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 作者
- 高士宗
- 朝代
- 清
- 年份
- 公元1695年
序
著書家書成必序,序者,序著述之由,約以數語明此書之有裨於世也。余於《黃帝素問》一書殫注十載告竣,名曰《直解》。自謂有是經宜有是解,有是解宜付剞劂,會於吾心,質之古人,吾事畢矣,又何序焉?孔安國序《尚書》云: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皆言道也。《素問》以陰陽之理,闡天人之道,天地陰陽俱於人身,人身陰陽同於天地,苟非其人,此道不明。今以軒岐論而問之儒,儒必不知,諉諸醫;復以軒岐所論而問之醫,醫且茫然,無以對。嗚呼!《素問》之傳數千百年矣,數千百年之不明,何日明之!儒與醫之不知,何人知之!且夫軒岐開醫道之原,而軒岐經論不彰;方技為旁門之術,而方技偽書日盛。醫安苟簡,畏其所難,必以軒岐《內經》教醫,天下其無醫哉!嗟嗟!是猶楊墨之言,充塞兩間,一旦語以孔孟之學,必譏其迂遠而不切於用矣。誠如是,則余以是解解軒岐,亦即以是解質軒岐,不必質天下也已,又何序焉?雖然,序之而不欲序傷之也。心焉傷之,無可語者。然豈竟無可語者,聊存數言,以俟後之君子。
時康熙乙亥之春 錢塘 高世栻士宗題於侶山講堂
凡例九條
一、素問內經,乃軒岐明道之書,開物成務,醫道始昌。雖秦煽毒,而醫書獨全。後之注者,或割裂全文,或刪改字句。剽竊詭道,實開罪於先聖。如靈素合刻,篡集類經是已。惟王太僕、馬元臺、張隱菴註釋,俱屬全文。然字句文義,有重複而不作衍文者,有倒置而未經改正者,有以訛傳訛而弗加詳察者。余細為考校,確參訂正,庶幾補聖經,下禪後學。
二、六經文史,歷代有□卿大儒互參考訂,奕世宗仰。至醫門經論,未得名儒碩士繙閱鋟梓,故茫無徵信,即《素問》一經,各家雖有註釋,余詳觀之,非苟簡隙漏,即敷淺不經。隱菴集註,義意艱深,其失也晦。余不得已而更注之,顏曰「直解」,世之識者尚其鑑諸。
三、隱菴先生有集註之刻,不便雷同,故曰「直解」。註釋直捷明白,可合正文誦讀,非如張太岳《四書直解》,其訓詁有不可讀者。
四、《素問》八十一篇,原遺闕二篇,今已搜補矣。每篇名目,俱當詮解,茲刻不第詮解篇名,即篇中大旨亦逐為指出。一篇之中,分為數節,蓋以詞論冗繁,略分節旨,使觀者易於領會耳。
五、軒岐《素問》謂之聖經,不容假借,無奈後人著作方書,偏剿襲其義,摘取其文,而經脈針刺之理、三才運氣之道,茫乎若迷,鳴呼!世如斯、醫如斯,學道者又如斯,則經幾晦於方技,將見素問內經徒寄空名於天壤耳!後之業是道者,當知篇章字句,皆屬珠璣,毋容稍為去取者也。
六、是注體會先聖微意,言言中的,字字見解,而一針一血,尤必深入淺出,俾千百世後,永為畫定不易之說,庶軒岐問答之神,躍躍紙上,而至精至微之理,炳若日星。然道非淺近,故本注云:非其人勿授、非其真傳不傳。余之勞心神、歷寒暑,以成此解,亦第藏之名山,傳之其人而已,此復何計哉。
七、《素問》註解,不下十餘家,余多方購覽,而明顯入彀者,十不得一。然世之學者,便知諸刻紛壇,其中是非莫辨、真偽難分,余豈能執余注而告諸人曰:余解是真也,非偽也。噫!必不能矣!所以雖付剞劂,要亦信諸吾心,質之軒岐,不冀人之知也。雖然,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倘後之君子,或嗣而續之,倡而明之,又余之深幸也夫。
八、《素問》論人身陰陽、血氣,臟腑、經脈,而無治病之法,是以數千年來,醫家咸置不問,蓋意理精深,無從控討。是解則理明義達,不冗不漏。然必誠切研求,潛心會悟,始能得其旨趣。昔者,余著《傷寒集註》,梓以問世,亦可謂理明義達,不冗不漏矣,而研求會悟,似鮮其人,因思《素問》之書,亦猶是也。言念及此,良可悲已。
九、《素問直解》外,更有《本草崇原》、《靈樞直解》、《金匱集註》聖經賢論剞劂告竣。尤有《醫學真傳》之梓,蓋本神農、黃帝、仲景諸書,而詳明識證施治、品方用藥之法也。余嘗謂聖賢經論,猶布帛菽粟,布帛禦寒而必為之衣,菽粟救飢而必為之食。《醫學真傳》亦為衣而使人可衣,為食而令人可食也。然必經論俱成而後梓也,姑有待也。
卷之一
《素問》為《黃帝內經》,本太素渾元之理,闡天人合一之道。謀諸岐伯,開示諸臣。雖岐伯之言居多,而黃帝之問實啟之。故後世以《黃帝內經》九卷,稱為《素問》。漢·班固《藝文志》曰:《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即其經之九卷也,兼《靈樞》九卷,乃其數焉。
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上古者,黃帝之時追溯混沌初開,鴻濛始闢也。天真者,天性自然之真,毫無人慾之雜也。帝欲壽天下之民,故言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今時之人不能也。更欲昌天下之後,故言人壽雖年老有子。而今時之人,又不能也。終舉上古真人,乃上古天真之人也。中古至人能同於上古之真人者也。其次有聖人,其次有賢人,能學中古之至人,無愧於上古之真人。故名《上古天真論》。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徇,循同。長,上聲。下仿此。
史臣敘《黃帝素問》,而先為紀述之。黃帝姓公孫,有熊國君少典之子,繼神農而有天下。生於軒轅之丘,故名軒轅。以土德王天下,故號黃帝,在,察也。史臣追述而稽察之。故曰昔在「生而神靈」。度越凡流,天授之聖人也。「弱而能言」,生而知之,弱年即能立言也。循,順也。齊,正也。「幼而循齊」,年雖幼,能順其正也。敦,誠信也。敏,通達也。「長而敦敏」,長則誠信通達,垂拱致治,教化大行也。「成而登天」,帝鑄鼎於鼎湖之山,鼎成昇仙,群臣攀龍髯而莫及也。
乃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人將失之耶?
岐伯為帝師,故史臣稱為天師。帝欲天下之人,壽同上古。故問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度,越也。年越百歲,而動作且不衰。今時之人,年僅半百,而動作皆衰者,豈古今時世之異耶?抑不得其道而人將失之耶?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言非時世之異,乃人自失其道也。上古之人,其知養生之道者,能取法於天地之陰陽,調和於五行之術數,知陰陽術數之道,則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以養其形,不妄作勞,以安其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此所以春秋皆度百歲乃去也。
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御神,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樂,音落,下同,餘篇仿此。今時之人,不知養生之道,而且戕賊其生。酒能亂性,若以酒為漿,則心不由理,而以妄為常矣。以酒為漿,則身不由心,而醉以入房矣。醉以入房,是以欲竭其精也。以妄為常,是以耗散其真也。竭精耗真,則不知持滿之道以養身,不知隨時御神之法以養心,但務快其心,而其身則逆於生樂,致起居無節,不能形與神俱,故年半百而動作皆衰也。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惔,憺同。上古聖人,恐人為外邪所侵,故教下也。凡四時不正之氣,皆謂之虛邪賊風,教其避之有時,其心則恬憺虛無,而本元之真氣從之,不竭其精,時御其神,則精神內守,外知所避,內得其守,病安從來?
是以志閒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願,故美其食,任
其服,樂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樸。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賢不肖,不 懼於物,故合於道,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內得其守,外知所避,是以內則志閒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外則形勞而不倦,內外安和,故氣從以順,各從其欲,而皆得所願也。故外則美其食,任其服;內則樂其俗,高下不相慕。上古之民,不同於今日之民,其民故曰樸。夫美其食,任其服,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樂其俗,是以淫邪不能惑其心。高下不相慕,是以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其民曰樸。故合於養生自然之道。所以上古之人,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道合則德全,而不致傾危也。由是,則非時世之異,而人自失其道也。
此一節,言形與神俱,則內外安和,道合德全而能壽也。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耶?將天數然也?
帝既欲壽天下之民,更欲昌天下之後,故問人年老而無子者,自身之材力盡耶?抑將天數拘限而然也?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
更,平聲,下同。人之生子,天數固有常期。材力亦有定數,天施地生,在人則男施女生。故先論女子。女子起於七歲者,偶得奇數,陰中有陽也。故女子七歲,腎氣始盛。《五臟生成篇》云:「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齒者,骨之餘,腎氣盛,故齒更髮長。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任脈之任,平聲,餘篇仿此。天癸者,男精女血,天一所生之癸水也。二七而天癸至,則任脈通,任脈通,則太衝脈盛。《骨空論》云: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上關元。是任脈合少陰也。《陰陽離合論》云:太衝之地,名曰少陰。是太衝亦合少陰也。故任脈通,太衝脈盛,則少陰癸水之月事以時下。月事時下,腎氣勻調,故有子,言有子自二七始也。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平均,平滿均調,無太過無不及也。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齒根尖深者名牙,牙之最後生者,名真牙。言七歲腎氣始盛,至三七而充足也。
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
筋骨,肝腎之所主也。堅,固足也。肝腎固足,故髮長極,身體盛壯也。言四七,內堅固,外充滿,無以復加也。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墜。
陽明之脈,行於面,衰則面始焦。陽明多血多氣,衰則血氣不充溢於毛竅,故發始墜。言四七血氣盛極,至五七而始衰也。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發始白。
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也。三陽之脈,皆起於面,故脈衰於上,始則面始焦者,至此則皆焦矣。始則發始墜者,至此則始白矣。言五七陽明脈衰,至六七而三陽皆衰也。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二七而天癸至,則任脈通,太衝脈盛,至七七而任脈虛,太衝脈衰少,是以天癸竭。天癸之水,行於地中,水竭則地道不通,不通故有形之經脈敗壞,而無子也。此女子天數有常期,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
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
男子起於八歲者,奇得偶數,陽中有陰也。腎氣實者,言八歲以前,腎氣尚虛,至此始實也,腎合骨,其榮發,故髮長齒更。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寫,瀉同,餘篇仿此。二八腎氣盛者,言八歲方實,至二八而始盛也。腎氣盛,故天癸至,天癸至,則精氣滿溢而外瀉。男女媾精,故陰陽和而有子。言男子二八,始能有子也。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腎氣平滿均調,則精氣運行,故筋骨勁強,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言男子三八,而腎氣衝和也。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三八,筋骨勁強,至四八,則有餘而隆盛矣。筋骨隆盛於內,則肌肉亦滿壯於外。男子腎氣至四八而內外有餘也。
五八,腎氣衰,發墜齒槁。
腎氣八歲始實,四八盛極,至五八而始衰。腎氣實,則髮長齒更,腎氣衰,則發墜齒槁,自然之理也。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斑白。
五八衰在下之腎氣,至六八,則在上之陽氣亦衰竭矣。蓋陽氣盛,則其顏光,毛髮長。今陽氣衰竭於上,故面焦,髮鬢斑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竭。
藏,作臟,餘篇凡作臟者,俱不釋,如字則釋之。肝氣衰者,腎水不生肝木也。肝衰,則血不榮筋,故筋不能動。肝衰則天癸已竭。男子之天癸,精也。天癸竭,則精少,精少,則腎臟衰。腎臟衰,不但衰無形之氣,有形之形體,亦皆竭矣。
八八,則齒髮去。
五八腎氣始衰,則發墜齒槁。至八八,則齒髮離形體而去矣。此男子天數有常期,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解墜,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五藏,臟同;六府,腑同。餘篇臟腑,俱仿此。而臟之藏,如字,解墜同懈惰。先天癸水,籍後天水穀以生。故腎者主水。水,癸水也:受五臟六腑水穀所化之精,而藏之於腎。夫六腑之精,歸於五臟,五臟之精,復歸於腎,故必五臟盛,精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懈惰,而天癸亦盡矣。天癸盡於內,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見於外,此其所以無子耳。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上文論男女天癸之常,以明今時不同於上古。帝欲今時之人同於上古,故問有其年已老而猶然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年老有子,此其天壽過度,七七、八八,不能限也。其人必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故老而有子也。此雖有子,非其常數;若以常數論之,男子天癸不過盡於八八,女子天癸不過盡於七七,而上天之氣,下地之精皆竭矣。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
道者,百數有子,女子不在其中;上文年老有子,亦但問男子,岐伯兼論男女,故帝復問也。
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形有盡,道無窮。夫道者,自能卻老而全形,天之常數,不得限之。故身年雖壽,能生子也。此一節,言生子有常數,惟道者能卻老全形,雖壽而有子也。
黃帝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道者,百數有子,惟古為然。故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乃稟道之人也。道居天地之上,大道無形,生育天地,故其人能提挈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故其人能把握陰陽;呼吸而天地之精氣合,故呼吸精氣,獨立而天地之元神守,故獨立守神。真人肌肉之體,與天地清寧之體無二,故肌肉若一。如是,故能壽敝天地。敝,盡也。壽盡天地,則無有終時。凡此皆其道之所生,上古真人之稟道者如此。
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於陰陽,調於四時,去世離俗,積精全神,遊行天地之間,視聽八達之外。此蓋益其壽命而強者也,亦歸於真人。
至,極也。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極盡人道,以歸於真也。淳德全道者,淳其天性之德,全其固有之道也。和於陰陽,調於四時者,和調於天地陰陽之四時也。去世離俗者,身居世俗之內,心超世俗之外也。積精全神者,精積而神全也。能如是也,故形體遊行於天地之間,聰明視聽於八達之外,此至人全道,蓋益其壽命而自強者也。其體亦歸於真人。此中古至人,歸真以合道者如此。
其次有聖人者,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適嗜欲於世俗之間,無恚嗔之心,行不欲離於世,被
服章,舉不欲觀於俗,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以恬愉為務,以自得為功,形體不敝,精 神不散,亦可以百數。
恚,音惠,餘篇仿此。聖人者,先知先覺之人也。真人居天地之上,至人去世俗之間。聖人,則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其居世俗之內也,則適嗜欲於世俗之間,而無恚嗔之心,其行已也,不欲自離於世,亦被服而章。服,衣也。章,冠也。其舉動也,不欲觀於習俗,故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內無思想,則以恬愉為務,外不勞形,則以自得為功。不勞形而自得,則形體不敝。敝,壞也。無思想而恬愉,則精神不散。散,失也。如此,則壽亦可以百數,是同於至人之益其壽命而強者矣。此言聖人之同於至人者如此。
其次有賢人者,法則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從陰陽,分別四時,將從上古,合同於道,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
別,音逼。賢人者,則古稱先,闡幽發微之人也。法則天地者,上法天,下則地也。日月星辰繫於天,故象似日月,辨列星辰。象似者,效像擬似。辨列者,分辨條列也。陰陽四時徵於地,故逆從陰陽,分別四時。逆,迎也。陰陽之變,迎而從之,四時之常,分而別之。如此,則將從上古,而合同於道,能如是也,亦可使益壽。猶言亦可如至人,而使益其壽命也。而有極時者,真人壽敝天地,無有終時。賢人則有極時,此賢人學道,亦可如聖人,而幾於至人者如此。此一節,承上文道者年壽有子之意,言上古真人能全道,中古至人能全真,聖人賢人,全真以合道也。
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舊本誤傳大論,今改正。
四氣調神者,隨春夏秋冬四時之氣,調肝心脾肺腎五臟之神志也。君臣問答,互相發明,則曰論。無君臣之問答則曰篇,余皆仿此。此篇乃黃帝繼上文而言之,欲人四氣調神以全其天真也。
春三月,此為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為,去聲;下此為之為俱同。春氣從陰而陽,開發冬時閉藏之氣,故此為發陳。四時之氣,天地主之,至春則天地俱生。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天地俱生,則萬物以榮。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髮緩形,以使志生,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予,輿同,長上聲,下同。人體春時之氣而調神,當夜臥早起,以使其生,廣步於庭,以運其身。步庭之時,更當被髮緩形,以使肝志內生。志者,神之所依也。肝志內生,故但生之而勿殺,但予之而勿奪,但賞之而勿罰。凡此皆所以逐其春生之氣,故曰此春氣之應,在人為養生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生,則傷肝,肝傷則春無以生,故至夏有寒病之變,而奉夏長者少。是知調春生之氣,乃為夏長之基。
夏三月,此為蕃秀。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蕃,蕃衍。秀,榮秀也。夏時從生而長,則蕃衍矣。既長而盛,則榮秀矣。天地氣交者,天氣盡施於地,地氣盡騰於天。萬物華實者,華美成實也。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逆之則傷心,秋為痎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痎,音皆。餘篇仿此。人體夏時之氣而調神,當夜臥早起,以遂其長,無厭於日,以厲其心,夏日最長而無厭,則心氣清明,故使心志無怒。無怒,平和也。心志平和,則凡華英者,皆使之成秀矣。華英成秀,則氣機充溢,故使氣得以疏泄,若所愛在外者然。凡此,皆所以遂其夏長之氣。故曰此夏氣之應,在人為養長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長,則傷心,心傷則夏無以長,故至秋有陰寒之痎瘧,而奉收者少。秋無以收,冬何以藏,故冬至重病。是知養夏長之氣,不但為秋收之基,且為冬藏之本。
秋三月,此為榮平,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夏時盛極,秋氣舒緩,其時則從容而平定也。天氣以急,肅殺將至也,地氣以明,草木將凋也。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
使肺氣清,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逆之則傷 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飧,音孫,餘篇同。藏,如字,下同。人體秋時之氣而調神,當早臥以寧,早起以清。與雞俱興者,雞臥則臥,雞起則起也。早臥早起,所以使肺志安寧,以緩秋時之刑殺也。收斂神氣,使秋氣平者,言使志安寧,所以收斂神氣也。以緩秋刑,所以使秋氣平也,是五臟之志,即五臟之神矣。無外其志,使肺氣清者,言收斂神氣,乃無外其志也。使秋氣平實,使肺氣清也,是五臟之神,即五臟之志矣。凡此,皆所以遂其秋收之氣,故曰此秋氣之應,在人為養收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收,則傷肺,肺傷,則秋無以收,故冬為飧泄之病,奉冬藏者少,是知調秋收之氣,乃為冬藏之基。
冬三月,此為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坼,音拆。餘篇同。閉,閉塞。藏,伏藏也。水冰,水性至動,凍而冰也。地坼,地體至厚,裂而坼也。無擾乎陽,地氣固藏,不騰於天也。
早臥晚起,必待日光,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己有得,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人體冬時之氣而調神,當早臥晚起,以避其寒,必待日光,以就其溫,使腎志若伏若匿,而退藏於密。若有私意而不出諸口,若己有得,而不告諸人者然。去寒就溫,去戶外之寒,以就深室之溫也。無泄皮膚,使氣亟奪,無以寒風泄其皮膚,使陽氣亟奪也。凡此,皆所以遂其冬藏之氣,故曰此冬氣之應,在人為養臟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臟,則傷腎,腎傷,則冬無以藏,故至春為痿厥之病,而奉春生者少,是知調冬藏之氣,乃為春生之基。此一節,言隨四時之氣,調五臟之神,為生長收藏之先基也。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四時之氣,天氣主之。天氣清淨,言天純粹無為也。光明者也,言天覆照無私也。天之內而清淨,外而光明,由於藏德不止;藏德不止,即天之所以調神,故位極其高,體隆於上,而不下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德惟藏,大明不明,故有日焉,為之明於晝;有月焉,為之明於夜。使天自用其明,則日月不明,日月不明,則四時不成,邪害天地之空竅。
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
邪害天之空竅,則所謂陽氣者,閉塞於上,而不下降矣。邪害地之空竅,則所謂地氣者,昏冒其明,而不上承矣。
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
應,平聲。地氣上升則為雲霧,天氣清明,則有白露,若地氣不升,而云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矣。精,猶極也。表,四布也。上下交通而四布,則萬物秉命以施生,若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而名木多死矣。
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菀藁不榮。
菀,音郁,義通,餘篇仿此。惡氣,不正之氣也。發,散發也。惡氣不發,則四時之風雨不節,而清潔之白露不下,凡草木皆菀藁不榮。菀,郁也;藁,枯也。凡此,皆閉塞冒明之所致也。
賊風數至,暴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數,音朔。夫名木多死,菀藁不榮,由於賊風數至,暴雨數起,致天地四時之氣,失其常度,故不相保,而與道相失。如是,則天地之氣,亦未央而絕滅矣。央,久也。此天地失道,而四時不成,皆邪害空竅之所致也。
惟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從之者,處天地之和,順四時之氣也。惟聖人從之,故養身,則身無奇病,治人,則萬物不失,生氣流行而不竭也。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凡少陽少陰之少,去聲,餘篇同。從之則順,反之則逆。少陽主春生之氣,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木王於春,逆則肝氣內變。太陽主夏長之氣,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火王於夏,逆則心氣內洞。太陰主秋收之氣,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金王於秋,逆則肺氣焦滿。少陰主冬藏之氣,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水王於冬,逆則腎氣獨沉。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夫四時之太少陰陽者,乃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使少陽之氣生,太陽之氣長;秋冬養陰,使太陰之氣收,少陰之氣藏。養陽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若不能養而逆其根,則伐其本,且壞其真矣。逆根伐本壞真,不能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
四時之氣,不外陰陽。陰陽之氣,徵於四時。故陰陽四時者,乃萬物之終而復始也。終矣而始,是死而復生之本也。若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從而不逆,是謂得道之聖人。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承上文得道,而言道者。聖人行之於先,愚者佩之於後,佩之而從陰陽,則生,不能佩而逆之,則死。從之則治,所以生也;逆之則亂,所以死也。從,順也。反順為逆,則陰不交陽,陽不交陰,上下表里不通,是謂內格。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
聖人不治已病之候,而治未病之先,不治已亂之日,而治未亂之時,即此從之而不逆之之謂也。若已病而後藥,已亂而後治,取而譬之,不亦晚乎!
此一節,言天藏德而四時成,聖人從之,所以調神而全真也。
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生氣通天者,人身陰陽五行之氣,生生不已,上通於天也。氣為陽,主生。故帝論陽氣內藏,則承上衛外,可以上通於天。伯謂陽主外,陰主內。陽外,而復秘密;陰內,而能起亟,則精固於內,氣立於外,可以上通於天,長有天命,故名《生氣通天論》。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昔,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帝論人之生氣,上通於天,追溯孕含未剖,太虛寥廓之時,故曰自古通天者,乃有生之本,本於人身之陰陽。凡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地氣之九州,人氣之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此生氣之所以通天也。六合,四方上下也。九州,冀、兗、青、徐、梁、荊、雍、豫、楊也。九竅,兩目、兩耳、兩鼻、口、前後陰也。五臟,肝、心、脾、肺、腎也。十二節,兩手、兩肘、兩臂、兩足、兩膕、兩髀,皆神氣之遊行出入也。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數,音朔。凡人之生,各具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人之一身,三才具備,以人身三才之氣,數犯此五行者,則木有風邪,火有熱邪,土有濕邪,金有燥邪,水有寒邪,故邪氣傷人。邪氣傷人,壽命不保,此生五氣三,乃人身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散,上聲。解,作懈。下同。清淨者,蒼天之氣也。天氣清淨,則人之志意亦治,是天氣之通於人也。順之者,順此清淨之氣也。故順之則陽氣外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所謂順之者,此因時之序,言因四時之次序而清淨也。惟聖人能順之,故聖人傳精神。所謂傳精神者,乃服天清淨之氣,而通吾身之神明,若人不能順而失之,則陽氣不從內以達外,故內閉九竅,外雍肌肉,不從肌肉而充皮膚,故衛氣散解,此人不服天氣,謂之自傷。陽氣不固,故曰氣之削也。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人身陽氣,如天如日。蓋運行通體之陽氣,若天旋轉。經脈之陽氣,若日也。通體之氣,經脈之氣,各有其所,若失其所,則運行者,不周於通體,施轉者,不循於經脈,故短折其壽而不彰著於人世矣。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天氣清淨,明德惟藏。故天之默運於上也,當以日光明。是故人身之陽氣,因之而上。陽因而上,其體如天;衛外者也,其體如日,此陽氣之若天與日也。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清淨之氣,天人之正氣也。寒暑燥火濕風之氣,天人之淫氣也。若因於寒,則欲如運樞。運樞者,寒邪卒至,則起居如驚,神氣乃外浮以應之也。由是而知,因於寒,乃陽因而上也,欲如運樞,衛外者也。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若因於暑,夏月皮毛開發,故汗;煩則喘喝,暑邪傷陽也。靜則多言,暑邪傷陰也。若傷暑無汗,則病燥火之氣,故體若燔炭。燔炭,燥火也。故必汗出而散。言陰液出於皮毛,則暑邪燥火始散。由是而知,因於暑,乃陽因而上也。汗出而散,衛外者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緛,軟同,全篇仿此。若因於濕,濕氣重著,故首如裹。陽熱之氣,逢濕則滯,故濕熱不攘。不攘者,不外拒於皮毛,不如因寒之乃浮,不如因暑之汗出也。濕傷肌肉,不從肌肉而外出,則內入於筋骨之間,故大筋緛弱而短,小筋弛縱而長。大筋連於骨內,緛短,則屈而不伸,故緛短為拘。拘,攣也。小筋絡於骨外,弛長則伸而不屈,故弛長為痿。痿,痿痹也。此陽因而上,濕熱不攘,不能衛外者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氣,猶風也。《陰陽應象大論》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故不言風而言氣。因於氣為腫者,風淫末疾,四肢腫也。四維相代者,四肢行動,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四肢者,諸陽之本,今四維相代,則陽氣乃竭,此陽因而上,陽氣竭,而不能衛外者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汩汩乎不可止。
汩,音骨,餘篇同。陽氣者,由內而外,根於陰精,如煩勞則陽氣外張,陰精內絕,陰不交陽,故精絕。闢積,重複也。闢積於夏者,冬時受病,病不能愈,重複時日,至於夏也,夏月火盛,內亡其精,故使人煎厥。煎厥,如火之焚而熱極也。精氣不注於目,故目盲不可以視;精氣不充於耳,故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亂貌,潰潰乎若壞都,言耳目昏亂,神失其守,若國都之敗壞也。汩汩,流貌,汩汩乎不可止,言神氣散馳,流而不返,不可挽回而止之也。此煩勞傷精,而神氣內亂也。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有傷筋,縱,其若不容。
陽氣者,自下而上,本於陰血,如大怒則逆氣上形。形者,悻悻然見於其面也。氣絕者,怒則氣上不接於下也。血隨氣行,氣逆則血鬱於上,氣血皆逆,則使人薄厥。薄厥,虛極而厥逆也。血不養筋,則有傷於筋,筋傷則縱。所謂縱者,轉動不能,其若不容者然。此大怒氣逆而血不榮筋也。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汗出見濕,乃生痤痱。高梁之變,足生大疔,受如持虛。勞汗當風,寒薄為皶,郁乃痤。
痤,坐,平聲。高梁,即膏梁,餘篇同。皶,音渣。沮,猶濕也。陽氣內通精血,復從中土,而外出於皮膚,故假汗出膏梁以明之。汗者,水穀之精,從內出外,若汗出偏沮,則氣血不周於身,故使人偏枯。若夏日汗出,而見水濕之氣,則皮膚濕熱生癤如痤,生疹如痱。若膏梁厚味,傷其中土,因膏梁而變病,則足生大疔。受如持虛,言疔從內以出外,如持虛器而受毒也。若勞碌汗出而當風。風,寒氣也。故寒薄為皶,郁乃痤,言寒薄於皮膚而上行,則為皶。皶,赤鼻也。寒鬱於皮膚而外泄,則為痤。痤,小癤也。此言陽氣加陰乃為汗,從中土而外出於皮膚也。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精,精粹也。柔,柔和也。上文煩勞精絕至目盲耳閉,而神氣散亂,故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精而神無所養也。上文大怒氣絕,至血菀而傷筋。故曰陽氣者,柔則養筋,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柔而筋無所養也。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陷脈為瘻,留連肉腠。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俞,音輸,餘篇同。上文假汗出膏梁,以明陽氣從中土而出於皮膚,此假開闔,以明陽氣由闔而開,由開而闔,不但從內以出外也。開闔者,外內之樞機,開則外出,闔則內入;今開闔不得,則太陽之寒氣從之。背為陽,主開;腹為陰,主闔。開闔不得,寒氣從之,則背突胸窩,乃生大僂。僂,傴僂也,此言陽氣之不能開闔也。陷脈為瘻,留連肉腠,言寒邪陷於脈,則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嶁,留連肉腠而難愈也。俞氣化薄,言寒邪入於穴俞,則俞氣變化而內薄。薄,泊也。傳為善畏,及為驚駭,言薄心氣,則善畏,薄肝氣,則驚駭也。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言寒邪入於肉,則榮血之氣不從肌肉以外出,但逆於肉理,而生癰腫也。此陽氣不能由闔而開也。魄汗未盡陽氣外虛也,形弱而氣爍,形體虛弱,而熱氣外爍也。穴俞以閉,不能內入也,身汗而熱,內外不和,故發為風瘧,此陽氣不能由開而闔也。上文言陽氣外出於皮膚;此言陽氣更從內以出外,從外以入內,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也。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故病久則傳化,上下不並,良醫弗為。
承上文風瘧之意,言風為百病之始,宜順天時而避之也。六淫之氣,風居其首,故風者,百病之始也。身心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四時之序也。若不因時序,受大風苛毒而為病,必至從表入里,由淺入深,故病久則傳化。傳化,傳經變化也。病久傳化,則上下陰陽不相交併,雖有良醫,弗能為也。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病久傳化,其所由來者漸矣。故陽蓄積病死,言亢陽蓄積,至病久弗為而死也。而陽氣當隔,言亢陽之氣當與腑臟相隔也。申明當隔者,若既病則當瀉,苟不亟瀉而正治之,猶粗工之敗乃事,不得云良醫弗為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收。是故暮而閉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舊本,收訛閉,閉訛收,今改正。治於既病之後,不若順於未病之先。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一日三時,人身陽氣之所主也。平旦人氣生,寅卯辰平旦之時,主人身春生之氣也。日中陽氣隆,己午末日中之時,主人身夏長之氣也。日西陽氣已虛,氣門乃收,申酉戌日西之時,主人身秋收之氣也。是故暮而閉拒,亥子醜暮夜之時,主人身冬藏之氣也;暮夜閉拒,當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安靜以養微陽。若不安靜,反如平旦日中日西三時之動作,則形乃困頓,虛薄而為病。所以教人因時序,而養陽氣者如此。此一節,論陽氣之內外出入,以明生陽之氣,上通於天也。
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藏,如字,亟,去聲。陽生於陰,由靜而動。故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精藏於陰而起亟,陰中有陽矣。陽者,衛外而為固也;陽衛外,為陰之固,陽中有陰矣。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薄,虛;疾,急也。陰不勝其陽,陽熱盛也,陽熱盛,則經脈流行,虛薄急疾,經脈薄疾,陽熱相併,則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陽不勝其陰,陰寒盛也。陰寒盛則五臟氣爭。爭,彼此不和也。五臟氣爭,則九竅不通。蓋兩目者,肝之竅;兩耳者,心之竅;兩鼻者,肺之竅;口者脾之竅;前後陰者,腎之竅也。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陳,敷布也,上文陰陽不和而為病,是以聖人敷布陰陽,使周身之筋脈合同,通體之骨髓堅固。陽主之氣,陰主之血,皆順而從之,能如是也,則內外調和,而邪不能害。邪不能害,則耳目聰明,而氣立如故。《五常政大論》云:「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立如故,可以防禦其外邪矣。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澼為痔。因而大飲,則氣逆。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強,腔,上聲。氣立不如故,不能防禦其邪,則風客淫氣,言風邪客於人身,而為淫亂之氣也。風為陽邪,風客淫氣,則陰精消爍,故精乃亡。風木之邪,內通於肝,故邪傷肝也。因而飽食者,風邪未去而飽食也。筋脈橫解者,肝主之筋,心主之脈,不循經上下,而橫散懈弛也,《經脈別論》云:食氣入於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故飽食而筋脈橫懈也。腸澼為痔者,水穀之精,不榮筋脈,大腸積澼,濕熱下注而為痔也。因而大飲,風邪未去而過飲也。酒氣,先行肺主之皮毛,不由脾氣之散精。脾肺不交,則氣逆也。因而強力,風邪未去而強用其力也。過勞傷精故腎氣乃傷。腎主骨,故高骨乃壞,腰高之骨,不能動搖而敗壞也。此風木之邪,始傷肝氣,因飽食大飲強力而病及五臟也。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上文云,陽者,衛外而為固,故復言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言陽雖衛外,復當藏密,乃能為陰之固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
上文言陰不勝其陽,又言陽不勝其陰,故復言兩者不和。如陰不勝其陽,而陽氣勝,若春無秋矣;陽不勝其陰,而陰氣勝,若冬無夏矣。
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上文云,聖人陳陰陽內外調和,故復言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上文云,陰者藏精而起亟,故復言若陽強不能密,則陰亦不能藏精起亟,而陰氣乃絕。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是必陰平和,陽秘密,則精神乃治。若陰不平和,陽不秘密,而陰陽離決,則精氣乃絕。既言陰氣乃絕,又言精氣乃絕者,所以申明陰不藏精而皆絕也。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上文云,風客淫氣,故復言因於露風,乃生寒熱。寒熱,淫氣也。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夏傷於暑,秋為痎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上文,風邪傷肝,而病五臟,此復言春傷於風,邪氣留連,至夏乃為洞泄。夏傷於暑,至秋乃為痎瘧。秋傷於濕,病肺,則上逆而咳;病脾,則發為痿厥。痿,痿躄;厥,厥逆也。冬傷於寒,至春必為溫病。春夏秋冬,五臟之所主也,故四時之氣,更傷五臟,不必飽食、大飲、強力,始傷五臟之氣,所以申明上文之意者如此。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承四時傷五臟之意,言五味亦傷五臟也。五臟為陰,借五味以資生,故陰之所生,本在五味。五臟為陰,五味各走其道,太過則病,故陰之五宮,傷在五味。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也。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酸者,肝之味,過酸則肝氣以津。肝氣以津,肝木盛也。肝木盛,則脾土受制,故脾氣乃絕。是酸味生肝,太過則傷脾矣。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咸者,腎之味。腎主骨,過咸則大骨氣勞。大骨,腰高之骨,腎之府也。氣勞,骨氣強盛,能任其勞也。短肌心氣抑者,腎水盛,則心火受制,心氣不能從骨節而出於肌表,故短肌心氣抑。是鹹味生腎,太過則傷心矣。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者,土之味,脾胃之所主也。過甘,則土氣盛,而水受制,水虛不能制火,故心氣喘滿。水受土製,故色黑。腎氣不衡,衡,平也,是甘味生脾,太過則傷腎矣。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
苦者,心之味。過苦,則火克肺金。肺者,天也,脾者,地也,天氣不降,則地氣不升,故脾氣不濡。濡,灌溉也。脾為濕土,胃為燥土,兩土相濟。今脾氣不濡,則胃氣過燥,故胃氣乃厚;厚,燥實也。是苦味生心,太過則肺金受制,不與地氣相交矣。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作阻,央,作殃。辛者,肺之味,過辛,則肝木受制,不生心火,故筋脈阻弛。筋者,肝所主,脈者,心所主也;筋脈阻弛,則陰精不濡於筋,神氣不充於脈,故精神乃殃。是辛味生肺,太過則傷肝矣。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味貴得其平,不可太過,是故謹和五味,得其平矣。五味,合五臟。五味和,則腎主之骨以正,肝主之筋以柔,肺主之氣,心主之血以流,脾主之腠理以密,誠如是也;則有形之骨,無形之氣,皆以精粹,可謂謹道如法,生氣通天,而長有天命矣。此一節,言生陽之氣,本於陰精,互相資益,以明陰陽之氣,皆為生氣,可以上通於天也。
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金匱,藏書之器也。真言,至真不易之言也。天之陰陽四時,合人之陰陽臟腑,人之五臟五行,合天地之五方五色、五穀五味、五星五音、五畜五臭,各有收受,三才合一,至真不易。然此真言者,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藏之心意,不可輕泄,猶以此言藏之金匱者然,故曰金匱真言也。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天有八風,四方四隅之風也。經有五風,人身經俞五臟之風也。帝欲詳明天人相應之理,故有是問。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八風發邪,天之八風,發為邪氣也。以為經風,觸五臟八風之邪,以為人身經俞之風,更觸人之五臟也。邪氣發病,邪風之氣傷人,則發而為病也。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
邪氣發病,是以勝相加。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木勝土也;長夏勝冬,土勝水也;冬勝夏,水勝火也;夏勝秋,火勝金也;秋勝春,金勝木也。所謂四時之勝而發病也,是知邪氣發病,乃以勝相加矣。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
所謂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而有四時之勝者,如東風生於春,即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肝,觸五臟也,俞在頸項,以為經風也。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
南風生於夏,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心,觸五臟也,俞在胸脅,以為經風也。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西風生於秋,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肺,觸五臟也,俞在肩背,以為經風也。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
北風生於冬,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腎,觸五臟也,俞在腰股,以為經風也。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中央為土,以應四隅,亦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脾,觸五臟也,俞在脊,以為經風也。此言八風發邪,則有四時之勝,觸五臟而為經風者如此。
故春氣者,病在頭。
所謂俞者,乃人身之經俞,非五臟之穴俞。上文云,春俞在頸項,故春氣者,病在頭,頭連頸項也。
夏氣者,病在臟。
夏俞在胸脅,故夏氣者,病在臟。臟者,藏也;藏於胸脅之內也。
秋氣者,病在肩背。
秋俞在肩背,故秋氣者病在肩背。
冬氣者,病在四肢。
支,肢同,餘篇仿此。冬俞在腰股,故冬氣者病在四肢,腰連於股,股屬四肢也。
故春善病鼽衄。
鼽音求;衄音忸,今訛衄,非。餘篇仿此。春病在頭,俞在頸項,故春善病鼽衄。鼽,鼻清水也,衄,鼻血也。
仲夏,善病胸脅。
夏病在臟,俞在胸脅,故仲夏善病胸脅,言仲夏所以別長夏也。
長夏,善病洞泄、寒中。
長夏屬土,病在脾,俞在脊,故長夏善病洞泄、寒中。洞泄,脾虛也;寒中,脊虛也。
秋,善病風瘧。
秋病肩背,俞在肩背,故秋善病風瘧。風瘧者,寒慄而肩背振動也。
冬,善病痹厥。
冬病四肢,俞在腰股,故冬善病痹厥。痹厥者,四肢腰股,行動不能,痿痹厥逆也。此舉四時之病,而在於經俞也。
故冬不按蹺,春不鼽衄。
四時之氣,春生冬藏,故冬不按蹺,則冬藏而經俞不虛,是以春不病鼽衄,春不鼽衄,冬藏之力也。
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飧泄而汗出也。
春不病頸項,則春生而經俞不虛,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並不飧泄而汗出也。夫冬令屬水,不但不病痹厥,且不飧泄而汗出,所以申明水王於冬,其時無病,更宜藏也。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藏,如字,下藏精末藏之俱同。精者,水之類。承上文,不飧泄、汗出之意,而言精者,身之本也,故冬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所以申明四時之氣,而重其冬也。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上文言,春不病頸項,則夏秋冬皆無病。此復言,若夏暑納涼,而汗不出者,至秋亦成風瘧,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
此平人脈法也。
此冬藏春生,四時無病,乃平人脈法也。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人脈法,不離陰陽,陰陽之理,無有窮盡,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所謂陽中有陽者,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陽極而陰生,故日中至黃昏,亦天之陽,乃陽中之陰也。所謂陰中有陰者,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陰極而陽生,故雞鳴至平旦,亦天之陰,乃陰中之陽也。
故人亦應之。
天之陰陽,即人之陰陽,天之四時,即人之四時,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人應之則可言人之陰陽矣。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臟者為陰,五臟是也,故肝心脾肺腎皆為陰;腑者為陽,六腑是也,故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皆為陽。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
上文言人身之陰陽,未言陰中之陰,陽中之陽,故復明之。
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
為,去聲。冬病在陰,腎也。下文云陰中之陰,腎也。夏病在陽,心也。下文雲陽中之陽,心也。知冬病在陰,夏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矣。
春病在陰,秋病在陽。
春病在陰,肝也。下文云陰中之陽,肝也。秋病在陽,肺也。下文雲陽中之陰,肺也。肝為陰中之陽,但曰在陰,所以明陰中之陽也。肺為陽中之陰,但曰在陽,所以明陽中之陰也,知春病在陰,秋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陽,陽中之陰矣。
皆視其所在,為施針石也。
凡此冬病夏病,春病秋病,皆當視其陰陽之所在,為施針石之治也。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人身背陽腹陰,故背為陽,而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而陽中之陰,肺也。心肺位居膈上,皆屬乎陽,而有分別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腹為陰,而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而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而陰中之至陰,脾也。腎肝脾位居膈下,皆屬乎陰,而有分別也。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五臟合六腑,故曰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天之陰陽,人亦應之,此言人之陰陽,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承上文天人相應之意,問人之五臟應天之四時,各有收受之理乎?
岐伯曰:有。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發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其畜雞,其穀麥,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是以春氣在頭也,其音角,其數八,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是五方五色,收受於人之五臟矣,故肝開竅於目,而目復藏精於肝。其病發驚駭,春時陽氣上升也。其味酸,曲直作酸,東方木味也。其類草木,與地之草木同類也。其畜雞,巽為雞,東方木畜也。其穀麥,麥生於春,五穀之長,肝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木之精氣,上為歲星也。是以春氣在頭,而居上也。其音角,木音也。其數八,木之成數也。肝主筋,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氣因木變,則為臊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肝臟也。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故病在五臟,其味苦,其類火,其畜羊,其谷黍,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其音徵,其數七,其臭焦。
徵,音止,餘篇同。南方赤色,入通於心,心屬火,受南方之赤色也,開竅於耳,藏精於心,心開竅於耳,而耳復藏精於心也。心為君主,神通五臟,故病在五臟。其味苦,炎上作苦,火之味也。其類火,與有形之火同類也。其畜羊,羊性內剛,火之畜也。其谷黍,黍色赤,性溫,心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火之精氣,上為熒惑星也。心主脈,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其音徵,火音也。其數七,火之成數也。其臭焦,氣因火變,則為焦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心臟也。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其類土,其畜牛,其谷稷,其應四時,上為鎮星,是以知病之在肉也,其音宮,其數五,其臭香。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脾屬土,受中央之黃色也。開竅於口,藏精於脾,脾開竅於口,而口復藏精於脾也。脾脈連舌本。《靈樞·經脈》論云:脾是動,則病舌本強。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土之味也。其類土,與有形之土同類也。其畜牛,坤為牛,土之畜也。其谷稷,稷色黃,味甘,脾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鎮星,土之精氣,上為鎮星也。脾主肉,是以知病之在肉也。其音宮,土音也,其數五,土之生數也。其臭香,氣因土變,則為香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脾臟也。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故病在背,其味辛,其類金,其畜馬,其谷稻,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其數九,其臭腥。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肺屬金,受西方之白色也,開竅於鼻,藏精於肺,肺開竅於鼻,而鼻復藏精於肺也。肺主氣,氣為陽,背亦為陽。《靈樞·經脈》論云:氣盛有餘,則肩背痛,故病在背。其味辛,從革作辛,金之味也。其類金。與有形之金同類也。其畜馬,乾為馬,金之畜也,其谷稻,稻色白而秋成,肺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金之精氣,上為太白星也。肺主皮毛,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金音也。其數九,金之成數也。其臭腥,氣因金變,則為腥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肺臟也。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故病在谿,其味鹹,其類水,其畜彘,其谷豆,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其數六,其臭腐。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腎屬水,受北方之黑色也。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腎開竅於前後二陰,前後二陰復藏精於腎也。腎主骨,骨連谿:谿者,肉之小會而近於骨,故病在谿。其味鹹,潤下作咸,水之味也。其類水,與有形之水同類也。其畜彘,彘,黑色,而支亥水之畜也。其谷豆,豆性沉,形象腎,腎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水之精氣上為辰星也。腎主骨,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水音也。其數六,水之成數也。其臭腐,氣因水變,則為腐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腎臟也。此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也。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經脈之道,內通臟腑,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臟腑之氣,俱見於脈,一逆一從,診脈法也。由舉而按,是為逆,從按而舉,是為從,逆從而謹察之,則臟腑陰陽表裡雌雄,相應之紀,眾人不知,己獨知之,可以藏之心意,而合心於精。藏之心意,謂其理至微,難以語人也。合心於精,謂藏之心意,合心而歸於精密也。非其人勿教,人難得也,非其真勿授,真難遇也。得人得真,自古難之,勿教勿授,自古秘之。金匱真言,此之謂也。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陰陽者,太極初開,始為一晝之所分也。應象者,天地之陰陽,人身之陰陽,皆有形象之可應也。天地之陰陽,應象於人身,人身之陰陽,應象於天地,五運五行,應象無方,此篇為《五運行大論》之提綱,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陰陽者,有名無形,本於太極,乃上天下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
天地之大,萬物生焉,故陰陽者,乃萬物之綱紀。綱,大綱;紀,散紀也。
變化之父母。
萬物之多,變化出焉。物極,謂之變;物生,謂之化;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變化之道,本於陰陽,故陰陽者,變化之父母。
生殺之本始。
變化之父母,即生殺之本始。殺,猶死也,化則生,變則死,本始,父母之謂也。
神明之府也。
陰陽主萬物變化生殺,是神明之府也。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昭著之謂明。府者,神明之所居也。
治病必求於本。
神明所居,乃陰陽之本,故治病必求於本。如陰陽反作,病之逆從,必求於本之所在而治之。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
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為綱,躁而散殊,則為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長,上聲,下同。藏如字,下收藏同。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為氣,陰變而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䐜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䐜,音真,餘篇仿此。治病必求於本,故寒極生熱,是熱之本於寒也。熱極生寒,是寒之本於熱也。寒氣為陰,故生濁,熱氣為陽,故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言輕清之氣,不從於上,而逆於下,則生飧泄之病矣。濁氣在上,則生䐜脹,言重濁之氣,不從於下,而逆於上,則生䐜脹之病矣。是陰陽相反,從逆失宜,故曰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知反作逆從而為病,則治病必求於本矣。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云出天氣,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陰陽相通,上下相感,是神明之府也。故清陽為天,光明者也,濁陰為地,神變者也。地氣上為云,陰通於陽也,天氣下為雨,陽通於陰也。天氣下為雨,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地氣上為云,而曰云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是九竅神明之府也。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是外內神明之府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是表裡神明之府也。下文云,清陽上天,濁陰歸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此之謂也。此寒熱清濁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上下者如此。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水為陰。在天為熱,在地為火,故火為陽。陽主輕清,故陽為氣,陰主重濁,故陰為味。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味歸形,五味歸於形藏也。形歸氣,形藏歸於陽氣也。氣歸精,陽氣歸於陰精也。精歸化,陰精歸於變化也。
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
申明氣歸精,乃精食氣也,味歸形,乃形食味也,精歸化者,化生精也,形歸氣者,氣生形也。
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又申明形雖食味,而味亦傷形;精雖食氣,而氣亦傷精;雖氣化生精,而精化亦為氣;雖氣生此形,而氣亦受傷於形。形者,味也,不言形而言味者,以味歸形,形食味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為陰而重濁,故出下竅,氣為陽而輕清,故出上竅。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為陰,而陰中有陽,故味厚者為陰,若味薄,則為陰中之陽;氣為陽,而陽中有陰,故氣厚者為陽;若氣薄,則為陽中之陰。
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申明味厚為陰者,味厚則下泄也,薄為陰之陽者,味薄則宣通也,氣薄陽之陰者,氣薄則發泄。言雖發散,仍下泄也。氣厚為陽者,厚則發熱,言既發散,且溫熱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少,去聲,陰陽氣味,貴得其平。壯火,亢盛之火,即相火也。少火,和緩之火,即君火也。亢盛之壯火宜衰,和緩之少火宜壯。夫壯火何以宜衰?以壯火食氣故也。少火何以宜壯?以氣食少火故也。所謂壯火食氣,實壯火散氣也,所謂氣食少火,實少火生氣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重,平聲。分而言之,氣為陽,味為陰。合而言之,氣不離味,味不離氣,故氣味辛甘,從中達外,主能發散,故為陽氣,味酸苦,從中上下,主能湧泄,故為陰。陰勝則陽病者,酸苦之味太過,則陰勝而陽斯病矣,陽勝則陰病者,辛甘之味太過,則陽勝而陰斯病矣。夫陽勝則過熱,陰勝則過寒,今陰勝則陽病,乃重寒則熱之義也。陽勝則陰病,乃重熱則寒之義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寒為陰邪,故寒傷形。熱為陽邪,故熱傷氣。氣傷則痛,痛,周身無形之氣也。形傷則腫,腫,周身有形之形也。故先痛而後腫者,先傷氣而後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先傷形而後傷氣也。此水火氣味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形氣者如此。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濕勝則濡瀉。
乾,音干,下同,餘篇仿此。五行之氣,應於經脈,木氣為風,故風勝則經脈為之振動矣。火氣為熱,熱勝則經脈為之癰腫矣。癰腫為熱,與上文周身之寒腫不同也。金氣為燥,燥勝則經脈為之乾枯矣。水氣為寒,寒勝則經脈如運樞之外浮矣。土氣為濕,濕勝則經脈為之濡潤而下瀉矣。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天之四時五行,應人之五臟五氣,四時則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五行則水為寒,火為暑,金為燥,土為濕,木為風,故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其在於人,有五臟化五氣,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
乃不固,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傷於暑, 秋必痎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重,平聲。人之志意起於內,故喜怒傷氣,天之邪氣起於外,故寒暑傷形,舉喜怒而悲憂恐在其中,舉寒暑而燥濕風在其中,在天則寒為陰,暑為陽,在人則怒為陰,喜為陽。故卒暴而怒,則傷吾身之陰氣,卒暴而喜,則傷吾身之陽氣。厥氣上行者,真氣有傷,則厥逆之氣上行也。滿脈去形者,厥逆之氣滿於經脈,則神離形體而去也。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則陰陽不和,生乃不固。夫喜怒不節,乃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寒暑過度,未有明言,故又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如天寒而受寒邪,是謂重陰,重陰必有陽熱之病,天暑而受熱邪,是謂重陽,重陽必有陰寒之病,此亢害自然之理,故舉《生氣通天論》之言,以足上文之意,秋傷濕而冬咳嗽,冬傷寒而春病溫,即重陰必陽之意也。春傷風而夏飧瀉,夏傷暑而秋痎瘧,即重陽必陰之意也。此四時五行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五臟五氣者如此。此一節,言天地之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而應象於人身也。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
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 其信然乎?
別,音逼,下俱同。處,去聲。帝即以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申明陰陽應象之理,義有未盡,謂上古聖人,能體天地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必能以人身之陰陽,而應象於天地,故問於岐伯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於人形之中,而列別臟腑,本臟腑而端絡十二經脈,端、直,絡、橫也。於十二經脈之中,而會通手足三陽三陰之六合,其於臟腑經脈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有名,小會之谿,大會之谷,連屬於骨,皆有所起,六氣分部,或逆或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常之綱紀,外內之應,皆有淺深之表裡,其信然乎?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
岐伯舉五運五行,三才相合之理以對曰:東方生風,謂風,乃東方春生之天氣也,風生木,木生酸,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酸生肝,肝生筋。肝者,人之臟。筋者,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人有五體,而五體復有所生,故筋生心,人有五臟,而五臟各有所主,故肝主目。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人之臟體本於地,地之行味本於天,是天氣之所在,即地氣人氣之所在,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論之,其在天為玄,玄者,於穆而深微也,在天為玄,則在人為道,道者,平坦而共由也,在天為玄,則在地為化,化者,變化易生物也。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所謂在地為化者,化生五味,所謂在人為道者,道生智,所謂在天為玄者,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在天為玄,玄生神,是神者,天之主也,神為天之主,則無在非神,試就神之所在而推論之,神在天為風,則東方生風,神之所在也;在地為木,則風生木,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則肝生筋,酸生肝,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在音,在聲、在變動,在竅、在味、在志,亦無非神之所在也;各隨天之五氣,地之五行,人之五臟,而應象者也,故為蒼、為角、為呼,為握、為目、為酸、為怒、惟東方風木之肝臟為然耳。
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怒者肝之情,故怒傷肝,悲類乎憂,悲為脾情,亦為肺情,故悲勝怒,傷於情者,情相勝也。風傷筋,燥勝風,傷於氣者,氣相勝也。酸傷筋,辛勝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以明天地之氣味而歸於人也。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
南方生熱,謂熱乃南方夏火之天氣也,熱生火,火生苦,火乃地之五行,苦乃物之五味,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苦生心,心生血,心為人之臟,血為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五體復有所生,故血生脾,五臟各有所主,故心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熱,則南方生熱,神之所在也。在地為火,則熱生火,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脈,脈者血也。在臟為心,則心生血,苦生心,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惟南方火熱之心臟為然耳。
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喜者心之情,故喜傷心。恐者腎之情,故恐勝喜,傷於情者,情相勝也。心臟,五臟之神,而屬於陽,故不言脈而言氣,熱傷氣,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苦傷氣,咸勝苦,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
中央生濕,天也,濕生土,土生甘,地也,甘生脾,脾生肉,人也,肉體復有所生,故肉生肺,脾臟復有所主,故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噦,音誨,餘篇同。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濕,則中央生濕,神之所在也。在地為土,則濕生土,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則脾生肉,甘生脾,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惟中央濕土之脾臟為然耳。
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肉,酸勝甘。
思者,脾之情,故思傷脾,而怒勝思,傷於情者,情相勝也。濕傷肉,風勝濕,傷於氣者,氣相勝也。甘傷肉,酸勝甘,傷於味,味相勝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肺主鼻。
西方生燥,天也。燥生金,金生辛,地也。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皮毛復有所生,故皮毛生腎。肺臟復有所主,故肺主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燥,則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在地為金,則燥生金,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則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惟西方燥金之肺臟為然耳。
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憂傷肺,喜勝憂,傷於情者,情相勝也。熱傷皮毛,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辛傷皮毛,苦勝辛,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傷於氣者,皆本氣自傷,此熱傷皮毛,則金受火刑,以明自傷受傷,皆可傷也,熱傷皮毛則寒勝其熱,乃自然之理也。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腎主耳。
北方生寒,天也。寒生水,水生咸,地也。咸生腎,腎生骨髓,人也。骨髓復有所生,故髓生肝,腎臟復有所主,故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慄,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寒,則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在地為水,則寒生水,神之所在也。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則腎生骨髓,咸生腎,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慄,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惟北方腎臟之寒水為然耳。
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咸傷血,甘勝咸。
恐傷腎,思勝恐,傷於情者,情相勝也。腎臟五臟之精,而屬於陰,故不言骨而言血,寒傷血,燥勝寒,傷於氣者,氣相勝也。咸傷血,甘勝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土能勝水,當云濕勝寒,今云燥勝,以明寒濕同類,燥土之氣,以勝水氣之寒也。此天之五方五氣,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臟五體,而有陰陽之應象者如此。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此舉天元紀大論之言,以明天地陰陽水火之義,上天下地,萬物在其中,故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血陰氣陽,男女籍以生,故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陰陽左右旋轉,為血氣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為天地陰陽之應驗,故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天地之陰陽,血氣之陰陽,左右之陰陽,水火之陰陽,凡此陰陽者,乃萬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此之謂也。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生氣通天論》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即陰在內,而為陽之守也,陽者,衛外而為固,即陽在外而為陰之使也。岐伯舉此,以明陰陽為萬物之能始,故內外相應如是也。
帝曰:法陰陽奈何?
承岐伯陰陽應象之論,欲人取法陰陽而調治之,以合聖人論理人形之道,故問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開,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俛,猶俯也;冤,屈抑也。法陰陽者,陰陽不可偏勝,如陽勝則火熱有餘,而身熱,熱氣在表,則腠理開,熱氣在裡則喘粗,表裡皆病則為之俯仰,汗不出而內外皆熱也,齒乾,津液竭也,以煩冤腹滿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煩而屈抑不舒,腹滿而土氣內絕,故死。雖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冬時寒冷,陽勝可容,夏時炎暑,不堪煎厥矣。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數,音朔。陰勝則水寒有餘,而身寒,寒氣在表則汗出身常清,寒氣在裡則數慄而寒,表裡不相接,故寒則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陽不達於外,厥則腹滿死者,土氣復絕於內,故死,雖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夏時炎暑,陰勝可容,冬時寒冷,不堪凜冽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寒病而至於冬,則陰氣更勝,熱病而至於夏,則陽氣更勝,故曰此陰陽更勝之變。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是陰陽不可偏勝,偏勝則病也。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承陰陽偏勝之意,復問調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陰陽二氣本於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損八益,則陰陽二者可調。七損者,女子以七為紀,月事貴乎時下,故曰損;八益者,男子以八為紀,精氣貴乎充滿,故曰益。知七損八益,則陰平陽秘,故二者可調,不知用此損益之法,而調治之,則早衰之節也,節,猶候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試舉早衰之節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陰精之氣,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則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則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能知七損八益,則身強。不知則老,不知七損八益,則身老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出於斯世之中,而強老之名則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察同者,於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於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愚者察異,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餘。有餘,則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者,今則耳目聰明,而身體輕強。年六十,陰痿,氣大衰者,今則老者復壯,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今則壯者益治矣。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憺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治世,本無為而有為,恬憺虛無,體同於天,故能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而如帝之所問也。此言陰陽秉在天之神,而應象無方、惟聖人能取法而調治之。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聖人壽命與天地終,則人之形體即天地之形體也。天為陽,人身耳目為陽,天不足於西北,是陽體不足於陰方,故西北方,陰也,人身右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地為陰,人身手足為陰,地不滿東南,是陰體而不足於陽方,故東南方,陽也,人身左為東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也。
帝曰:何以然?
何以在左則耳目明,而手足不強,在右則手足強,而耳目不明。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便,平聲。人身南面而立,左東右西,左者乃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左耳目聰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右耳目不聰明,而右手足強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一身形氣,俱感於邪,其病在上,則上為陽,而右虛,故右甚,右甚即陽體而不足於陰方之義,其病在下,則下為陰,而左虛,故左甚,左甚即陰體而不足於陽方之義,此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陰陽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濁陰歸地,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里,理通。人身應天地者,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精,精華也,故天有精。形,形體也,故地有形。八紀,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故天有八紀。五里,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里。既有精,有形,復有紀,有里,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天有精也,濁陰歸地,地有形也,動者天之紀,靜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動靜,皆神明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也。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憺之能,以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惟賢人則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蓋聖人無為以合天地,賢人則有為以合天地也。
天氣通於肺。
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氣亦通於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氣,而天氣與之相通。
地氣通於嗌。
嗌,咽嗌也。嗌受水穀,下接胃口,而地氣與之相通。
風氣通於肝。
肝屬木,其氣風,故風動之氣,與之相通。
雷氣通於心。
心屬火,火炎上,故雷氣與之相通。
穀氣通於脾。
脾土之氣,灌於四旁,故四旁空谷之氣,與之相通。
雨氣通於腎。
雨氣即水氣,腎寒主水,故雨水之氣與之相通。
六經為川。
三陰之經主五臟,三陽之經主六腑,六經為川者,三陰三陽之六經,如川之流而脈絡貫通也。
腸胃為海。
人籍後天水穀以生,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大,而眾流所歸也。
九竅為水注之氣。
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耳目鼻口,前後陰,皆有水津以貫注,故九竅為水注之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五臟六經,腸胃九竅,上合天地,有陰有陽,皆以天地為之陰陽,故人身陽氣宣發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陽熱運行之氣,可以天地之疾風名之,其一時忿怒之暴氣,可以象雷鳴之鼓擊,其暴氣未平之逆氣,可以象陽火之亢熱。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天地之陰陽,即人身之陰陽也,人身之陰陽,即天地之陰陽也。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紀,不用地之五里,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災害之至,將於瞬息,故邪風之至於人身而發病,則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
邪之中人,始傷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膚。
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故其次治肌膚。
其次治筋脈。
留而不去,則入於筋脈,故其次治筋脈。
其次治六腑。
留而不去,則入於腑,故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留而不去,則入於臟,故其次治五臟,治及五臟,則半死半生,可不慎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上文皮肌筋脈腑臟之病,有因於天者,有因於地者,有因於人者,故天之邪氣,感於人身,則害人五臟。邪氣,風寒暑濕燥火也。人之水穀之寒熱,感於人身,則害六腑。水穀寒熱,飲食失宜,或寒或熱也。地之濕氣,感於人身,則害皮肉筋脈,因於濕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濕氣。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針以治之者,知陽病必行於陰也,當從陰以引之,而出於陽。知陰病必行於陽也,當從陽以引之,而離於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繆刺之法也。以我知彼,以我之神,會彼之神也。以表知里,視其表陽,知其里陰也。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里,所以觀其太過與不及之理,而為用針之法也。故必見微得過,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然後用針以治之,而不至於危殆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
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沉滑 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分,去聲。未針之先,必以脈診,故善診者,察色脈,別陰陽,審色之清濁,而知面王之部分,視氣之喘息,聽言之音聲,而知臟腑之所苦,觀權衡規矩,脈應四時,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觀三部之浮沉滑澀,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則無過愆,以之為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故因其病輕之時,而發揚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時,而衰減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減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診而為刺之之法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不行刺法,但以氣味之藥治之,凡形體不足,而羸瘦者,當以陽分之氣藥溫之,陽氣為能外達也;陰精不足而虛弱者,當以陰分之味藥補之,陰味為能內滋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可吐而已。
其下者,引而竭之。
可下而已。
中滿者,瀉之於內。
可消而已。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有邪者,邪從汗解,故當漬形以為汗,申明漬形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發之也。
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病氣慓悍,是當按收,恐正氣之並脫也。
其實者,散而瀉之。
病氣內實,是宜散瀉,恐邪氣之過實也。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掣作掣導也。凡此施治之法,當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柔剛者,乾剛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陽盛則陰虛,故陽病當治其陰,陰盛則陽虛,故陰病當治其陽。定其血氣,定其病之在血在氣也。各守其鄉,血病勿使傷氣,氣病勿使傷血也。血實宜決之,勿使傷氣矣,氣虛宜掣引之,勿使傷血矣。此一節,言人身之陰陽形體,而應象於天地,是當法天地之陰陽,以為診治之善也。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此承上篇陰陽應象,而復論陰陽之離合也。應象者,陰陽之徵乎外也;離合者,陰陽之本乎內也。陰陽之理,本於太極,由陰而陽,故曰陰陽。離則有三,合則為一,從三而十百千萬皆離也;三陽歸於一陽,三陰歸於一陰,皆合也。開闔樞者,開則為陽,闔則為陰,舍合則不能為開,舍開則不能為闔,是陰陽互見,開闔並呈也。其曰陰之絕陽,是純陰無陽而歸於太極也,又曰陰之絕陰,是純陰無陰,而歸於無極也。陰陽之理,從無極而太極,太極而陰陽,所以申明陰陽之離合者如此。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帝承上篇陰陽應象之意,問天地日月陰陽運行,以成一歲,人之陰陽,亦與相應。今人身三陰三陽,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其故何也?帝承陰陽應象之意,而探陰陽之根本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下可數,同勝,平聲。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則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至於萬之大,尤不可勝數,然探其本原,則有要道,其要歸於一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試以天地萬物言之,天覆於上,地載於下,而萬物方生。其萬物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當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予,與同。長,上聲。藏,如字。萬物出乎陽,其體各正,是其正也,乃陽予之。萬物主乎陰,其性始成,是其主也,乃陰為之。陽正於外,陰主於內,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若失常,則天地四塞,天地四塞,則覆載無從,而萬物不生。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萬物之陰陽,其變無窮,人身之陰陽,其變無窮,故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啻十百千萬,數之可數,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而為離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三陰三陽,有離則有合,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陽根於陰,三陽根於三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陽也,後曰太衝,陰也,故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故人身太陽之根,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結於目中央之命門,是雖太陽,而名曰陰中之陽,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中身而上,亦名曰廣明,陽也,廣明之下,名曰太陰,陰也,太陰之前,名曰陽明,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故人身陽明之根,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是雖陽明,而名曰陰中之陽。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少陽根於厥陰,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人身少陽之根,起於足小趾、次趾之竅陰,是雖少陽,而名曰陰中之少陽。夫太陽根於少陰,則曰少陰之上;陽明根於太陰,則曰太陰之前;少陽根於厥陰,則曰厥陰之表,以明上下前後表裡,其義一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浮,名曰一陽。
摶,音團,餘篇同。論三陽之離合,自其離者而言之,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自其離而復合者言之,舍闔則不能開,舍開則不能為闔,舍開闔,則不能為樞。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浮,但命曰一陽。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
承上文三陽之意,而復願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外者為陽,如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中身而上,名曰廣明者是也;內者為陰,如後曰太衝,廣明之下,名曰太陰者是也。
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沖,太衝也。其衝在下者,太衝屬少陰,在太陰之下,而其中則名曰太陰。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之隱白,名曰陰中之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其衝在下,故太陰之後,名曰少陰。人身少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心之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太陰主開,厥陰主闔,少陰主樞,有開闔,而始有樞。是先厥陰而後少陰,故少陰之前,名曰厥陰。人身厥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厥陰為陰之盡,而曰陰之絕陽,言純陰而絕無陽也。名曰陰之絕陰,言純陰而絕無陰也,絕陽絕陰,是太極而歸於無極,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沉,命曰一陰。
若夫三陰之離合也,離則太陰為開,厥陰的闔,少陰為樞。離而復合,是三經者開闔相資,樞轉相濟,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沉,命曰一陰,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陰陽⿱山⿲彳黑攵⿱山⿲彳黑攵,積傳為一周,氣里形表,而為相成也。
⿱山⿲彳黑攵,沖同。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人身陰陽沖沖,沖沖,往來不絕也。積傳為一周,謂一周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二刻一小周,積傳至百刻,則為日夜之一周也。氣里形表,謂陰陽之氣行於里,陰陽之形立於表,表裡形氣,互相資益,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陰陽別論第七篇
此承上篇陰陽應象、陰陽離合,而復論陰陽之別也。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之常也。無胃脘之陽,見真藏之陰,則為別陰;無柔和之陰,見結搏之陽,則為別陽。別陰別陽,非陰陽之常,乃陰陽之別。常則和,別則病;常則順,別則死。所以別陽別陰,陽結陰結,陽搏陰搏,皆言病而言死也。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四經十二從者,人身有四時之大經,十二脈之相從也。經,常也;從,順也。帝問四經十二從,以明陰陽有經常,從順之道也。
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四經,應春夏秋冬之四時;十二從,應一歲之十二月;十二月,復應人身之十二脈。脈,經脈也。經脈歌云:肺寅大卯胃辰宮,脾已心午小未中,申胱酉腎心包戌,亥三子膽醜肝通。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經脈臟腑相合,雌雄相應,故脈有陰陽。知陽者可以知陰,知陰者,可以知陽,此陰陽之相通也。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所謂陰者,真藏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陰陽互見,彼此相資。若以陽脈論之,凡陽有五,肝心脾肺腎,皆有和平之陽脈也。五五二十五陽者,肝脈應春,心脈應夏,脾脈應長夏,肺脈應秋,腎脈應冬。春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弦之胃脈;夏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鉤之胃脈;長夏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緩之胃脈;秋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毛之胃脈;冬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石之胃脈,是五五二十五陽。蓋五臟三陰之脈,皆有陽和之胃脈。若無陽和之胃脈,則所謂陰者,乃三陰之真藏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又申明所謂陽者,乃中焦胃脘之陽,而五臟籍以資生者也。若無胃脘之陽,而別於陽者,知病所發之處也;見真藏之陰,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謂手太陽之脈,終於目內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手陽明之脈,終於兩鼻孔;足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循髮際,至額顱;手少陽之脈,終於目銳眥,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也。三陰在手,謂足厥陰之脈,注肺而終,交手太陰,出於手大指次指之內廉;足太陰之脈,注心中而終,交手少陰,循手小指之內而出;足少陰之脈,絡心,注胸中而終,交手厥陰,循手小指次指而出也。夫三陽在頭,三陰在手,一氣運行,皆有胃脘之陽,故曰所謂一也。若無胃脘之陽,而別於陽者,不但知病處也,且知病死忌之時。無胃脘之陽,見真藏之陰,而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
者為陽。凡持真脈之臟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 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數,音朔。知病知忌,知死知生,眾人不知,醫獨知之。故當謹熟陰陽,無與眾謀。夫不與眾謀,乃診脈而得其微。故所謂陰陽者,即脈之去者為陰,脈之至者為陽,脈之靜者為陰,脈之動者為陽,脈之遲者為陰,脈之數者為陽,此平人脈法也。凡持真脈之藏脈,而知死生之期者,如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懸絕,真藏弧懸,與胃脘之陽相絕也。急,勁急也。十八日者,木之生數三,三而三之,則為九,再九而十八也。心至懸絕,九日死者,火之生數二,成數七,九日火之生成數也。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者,金之生數四,三四而為十二也。腎至懸絕,七日死者,水之生數一成數六,七日水之生成數也。脾至懸絕,四日死者,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氣不能四應,故四日死。此診真藏之脈,而知死生之期者如此。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皆為岐伯之言,史臣復加三日者,承上文別陽知病之離,而復言二陽、三陽、一陽之病也。二陽,陽明胃土也。土借火生,胃由脾運,今病心脾,是火不能生土,脾不能運胃也。二陽為水穀之海,精血之所資生。有不得隱曲者,男子精虛,不得為房幃之隱曲也。女子不月者,女子血虛,月事不以時下也。其傳為風消,血虛風勝,而肌肉消枯也。其傳為息賁,精虛氣逆,而喘息奔迫也。有一於此,皆死不治。所以申明二陽病處,且知忌時也。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腨㾓;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腨,音善。㾓,音淵。餘篇皆同。三陽者,太陽膀胱寒水也。太陽本寒標熱,故發寒熱。太陽經脈,從頭下項,挾脊貫臀,下抵腨足,故下為癰腫。下臀,下髀膕也。癰腫,經脈血氣,逆於肉理也。及為痿厥,腿足痿痹而厥逆。筋虛則痿,氣虛則厥也。腨㾓,小腿痠疼也。其傳為索澤,膀胱水澤枯索也。其傳為頹疝,陰器睪丸,連膀胱而腫脹也。所以申明三陽病處也。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為心掣,其傳為膈。
膈,隔同。下仿此。一陽者,少陽初生,膽木也。病則初陽不升,故下氣。真氣少,則客氣上逆,故善咳。陽氣虛則土寒,故善泄。其傳為心掣,木不生火,心氣虛寒,而掣痛也。其傳為膈,火虛土寒,胸膈不利也。所以申明一陽病處也。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夫病在陽而發於陰,病在陰而合於陽,故又舉二陽一陰,二陰一陽,三陽三陰之發病也。二陽,陽明也。一陰,厥陰也。陽明厥陰主闔,如二陽一陰發病,則二陽不能為陽之闔,一陰不能為陰之闔,不能闔而乍闔,則主驚駭。背為陽,主開,不能轉開為闔,故背痛。陰氣上衝而復下,則善噫。噫,噯也。陽氣下行而復上,則善欠。欠,呵欠也。此一陰發病,為肝虛風勝,二陽發病,土受木克,故曰風厥,語風氣盛,而中土厥逆也。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二陰,少陰也。一陽,少陽也。少陰少陽主樞。二陰一陽發病,則二陰不能樞轉於內,一陽不能樞轉於外,故善脹。申明善脹者,非腫脹之謂,乃心滿善氣。蓋陰樞不轉,則心滿;陽樞不轉則善氣也。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三陽,太陽也。三陰,太陰也。太陽太陰主開。三陽三陰發病,則三陽不能開於陽,三陰不能開於陰,故為偏枯痿易。偏枯,半身不遂,痿易,痿痹易常,是太陽不能為開也。四肢,太陰脾土之所主,不舉,太陽不能為開也。所以申明別於陽,而知病處者如此。
鼓一陽曰弦,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鉤,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淄。
舊本,弦訛鉤,鉤訛弦,今改正。脈體內應五臟,外合四時,皆有胃氣。故鼓一陽曰弦,鼓動一陽初升之氣,則脈微弦,內應肝臟,外合春生之木氣也。鼓一陰曰毛,鼓動一陰初升之氣,則脈微毛,內應肺臟,外合秋收之金氣也。鼓陽勝急曰鉤,鼓動陽氣,既勝既急,則脈微鉤,內應心臟,外合夏長之火氣也。鼓陽至而絕曰石,鼓動陽氣,至而復絕,脈沉如石,內應腎臟,外合冬藏之水氣也。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陰陽相過,其脈則滑曰淄。內應脾臟,外合四時之土氣也。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藏,如字。陰陽內外彼此相濟,如陰中無陽,則陰爭於內;陽中無陰,則陽擾於外。陽擾於外,則皮毛之魄汗未藏,魄汗未藏,外而不內也。陰勝於內,則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逆起熏肺,喘鳴,內而不外也。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淖,音鬧。獨陽不生,獨陰不長。陰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陰之所以能生萬物者,以陰和而複本於陽和也。由此言之,則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是故剛與剛,則為獨陽,必陽氣破散。陽氣破散於外,則陰氣乃消亡於內矣。此剛與剛,則為獨陽,而陰陽不和也。若柔與柔,則為獨陰。淖者,柔與柔相合也。故淖則剛柔不和。經氣借陽和以運行,今惟陰無陽,則經氣乃絕,此柔與柔則為獨陰,而陰陽不和也。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夫柔與柔則為死陰,剛與剛則為生陽。死陰生陽,皆非正也。故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陽奇之數,從一而三,三日死,為其無陽也,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陰偶之數,由二而四,四日死,為其無陰也。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
重,平聲。闢,僻同。之,移也。所謂生陽死陰者,肝移熱於心,謂之生陽。肝木生火,臟熱相移,故曰生陽,是即剛與剛也。《氣厥論》云:肝移熱於心則死。所以然者,火熱自焚,心氣厥逆也。心移寒於肺,謂之死陰。肺金如天,心火如日,火日衰微,若天無日,故曰死陰,是即柔與柔也。《氣厥論》云:心移寒於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所以然者,天日虛寒,水精不布也。不但此也,若肺之腎,謂之重陰,腎為陰寒之臟,肺寒而復移於腎,故曰重陰。腎之脾謂之僻陰,脾為陰中之至陰,腎寒而復移於脾,是陰寒入於幽僻,故曰僻陰。此生陽死陰,重陰僻陰,有一於此,皆死不治。此申明別陽知病忌,別陰知死期者如此。
結陽者,腫四肢。
承上文別陽別陰,而復論陽結陰結。結陽者,陽氣自結,不和於陰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故結陽者腫四肢,此陽氣為病,而徵乎外也。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結陰者,陰氣自結,不和於陽也。血乃陰屬,故結陰者,便血一升,瘀血去而陽氣和。若陽氣不和,仍為陰結之病,而便血一升,是再結二升也。瘀血去而陽氣不和,仍為陰結之病,而便血一升,是三結三升也。此陰血為病,而徵乎內也。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斜,作邪。少腹之少,去聲。餘篇少同。陰陽結邪,陰陽並結而為邪病也。人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今陰陽並結,致多陰少陽,是陰寒盛,陽氣虛,故曰石水。石水,腎水也。少陰主腎,位居少腹,故少腹腫。此言陰陽結邪,致陰盛陽虛,而病二陰之石水也。
二陽結,謂之消。
二陽,陽明也。陽明之上,燥氣主之。結則燥氣獨盛,故飲水過多,而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膈。
三陽,太陽也。太陽為諸陽主氣,常從胸膈而入於中土,從中土而出於膚表,結則不能出入,故謂之膈。膈,猶隔也。
三陰結,謂之水。
三陰,太陰也。太陰之上,濕氣主之。結則濕氣獨盛,故謂之水。與少陰之石水不同也。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一陰,厥陰也。一陽,少陽也。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陰陽皆結,風火熾而肺金傷,故謂之喉痹。喉為天氣,肺實主之。痹者,閉也。此言陽結陰結則病,是非陰陽之常,而為陰陽之別也。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陽虛,腸澼死。
搏,音博。餘篇同。陽結陰結則病,陽搏陰搏則死。故復論陰陽之搏。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陰氣過盛,搏擊於內,不與陽和,似乎別出,陰盛蓄陽,故在婦人謂之有子。若陰搏陽別而屬陰陽正氣之虛,證見腸澼而下泄者死。即在婦人,亦非有子。所以申明陰搏有屬有子,有屬病死也。
陽加於陰,謂之汗。陰虛陽搏,謂之崩。
陽加於陰謂之汗,言陽氣有餘,內加於陰,陰得陽而外出,故謂之汗。若陽加於陰,陰氣內虛,不與陽和,陽氣搏擊,陽搏於內,則陰虛陽盛,故謂之崩。崩,血下墮也。所以申明陽搏,有屬陰陽和而汗出,有屬陰陽不和而血崩也。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夫陰搏則陰盛,陽搏則陽盛。有屬無病者,有屬有病者,有屬病死者。若經脈不和,手足陰陽俱搏者死,故舉三陰三陽而復論之。三陰俱搏者,手足太陰脾肺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二十日夜半死者,土之成數十,金之成數九。夜半者,半夜子初,乃十九日之終,交二十日之子陽,而即死也。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二陰俱搏者,手足少陰心腎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三日夕時死者,水之成數六、火之成數七,終水火之成數而死也。又曰夕時者,乃十三日之終,至戌亥方死,所以別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陽也。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一陰俱搏者,手足厥陰肝與心包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日死者,木之成數八,火之生數二也。十日者,終木之成數,火之生數而死也。此三陰五臟相搏,與之死期者如此。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陽膀胱小腸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且鼓者,三陽既搏且鼓動,手足之一陽也。手之一陽,少陽三焦也;足之一陽,少陽膽經也。膀胱,水也;小腸三焦,火也;膽,木也。三日死者,水之生數一,火之生數二,合而為三。又三者,木之生數。盡水火之生數而死於木也。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三陰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陰合手足太陽之氣,而相搏擊也。手太陰,肺金,天也;足太陰,脾土,地也;手太陽,小腸,火也;足太陽,膀胱,水也。太陰,天地之氣;太陽,水火之氣。不和,故心腹滿。三陰三陽俱搏,則肺之天氣,脾之地氣,膀胱之水氣,小腸之火氣,發泄已盡,不得有所隱曲也。隱,幽隱;曲,曲匿。與上文病發心脾之不得隱曲不同也。五日死者,土之生數五,天地水火不交會於中土而死也。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二陽俱搏者,手足陽明胃與大腸之氣相搏擊也。溫,熱也。其病溫,以陽明之陽,而見溫熱之病。陽亢津竭,故死不治。又曰不過十日死者,言上文不交會於中土,則五日死,此陽明土氣亢熱,亦不過十日死。五、十居中,皆土數也。此言陽搏陰搏則死,是非陰陽之常,而為陰陽之別也。
帝問四經十二從,乃探陰陽之理,而求其常。岐伯不論陰陽之常,而論陰陽之別,意謂欲知陰陽之常,必知陰陽之別,不知陰陽之別,則陰陽之理,猶為未盡云爾。
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靈蘭,藏書之室,謂神靈相接,其氣如蘭,秘典,帝以岐伯之言,藏靈蘭之室,為秘密之典章。蓋心為君主,主明則下安,不明則危,是君道之所繫者大。帝聞岐伯之言,而悟為君之道,故尊奉其言,齋戒擇吉,以藏靈蘭之室,故曰靈蘭秘典。
黃帝問曰:願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
使,去聲,下同。人身十二經脈,內合有形,皆謂之臟。藏者,臟也。十二臟中相為傳使,有貴有賤,不可不知,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
十二臟相使,探其貴賤,故贊其所問之悉,而請直遂言之。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至貴者,莫如君。君者,人之主也。若以十二臟論之,則心者,君主之官也。虛靈萬應,故神明出焉。首舉心為君主,而鄭重言之,所以示貴也。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相,去聲。位高近君,猶之相傅之官,受朝百脈,故治節由之出焉。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氣勇善怒,猶之將軍之官,運籌揆度,故謀慮由之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斷,去聲。生陽上升,無所偏倚,猶中正之官,識量惟膽,故決斷由之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膻中,即心包絡。心包代君行令,猶之臣使之官,宣通絡脈,故喜樂由之出焉。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胃主納,脾主運,皆受水穀之精,猶之倉廩之官,主入主出,五味各走其道,故五味由之出焉。脾與胃,以膜相連,故合言之。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糟粕所出,猶之傳道之官,食化而變糞,故變化由之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盛,音成。受胃之濁,水穀未分,猶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後變,故化物由之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腎藏精,男女媾精,鼓氣鼓力,故腎者,猶之作強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故三焦者,猶之決瀆之官,閤中上而歸於下,水道由之出焉。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藏,如字,下同。位居胞中,故膀胱者,猶之州都之官,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故津液藏焉。得陽熱之氣,而津液始達於皮膚,故氣化則能出矣。此心為君主而諸官各守其職者如此。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此十二官者,貴賤相使,不得相失也。主明,心主神明也。下安,諸官各安其職也。以此心主之神明,而養生,則壽也。歿世不殆,壽及子孫也。以為天下則大昌,壽及萬民也。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十二官以君為主。不明則危,貴賤混淆也。閉塞不通,十二官不相使也。形乃大傷,經脈之有形傷敗也。以此養生則殃,言不但不能養生,而災殃且至也。以為天下,其宗大危,言不但自身危困,而宗祧且大危也。君主之尊,神明之貴,乃如是也,故當戒之戒之。此申明十二臟之貴賤相使,而首重君主之神明者如此。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當,去聲。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義。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義。道惟微也,故變化無窮,既微且變,則人孰知其原!不知其原,故窘乎哉!消者瞿瞿,瞿瞿,驚顧貌;猶言探其消息,仍瞿瞿然驚顧,而孰知其至要之所在也。閔,憂也。閔閔,憂之深也。當,切當也。深憂道之切當,而仍不知孰者之為良也。所以嘆道之至微而難明也。
恍惚之數,生於毫釐,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
承上文至道難明之意,而言恍惚難明之數,生於毫釐之至微。然雖至微,亦有可明,故又言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可以度而知其長短,可以量而知其多少也。既可度量,則千之萬之而微者可以益大。微者可大,則推之大之,而道之形體乃制。制,正也。所以承道之至微,而又嘆道之至大也。
黃帝曰:善哉,余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
帝聞岐伯之言,知神明之重,君主之貴,至道之微,至道之大,君臣契合,一德一心,故贊之曰:善哉,余今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謂心主神明,猶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猶之大聖之業也;以心主神明,主明下安之意,而論至道之微,至道之大,猶之以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也。故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史臣復記黃帝果擇吉日良兆,書岐伯所授之言,藏諸靈蘭之室,以傳後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之二
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大論二字,舊本誤傳四氣調神下,今各改正。
六節者,天以六為節,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六十日而甲子周,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天有六六之節,地則以九九制會也。藏象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神藏五,開竅於耳目鼻口,形藏四,開竅於前後二陰,竅雖有九,其位惟六,又神藏形藏,合於三陽三陰之六氣,猶之以六為節,以九制會,故曰藏象。此篇為《六微旨大論》提綱,故曰《六節藏象大論》。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陰陽之理,一奇二偶,合而為三。三而兩之,為六。三而三之,為九。故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而人則以九九制會,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帝舉以問,意欲詳明天人相應之道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天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也。氣數,二十四氣之常數也。六六之節,九九制會,所以正天之度,正氣之數也。故申明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而有遲速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而有生殺也。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
奇,音箕。日月陰陽之行於天地也,行有分野之紀,日月陰陽之周於天地也,周有南北道之理,日行遲,月行疾,故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日一歲周天,月一月周天,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今止三百六十日,復有小月,是以積氣之餘,而有盈閏矣。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
上古樹八尺之臬,度日影以正東西,是立端於始也,參日中之影,與極星以正南北,是表正於中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推日之行度,氣盈五日有餘,朔虛五日有餘,以終一歲之數,是推余於始也,始中終,合氣數以推之,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
天度積氣余而盈閏,氣數則十五日為一氣,一歲二十四氣,無有所餘,故問何以合之而成閏。
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天度者,天之道,氣數者,地之理,故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制會者,二九合三六,四九合六六,以成一歲,又四九合六六,又成一歲,其一九,則合六而餘三,故兩歲有餘以成閏,此氣數之合於天度,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天有十干之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此六六三百六十日之大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故其生五,其氣三。
地之九州,人之九竅,皆通乎天氣者,三才合一之道也,陰陽之理不外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生五氣三,上下相通,自古為然,此引生氣通天論之言,以明三才合一,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為九藏以應之也。
由生三氣五而推論之,三才各具五行,故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以九而分應乎地,則為九野,九野,即九州也。以九野而復應乎人,則為九藏,九藏,即九州也。形藏四,謂膀胱,小腸,胃,大腸,所以藏有形之物,故曰形。神藏五,謂肝心脾肺腎,所以藏無形之氣,故曰神。合為九藏以應之,謂膀胱小腸,前陰主之,胃大腸,後陰主之,是形藏四,而歸竅於前、後二陰也。心腎主耳,肝主目,肺主鼻,脾主口,是神藏五而歸竅於耳目口鼻也。藏雖有九,其位惟六,是九九制會於六六,以明六節藏象之意。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
承氣余盈閏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
天無言而四時成,此上帝所秘,惟古聖能闡明之,先師傳之也。
帝曰:請遂言之。
遂,猶直也。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日謂之候,如立春五日,東風解凍,次五日,蟄蟲始振,後五日,魚涉負冰者是也;三候謂之氣,一月凡二氣,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也:六氣謂之時,一月二氣,三月,則六氣而成時也;四時謂之歲,春夏秋冬四時,以成一歲也,一歲有一歲之主氣,一時有一時之主氣,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
甲乙之歲,土運治之,乙庚之歲,金運治之,丙辛之歲,水運治之,丁壬之歲,木運治之,戊癸之歲,火運治之,五運以次相襲,而一歲之中,各主時而皆治之。期,一歲也,至終一歲之日,則周而復始,時立氣布,言一歲之中,四時立,節氣布,更加環之無端也。候亦同法者,四時之歲,積候而成,與終期復始,同一法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此《靈樞·官針》篇之言,引之以明六氣加臨,而有盛衰虛實也。年之所加,隨在泉之位,六氣各有客氣之相加也,氣之盛衰,司天之氣,有太過而盛,不及而衰也;虛實所起,因氣之盛衰,而民病虛實,所由起也;必知此始為良工,如不知之,不可以為工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
承上文而問五運之周而復始,即如環無端,其運氣有太過不及,則何如?
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更,平聲。五運化氣,更立其歲,甲己土勝,乙庚金勝,丙辛水勝,丁壬木勝,戊癸火勝,故各有所勝,其中有盛衰虛實之變,此歲氣之常理也。
帝曰:平氣何如?
無太過,無不及,謂之平氣。
岐伯曰:無過者也。
無過,不愆常候也,無過,亦無不及矣。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
以盛虛之變為常,則太過不及,奈何?
岐伯曰:在經有也。
太過不及,為運氣之常,故在經有也。此篇乃歲運六氣之提綱,下經歲運諸大論,皆論太過不及,淫勝郁復之氣。
帝曰:何謂所勝?
上文五氣更立,各有所勝,乃五運化氣,土金水木火相生,各主一歲,非勝克也,故復問之。
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金匱真言論》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蓋四時者,五行也,故曰得五行時之勝,由此言之,各以五行四時之氣,而命其臟。蓋一歲之中,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以主四時之氣,各以四時五行相生之氣,而命其臟,其中即有相勝矣。命臟者,如春勝長夏,是肝木勝脾土也,餘臟仿此。
帝曰:何以知其勝?
五行四時之勝,何以知之?
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五運主歲,六氣主時,求其主時之氣至也,皆歸於始春之初氣,六元正紀大論云,六氣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
未至而至,氣候未至,主時之氣先至也。故此謂太過,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薄所不勝,則制我者,而我薄之,寡於畏矣,乘所勝,則我制者而我乘之,亢則害矣,命曰氣淫不分,言主氣淫縱太過,正氣混淆不分別也,五臟應四時,氣淫不分,則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至而不至,氣候已至,主時之氣未至也。故此謂不及,不及則所勝妄行,如木氣不及,則我勝之土氣妄行矣,所生受病,則生我之水氣受病矣,所不勝薄之,則我不勝之金氣,薄而侮之矣。命曰氣迫,言主氣不及,則所勝所生所不勝之氣,交相逼迫而為病也。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申明所謂求其至者,乃四時氣至之時,不但始春為然,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則主時之六氣,可與相期,若未至而至,至而不至,皆失時反候,則五行之主治不分,致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也。此復申明四時氣候,各有主氣,不必始春為然,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
帝曰:有不襲乎?
四時六氣,始於厥陰,終於太陽,相為承襲,即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之義,故復問,有不襲乎?
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蒼天之氣,不得無常,若主時之氣,不相承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異而災怪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
非常則變,其變無窮,故復問之。
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重,平聲。變至則病,病有微甚,如風木之氣,變為驟注,則有土濕之病,木能勝土,為病則微,如風木之氣,變為肅殺,則有燥金之病,土不勝金,為病則甚,斯時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變氣之至,非其克我之時,則病微,當其克我之時,則病甚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非常而變,即以勝相加之義,帝故善之,氣合而有形,有形之體,本於無形之氣也,因變以正名,命名之正,因於物極之變也,天地之氣運,陰陽之變化,其於草木昆蟲之萬物,有稟四時五行之一二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二三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全氣者,其氣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度,入聲:量,平聲。天體至廣不可以度度之,地裡至大,不可以量量之,天地陰陽萬物誠大哉,神靈之問,請陳其方。方,略也。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勝,平聲。竹類甚繁,有色有味。竹生五色,而萬物莫不有色,故五色之變,不可勝視;竹生五味,而萬物莫不有味,故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人之嗜欲不同,色味各有所通,蓋五色通於神氣,五味通於形藏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食,音飼。氣為陽,主天,故天食人以五氣;味為陰,陰主地,故地食人以五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藏,如字,下封藏同。氣無形,故五氣入鼻,氣為陽,故藏於心肺,心榮色華於面,故上使五色修明,肺主氣,出音聲,故音聲能彰,此氣為陽而上通於神氣也。味有形,故五味入口,味為陰,故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臟之氣,氣和而生,則有形之津液相成,津液相成,則神乃自生,此味為陰通於形藏,而復為神氣之所資生也。
帝曰:藏象何如?
形藏四,神藏五,其象何如?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身之主,故為生之本,心藏神以應萬事,故為神之變也,心合脈,其榮色,故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屬夏火,故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肺者,臟之蓋,受朝百脈,故為氣之本,肺主氣,而藏魄,故為魄之處也,肺合皮,其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屬秋金,故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腎者,受藏五臟六腑之精,如蟄蟲周密,故主蟄封藏之本,而為精之處也,腎合骨,其榮發,故其華在發,其充在骨,腎屬冬水,故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罷,作羆。陰中,舊本訛陽中,今改正。肝者,將軍之官,如熊羆之任勞,故為羆極之本。肝藏魂,故魂之居也,肝合筋,其榮爪,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華爪充筋,血氣乃行,故以生血氣,酸,肝味,蒼,肝色也,肝屬春木,故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脾者,倉廩之本,榮之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舊本混入下段,今改正。唇,音純,即口唇,餘篇仿此。《靈蘭秘典論》云脾胃者,倉廩之官,故脾者,倉廩之本,消化水穀,谷消則脈道乃行,水化則其血乃成,故榮之居也,脾合肉,其榮唇,故其華在唇四白,四白,口四際之白肉也。肌,亦肉也,故其充在肌,甘,脾味,黃,脾色也,脾乃陰中之至陰,故為至陰之類,通於土氣。此申明藏象,而為神藏五者如此。
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形藏四,胃、大腸、小腸、膀胱也,四者皆藏有形之物,故名曰器,又言三焦者,腸胃膀胱,皆三焦之所主也,《靈樞·榮衛生會》論云,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胃中,下焦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是上中下三焦之氣,能化腸胃之糟粕,轉味而入於腸胃,出於前後二陰者也,此申明形藏四,而稟氣三焦者如此。
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腑能藏物,亦謂之藏。膽為中正之官,決斷所出,膽氣升,則臟腑之氣皆升,故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上文五臟五腑,今云十一臟,包絡與心相合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有形之臟腑經脈,合無形之三陽三陰,三陽主六腑,六腑以胃為本,故人迎之脈,以候三陽,人迎,結喉兩旁之胃脈也,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下人迎,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少陽膽與三焦也,二盛病在太陽,太陽膀胱小腸也,三盛,病在陽明,陽明胃與大腸也,四盛以上為格陽,格陽者,終始篇所謂溢陽為外格也,此以人迎胃脈,而候三陽之六腑也。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
三陰主五臟,五臟以肺為先,故寸口之脈以候三陰,寸口兩手寸部之肺脈也,經脈論云,肺手太陰之脈,入寸口,蓋寸口,謂之脈口,又謂之氣口,脈口,氣口,皆屬太陰,終始篇云,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五臟別論云,氣口亦太陰也,故寸口一盛,病在厥陰,厥陰肝與心包也,二盛病在少陰,少陰心腎也,三盛病在太陰,太陰脾肺也,四盛以上,為關陰,關陰者,終始篇所謂溢陰為內關也,此以寸口肺脈,而候三陰之五臟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贏,盈同。上文一盛二盛三盛,猶言一倍二倍三倍也,故人迎與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為內關外格,內關外格則亢盛盈滿,無以復加,不能極於上天下地之精氣,則死矣。此神藏形藏合於六氣,六氣貴得其平,經脈不宜亢盛也。
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復論五臟之生成也。天主生,地主成,五臟之色徵於外,天氣之所主也。五臟之脈行於內,地氣之所主也,色者氣所附,脈者味所歸,合色脈氣味而五臟之生成備矣。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復論五臟之生成,五臟各有外合,脈者心之外合,故心之合脈也,五臟各有外榮,色者,心之外榮,故其榮色也,五臟各有所主,腎者,心之主,故其主腎也,外合外榮者,臟之成,主者,臟之生,五行之理,制而後生,主者生之謂也,火受水制,則水有餘,而木氣旺,木旺則生火,制之乃所以生之,心肺肝脾腎之次序,亦制生之意也。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皮者肺之外合,故肺之合皮也,毛者肺之外榮,故其榮毛也,心者,肺之主,故其主心也,金受火制,則火有餘,而土氣旺,土旺則生金矣。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筋者,肝之外合,故肝之合筋也,爪者,肝之外榮,故其榮爪也,肺者,肝之主,故其主肺也,木受金制,則金有餘,而水氣旺,水旺則生木矣。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肉者,脾之外合,故脾之合肉也,唇者,脾之外榮,故其榮唇也,肝者,脾之主,故其主肝也,土受木製,則木有餘,而火氣旺,火旺則生土矣。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骨者,腎之外合,故腎之合骨也,發者,腎之外榮,故其榮發也,脾者,腎之主,故其主脾也,木受土製,則土有餘,而金氣旺,金旺則生水矣。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色變,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䐢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
泣作澀,下同。胝音支。制之乃所以生之,然未生之先,則有所傷,是故多食鹹,則腎氣太過,太過則心合之脈凝澀,而心榮之色變矣,多食苦,則心氣太過,太過則肺合之皮槁,而肺榮之毛拔矣,多食辛,則肺氣太過,太過則肝合之筋急,而肝榮之爪枯矣,多食酸,則肝氣太過,太過則脾合之肉胝䐢,而脾榮之唇揭矣,多食甘,則脾氣太過,太過則腎合之骨痛,而腎榮之發落矣,此五行相制,制而未生,乃五味之所傷也。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
多食則傷,適可則合,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以合於五臟也,由此觀之,五臟不但合脈皮筋肉骨,而且合於五味也。
五臟之氣,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炲,音臺。餘篇同。衃,音胚。有五臟之味,則有五臟之色,相生則生榮,見克則敗死。五臟之色,即五臟之氣也,五臟之氣,以色驗之,草茲,死草之色,青兼白也,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肝氣敗也,枳實黃色兼青,故黃如枳實者死,脾氣敗也。炲,煙塵也,塵色黑兼黃,故黑如炲者死,腎氣敗也。衃血凝聚之血,赤兼黑也,故赤如衃血者死,心氣敗也。枯骨,枯朽之骨,白兼青也,故白如枯骨者死,肺氣敗也。此五色之見克而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此舉五色之正,光潤華採,故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加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縞,素白也。五色之生,精華內臟,更有含蓄,皆如縞裹,則內光華,外潤澤,故曰此五臟之所生之外榮也,由此觀之,五臟不但榮於色毛爪唇發,而且榮於面之五色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合五色五味而總論之,則色味當五臟,白色當肺臟,其味辛。赤色當心臟,其味苦。青色當肝臟,其味酸。黃色當脾臟,其味甘。黑色當腎臟,其味鹹。夫五臟藏於內,外合合於外,五色當五臟,必於外合當之,故白當皮,皮者肺之合。赤當脈,脈者心之合。青當筋,筋者肝之合。黃當肉,肉者脾之合。黑當骨,骨者腎之合。
此一節,論五臟之生成,而推廣五臟之外合外榮也。
諸脈者皆屬於目。
五臟在內,氣行周身,諸脈者,周身血氣循行之脈道也。五臟精華,上注於目,故諸脈者,皆屬於目。
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髓者,周身血氣凝聚之精髓也,腦為髓海,故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筋者,周身血氣貫通之筋路也。筋連於節,能屈能伸,故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血者,周身經絡內外之血也。心為君主,奉心化赤,故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氣者皆屬於肺。
諸氣者,周身榮衛外內之氣也,肺為臟長,受朝百脈,故諸氣者皆屬於肺。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四肢者兩手兩足,八溪者,兩肘,兩臂、兩膕、兩髀,凡此血氣周時環轉,朝夕出入,故為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故人臥,血歸於肝。
人之朝夕,即天之晝夜,天晝明夜晦,人朝精夕暝,朝則血外行,夕則血內藏,故人臥則血歸於肝,蓋衝任之血,外行則淡滲皮膚,內入則歸肝臟也。
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痹厥也。
衝任之血,上行頭目,偏達四肢,故肝受血而目能視,足受血而足能步,掌受血而掌能握。指受血而指能攝,其血不但上行頭目,遍達四肢,且外充皮膚,內榮經脈,下行足之三陰,故舉邪風凝之於膚,凝於脈,凝於足以明之。人之臥也,必居戶內,若臥出而風吹之,其衝任之血,外凝於膚表,則為痹,痹,轉動不利也。內凝於經脈則為澀,澀,澀滯不通也。下凝於足之三明,則為厥,厥,陰陽不相順接而逆冷也。此凝於膚、凝於脈、凝於足,三者乃血外行而不得內反其骨空,故為痹以及於厥也。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蓋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故人有大谷十二分。凡會之處,各有穴名,故小溪三百五十四名。氣穴論凡三百六十六穴,今三百五十四名,尚少十二俞。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凡此皆血氣之循行,今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此皆衛氣之所留止。衛氣留止,即邪氣之所客也。邪氣所客,必籍針石緣而去之,緣,因也,因此針石,去其病也。此一節承上文外合外榮,言血氣遍行通體,留止不行,則為病也。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五臟之病,貴乎能診,診病之始,當有五決以為之紀,所謂診病之始者,乃欲知其始,當先建其母,母,病本也,所謂五決為紀者,即以五臟之經脈而決之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之脈,上額交巔,下屬膀胱,絡腎臟,是以頭痛巔疾,足巨陽經脈病也,下虛者,膀胱之氣虛於下,上實者,頭痛巔疾,實於上也,巨陽主表,少陰主裡,故受病之,過在足少陰,巨陽,病不能愈,必從經脈而入臟,故甚則入腎。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作眴,冥瞑同。眴,瞬視也,蒙,不明也,招,掉搖也。尤,甚也。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眴蒙而掉搖且甚。經脈虛而風氣勝也。目瞑耳聾者,起於目,入於耳也,上文頭痛為上實,此蒙招為上虛,故曰下實上虛、言膽木之邪實於下少陽經脈虛於上也。少陽為表,厥陰為里,故受病之過,在足少陽厥陰,設病不愈,必從經脈而入臟,故甚則入肝。
腹滿䐜脹,支膈胠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腹者,脾之部也,腹滿䐜脹,脾土病也,支膈胠脅者,《靈樞·經脈》論云,脾足太陰之脈,其支其,復從胃,別上膈,謂䐜脹上連支膈,旁連胠脅也,下厥上冒者,太陰脾氣不升,則下厥,陽明胃氣不降,則上冒,陽明太陰,相為表裡,故過在足太陰陽明,脾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脾。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咳嗽上氣,肺病也。厥在胸中者,經脈論云,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臟腑不和,故厥在胸,其受病之過,在手陽明太陰。肺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肺。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心煩頭痛,心病也。病在膈中者,經脈論云,心手少陰之脈,下膈,絡小腸,臟腑不和,故病在膈中,其受病之過,在手巨陽少陰。心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心。此論診病之始。五決為紀,而及於五臟五腑,故不言手少陽厥陰也。
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五臟之象,可以類推,五臟相音,可以音識,五色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色脈,可以萬全。
別,音逼。脈有陰陽,大為陽,小為陰,滑為陽,澀為陰,浮為陽,沉為陰。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按而別之。脈之陰陽,內合五臟,五臟陰陽之脈象,亦可以大小滑澀浮沉而類推之。如浮大為心肺,沉澀為肝腎,滑為脾脈者是也。五臟合五行,五音五色亦可以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色脈而共診之,可以萬全。色脈共診,有如下文所云也。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赤,心色也,赤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喘而堅,脈體急疾而牢實也,診其色脈如是,則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而不能食,病名曰心痹。心痹,心氣閉而不舒也。蓋積氣非心臟之本病,故得之外疾,乃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而致心痹也。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醉,而使內也。
白,肺色也,白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喘而浮,脈體急疾而上浮也,上虛下實,言脈喘而浮,則有上虛下實之病。驚,上虛病也。有積氣在胸中,下實病也。又曰喘而虛者,言脈喘而浮,則喘而虛也。此病名曰肺痹,而有皮毛之寒熱,蓋驚積,非肺臟之本病,故得之醉,而使邪氣之內入也。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疼足清頭痛。
彈平聲。青,肝色也,青脈,合色脈以為診也,長而左右彈,脈體有餘,左右兩手之脈,如弦之彈指也。此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心下,膈也、支胠,左右脅肋,乃肝脈之循行也,故病名曰肝痹,蓋積氣非肝臟之本病,故得之外感寒濕,疝病本於寒濕,故與疝同法,寒濕為病,則腰痛足清頭痛,而致肝臟之病也,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黃,脾色也,黃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大而虛,脈體張大而空虛也,此有積氣在腹中,腹中,脾部也,有厥氣,乃土受木克,土氣厥逆而不達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名曰厥疝。疝,肝病也。女子同法者,女子無疝。肝木乘脾之法,則同也。夫厥疝非脾臟之本病,故得之疾,猶言得之外疾,使四肢汗出當風,以致脾臟之病也。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黑,腎色也。黑脈,合色脈以為診也。上堅而大,堅大之脈,上浮而不沉也,此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小腹者,腎之部,前陰者,腎之竅,故病名曰腎痹。夫積氣非腎臟之本病,故得之沐浴於清水中,水氣未散,而即臥之所致也,此以五臟色脈,診五臟之病,如是以診,可以萬全矣。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相,去聲。奇,音箕。奇,陽也。以色為脈,故曰奇脈。凡相五色之奇脈,但以目視,不必手診。目青目赤目白目黑,皆有面黃中土之色,是有胃氣,故皆不死。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面無中土之黃色,若面青面赤面黑而兼目赤目白目黑目青,皆死也。既曰面青目赤,又曰面青目黑者,言面青目赤為不宜,面青目黑亦不宜。引而伸之,青白皆不宜也,既曰面赤目白,又曰面赤目青者,言面赤目白為不宜,面赤目青亦不宜。引而伸之,赤黑皆不宜也。夫面青面赤如是,則面白麵黑皆如是,此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所以申明面無中土之黃色,則死,是以色脈而知其死生也。此一節言診色脈而知五臟之病,及於死生,以終五臟生成之義。
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此承上篇五臟生成,而復論五臟之別也,肝心脾肺腎,五臟之正也。腦髓骨脈膽女子胞,五臟之別也。方術之士,五臟安和,更從事於腦髓腸胃之間,因腦髓而及於骨脈膽女子胞,六者為臟,因腸胃而及於三焦膀胱,五者為腑,臟本有五,今舉其六,腑本有六,今舉其五,五臟藏精氣,而腦髓為精氣之主,六腑化水穀,而腸胃為水穀之主,因方士之所尚而推論之,以為五臟之別也。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或以腸胃為臟,或以為腑,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更,平聲。方士,方術之士也。腦,頭腦。髓,周身骨髓也。方術之士,修煉形身,運行精氣,五臟無病,復蒸養腦髓,清澈腸胃,故問方士,或有以腦髓為臟者,或有以腸胃為臟者,或有以腦髓腸胃為腑者,方士之中,更易其說,彼此相反,皆自謂是,余不知方士之道,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藏,如字。下除五臟余藏俱如字。方術之士,上通泥丸,薰灌腦髓,下養精血,以成胎息,故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藏精藏血,胎息孕育,猶之地氣之所生也,六者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此腦髓骨脈膽女子胞六者,所以名臟也,或以為腑,亦不如六腑之傳化,是名曰奇恆之府。奇,異也。恆,常也。言異於常腑也。此方士以腦髓為臟,而或以為腑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方術之士,煉液漱津,洗滌腸胃,又以腸胃為臟。夫胃大腸小腸以及三焦膀胱,此五者,傳導水穀,變化而出,猶之天氣之所生也,從上而下,故其氣象天,從上而下,故瀉而不藏,若以為藏,此受五臟濁氣,受而不藏者也。若以為腑,則名曰傳化之府,此雖受濁,不能久留。傳化之府,則輸瀉者也。此方士以腸胃為臟,而或以為腑也。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
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 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使,去聲。魄門,大腸之肛門也,大腸為肺腑,故名魄門。六腑為五臟之輸瀉,而魄門亦為五臟使。既為五臟使,則腸胃之水穀,不得久藏,是魄門合臟腑而總為之傳使也,申明所謂五臟者,藏精氣之凝結,而不輸瀉也。但藏精氣,無有糟粕,故滿而不能實。若六腑者,傳化食物,輸瀉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蓋凝結之精氣充足,則曰滿,飲食之糟粕充足則曰實。又申明六腑之所以實而不滿,五臟之所以滿而不實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已而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六腑實而不滿,五臟滿而不實也。此一節,言腦髓腸胃之所以為臟為腑,五臟精氣之滿,六腑水穀之實,皆腦髓腸胃之所主也。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氣口,兩手寸口之肺脈也。魄門為五臟使,氣口為五臟主,帝欲彰明其義,故以為問。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見,音現。為去聲。水穀入胃,脈道乃行,故胃者水穀之海,乃六腑之大源也。凡五味入口,皆藏於胃,籍足太陰脾氣之轉輸,以養五臟氣,今氣口為五臟主,以氣口肺脈,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始則五味入口,藏於胃,繼則脾氣轉輸,氣味皆出於胃,循經脈而變見於氣口,脈道之行,本於胃之氣味,由下而上,故五臟之氣入鼻,從心而肺,故曰藏於心肺,如心肺有病,而鼻竅為之不利也。所以申明足太陰主五臟之味,手太陰主五臟之氣,氣口,所以為五臟主也,
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惡,去聲。此結上文之義,魄門為五臟使,故凡治病必察其下,察其大便之通閉也。氣口為五臟主,故凡治病必適其脈,調適其氣口之脈象也。更當觀其志意之尚方術,與不尚方術,與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若尚方術,而拘於鬼神者,神道設教,不可與言天人之至德,尚方術而惡於針石者,自以為是,不可與言砭刺之至巧。凡此拘鬼神,惡針石,是有病而不許治也。病不許治者,其病必歸不治,雖治之亦無功矣。此一節,承上文魄門為五臟使,因論氣口為五臟主,故當察其下,適其脈,而方士不可與有為也。
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異法者,一病而治各不同,有砭石毒藥灸爇微針導引諸法也。方宜者,東方砭石,西方毒藥,北方灸爇,南方微針,中央導引也。聖人雜合以治,用各不同,五方之病,皆得其宜,故曰異法方宜。
黃帝問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即異法方宜之義。
岐伯對曰:地勢使然也,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
皆安其處,美其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 砭石,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砭,音邊,餘篇同。五方地勢不同,致使為病各異,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東方有魚鹽之利,故曰魚鹽之地。鹽出海濱,魚生水中,故曰海濱傍水。魚鹽之地,故其民食魚而嗜咸。地雖傍水,而皆安其處,食魚嗜咸,而皆美其食。魚性善動,不為水寒,故多食魚者,使人熱中,鹽性味鹹,物著堅凝,故多食鹽者,鹹味勝血。傍水嗜咸,故其民皆黑色。熱中勝血,故其民皆疏理。疏理,血弱而腠理空疏也,其病皆為癰瘍。疏理之所致也,其治宜砭石,以石為針,所以治癰瘍也。夫用砭石之治,是從東方而遍及於宇內,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禍薦,其民華實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處,去聲。下南方,盛處同。西方金體堅勁,故西方者金玉之域。沙藏金,石藏玉,故為沙石之處。西方主秋,乃天地之所收引也。地勢高,故其民陵居。陵,高阜之崗陵也。陵居地高,故多風。西方金也,故水土剛強,剛強於外,其民不衣而褐薦。剛強於內,其民華實而脂肥。內外剛強,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皆生於內七情。水土剛強,借毒藥以宣通,故其治宜毒藥。毒藥者,中品下品,有毒之藥也。是毒藥之治,始於西方,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藏寒生滿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從北方來。
閉藏之藏,如字,焫,音熱,餘篇同。北方冬令陰寒,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地余西北,故其地高,亦如西方之陵居也。風寒冰冽者,其地多風而寒,如冰之凜冽也。居,常居也;處,暫處也。其民樂野處,有時不欲居高也。曠野獸多,故樂野處而乳食。北方寒水氣勝,內藏陰寒,多生脹滿之病,其治宜艾火灸焫,以溫藏寒,是灸焫之治,始於北方,故灸焫者,亦從北方來。
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也。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故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長,上聲,胕作腐。南方,火也,故為天地之所長養,陽氣所盛之處也,地陷東南,故其地下。地高則剛,地下則柔,故水土弱,地土卑下,水濕從之,故霧露之所聚也。霧露所聚,其民故嗜酸而食腐。東南地弱,則嗜生我之味。其民嗜酸,木生火也。上文東方嗜咸,水生木也。西北地上有餘,則不言所嗜矣。酸味收斂,故其民皆致理,致理腠理致密也。嗜酸則木生火,故致理而赤色。水土弱,霧露聚,故其病攣痹。拘攣,痿痹也。其治宜微針。按《靈樞·九針論》,黃帝欲以微針通其經脈,微針,小針也。岐伯論小針而及於九針,故曰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蹺,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
中央,土之正位也,故其地平以濕。平者,不高不陷,濕者,滋潤也。平正滋潤,萬物乃生,故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萬物會聚,故其民食雜。四方來歸,故其民不勞。不勞則四肢不強,故其病多痿厥。痿厥,痿痹厥逆也。食雜,則陰陽乖錯,故其病多寒熱。寒熱陰陽偏勝也。其治宜導引,以和陽陰。按蹺,以和四肢,是導引按蹺之治,始於中央,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四方會聚,故曰來,中央四布,故曰出。
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大體也。
聖人不拘五方之病,不泥五方之宜。如東方砭石,而西北南中皆用之。西方毒藥,而東北南中皆用之。北方灸焫,南方微針,中央導引按蹺,而諸方皆用之。故雜合以治,各得其宜。治各不同,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也。異法方宜,此之謂也。
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承上篇異法方宜之治,復論上古有移精變氣之治也。精氣者,人身之主宰,病則精氣有虧,惟上古祝由治病,能移精變氣,理色脈而通神明。以我之神,合彼之神,兩神相合,精氣相通,故可祝由而已。今時之人不能也。精氣以神為主,故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黃帝問曰:余聞古之治病,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內;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導引謂之移,振作謂之變。祝由者,祝其病所由來,以告於神也。上古毒藥未興,針石未起,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其病。今世治病,祝由無禪,用毒藥以治其內,針石以治其外,其病或愈或不愈,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往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官之形。此恬惔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往古穴居野處,人居禽獸之間,天寒則動作以避寒,天暑則陰居以避暑。避,猶闢也。內無眷慕之累。眷慕,眷戀思慕也。外無伸官之形,伸官,伸引五官,以為恭敬也。內外安和,此恬惔之世,而外邪不能深入也。內無病,故毒藥不能治其內,外無病,故針石不能治其外。氣機微有不和,故可移精變氣,祝由以告於神,而病即已。
當今之世不然,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臟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
數,音朔,下同。空,上聲。當今之世,不但內有眷慕之累,且憂患緣其內,不但外有伸官之形,且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以致賊風數至於身。虛邪朝夕相乘,內至五臟骨髓,為其精虛於內也,外傷空竅肌膚,為其三虛於外也。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此今世之所以不同於往古也。
帝曰:善。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聞乎?
病人死生,嫌疑未決,若欲決之,必有要道,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始無遁情,故以為問。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
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色以應 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僦,音就。上帝,上古之帝也。僦貨季,上古之師也。死生之要,在於色脈,故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其理至微,幸先師之所傳也。上古之世,曾使僦貸季,理人身色脈之道,而通日月之神明。以色脈而合五行之金木水火土,春夏秋冬之四時,四方四隅之八風,上下前後左右之六合,此五行四時八風六合,乃天人相應之常,故曰不離其常。夫色脈之道,不離其常。而常中有變,變中有化,變化相移,可以觀其神妙,即可以知其要道。欲知其要,則色脈常變是矣。色主氣為陽,故色以應日,脈主血為陰,故脈以應月,以陰陽之常,求其色脈之要,則得其大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色為陽氣,脈為陰血。陰血隨陽氣以運行,故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色脈相應,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天地日月之神明也。上古之世,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非今時所能及也。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荄,音該。湯液五穀精汁,為湯成液也。蘇,葉也;荄,根也。中古之世,病至而後治之,故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八風,八方之邪風。五痹,皮肌筋脈骨之痹也。若湯液十日,其病不已,則治以草蘇草荄之枝,草蘇草荄,毒藥之類也。荄枝為本,蘇枝為末,本末為助者,用以散荄而助正也,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者,《湯液醪醴論》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今治病得宜,故標本已得,邪氣乃服,此中古之世為然,而今時亦不能也。
暮世之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凶,上聲。今暮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之五行,不知日月之色脈,不審逆從之標本,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或攻以針石,或攻以毒藥,本有之故病未已,妄攻之新病復起,此暮世不得同於中古,而大遠於上古也。
帝曰:願聞要道。
必願聞要道,如日月光。
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到,作倒。極,盡也,無以加也。治之要極,仍無失色脈。惟用之不惑,即治之大則。若逆從倒行,則工與病違。故標本不得,神不守形。故亡神失國,必去其逆從倒行之故疾。就色脈神變之日新,乃得同於上古,而稱為真人。所以勉暮世之治,不但同於中古,而必同於上古也。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
帝始問欲知其要,如日月光。伯言色脈者上帝之所貴,復問願聞要道,又言治之要極,無失色脈,岐伯之言,始終不離色脈,帝舉以問,所以探其始終不離之義。
岐伯曰:治之極於一。
治之大要,研求其極,只有色脈一端,故治之極於一。
帝曰:何謂一?
求一之名。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因病人之情意而得之。下文所謂得神者是也。
帝曰:奈何?
何以得其因?
岐伯曰: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臨病人,觀死生,視聽不妄,言動不苟,一似閉戶塞牖,其心專系之病者然。數問其病情,以從其志意。情意之中,神所居也。有病而得神則生,失神則死,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審察其神,則得其因,得其因,則得其要矣。
帝曰:善。
祝由之移精變氣,惟在得神,帝故善之。
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湯液醪醴,作自上古,備而弗服。中古之世,服之萬全。當今之世,雖有湯醪,不能已病,故有病起於極微,而即不可治者,有病於五臟,而疏滌以愈者。時世不同,治病亦異。所以追維上古,而重上古之全神也。
黃帝問曰:為五穀湯液及醪醴,奈何?
上篇移精變氣論曰,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帝承上篇之意。問上古為五穀湯液以及醪醴,其義奈何:
岐伯對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堅。
湯液醪醴,黍、稷、稻、麥、豆,皆可為之。而秋成之稻殼尤佳,故必以稻米,炊之即以稻薪。蓋稻米者,其質完備,稻薪者,其質堅勁也。
帝曰:何以然?
稻米何以完?稻薪何以堅?
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時,故能至堅也。
《六元正紀大論》云,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稻米夏長秋成,此得天地之和。天體至高,地體至下,得天地之和,便得高下之宜。故稻米之質,能至完也。稻薪深秋而刈,色白似金,其時天氣收,地氣肅,伐取得時,故稻薪之質,能至堅也。
帝曰:上古聖人,作湯液醪醴,為而不用,何也?
湯液醪醴,古聖作之,為而不用,其故何也?
岐伯曰:自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以為備耳。夫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古聖作湯液醪醴,以備不虞。夫上古之世,恬憺虛無,真氣從之,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真氣不從,邪氣時至,故湯液醪醴,有病服之,可以萬全。
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
服之萬全,其病必已。當今之世,服湯液醪醴,病不必已,其故何也。
岐伯曰: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也。
當今之世,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故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但用湯液醪醴無裨也。
帝曰:形敝血盡,而功不立者何?
湯液、醪醴、毒藥、針艾,並用而病不愈,直至形敝血盡,而功不立者何?
岐伯曰:神不使也。
使,去聲,下同。人之一身,神氣遊行,內外傳使,功不立者,神不使也。
帝曰:何謂神不使?
神氣在內,何謂不使?
岐伯曰:針石道也,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
針石之為道也,工之精神,與病之精神,工之志意,與病之志意,兩相合也。今工之精神不進,志意不治,工與病違,故病不可愈。此工失其神,不相使也。
今精壞神去,榮衛不可復收,何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氣弛壞,榮泣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
泣,作澀。今時之人,精壞神去,則榮衛不可復收。何以精壞神去,蓋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也。夫嗜欲無窮,則精氣弛壞,憂患不止,則榮澀衛除。精氣弛壞,榮澀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此病失其神,不相使也。此一節,言湯液醪醴不能治病者,神去而不相使也。所以今時不得同於中古,而大遠於上古也。
帝曰:夫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入結於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
治,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數,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於耳,五色日見於目,而病 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
病至不愈,病形已成,若夫病之始生也。起於極微極精,微猶輕也,精猶細也。必先入結於皮膚之毫毛,今良工治之,皆稱曰病成,名之曰逆。則雖針石不能為治,則雖良藥不能相及也。且今之良工,皆得其治病之法,守其常變之數,病者非親戚則兄弟。親戚兄弟或相疏而遠,或相親而近,其音聲可以日聞於耳,五色可以日見於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閒暇之甚,而不早為之計,以至病成而逆乎。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病之始生,雖起於微,然有可治者;有不可治者,人身有病,則病為本,醫工治之,則工為標。標本相得,則病可愈。標本不得,邪氣則不服。邪氣不服,是以不愈。即此始結皮膚,而病不愈之謂也。所以申明病雖始生,治之而不愈也。
帝曰:其有不從毫毛而生,五臟陽已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獨居,精孤於內,氣耗於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於內,而形弛於外,治之奈何?
郭,廓同。廓,空廓。四極,即四肢。急,脹急也。病生皮膚,即不能治,其有不從毫毛而生,則五臟之陽已竭也。津液充塞於空廓之間,為凝聚脹滿之病。肺藏魄,為五臟之長,通調水道,下輸四布,其魄獨居,不能下輸四布矣。肺主氣,腎藏精,精氣相交,今精孤於內,氣耗於外,水天上下,不相通矣。形不可與衣相保者,形體浮腫不可與衣相為保合也,形不保衣,此四肢所以脹急,而喘動於中,是水氣拒格於內,形體廢弛於外,內外相失,陰陽不和,治之奈何?
岐伯曰:平治於權衡,去宛陳莝,微動器極,溫衣,繆刺其處,以復其形。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臟,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繆,平聲,餘篇仿此。權,秤錘也。衡,平也。腐穢充塞,五臟不和,故當平治於權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宛,積也。陳,久也。莝,腐也。去宛陳莝,謂津液充廓,則去其積久之腐穢,以平之也。微動四極,乃助其陽熱之氣,使四肢溫和,而微動也。謂四極急而動中,則微動,四極以和之也。溫衣,繆刺其處,以復其形,乃溫厚其衣,左右交刺,以復其自然之形體也。謂形不與衣相保,則溫衣繆刺以復其形也。開鬼門,乃開發毛腠而汗出也。潔淨府,乃小便利而中瀆之府清潔也。謂其魄獨居,則開鬼門、潔淨府,使肺魄外達於皮毛,下通於淨府也。精以時服,五陽已布,乃肺氣通調,則腎臟之精亦以時服。不致孤精於內,氣耗於外矣,肺氣通調,則五臟之陽亦已輸布,不致五臟之陽已竭矣。凡此施治,所以疏滌五臟也。五臟疏滌,則正氣來復,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而巨氣乃平,始之氣拒於內,而形弛於外者,至此則內外安和,形氣調攝矣,所以申明病干五臟,治之而可愈也。
帝曰:善。
病生皮膚,標本不得,即不能治。病干五臟,平其權衡,猶為可治,輕重死生,神變莫測,故帝曰善。
此一節言暮世之病,與古不同,精神志意無所施也。
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玉版,著之玉版也;論要,論色脈之大要也。色脈大要,以神為主。故首言神,次言色言脈,而論要畢矣。
黃帝問曰:余聞揆度奇恆,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度,入聲,下同。奇,異也。恆,常也。奇恆,異於恆常之病也。帝問揆度奇恆,所指不同,於十二經脈之循行,余欲用之以為治奈何?
岐伯對曰: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奇恆者,言奇病也。請言道之至數。
度病之淺深而為揆度,奇病而為奇恆,所指雖有不同,然道之至數,請得言之。
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
道之聖數,有色有脈,五色與脈,其變無常,以五色脈變,而揆度於奇恆,則用之之道,惟在於一。一者神也,色脈本神氣以運行,左旋右轉而不回。若回則不能旋轉,乃失其運行之機。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機。
請言道之至數,其至數之要,迫近而在於色脈,以微而在於神機,色脈神機,可以著之玉版。合玉衡旋轉之機,故命曰合玉機。著之玉版,則為玉版論要。合玉機,則為玉機真臟。帝聞岐伯之言,其後復有玉機真臟之論。此言色脈,以神為主,神機合玉機,所以著之玉版也。
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在,察也。所謂色變者,面容之色,見於上下左右,當各察其淺深順逆之要。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
色淺,乃微青微黃微赤微白微黑也。色淺則病亦淺,故以湯液主治。湯液者,五穀之湯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氣周,而病可已,即移精變氣論,所謂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者是也。
其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則病亦深,故其見深者,必齊毒藥主治。齊,合也。即湯液醪醴論所謂必齊毒藥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則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環復,其病可已。
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大深,則病亦大深,故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醪酒乃熟谷之液,其性慓悍滑疾,運行榮衛,通調經脈,故百日病已,百日則十干十周,氣機大復也。
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脈短氣絕,死。病溫虛甚,死。
顏色夭而面容脫,其病不治,至百日盡已。盡已,氣血皆終也。若兼脈短氣絕,即死。病溫虛甚亦死,不能期之百日矣。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
色,容色也,申明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者。《靈樞·五色》論云,其色上行者,病益甚。故上為逆。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故下為從。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女子為陰,經脈之氣,右旋左轉,故病色見於右為逆,見於左則從而散,故為從。男子為陽,經脈之氣,左旋右轉,故病色見於左,為逆;見於右,則從右而散,故為從。
易,重陽死,重陰死。
重,平聲。易,交易也,女子左為從,男子右為從者,女為陰而從陽,男為陽而從陰,乃陰陽交易之道也。女子右為逆,男子左為逆者,女為陰,右亦為陰,男為陽,左亦為陽,乃重陽死,重陰死之義也。
陰陽反他,治在權衡相奪,奇恆事也,揆度事也。
陰陽相得則順,反他則逆。若陰陽反他,則治之之法,在於權衡相奪。權衡者,得其平也。相奪者,奪其逆於右者從左,逆於左者從右。如湯液主治,必齊主治,醪酒主治,皆權衡相奪之義。夫陰陽反他,乃奇恆事也。治在權衡相奪,乃揆度事也。此舉色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搏脈痹躄,寒熱之交。
所謂脈變者,正氣與邪氣相持,則為搏脈,病干形體,則為痹為躄,病干氣機,則為寒熱之交。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孤為逆,虛為從。
脈者,氣血之先,脈孤則陽氣內損,故為消氣。孤,謂弦鉤毛石,少胃氣也。脈虛泄,則陰血內虧,故為奪血。虛泄,謂脈氣內虛,不鼓動也。脈孤而無胃氣,則真元內脫,故為逆,虛泄而少血液,則血可漸生,故為從。
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
人有奇恆之病,而揆度其脈,是行奇恆之法也。行奇恆之法,不離人身經脈之常,故以太陰始,肺手太陰之脈,為十二經脈之首,始於寅肺,終於醜肝,故當以之為始。
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從,從則活。
克我者,為所不勝,行所不勝,則有病之經脈受克,故曰逆,逆則死。我克者,為所勝,行所勝,則有病之經脈氣盛,故曰從,從則活。
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逆行一過,不復可數。
數,上聲。八方之風,主於四時,各有所勝,如東風主春木而勝土;南風主夏火而勝金;西風主秋金而勝木,北風主冬水而勝火;四隅應中土而勝水。八風四時之勝,各主其時,循環無端,故終而復始。一歲之中,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若逆行一過則相生不次,故不復可數,而生氣或幾乎息矣。此舉脈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論要畢矣。
總結上文,合神機色脈論要畢矣。
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診視之要,在於經脈。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所以治其經脈也。不知者,反之所以傷其經脈也;十二經脈之敗,乃經脈之終也,故曰診要經終也。
黃帝問曰:診要何如?
此問診要,下問經終,故以名篇。
岐伯對曰: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
方,猶位也。正月二月天氣從陰而陽,故天氣始位。地氣從下而上,故地氣始發。肝主春木,故人氣在肝。
三月四月,天氣正方,地氣定發,人氣在脾。
三月四月,天氣由東而南,始正其位,故天氣正方,地氣由生而長,發無餘蘊,故地氣定發。土生萬物,於人為脾,故人氣在脾。
五月六月,天氣盛,地氣高,人氣在頭。
五月六月,天暑地炎,天暑故天氣盛。地炎故地氣高。謂氣機上而不下也,人氣在頭,亦上而不下之謂也。
七月八月,陰氣始殺,人氣在肺。
春夏為陽,秋冬為陰。七月八月,天地之氣自陽而始陰,故陰氣始有肅殺之意。肺主秋金,故人氣在肺。
九月十月,陰氣始冰,地氣始閉,人氣在心。
九月十日,自秋而冬,陰氣凝聚,始有作冰之意。地氣收斂,始有閉藏之機。人氣在心合於手少陰也。
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
復,猶伏也。十一月十二月,水冰氣狀,故冰伏。地氣歸藏,故地氣合,腎水之氣主於冬,故人氣在腎,合於足少陰也。
故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甚者傳氣,間者環也。
散,上聲。間,去聲,下俱同。散俞,絡脈之俞也。分理,分肉之腠理也。春氣始生,故春刺絡脈之散俞及與分肉之腠理間。血出則經絡通而止針。如病甚者,當深取而傳導其氣,若虛實相間者,以針傳氣,而即環轉也。
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
終俞,孫絡之俞也。夏氣開張,故淺刺絡俞,微見其血而止針,若盡傳其氣,反閉其環轉之機,而痛病必下人矣。
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
秋時人氣在肺,肺主皮膚,故秋刺皮膚,氣機始收。故循皮膚之紋理而刺之,或刺上,或刺下,皆同於皮膚循理之法。故上下同法,若氣機環轉,則神氣內變,而止針。
冬刺俞竅於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俞竅乃俞穴之竅,冬氣閉藏,其刺宜深,故冬刺俞穴之竅。在於竅之分理,病甚者,循俞直下,虛實相間者,循經散下。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
總結上文之意。上文春夏秋冬,人氣各有所在。春夏秋冬,淺深各有所刺。此言春夏秋冬,各有所刺,即法其人氣之所在,以為刺也。
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
分去聲,下同。春夏秋冬各有所刺,若春刺夏分,必氣妄傷,心合脈,故脈亂,脈亂則氣無所附,故氣微。脈亂氣微,邪反內入,故入淫骨髓,而春病不能愈。夫脈亂必令人不嗜食。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也,不但氣微,又且少氣。
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
春到秋分,肺氣妄傷。筋攣,肝病也。筋攣逆氣,肝病而逆於肺也。肝病逆肺,故轉為咳嗽,環猶轉也,春刺秋分,故夏病不愈。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故令人時驚。肝藏魂,肺藏魄,魂魄不安,故又且邪哭。
春刺冬分,邪氣著藏,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語。
著,舊本訛著,今改,下繳著同,藏如字。春刺冬分,腎氣妄傷,腎主冬藏,故邪氣著藏。水寒為病,故令人脹。刺失其宜,故春病不愈,言為心聲,又且欲言語,不但病足少陰,兼病手少陰也,凡此皆春刺之失也。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懈惰。
夏刺春分,則夏病不愈。長夏屬土,故令人懈惰。
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
夏刺秋分,則夏病不愈,夏火屬心,心虛,故令人心中欲無言,不但無言,且惕惕如人將捕之。
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夏刺冬分,則夏病不愈,夏月陽氣外張,故令人少氣。氣虛,則肝血無所附,故時欲怒,凡此皆夏刺之失也。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秋刺春分,則秋病不已。秋主收、刺春分、反導其氣血上行,故令人惕然。肺位居高,治節出焉,故欲有所為。收氣反散,故起而忘之。
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
秋刺夏分,則秋病不已。夏日人倦嗜臥,秋刺夏分,則令人益嗜臥。嗜臥陰也,夢為陰中之陰,既嗜臥矣,又且善夢。
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洒洒時寒。
秋刺冬分,則秋病不已,冬時水旺氣寒,冬脈虛,故令人洒洒時寒。凡此皆秋刺之失也。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慾臥不能眠,眠而有見。
冬刺春分,則冬病不已、臥眠者,閉藏之象。冬刺春分,故欲臥而不能眠。氣機外泄,故眠而有見。有見,以無為有也。
冬刺夏分,病不愈,氣上,發為諸痹。
冬刺夏分,則冬病不愈,氣上者,陽因而上,開泄之意也。發為諸痹者,冬氣應藏而反開泄,留連時日,發為風寒濕諸痹之證也。
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
冬刺秋分,則冬病不已,冬時水精內藏,刺秋分,則水精外泄於皮毛,故令人善渴,凡此皆冬刺之失也。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
春夏秋冬,刺失其分,則傷五臟之氣。故凡刺胸腹之皮部者,必避五臟真元之氣,當從之使出,不可逆之使入也。
中心者,環死。
中,去聲。下中脾腎肺膈皆同。若逆之使入,中傷心氣者,周時環轉而死。蓋陽中之太陽,心也,如天之日,一日一周,今不能周,故環死。
中脾者,五日死。
脾者,土也,五乃土之生數,故中傷脾氣者五日死。
中腎者,七日死。
腎者,水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合而為七,故中傷腎氣者,七日傷。
中肺者,五日死。
肺者,金也,乾為金,為天。《易系》曰,天數五,地數五。故中脾者五日死,此中肺氣者,亦五日死。言五臟不及肝者,或簡脫也。
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五臟之氣,皆以胸膈以出入,故中傷膈氣者,皆為傷中,其外病雖愈,亦不過一歲必死。一歲,盡四時五行之氣也。
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處,去聲。上文云凡刺胸膜者,必避五臟。此申明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之道也。所謂從者乃膈與脾腎之處,蓋膈為陽,居上,脾屬土,居中。腎為陰,居下,知膈與脾腎之處,則知上下出入之度,故為從。若不知膈與脾腎之處宜上反下,宜出反入;不知者,反之則為逆矣。
刺胸腹者,必以布繳著之,乃從單布上刺。刺之不愈,復刺,刺針必肅,刺腫搖針,經刺勿搖,此刺之道也。
又申明凡刺胸腹者,必以布繳著之,乃從單布上刺,是刺之至淺也。刺之不愈,復刺者,言刺布不愈,當去布覆刺也。刺針必肅者,復刺之針,必宜端肅,不若刺布之放縱也。刺腫搖針者,肌肉壅腫,則宜搖針以瀉之。若肌肉不腫而為經脈之刺,仍宜端肅,而勿搖。此刺胸腹必避五臟之要道也。
此一節言四時各有所刺。刺失其宜,則病不愈,刺傷五臟,則死有期,而為診視之要也。
帝曰:願聞十二經脈之終奈何?
上文刺傷五臟乃無形之氣機,非有形之經脈,故帝復願聞十二經脈之終。
岐伯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
太陽之脈,手足太陽之經脈也。終,絕也,戴眼,目上視也。反折,背反張也。瘛瘲,手足抽掣也。手太陽之脈,止於目內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故其終也,戴眼。太陽行身之背,故其終也,反折。手太陽之脈,循臂上肩,足太陽之脈,貫臀入膕,故其終也,瘛瘲。手太陽主液,液脫血亡,故其色白。經脈終而汗出,則為絕汗,絕汗出則死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寰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
寰,舊本訛睘,今改。手足少陽之脈,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其終也,耳聾。《靈樞·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主骨所生病。節者,骨之交,故其終也,百節皆縱。手少陽之脈止於目銳眥,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故其終也,目寰絕系。謂目之寰宇與眼系相絕,不相維繫也。系絕經終,故一日半死。《刺禁論》云,刺中膽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見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足陽明經脈,起於鼻頞中,上連於目,下連於口,故口目動作,動作牽引歪斜也。善驚,所謂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妄言,所謂甚則上高而歌也。色黃,土氣外呈也。上下經盛,謂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皆足陽明經脈之病。從足而手,從下而上,則其上下經盛,手經足經皆病也。不仁者,身冷膚硬,陽明之經脈皆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面黑,水氣上泄也。齒長,骨屬外浮也。垢,面齒不榮也。腹脹閉,少陰神機不從中土而轉輸也。手經足經不相通貫,則上下不通,而少陰之經脈皆終矣。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腹脹閉,足太陰脾氣不升也。不得息,手太陰肺氣不降也。善噫,脾病也。善嘔,土虛也。嘔則逆,不能四布也。逆則面赤,火色外呈,土無生源也。若不上逆則地氣不升,故上下不通,不通則土不制水,故面黑;土不生金,故皮毛焦,而太陰之經脈皆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乾、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溺,鳥去聲。卷,上聲,餘篇卷同。手厥陰心包之脈,起於胸中,故中熱,足厥陰肝脈為病,則嗌乾善溺。手厥陰心包為病則心煩,此厥陰經脈之病,非經脈之絕。甚則舌卷,厥陰之脈絕於上也。卵上縮,厥陰之脈絕於下也。如是則厥陰之經脈皆終矣。
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手足六經之終,乃十二經脈之終,故曰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此一節承上文五臟氣機內逆,而論十二經脈之終,所以為「診要經終」也。
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脈之大要,至精至微。切脈動靜,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參伍以決死生,此脈要之精微也。脈其四時動,知病之所在,知病之所變,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亦脈要之精微也。反復詳明,而脈要精微,庶可知矣。
黃帝問曰:診法何如?
欲悉脈之精微,先問診法何如。
岐伯對曰: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平旦之時,陰靜而未動,陽氣聚而未散,斯時飲食未進,則經脈之氣血未盛,絡脈之氣血調勻,未盛調勻則氣血未亂,因而診之,有過畢呈,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診脈之法,其一在於切脈動靜,或陽動陰靜,或陰動陽靜也。其一在於視精明,視其人能審情辨物,與不能審情辨物也。其一在於察五色,察人面容之色,藏而不露與露而不藏也。其一在於觀五藏有餘不足,有餘則得其守,不足則失其守。其一在於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形盛則腑強,形衰則腑弱。以此五者,參伍揆度,可以決其死生之分,此診脈之法也。
夫脈者,血之府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澀則心痛,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數,音朔,下同。所謂切脈動靜者,以脈主氣,而為血之府也。脈長則陽氣有餘,故氣治。脈短則陽氣不足,故氣病。脈數則火熱內乘,故煩心。脈大則邪氣有餘,故病進。上盛,寸口脈盛也,寸口脈盛,主氣上升,故氣高。下盛,尺中脈盛也,尺中脈盛,主氣下逆,故氣脹。脈代,乃動而中止,不能自還,此陽氣之衰也。脈細,乃縈縈如蜘蛛絲,此陽氣之少也。脈澀乃來去不知,此血竭心虛,故心痛。渾渾,濁亂不次之意。革至如湧泉,應指雜遝之意。脈去如是,則知氣血內敗而將死矣。此切脈動靜之要也。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舊本在「其壽不久也」下,今改正於此。所謂視精明者,所以視萬物之眾,其間之白黑能別,短長能審,此人之精明者也。若不能審,而以衰為短;不能別,而以白為黑,此人之不精明者也。故曰:如是則精衰。此視精明之法也。
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重,平聲。所謂察五色者,面容之色,亦貴精明,故曰,夫精明五色者,乃神氣之華於外也。色有赤白青黃黑,赤欲如白之裹朱,不欲如赭之純赤;白欲如鵝羽之光潤,不欲如鹽之呆白,青欲如蒼壁之滑澤,不欲如藍之乾枯;黃欲如絲羅之裹雄黃,不欲如黃土之槁燥;黑欲如重漆之光亮,不欲如地蒼之黑黯。蓋五色外呈,精微內藏。如五色精微之象,俱見於外,是露而不藏,故其壽不久也。此察五色之法也。
五臟者,中之守也,中盛藏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
言者,此奪氣也。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 也。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夫五臟者,身之強也。
不藏之臟,如字。所謂觀五臟有餘不足者,以五臟神氣在中,乃中之內守也。邪實則中盛,臟滿正虛,則氣勝傷恐。人之音聲,起於腎,出於肺,會於中土。若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則聲如從室中言,此中土壅滯,致肺腎不交,故曰是中氣之濕也。若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生氣不能上出於肺,故曰此奪氣也,此五臟神氣不和於上下也。若五臟神氣不和於外內,致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外脫而昏亂也。若倉廩不藏而洞泄者,是魄門幽戶之不要也。水泉不止而遺溺者,是膀胱水泄之不藏也。此神機內殞而泄注也。五臟者,中之守,得守則神氣保固而生,失守則神氣離脫而死。由此言之,夫五臟者,不但為中之內守,亦為身之外強也。此觀五臟有餘不足之法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
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府,筋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 則振掉,骨將憊矣。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所謂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者,以在外之形身論之,則頭背腰膝骨,皆謂之府。人身精氣上會於頭,神明上出於目,故頭者,精明之府。若頭傾視深,則精氣神明,不上行於頭,而精神將奪矣。胸在內,背在外,故背者胸中之府。若背曲肩隨,則胸中之氣,不行於背,而府將壞矣。腎居腰內,故腰者腎之府。若轉搖不能,則腰骨空虛,而腎將憊矣。大筋聯屬於膝,故膝者筋之府。若屈伸不能,行則傴僂依附,膝軟而不堅,而筋將憊矣。髓藏骨內,故骨者髓之府。若不能久立,行則振掉,則精髓內枯,而骨將憊矣。此六腑強弱,屬於形之盛衰,故以頭背腰膝骨為府。得強則形身之府氣盛,故生;失強則形身之府氣衰,故死。此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之法也。
岐伯曰:反四時者,有餘為精,不足為消。應太過,不足為精,應不足,有餘為消。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上二「應」,平聲。精,精強也;消,消弱也。上文切脈動靜五者,岐伯皆申明之,而參伍以決死生,未有申明,故岐伯復言以告帝。脈之大體,有餘則為精,不足則為消。若反四時者,為精為消,失其常度。故春夏之時,脈應太過,太過當以有餘為精,今應太過,而以不足為精;秋冬之時,脈應不足,不足當以不足為消,今應不足而以有餘為消,此脈與四時之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關,不得小便也;格,吐逆也。脈反四時,得其病情,更當以此參伍,決其死生,故復言之。此一節,論診脈之大綱,而為脈要之精微也。
帝曰:脈其四時動奈何?知病之所在奈何?知病之所變奈何?知病之乍在內奈何?知病乍在外奈何?請問此五者,可得聞乎?
帝承岐伯之論,復舉五者以問。以此五者,亦脈要之精微也。
岐伯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萬物之外,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
人之陰陽升降,如天運之環轉廣大,故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天運轉大,包乎萬物之外,行於六合之內,天施地生,則有天地之變,人之陰陽應乎天地,則有陰陽之應。天地有四時之氣,故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夫春暖夏暑,秋忿冬怒,乃四變也,有是變,則有是氣,乃四變之動也。人之脈象,與四變之動氣相為上下也。
以春應中規,夏應中矩,秋應中衡,冬應中權。
應,平聲,中,去聲。所以與之上下者,春時天氣始生,脈應軟弱浮滑,則圓轉而中規之度矣。夏時天氣正方,脈應洪大周遍,則充滿而中矩之度矣。秋時天氣始降,脈應平靜輕虛,則平準而中衡之度矣。冬時天氣閉藏,脈應沉石深重,則下沉而中權之度矣。此四變之動,而脈與之上下也。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知脈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期。
脈與四時陰陽,相為上下,不可相失。是故冬至四十五日,冬至一陽初生,從冬至至立春,陽氣微上。陽氣微上,則陰氣微下矣。夏至四十五日,夏至一陰初生,從夏至至立秋,陰氣微上。陰氣微上,則陽氣微下矣。陰陽上下有時,即與人身之脈為期,至期而不上下,是期而相失也。分別其陽氣不上,陰氣不上,是知脈之所分也。陽氣不上,死於春;陰氣不上,死於秋。是分之有期,故知死時也。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情,以知死生。
人身之脈,一如天地,至微至妙,故微妙在脈,不可不察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即冬至陽氣微上,夏至陰氣微上也。始之有經,從五行生,謂冬至至立春,水生木也;夏至至立秋,火生土,土生金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言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有其常度,與春夏秋冬四時相合而為宜也。四時之氣有太過,有不及,不及補之,太過瀉之。補瀉勿失,則人身陰陽,與天地如一之情,可以知其死生矣。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陽盛則夢大火燔灼,陰陽
俱盛則夢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墮;甚飽則夢予,甚飢則夢取;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 哭;短蟲多則夢聚眾,長蟲多則夢相擊毀傷。
人身動靜,皆有陰陽。是故聲合五音,聲有陰陽也;色合五行。色有陰陽也;脈合陰陽,脈有陰陽也。得其相合之義,不但日之聲色,合於陰陽,即夜之夢象,亦合陰陽。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水,陰象也;恐懼,腎病也。陽盛則夢大火燔灼。火,陽象也,燔灼,心病也。陰陽俱盛則水火亢害,故夢相殺毀傷。相殺,爭戰也;毀傷,俱敗也。上盛則氣並於上,故夢飛。飛者,肝藏魂而上升也。下盛則氣並於下,故夢墮。墮者,肺藏魄而下降也。此水陰火陽,木浮金沉之義。若飽若飢,脾土主之。甚飽,則土氣有餘,故夢予;甚飢則土氣不足,故夢取。肝氣盛則夢怒,怒則氣上也,肺氣盛則夢哭,哭則氣下也。蟲生於胃。短蟲多則相聚成群,故夢聚眾;長蟲多則彼此參商,故夢相擊毀傷。此五臟陰陽而形諸夢,亦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之義。
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春日浮,如魚之遊在波;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秋日下膚,蟄蟲將去: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四時之脈,各不同形,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虛,清虛;靜,寧靜;保,保守勿失也。春日,氣機從下而上,故春日脈浮,其形如魚之遊在波;夏日,氣機充滿於外,故夏日之脈在膚,其形泛泛乎如萬物之有餘;秋日,氣機從外而內,故秋日之脈下膚,其形如蟄蟲之將去;冬日,氣機內藏而伏,故冬日之脈在骨,其形如蟄蟲之周密,復如君子之居室。
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春夏脈浮,其形在外;秋冬脈沉,其形在內。重手按脈,紀其至數,則知在內之脈,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輕按為始,重按為終,由重而輕,則知在外之脈,故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內外按紀終始六者,乃持脈之大法。以上答帝脈其四時動之問者如此。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者,當消,環自已。
散,上聲,下同。搏堅,邪正相持之脈也;長,脈體有餘也;要散,脈體不及也。心脈搏堅而長,則心氣受邪而壅滯,故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者,此為不及之脈,心液內虛,故當消渴。心藏神,神機環轉,消渴自愈,故環自已。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其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
「散發」之「散」如字。肺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肺,金受火刑,故當病唾血;其脈軟而散者,肺氣不能通調,故當病灌汗。灌汗,脾土灌溉之汗也。脾津外泄,至令肺氣不復散發也。散,四散;發,宣發也。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軟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易,去聲。肝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肝,肝病色青,今色不青,是傷其形體,不涉氣分,故當病墜,若搏。墜,墮傷也,搏,擊傷也。墜若搏,因而血在脅下。血在脅下,則樞機不利,升降不和,故令人喘逆。其脈軟而散,其色不但不青,反潤澤者,當病溢飲。溢飲乃肝血不能熱肉充膚,致有水泛之病,故申明溢飲者,乃渴暴多飲,其飲不能疏泄於下,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其軟而散者,當病食痹。
折,音舌,下同。胃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胃,陽明多氣多血,故色赤;不能下絡於脾,故當病折髀。其脈軟而散,則中焦不能腐化,故當病食痹。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其耍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䯒腫,若水狀也。
脾脈軟堅而長,則邪實於脾,土氣外浮,故其色黃;太陰地氣,不交於肺,故當痛少氣。其脈耍而散,則氣不外榮,其色但黃不華澤者,乃火不生土,火土皆虛,故當病足䯒腫,若水狀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其軟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腎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腎,其色黃而赤者,土製其水,水不勝火也;脈體實而正氣虛,故當病折腰,腰乃腎之外候也。其脈軟而散,則心腎不交,故當病少血;水火皆虛,至令人血而不復也。
帝曰: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病形何如?
病發於內,形見於外,復舉心脈之急,以探病形。
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心脈急,故名心疝。心疝之病,少腹當有形也。
帝曰:何以言之?
心疝,何以多腹有形?
岐伯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為使」,皆去聲。陽中之陽,心也,故心為牡臟。心絡小腸,故小腸為之使。心疝,則小腸不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舉心與小腸,則凡臟與腑合之脈,可類推其因臟病腑矣。
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
五臟心為主,六腑胃為主。診得胃脈有病,病形何如。
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泄。
胃脈有餘而實,則脹。脹,腹脹,脾實之病也。胃脈不足而虛,則泄。泄,溏泄,脾虛之病也。舉胃與脾,則凡腑與臟合之脈,可類推其因腑病臟矣。以上答帝知病所在之間者如此。
帝曰:病成而變何謂?
以次言之,當論病之所變,故因問之。
岐伯曰:風成為寒熱,癉成為消中,厥成為巔疾,久風為飧泄,脈風成為癘,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勝,平聲;數,上聲。風者百病之長,善行數變,故風成則或為寒變,或為熱變。癉,火熱病也。癉成則津液內竭,故為消中之變。厥,手足逆冷也。厥成則陰陽不和,氣上不下,故為頭痛巔疾之變。春傷於風,至夏變為飧泄,故久風為飧泄。風傷經脈,變為癩疾之癘瘍,故脈風成為癘。凡此皆為病變,究之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帝曰:諸癰腫筋攣骨痛,此皆安全?
風成諸變,乃成於內而變於外,若諸癰腫,以及筋攣骨痛,則病已變於外,故問此皆安生。
岐伯曰: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此寒氣之腫,言癰腫之生於寒也。八風之變,言筋攣骨痛之生於風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變也。
帝曰,治之奈何?
治寒風之法奈何。
岐伯曰:此四時之病,以其勝治之愈也。
寒風者,四時不正之邪。治之之法,當求其勝以治之,則愈也。如寒淫於內,治以甘熱;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之義。
帝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脈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人身之病,久暴不同,有五臟故病,發動於外,因傷脈色,非一時生變之暴病,各何以知其久至與暴至之病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徵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徵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論病變而及於久暴,病無遁情,是悉乎哉問也。病之發也,脈小色不奪,為新病之徵;脈不奪其色奪,為久病之徵;脈色俱奪,亦久病之徵;脈色俱不奪,亦新病之徵。此病之見色脈,而有久暴也。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當、中,俱去聲。此舉毀傷暴病,以足上文之義。肝與腎脈並至,肝主筋,腎主骨也;其色蒼赤,肝色蒼,心色赤也;當病,暴病也:毀傷,毀傷其筋骨也。毀傷筋骨,應不見血,若已見血,則心氣並傷,如汗出身濕,若中於水,水從汗孔而傷其心氣也。當病毀傷,肝與腎脈所以並至也。已見血,其色所以蒼赤也。以上答帝知病所變之問者如此。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病之內外,隨乎經脈,故舉脈體以明之。尺內猶言尺中,兩旁猶言左右,謂尺中左右兩手之脈,則主人身之季脅也。季脅,脅之盡處也。腰居季脅之外,故兩手尺外以候腎。腹居季脅之內,故兩季尺裡以候腹。脈氣自下而上,故先論尺部之左右外內也。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中附上者,自左右兩尺中,而致於關上也。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者,左手關部之外,以候肝脈;關部之內,以候膈中脈也。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者,右手關部之外,以候胃脈;關部之內,以候脾脈也。脈氣自下而中,故次論關部之左右外內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上附上者,自左右兩關上,而至於寸上也。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者,右手寸外以候肺脈;寸內以候胸中脈也。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者,左手寸脈以候心脈;寸內,以候心包之膻中脈也。脈氣自中而上,故終論寸部之左右外內也。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脈有外內,復有前後。前以候前,尺前關前寸前,以候形身之前也;後以候後,寸後關後尺後,以候形身之後也。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脈有外內前後,復有上下,是脈體之六合也。上竟上者,自寸上而竟上於魚際也。喉主天氣,位居胸上,故為胸喉中事,乃上以候上也。下竟下者,自尺下而竟下於肘中也。足履乎地,股膝脛足,居腰與少腹之下,故為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乃下以候下也。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
上文以脈體而候臟腑形身之位,此以脈象而候陰陽上下之病也。脈粗大者,乃陰氣不足,陽氣有餘,故為熱中病也。熱中,陽盛於內也。脈來疾去徐,來盛而去微也。來疾,故主上實;去徐,故主下虛。上實下虛,則氣惟上逆,陰陽不和,故為厥,厥,手足逆冷也;氣惟上逆,上而不下,故為巔疾,猶言厥成為巔疾也。脈來徐去疾,來微而去盛也。來徐,故主上虛;去疾,故主下實。上虛下實,則經脈不和,故為惡風也。惡風,癘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沉細數散者,寒熱也;浮而散者,為眴僕。
中,去聲。眴,瞬同,餘篇仿此。此復舉惡風厥熱巔疾脈證,各有不同,以足上文未盡之義。惡厲之風,傷其經脈,必從表入,故申明中惡風者,始於陽氣之受邪也。厥有陰陽,申明有脈俱軟細而數者,非陽氣上逆之厥,為少陰厥也。熱有陰陽,申明有脈軟細而數散者,非粗大有餘之陽熱,為陰盛陽虛之寒熱也。巔疾亦有陰陽,實則有餘,虛則不足,申明有脈浮而散者,非上實有餘之巔疾,為裡虛不足之眴僕也。
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
足。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 也。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陰陽有餘,則無汗而寒。
此復以浮沉代澀滑之脈,而明陰陽內外之病也。左右三部諸脈,俱浮而不躁疾者,皆病在陽,陽病則為外熱。其有浮而躁疾者,亦在手之經脈。手,陽也。左右三部諸脈,細而沉者,皆病在陰,陰病則內為骨痛。其有沉細而靜者,亦在足之經脈。足,陰也。諸脈數動一代者,數動為陽,故病在陽之脈也,數動一代,則陽中有陰,故當病泄及便膿血。諸有過之脈,必須切之,乃得其真,諸脈澀者,內之陰血不足,陰血不足,則外之陽氣有餘也,諸脈滑者,陽氣從陽入陰,陽氣入陰,則內之陰氣有餘也,陽氣有餘則病在陽,不得陰氣以和之,故身熱無汗。陰氣有餘,則病在陰,不得陽熱以相濟,故多汗身寒。若陰陽皆有餘,陽盛則無汗,陰盛則身寒,故無汗而寒。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推,退平聲。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而言診脈,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推而外之者,醫之手指,向外以按之。脈偏盛於內而不外,此有心腹之積病也。推而內之者,醫之手指向內以按之,脈偏盛於外而不內,此身形有邪熱也。推而上之者,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上以按之,脈隨應指,上而不下,此上盛下虛,故腰足當清冷也。推而下之者,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下以按之,脈隨應指,下而不上,此下盛上虛,故頭項當強痛也。若按之至骨,不應於指,脈氣少者,此陰盛陽虛,生陽之氣不能上行,當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而言診脈,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之問者如此。
此一節,承上文五者之問,而一一以對,亦為脈要之精微也。
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平人氣象者,無病人之脈氣與脈象也。欲識平人之脈,當以病脈死脈參之,欲識病脈死脈當以胃脈准之。五臟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蓋五臟之氣,生於胃,而胃腑之氣,生於水穀也。
黃帝問曰:平人何如?
承上篇脈要精微,而問平人之脈也。
岐伯對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
一呼一吸為一息,平人之脈一呼再動,一吸再動,合呼吸定息之時,亦當一動,故脈五動。所以為五動者,乃閏以太息,如積余成閏,在於息之太過也。命曰,不病之平人。
常以不病,調病人,醫不病,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
上為,去聲。不病則呼吸均調,病則短長乖錯,故常以醫之不病,而平息以調病人之脈,是為診候之法。
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
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減於平人過半,故曰少氣,謂正氣衰微也。
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痹。
躁,猶疾也。滑,流利也。澀,凝滯也。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為躁疾之脈也,脈躁疾而尺膚熱,則曰病溫。尺膚不熱,脈不躁疾,其脈流利而滑,則曰病風。其脈不滑,凝滯而澀,則曰痹病也。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曰死。
數,音朔,下同。人一呼,脈四動以上,則太過之極。脈絕不至,則不及之極,乍疏乍數,則錯亂之極,故皆曰死。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平人受谷以生,故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即平人之常氣也。谷入於胃,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故人無胃氣而絕食,則曰逆,逆者死。
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肝之藏如字,下心脾腎之藏同。胃者,中土柔和之氣,五臟四時之所需也。春得胃脈,其脈微弦,則曰平脈。弦多胃少,則曰肝病。但弦無胃;則曰死脈。胃而有毛者,其脈微弦,兼得輕浮之毛脈也。毛乃秋脈,見於春時,金虛其位,故至秋當病。若毛脈過甚,木受金刑,不必至秋,今當病也。夫肝之所以為弦脈者,乃臟真之神氣散於肝,而肝復藏筋膜之氣也。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夏得胃脈,其脈微鉤,則曰平脈。鉤多胃少,則曰心病。但鉤無胃,則曰死脈。胃而有石者,其脈微鉤,兼得下沉之石脈也。夏得冬脈,水虛其位,故曰冬病。石甚,則火受水刑,故今病也。夫心之所以為鉤脈者,乃臟真之神氣通於心,而心復藏血脈之氣也。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弱甚,曰今病。臟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長夏得胃脈,而微軟弱,則曰平脈。弱多胃少,則曰脾病。代,軟弱之極也。軟弱極而無胃氣,則曰死脈。軟弱有石者,以明水氣乘土,至冬水氣內虛,故曰冬病。弱甚,則脾脈大虛,故今病也。夫脾脈之所以為軟弱者,乃臟真之神氣濡於脾,而脾復藏肌肉之氣也。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臟真高於肺,以行榮衛陰陽也。
秋得胃脈,其脈微毛,則曰平脈。毛多胃少,則曰肺病。但毛無胃,則曰死脈。毛而有弦者,木氣乘金,至春木氣內虛,故曰春病。若弦甚,則木氣虛而乘侮至,故今病也。夫肺之所以為毛脈者,乃臟真之神氣高於肺,肺朝百脈,以行榮衛陰陽也。
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冬得胃脈,其脈微石,則曰平脈。石多胃少,則曰腎病。但石無胃,則曰死脈。石而有鉤者,火氣乘水,至夏火氣內虛,故曰夏病。若鉤甚,亦本氣虛而乘侮至,故今病也。夫腎之所以為石脈者,乃臟真之神氣下於腎,而腎復藏骨髓之氣也。蓋肝主疏泄,故曰散。心主血脈,故曰通。脾主灌溉,故曰濡。肺位居上,故曰高。腎為水臟,故曰下也。春言胃而有毛,金刑木也。夏言胃而有石,水刑火也。長夏秋冬,一言軟弱有石,一言毛而有弦,一言石而有鉤,皆我勝者而反乘之。蓋勝我者刑之,由於本氣之虛,我勝者乘之,亦由本氣之虛也。又春夏今病,皆言受克,長夏今病,則言本虛,秋冬今病,則言乘侮,以明受克乘侮,皆因本氣之虛,錯綜其意,欲人彼此互推,知其由也。
胃之大絡,名曰虛里,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五臟之脈,資生於胃,胃為中土,氣通四旁,故胃之大絡,名曰虛里。大絡,胃外之絡脈也。虛里,四通之義也。其絡,中貫膈、上絡肺,橫出於左乳之下,其動則外應於衣,是經脈之宗氣也。是知胃絡,不但通四旁,貫膈絡肺,而且合於宗氣,此言胃絡之平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結而橫,有積矣。
盛喘而數,其氣欲絕者,是宗氣不上出於肺,以司呼吸,則其病在膈中也。病在膈中,故宗氣內結而橫逆,結而橫,則膈中有積矣,此言胃絡之病氣也。
絕不至,曰死。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宗氣脫而絕不至,則曰死。所以然者,以宗氣出於乳之下,其動應衣,今絕不至,是宗氣泄也。泄,猶脫也。此言胃絡之死氣也。是不但五臟之脈,有平脈病脈死脈;而宗氣之脈,亦有平氣病氣死氣也。
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寸口脈,
中手促促,上擊者,曰肩背痛。寸口脈,沉而堅者,曰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曰病在外。寸 口脈,沉而弱,曰寒熱,及疝瘕,少腹痛。寸口脈,沉而橫,曰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寸口脈,沉 而喘,曰寒熱。
上三中,去聲。橫,去聲。胃脈屬土,位居關部,上寸下尺,亦以胃氣為本,故舉寸口尺中之脈以明之。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之脈病,須以長短浮沉之脈而知之。寸口之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短者,短則氣虛。不及於上,故頭痛,頭痛正虛於上也。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長者,長則氣盛,太過於下,故足脛痛。足脛痛邪實於下也。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促,而上擊者,促則內虛,不及於內,上擊則外實,太過於外,故肩背痛。肩背痛,內虛外實也。寸口脈沉而堅者,太過於內也,故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太過於外也,故病在外。寸口脈,沉而弱者,不及於內也,故為寒熱及疝瘕,而少腹痛。寸口脈,沉而橫者,太過於內也。故脅下有積。而腹中亦有橫積痛,寸口脈,沉而喘者,或太過,或不及,故但為寒熱,寒熱之證,有有餘,有不足也。橫,橫逆。喘,喘急。橫與喘,言脈之形象,非謂病也。
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脈小實而堅者,曰病在內。脈小弱以澀,謂之久病。脈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脈滑者曰風。脈澀者,曰痹。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曰脹。
此復言太過不及之脈病,以足上文未盡之意。脈盛滑堅,則陽氣太過,故曰病在外。脈小實而堅,則陰氣太過,故曰病在內。脈小弱以澀,則氣血不及,故謂久病。脈滑浮而疾,則氣血太過,故謂新病。疝瘕少腹痛,有虛有實,上文寸口脈沉弱,病疝瘕少腹痛,乃正氣不足也。此脈急而曰疝瘕少腹痛,乃邪氣有餘也。脈滑為風者,風為陽邪,善行數變,故脈滑也。脈澀為痹者,痹主閉拒,血氣凝滯,故脈澀也。脈緩而滑者,土氣內虛,陽熱過盛,故曰熱中。脈盛而緊者,土氣有餘,邪氣內實,故曰脹也。此論太過不及之脈,而知有餘不足之病,不但寸口為然,所以足上文未盡之意者如此。
脈從陰陽,病易已。脈逆陰陽,病難已。脈得四時之順,曰病無它。脈反四時,及不間臟,曰難已。
易、間,皆去聲。太過不及之脈,而有有餘不足之病,尤貴陰陽之相從,故脈從陰陽,其病易已,脈逆陰陽,其病難已,所謂脈從陰陽者,脈得四時之順也。順者,春弦、夏鉤、秋毛、冬石也。得順,則雖病無他;無他,無他變也。所謂脈逆陰陽者,脈反四時也。反者,胃而有毛,胃而有石,毛而有弦,石而有鉤也。間臟者,外淫之邪,始傷皮毛,肺先受之,肺欲傳肝,而腎間之,腎欲傳心,而肝間之,肝欲傳脾,而心間之,心欲傳肺,而脾間之,脾欲傳腎,而肺間之,乃子母相生,臟不受刑,今不間臟,則臟受刑,故病難已。
臂多青脈,曰脫血。尺脈緩澀,謂之解㑊安臥。脈盛,謂之脫血。尺澀脈滑,謂之多汗。尺寒脈細,謂之後泄。脈尺粗常熱者,謂之熱中。
解,懈同。㑊,音亦。餘篇解、㑊同。上文診寸口而知病之所在,此診尺脈而知病之所在也。自此至婦人妊子,其辭意與《靈樞·論疾診尺》論大略相同。臂多青脈者,自尺脈而至於臂,臂內絡脈之色多青也。肝色青,肝藏血,臂多青脈,則知肝血不能熱肉充膚,淡滲皮毛,故曰脫血。若尺脈緩澀,則氣血內虛,故謂之解㑊安臥。解㑊,猶懈怠,安臥,猶嗜臥也。不但臂多青脈曰脫血,若尺脈強盛,則陰氣不和,亦謂之脫血。尺澀,尺膚澀也。脈滑,尺脈滑也,膚澀脈滑,則氣機從陰出陽,故謂之多汗。尺寒,尺膚寒也。脈細,尺脈細也。膚寒脈細,則生陽之氣不能外達,故謂之後泄。粗,猶大也,尺粗,尺脈大也。常熱,膚常熱也。脈粗膚熱,則陽氣有餘,故謂之熱中。此診尺脈尺膚,而知病之所在也。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目內微腫,如臥蠶起之狀,曰水。溺黃赤安臥者,黃疸。已食如飢者,胃疸。面腫,曰風。足脛腫,曰水。目黃者,曰黃疸。
溺,鳥,去聲。更有不待診尺,但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者,如頸脈動喘疾咳,則知水氣內動,故曰水。目內微腫,如臥蠶起之狀,則知水氣外呈,故亦曰水。若溺黃赤安臥,則知濕熱在中,而為黃疸。已食如飢,則知邪熱在中,而成胃疸。論其面腫,則知風動於上,故曰風,論其足脛腫,則知水動於下,故曰水。所謂黃疸者,不但溺黃赤安臥,必目黃者,始曰黃疸。上文未言目黃,故重言以申明之。此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也。
婦人,手少陰動甚者,妊子也。
少陰尺脈也,診尺之法,即知病之所在,亦可知婦人之有妊。婦人兩手少陰脈動甚者,則知腎氣有餘,感天一所生之氣,故妊子也。
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
脈有逆從,即上文脈從陰陽,脈逆陰陽之謂也。四時未有藏形,至春夏而脈未弦鉤,至秋冬而脈未毛石也。春生夏長,其氣外盛,而脈反瘦,秋收冬藏,其氣內斂,而脈反浮大,與時不順,命曰逆四時也。
風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病在中,脈虛,病在外。脈澀堅者,皆難治。命曰反四時也。
有病之脈,亦貴陰陽外內之相應。如風熱之病,陽氣盛也。脈應洪大,而反靜,泄而脫血,陰虛病也。脈應內虛,而反實,病在中,則邪實於內,脈應沉實,而反虛。病在外,則邪盛於外,脈應浮大,而反澀堅,此脈不應病,病不應脈,皆為難治。亦命曰反四時也。
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人籍水穀以生,是人以水穀為本。人非水穀不生,故人絕水穀則死。人絕水穀則死,而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柔和之胃氣也。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至春而肝不微弦,至冬而腎不微石也。此脈本於胃,而胃本於水谷也。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此舉三陽之脈象,以明胃氣合於三陽之六腑。下文平脈病脈死脈,以明胃氣合於三陰之五臟也。太陽,巨陽也。太陽脈至,則洪大以長,此陽氣有餘,而主開之象也。少陽,初陽也,少陽脈至,則乍數乍疏,乍短乍長,此初陽漸生,而主樞之象也。陽明,二陽也。陽明脈至,則浮大而短,浮大,陽也。浮大而短,陽明主闔之象也。三陽主六腑,胃氣合於六腑,故舉三陽之脈以明之。
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玕,曰心平。夏以胃氣為本,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
五臟有平脈、病脈、死脈,皆以胃氣為本。夫平心脈來,其脈來累累然如連珠之滑利,復如循琅玕之平和,心脈如是,則心氣通調,如曰心平。心主夏火,故夏以胃氣為本。若病心脈來,其脈喘喘急疾而連屬,不若累累之連珠也,其中微曲,不若循琅玕之平和也。心脈如是,則心氣不和,故曰心病。若死心脈來,前診則脈曲如鉤,後則居而不動,其曲也如操帶鉤,無柔合之胃氣,故曰心死。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英,曰肺平。秋以胃氣為本,病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
曰肺病。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 風吹毛,曰肺死。
厭,平聲。厭厭聶聶,安靜而輕小也。如落榆筴,輕薄而不虛也。此乃肺之平脈,肺主秋金,故秋以胃氣為本,不上不下,似浮非浮,似沉非沉,而非厭厭聶聶也。如循雞羽,極輕極虛,不若榆筴之落也,故曰肺病。如物之浮,虛而無根也。如風吹毛,散而不收也。脈無胃氣,故曰肺死。
平肝脈來,耎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耎弱招招,柔和而起伏也,如揭長竿末梢,應指而上下也,此乃肝之平脈。肝主春木,故春以胃氣為本,盈實而滑,不耎弱矣。如循長竿,其體堅硬,不若末梢之上下矣。故曰肝病,急益勁者,較之滑脈而且急,較之長竿而益勁,其勁急也,如新張之弓弦,無柔和之胃氣,故曰肝死。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長夏以胃氣為本,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死脾脈來,銳堅,如烏之喙,如烏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脾死。
喙,音誨,餘篇同。和柔相離,本中土和柔之氣,而離散於四旁也。如雞踐地,雞足,四爪踐地,猶脾土和柔而濡潤也。此脾之平脈,合於季土,故長夏以胃氣為本,實而盈數,其脈牢固有餘,不和柔而四散也。如雞舉足,其脈拳而收斂,不如踐地之舒布也,故曰脾病。銳堅,銳利堅固,不柔和也。其銳也,如烏之喙,尖而不和,其堅也,如烏之距,著實而強,此脾土之不行也。其行,則如屋之漏,點滴稀疏,如水之流,去而不返,夫脾土中和,剛勢之極,散漫之極,皆為死脈,故曰脾死。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曰腎平。冬以胃氣為本,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喘喘累累如鉤,乃水中之生陽上升,其氣喘喘,其象累累,其生長如鉤,從下而上,故按之而堅。此腎之平脈,合於冬水,故冬以胃氣為本。如引葛,如引葛藤之上延,散而且蔓,不若如鉤之有本矣。按之益堅,乃石多胃少,沉實太過,不若按之而堅矣。發如奪索,脈氣之至,彼此牽引,如奪索然也。辟辟,來去不倫也,如彈石,園硬不軟也。此但石無胃,故曰腎死。
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真臟見者,死。
舊本在臂多青脈段之下,今改正於此。計其五臟死期,逢十干相剋而死。死肝脈見,則逢庚辛死,金剋木也。死心脈見,則逢壬癸死,水剋火也。死脾脈見,則逢甲乙死,木剋土也。死肺脈見,則逢丙丁死,火剋金也。死腎脈見,則逢戊己死,土剋水也。是謂真臟見者死,猶云是即所謂但得真臟,不得胃氣者,則死也,且明五見,而屬於真臟之見也。五臟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是知平人氣象,亦以胃氣為本也。
玉機真臟論第十九篇
帝與岐伯,論脈之大要,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故名《玉機真臟論》。玉機者,心之神機,真臟者,藏之元真,神機轉而不回,藏真臟而不見,若回則不轉,真臟脈見,則死。帝反復申詳,以明玉機真臟之義。
黃帝問曰:春脈如弦,何如而弦?
承上篇弦鉤毛石,而問所以致弦之故。
岐伯對曰: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軟弱輕唐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春時反脈何如?
岐伯曰:其氣來突而強,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氣,脈氣也,太過則外強。故病在外。不及則內虛,故病在中。
帝曰:春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
太過在外,不及在中,皆為何病?
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胠滿。
肝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傷寒論云: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忽忽眩冒者,風木上乘也。巔疾者。肝合督脈會於巔頂也。其肝脈不及,不能貫膈注肺,則令人胸痛引背,不能合少腸而樞轉,下則兩脅胠滿。
帝曰:善。夏脈如鉤,何如而鉤?岐伯曰:夏脈者,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以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曰鉤,反此者病。
長,上聲下同。來盛者,夏火之有餘也;去衰者,如鉤環轉,稍末輕微也。此胃而有鉤,故名曰鉤。若夏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盛,去亦盛,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病對中。
來盛去亦盛,則脈氣太過,故病在外;來不盛,則裡氣內虛,去反盛,則胃氣不諧,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夏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如何?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其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心脈太過,則火氣外浮,故令人身熱而膚痛,熱傷膚表,故為浸涇而成瘡;其心脈不及,則心氣內虛,故令人煩心,虛於上,則見咳唾,咳唾,咳唾涎沫也;虛於下,則為氣泄,氣泄者,後氣下泄也。
帝曰:善。秋脈如浮,何如而浮?岐伯曰:秋脈者,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曰浮,反此者病。
輕虛以浮,毛而浮也,來急去散,則從內而毛浮於外,胃而有毛,故名曰浮。若秋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旁虛,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毛脈而中央堅,兩旁虛,則脈氣太過,故病在外,毛脈而復微,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秋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剛令人逆
氣而背痛,慍慍然,其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 下聞病音。
肺俞在背,肺脈太過,故令人逆氣而背痛,肺氣內郁,故慍慍然;肺脈不及,則內虛,故令人喘,其呼出吸入皆少氣,而咳,咳傷肺絡,則上氣見血,氣上不下,則下聞病音。病音,呻吟聲也。呻吟者,下虛也。
帝曰:善。冬脈如營,何如而營?岐伯曰:冬脈者,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轉,故曰營,反此者病。
藏,如字。營,猶石也,深藏之義也。轉,轉聚也。沉以轉,此胃而有營,故名曰營。若冬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如彈石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數,音朔。來如彈石者,上下有力而強硬也,此脈氣太過,故病在外,其去如數者,彈石一至而即去,去之疾也,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冬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解㑊,春脈痛,而少氣,不欲言,其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眇中清,春中痛,少腹滿,小便變。帝曰:善。
眇,抄同,音渺,餘篇仿此。解㑊,猶懈怠也。眇中,脅骨之未,助稍處也。清,微冷也。腎脈太過,則水寒之氣外盛,故令人解㑊。春脈痛,水寒有餘,火氣不足,故少氣不欲言。其腎脈不及,則水不濟火,故令人心懸如病飢,火不濟水,故眇中清,春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帝曰: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然脾脈獨何主?
總承上文而言,春夏秋冬四時之序,逆其所從,而有脈病之變異也,然四時之脈,止合四臟,而脾脈獨何至?
岐伯曰: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
土至四時,各十八日,脾脈屬土,位居中央,不得獨主於時,故為孤臟,以灌四旁者也。
帝曰:然則脾善惡,可得見之乎?岐伯曰: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
脾脈之善,在於各臟,故善者不可得見,脾脈不濡,則諸臟有太過不及,故惡者可見。
帝曰:惡者如何可見?岐伯曰: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如鳥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灌溉太過,脾氣之來,如水之流者,則濕氣浸淫,此謂土濕太過,病當在外;灌溉不及,脾氣不舒,如鳥之喙者,則堅勁自止,此謂土氣不及,病當在中,凡其皆可見也。
帝曰:夫子言脾為孤臟,中央土,以灌四旁。其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
上文岐伯云: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帝舉其言,問太過不及之病,其病在脾者,皆何如?
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
重,平聲。強,去聲。脾脈太過,濕氣浸淫,流於四末,則令人四肢不舉,脾脈不及,堅勁自止,不能灌溉,則令人九竅不通,脾脈不和,而四肢不舉,脾脈不和而九竅不通,是脾病而上下四旁皆病,故名曰重強。強,不和也。
帝瞿然而起,再拜而稽首曰:善。吾得脈之大要,天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
度,入聲。上藏,如字。瞿然,驚顧貌。臟腑,密室也。帝聞岐伯之言,瞿然驚顧而起,再拜稽首,而善其說,謂吾今乃得脈之大要,因舉《玉版論要》之言,以發明之,天下至數,道之廣也,五色脈變,理之微也,揆度奇恆,治之善也。道在於一,神相守也。神機運行,左旋右起,是神轉不回。若右旋左起,是回則不轉,不轉乃失其運行不息之機,而有下文之病死也。然此至數,無容外求。故曰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迫近,色脈也;以微,神機也。史臣復記黃帝以脈之大要而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機,神機也;著之玉版,故曰玉機。此一節,言以脈之大要,著之玉版,所以名為玉機也。
黃帝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黃帝曰」三字,舊本在五臟相通上,今改正於此。受當作授,下同。脈之大要,有正脈、病脈、死脈。五臟之氣,有正氣、病氣、死氣。故帝舉五臟而復論之。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五臟正氣,授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其所勝者,五臟病氣,傳於己所勝之臟也。我生生我,皆為所生,氣舍於其所生者,五臟正氣,舍於所生之母也。死於其所不勝者,五臟死氣,死於受克,乃己所不勝之臟也。凡此四者,下文復申詳之,而病之且死,不遽死也。必先傳行於諸臟,後至其所不勝之臟,則病乃死。又申明此之傳行,乃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 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此承上文而申言之。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如肝授氣於心,是授氣於我生之子也。傳之於其所勝者,肝傳之於脾,是傳於己所勝之土也。氣舍於其所生者,肝氣舍於腎,舍於生我之母也。死於其所不勝者,肝至肺而死,死於己所受克之臟也。心授氣於脾,授氣於我生之子也,心傳之於肺,傳之於其所勝也,心氣舍於肝,舍於生我之母也,心至腎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脾授氣於肺,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腎,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心,舍於所生之母也,至肝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肺授氣於腎,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肝,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脾,舍於所生之母也,至心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腎授氣於肝,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心,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肺,舍於所生之母也,至脾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上文云,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故曰: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氣合四時,以五行而五分之,可以占死生之早暮也。五分者,寅卯主木,巳午主火,申酉主金,亥子主水,辰戌丑未主土。肝至肺而死,死於申酉;心至腎而死,死於亥子;脾至肝而死,死於寅卯;肺至心而死,死於巳午;腎至脾而死,死於辰戌丑未也。
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此亦申明上文之義,言順傳所勝,亦死也。上文五臟授氣其所生,氣舍於其所生者,乃五臟相通,而移皆有次也,肝心脾肺腎,以次相通,相通而授氣之所在,即氣舍之所在也。上文傳之於其所勝者,乃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也。木土水火金,相勝而傳,傳之為所勝,則受傳即為所不勝也。上文病之且死,必先傳行,是當治之,若不治,則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法三月者,病在於肝,越夏三月,至秋則金剋木而死。若六月者,病在於肝,劇於孟春,越春夏六月,至秋,則金剋木而死。五臟仿此,可以類推。若三日者,肝病土虛,劇於戊巳,從戊至庚,三日也,至辛則肺金克脾,故三日乃死,若六日者,肝病木虛,劇於甲乙,從甲至己,六日也,至庚則木受金刑,故六日乃死,五臟仿此,亦可類推。夫四時之五行,十干之五行,皆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此三月六月,三日六日,傳五臟而死,是順傳而有所勝之次,不若上文氣之逆行而死也。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言知至其所困,乃死。
引《陰陽別論》之言,以明上文病死,言當知至其所困乃死。困,受克也。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
病之從來,由外而內;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從毫毛而入於皮膚,故使人毫毛畢直,然後皮膚閉拒而為熱,當是之時,知病從來,可汗而發散其風寒也。
或痹不仁,腫痛,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痹,痿痹。不仁,強急。腫,痛腫也。或痹不仁,邪入於經脈也。腫痛,邪傷其肌肉也。當是之時,知病從來,可湯熨,及火灸刺,而散去之。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發咳上氣。
病腑弗治,則入於臟:故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言邪入於肺,而為痹也。肺痹,則發咳上氣。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一名曰,厥脅痛,出食。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
病肺弗治,肺即傳所勝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肝脈布脅肋,肝氣厥逆,故一名曰厥脅痛。食氣入胃,散精於肝,肝氣逆,故出食,當病肝之時,氣血不和,則可按摩,若針刺耳。
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煩心,出黃,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
病肝弗治,肝即傳所勝而行之脾,風木傷脾,火氣乃生,故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熱邪上蒸,則煩心,熱邪下泄,則溺出黃。當病脾之時,脾絡不通,可按摩以通之。脾氣內虛,可甘藥以補之。脾濕不行,可湯浴以散之。
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曰蠱,當此之時,可按、可藥。
病脾弗治,脾即傳所勝而行之腎。水濕下凝,故病名曰疝瘕,疝瘕在少腹之處,故少腹冤熱而痛。冤熱,熱極無伸也。少腹熱痛,內則虛寒,故溺出白,此疝瘕之病,外實,內虛。故一名曰蠱。當脾病傳腎之時,亦可按而可藥。
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日瘈。當此之時,可灸、可藥。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瘈,音熾,餘篇同。病腎弗治,腎即傳所勝而行之心,心主血脈,血不榮筋,故病筋脈相引而急。引急者,拘牽之意,故病名曰瘈。瘈,搐搦也。當腎病傳心之時,亦可灸、可藥。若失而弗治,滿十日,法當死。十日則十干盡,而五臟周,故死。
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感而行之肺,發寒熱,法當三歲死,此病之次也。
心主神明多不受邪,故腎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肺病故發寒熱。病從內發,故法當三歲死,三歲死者,此病傳所勝之次也。腎因傳心,水勝火也,心復傳肺,火勝金也,一歲則金勝木,二歲則木勝土,三歲則土勝水,傳五臟而當死。上文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者,相生之次也,此病之次,乃相勝之次也。
然其卒發者,不必治其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
有大病矣。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矣,怒則肝氣乘矣,悲則肺氣乘矣,恐則脾氣乘矣,憂則心氣 乘矣,此其道也。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傳,乘之名也。
卒,音促。下同。肺病發寒熱,然其寒熱卒發者,乃外邪暴至,不必治其傳,言不必以心臟傳肺之法,而治之也。上文腎因傳心,心復傳肺,此病之次也。或其傳化有不以次,所以不必次入者,乃憂恐悲喜怒,五志內傷,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或因而喜大,心氣內虛,則腎氣乘心矣。或因而怒大,肝氣內逆,則肝氣乘脾矣。或因而悲大,肺氣內郁,則肺氣乘肝矣。或因而恐大,腎氣內虛,則脾氣乘腎矣。或因而憂大,肺氣內虛,則心氣乘肺矣。此五志內動,傳化之道也。五志層五臟,故病有五,一臟有五臟之傳,故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所謂傳者,即腎氣乘,肝氣乘,肺氣乘,脾氣乘,心氣乘,故曰傳,乘之名也。不言脾情也,脾土寄王於四臟也,悲言肺情者,言不但肝怒有餘,本氣乘於他臟,即肺悲不足,本氣亦乘於他臟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變,其氣動形,期六月死,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便,平聲。見,音現。予,與同。下俱仿此。大骨大肉,兩臂兩股之骨肉也。大骨枯槁,腎病也。大肉陷下,脾病也。胸中氣滿,喘息不便,肺病也。便,猶利也。下文重言,義俱仿此。其氣動形,言喘息不便,則氣之出入不利,身形為之振動也。期六月死者,能冬不能夏,能夏不能冬,半歲而死也。真臟脈見者,即下文真臟至,如循刀刃責責然等是也。乃予之期日者,即《平人氣象論》,肝見庚辛死等是也。五臟真氣,轉而不回,真臟脈見,則回而不轉,故死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期一月死。真臟見,乃予之期日。
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而言內痛引於肩之項,則循經而病於風府,故期一月死。蓋衛氣之行,循於經脈,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一日,至於伏衡,三十日出於缺盆,不能復會於風府,則死,若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身熱,脫肉破䐃,真臟見,十月之內,死。
肌腠曰肉,脂膏曰䐃。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風府病言兼身熱,脫肉破䐃,則陰血虛而中土敗,若真臟脈見,則十日之內死,土之生數五,成數十,十日之內,不逾土數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臟未見,期一歲死,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
未舊本誤來今改。肩髓內消,動作益衰,言始則痛引肩項,今則肩髓內消,始則脫肉破䐃,動作已衰,今則動作益衰,承上文而更進也。真臟未見,期一歲周環則死,若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䐃脫肉,目眶陷,真臟見,
目不見人,立死,其見人者,至 其所不勝之時,則死。
見人之見,如字。腎病骨枯,脾病肉陷,肺病氣滿,肝木乘脾,則腹內痛,神氣內虛,則心中不便。此承上文之意,而言五臟皆病也。肩項,所痛引肩項也;肩項身熱,破䐃脫肉,亦承上文而言也。目眶陷,則陽明胃氣並絕,若真臟脈見,目不見人,神氣先亡,故立死。其見人者,神氣未亡,至其所不勝之時,則死。時,一日十二時也。
急虛、身中、卒至,五臟絕閉,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溺,不可為期,其脈絕不來,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脫,真臟雖不見,猶死也。
中,去聲。承上文之意,而言人有急病,刻時射死,難以脈診,不可與之期日也。急虛,正氣一時暴虛也。身中,外邪陡中於身也。卒至,客邪卒至於臟也。此病臟真之神機,不病經脈之有形,故五臟之氣,一時絕閉,周身脈道,一時不通。氣機環轉,一時不相往來,庫卒之病,死於傾刻,譬於墮溺,不可為期。急虛之病,其脈內脫,則絕不來,其脈外脫,則平人一息,脈五六至,其形肉雖不脫,其真臟雖不見,而猶之死也。此舉一時暴死,不可為期,不必真臟脈見,所以補上文未盡之義。
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真心脈至,堅而搏,
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 不澤,毛折乃死。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真脾脈至,弱 而乍數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諸真臟脈見者,皆死不治也。
折,音舌。中人之中,去聲。彈,平聲。數,音朔。所謂真臟脈見者,如真肝臟之脈至,則中外勁急,其勁急也,如循刀刃,責責然,責責,不流通也。如按琴瑟弦,按之一線,不柔和也。有絕脈必有絕色,故色青白不澤,青者肝之色,白者金刑木也。夫脈自內以達外,故真臟脈見,必皆毛折乃死,所以然者,本末皆盡也。如真心臟之脈至,則堅而搏,堅者牢實,搏者搏擊,復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者,堅急而無根也。色赤黑不澤,水刑火也,亦必毛折乃死。如真肺臟之脈至,則大而虛,謂無本也,如以毛羽中人膚,謂無末也,色白赤不澤,火刑金也,亦必毛折乃死。若真腎臟之脈至,則搏而絕,搏者,轉索之狀,搏而絕者,轉索而若斷也。如指彈石,辟辟然者,硬而呆實,無胃氣也,色黑黃不澤,土刑水也,亦必毛折乃死。如真脾臟之脈至,臟氣虛,故脈弱,不能達於四臟,故乍數乍疏,色青黃不澤,木刑土也。亦必毛折乃死。此明真臟之脈象,必本末皆盡而後死,亦補上文未盡之義。
黃帝曰,見真臟曰死,何也?
真臟之脈,藏而不見,見則必死,帝既反復詳明,更欲推其所以死之故,故探諸岐伯以發明之。
岐伯曰: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
至於手太陰也。故五臟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故邪氣勝者,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 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臟也,故曰死。帝曰:善。
真臟者,脈無胃氣也。夫五臟者,皆稟氣於胃,是胃者,乃五臟之本也。肺朝百脈,手太陰主之,然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故肝心脾肺腎五臟,各以其時,自為弦鉤毛石之脈,而至於手太陰也。故邪氣勝者,由於五臟之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脈無胃氣,故真臟之氣,獨見於脈。獨見者,病氣勝於臟也。病氣勝臟,故曰死。此亦回則不轉,乃失其機之義,故帝曰善。此一節,帝承玉機之義,而申明真臟也。
黃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復其時。
帝既明玉機真臟之義,而形氣色脈,皆有神機,故復言之,凡治病者,必察其形之與氣,及色之潤澤,脈之盛衰,與病之新故,乃立法以治之,更須無後其時。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肺弱以滑,是有謂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易,去聲。試以形氣色脈之順者言之。形氣和諧而相得,病可治也。面色潤澤外浮,病易已也。春弦夏鉤,秋浮冬營,脈從四時,病可治也。脈弱以滑,是有胃氣,病易治也。形氣色脈皆順,雖久病亦為可治。治之無後其時,故曰取之以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清,謂之難已。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四難,形氣色脈也。試以形氣色脈之逆者言之,形弱氣強,形強氣弱,是相失也,病必難治。面色火折,無有潤澤,病必難已。脈實以堅,是無胃氣,病必益甚。脈逆四時,臟氣受刑,病不可治。形氣色脈皆逆,雖新病亦不可治。告之無後其時,故必察四難而明告之。無容緩也。
所謂逆四時者,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絕沉澀者,命曰逆四時。未有臟形,於春夏而脈沉澀,秋冬而脈浮大,名曰逆四時也。
申明上文所謂脈逆四時者,春得肺脈,金刑木也。夏得腎脈,水刑火也。秋得心脈,火刑金也。冬得脾脈,土刑水也。其脈之至,皆懸絕無根,或沉澀不起者,是無胃氣,命曰逆四時也。未有臟形者,至春夏而脈未弦鉤,至秋冬而脈未浮營也。春生夏長,於春夏而脈沉澀。秋收冬藏,於秋冬而脈浮大,亦名曰逆四時也。
病熱脈靜,泄而脈大,脫血而脈實,病在中;脈堅實,病在外;脈不堅實者,皆難治。
脈病相反,亦謂之逆。病熱則氣血不和,今病熱而脈靜,下泄則土氣內虛,今泄而脈大;脫血,則陰津下泄,今脫血而脈實,病在中,則正氣虛,今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則邪氣實。今病在外,脈不實堅,此脈病相反,即逆四時,故皆難治。
黃帝曰:余聞虛實,以決死生,願聞其情。
帝既明形氣色脈之要,而形氣色脈,有虛有實,有死有生,故探諸岐伯以明之。
岐伯曰:五實死,五虛死。
五實,五臟之邪氣實也。五虛,五臟之正氣虛也。病干臟氣,虛實皆能死也。
帝曰:息聞五實五虛。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督,音茂,餘篇同。脈者,心之主也。心受邪,故脈盛。皮者,肺之主也,肺受邪,故皮熱,腹者脾之主也,脾受邪,故腹脹。腎開竅於前後二陰,腎受邪,故前後不通。肝開竅於目,肝受邪,故悶瞀。悶,郁也。瞀,目不明也。此謂五實。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帝曰:其時有生者,何也?岐伯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五臟之氣,生於胃土,主於三焦,胃土調和,則漿粥入胃,泄注止,如是則虛者活。三焦通暢於外,則身汗,通暢於內,則得後利,如是則實者活。此其虛實死生之候也。
此一節,論形氣色脈,虛實死生,以終玉機真臟之義。
卷之三
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原名,決死生,王冰改為三部九候,今從之。
三部者,頭面為上部,胸膈為中部,脅腹為下部也。九候者,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而為九候也。通體形氣,太陽主之,故兩舉太陽經脈,明其死生,皆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此三部九候之大法也。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
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曆紀,下副四時五 行,貴賤更互,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勝,平聲。數,上聲。藏如字。更,平聲。此篇論三部九候,故帝問:余聞九針於夫子,而九針之數,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今余願聞九候之要道以屬我子孫,而使傳之後世,其理至微,故當著之骨髓,藏之肝肺。其道至遵,故當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者,令人身而合於天道也。必有終始者,自始至終,終而復始也。合天道則上應天光,而星辰可以曆紀;有終始則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互,寒往暑來,暑往寒來,而冬陰夏陽,凡此皆天地陰陽之要道。以人應之,奈何?而願聞其方;方,猶法也。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伯贊其問,言九候要道,此天地之至數。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為之奈何?
願聞天地之至數,而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即上文以人應之之意。
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
一者,數之始;九者,數之終。故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奇也,陽也,故一者天;二者,偶也,陰也,故二者地;三者,參也,參於天地之間,故三者人。因而三之,則天有天地人,地有天地人,人有天地人,故三三者九。以至數而合於天地,故以應九野,九野地裡之合於天度也。以至數而合於人身,故人有三部,一部各有三候,可以決死生,處百病,調虛實,而除邪疾,此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而通決死生也。
帝曰:何謂三部?
三部何在?
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
陰陽之理,從陰而陽,自下而上,故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而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候者,各有天有地有人也。必以指循切而按導之,乃為部候之真。有如後文所云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是頭面之候有三,而為上部也。詳見下文。
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
是手陰陽之候有三,而為中部也。詳見下文。
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是足三陰之候有三,而為下部也。足厥陰,肝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足少陰,腎也,故下部之地以候腎;足太陰,脾也,故下部之人以候脾,而合於胃之氣。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下部既明,中部之候奈何。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手太陰,肺也,故天以候肺。手陽明大腸,肺之府也,故地以候胸中之氣。手少陰,心也,故人以候心。
帝曰,上部何以候之?
下部中部既明,上部何以候之。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故天以候頭角之氣:上部地,兩頰之動脈,故地以候口齒之氣;上部人,耳前之動脈,故人以候耳目之氣。由此觀之,則頭面為上部,胸膈為中部,脅腹為下部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上文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乃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一部三候,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以至數而合於天地,則九分為九野。以天地而合於人形,則九野為九藏。九藏者,肝肺心脾腎,藏魂魄神意志,故神藏五;大腸、小腸、胃與膀胱,藏水穀糟粕,故形藏四,合神藏形藏而為九藏。若五臟之神氣已敗,不榮於外,則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此一節論人身三部九候,合於天地之至數也。
帝曰:以候奈何?
上節論三部九候,此下但論九候之法,故問以候奈何?
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度,入聲。九候主周身之形氣,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候其外。調其氣之虛實,以候其內,如實則瀉之,如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之凝滯,而後調補其血脈之不足,無問其病之外內,要以血脈之平為期,此候之之法也。
帝曰:決死生奈何?
九候何以決死生。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三五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形與脈氣貴相合也,如形盛脈細而少氣,不足以息者,是形體有餘,脈氣反衰,故危。如形瘦脈大,而胸中多氣者,是形體不足,脈氣反強,故死。是必形氣相得者,生。若形氣相為參伍,而不調者,病。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數,上聲。夫參伍不調,而上下左右之脈,相應於指,如參舂者,則病甚,參舂者,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地。三部九候皆相失,而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不可數者,脈體錯亂,不可數其至數也。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目內陷者,死。
夫上下左右,相應如參舂,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設中部之候雖獨調,究與上下左右之眾臟相失,是上下左右不歸於中土,故死。若上下左右之候有餘,而中部之候相減,是中土不達於上下左右,故亦死。夫上下左右,歸於中部,而五臟之精,皆注於目,今目內陷,則五臟俱絕,故死。此九候以決死生之法也。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欲決死生,必識病因,帝故問之。
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欲知病之所在,須察九候而診視之。如察九候,其脈有獨小者病,有獨大者病;其脈有獨疾者病,有獨遲者病;脈中有獨熱者病,有獨寒者病;有生陽之氣,不能上升,獨陷下者病,是察九候而有七診之病也。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踝,蛙去聲。彈,平聲。蠕,音蟬。踝、蠕餘篇同。中,去聲。上文小大疾遲寒熱為病,其病猶輕,若陷下則生陽之氣不升,其病必危。故當以兩手而按其足踝,其法以左手於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夫足外踝上七寸,乃承山之穴,屬足太陽,今去踝五寸,則在承山之下,庶右手於病者足上,當踝而彈之,蓋左手按脈,右手導引,其脈氣之應,過五寸以上,而至於承山。蠕蠕然動者,氣之和也,故為不病。其脈應手疾,而中手渾渾然者,乃氣盛太過,故病,若中手徐徐然者,乃氣虛不足,故亦病。若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右手彈之而不應者,乃生陽之氣,絕滅於下,故死。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數,音朔,下同。上文言生陽絕滅者死,此言生陽之氣,不能外達,不能上下者皆死。是以脫肉,乃生陽之氣,不能外達,身有病而不去者死。中部人,其氣上通於天,下交於地,中部之脈,乍疏乍數,乃生陽之氣不能上下,故亦死。
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
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鉤者,乍數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數而言。若其脈代而鉤者,乃經絡內外不通,故病在絡脈;不死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總承上文而言九候之相應也。陰陽上下,其動若一,不得獨小獨大,獨疾獨遲而相失也。脈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後者,浮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矣。二候後者,中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甚。三候後者,沉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危。申明所謂後者,應不俱也,謂浮中沉之脈,不俱應於指下也。凡此皆指而導之之法也。
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故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病在腑則生,病在臟則死也。
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真臟脈見者,勝死。
見,音現。夫察腑知病,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察臟知死,須知真臟脈見者,至勝克之日而死。
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九候主周身形氣,而太陽經脈之氣,運行於通體,故足太陽之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其足不可屈伸者,經絕也。死必戴眼,脈絕也。太陽經脈之氣,行於通體,故論九候,而舉太陽經脈以明之。
此一節論九候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也。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帝願聞要道,有冬陰夏陽,以人應之之語,故復問之。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冬陰夏陽,乃一歲之陰陽,夜半日中,乃一日之陰陽,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脈,陰主冬,故以夜半死;若九候之脈,皆盛躁喘數者,為陽脈,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病風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一日之內,亦有四時,是故寒熱病者,肝血內虛,為寒為熱也。平旦,乃寅卯之時,肝木主氣,肝臟病,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心火燔灼,內外皆熱也,日中乃巳午之時,心火主氣,心臟病,故以日中死。病風者,秋金肅殺之氣,病於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時,肺金主氣,肺臟病,故以日夕死。病水者,冬令寒水之氣,病於腎也,夜半乃亥子之時,腎水主氣,腎臟病,故以夜半死。脾臟屬土,土灌四旁,若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乃中土內虛不能四布,故以一日所乘之四季死。辰戌丑未,寄王於平旦、日中、日夕、夜半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立形定氣,命之曰人。若形肉已脫,坤土內敗,諸臟無以資生,九候之脈雖調,猶之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見,音現。小大疾遲寒熱陷下,七診之脈雖見,非同土敗,故九候皆從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
小大疾遲寒熱,為病猶輕,陷下則病非輕,故申明所以言不死者,或病氣機而為風氣之病,或病經脈而為經月之病,生陽之氣猶能上升,似七診之病而不陷下,故曰非也。此所以言不死也。若有七診之病,而正氣陷下,其脈候亦敗者死矣。生陽不升,故必發噦噫,甚則為噦,土氣敗也,微則為噫,土氣虛也。是知七診之病,不陷下者不死,陷下則死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病有新故,善診者,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然後以證合脈,以脈合證,而各切循其脈,並視其經絡之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其脈疾者,經絡有餘,故不病。其脈遲者,經絡內虛,故病。脈不往來,則氣血內絕,故死。皮膚著者,久病肉脫,皮膚著者故死。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其可治者,仍當視其經絡之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乃為治法也,經居絡內,故經病者治其經,孫絡居絡外,故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見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經絡皆主血,若經絡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奇邪者,邪不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脈,則當繆刺以治之。繆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始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於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當取其骨節而刺之。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靈樞·刺節真邪》論曰,六經調者,謂之不病。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此上實下虛者,有橫絡加於經外,外為上,內為下,故上實下虛。切而從之者,切其經之所組而從治之。索其結絡脈者,索其絡脈之結也。刺出其血,以見通之者,血出結去,見其絡脈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
經脈血氣,本於先天水火之所生,故舉太陽以終經脈之義。瞳子高者,乃太陽水火之精,不足於上。戴眼者,乃太陽生陽之氣,已絕於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決死生之要,以九候而決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陰者,補陽以治之,病在足者,補手以治之,此陰陽上下,相為表裡之義。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者,言足太陽經脈不足,當補手太陽以治之,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出踝中,故太陽不足,當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針以補之,使手太陽之經脈充溢;而交於足太陽,乃為治之之法也。
此一節,言九候七診,經絡浮沉,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也。
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經脈始於肺,終於肝,環轉運行,度數有常,若驚恐恚勞,喘汗生病,臟氣獨至,失其常度,是謂經脈之別。知其正,則知其別,故論飲食輸散之常;知其別,欲知其正,故論陰陽藏象之體,而反復明之。
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
脈,經脈也。人之經脈,行有常度。如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經脈亦為之變乎?帝問脈變,所以為經脈之別也。
岐伯對曰: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皆為變也。
不但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經脈失常,皆為變也。
是以夜行,則喘出於腎,淫氣病肺;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淫氣害脾,有所驚恐,喘出於肺,淫氣傷心;度水跌僕,喘出於腎與骨。
平人之氣,和於經脈,勞動喘急,則經脈失常,是以夜行勞動,氣不閉藏,則喘出於腎,腎為本,肺為末,故淫氣病肺,失其常矣;有所墮恐,因墮而內恐也,墮傷筋,肝主筋,故喘出於肝,肝木侮脾,故淫氣害脾,失其常矣;有所驚恐,因驚內恐也,驚恐則氣機內亂,肺主氣,故喘出於肺,肺為心之蓋,故淫氣傷心,失其常矣;度水跌僕,則既墮且驚,甚於夜行,故喘出於腎與骨,不能上合於肺,淫氣害骨,故曰與骨,更失其常矣。此五臟病喘,經脈失常,而為經脈之變也。
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承上文,而言當夜行墮恐驚跌僕之時,勇者經脈有餘,不能為病,故氣行則已;怯者經脈受傷,則著而為病,有如上文所云也。夫勇者則已,怯者為病,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知其內外淺深之情,可以為診法也。
故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驚而奪精,汗出於心;持重遠行,汗出於腎;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搖體勞苦,汗出於脾;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為常也。
氣機不和則喘,經脈不和則汗,故舉汗出以明之。飲食飽甚,則胃絡不和,故汗出於胃;驚而奪精,則心脈不和,故汗出於心,持重遠行,則傷腎主之骨,故汗出於腎;疾走恐懼,則傷肝主之筋,故汗出於肝;搖體勞苦,則傷脾主之肌肉,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五臟之氣,合於四時,故春秋冬夏四時,其陰陽不合而生病,皆起於過用。過用,即飽甚奪精遠行恐懼勞苦也。此為常也,言以此過用為常也,過用為常,則失經脈之正矣。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
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 口成寸,以決死生。
胃者,五臟之本,六腑之大源也。故食氣入胃,助東方木氣上達,而散精於肝,肝則淫氣於筋。淫,浸灌也。食氣入胃,助君火神氣運行,而濁氣歸心,心則淫精於脈,肝受精,則淫氣,心受氣,則淫精,是食之精,即食之氣,食之氣,即食之精也。脈氣留經者。無形之脈氣流入於經,而合有形也。經氣歸於肺者,經液之氣,肺居其首,故歸於肺也。肺朝百脈者,肺受百脈之朝也。輸精於皮毛者,皮毛受肺精之輸布也。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者,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腑精神明,留於四臟者,六腑之精,合心臟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臟也。皮毛百脈,六腑五臟之氣,外內相應,太過不及,皆能為病,故氣歸於權衡。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故權衡以平,則氣口成寸。氣口,即左右手之脈口,寸部是也。脈之大會,在於寸口。故診寸口之脈,可以決其死生。此食氣入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度,入聲。上文言食,此則言飲。飲入於胃,與食不同,遊溢胃腑之精氣,而上輸於脾,脾氣散胃腑之精,而上歸於肺。肺,天也,脾,地也,脾氣散精,則地氣上升,而通調水道矣。上歸於肺,則天氣下降,而下輸膀胱矣。夫水道通調,則水精四布,下輸膀胱,則五經並行。四布,則合天之四時,五經,則合人之五臟。故合於四時、五臟,四時之陰陽,即五臟之陰陽,五臟之陰陽,即四時之陰陽,故陰陽揆度,天人合一,以為人身經脈之常也。此飲入於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此一節,論喘汗失常,以明經脈之別;飲食輸散,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則知其別也。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當俱瀉,取之下俞。
十二經脈,合手足之三陽三陰,故復論三陽三陰之常變以明之。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臟。太陽臟獨至者,陽氣不和於陰,太陽臟氣獨至也。厥喘者,下厥冷,上喘急也。虛氣逆者,言厥而喘,為虛氣之上逆也。厥喘氣逆,是真陰不足,太陽臟獨至,為陽熱有餘也。太陽之氣,起於水府,通於皮毛,故表裡當俱瀉。太陽之脈,起於足小趾之至陰,故當取之下俞。俞,俞穴也。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並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重,平聲。重並者,太陽少陽之氣,皆並於陽明也。故當瀉陽之有餘,補陰之不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次趾之厲兌,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蹺前卒大,取之下俞。
卒,音促。少陽者,初陽也,生於厥陰。少陽獨至,陽氣未盛,是陰厥之氣也。初陽不升,故蹺前卒大,少陽經脈,在陽蹺之前也。少陽起於足小次趾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太陽為三陽,陽明為二陽,少陽為一陽,故申明少陽獨至者,乃一陽之過也。過,猶失也。由少陽而推論之,則陽明獨至者,二陽之過也,太陽獨至者,三陽之過也。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宜治其下俞,補陽瀉陰。
太陰藏搏者,足太陰脾臟,手太陰肺臟,兩臟之氣相搏也。用心省真者,或病足,或病手,當用心省察其真。肺朝百脈,五脈氣少,手太陰也。脾胃相連,胃氣不平,足太陰也。此氣少不平,雖分手足,皆屬太陰,故曰三陰也。病在三陰,宜治其下俞,陰氣相搏,則陽氣不足,故當補陽瀉陰。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陽並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
一陽,少陽也。少陽,三焦也。靈樞本輸論云:少陽屬腎,此論一陽,所以言腎也。一陽獨嘯,上焦之氣,獨發於上也。上焦獨發,則下焦之氣,厥逆於下,故曰少陽厥也。一陽獨嘯,則陽並於上。少陽厥也,則四脈爭張。四脈,肝脾心肺也。爭張,不和也。四脈爭張,由於腎氣之不達,故氣歸於腎,言脈之爭張,歸過於腎也。經絡內通五臟,故宜治其經絡,當瀉上焦之獨嘯,補下焦之腎厥,故瀉陽補陰。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㾓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一陰,厥陰也。不曰一陰獨至,曰一陰至,則陰中有陽,故為厥陰之治也。真虛,猶言真假。㾓,憂也。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厥陰為經脈之終,復注於肺,厥氣留薄者,厥陰之氣,留於肝而薄於肺也。薄於肺,則發為白汗。此厥陰之治,非厥陰之病,但當調食和藥,以治其汗,治在下俞,以固其陰。
帝曰:太陽臟何象?
承上文臟氣不和,而詳明其本然之脈象,
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三陽而外浮。
帝曰:少陽臟何象?岐伯曰:象一陽也。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一陽初生,滑而不實。滑者,緊之浮也。滑而不實,則生陽漸升矣。
帝曰:陽明臟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兩陽合明,謂之陽明,故其本然之脈象,象大而且浮。
太陰臟搏,言伏鼓也。
帝問三陽之臟象,而伯復告以三陰。太陰臟搏之脈象,乃天地脾肺之氣,相為搏激言,伏鼓也。伏鼓者,從下而上,從地而天之義也。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二陰搏者,心腎相搏也。心腎相搏之脈象,搏至腎而沉,沉不浮也。沉不浮者,從上而下,從心而腎,即少陽厥,而氣歸於腎之義。不言厥陰搏者,以厥陰之治也。
此與上節同義。臟氣獨至,以明經脈之別。臟象本體,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益知其別也。
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臟氣,五臟之氣也。法時,法天之四時也。天行四時,地生百物。人備五臟,皆合五行。天有一歲之五行,有十干之五行,有一日之五行;地有五穀五果五畜五菜百藥,各具五味,各有五行;人之五臟五行,合於天地。合天,則有五色六氣之上承,合地,則有五苦五欲之下應,故曰臟氣法時也。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
合人形通體經脈,外而皮毛,內而腑臟,以法天地之四時五行而診治之,何如?則法天地而從,何如?則不法天地而逆,反逆為從則得,反從為逆則失,願聞從逆得失之事,而探諸岐伯也。
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臟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更,平聲,間,去聲,下間甚同。四時之氣,不外五行,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貴者,水旺於春,火旺於夏;賤者,水敗於秋,火滅於冬。更貴更賤者,生化疊乘,寒暑往來也。以更貴更賤之理,以知病之死生,以決治之成敗,而五臟之旺氣可定,病之間甚,死生之期,皆可定也。
帝曰:願卒聞之。
卒,猶盡也。
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肝心脾肺腎,人之五臟也。於臟為肝,於時為春,故肝主春。足厥陰,乙木也,足少陽,甲木也,故春時而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主春木有生陽漸長之機,若急而不和,肝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甘味以緩之。
心主夏,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手少陰,丁火也,手太陽,丙火也,故夏時而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主夏火,有炎上迅速之機,若緩而不速,心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酸味以收之。酸收者,助心氣而使之上炎也。
脾主長夏,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足太陰,己土也,足陽明,戊土也,故長夏而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屬陰土,籍陽明燥氣以相資,若濕而不燥,脾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燥之,苦為火味,故能燥也。
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手太陰,辛金也,手陽明,庚金也,故秋時而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主秋金,有收斂清肅之機,若氣上逆,肺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泄之,苦寒注下,故能泄也。上文言苦燥,此言苦泄,蓋稟君火之氣而味苦,則燥,稟寒水之氣而味苦,則泄,於物性之運氣推之,則得矣。
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足少陰,癸水也,足太陽,壬水也。故冬時而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水王於冬,腎氣主之,燥而不潤,腎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辛味以潤之,夫辛主發散,何以能潤?以辛能開腠理,致在內之津液而通氣於外,在下之津液而通氣於上,故能潤也。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禁當風。
肝,木也,夏,火也,火為木之子,故病在肝,愈於夏。子氣王而病不愈,至秋則金剋木而病甚矣。秋不死,持於冬,水生木也。至春則木氣復王,故起於春。風氣通於肝,故禁當風。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
肝病愈在丙丁,即上文病在肝愈於夏也。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即上文夏不愈甚於秋也。庚辛不死,持於壬癸,即上文秋不死,持於冬也。起於甲乙,即上文起於春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慧,爽慧也。靜,安靜也。平旦乃木王之時,平旦慧,即上文起於春、起於甲乙之意也。下晡乃金王之時,金剋木,故下晡甚,即上文甚於秋,加於庚辛之意也。夜半乃水王之時,水生木,故夜半靜,即上文持於冬、持於壬癸之意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肝病則木鬱,故肝欲散,治之之法,當急食辛味以散之,辛主散也。肝氣鬱而欲散,散之即所以補之,故用辛補之。夫辛散為補,則酸收為瀉,故酸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禁溫食,熱衣。
心,火也。長夏,土也。土為火之子,故病在心,愈在長夏。子氣王而病不愈,至冬則水剋火,而病甚矣。冬不死,持於春,木生火也。至夏則火氣復王,故起於夏。火氣通於心,故禁溫食熱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死,持於甲乙,起於丙丁。
心病愈在戊己,即病在心,愈在長夏也。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即長夏不愈,甚於冬也。壬癸不死,持於甲乙,即冬不死,持於春也。起於丙丁,即起於夏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日中乃火王之時,故日中慧,即起於夏,起於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時,水剋火,故夜半甚,即甚於冬,加於壬癸也。平旦乃木王之時,木生火,故平旦靜,即持於春、持於甲乙也。此臟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心欲軟,急食鹹以耎之,用鹹補之,甘瀉之。
心病則火炎,故心欲耎。治之之法,當急食鹹味以耎之,咸能耎堅也。心氣炎而欲耎,耎之即所以補之,故用鹹補之。咸耎為補,則甘緩為瀉,故甘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濕食飽食、濕地濡衣。
濕食,舊本誤溫食,今改。濕食,水濕也。濡衣,濡潤之衣也。脾,土也,秋,金也。金為土之子,故病在脾,愈在秋。子氣王而病不愈,至春則木剋土,而病甚矣。春不死,持於夏,火生土也,至長夏則土氣復王。故起於長夏。濕氣通於脾,故禁濕食飽食,濕地濡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於甲乙。甲乙不死,持於丙丁,起於戊己。
脾病愈在庚辛,即病在脾,愈在秋也。庚辛不愈加於甲乙,即春不死持於夏也。起於戊己,即起於長夏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下晡靜。
昳,音迪。昳,昃也。日昳乃午後未分,土王之時,故曰昳慧,即起於長夏,起於戊己也。日出乃木王之時,木剋土,故日出甚,即甚於春,加於甲乙。下晡乃申酉金王之時,土生金,故下晡靜。以肝心為例,當日中火王而靜,今下晡靜者,以明子母氣王,皆能靜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脾病則土不柔和,故脾欲緩。治之之法,當急食甘味以緩之,甘能緩中也。脾氣欲緩,苦泄則瀉,故用苦瀉之。苦泄為瀉,則甘緩為補,故甘補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禁寒飲食寒衣。
肺,金也,冬,水也,水為金之子,故病在肺,愈在冬。子氣王而病不愈,至夏,則火剋金而病甚矣。夏不死,持於長夏,土生金也。至秋而金氣復王,故起於秋。飲冷形寒則傷肺,故禁寒飲食寒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於丙丁。丙丁不死,持於戊己。起於庚辛。
肺病愈在壬癸,即病在肺,愈在冬也。壬癸不愈,加於丙丁,即冬不愈,甚於夏也。丙丁不死,持於戊己,即不死,持於長夏也。起於庚辛,即起於秋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下晡,乃金王之時,故下晡慧,即起於秋,起於庚辛也。日中乃火王之時,火剋金,故日中甚,即甚於夏,加於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時,金生水,故夜半靜,亦子氣王而安靜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肺病則氣散,故肺欲收,治之之法,當急食酸味以收之。酸主收也,肺氣散而欲收,收之即所以補之,故用酸補之。酸收為補,則辛散為瀉,故辛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之死,持於秋。起於冬。禁犯淬㶼熱食、溫炙衣。
淬,音翠,餘篇同。㶼,音衰。淬㶼熱食,火燔之食也。溫炙衣,火焙之衣也。腎,水也,春,木也,木為水之子,故病在腎,愈在春。子氣王而病不愈,至長夏,則土剋水而病甚矣。長夏不死,持於秋,金生水也。至冬,則水氣乘王,故起於冬。腎為水臟,燥而不潤,腎所苦也,故禁犯焠㶼熱食,溫炙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腎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加於戊己。戊己不死,持於庚辛。起於壬癸。
腎病愈在甲乙,即病在腎,愈在春也。甲乙不愈,加於戊己,即春不愈,甚於長夏也。戊己不死持於庚辛,即長夏不死,持於秋也。起於壬癸,即起於冬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夜半,乃水王之時,故夜半慧,即起於冬,起於壬癸也。四季,乃辰戌丑未,土王之時,土剋水,故四季甚,即甚於長夏,加於戊己也。下晡,乃金王之時,金生水,故下晡靜,即持於秋,持於庚辛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
腎病則水汛,故腎欲堅,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堅之,苦為火味,故能堅也。腎濡欲堅,堅之即所以補之,故用苦補之。苦堅為補,則咸耎為瀉,故咸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總結上文之義,上文病肝心脾肺腎,皆邪氣之客於身,故曰: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乃以勝相加。如燥金傷肝,寒水凌心,風木乘脾,火熱爍肺,濡濕侵腎是也。上文病五臟而能愈,皆至其所生而愈也。病五臟而致甚,皆至其所不勝而甚也。五臟病甚而能持,皆至於所生而持也。持而能起,皆自得其位而起也。決其間甚死生,必診脈而知之,故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其間甚之時,以及死生之期。有如上文之所云爾。
此一節,言五臟之氣,法天之四時,地之五味也。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𥉂𥉂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𥉂,音荒,餘篇同。厥陰肝脈布脅肋、抵小腹,故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怒者肝之情,肝病故令人善怒。若肝氣內虛,不能上升,則目𥉂𥉂無所見,耳無所聞。生氣不達,則善恐,如人將捕之,而有驚駭之狀,取其厥陰與少陽之經,而治之。蓋少陽者,厥陰中見之氣也。若肝氣上逆,則頭痛頰腫,耳聾不聰,當取厥陰少陽之經而出其血者。
心病者,胸中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甲,胛同。此論心病,而言心包之經脈,以明心不受病也。《靈樞·經脈》論云:心主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循胸出脅,故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又云: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太陰,肺也,少陰,心也,故膺背痛而病心,肩胛痛而病肺。又云:入肘中,下臂,故兩臂內痛。心火內虛,土無所生,則腹大連胸,故虛則胸腹大。經脈不能循胸出脅,循脅出背,故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少陰太陽之經而治之,少陰者心也,心氣和,則心包亦和,太陽者,心為陽中之太陽也。舌下血者,取心之開竅,而刺出其血也。其變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經脈,今變病太陽之孫絡。當刺郄中,而取其血者,郄中,足太陽之委中,乃膕中央之合穴也。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周身肌肉,脾土主之,故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痿,猶痹也。脾足太陰之經脈,起於足大趾,循經上膝,脾病,故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脾土內虛,不能四布,則腹滿。土氣虛寒,則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太陰陽明。兼及少陰者,火土相生之火。血者,通其經脈也。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尻,考平聲,餘篇仿此。肺氣不利,則喘咳逆氣。肺之經脈不和,則肩背痛、汗出。太陽合肺,行於皮毛,太陽經脈,從腰脊,貫臀入膕,至端抵足,今太陽之氣,不和於肺,故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皆痛。厥陰之脈,貫膈注肺,今肝氣內虛,不能貫膈注肺,故少氣不能報息。息,呼吸也。從厥陰而出於肺,故曰報也。肝木之氣,不能上升則耳聾嗌乾。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太陰,太陰者肺也。又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者,言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皆痛,乃病足太陽之經脈於外。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乃病足厥陰之經脈於內。在外者治其外,在內者治其內。血者,通其經脈也。
腎病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腎為水臟,水逆於下,故腹大脛腫。腎為生氣之原,奔氣上迫,故喘咳。生陽之氣,不周於身,故身重。寢則陽氣歸陰,陰虛故汗出。汗出故憎風。腎氣虛微,心腎不交,則胸中痛。胸者,心之宮城也,大腹屬坤土,小腹主生陽,生陽氣虛,不溫其土,故大腹小腹皆痛。陰寒盛,陽氣虛,故清厥。清厥微冷,厥,逆也。心有所憶,謂之意,心腎不和,故意不樂。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少陰太陽。少陰者,腎也,太陽者,心為陽中之太陽也。血者,通其經脈也。
此一節,言五臟病氣在於經脈,當取三陰三陽之經脈而治之。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此舉五穀五畜五果五菜,以明上文五苦之意。肝主春,其色青。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故宜食甘。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甘之味,則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心主夏,其色赤。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故宜食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酸之味,則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肺主秋,其色白。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瀉之,故宜食苦。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苦之味,則麥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慄藿皆咸。
脾主長夏,其色黃。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夫脾苦濕,亦苦燥,若脾苦燥,則宜食鹹。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咸之味,則大豆豕肉慄藿,皆咸。諸臟皆合上文,脾臟不合者,以上文兩言苦味,一言苦以燥之,一言苦以泄之,蓋苦味主泄,未必能燥,故此則曰宜食鹹,咸以泄之也,宜食鹹必脾臟之苦燥矣。脾臟屬土,貴得其平,既苦濕,亦苦燥,故彼此更易其辭,聖人立教之旨,貴學者之能悟也。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腎主冬,其色黑。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故宜食辛。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辛之味,則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耎,毒藥攻邪。
此舉藥之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耎,以明上文五欲之意。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辛散;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故酸收;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故甘緩;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故苦堅;心欲耎,急食鹹以耎之,故咸耎。夫谷畜果菜,皆有辛酸甘苦鹹之味,而散收緩堅耎,莫若毒藥,其力乃倍,以明上文諸急食者,急以毒藥攻邪,得其平也。
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五穀,所以養五臟者也,故五穀為養;五果,所以助五臟者也,故五果為助;五畜,所以益五臟者也,故五畜為益;五菜,所以充五臟者也,故五菜為充。谷果畜菜有氣有味,味入口,氣歸鼻,氣味合而服之,可以補有形之精,益無形之氣,而不同於毒藥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耎,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
此谷果畜菜藥五者,皆有辛酸甘苦鹹之味,五味合五臟,故各有所利。利,猶宜也。或肝欲散,或肺欲收,或脾欲緩,或肝苦急,或腎欲堅,或心欲耎,此散收緩堅耎,五臟之所欲也。五臟各有所欲,各有所苦,或急者,肝苦急也。兼言或急,則心或苦緩,脾或苦濕,腎或苦燥,肺或苦氣上逆,皆在其中。天行四時,人具五臟,地生五味,四時五臟之病,隨五味所宜,以為臟氣法時也。
此一節,言谷畜果菜藥,各有五味之五行,以明藏氣法天之四時,更法地之五味也。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上篇論五臟之氣,上法天時;此岐伯承上篇之義,宣明五氣。蓋天地之數,不外於五,人身形藏,總屬於氣。故舉五味所入,五氣所病,五精所並,五臟所惡,五臟化液,五味所禁,五病所發,五邪所亂,五邪所見,五臟所藏,五臟所主,五勞所傷,五脈應象,而宣明五氣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是謂五入。
地之五味,養人五臟,五味入五臟,是謂五入。
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是謂五病。
溺,鳥去聲。五氣所病者,五臟本氣為病也。病氣在心,則為噫,噫,微噯也;病氣在肺,則為咳,咳,氣上逆也;病氣在肺,則為語,語,多言也;病氣在脾,則為吞,吞,舌本不和也;病氣在腎,則為欠為嚏,欠者陰陽相引,嚏者,陰出於陽也。此五臟本氣不和而為病也。五臟不和則六腑不利,故胃病,則為氣逆;不能上出於肺,則為噦,噦,呃也,不能下交於腎,則為恐,恐,戊癸不合也;大腸小腸病,則為泄,泄,水穀下注也;下焦病,不能決瀆,則汛溢而為水,膀胱病,氣滯不利,則為癃,氣虛不約,則為遺溺;膽病鬱而不舒,則為怒。此五氣為病,及於六腑,凡此是謂五病。
五精所並:精氣並於心,則喜;並於肺,則悲;並於肝,則憂;並於脾,則畏;並於腎,則恐,是謂五並。虛而相併者也。
五精所並者,臟虛而精氣並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精氣並於心,則心受所並而為喜,喜,心之情也;並於肺,則肺受所並而為悲,悲,肺之情也;並於肝,則肝受所並而為憂,肝主怒,今曰憂者,上文膽為怒,故此肝為憂,怒為有餘,憂為不足也;並於脾,則脾受所並而為畏,思慮者,脾之情,今曰畏者,慮之至也;並於腎,則腎受所並而為恐,恐,腎之情也。凡此是謂五並,申明此之五並,乃虛而相併者也。是知精氣並,乃精氣之不足矣。
五臟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惡,去聲。熱氣傷心,故心惡熱;寒氣傷肺,故肺惡寒,風氣傷肝,故肝惡風;濕氣傷脾,故脾惡濕;燥氣傷腎,故腎惡燥。凡此是謂五惡。
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化液者,水穀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臟受水穀之精,淖注於竅,化而為液也。汗乃血液,心所主也,故心為汗;涕出於鼻,肺所主也,故肺為涕;淚出於目,肝所主也,故肝為淚;涎出於口,脾所主也,故脾為涎;唾屬水精,腎所主也,故腎為唾,凡此是謂五液。靈樞根結論云: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廉泉,舌下竅也,是腎為水臟,從下而上,液雖有五,腎實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咸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五味各有偏勝,故禁多食。味之辛者,則走氣,氣病肺虛,無多食也;味之咸者則走血,血病心虛,無多食也;味之苦者則走骨,骨病腎虛,無多食也;味之甘者則走肉,肉病脾虛,無多食也;味之酸者則走筋,筋病肝虛,無多食也。凡此是謂五禁。申明禁者,非禁絕之謂,乃無令多食也。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是謂五發。
五臟陰陽之病,各有所發。金匱真言論云:陰中之陰,腎也;陽中之陽,心也:陰中之至陰,脾也;陰中之陽,肝也;陽中之陰,肺也。腎為陰,其主在骨,故腎陰之病發於骨;心為陽,其主在血,故心陽之病發於血;脾為陰,其主在肉,故脾陰之病發於肉;肝為陽,於時為春,冬失其藏,春無以生,故肝陽之病發於冬;肺為陰,於時為秋,夏失其長,秋無以收,故肺陰之病發於夏,凡此陰病、陽病,各有所發,是謂五發。
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痹;搏陽則為癲疾;搏陰則為喑;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是謂五亂。
喑,音因,餘篇同。此舉五邪所亂,以足上文之義。上文陽病發於血,心也;陽病發於冬,肝也,故正為邪亂,而入於心肝之陽分,則狂。上文陰病發於骨,腎也;陰病發於肉,脾也;陰病發於夏,肺也,故以邪亂正,而入於腎脾肺之陰分,則痹。痹者,邪留皮肉與骨,而為痹痛也。搏陽則為癲疾,所以足陽狂之意,言邪入於陽則狂。亦有邪搏於陽,而為癲疾者矣。搏陰則為喑,所以足陰痹之意,言邪入於陰則痹,亦有邪搏於陰,而為喑啞者矣。夫搏者,陰陽相搏也。搏陰為喑,乃陽入之陰,則靜而為喑也;搏陽為癲疾,乃出之陽,則怒而為癲疾也。凡此,皆五臟陰陽為邪所亂,是謂五亂,以明五病所發,乃亂而始發,或發而更亂也。
五邪所見: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名曰陰出之陽,病善怒,不治。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見,音現。五邪所見者,五臟受邪,見於脈也。春得秋脈,金剋木也,夏得冬脈,水剋火也,長夏得春脈,木剋土也;秋得夏脈,火剋金也;冬得長夏脈,土剋水也,名曰陰出之陽,言邪病五臟之陰,出於經脈之陽也。病善怒,言春得秋脈,肝木受刑,故善怒也。當亟治之,若不治,則邪干五臟。是謂五邪皆同,言五臟受邪,同於木受金刑之義。命死不治,言五臟受刑,其人雖存,其命已死,是不治也。
五臟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是謂五臟所藏。
除五臟,余藏,如字。言心肺肝脾腎,藏神魄魂意志,是謂五臟,而各有所藏也。
五臟所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是謂五主。
言心肺肝脾腎,主脈皮筋骨肉,是五臟外合,而謂之五主也。
五勞所傷: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
言久視久臥久坐久立久行為五勞,勞則五臟因之以傷,心主血,久視則傷之;肺主氣,久臥則傷之;脾主肉,久坐則傷之;腎主骨,久立則傷之:肝主筋,久行則傷之。凡此是謂五勞所傷。
五脈應象: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臟之脈。
言肝心脾肺腎,五臟之脈,應弦鉤代毛石,四時五行之脈象也。天地之道,不外五行,人身形藏,不離乎氣,承臟氣法時而宣明五氣者如此。
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離血氣;人之應物,不離形志。形者,血氣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氣之存乎內者也。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繼上篇宣明五氣,而更為血氣形志之說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
人之常數,後天之數也。後天之數,從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陽,三陽也,少陽,一陽也,陽明,太少兩陽相合而成也。太陽常多血少氣者,陽至於太,陽氣已極,陽極則陰生。血,陰也,陰生故常多血;氣,陽也,陽極故常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者,陽始於少,陽氣方生,陰氣未盛,故常少血;陽氣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者,有少陽之多氣,有太陽之多血,以徵太少相合成陽明也。此言人之常數也。
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先天之數,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陰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陰,終言太陰。由一而三,先少陰,陰未盛,故常少血,少陰為生氣之源,故常多氣;厥陰肝脈下合衝任,故常多血,厥陰為一陰,而生微陽,故常少氣;太陰為三陰,陰極則陽生,故常多氣,陰極當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數也;人之常數,而論三陽,陽予之正也,天之常數,而論三陰,陰為之主也。知天人陰陽之常數,則知人之血氣矣。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之陰陽也。
三陽三陰,陰陽之六氣也,以陰陽之六氣,合人身十二經脈,則有足之三陽三陰,手之三陽三陰。陽主表,陰主裡,知表陽之所在,即知里陰之所在。故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之六氣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陰陽之六氣也。此手足三陰三陽,合人身十二經脈之血氣,則知血氣之陰陽矣。
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瀉有餘,補不足。
苦,猶病也。承上文手足陰陽表裡之義,而言今知手足陰陽之所病。血有形屬陰,氣無形屬陽;有形陰血,必先去,無形陽氣勿先傷,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窺伺其欲散、欲軟、欲緩、欲收、欲堅之意也。如是則知某經有餘,某經不足,然後瀉有餘補不足。瀉有餘補不足,即九候已備,後乃存針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
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心之俞也,復下 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臟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鐸,後四度,如字。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兩乳間,而對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兩乳間,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兩隅相拄也。兩隅猶言兩邊,拄之乃舉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橫居於上,齊脊大椎,兩隅相拄,則兩隅在下,當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則肝之俞也,右角則脾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腎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腎,是謂五臟之俞,而為灸刺之度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上文論陰陽血氣,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樂,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見乎外,志存乎內,形樂則身體安和,志苦則內擾經脈,故病生於脈。脈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補之,或刺以通之。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樂志樂,則過於安逸,無有動作。故病生於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針石者,或針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樂,則情逸身勞,故病生於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脈榮養於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咽主地氣屬陰,嗌主天氣屬陽,形志皆苦,則陰陽並竭,故病生於咽嗌。咽納水穀,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咸虛,故當治以甘藥。《靈樞·終始》節云: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是者勿灸,即此義也。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數,音朔,驚恐,因驚致恐,志之苦也。經絡不通,勞其經絡,形之苦也,形數驚恐,經絡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於不仁者,恐傷骨,腎主骨,骨屬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經絡,醪藥以資其腎精。
是謂五形志也。
總結上文,而言形志苦樂。病生於脈,病生於肉,病生於筋,病生於咽嗌,病生於不仁,是謂五臟苦樂之形志也。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陽,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惡,去聲。此因三陰三陽,血氣多少而為刺法也。陽明常多血多氣,故刺陽明,出血氣;太陽常多血少氣,故刺太陽,出血惡氣;少陽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陽,出氣惡血;太陰常多氣少血,故刺太陰,出氣惡血;少陰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陰,出氣惡血;厥陰常多血少氣,故刺厥陰,出血惡氣也。此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篇未盡之義者如此。
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篇
寶命全形者,寶天命以全人形也。形之疾病,則命失其寶,形不能全。若欲全形,必先治神。治神,所以寶命,寶命,則能全形矣。
黃帝問曰:天覆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君王眾蔗,盡欲全形,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思慮之。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
為,去聲。萬物皆在天地覆在之中,惟人超乎萬物之上,參天兩地,故莫貴焉。然推人之所以生,本於天地之氣生,人之所以成,同於四時之法成,今君王之貴,眾庶之賤,盡欲全形,卒不能者,以形之疾病,莫知其情,不知其情,則病留淫於肌肉經脈之內,日益深重,而且著於骨髓,病益深,則處治益難,故心思慮之。欲以針刺之法,除其疾病,疾病除則形可全,命可寶。為之奈何,探其治也。
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弦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
嘶,音西。形之疾病,則形不能全,凡物皆然,不但於人,故夫鹽之味鹹者,鹽質多潤,如以鹽著物,則其氣令物器之津而外泄矣。絃音安和,若弦將絕者,則音聲不和,而嘶敗矣;木體堅貞,若木敷散者,則枝葉不固,而發落矣。此物病而形不全,何況於人,若人病深者,則三焦不和,土氣不達,故其聲噦。噦,呃也,呃者,氣機內逆,土將敗也。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府,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承上文而言,若人有此津泄音嘶葉發三者之病,是謂破腑,腑壞則毒藥無治,短針無取,雖欲針除其疾病,為不可得,故曰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蓋木之滋灌,只在於皮,木敷葉發,是絕皮矣,弦之鏗鳴,純本乎肉,弦絕音嘶,是傷肉矣,鹽之味鹹,其色主黑,器津外泄,是血氣爭黑矣。人之壞腑,猶之絕皮傷肉,血氣爭黑,故曰皆也。
此一節,言物壞而形不全,不能寶命全形,雖欲治之,不能治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
三為,俱去聲,更,平聲,下同。帝聞岐伯之言,有痛於心,故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病而能治,可以更代,今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是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忍賊害,然余必欲治之,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天施地生,故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人稟天地陰陽交合之氣而生成,故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知萬物者,謂之天子。
天地之氣,徵於四時,人能應四時春夏秋冬之氣者,則天地為人之父母。四時之氣,徵於萬物,能知萬物生長收藏之理者,則人謂之天之子。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者,人身手足十二骨節之氣,開闔運行,一如天晝開夜闔之陰陽也;天有寒暑,人有虛實者,人身十二節氣,有有餘不足之虛實,一如天之寒冷為虛,暑熱為實也。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胠吟至微,秋毫在目。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能經理天地陰陽之氣化者,則不失四時之氣化;人有十二節,時有十二節,能知十二節之理者,則天人合一,雖聖智不能欺也;能存心於八方風動之變,則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五勝更立之變,亦能知之。五勝更立,虛實存焉,能達虛實之數者,則眾人不知,我獨知之,故獨出獨入,而遊行於天地之間,呿吟之下,得其至微,秋毫纖悉,備在於目,能如是也,可以寶命全形矣。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大小,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呿吟,敢問其方?
別,音逼。勝,平聲,下同。量,平聲。承岐伯之言而復問也。伯云:天有陰陽,而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又云天地合氣,命之曰人。而天地合氣,各有分別,在地則別為九野,在天則分為四時,由四時而計其月,則月有大小,由月而計其日,則日有短長。又云知萬物者,謂之天子,今萬物並至,不可勝量。又云達虛實之數者,呿吟至微,今虛實呿吟,敢問其方。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陰陽萬物,不外五行制化之道。金能制木,故木得金而伐;水能制火,故火得水而滅;木能制土,始焉木王,既則木之子火亦王,火王生土,故土得木而達;火能制金,故金得火而缺;土能制水,故水得土而絕。萬物皆有制克之道,故萬物盡然,制而復生,無有窮盡,故不可勝竭。不可勝竭,所以申明土得木達之義。
故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餘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共,供同。上古之世,以針治病,故針有懸布天下者,其法有五。黔首黑髮之民,於力田納稅之外,僅供餘食於家,而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以我之神合彼之神,得神者昌,故治神為先。二曰知養身,一身血氣得其所養,則運行不息,故以養身為次。三曰知毒藥為真,毒藥攻邪,知之不真,則用之不當,故必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上古之世,冶鑄未興,砭石為針,則小大之制宜審也。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人之有形,不外腑臟血氣,不明其診,無以行針,故必知腑臟血氣之診。凡此五法,俱布立於天下,各有所宜者,而先施之,此用針可以全形,全形可以寶命也。
今末世之制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其知也,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和,去聲。制,制針之小大也。今末世之制,但知治形,故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眾土所共知也。若夫治神,則上法天,下則地,可以隨應而動,隨應而動,則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此治神之道,無有鬼神,介紹於其間,而獨來獨往。此舉針刺之神,以明萬物虛實之數,呿吟至微之方也。
帝曰:願聞其道。
願聞治神之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一曰治神,故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所以斂神也。後乃存針,神先針後也。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神先針後,通其經脈,而眾脈若不見,神先針後,除其凶疾,而眾凶若弗聞。合外以為內,合內以為外,故外內相得,必先治神,後乃存針,故無以形先。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人有虛實,五虛弗近,五實弗遠。
往來者,氣機出入也。得神則可玩往來施於人者,刺其病也。得神乃可施刺於人。人有虛實,謂人之虛實不同也,五虛,五臟正氣虛也,虛則不可針,故曰弗近,五實,五臟邪氣實也,實則宜針,故曰遠。
至其當發,間不容瞚。
瞚,瞬同。發,舉也。瞚,轉目也。至其舉針之際,其間不容於轉目爾。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務,專一也。勻,園活也。手動若務者,以手按穴,似專一而不移。針耀而勻者,行針之時,復光耀而園活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
適,自得也。清靜其意,以視行針之義,可以觀其自得之變。變,通變也,言不執著之。
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冥冥,靜之至也。莫知其形,變之至也。夫靜意視義,觀適之變者,是謂冥冥,而莫知其形也。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烏烏,烏之疊至也。稷稷,稷之疊聚也。從見其飛,見其針之飛耀也。不知其誰,針園活而難按也。夫手動若務,針耀而勻者,一如見其烏烏之至,見其稷稷之聚,從見其針之飛耀園活,而不知其誰也。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伏如橫弩,針之未舉也。起如發機,針之已施也。夫至其當發,間不容瞚者,言未針如橫弩之伏,至其當發,如機之速,其間不容轉瞚也。此皆治神之道也。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
五虛弗近,五實弗遠,是但刺其實,不刺其虛。帝欲合虛實而咸刺之,故問何如而治其虛,何如而治其實。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刺虛須實者,刺虛人須內其氣而實之也。刺實須虛者,刺實人須泄其氣而虛之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經脈之氣,已至於針孔,則當專心致志,而慎守勿失也。夫針之深淺,皆慎守勿失,故曰深淺在志,而氣之遠近,亦皆慎守勿失,故曰遠近若一。其慎守也則始臨深淵,其勿失也,則手如握虎,其深淺在志,而遠近若一也,則神無營於眾物。
此一節,言知天人合一之理,針刺神明之道,可以寶命,可以全形也。
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八正,天地八方之正位也。天之八正,日月星辰也。地之八正,四方四隅也。合人形於天地四時,陰陽虛實,以為用針之法,神乎神,獨悟獨見獨明,故曰八正神明也。
黃帝問曰:用針之服,必有法則焉,今何法何則?
服,事也。上篇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然雖治神,必有法則,以為用針之事,帝故問之。
岐伯對曰:法天則地,合以天光。
天光,日月星辰也。用針之道,上法天時,下則地理,更合天之日月星辰,以為法則也。
帝曰:願卒聞之。
法天則地,合以天光,願盡聞之。
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
合以天光者,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也。法天者,候四時之氣也。則地者,候八正之氣也。定,安靜也。人氣安靜乃行針以刺之。此為用針之事也。
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
易,去聲。泣,作澀。人身血氣,上應於天,是故天氣溫和,日色光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淖液,滋灌也。浮,外行也。血淖液,故血易瀉;衛氣浮,故氣易行。若天不溫和而寒,日不光明而陰,則人血凝澀而衛氣沉。凝澀,不淖液也。沉,不浮也。
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人身血氣,不但應天日,且應天月也。月始生,月朔也,月生之日,衛氣大會於風府,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月望也,月望則血氣充盛,故血氣實,而肌肉堅;月郭空,月晦也,月晦則血氣虛微,故肌肉凝,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傷寒論云:血弱氣盡,腠理開者是也。是以人當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
因天時而調血氣,是以天寒無刺,寒則堅凝,故無刺也;天溫無凝,溫則流通,故無凝也;月生無瀉,不伐其生氣也;月滿無補,不益其有餘也,月郭空無治,正氣虛邪,不能去也,凡此是謂得時而調之。
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得時而調,乃因天序之盛虛,故曰因天之序,盛虛之時也。移光,去形晦而光明也。定位,日月中天而位定也。正立而待,整肅其體,待天人氣盛,然後行針以刺也,凡此皆得時而調也。
故曰: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重,平聲。別,音逼。月生無瀉,故曰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無補,月滿而補,則血氣揚溢於外,則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無治,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亂經則陰陽相錯,陰陽相錯,則真邪不別,真邪不別,則邪氣內沉,沉以留止,真氣不充,則外虛;邪氣相薄,則內亂。外虛內亂,則淫邪乃起,凡此皆不能得時而調也。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
星辰躔度,八正定位,何以候之?
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邪虛,而避之勿犯也。
日月之行,星辰為之衛,是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日月之行,則星辰可候矣。八風之邪,八正為之位,是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知八風之邪,則八正可候矣。天有四時,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人候其氣,以時調之也。春秋之氣溫和,冬夏之氣寒暑,以時調之,則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
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工候救之,弗能傷也。
人之受邪,身之虛也。天之有邪,天之虛也。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內至於骨,內至於骨,則入傷五臟,其兩虛相感之時,而工候救之,弗能入傷五臟也。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靈樞·九針論》云:「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漬治之,是謂天忌日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凡此皆星辰八正之候也。
此一節,言法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以為刺法也。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
上古之世,以針治病,故承上文法星辰之義,而願聞法往古者。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
黃帝法往古而著《針經》,《針經》,《靈樞經》也。靈樞首篇,黃帝有先立針經之語,故欲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
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
法往古而知針經,必有驗於來今。夫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如冬日寒而夏日溫,晦朔虛而弦望盛也。即以十月而候四氣之浮沉,如春夏日月則氣浮,秋冬日月則氣沉也。以四氣浮沉而調之於身,可觀其氣之立有驗於身也。
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
法往古而知針經,可以觀其冥冥,夫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行於外,冥冥然也。而工獨之,有可觀矣。工之所以獨之者,亦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並四時氣之浮沉,與人參伍相合而調之,日月四時之理明,則人身之理亦明,故工常先見之。然理微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爾。
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彷彿。
形見之見,去聲。法往古而知針經,可以通於無窮。夫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可傳後世,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而工獨知之,惟不形見於外,故視之無形,嘗之無味。視無形、嘗無味故謂冥冥而若神彷彿也。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中,去聲,下同。邪之中人,有虛邪,有正邪。虛邪者,乃八正之虛鄉邪氣,而中於人身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用力則汗出,汗出則腠理開,腠理開,而逢虛風,不同於八正之邪,故中人也微,微則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也。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
萌芽,病之微也。上工治病,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乘其正氣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
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
若邪病已成,正氣已敗而救之,斯為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而病已成也。救其已敗者,因病而敗之也。
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
處,去聲。虛邪正邪,深淺不同,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調治之,使經脈無傷,正氣內存,故曰守其門戶焉。能如是也,是雖莫知其情,而能見邪形也。上文云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今莫知其情者,而能知其情,莫見其形者,而能見邪形也。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
補正瀉邪,各有其法,帝故問之。
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
內,音納。刺欲瀉之,則大指退後,食指進前,其孔似方,故瀉必用方。就方義而申解之,則方者以天人之氣方盛也。天氣盛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人氣盛,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也。息方吸,氣始入,故方吸而內針,復候其方吸而轉針,復候其方呼,氣出之始,而徐引針。引,猶出也,故瀉必用方,候其氣盛而行焉爾。
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故員與方,非針也。
員,圓通。刺欲補之,則大指進前,食指退後,其孔似員,故補必用員。就員義而申解之,則員者,員活其氣,行於周身,故員者行也,行者移其有餘,補其不足,故行者移也,深入為補,故刺必中其榮。排,轉也,復從吸排針,候吸入而轉針也。吸入而轉,所以補之,故員與方乃之員活,氣之方盛,非但針之方員也。
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瀉之補之,貴得其神,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知形之肥瘦,則知用針之淺深矣,知榮衛血氣盛衰,則知方員之補瀉矣。由此觀之,則血氣者,乃人之神,而不可不謹養也。
帝曰:妙乎哉論也,合人形於陰陽四時虛實之應,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數言形與神,何謂形,何為神,願卒聞之。
數,音朔,承知形養神之論,而贊其妙,因舉形神而復問之。
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問其所病,索之於經,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未言神,先言形。形乎形,是有形之可形也。目冥冥,是無形之可形也。有形可形,當問其所病,而索之於經。無形可形,則慧然在前,而按之不得。此有形無形之間,而不知其情,故曰形。情,猶實也,若泥跡求形,則非形矣。
帝曰: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
神乎神,是至神而莫若神也。耳不聞,是無聲也。雖曰無聲,覺目明心開,而志先慧覺然獨悟矣。口弗能言,是無臭也,雖曰無臭,覺與眾俱視而我獨見矣。適若昏,是無象也,雖曰無象,覺昭然獨明,若風吹雲而見蒼天矣。夫無聲無臭無象,而獨悟獨見獨明故曰神。
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也。
診三部九候之法,而以形神為之原,則《靈樞》九針之論,所言天忌者,可不必存於胸中也。
此一節,言用針之道,貴得其神,得其神而形可不存也。
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離合真邪者,真氣邪氣,彼此相離,勿使合也。邪入經脈,則真邪相合,從而察之,必使真氣弗失,邪氣弗入。蓋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瀉之立已,則合者使離,故曰離合真邪也。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
承上篇先知《針經》之意,而言九針之道,備載針經八十一篇,余已盡通其意。
經言氣之盛衰,左右傾移,以上調下,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瀉於榮輸,余知之矣。
《針經》大意如此,余已知之。
此皆榮衛之傾移,虛實之所生,非邪氣從外入於經也。余願聞邪氣之在經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
針經多論正氣之虛實,未詳邪氣入經,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
起,猶立也。聖人立人身脈度循行之數,必上應天,下應地。故天有二十八宿之度,人有十二經脈,以應於天;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以應於地。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湧而隴起。
泣,作澀。卒,音促,俱下同。地之經水,氣通於天,故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如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澀。凝澀,不行也。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沸溢,汛濫也。若陰陽不和,卒風暴起,風行水渙,則經水波湧而隴起。
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
人之經脈,合於經水,氣通於天。若夫邪氣之入於脈也,天寒則人血凝澀,猶之天寒地凍,經水凝澀也。天暑則人氣淖澤,猶之天暑地熱,經水沸溢也。虛鄉之邪,因人經脈虛而入客,猶之卒風暴起,故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猶言風入於經,而動其脈也。其至也亦時隴起,猶之經水遇風,波湧而隴起也。其不因於邪,則血氣之行於脈中,循循然。循循,次序貌,猶之天地溫和,而經水安靜也,此人之度數,所以應於天地也。
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在陰與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中,去聲。處,去聲,下處同。脈之大會,在於寸口,其至寸口而中手也,則時大時小,大則脈氣有餘,故邪至;小則脈氣凝實,故平。邪氣之至,其行無常處,或在血分之陰,或在氣分之陽,而不可為度,從其在陰在陽而察之,審其三部九候之中,邪之所在,卒然逢之,勿使真邪相合,是當早遏其路。下文云,逢而瀉之,其病立已,同一義也。
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內,音納,下內針之內同。忤,逆也。大氣,針下所聚之氣也。方吸則內針,其氣始行,無令逆也。寧靜其心,久留其針,以針引邪,無令邪之四布也。方吸則轉針,欲以得氣,為復其故。候呼則引針,呼盡針乃去,使針下所聚之氣皆出,此瀉邪之法,故命曰瀉。
此一節,言人身經脈,應於天地,邪氣卒至,當急瀉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
邪氣卒至,當急瀉之,真氣不足,則當補之,故為此問。
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
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 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推,退,平聲,下同。彈,平聲。以至之以已通,下以合之以同。抓,猶引也。補不足者,當知其經脈之不足,故必先以手捫而循之,得其穴道之真,次則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分掰其穴,不使傾移,然後彈而怒之,以進其針,引而下之,以深其針,通而取之,以調其經,外引其門,使氣脈流通,以閉其神,使真氣內存。針刺留呼,其數不同,留呼數盡,更當內針,而靜以久留,久留者,欲以氣至,為復其故,候氣之法,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仍當調適而自護。上文候呼引針,大氣皆出,此候吸引針,使氣不得出,各在其針刺之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針下所聚之大氣,留止於內,此補正之法,故命曰補。
帝曰:候氣奈何?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此候氣之法,帝復問之。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
不常在,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真氣者,經氣也,經 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邪之中人,由絡而經,由經而脈,故邪去絡入於經也,則舍於血脈之中,邪氣始入,未為寒病,未為溫病,其寒溫未相得時,如湧波之初起也,起如湧波,則時來時去,時來時去,故不常在,邪不常在,治之常早,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邪氣衝突,宜避其銳,無逢其沖而瀉之,逢沖而瀉,傷其經氣,則真氣亦傷。夫真氣者,經氣也,瀉之則經氣大虛,故《九針十二原》論曰:其來不可逢,即此無逢其沖而瀉之之謂也。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上文言大盛的可瀉,此言已過亦不可瀉。故曰候邪不審,針下所聚之大氣已過,而復瀉之,則真氣外脫,脫則不復矣。由是則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九針十二原》論曰:其往不可追,即此大氣已過,不可瀉之之謂也。
不可掛以發者,待邪之至時,而髮針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針道至微,先後之間,不差毫髮。不可掛以發者,待邪氣之至時,而髮針以瀉矣。髮針不得其時,若先若後者,傷其血氣,則血氣已盡,其病留中,而不可下。下,猶退也。取刺之道,貴得其時,故曰知其可取而取之,則如發機之神速,不知其可取而取之,則如扣椎之鈍樸。故《九針十二原》論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即其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可取如扣椎之謂也。
帝曰:補瀉奈何?
帝先問補不足,未問瀉有餘,故為是問。
岐伯曰:此攻邪也。
不足者補之,帝先問之矣,此復為補瀉之問,則所問專在於瀉,故曰此攻邪也。猶言此攻邪之問也。
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溶溶,流動貌。逆,迎也。溫,通調也。攻邪之法,當疾出其針,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所以然者,此邪新客於身,流動而未有定處也。未有定處,故推之則可前,引之則可止,若迎而刺之,所以通調其血也。通調而刺出其血,其病立已。此攻邪之法為然,不使真邪相合也的。
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
伯言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又言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然有真邪相合,而波隴不起,則候之奈何?
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 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別,音逼。邪入而波隴不起,則直氣內虛,邪氣內陷。候之之法,當以心審之,以手捫之,循其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三部九候論》云:「上下左右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期者,計其死生之時日也。不知三部者,不能循三部之盛虛而調之也。陰陽不別,不能察其左右。天地不分,不能察其上下矣。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不能察其相失及相減矣。能循三部之盛虛而調之,必調之中府,以定三部,三部之中,胃氣為本,中府,胃腑也。三部之中,又有九候,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則不能審其病臟以期之。雖有死期之大過且至,而工不能禁也。大過,死期也。工不能禁,不能預料也。
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
無過誅罰,則攻邪不當,故命曰大惑。大經反亂,則正氣受傷,故真不可復。用實為虛,則虛實不明。以邪為真,則真邪不別。如是以治,則用針無義,反為氣賊,而奪人正氣矣。
以從為逆,榮工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
予與同。用針無義,必至以從為逆,而榮衛散亂。反為氣賊,必至真氣已失,而邪獨內著。奪人正氣,必至絕人長命,而予人夭殃。因此不知三部九候之理,故不能使人久長於人世也。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合之天之四時,地之五行,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天之六氣。因加地之五運相勝,邪反釋之,正反攻之,而絕人長命矣。
此一節,申明候氣補瀉,當知三部九候,以為補正瀉邪之法也。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
上文已言者,而復言之,以明邪氣新客,當急治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通評虛實,猶言統論虛實也,大義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二語盡之。然有氣熱脈滿,而為重實者,有脈虛氣虛,而為重虛者,有寒滿熱喘,腸澼,癲疾,消癉,癰疽,腹滿霍亂,五臟癇驚,內外上下,陰陽臟腑諸病,而或死或生,或實或虛者,故曰通評虛實也。
黃帝問曰:何謂虛實?
人身經脈貴得其平,故為虛實之問。
岐伯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虛實者,非但經脈血氣之虛實,乃邪氣盛於人身則實,精氣奪於內臟則虛,是邪實而正虛也。
帝曰:虛實何如?
既虛既實,人之臟腑血氣當何如?
岐伯曰: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餘臟皆如此。
氣主於肺,行於內外,故氣虛者乃肺虛也。氣機運行,從下而上,故氣逆者,乃足寒也。邪逆正虛,傷其內臟,故非其剋制之時則生,當其剋制之時則死。不特肺受火克,諸臟皆有所克,故餘臟皆如此。
帝曰:何謂重實?
重,平聲。余同。因上文虛實而問重實。
岐伯曰:所謂重實者,言大熱病,氣熱脈滿,謂是重實。
重實者,言人身大熱之病,氣盛而熱,脈盛而滿,陰陽血氣皆實,是謂重實。
帝曰:經絡俱實何如,何以治之?
氣熱脈滿,則經絡俱實,故為此問,而探其治。
岐伯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
經絡皆實,氣血盛於陽分,是寸脈當急,而尺則緩也。經實者治其經,絡實者治其絡,經絡皆實,皆當治之。
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經絡內通血脈,外通皮膚,經絡盛則皮膚滑澤,經絡衰則皮膚澀滯,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臟骨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物,猶形也。類,猶合也。物類者,五臟在內,皮肉筋脈骨,有形在外,而合於五臟者也。始,先見也。皮澀而虛,則肺臟亦虛,皮滑而實,則肺臟亦實,故夫虛實者,皆從其有形之外合,以先見也。皮和肺,肉合脾,脈合心,筋合肝,骨合腎,故五臟調合於內,骨肉滑利於外,可以長久而永天命也。
帝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何如?
承上文經絡皆實,言更有絡滿經虛,經滿絡虛之不同,故有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並下經虛絡滿之間。
岐伯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主病者。
脈口,寸口也。經氣有餘,則脈口膚熱,絡氣不足,而尺膚寒也。《榮衛生會》論云:榮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故以寸膚候經,榮為經也,尺膚候絡,衛為絡也。秋冬之氣降而沉,故寸熱尺寒為逆,春夏之氣升而浮,故寸熱尺寒為從。經絡外通皮肉,內通筋骨,膚之寒熱,其病有皮肉脈筋骨,淺深不同,貴得其主病之所在而治之,故曰治主病者。
帝曰:經虛絡滿何如?
經虛則經氣不足,絡滿則絡氣有餘。
岐伯曰: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脈口寒澀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
虛,不足也。滿,有餘也。上文以尺候絡,故絡滿者,尺膚熱而滿,以寸候經,故經虛者,脈口寒而澀也。寸為陽,主春夏,脈口寒澀,故春夏死,尺為陰,主秋冬,尺熱滿,故秋冬生。承上文從逆而言,故曰此也。
帝曰:治此者奈何?
上文言治主病者,此不言治,帝故問之。
岐伯曰: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此絡滿經虛,當灸陰刺陽,灸陰所以補經虛,刺陽所以瀉絡滿。上文經滿絡虛,當刺陰灸陽,刺陰所以瀉經滿,灸陽所以補絡虛。此以灸刺通於上文,則上文治主病者,亦當通如此矣。
帝曰:何謂重虛?
因上文重實而問重虛。
岐伯曰:脈氣上虛,尺虛,是為重虛。
人身陰陽,不外脈氣,故提脈氣二字。上虛者,脈氣虛於上之寸部。尺虛者,脈氣虛於下之尺部。脈主陰血,氣主陽氣,脈虛氣虛,則陰陽血氣皆虛,是謂重虛。
帝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恇然;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也。
知其氣脈死生,則知施治之法,故復言氣脈,不言治也。所謂氣虛者,虛於寸部之陽,則言語無常,而心主之神明不聰也;虛於尺部之陰,而為尺虛者,則足骨屈伸不利,故行步恇然,恇然,虛怯貌。此言氣之虛也。脈之大體,有陰有陽,若脈虛者,浮泛於上,有陽無陰,不能效象於陰也。此言脈之虛也。如此者,指氣虛脈虛也。氣虛脈虛,診得皮膚滑澤則生,澀滯則死也。蓋氣脈既虛於內,皮膚不可榮於外,明氣脈之虛而知其死生,則知治之法矣。
帝曰: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何如?
承上文氣熱脈滿之意,言氣熱脈滿,是謂重實,有寒氣暴止,脈滿而實何如。暴,卒暴也。
岐伯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
上文云滑則從,澀則逆,下文云從則生,逆則死,故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是知逆者因澀而逆也。
帝曰:脈實滿,手足寒,頭熱何如?
脈實滿,手足寒是實而逆則死:今寒不盡寒,而頭復熱如何?
岐伯曰:春秋則生,冬夏則死,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手足寒而頭熱,乃寒中有熱,熱中有寒,春時則寒中有熱,秋時則熱中有寒,故春秋則生,冬氣全寒,夏氣全熱,今寒中有熱,熱中有寒,不合天時,故冬夏則死。若脈浮而澀,乃越於外而虛於內,澀而身有熱,乃虛於內而越於外,此根氣不足,故皆死。
帝曰:其形盡滿如何?
承經絡皆實之意而言,經脈絡脈,統於周身,不但經絡皆實,而其形且盡滿,何如?形,形身也。滿,猶實也。
岐伯曰: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
其形盡滿者,陽氣浮越於外,故脈急大堅,而余於外,尺澀不應,而虛於內也。
如是者,故從則生,逆則死。帝曰:何謂從則生,逆則死?岐伯曰: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上文云:滑則從,澀則逆,今脈急大堅,尺澀不應,如是者,故滑從則生,澀逆則死,帝復問之。而所謂從者,手足溫和,溫和則滑也,所謂逆者,手足寒冷,寒冷則澀也,反復辨論,仍明滑則從,澀則逆也。
帝曰: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承上文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之意,復問乳子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岐伯曰: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乳子秉質未充,借後天乳食以生,故胃氣行於四肢,而手足溫則生,胃氣不行於四肢,而手足寒則死。
帝曰: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何如?
中,去聲,下同。上文乳子病熱而脈懸小,此言乳子中風熱而脈實大,但舉喘鳴肩息,借岐伯以申明之。
岐伯曰: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乳子既中風熱,復喘鳴肩息,其脈當實大也。脈實大而緩,脈有胃氣則生,脈實大而急,脈無胃氣則死。
帝曰:腸澼便血何如?
因上文喘鳴病肺,而問大腸之腸澼也。腸澼者,寒熱之邪,傷其陰絡,泄瀉下利也。熱氣盛而血溢腸外,則便血,寒氣盛而津溢腸外,則下白沫,寒熱相持,血與白沫相兼而下,則下膿血,帝故各舉以問。
岐伯曰:身熱則死,寒則生。
腸澼便血,則陰虛於內,身熱則陽虛於外。《陰陽別論》云:陰陽虛,腸澼死。故身熱則死。寒者,身不熱也,不熱則陰虛而陽不虛,故生。
帝曰:腸澼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脈沉則生,脈浮則死。
腸澼下白沫,乃寒汁下泄。脈沉則血氣內守,故生;脈浮則血氣外馳,故死。
帝曰:腸澼下膿血,何如?岐伯曰: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
腸澼下膿血,乃血與白沫相兼而下。其脈懸絕,則津血內脫,生陽不生,故死;脈滑大,則陰陽和合,血氣充盛,故生。
帝曰:腸澼之屬,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岐伯曰:滑大者曰生,懸澀者曰死,以臟期之。
泄瀉下利,屬於腸澼,非便血白沫膿血之腸澼,故曰腸澼之屬。上文言身熱則死,又言脈懸絕則死,帝承上文之意而言,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帝承上文之意以問,伯亦承上文之意以對。夫滑大者,既曰生,則懸澀者曰死。懸澀,懸絕之漸也。須知腸澼之脈,不宜懸澀矣。懸澀將絕,當以五臟之死日期之。《陰陽別論》云:肝至懸絕,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帝曰:癲疾何如?
承上文肺病之喘鳴,大腸之腸澼,而問心病之癲疾消癉。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癲疾則心不神明,病當何如?
岐伯曰:脈搏大滑久自已;脈小堅急死不治。
心不受邪,脈搏大滑,則正氣內持,邪不幹臟,故病久當自已;脈小堅急,乃正氣不足,邪必干臟,故死不治。
帝曰:癲疾之脈,虛實何如?
心不受邪,則癲疾之脈,宜虛乎,抑宜實乎?
岐伯曰:虛則可治,實則死。
心不受邪,其脈宜虛,故虛則可治;實則邪氣內入,故實則死。
帝曰:消癉虛實何如?
癲疾則心氣寒,消癉則心氣熱,故問消癉之脈,虛實當何如?
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
火熱而渴,消癉病也,其脈實大,脈病皆為有餘,雖久可治;脈懸小堅,則病有餘,脈不足,久則正氣益虛,故不可治。
帝曰:形度、骨度、脈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
皮與肉為形度;骨度者,腎之合;脈度者,心之合;筋度者,肝之合。承上文諸病,而問形骨脈筋之度,必知內外相合之度,始知致病之由,故復問之。
岐伯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腑,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
岐伯二字,舊本訛帝,今改正。度有淺深,合於四時,故春亟治經絡,經絡無病,筋度和矣;夏亟治經俞,經俞無病,脈度和矣;秋亟治六腑,六腑無病,通體之形度和矣;冬則閉塞,閉塞者,宜用藥調之,而少針石也,閉塞內藏,骨度和矣。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
申明所謂少針石者,乃骨度無病,勿針石以泄之,非癰疽發於骨度之謂也。若癰疽發於骨度,乃少陰神機所主,當亟刺以泄其毒,不得頃時之緩,而使神機之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