕,水也,喜傷腎,霧雨蒸氣之類也,此五者,邪由外至,
所謂外傷者也。
<2>謝氏曰:「脾胃正經之病,得之勞倦;五邪之傷,得之飲食。」
[3]<1>此以心經一部設假令而發其例也。
<2>肝主色,肝為心邪,故色赤身熱。脈浮大,心也。脇痛脈弦,肝也
。
[4]<1>心主臭,心傷暑而自病,故惡臭,而證狀脈診,皆屬乎心也。
[5]<1>脾主味,脾為心邪,故喜苦味。身熱,脈浮大,心也。體重嗜臥,
四肢不收,脈緩,脾也。
<2>虛為不欲食,實為欲食二句,於上下文無所發,疑錯簡衍文也。
[6]<1>肺主聲,肺為心邪,故譫言妄語。身熱脈浮大,心也。惡寒喘咳,
脈濇,肺也。
[7]<1>腎主濕,濕化五液,腎為心邪,故汗出不可止。身熱脈大,心也。
小腹痛,足脛寒,脈沈濡,腎也。
○凡陰陽府藏經絡之氣,虛實相等,正也;偏虛偏實,失其正也,
失其正則為邪矣。
此篇越人蓋言陰陽藏府經絡之偏虛偏實者也,由偏實也,故內邪得而
生,由偏虛也,故外邪得而入。
主題:論五邪之別
條文:五十難曰: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別之?
然:
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
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何以言之?
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
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註解:[1]<1>五行之道。
1.生我者體,其氣虛也,居吾之後而來為邪,故曰虛邪。
2.我生者相,氣方實也,居吾之前而來為邪,故曰實邪。
3.正邪,則本經自病者也。
[2]<1>假心為例,以發明上文之義。
1.中風為虛邪,從後而來,火前水後也。
2.傷暑為正邪,火自病也。
3.飲食勞倦為實邪,從前而來,土前火後也。
4.傷寒為微邪,從所勝而來,火勝金也。
5.中濕為賊邪,從所不勝而來,水剋火也。
與上篇互相發,宜通考之。
主題:論臟腑病證之別
條文:五十一難曰:
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見人者,有不欲得見人者,而各不
同,病在何藏府也?
然:
病欲得寒,而欲見人者,病在府也;
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病在藏也。
何以言之?
府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
藏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
故以別知藏府之病也。
註解:[1]紀氏曰:
<1>府為陽,陽病則熱有餘,而寒不足,故飲食方服居處,皆欲就寒也
,陽主動而應乎外,故欲得見人。
<2>藏為陰,陰病則寒有餘,而熱不足,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溫也
,陰主靜而應乎內,故欲閉戶獨處,而惡聞人聲也。
主題:論臟腑發病根本不等
條文:五十二難曰:臟腑發病,根本等不?
然:不等也。
其不等奈何?
然:臟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離其處;
腑病者,彷彿賁嚮,上下行流,居處無常,
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
註解:[1]丁氏曰:「藏為陰,陰主靜,故止而不移。府為陽,陽主動,故上下
流行,居處無常也。」與五十五難,文義互相發。
主題:論七傳者死與間臟者生
條文: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何謂也?
然:
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
何以言之?
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傷,
故言七傳者死也。
間臟者,傳其所生也。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
,是母子相傳,竟而復始,如環無端,故曰生也。
註解:[1]<1>紀氏曰:「心火傳肺金,肺金傳肝木,肝木傳脾土,脾土傳腎水,
腎水傳心火,心火受水之傳一也,自心而始,以次相傳至肺之再,
是七傳也,故七傳死者,一藏不受再傷也。」
[2]<1>呂氏曰:「間藏者,間其所勝之藏而相傳也,心勝肺,脾間之,脾
勝腎,肺間之,肺勝肝,腎間之,腎勝心,肝間之;肝勝脾,心間
之,此謂傳其所生也。」
<2>按素問標本病傳論曰:「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并行,甚者獨
行。」蓋并者並也,相並而傳,傳其所間,如呂氏之說是也。獨者
特也,特傳其所勝,如紀氏之說是也。
<3>越人之義,蓋本諸此,詳見本篇,及靈樞四十二篇,但二經之義,
則以五藏與胃膀胱七者相傳,發其例,而其篇題皆以病傳為名,今
越人則以七傳間藏之目推明二經,假心為例,以見病之相傳,若傳
所勝,至一藏再傷則死,若間其所勝,是子母相傳則生也,尤簡而
明。
主題:論臟病難治與腑病易治
條文:五十四難曰:臟病難治,腑病易治,何謂也?
然:
臟病所以難治者,傳其勝也;腑病易治者,傳其子也。
與七傳、間臟同法也。
註解:[1]四明陳氏曰:
<1>五藏者,七神內守,則邪之微者不易傳,若大氣之人,則神亦失守
而病深,故病難治,亦或至于死矣。
<2>六府為傳輸傳化者,其氣常通,況膽又清淨之處,雖邪入之,終難
深留,故府病易治也。
[2]愚按:「以越人之意推之,則藏病難治者,以傳其所勝也,府病易治
者,以傳其所生也,雖然,此特各舉其一偏而言爾,若藏病傳其所生
,亦易治,府病傳其所勝,亦難治也。
故龐安常云,世之醫書,惟扁鵲之言為深,所謂難經者也,越人寓術
於其書,而言之有不詳者,使後人自求之歟,今以此篇詳之,龐氏可
謂得越人之心者矣。」
主題:論積聚之別
條文:五十五難曰:病有積有聚,何以別之?
然:
積者,陰氣也;聚者,陽氣也。
故陰沈而伏,陽浮而動。氣之所積名曰積,氣之所聚名曰聚。
故積者,五臟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
積者,陰氣也,其始發有常處,其痛不離其部,上下有所終始,
左右有所窮處;
聚者,陽氣也,其始發無桹本,上下無所留止,其痛無常處,謂之聚。
故以是別知積聚也。
註解:[1]積者,五藏所生,五藏屬陰,陰主靜,故其病沈伏而不離其處。
[2]聚者,六府所成,六府屬陽,陽主動,故其病浮動而無所留止也。
[3]楊氏曰:「積,蓄也,言血脈不行,畜積而成病也。」
[4]周仲立曰:「陰沈而伏,初亦未覺,漸以滋長,日積月累是也。聚者
,病之所在,與血氣偶然邂逅,故無常處也。與五十二難意同。」
主題:論五臟之積
條文:五十六難曰:五臟之積,各有名乎?以何月何日得之?
然:
肝之積名曰肥氣,在左脅下,如覆杯,有頭足。久不癒,令人發咳逆、
㾬瘧,連歲不已。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何以言之?肺病傳於肝,肝當傳脾,脾季夏適王,王者不受邪,肝復欲
還肺,肺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肥氣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心之積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癒,令人病煩心。
以秋庚辛日得之。
何以言之?腎病傳心,心當傳肺,肺以秋適王,王者不受邪,心復欲還
腎,腎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伏梁以秋庚辛日得之。
脾之積名曰痞氣,在胃脘,覆大如盤。久不癒,令人四肢不收,發黃疸
,飲食不為肌膚。以冬壬癸日得之。
何以言之?肝病傳脾,脾當傳腎,腎以冬適王,王者不受邪,脾復欲還
肝,肝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痞氣以冬壬癸日得之。
肺之積名曰息賁,在右脅下,覆大如杯。久不已,令人洒淅寒熱、喘咳
、發肺壅。以春甲乙日得之。
何以言之?心病傳肺,肺當傳肝,肝以春適王,王者不受邪,肺復欲還
心,心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息賁以春甲乙日得之。
腎之積名曰賁豚,發於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狀,或上或下無時。久不
已,令人喘逆,骨痿少氣。以夏丙丁日得之。
何以言之?脾病傳腎,腎當傳心,心以夏適王,王者不受邪,腎復欲還
脾,脾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賁豚以夏丙丁日得之。
此五積之要法也。
註解:[1]<1>肥之言盛也,有頭足者,有大小本末也。
<2>欬逆者,足厥陰之別,貫膈上注肺,肝病故胸中欬而逆也。
<3>二日一發為㾬瘧,內經五藏皆有瘧,此在肝為風瘧也,抑以瘧為寒
熱病,多屬少陽,肝與之為表裏,故云左脇肝之部也。
[2]<1>伏梁,伏而不動,如梁木然。
[3]痞氣,痞塞不通也。疸病,發黃也,濕熱為疸。
[4]<1>息賁,或息或賁也。
<2>右脇肺之部,肺主皮毛,故酒淅寒熱。
<3>或謂藏病,止而不移,今肺積,或息或賁何也?
1.然:或息或賁,非居處無常,如府病也,特以肺主氣;故其病有
時而動息爾,腎亦主氣,故賁豚亦然。
[5]<1>賁豚,言若豚之賁突,不常定也,豚性躁,故以名之。
<2>令人喘逆者,足少陰之支,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也。
◎此難,但言藏病,而不言府病者,紀氏謂以其發無常處也,楊氏
謂六府亦相傳,行如五藏之傳也。
◎或問:「天下之物理,有感有傳,感者情也,傳者氣也,有情斯
有感,有氣斯有傳,今夫五藏之積。特以氣之所勝,傳所不勝云
爾,至於王者不受邪,是固然也,若不勝者反欲還所勝,所勝不
納而留結為積,則是有情而為感矣。且五藏在人身中,各為一物
,猶耳司聽,目司視,各有所職,而不能思非,若人之感物,則
心為之主,而乘氣機者也,然則五藏果各能有情而感乎?」曰:
「越人之意,蓋以五行之道,推其理勢之所有者,演而成文耳,
初不必論其情感,亦不必論其還不還,與其必然否也,讀者但以
所勝傳不勝,及王者不受邪,遂留結為積觀之,則不以辭害志,
而思過半矣。」
◎或又問:「子言情感氣傳,先儒之言,則日,形交氣感,是又氣
能感矣,於吾子之言何如?」曰:「先儒之說,雖曰氣感,由形
交也,形指人身而言,所以感之生也。」
主題:論五泄
條文:五十七難曰:泄凡有幾?皆有名不?
然:
泄凡有五,其名不同。有胃泄,有脾泄,有大腸泄,有小腸泄,有大瘕泄
名曰後重。
胃泄者,飲食不化,色黃。
脾泄者,腹脹滿,泄注,食即嘔吐逆。
大腸泄者,食已窘迫,大便色白,腸鳴切痛。
小腸泄者,溲而便膿血,少腹痛。
大瘕泄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莖中痛。
註解:[1]<1>此五泄之目,下文詳之。
[2]<1>胃受病,故食不化,胃屬土,故色黃。
[3]<1>有聲無物為嘔,有聲有物為吐,脾受病,故腹脹泄注,食即嘔吐而
上逆也。
[4]<1>食方已,即窘迫欲利也,白者金之色,謝氏曰:「此腸寒之證也。
」
[5]<1>溲,小便也。便,指大便。而言溲而便膿血,謂小便不閟,大便不
裏急後重也。
[6]<1>瘕,結也,謂因有凝結而成者。裏急,謂腹內急迫。後重,謂肛門
不墜。惟其裏急後重,故數至圊而不能便,莖中痛者,小便亦不利
也。
◎謝氏謂小腸、大瘕二泄,今所謂痢疾也。內經曰腸癖,故下利赤
白者,灸小腸俞是也。穴在第六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累驗。
◎四明陳氏曰:「胃泄,即飧泄也。脾泄,即濡泄也。大腸泄,即
涸泄也。小腸泄,謂凡泄則小便先下而便血,即血泄也。大瘕泄
,即腸瘕也。」
主題:論傷寒有五
條文:五十八難曰:
傷寒有幾?其脈有變否?
然:
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
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
濕溫之脈,陽浮而弱,陰小而急;
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
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沈之散澀;
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各隨其經所在而取之。
傷寒有汗出而癒,下之而死者;有汗出而死,下之而癒者,何也?
然:
陽虛陰盛,汗出而癒,下之即死;
陽盛陰虛,汗出而死,下之而癒。
寒熱之病,候之如何也?
然:
皮寒熱者,皮不可近席,毛發焦,鼻槁,不得汗;
肌寒熱者,皮膚痛,唇舌槁,無汗;
骨寒熱者,病無所安,汗注不休,齒本槁痛。
註解:[1]<1>變,當作辨,謂分別其脈也。
<2>紀氏曰:
「汗出惡風者,謂之傷風。
無汗惡寒者,謂之傷寒。
一身盡疼,不可轉側者謂之溼溫。
冬傷於寒,至夏而發者,謂之熱病。
非其時而有其氣,一歲之中,病多相似者,謂之溫病。」
[2]<1>上文言傷寒之目,此言其脈之辨也。
<2>陰陽字皆指尺寸而言。
<3>楊氏曰「溫病乃是疫癘之氣,非冬感于寒,至春變為溫病者,散行
諸經,故不可預知,臨病人而診之,知在何經之動,乃隨而治之。
」
<4>○謝氏曰
「仲景傷寒例云,冬時嚴寒,萬類收藏,君子周密,則不傷於寒,
觸冒者乃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
,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
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而重
於溫也。」
又曰:「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過於風,變為風溫,今按仲景
例,風溫與難經中風脈同,而無溼溫之說。」
又曰「難經言溫病,即仲景傷寒例中,所言溫瘧、風溫、溫毒、
溫疫,四溫病也,越人言其概而未詳,仲景則發其秘而條其脈,
可謂詳矣。」
<5>龐安常傷寒總論云:
「難經載五積傷寒,言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隨其
經所在而取之,據難經,溫病又是四種,傷寒感異氣而變成者也
。
所以王叔和云,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成風溫,陽
脈洪數,陰脈實大,更遇溼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陽
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溼氣,變為溼溫,脈陰陽俱盛,重感於
寒,變為溫瘧,斯乃同病異名,同脈異經者也,所謂隨其經所在
而取之者,此也。」
龐氏此說,雖不與難經同,然亦自一義例,但傷寒例言溫疫而無
溼溫,叔和言溼溫而無溫疫,此亦異耳。
[3]<1>受病為虛,不受病者為盛,唯其虛也,是以邪湊之,唯其盛也,是
以邘不入,即外臺所謂「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指傷寒傳變
者而言之也。
<2>1.表病裏和,汗之可也,而反下之,表邪不除裏氣復奪矣。
2.裏病表和,下之可也,而反汗之,裏邪不退,表氣復奪矣,故云
死。所以然者,汗能亡陽,下能損陰也。
<3>此陰陽字指表裏言之。
<4>經曰:「誅伐無過,命曰大惑」,此之謂歟。
[4]<1>靈樞二十一篇曰:
「皮寒熱者,不可陰席,毛髮焦鼻藁腊,不得汗,取三陽之絡,以
補手太陰。
肌寒熱者,肌痛,毛髮焦而唇稿腊,不得汗,取三陽於下,以去
其血者,補足太陰以出其汗。
骨寒熱者,病無所安,(謂一身百脈無有是處也)汗注不休,齒
未槁,取其少陰股之絡,齒己槁,死不治。」
<2>愚按此蓋內傷之病,因以類陰之,東垣內外傷辨,其兆於此乎。
主題:論狂癲之別
條文:五十九難曰:狂癲之病,何以別之?
然:
狂疾之始發,少臥而不饑,自高賢也,自辨智也,自貴倨也,妄笑,
好歌樂,妄行不休是也。
癲疾始發,意不樂,僵仆直視。
其脈三部陰陽俱盛是也。
註解:[1]狂疾發於陽,故其狀皆自有餘而主動。
[2]癲疾發於陰,故其狀皆自不足而主靜。
[3]其脈三部,陰陽俱盛者,謂發於陽為狂,則陽脈俱盛,發於陰為癲,
則陰脈俱盛也。
[4]按二十難中:「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
四句當屬之,此下重讀如再重之重。去聲。
[5]重陽重陰,於以再明上文陰陽俱盛之意,又推其極至,脫陽脫陰,則
不止於重陽重陰矣。蓋陰盛而極,陽之脫也,鬼為幽陰之物,故見之
,陽盛而極,陰之脫也,一水不能勝五火,故目盲。
[6]四明陳氏曰:「氣并於陽則為重陽,血并於陰則為重陰。脫陽見鬼,
氣不守也。脫陰目盲,血不榮也。」
◎狂癲之病,靈樞二十一篇,其論詳矣,越人特舉其概,正龐氏所謂
引而不發,使後人自求之歟。
主題:論頭心病之厥痛與真痛
條文:六十難曰:頭心之病,有厥痛,有真痛,何謂也?
然:
手三陽之脈,受風寒,伏留而不去者,則名厥頭痛;
入連在腦者,名真頭痛。
其五臟氣相干,名厥心痛;
其痛甚,但在心,手足青者,即名真心痛。
其真心痛者,旦發夕死,夕發旦死。
註解:[1]<1>詳見靈樞二十四篇,厥,逆也。
[2]<1>真頭痛,其痛甚,腦盡痛,手足青至節,死不治。
蓋腦為髓海,真氣之聚,卒不受邪,受邪則死。
[3]<1>靈樞載厥心痛凡五,胃心痛、腎心痛、脾心痛、肝心痛、肺也痛,
皆五藏邪氣相干也。
[4]<1>靈樞曰:「真心痛,手足青至節,心痛甚,為真心痛。」
<2>又七十一篇曰:「少陰者,心脈也,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心
為帝王,精神之所舍,其藏堅固,邪不能客,客之則傷心,心傷則
神去,神去則死矣。」
<3>其真心痛者,「真」字下當欠一「頭」字,蓋闕文也,手足青之「
青」,當作清冷也。
主題:論望聞問切與神聖工巧
條文:六十一難曰:
經言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問而知之謂之工,切脈而知之
謂之巧。何謂也?
然:
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
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
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
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囗,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經言以外知之曰聖,以內知之曰神,此之謂也。
註解:[1]<1>素問五藏生成篇曰:
「色見青如草滋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
,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者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
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生於心,欲如以縞裏紅。生於
肝,欲如以縞裹紅。生於肝,欲如以縞裹紺。生於脾,欲如以縞
裹栝樓實。生於腎,欲如以縞裹紫。此五藏生色之外榮也。」
<2>靈樞四十九篇曰:
「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
又日赤色出於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癒,必卒死。黑色出於
庭,(庭者顏也)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
<3>又七十四篇曰:「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
痺。多黑、多赤、多青、皆見者,為寒熱。身痛面色微黃,齒垢黃
,爪甲上黃,黃疸也。」
<4>又如驗產婦面赤舌青,母活子死,面青舌赤沫出,母死子活,唇口
俱青,子母俱死之類也。
<5>袁氏曰:「五藏之色見於面者,各有部分,以應相生相剋之候,察
之以知其病也。」
[2]<1>四明陳氏曰:
「五藏有聲,而聲有音。
肝聲呼,音應角,調而直,音聲相應則無病,角亂則病在肝。
心聲笑,音應微,和而長,音聲相應則無病,徵亂則病在心。
脾聲歌,音應宮,大而和,音聲相應則無病,宮亂則病在脾。
肺聲哭,音應商,輕而勁,音輕相應則無病,商亂則病在肺。
腎聲呻,音應羽,沈而深,音聲相應則無病,羽亂則病在腎。」
<2>袁氏曰:「聞五藏五聲,以應五音之清濁,或互相勝負,或其音嘶
嗄之類,別其病也。」
◎此一節,當於素問陰陽應象論,金匱真言諸篇,言五藏聲音,及
三十四難云云求之,則聞其聲,足以別其病也。
[3]<1>靈樞六十三篇曰:
「五味入口,各有所走,各有所病。
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
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
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心而與汗俱出。
苦走骨,多食之之令人變嘔。
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悗言悶)
推此則知,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之所起所在也。」
<2>袁氏曰:「問其所欲五味中,偏嗜偏多食之物,則知藏氣有偏勝偏
絕之候也。」
[4]<1>診寸口,即第一難之義。視虛實,見六難并四十八難。
<2>王氏脈法讚曰:「脈有三部,尺寸及關,榮衞流行,不失衡銓,腎
沈心洪肺浮肝弦,此自常經,不失銖分,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
下二刻,脈一周身,旋復寸口,虛實見焉,此之謂也。」
[5]<1>以外知之望聞,以內知之問切也,神微妙,聖通明也,又總結之,
言聖神則功巧在內矣。
主題:論臟井榮有五而腑獨有六
條文:六十二難曰:臟井滎有五,腑獨有六者,何謂也?
然:
腑者,陽也。三焦行於諸陽,故置一俞,名曰原。
腑有六者,亦與三焦共一氣也。
註解:[1]<1>藏之井滎有五,謂井滎俞經合也。
<2>府之井滎有六,以三焦行於諸陽,故又置一俞而名曰原,所以府有
六者,與三焦共一氣也。
[2]虞氏曰:「此篇疑有缺誤,當與六十六難參考。」
主題:論五臟六腑皆以井為始
條文:六十三難曰:
十變言,五臟六腑滎合,皆以井為始者,何也?
然:
井者,東方春也,萬物之始生。諸蚑行喘息,蜎飛蠕動,當生之物,
莫不以春生;故歲數始於春,日數始於甲,故以井為始也。
註解:[1]十二經所出之穴,皆謂之井,而以為榮俞之始者,以井主東方木,木
者春也,萬物發生之始,諸者行,喘者息,息謂噓吸氣也,公孫洪作
傳作「行,喘息」,義尤明白,蜎者飛,蠕者動,皆蟲豸之屬,凡當
生之物,皆以春而生,是以歲之數則始於春,日之數則始於甲,人之
榮合則始於井也。
[2]馮氏曰:「井,谷井之井,泉源之所出也。」
[3]四明陳氏曰:「經穴之氣所生,則自井始,而溜滎注俞,過經人合,
故以萬物及歲數日數之始為譬也。」
主題:論井榮俞經合之陰陽五行屬性
條文:六十四難曰:
十變又言,陰井木,陽井金;陰滎火,陽滎水;陰俞土,陽俞木;陰經金
,陽經火;陰合水,陽合土。陰陽皆不同,其意何也?
然:
是剛柔之事也。陰井乙木,陽井庚金。陽井庚,庚者,乙之剛也;陰井乙
,乙者,庚之柔也。乙為木,故言陰井木也;庚為金,故言陽井金也。餘
皆仿此。
註解:[1]<1>十二經起於井穴。
1.陰井為木,故陰井木生陰滎火,陰滎火生陰俞土,陰俞土生陰經
金,陰經金生陰合水。
2.陽井為金,故陽井金,生陽滎水,陽滎水,生陽俞木,陽俞木生
陽經火,陽經火,生陽合土。
[2]<1>剛柔者,即乙庚之相配也,十干所以自乙庚而言者,蓋諸藏府穴,
皆始於井,而陰脈之井,始於乙木,陽脈之井,始於庚金,故自乙
庚而言剛柔之配,而其餘五行之配,皆倣此也。
<2>丁氏曰:
「剛柔者,謂陰井木,陽井金,庚金為剛,乙木為柔,陰滎火,陽
滎水,壬水為剛,丁火為柔,陰俞土,陽俞木,甲木為剛,己土
為柔,陰經金,陽經火,丙火為剛,辛金為柔,陰合水,陽合土
,戊土為剛,癸水為柔。
蓋五行之道相生者,母子之義,相剋相制者,夫婦之類,故夫道
皆剛,婦道皆柔,自然之理也,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其
是之謂歟。」
主題:論所出為井與所入為合之義
條文:六十五難曰:
經言所出為井,所入為合。其法奈何?
然:
所出為井,井者,東方春也,萬物之始生,故言所出為井也。
所入為合,合者,北方冬也,陽氣入藏,故言所入為合也。
註解:[1]此以經穴流注之始終言也。
主題:論十二經之原
條文:六十六難曰:
經言肺之原,出於太淵;心之原,出於大陵;肝之原,出於太衝;脾之原
,出於太白;腎之原,出於太谿;少陰之原,出於兌骨;膽之原,出於
丘墟;胃之原,出於衝陽;三焦之原,出於陽池;膀胱之原,出於京骨;
大腸之原,出於合谷;小腸之原,出於腕骨。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何也
?
然:
五臟俞者,三焦之所行,氣之所留止也。
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何也?
然:
臍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
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
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註解:[1]<1>肺之原太淵,至腎之原太谿,見靈樞第一篇。
其第二篇曰:肺之俞太淵,心之俞大陵,肝之俞太衝,脾之俞太白
,腎之俞太谿,膀胱之俞束骨,過于京骨為原,膽之俞臨泣,過于
丘墟為原,胃之俞陷谷,過于衝陽為原,三焦之俞中渚,過于陽池
為原,小腸之俞後谿,過于腕骨為原,大腸之俞三間,過于合谷為
原,蓋五藏陰經,止以俞為原,六府陽經,既有俞,仍別有原。」
<2>或曰:「靈樞以大陵為心之原,難經亦然,而又別以兌骨為少陰之
原,諸家針灸書,並以大陵為手厥陰心主之俞,以神門在掌後兌骨
之端者,為心經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
1.按靈樞七十一篇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經病
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也,其餘脈出入屈折,其
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
2.又第二篇曰:「心出於中衝,溜於勞宮,注于大陵,行於間使,
入于曲澤,手少陰也。」(按中衝以下,並手心主經俞靈樞自指
後手少陰,而手少陰經俞不別載也。)
3.又素問繆刺篇曰:刺手心主少陰兌骨之端,各一痏立已。
4.又氣穴篇曰:藏俞五十穴,王氏注,五藏俞,惟有心包經井俞之
穴,而亦無心經井俞穴。
5.又七十九難曰:假令心痛,寫手心主俞,補手心主井。
詳此前後各經文義,則知手少陰與心主同治也。
[2]<1>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以十二經之俞,皆係三焦所行氣所留止之處
也。
<2>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以齊下腎間動氣,乃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
本,三焦則為原氣之別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氣,經歷於五藏六府
也。
<3>通行三氣,即紀氏所謂下焦,稟真元之氣,即原氣也,上達至於中
焦,中焦受水穀精悍之氣,化為榮衞,榮衞之氣,與真元之氣通行
,達於上焦也,所以原為三焦之尊號,而所止輒為原,猶警蹕所至
稱行在所也,五藏六府之有病者,皆於是而取之宜哉。
主題:論募在陰而俞在陽
條文:六十七難曰:五臟募皆在陰,而俞皆在陽者,何謂也?
然:
陰病行陽,陽病行陰。故令募在陰,俞在陽。
註解:[1]募與俞,五藏空穴之總名也。
<1>在腹為陰,則謂之募,在背為陽,則謂之俞。
<2>募猶募結之募,言經氣之聚於此也;俞,矢扁鵲傳作輸,猶委輸之
輸,言經氣由此而輸於彼也。
[2]五藏募在腹。
<1>肺之募中府二穴在胸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脈陷中。
<2>心之募巨闕一穴,在鳩尾下一寸。
<3>脾之募章門二穴,在季脇下直臍。
<4>肝之募期門二穴,在不容兩旁各一寸五分。
<5>腎之募京門二穴,在腰中季脇本。
[3]五藏俞在背行足太陽之經。
<1>肺俞在第三椎下。
<2>心俞在五椎下。
<3>肝俞在九椎下。
<4>脾俞在十一椎下。
<5>腎俞在十四椎下,皆夾脊兩旁,各一寸五分。
[4]陰病行陽,陽病行陰者,陰陽經絡,氣相六貫,藏府腹背,氣相通應
,所以陰病有時而行陽,陽病有時而行陰也,針法曰:「從陽引陰,
從陰引陽。」
主題:論井榮俞經合所主病
條文:六十八難曰:五臟六腑,皆有井滎俞經合,皆何所主?
然:
經言所出為井,所流為滎,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井主心下滿,滎主身熱,俞主體重節痛,經主喘咳寒熱,合主逆氣而泄。
此五臟六腑井滎俞經合所主病也。
註解:[1]主,主治也。井,谷井之井,水源之所出也。滎絕小水也,井之源本
微,故所流尚小而為滎。俞,輸也,注也,自滎而注乃為俞也,由俞
而經過於此,乃謂之經,由經而入於所合,謂之合,合者會也。
[2]靈樞第一篇曰:五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藏,六六三十六俞
。(所俞字空穴之總名,凡諸空穴皆可以言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
,凡二十七氣所行,皆井滎俞經合之所係,而所主病各不同,井主心
下滿,肝木病也,足厥陰之支,從肝別貫鬲,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滿
,滎主身熱,心火病也,俞主體重節痛,脾土病也,經主喘欬寒熱,
肺金病也,合主逆氣而泄,腎水病也。
[3]謝氏曰:「此舉五藏之病,各一端為例,餘病可以類推而互取也,不
言六府者,舉藏足以該之。」
主題:論補母瀉子之治
條文:六十九難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實不虛,以經取之,何謂也?
然:
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當先補之,然後瀉之;不實不虛,以經取之者
,是正經自生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故言以經取之。
註解:[1]靈樞第十篇載:「十二經皆有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
取之。」虛者補其母。
實者瀉其子,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也,假令肝病虛,即補厥陰之
合曲泉是也,實則瀉厥陰之滎行間是也,先補後瀉,即後篇陽氣不足
,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之意,然於此義不屬,非闕誤
,即衍文也。
[2]不實不虛,以經取之者,即四十九難,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
傷肺云云者,蓋正經之自病者也。
[3]楊氏曰:「不實不虛,是謂藏不相乘也,故云自取其經。」
主題:論四時針刺之法
條文:七十難曰:春夏刺淺,秋冬刺深者,何謂也?
然:
春夏者,陽氣在上,人氣亦在上,故當淺取之;秋冬者,陽氣在下,
人氣亦在下,故當深取之。
春夏必致一陰,秋冬必致一陽者,何謂也?
然:
春夏溫,必致一陰者,初下針,沈之至腎肝之部,得氣,引持之陰也。
秋冬寒,必致一陽者,初內針,淺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氣,推內之陽
也。是謂春夏必致一陰,秋冬必致一陽。
註解:[1]<1>春夏之時,陽氣浮而上,人之氣亦然,故刺之當淺,欲其無太過也
。
<2>秋冬之時,陽氣沈而下,人氣亦然,故刺之當深,欲其無不及也。
<3>經曰:「必先歲氣,無伐天和,此之謂也。」
<4>四明陳氏曰:「春氣在毛,夏氣在皮,秋氣在分肉,冬氣在骨髓,
是淺深之應也。」
[2]<1>致,取也,春夏氣溫,必致一陰者,春夏養陽之義也,初下針,即
沈之至腎肝之部,俟其得氣,乃引針而提之,以至於心肺之分,所
謂致一陰也。
<2>秋冬氣寒,必致一陽者,秋冬養陰之義也,初內針,淺內浮之當心
肺之部,俟其得氣推針而內之,以達於腎肝之分,所謂致一陽也。
◎此篇致陰致陽之說,越人特推其理,有如是者爾,凡用針補瀉,
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主題:論針刺榮衛之淺深
條文:七十一難曰:經言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何謂也?
然:
針陽者,臥針而刺之;
刺陰者,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滎俞之處,氣散乃內針。
是謂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註解:[1]榮為陰,衛為陽,榮行脈中,衞行脈外,各有所淺深也。
[2]用針之道亦然:
<1>針陽必臥針而刺之者,以陽氣輕浮,過之恐傷於榮也。
<2>刺陰者,先以左手按所刺之穴,良久,令氣散乃內針,不然則傷衞
氣也。
[3]無,毋通,禁止辭。
主題:論迎隨補瀉之法
條文:七十二難曰:
經言能知迎隨之氣,可令調之;調氣之方,必在陰陽。何謂也?
然:
所謂迎隨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也。隨其逆順而取之,故曰迎隨
。調氣之方,必在陰陽者,知其內外表裡,隨其陰陽而調之,故曰調氣之
方,必在陰陽。
註解:[1]<1>迎隨之法,補瀉之道也,迎者迎而奪之,隨者隨而濟之,然必知榮
衞之流行,經脈之往來,榮衞流行,經脈往來,其義一也,知之而
後可以視夫病之逆順,隨其所當而為補寫也。
◎四明陳氏曰:「迎者,迎其氣之方來而未盛也,以寫之。隨者,
隨其氣之方往而未虛也,以補之。」愚按迎隨有二,有虛實迎隨
,有子母迎隨,陳氏之說虛實迎隨也,若七十九難所載,子母迎
隨也。
[2]<1>在,察也,內為陰,外為陽,表為陽,裏為陰,察其病之在陰在陽
而調之也。
<2>楊氏曰:「謂氣之方,必在陰陽者,陰虛陽實,則補陰瀉陽,陽虛
陰實,則補陽瀉陰,或陽井於陰,陰井於陽,或陰陽俱虛俱實,皆
隨其所見而調之。」
<3>謝氏曰:「男外女內,表陽裏陰,謂陰陽之氣者,如從陽引陰,從
陰引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之類。」
主題:論刺井瀉榮之法
條文:七十三難曰:
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
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
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註解:[1]諸經之井,皆在手足指梢,肌肉淺薄之處,氣少,不足使為補寫也,
故設當刺井者,只寫其滎,以井為木,滎為火,火者木之子也。
[2]詳越人此說,專為瀉井者言也,若當補井,則必補其合,故引經言補
者,不可以為寫,寫者不可以為補,各有攸當也,補寫反,則病益篤
,而有實實虛虛之患,可不謹歟。
主題:論四時針刺之異
條文:七十四難曰:
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者,何謂也?
然:
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夏刺滎,季夏刺俞者,邪在脾;
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
然:
五臟一病,輒有五也。
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
肝也。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
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註解:[1]滎俞之緊四時者,以其邪各有所在也。
[2]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
然:
[1]五藏一病,輒有五色,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
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
[2]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敬,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
妙,在於秋毫者也。
[1]五藏一病不止於五,其病尤眾多也,雖其眾多而四時有數,故病繫於
春夏秋冬,及井滎俞經合之屬也,用針者必精察之。
◎詳此篇文義,似有缺誤,今且依此解之,以俟知者。
主題:論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之道
條文: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
然:
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
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
,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
,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
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註解:[1]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
[2]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木火土
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
而制其貪也。經曰:「一藏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東方實,
則知西方虛矣,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邪?或瀉或補,要
亦抑其甚而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
能令子虛,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北方水者,益
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如此則過者退,而抑者進,金得平其木,而
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
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水相停
,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
竟說不通,使肝木不過,肺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
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穀,惟脩取相
制以洩其過,其意亦同,故結句云,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蓋為知
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上。
[3]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火為是,蓋子有餘則不食母
之氣,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
,補中央土,則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令乃瀉火補水何歟?曰
「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之者也,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
以去金之克;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一則以制火之光;若補土,則
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或又問母
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母能
令子虛何哉?曰:「是各有其說也,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
行之生化,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
」
[4]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內經曰:『氣有餘
,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
也,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
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
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水之母,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
,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徑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
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5]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
直以不字為衍文爾,觀八十一篇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主題:論補瀉之法與步驟
條文:七十六難曰:
何謂補瀉?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瀉之時,何所置氣?
然:
當補之時,從衛取氣;當瀉之時,從榮置氣。
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
榮衛通行,此其要也。
註解:[1]靈樞五十二篇曰:「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衞氣,其精氣之行于經者為榮
氣,蓋補則取浮氣之不循經者,以補虛處,瀉則從榮置其氣而不用也
。」
[2]置,猶并置之置,然人之病,虛實不一,補瀉之道,亦非一也,是以
陽氣不足,而陰有餘,則先補陽而後瀉陰以和之,陰氣不足,而陽氣
有餘,則先補陰而後瀉陽以和之,如此則榮衞自然通行矣。補瀉法,
見下篇。
主題:論上工中工之治病
條文: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謂也?
然:
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
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
,故曰治已病也。
註解:[1]見肝之病,先實其脾,使邪無所入,治未病也,是為上工。
[2]見肝之病,一心治肝,治己病也,是為中工。
[3]靈樞五十五篇曰:「上工刺其未生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
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
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
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
主題:論針刺壓按與補瀉之道
條文:七十八難曰:針有補瀉,何謂也?
然:
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也。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
。當刺之時,先以左手壓按所針滎俞之處,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
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得氣,因推而內之,是謂補;動而伸之,
是謂瀉。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不得氣,是為十死不治也。
註解:[1]彈而努之,鼓勇之也。努,讀若怒。爪而下之,蹈之稍重,皆欲致其
氣之至也,氣至指下,如動脈之狀,乃乘其至而刺之。順,猶循也,
乘也。停針待氣,氣至針動,是得氣也,因推針而內之是謂補,動針
而伸之是謂寫,此越人心法,非呼吸出內者也,是固然也,若停針候
氣,久而不至,乃與男子則淺其針而候之衞氣之分,女子則深其針而
候之榮氣之分,如此而又不得氣,是謂其病終不可治也。
[2]篇中前後二氣字不同,不可不辨,前言氣之來,如動脈狀,未刺之前
,左手所候之氣也。後言得氣不得氣,針下所候之氣也,此自兩節。
周仲立乃云,凡候氣左手宜略重之,候之不得,乃與男則少輕其手於
衞氣之分以候之,女則重其手於榮氣之分以候之,如此則既無前後之
分,又昧停針待氣之道,尚何所據為補寫耶?
主題:論迎隨補瀉之法
條文:七十九難曰:
經言迎而奪之,安得無虛?隨而濟之,安得無實?虛之與實,若得若失
;實之與虛,若有若無。何謂也?
然:
迎而奪之者,瀉其子也;隨而濟之者,補其母也。
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是謂迎而奪之者也;補手心主井,是謂隨而濟
之者也。所謂實之與虛者,牢濡之意也。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
,故曰若得若失也。
註解:[1]<1>出靈樞第一篇,得,求而獲也。失,縱也,遺也。
<2>其第二篇曰「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謂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
言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謂補者化然,若有得也,瀉者悅然,若有
失也。」即第一篇之義。
[2]<1>迎而奪之者寫也,隨而濟之者補也,假令心病,心火也。
1.土為火之子,手心主之俞,大陵也,實則寫之,是迎而奪之也。
2.木為火之母,手心主之井,中衝也,虛則補之,是隨而濟之也。
3.迎者迎於前,隨者隨其後。此假心為例,而補寫則云手心主,即
靈樞所謂少陰無俞者也,當與六十六難並觀。
[3]<1>氣來實牢,濡虛,以隨濟迎奪而為得失也。
<2>前云虛之與實,若得若失,實之與虛,若有若無,此言實之與虛,
若得若失,蓋得失有無,義實相同,互舉之,省文爾。
主題:論入針出針之法
條文:八十難曰:經言有見如入,有見如出者,何謂也?
然:
所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者,謂左手見氣來至,乃內針,針入見氣盡,
乃出針。是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也。
註解:[1]所謂有見如入,下當欠有見如出四字。
[2]「如」讀若「而」,孟子書望道而未之見,「而」讀若「如」,蓋通
用也。
[3]有見而入出者,謂左手按穴待氣來至乃下針,針入侯其氣應盡而出針
也。
主題:論實實虛虛之害
條文:八十一難曰:
經言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寸囗脈耶?將病自有虛實耶?
其損益奈何?
然:
是病,非謂寸囗脈也。謂病自有虛實也。假令肝實而肺虛,肝者木也,
肺者金也,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
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故曰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此者中
工之所害也。
註解:[1]是病二字,非誤即衍。
[2]肝實肺虛,金當平木,如七十五難之說,若肺實肝虛,則當抑金而扶
木也,用針者,乃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此所謂實其實而虛其虛
,損不足而益有餘,殺人必矣,中工中常之工,猶云粗工也。
◎按難經八十一篇,篇辭甚簡,然而榮衞度數尺寸位置,陰陽王相,
藏府內外,脈法病能,經絡流注,針刺穴俞,莫不該盡,而此篇尤
創艾切切,蓋不獨為用針者之戒,凡為治者,皆所當戒,又絕筆之
微意也,於乎!越人當先秦戰國時,與內經靈樞之出不遠,必有得
以口授面命,傳聞曄曄者,故其見之明而言之詳,不但如史家所載
,「長桑君之遇也」,邵肌乃謂經之當難者,未必止此八十一條。
噫,猶有望於後人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