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家心法
序
浙中精於醫學者,有二高子:居錢塘者曰士宗先生,居四明者曰鼓峰先生。余志學時,慕士宗先生之名,欲受業其門,迫於貧,不果。每得其著述,不厭研究,以為私淑之益。洎後聞鼓峰先生,所言多奇論,治病多奇中,則又心竊願見之,而不獲一晤其人以為恨。乙巳春,越溪王謙中來,為余言鼓峰醫術,當代少有出其右者,且以其所著《醫家心法》示余。余深喜數十年景企之私,一旦得讀其書,不啻見其人,何快如之。及披閱終編,見其用心,似欲出前人意表,而修辭不免紕繆於軒岐、仲景。心竊異之,鼓峰之奇,乃如是歟!何所見與所聞之不同也?夫天下之理,莫不本於正,何有於奇?意主於奇,則索隱行怪,而惑世欺人之言出,未有不悖聖賢之道者。讀鼓峰之書,而想其平日之所言所行,時出於奇者,亦約略可見。較之士宗之持身整飭,應事周慎,而其著述,典而可則者,不相徑庭歟!不揣鄙陋,就其書中有不合於軒岐正義者,妄為糾正,爰以濟世之心切也。鼓峰而心存乎濟世者,諒不以予言為吹索也夫!
雍正三年歲次乙巳嘉平既望錢塘胡珏念菴氏識
診法
治病之要,在臨證時,先察其內外、臟腑、經絡、新久、虛實、痰食、血氣,才以脈合之。如證與脈合,或正治,或從治,可也;有證與脈不合者,則當審其輕重,辨其真假,或舍證從脈,或舍脈從證以治之。復有證與時不合者,或舍證從時,或舍時從證以治之。證、脈、時三者,須互相參考。
《內經》之法,大要在察色、按脈、審時、辨證,驗陰陽之多寡,識寒熱之真假,分別臟腑雌雄,端理經絡浮沉,神機之有出有入,氣化之或升或降,須皆參互詳察,體認既確,則神明可通矣。
何謂內?言七情也,喜、怒、憂、思、悲、恐、驚也。七情之病起於臟,七情過極,必生拂鬱,病從內起。拂鬱之脈,大抵多弦澀凝滯,其來也必不能緩,其去也必不肯遲,先有一種似數非數躁動之象,細體認之,是無焰之火也,是無韻之音也,是往來不圓滑也。此為郁脈,法當疏之發之。如火在下而以濕草蓋之,則悶而不舒,必至燒乾而自盡,故疏之發之,使火氣透,則反可以自存。何也?郁是氣抑,鬱則氣不透,不透則熱,熱則為火矣。古方疏發,以越鞠丸為主,嚴用和以逍遙散代之。如單得郁脈,上二方是也。如鬱而血為火逼,變成燥證,疏肝益腎湯,從水生木,左歸飲重加歸、芍:或不清,乃加丹皮、山梔、黃芩,以清肝、膽二經,所謂夫婦並治也。
拂鬱二字,烏能概得七情?惟五運可以言郁,若七情不專主郁。《內經》九氣論,言之詳矣。
何謂外?言六淫也,風、寒、暑、濕、燥、火是也。六淫之邪,或從皮毛而傳絡,從絡傳經,從經傳腑傳臟是也。亦有竟感於絡,竟感於經者。六淫所感,必生拂鬱,病從外入,故必皮毛先閉,外束其所感之邪,而蒸蒸發熱也,法當疏之發之是也。大抵脈浮,或洪,或大,或緊,而必數者也,是燎原之火也,是擊撞之聲也,是往來不肯沉靜而出於皮膚之外也,亦謂之郁脈,是外郁也。疏之發之不愈,則霜雪以壓之,古方麻黃、桂枝、白虎、承氣等劑是也。此真外感也,易之以羌活沖和者,亦真外感也,有內傷似外感者,此火不可發散也,散之則亡陽;不可霜雪以壓之,壓之則火滅。初起,以小柴胡湯加減調之可也,逍遙散加生地,合生脈飲加黃芩之類。以滋腎生肝、生金滋水可也;重則六味飲加歸、芍,合生脈可也。蓋非水無以救火也,非有根之水,無以救離根之火也。
六氣之在兩間,動潤蒸乾,舉大地以生化萬物。乃天之正氣也。若本是淫氣,則何能生長化收藏乎?惟是過則為害,害則為淫,亦緣人之六氣有愆感,而為病因,名之日六淫。今人遂以六氣稱六淫,何捨本而言末,認主以作賊,弗思甚矣!
六氣之感,惟風寒能郁皮毛腠理之間,若本及為標,即不可以言郁。且風則腠理發泄,又善行而數變,亦不得為郁.至若火與濕,乃五運之郁,非關六氣也。
內傷似外感,無庸散發,不可涼遏,所論甚正;至用小柴胡、逍遙,則其理又非.蓋內傷,非勞倦,即房室,非譏飽失宜,即憂思過度,當須溫補,或從溫化,所謂勞者溫之,損者溫之是也。若用此二方,鮮有不拔其根而壞其真者也。
何謂臟腑?有從腑遷臟者,有從臟遷腑者。如陽明傷食,則氣阻而脾不能運化,其病遷於脾。初起,法當先消食,食消則氣通而脾運矣,或久之,則脾病益深,必先救脾,何也?腑尚可病,臟不堪久病也。腑主氣,氣無形,無形治之以無形,易也;臟主血,血有形,有形者亦須假無形以治之,而後能有形,故難也。傳曰:無形之氣易補,有形之血難償,此之謂也。消食者,保和、枳朮等類是也。然不可過於消。經曰:大積大聚,皆可犯也,衰其半而已。如過於消則氣衰矣,消之不得其法,或不及,則食積而生熱,熱則脾病,當用參、術加五味異功散,六君子湯,或加枳、桔以開提健運,再佐以芩、連以消其積熱。此臟腑相救緩急之法也,各臟腑可類推之。
六腑主傳化物,以氣言則可;五臟主藏神志,以血言則不可。
臟主藏神,腑主傳物,故臟主無形,而腑主有形。有形者,氣化行而易愈,無形者,神志傷而難全全。故經云:臟不可傷,臟傷則失守而陰虛,故不易治也。若專言臟主血為有形,未免牽強其說。蓋入胃之水穀,傳之於肺而流溢,奉心之氣而化赤,由腎之衝脈而布散,外而充膚熱肉,內而蓄藏於肝;至於周身經隧之血,又總統於脾,所謂脾藏營而胃主血也。如此,則血之生始出入,皆五臟之氣化流行,而所主專在脾胃,不可以腑主氣而臟主血分屬也。分屬之論,初看似若出人意表,細疏其理則非。
積久生熱,間亦有之。脾病溫補,得其要矣。配以枳、桔,亦屬兩歧。必以為熱,而佐以芩、連,固矣哉!先生之為論也,甯不知始為熱中,末傳寒中乎?
何謂經絡?經者,如江河之經地,其筋脈生於肉中;絡者,如藤之絡石,其筋脈生於皮里肉外。經筋屬五臟,絡筋屬六腑。屬五臟者,以血藥補之,以行經藥通之,補之者,歸、芍、熟地是也;通之者,川芎、秦艽、沒藥、乳香是也。屬六腑者,以氣藥補之,以走絡藥通之。補之者,參、耆、白朮是也:通之者,羌活、柴胡、葛根是也。然又要看其病之深淺,而彼此相通,不可執一也。
《內經》以經屬陰而絡屬陽,未嘗以經屬臟而絡屬腑也。以三陰三陽論之,則經脈亦有陽;以陰絡傷、陽絡傷論之,則絡脈亦有陰。至謂絡脈如藤之絡石,則所言者乃外絡、孫絡,而遺卻內絡、大絡矣。論欲出奇,反悖於理。
何謂新久?有內傷之新,有外感之新,有內傷之久,有外感之久。內傷之新,補之當早;外感之新,散之戒重。如補之遲,遷延成弱矣;散之重,變成他證矣。內傷之久,補之當峻、當速;外感之久,散之不可峻、不可猛、不可速。何也?人之元氣有限,病久必傷元氣,若再攻之,元氣竭矣,真陰亡矣,經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又曰:粗工洶洶,以為可攻。此之謂也。
內傷、外感,揆輕重而治得其宜,何論新久。設內傷久而胃氣大虛,不勝重劑,用峻用速反致其變;外感新而邪氣方熾,緩則如焚如溺,可不乘其元氣未漓而急攻盡剿乎,略有畏縮,必受其弊。又今之外感挾內傷者多,即輕散亦須斟酌。
何謂虛實?有陰虛,有陽虛,有先天之陰陽虛。何謂陰虛?血虛也。何謂陽虛?氣虛也。血虛者,補其血,四物湯之類是也。氣虛者,補其氣,補中益氣湯之類是也,先天之陰虛,六味、左歸之類是也。先天之陽虛,八味、還少、虎潛、右歸之類是也。有攻伐太過之陽虛,如用寒涼而致陽遏不升,當用參,耆、術以溫之,甚者薑、桂以助之,又甚者八味、右歸從其原以救之。有攻伐太過之陰虛,如用發散而致津液乾枯,當用歸、芍、熟地以滋之,枸杞、龜、鹿、阿膠黏膩之物以填之是也。
以陰陽為氣血是矣,以先天之陰陽,貼有形之氣血,則非是。蓋先天之陰陽,乃常先身生之精,與所稟賦之真,屬無形之太極者也,若以後天之氣血混同立論,則粗矣!
何謂食?膏粱煿炙,酒酪湩乳,能生火以傷胃之陰:傷陰者,救之四物以養血,佐之芩、連、梔、柏以清火。浮瓜沉李,冷水寒冰,能滅火而傷胃之陽;傷陽者,救之理中以養氣,佐之桂、附、豆蔻以生火。至於飢飽失時,中氣受傷,當補而兼運,六君子湯加枳實、桔梗之類,運而提之。
《內經》只言胃陽,而不言胃陰,蓋胃陽乃中土充和之氣,臟腑氣血,榮衛經絡,周身無一不取給焉,故不可傷也,今創言胃陰,殊屬臆見,究竟遵古說脾陰為理正。
何謂痰?有食積之痰,有中虛之痰,有水泛水沸所為之痰。食積之痰,消其積則痰自除,保和、太安、枳朮之類,虛者六君子之類。中虛之痰,或脾虛不運,或胃虛不容。脾虛不運則積,六君子加白豆蔻、神麯是也。胃虛不容則聚,六君子加砂仁、神麯是也,水泛為痰,土虛不能攝水也。其痰濃而白,補中益氣加半夏、木香、白豆蔻是也。水沸為痰,其痰白如沫,吐出時如蟹沫,水頃變為稠黏之水矣。此腎水不足,不能制火,火緊而沸也,六味丸主之。
陰虛水泛,中胃未傷而脈數者,可作腎虛火緊而用六味。若真火不足,土乏生原,脾溏胃弱者,乃脾敗而津不攝,非水沸也,重劑固補,可以救持,如用六味,必擯於危。
何謂血?凡六淫、七情之病,皆有因死血薄積於臟腑而成者。其證見於外,或似外感,或似內傷,醫者多以見證治之,鮮不謬矣,大凡死血在內,其脈必澀滯,其出於皮膚也必不滿,其入於筋骨也必不完,其形大都如線塗生漆,不能充潤之狀。醫者遇此病,多以痰食求之,而於死血,多不知察,故備言之。
此證察識頗難,治亦不易,攻補溫潤,只在毫釐之辨耳!慧心者於脈證形色上,互相參證,則亦難遁其情矣。
何謂證與脈合,與脈不合?有外感之脈證,有內傷之脈證。外感者,翕翕發熱,或蒸蒸發熱,其脈必洪大浮數,是證與脈合也。如發熱而脈不洪大浮數,是證與脈不合也。傳曰:陽證得陰脈者死。此句是論傷寒,若別證不可便以死論,此必是火遏也,或胃陰不能充拓也,或腎水不能化其榮血也,則舍證從脈可也。火遏者,逍遙散加薄荷、生地以發之,或加丹皮、山梔屈曲下行以通之;胃陰不能充拓者,四物湯重加熟地、枸杞、人參、麥冬、五味以滋之;腎水不能化營血者,六味、左歸以補之。如內傷而外不發熱,其脈當靜,反洪大浮躁而數,是證與脈不合也。傳曰:陰證得陽脈者生。此句亦是論傷寒,若別證又不可便許為生。此是陰亡也,或陽明有食與火也,或腎虛不能納氣也,或過服烏、附而下焦津液枯竭也。又有一種重按有力,卻不弦,從肌肉滲開,脈與肉無界限,此近於浮洪豁大也,總是陰之象也,陰亡也。如陰亡,分先後天以救其陰。有食與火者,健運兼清涼也:腎虛不能納氣者,六味、都氣是也,過服烏、附者,六味加知、柏是也:脈與肉無界限者,六味加歸、芍、杞子、棗仁,合生脈也。凡證皆有合有不合,舉此一端,可以引伸觸類矣。
傷寒之外,所謂別證者,即時行感冒,以及勞倦內傷諸證是也。發熱而得標陽,反得里陰之脈,是機神不能浮合於外也,陽氣不得內接於陰也,斯時到手即溫,無庸顧慮,以為火遏而用逍遙等劑,名雖發越,其實涼降,是下井而投之以石矣。吾怪世醫拋棄可憑之脈,專習無根之論,舍大道而不求,惟從俗以自逞,病家信其膚詞,稱其穩當,以為解鬱退熱,切中病情,朝斯夕斯,日復一日,而不知潛撥其本,暗損其真,以致變為無可挽回之證,皆由此等之說誤之也。
何謂證與時不合?譬之夏月,惡熱而躁,不當用辛熱矣。然卻是無根之火狂越於外,非人參、桂附八味無以反飛越之孤陽。傳曰:桂、附清蒸熱是也。此舍時從證之謂也。又如冬月,畏寒怕冷,必當用辛熱矣。然卻是火鬱於中,火鬱生風,衝突元氣,氣從火散,故凜凜畏寒,或辛甘以發之,或芩、連、承氣以通之,則火透而寒冷除矣。傳曰:硝、黃解戰寒是也。此亦舍時從證之謂也。夏月用涼藥,冬月用熱藥,互看。
桂、附消蒸,硝、黃解戰,無本杜撰之言,不知出於何典?此條所論,本是正理,贅此二語,反覺有畫蛇添足之病。
二十五法方論
五五二十五方之機軸。出於張景岳五陰煎、五柴胡飲。其用藥法象較穩,不似十方之私心擬議,不可為訓也。然細閱之,尚未能該括,亦未能的確不移。後起者,當為補正,始成完備。
足厥陰肝、足少陽膽木主病,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肝與膽自病為正邪,用逍遙散,瀉木中之木。
肝之心病為實邪,用七味飲,瀉木中之火。
肝之脾病為微邪,用小柴胡湯,瀉木中之土。
肝之肺病為賊邪,用左金丸,瀉木中之金。
肝之腎病為虛邪,用滋腎生肝散,瀉木中之水、
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火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心、小腸自病為正邪,用歸脾湯,瀉火中之火。
心之脾病為實邪,用遠志飲子,瀉火中之土。
心之肺病為微邪,用龍骨丸,瀉火中之金。
心之腎病為賊邪,用導赤散,瀉火中之水。
心之肝病為虛邪,用養榮湯,瀉火中之木。
心包絡、三焦附。
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土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脾與胃自病為正邪,用六君子湯,瀉土中之土。
脾之肺病為實邪,用四君子湯,瀉土中之金。
脾之腎病為微邪,用理中湯,瀉土中之水。
脾之肝病為賊邪,用建中湯,瀉土中之木。
脾之火病為虛邪,用香連丸,瀉土中之火。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金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肺、大腸自病為正邪,用瀉白散,瀉金中之金。
肺之腎病為實邪,用生脈散,瀉金中之水。
肺之肝病為微邪,用生金滋水飲,瀉金中之木。
肺之心病為賊邪,用黃耆湯,瀉金中之火。
肺之脾病為虛邪,用補中益氣湯,瀉金中之土。
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水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腎、膀胱自病為正邪,用六味飲,瀉水中之水。
腎之肝病為實邪,用疏肝益腎湯,瀉水中之木。
腎之心病為微邪,用八味丸,瀉水中之火。
腎之脾病為賊邪,用右歸飲,瀉水中之土。
腎之肺病為虛邪,用左歸飲,瀉水中之金。
命門附。
木中之木 逍遙散
治肝、膽二經鬱火,以致脅痛、頭眩,或胃脘當心而痛,或肩背絆痛,或時眼赤痛,連及太陽。無論六經傷寒,但見陽證,悉用此方,或婦人鬱怒傷肝,致血妄行,赤白淫閉、砂淋、崩濁等證,俱宜此方加減治之。《易》曰:風以散之。此方是也。
柴胡 白朮 茯苓(各一錢) 當歸 白朮(各錢半) 炙甘草(三分) 薑、棗引。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逍遙散。去丹皮、山梔,加吳茱萸(黃連同炒),名左金逍遙散。加龍膽草三錢,亦名逍遙散。加生地或熟地三錢,名黑逍遙散。
木中之木,是本臟風動之邪也,其證來多夾雜。氣血陰陽,皆有是證。此方論尚膚淺不切,當另補正。
木中之火 七味飲
治肝經氣虛,筋無所養,變為寒證,以致筋骨疼痛。腳軟懶行,並傷寒服涼藥過多,木中無火,手足牽引,肝經血虛,以致火燥筋攣,變為結核瘰癧等證。經曰:辛以潤之。此方是也。
熟地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茯苓 澤瀉 肉桂
木中之火,木中生養之氣。若在五邪為實,治有別法。非火實諸證,當舒達其木也;火虛諸證,亦恐非宜。
木中之土 小柴胡湯
治少陽膽經傷寒之證,凡耳聾、脅痛、口渴、目赤,及夏秋六經瘧疾,俱當用此方。
人參 黃芩 柴胡 半夏(各一錢) 炙甘草(三分)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小柴胡湯。
木中之土,乃木虛其位,而土反侮之,亦名橫。欲於木中瀉土,別有證治。苟能散精而淫氣,其內助之功不小矣!
木中之金 左金丸
治肝經鬱火,酒濕發黃,胸脅痛不可忍,每食吞酸,如醋浸心,噯出於口,齒不可合。
吳茱萸(一兩) 黃連(六兩)
木中之金,是金來逆凌也,為賊邪,亦曰縱。所引方論俱不合。
木中之水 滋腎生肝散
治肝火鬱於胃中,以致倦怠嗜臥,飲食不思,口燥咽乾,及內虛小便自遺,頻數無度。凡傷寒後,熱已退而見口渴者用之。
熟地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茯苓 澤瀉 以上分兩,照六味古方減用。柴胡 當歸 白朮(各一錢) 五味子(五分) 炙甘草(三分)
木中之水,是母來乘子也,為順,名虛邪。水寒上乘,當別有方證。
火中之火 歸脾湯
治心火衰微,不能生土,以致土困金敗,外見咳嗽吐痰,寒熱往來,盜汗,急以此方去木香,加白芍治之。凡見脾胃衰弱,飲食不思,大便泄瀉,總由君火不明所致,此補本法也。凡各種虛證,補中益氣湯所不能效者,投以此方。余嘗以此方加酒炒白芍、北五味子以斂心神,奏效更神也。
人參 白朮 茯神(各錢半) 黃耆(炙) 當歸(各二錢) 棗仁(炒一錢) 遠志蜜(炙錢半) 木香(磨五分) 甘草(炙三分) 龍眼 黑棗(各三枚) 生薑(三片)
右方加丹皮、山梔,名加味歸脾湯。
火中之火,爍石流金矣。涼颸一扇,大暑西流而作解。若威福過甚,寧不畏在下者,起而承之乎?
火中之土 遠志飲子
治風入大腸,傳為風痢,膿血並見,但裡急後重而腹不痛者,此方主之。
遠志(一錢) 白朮(錢半) 黃耆 當歸(各二錢) 防風(六分) 炙甘草(五分) 或加桔梗。
火中之土,乃母虛而子反乘之,逆道也。在五邪為實,實者瀉之,當別有方法。
火中之金 龍骨丸
治腎氣不足,不能上交心火者,此方最宜。
龍骨(煅) 蓯蓉(酒洗去鱗膜) 補骨脂(鹽水炒) 二蠶沙(各二兩二錢) 五味子(一兩) 右各為末,蜜丸梧子大,每服三十丸。
火中之金,是妻來乘夫,寡畏而司晨也。三綱紊而可無法以治之乎?
火中之水 導赤散
治心火亢盛,小腸鬱結,不能通利,此方主之。白濁、沙淋等證,合逍遙散。
生地 甘草梢 竹葉 一本作生地、木通、黃芩三味,與此方異。又黃芩下有「或用黃連,或用甘草」八字注。
火中之水,洪濤泛溢,天下憂其溺矣。寧不思敷土之禹功乎?
火中之木 養榮湯
凡屬大虛證,勿論其脈與證,但服此方,其病悉退。此十全大補湯對子也。十全大補,但分氣血,此則五臟皆補,無乎不到。虛寒極者,予嘗加附子以治之。三陰瘧(一本作陰虛)更妙,較古方小異。
人參 當歸(各三錢) 白朮 白芍 黃耆 茯苓(各二錢) 陳皮 遠志肉 棗仁(炒研) 肉桂(各錢半) 熟地(五錢) 五味子 炙甘草(各五分) 姜 棗
火中之木,為母來乘子,抱薪救火也,在五邪為虛,在病為風熱,在中見為兩火相煽,沿燒林木矣。當別有方法。
土中之土 六君子湯
治脾胃氣虛,飲食不運,致成痰癖,不時咳嗽,或胃氣虛寒,動成嘔惡。凡虛瘧及諸病後、痢後,俱當以此方調之。
人參 白朮 茯苓 炙甘草 陳皮 半夏
土中之土,是太過而敦阜也。物不可以終盛,皆行奪法以泄之。
土中之金 四君子湯
治脾胃氣虛,飲食不進,泄痢虛飽,此方最良。
人參 白朮 茯苓 炙甘草
土中之金,母力不能庇子,而子反侵損其母,非道也。津液暗受其耗,剝膚之憂難免。
土中之水 理中湯
治虛寒胃痛,嘔吐不止,泄瀉完穀不化。此太陰、陽明兩經藥也。
人參 炙甘草 乾薑(炮各二錢) 白朮(炒四錢)
右方加附子,名附子理中湯。治法同。
土中之水,權勢下移,橫逆之加,理所必有,苟奠定之法施之於早,而不俾下民昏墊,善矣!
土中之木 建中湯
治肝虛不能生火,以致火不能生土。用芍藥之酸,甘草之甘,此甲己化土也。再加肉桂,補肝之子,益土之母,以培其生化之原。凡脾胃不和,飲食不進,其外見證兩脅寒痛,泄痢,小腹痛,此方主之。
白芍(酒炒三錢) 甘草(炙一錢) 肉桂(八分)
右方加黃耆,名黃耆建中湯。
土中之木,是土虛而木來乘之,夫臨妻位,謂之縱。在五邪謂之賊;賊者害也。夫婦和諧,家道可成,若怒而相夷,室內其能安妥乎?
土中之火 香連丸
治脾胃兩經濕火,傳變大腸,泄痢無度,裡急後重。
黃連(一兩) 木香(四錢八分,不宜見火)。
土中之火,母臨子位,順象也。然過於炎蒸,未免熯其干矣。耗津竭液,將成頑土,設法以救之,其可緩乎?
金中之金 瀉白散
凡屬肺熱咳嗽,當用此加減之。
桑皮蜜炙 地骨皮(各一兩) 甘草(炙五分) 嗽多,加桔梗、百合。痰多,加貝母。口渴,加知母。有食,加枳實。
此金自病,名曰正邪,當另有證候,云有食加枳實,此語更夾雜。
金中之水 生脈散
治暑傷元氣,汗出過多,倦怠嗜臥,此方主之。如有虛熱口渴,不思飲食,輕則合四君,重則合補中益氣。
人參 麥門冬(各一錢) 五味子(七粒) 右方如無人參,以枸杞代之。
金中之水,是子來犯母,謂之逆,其證與方,不應如是,當另補正。
此方是金中生水也,不可云金中之水。又人參功力,亦非枸杞可代。
金中之木 生金滋水飲
凡傷寒熱退後,有易補之陰,有難動之陽,皆當以此養之。其見證,或汗後煩躁未除,口渴,微熱,大便艱澀,小便短赤,即是。又有一種少陽陽明證,手足腫痛,此是火燥生風,風淫末疾,不必俟其汗後,亦用此方。兼針手足要穴(一本改兼針手足要穴六字,作加柴、芩與之五字)。無不效者。
人參 麥冬(各錢半) 歸身(二錢) 白芍 生地(各三錢) 白朮(生用) 丹皮(各一錢) 甘草(三分) 姜引。一方有桑皮。
金中之木,是木臨於金位也。木臨金,名曰橫,當別有證候。
金中之火 黃耆湯
凡肺氣大虛,腠理不固,寒證至矣。或小腹隱痛,大便不實,小便頻數無度,終夜不寐,盜汗不止,命門虛衰,精滑夢遺,此方通治之。其自汗、盜汗,尤為緊要。
黃耆(炙) 當歸(各三錢) 棗仁(炒) 白朮(各二錢) 遠志蜜(炙一錢) 補骨脂(鹽水炒八分) 薑、棗引。
金中之火,是火來鑠金,名曰縱。此證之來,大是危惡!治之不及,恐有火炎昆岡,玉石俱焚之悔。
金中之土 補中益氣湯
凡六經內傷外感,及暑月勞倦發熱,或汗出不止,當用本方加白芍一錢。痢疾腹痛已除,瀉猶不止,是脾氣下陷也,加酒炒白芍三錢。瘧疾發久,形體尩羸,無論六經,皆當加半夏一錢。即有外感,不過加黃芩一錢。凡婦女胎前氣虛,以致胎動不安,小產崩漏,或產後血虛發熱,加酒炒白芍二錢。此方凡屬中宮虛損,病後失調,無不相宜。倪氏曰:七情內傷,脾胃先病,治宜補土。此方是也。
人參 白朮(土炒) 歸身(各一錢) 黃耆(半錢炙) 甘草(三分炙) 升麻 柴胡(各五分俱蜜拌炒) 古方有陳皮。
金中之土,乃母臨子位,為順。其病別有證治。夫尊親饒裕,卑幼得以資生,若咳者則劇,數吐誕沫,烏哺誠難矣!
水中之水 六味飲
治腎水不足,虛火上炎,銷鑠真陰,變為潮熱、咳嗽、消渴、虛勞等證。《易》曰:雨以潤之。此方是也。
熟地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茯苓 澤瀉
水中之水,乃自受之正邪,水冰地坼,寒冱極矣。當重溫補,得生陽一動,春氣潛萌矣。
水中之木 疏肝益腎湯
凡胃院痛而大便燥結者,肝血虛也,此方主之。逍遙散所不能愈者,此方妙。
柴胡(一錢) 白芍(二錢) 熟地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茯苓 澤瀉
水中之木,乃水中木來賊也。其惟腎風,或風水乎?子來乘母,為悖逆無道,當另立方治。
水中之火 八味丸
凡命門、三焦火衰,元氣虛憊,變為腹痛、泄瀉、脹滿、陽痿、精寒、不能生子、兩膝痠疼、腳軟無力、眼目昏花,悉以此方主之。《易》曰:日以暄之。此方是也。
附子 肉桂 熟地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茯苓 澤瀉
水中之火,非自失其職,而君火橫乘,寡於畏也。即真陰不足,而龍火飛騰,逞其烈也。二者方法各異,俟補而正之。
水中之土 右歸飲
凡命門虛寒等證,八味丸治之不效者,宜服此方。見證已詳八味丸下。
熟地(六兩六錢) 山藥 山萸肉 菟絲(各二兩二錢) 補骨脂 桂心 附子 甘草炙(各一兩一錢) 北五味(八錢八分) 一本有枸杞、杜仲,而少菟絲子、補骨脂、北五味,與此少異。
水中之土,乃水虛其位,而土來制之,為賊邪也,當另立方證,倘得少陰見趺陽,則為戊癸合化,又為吉兆也。
水中之金 左歸飲
治腎水枯竭,虛火上蒸,脾胃陰土受虧,以致飲食不進,大便燥結,甚至三陽癃閉,將成噎膈。治之以早,無不愈也,余嘗以此方加歸、芍,治傷寒舌黑唇焦,大渴引飲,此必服攻伐寒涼之藥過多也,以此方救之。瘧疾而兼燥證,熱重寒輕者,此方更宜。
熟地 枸杞 山藥 山萸肉 茯苓 甘草
水中之金,是母下臨子宮,為順,名虛邪,寒水燥金為病,當須溫養,方俟補出.(五臟之病,有五五二十五變,本出《素問·玉機真臟論》,謂風寒入舍於肺,為肺痹;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為肝痹,弗治,肝傳之脾,為脾風,弗治,脾傳之腎,為疝瘕;弗治,腎傳之心,為瘈。此舉風之為病,而詳其順傳所勝之次如此。舉一氣而其餘五氣可例推矣。又《素問·氣厥論》中言五臟六腑寒熱相移之病,腎移寒於脾,為癰腫,少氣;脾移寒於肺,為癰腫,筋攣;肝移寒於心:為狂,隔中;心移寒於肺,為腫消;肺移寒於腎,為湧水;脾移熱於肝,為驚衄;肝移熱於心,則死;心移熱於肺,為隔消;肝移熱於腎,為柔痙;腎移熱於脾,為虛,腸澼,死不治。是又舉寒熱二氣為病,而言其順逆相移之變如此。舉二氣而風、暑、燥、濕之四氣可例推矣。至謂邪有虛、實、賊、微、正五者之分,本於秦越人《難經》之四十九難、五十難二章。假令心病,由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是舉一臟之病而其餘四臟之病可例推矣。夫六氣各能為臟腑之病,五五二十五變,語其常也。若盡其變,則出於二十有五之外,不可終窮。蓋以內感七情,外緣人事,新舊移易,正反誤治,情形錯雜,難以擬議。是以上古醫經探微窮奧,洞明造化元機,詳言病之所由生,與其所傳變,亦云備矣。而初不立方劑,詳詔後人,其意豈有隱哉!良以一定之式,不可以應無窮之變焉耳!鼓峰選取二十五方,以配五臟傳變,治法亦是彷彿《素問》、《難經》中大意,將以示後人用藥之徑路,非謂二十五方足以治五臟之變證,而無所不該也。但其所選之某方,用以治某臟之變證,核其五行生化之理,不盡相符。念庵議其方論不合,殊是。至欲另選古方易之,而終未得,可選以易者,則以求其可以分配,而確乎不可移易者之誠難也。余謂學者當識其分屬之大旨,至於審因察脈,隨其證而用之,分屬此臟變證之方,未嘗不可通為彼臟變證之治,若僅識其外之情形,而不究其內之機運,按式以定方,譬之刻舟以求劍,欲其得心應手而無所失也,又烏可得哉!
傷寒
(未得汗,宜陽脈,忌陰脈;已得汗,反是。)
傷寒初感,入於皮毛,玄府壅塞,氣不得舒,無所發泄,故臟腑之氣亦拂鬱而生熱也。其所為傳裡者,由肌肉傳入也。肌肉之中有所謂脈絡經絡者,皆內達臟腑。臟腑之氣血,由此而滲潤於肌肉,是即井、滎、俞、經、原、合之經脈也。故邪氣由皮毛而肌肉,由肌肉而經絡,而傳入臟腑,是為表傳裡也。又《素問》循經傳者,緣足三陽經從頭走足,以其相併而行,故傳亦易而循經次也。其有越經傳者,是井、滎、俞、經、原、合互用交錯之處,值一經虛者,邪乘之而遷也。
此是皮腠之氣血,與臟腑之氣血,交會於肘膝之間,井、滎、俞、經等循次而行,謂其有互相交錯之處,則非也。
《素問》所言者常也,越經者變也。至於由經絡而臟腑,如陽明病,目痛,惡寒,身熱,鼻乾,不得眠,此陽明胃經病也,傷寒書所謂陽明表證也。巳後潮熱,自汗,譫語,發渴,痞滿燥實,大便堅硬者。邪毒傳入胃中。胃必大熱,津液悉燥,胃陰枯而少潤澤之狀,此書中所謂正陽明腑病也。舉此而三陽可類推矣。所謂直入陰經者,乃心、肝、脾、肺、腎五臟之經,受肅殺嚴寒之氣,由肌肉間之經絡,直逼臟中,或心,或肝,或脾,或肺,或腎,冰冷如鐵,氣不能通,便成陰證也。此時急以熱藥依經通之,漸漸溫熱,使臟中熱氣得通於肌肉間之經絡也。舉此而三陰之證可類推矣。
傷寒一論,千古難詮,未許淺見者妄為饒舌,至欲弄巧出奇,於仲景門牆之外,另闢畦徑,則誤而又誤矣。脈絡經絡之說,本於《素問》,井、滎、原、合之詞,出於《靈樞》。詳玩本文,自有原委,若牽作傷寒話頭,以欺不學無術之人則可,自有學有識者觀之,則為東扯西拽之遊談而已。夫置標本氣化不論,舍太陽大綱不談,扭捏陽明在腑在經之分,妄言陰證臟冷如鐵之喻,寧不懼見笑大方之家耶!又謂邪毒入胃,試問毒從何處生來?謂直入陰經,試問陰向哪方直入?雜亂無稽之談,予未敢震眩高名,隨聲附和。按人之五臟,至有一臟冰冷如鐵,則此臟陽氣己亡,恐無再生之望,亦恐非草根樹皮之藥所能挽回。此語出自名震一時之高手,甚覺可駭!宜念庵先生起而駁之也。
傷寒本證,及傳變各證極多,看《準繩》自知之,此不能備述也。其治法不論四時六經,但見發熱三四日,俱當以逍遙散與之。不論四時六經一語,謬誤之極,後學不可因此致趨徑路。
發熱三四日,太陽證曾罷否與未罷否?又三日有少陽證否?四日有太陽證否?俱不審察,總以逍遙散一方投之,望其人人痊愈,我斷其必無此理。
如兼食者,合小柴胡湯。如經發表過多者,竟用逍遙散加熟地。
發表多者,外不傷其陽乎?內不損其榮乎?中不亡其津液乎?概置不問,而以逍遙散加熟地與之,更覺非理。
兼食者,面必擁熱通紅,氣粗,脈必牢實,神志昏沉,胸前按之必微痛,視其微甚,用逍遙散加熟地,自四五錢,可加至一二兩。
面擁熱而通紅,為拂鬱乎?為戴陽乎?不問其該解該溫,亦總以逍遙方重加熟地,治傷寒如此之易,無怪乎世醫於岐黃之正典,多忽而不講也。
傷寒發熱,必審四時六經,至於傳變,更有千頭萬緒,先賢一一辨晰明徹,方法井然,豈可以逍遙散、小柴胡湯混同施治,而欲以概古人許多成法乎?且逍遙散乃雜證熱鬱肝脾之劑,小柴胡湯乃太陽陷入中土之方,焉有不問其陰陽、表裡、虛實、久新,而統括以治者,能必其一一皆合乎?既有不合,能保其必不變為敗證,而陷人於死乎?予謂人苟未能詳辯傷寒許多傳變,只可緘口不言,言則必誤。若更著書立說,流傳世上,貽誤後生,殺人不少。戒之!慎之!
如發熱至九日十日外,舌必黑,脈必洪數無倫,竟用人參一兩,熟地一二兩,救之:甚者加煨姜三片。如經攻裡多者,輕者四君子湯加歸、芍,或補中益氣湯大劑與之;甚者急用人參一兩,附子三錢,煨姜三片,以發其汗,然後仍用四君子湯加歸、芍調理。
凡十一二月傷寒,或從畏寒而起者,此即感也,屬表證,前胡湯主之。二劑後不應,亦當以小柴胡湯,加桔、枳與之。如二劑後再不應,仍用逍遙散繼之,無不愈也。
前胡湯
前胡 柴胡 蘇葉 半夏 桔梗(各二錢) 陳皮(一錢) 白芷(八分) 甘草(三分) 薑、棗為引。有食,加枳實。
定此方以教後學、傳後世,是乃誤人耽擱時日也。夫邪在皮表,可擬麻黃,邪在肌腠,不妨陽旦。因病治病,不終劑而解矣,即有餘邪,再商別法,況初感邪未陷入,何必柴胡樞轉,設或根氣虛人,未有不撥其本源,而致虛陽浮越者,諺云:開口奶要吃得好,不然,誤到底也。
凡發熱,覺脅痛,耳聾,口乾,舌黑,此屬邪熱不清也,逍遙散加山梔、丹皮、生地、黃連,二三劑。如不應,即屬火燥,疏肝益腎湯,或歸脾湯加柴胡、芍藥。有熱甚而痛及頭目,手足自覺腫起,此火燥生風,風淫末疾也,滋腎清肝飲,加熟地一倍為主,禁用寒涼藥。
發熱,脅痛,耳聾,口乾,舌黑,固屬邪熱不清,內中亦有屬虛證者,不可不知。若脈見弦大,或空數,或微小而急疾,乃是大虛證,法當重劑溫補。若一例作邪熱治之,必至敗壞。
想其平日,以逍遙散、小柴胡湯用之得手,故教人亦不論虛實,總以此二方為先務。不知用此二方以治傷寒,雖似穩當,實倚殺機。世人不覺其誤,信手亂用,受其害者甚多。且發熱證中,屬虛者不少,非飢飽勞倦,即房室憂焦。若犯斯證,開手即當溫補;溫補未效,即用大溫大補。病者篤信,醫者有恆,自然陰陽和而榮衛調,沛然作解矣。若以逍遙散入梔、連等滋陰涼降之品,二三劑不效,遂致脫陷者有矣。知其將至脫陷,然後改用溫平,遷延時日,亦多變成敗證,至於不救。
凡大便硬者,除合仲景痞滿燥實堅證,方可用承氣湯。然世甚少太陽證,今治傷寒用前法,尚有痞滿燥實堅證乎?
余嘗疑鼓峰先生未曾細觀仲景之書,故所論多支離。痞滿燥實堅之說,乃陶節菴無根之談,今以為仲景之論,非其一證乎!
且勿論其是太陽,非真太陽,如遇粗工,發表、攻裡過當,以致真陰耗竭,燥結不出者,一味養氣補陰,宿物自下。須安慰病人,勿急於攻下,守至數日,自可奏效也。
或有一種不行便而能食者,推陳致新,倉庫盈溢,自能通利,不便無憂,有不便而不能食者,粗工必主便則邪去而膈清,才能思食。余獨曰:不然。必須先養胃,以助正去邪;如養未到,邪不即去,不食不妨也。
養氣助正,俟其自便,是最穩法。
凡傷寒復發,世皆作有餘證治,必曰因食而起。殊不知有餘不盡之毒,留滯陽明胃經也。蓋緣戰汗後,元氣虧損之甚,即以補陰得汗,力只及得七八分便住,表既得解,便能清爽。其不盡者,復歸陽明,加以一二日之飲食,與邪相蒸,復騰騰而作熱矣。曰:治之當何如?曰:舍補正無由也。當此之時,大汗一出,元氣驟虛,飲食入胃,生化遲緩,於是所留之邪,與新入之物,合而為熱,如依時師,再用攻邪,則元氣愈虛,熱邪愈熾,索然而死矣。惟以大劑六君子湯加當歸投之,縱有病愈增而熱愈甚者,乃是邪與食為元氣所攻發,將出之候也。守不過三日,復戰而汗解矣。若用芩、連退邪,枳、樸消食,必死無疑。或曰:汗至七八分,而餘邪何以復歸陽明?曰:胃主肌肉,而元氣薄故也。如元氣盛者,無此病也。如流泊肌肉筋骨,則為餘毒,治法亦先補正。
此段所論,俱是正理,後學確當遵守。其所以有一段入理之言,即間一段無巴鼻之論,不能無雜者,良由其說不從軒岐、仲景書參出,而於節庵、《準繩》中脫化,故雖高出時流,而不中理之談,時一雜見。
謂有餘不盡之毒,此「毒」字從王叔和《序例》中用來,蓋以為發論之奇,而不知用字之欠理,謂之「邪」可也,何毒之有?」胃主肌肉」四字,用在此處,未免落空,何不雲陽明居中,土為萬物之所歸乎?
凡直中三陰者,理中、真武、四逆等方,辨證用之。
仲景並無直中之名,乃是陶節菴撰出,貽誤後人,至今習成常語,牢不可改。
如夏日坐涼亭小閣、高堂大廈中,亦能中寒,宜附子理中。不可泥於盛夏,而禁用熱藥也。
戴陽者,兩顴淺紅,必遊移無定處,不盡面通紅:或煩躁發狂,欲飲水,坐臥泥水中,此陰盛格陽也。大劑八味飲,或參附湯,人參、熟地可用至二三兩,附子可用至三五錢。如認作白虎證而治之,立死。
中暑者,面部通紅紫脹,眼白必黃,更以口渴辨之。凡中暑口必渴,面赤氣粗,煩躁狂亂。審知陽明的確,方可用白虎湯。
此數條所論,俱是正語,後學所當深信不疑。
傷寒一法,惟太陽證用麻黃湯發表,一涉口渴,則非太陽證矣。緣太陽經絡行身之背,故有項強、頭痛,方是表證,余則與表無涉,麻黃髮表等藥,所當禁忌也。潔古之九味羌活湯與雙解散,俱可廢而不錄。今真傷寒絕無,雖發於嚴寒,亦當作內傷治,況不發於肅殺之令乎?予立五法以治內傷,而熱證無餘義也。原汗乃胃中津液也,故傷寒書中,最要緊關頭,在「存津液」三字,至熱鬱於內,則津液亡矣,何以能助其汗乎!
一驗其舌胎白如刺,此肺病也。生脈散加生地、白芍、當歸、黃耆、甘草、柴胡、黃芩,以生金滋水。
一舌胎黑滑,此腎氣凌心,用八味飲;黑燥,用六味飲,以救腎陰。
一舌黃胎,補中益氣湯加黃芩或黃連,以補土生金。如有食,去黃耆,加厚朴.白朮不可去,且發其汗,縱有食不顧也。
一舌覺轉動不活,防其卷也,逍遙散加黃芩、丹皮、生地,以滋水生肝。
一舌鮮紅,此心經病也。六味飲合生脈散,以滋水清火。
凡內傷、外感寒熱之分,皆從舌胎顏色為準。如黑而滑者,乃腎氣凌心,用八味飲;如枯黑不潤澤者,用六味飲,其人必兩顴遊紅,一劑戰而汗愈。如白而加黃,黃而加黑,此腎凌脾,須治中宮,如補中益氣之類。腎乃北方元武之色,故屬黑。且火位之下,水氣承之,水來救母,若此時泄火,火無從泄,助子以救母,則仇未有不復者也。亢則害,承乃制,其理昭然如是。灰色,指甲刮下無渣汁者,方是火證,乃芩、連之對證也。若腎氣凌心,而用芩、連,則舌上現出人字紋必死。黑而不滑,則腎水枯乾,當急救其陰也。凡烈焰近炙則燔手,漸高則漸冷,緣冷氣乃火逼所致,熱病之舌黑,即此理也。
太陽行身之表,是身之背也。三陰行身之裡,是身之前也。少陽則半表半裡,譬如該補中宮,而邪熱未除,補中益氣湯合小柴胡,以治其少陽,是半表半裡也。自論太陽證用麻黃髮表以下八條,胡彥庵評本不載。世所刊傳《已任篇》本有之,在詳看《準繩》自知。不能備述之下,治法不論四時六經之上,觀其所謂今真傷寒絕無,雖發於嚴寒,亦當作內傷治云云,知其所論諸條,治法與仲景不同者,蓋有由矣。彥庵據仲景所論者,一一糾繩,宜其觸處有礙也。此八條內,亦有可採,故補錄於後,所期後學細心研察,分別取之,洞徹於中,有得於通變化裁之用。技也,而進乎道矣!
中風
(脈宜浮遲,忌急數。)
真中風者,其病不過在經絡,經絡之氣為風所逐,則氣逆行,氣逆行,則臟腑之氣血不能外達,故多卒然仆倒,不省人事;感之輕者,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及經而止也。類中風者,其風自內出,七情恣縱,六淫外侵,真陰不守,久之水衰火盛,風從火出,離其故宮,飛揚飄逐,卒然仆倒,故其人兩腎腰胯間及臍下,必冰冷如鐵。蓋別證必他臟先病,緩緩窮到腎經,惟中風竟是腎經與命門無形之水火自病,故一病竟絕也。當其發病之際,必有一股虛氣,從兩腎中間上夾脊,穿崑崙,過泥丸,直至命門。命門為三陰三陽結聚處,此股虛氣一衝,三陰三陽之氣亦突然而散,遂外不省人事,而在內臟腑之氣亦隨之而去矣。臟腑之氣既去,故手撒、眼合、遺尿、聲齁、口開等證,又相隨而來矣。此命門,即《素問》至陰之根,結於命門。乃兩腎之上下左右,各相去一寸,其中間便是。《內經》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丹家謂之元神。此股虛氣,是即所謂無形之火也。緣無形之水,虛不能守,遂化作冷氣,騰空而去。
真中風者,小續命湯。其人形體實,無類中風證,而卒然仆倒者,北方有之,江南少見。類中風者,乃大虛也,其證卒然仆倒,眼合,口角歪斜,手撒,遺尿。大抵見一種猶可治,數種俱見不治。尤當急以手按其少腹,冰冷如石者,急當灸氣海,兼用蒸臍法。脈必二三至,闊大虛軟如棉花,急煎人參一二兩,附子一兩,或有生者。俟其勢定,方用人參五錢,黃耆二兩,附子五錢,不數飲之,但覺臍下溫和,手足運動,口眼能動是矣。俟飲食如故,二便如常,大劑補中益氣湯加附子三錢,吞八味丸至兩許。大抵凡有頭目眩暈難開,開即見居室百物如倒轉,胸中漾漾,噁心欲吐,即類中風之漸也,治法同上,但不必灸,藥物足矣。
此論頗是正解,但好奇過甚,未免援引支離,夫兩間之理,惟在切近,使人易知易行足矣,不必探幽索隱以鳴高也。古所謂中風者,真中、類中、脫證三者而已。大江以南,無真中風,其所病者,大抵虛風類中耳!即有閉證兼見而屬實者,不妨略用通關開竅、疏氣行痰之劑,俾其大勢一定,然後審察其證而治之,其法大要和其陰陽,調其氣血,或有兼證,隨所現而治之,或溫,或清,或補,或散,以無失其宜為貴。若無閉證,總屬於虛,辨別其陰陽而重補之可也。通泄之藥概不可投,若不審而誤用牛黃、蘇合,後即治得其法,亦不免為痼疾之人。脫證,即《內經》所謂急虛證也,五臟敗絕,定無生理,若見一二證而不遺尿者,用先生所言諸法而速救之,亦有生者。
瘧疾
瘧之為病,非經非絡,非臟非腑,乃夏月汗出太多,肌表空疏,外感暑邪,乘虛而直入臟腑募原之間,待收、藏二令一行,玄府閉束,則所藏之邪,無以泄其怒而寒熱作矣。然其寒也,乃內熱將作,火沖其氣,故凜凜然而寒,非真寒也,故不得以熱藥治之也。然《素問》分六經瘧,豈膜原足以盡之歟?曰:非是之謂也。凡臟與臟,或腑與腑,或臟與腑,彼此相接之處,中間蓋有虛界之募原,而虛界中復有剛柔筋脈,其為某臟之筋,便為某臟之病。譬如胃與小腸相近,而邪入於胃與小腸之虛界,而彼筋脈屬胃,則為陽明經瘧矣。如肝與脾相近,而邪入於肝脾之虛界,而筋脈或屬脾,便為太陽經瘧矣。
開口從汗出太多說起,便與經旨相悖。不觀《內經》云: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乎?至其分疏募原界限聯絡,甚為得理。按《素問》謂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見《金匱真言論》中。又謂痎瘧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令人汗空疏,腠理開,因得秋氣,汗出遇風雲云。又謂夏傷於大暑,其汗大出,腠理開發,因遇夏氣淒滄之水寒,藏於腠理皮膚之間,秋傷於風,則病成矣。此二條見《瘧論》。可見致瘧之由,政自不一。鼓峰所言,似本之《瘧論》。彥庵引《金匱真言》以駁之,各據一說,皆不能圓備。又《素問》謂先傷暑,而致汗以大出,腠理開發。鼓峰則謂汗出太多,肌表空疏,致外感暑邪,則其說又倒亂,與《素》論相反。立言者固應細自檢點。
究之臟腑雖病,皆因募原之氣遷移也。至於每日、間日、間二日者,瘧之衛氣,日行一周,歷五臟六腑十二經之界分,每一界分必有其舍,舍有隨經絡浮沉內薄之外邪,故與日行之衛氣,相集則病作,離則病休也。間日、間二日者,由其募原之遠近也。曰:古人言無痰不作瘧,信乎?痰之所為,非熱不生,今病人飲食入胃,而每日發熱,則脾不能守其靜化,一惟外邪所化之熱煎熬,並飲食而化為痰矣。其有先傷飲食而痰熱內作,復挾外感之暑邪,變而為瘧者有之矣。無痰不成瘧。凡瘧皆由脾虛,此二語乃透瘧病之根,醫家不可忽諸!
瘧疾之原,多由夏暑貪涼,失其養陽之道,至秋正氣欲收而不能入,邪氣欲出而不能達,是以邪正交爭而瘧作。其間有風勝、寒勝之不同,舍近、舍遠之各異。《內經》所論,無遺蘊矣。治之之法,不過和陰陽,調經絡,有邪去邪,無邪養正,或溫,或散,或補,或清,隨其證之重輕、人之虛實而治之,何拘拘於痰與食,而膠柱於此數法哉?
瘧初發時治法,不論六經內外,只用清中祛瘧飲,或清脾飲;三四發不應,以二妙丸與之,立除:若淹延歲月不愈者,一味六君子湯自愈。有發在酉時者,五發內,俱當用香紅飲,古人用升提法,轉出陽分,不過言道理當如是耳!時人執此法,愈提則陰愈虛矣。且凡屬夜病,若俱要見陽而愈,則亦不勝其升提矣。
間一日發,與每日發者,治法不甚相遠,惟三日發者最難治。余於歲月未久者,用參湯下二妙丸,服之半月一月,自愈。如年深月久,尩羸不堪者,大劑養榮湯,吞八味丸,仍於湯中加熟附子一錢,十劑必愈。瘧痞初起,三妙丸加鱉甲,久服自愈。凡有痰有食,誤服補藥,以致不瘥者,用二妙丸立愈。或再用小柴胡湯,加枳實、桔梗二三劑。
清中祛瘧飲
黃芩 山楂(各一錢) 柴胡 半夏 陳皮 青皮 枳實 厚朴 蒼朮 草果(各八分) 生薑一片為引。
清脾飲
黃芩 柴胡 半夏 青皮 厚朴 蒼朮 草果 白朮 茯苓 炙甘草 生薑
香紅飲
人參 炙甘草 當歸(各二錢) 香附 紅花(各半錢) 生薑 一本無甘草,用益母草二錢。
二妙丸
橘紅 半夏(薑製各四兩) 右為末,神麯和丸。每於未發前三個時辰許,吞一二丸,自然不發。加白朮,名三妙丸。
經云:夏傷於暑,秋必痎瘧。痎瘧者,陰瘧也。陰瘧而可用寒涼散泄乎?嘗閱李易安《金石錄》後序,言其夫趙明誠,因途中奔馳冒暑,至行在旅邸,病痁。予聞信驚怛,念渠性素急,病痁患熱,必服寒涼藥,疾可憂。遂解舟下,一日夜行三百里,比至,果大服柴胡、黃芩,瘧且痢,遂以不起。嗟夫!易安一女子耳,尚知柴、芩不可妄用。何世之所謂名醫,奉此為治瘧之神劑,日事殺人而不覺?良可嘆焉!
痢疾 諸痢疾脈,流連細小者生,浮數洪大者死。
痢之一證,古人咸以赤白分寒熱,殊不知傷氣分為白,傷血分為赤。丹溪謂先水瀉而後膿血,為脾傳腎;先膿血而後水瀉,為腎傳脾。此已發前人所未發。至損庵以為種種痢疾,總由濕熱入胃。此一句,便可悟病形矣,蓋痢疾腹痛,必是繞臍以下,當小腸之分野。飲食入胃,挾暑毒而歸於中脘,初食未成糟粕,後食以繼之,則初食挾毒而歸於下脘矣。夫中無毒邪,則氣血升降。得以循其正,所食之物,變糟粕而從下脘歸小腸。若毒與食在下脘,則升降不得循其正,糟粕欲行而不行,然畢竟要行,而不得行,則將臟腑脂膏逼迫而下,迨交入小腸之後,膿血由小腸刮下。小腸緣無毒,而糟粕得循其正,故小腸雖曲,而順下無礙,惟膿血則不得循其正而不肯下,故痛在繞臍而下,屬胃之下口及小腸也。小便不利者,小腸為邪毒所逼,不能分別,故短縮也。
六氣在天,暑則長養人者也,不可以毒字加之。祗緣見王叔和「寒毒」字用得奇,故是處用之。
臟腑脂膏,非膜絡,即募原也,乃保護臟腑,外通腠理者。逼迫而下,其人烏能存乎?此等奇論,不知出自何書?良由見理未明,故爾認主作賊,以長養之正氣而稱之曰「毒」。其源頭先錯,自然左支右吾,通篇說不清楚矣。夫痢疾之原,皆由夏日寒涼過度,飢飽失節,以致中土寒而經脈病,及秋陽氣收,而所積之寒氣無所容內,氣壯者隨經脈外出,樞轉而為瘧,內氣少弱,則隨經脈內陷從總閤,而為痢矣。色有赤白者,感厥陰之氣則赤,感太陰之氣則白,二氣夾雜,則赤白相間而為痢膿血矣。苟求其氣化,審其陰陽、虛實而治之,庶無差失!
有噤口痢,乃毒氣原盛,或破藥太過,損傷上中二脘宗氣,邪毒乘虛而上逆也。有不從暑毒而得者,或食浮瓜沉李,或臥高室大廈,皆由寒得,隨感隨發,病止在下脘,寒氣所乘,脾亦不運,故為痢。如逾二三日,寒化為熱,其病形亦與暑毒同也。
《內經》只有始為熱中,末傳寒中之說,若寒化為熱之言,乃傷寒初則病本氣而為寒,繼則病標陽而為熱,非所論於雜證也。或者張、劉而下諸先輩有此論,與軒經相悖,不敢隨聲附和。
凡痢疾初起,三日內皆可用白芍藥湯,立除,若初起但覺腹痛,水瀉無度,厚朴湯主之,一見紅白,毒勢凝結矣,但當解毒、和氣、養血,切莫破氣、行血,是為大法,調金湯主之。如服調金湯後,紅白減而漸見糞色,便當減芩、連分數,芩用一錢猶可,連須漸減;加人參矣,此宜相機以消息之。紅白盡除,用六君子湯加歸、芍調理。
如初起發熱,此熱病也,竟以調金湯加柴胡與之。初熱只用黃芩,熱甚方用黃連。此則必視其熱之淺深、色之紅白,而分別用之。
初起即發熱,非肌表有邪,即經絡不和,溫散而調榮衛,外邪一解,痢亦鬆去。若概以為熱病,而開手即用寒涼,多有陷入而變為難治者。
久痢能食,六君於湯加歸、芍。久痢發熱,不能食,肌肉減者,不治。
白芍藥湯
治熱痢便血後重。經曰:溲而便膿血,此氣行而血止也。行血則便膿自愈,調氣則後重自除。
白芍 當歸(各二錢) 大黃(生用) 黃芩 檳榔(各一錢) 黃連(八分) 肉桂(五分磨) 木香 甘草(各三分)
厚朴湯
厚朴 枳實 黃芩 檳榔 澤瀉(各一錢) 青皮(八分) 甘草(三分)
調金湯
黃芩 黃連 丹皮 檳榔 澤瀉 厚朴 神麯(各一錢) 當歸 芍藥 陳皮(各二錢) 生薑片為引。
呂先生治痢澤瀉湯
白芍(二錢) 當歸 黃芩 澤瀉 甘草 楂肉 丹皮(各一錢) 木香(四分) 滑石(二錢) 青皮 厚朴(各八分)
如紅積,加黃連八分或一錢至錢五分,如鮮血,加生地三錢。如初起毒盛便難,人壯實者,加酒製大黃二三錢。如身體發熱,加柴胡八分或一錢。
痢之為患,皆由夏暑失其長養之道,以致中土寒而經脈病,及秋天氣降,陽氣入,則所積之寒與經脈之病,相因而欲陷,再加飲食不節,勞力過度,而痢從茲作矣,今以此數方,為治痢之能事,其於壯實者,雖用硝黃承氣上承下滌,亦可應手而解,何憚此降泄之品?苟其人挾虛而本元虧弱,或恣縱寒涼而中胃虛冷,一概用此,未有不變為冰脫者也。二君所定之方,皆對待暑熱之劑,一例寒涼通泄,而無挽轉之法。夫不究其本,不審其因,不問其中土虛寒,不別其經脈內陷,而欲立法定方,以為後人楷模,後人信之,不問虛實,一往混施,以致夭札蒼生,作俑者烏得不受其責!
鼓證
鼓即腫滿也,不論五臟六腑,新久虛實,一味補中益氣湯盡之,但有鬱而成者,和中丸為妙,即腫初起亦可。舍是而別有方法,吾不信也。又有一種寒水侮土者,其腫必先頭面四肢起,然後及於腹中,惟此證可以補中益氣湯,吞金匱加減腎氣丸。然當治之於早,不然,水勢沖中,土崩岸敗,無濟於事矣。又有一種食鼓者,乃是飲食所傷,初起必先雀目起翳,醫家不識,只治眼目,不知乃是鼓之根也。此時急當用清劑以治之,經云開鬼門,潔淨府,去宛陳莝是也,然古方太峻,今定一保中丸,久服自愈。
和中丸
人參(三兩) 白朮(三兩) 陳皮 木瓜(去穰) 乾薑 甘草(各一兩) 右為末,蒸餅丸。食前,白湯下三五十丸。
金匱加減腎氣丸
治脾腎虛寒,腰重腳腫,濕飲留積,小便不利,或肚腹滿脹,四肢浮腫,氣喘痰甚,或已成水證,其效如神。
熟地(四兩,掐碎酒拌杵膏) 茯苓(三兩) 澤瀉 山藥 山萸肉 丹皮 肉桂(各一兩) 附子(五錢) 牛膝 車前(各一兩) 右為末,和熟地膏,煉蜜為丸,桐子大。每服七八十丸,空心米飲下。
保中丸
蘿蔔子(炒) 半夏(薑汁製) 厚朴(薑汁炒) 枳實(麩炒) 黃芩(酒炒) 山楂 廣陳皮 蒼朮(米泔浸炒) 蓬朮(各等分) 神麯和丸。一本有三稜,無山楂。
鼓是脹滿,通身腫為腫滿,不可混,當分別之。然鼓只單腹脹,初覺即投溫補,或可望全,不則萬無生理,總之腫脹屬實者易治,挾虛則難矣。至若足趺久腫,漸而上入腹者,亦屬敗證不治。補中益氣於趺腫時用則驗,若腫至腹,則無及矣。
鬲證
鬲之為病,一陽明盡之矣。丹溪謂噎鬲反胃之病,由得之六淫、七情,遂有火熱炎上之化,多升少降,津液不布,血液衰耗,胃脘乾枯。其槁在上,近咽之下,水飲可行,食物難入,入亦不多,名之曰噎;其槁在下,與胃相近,食雖可入,難盡入胃,入即吐出,名之曰鬲。總緣下脘與厥陰、少陰相逼,七情用事,肝膽先病,病則鬱而生熱,熱則其氣熏蒸於胃,久之胃中陰血亦干,而漸致糟粕不能受氣化之推移,積疊於胃底,於是胃中之氣上逆而為火,中脘為火所盤據,竟不思食矣。其津液不能下行,則小腸下之闌門亦致枯槁。小腸,手太陽也,閉則生火,愈干則愈熱,愈熱則愈干,亦不能司其泌別矣。然後膀胱無所稟受,而小便赤濁,大腸無所稟受,而便若羊矢,成不治之證矣。
鬲證以一陽明盡之,此種高談,不知本於何書?至謂熏蒸於胃之氣,又不知認其氣為何物?若謂熏蒸於胃之火,則此火乃三焦之火。三焦根於右腎,而為元氣之別使,所以腐熟水穀,而上為開發,下為泌別者也。豈有反使胃中血耗,而糟粕不能移動之理?《內經》謂少火生氣,壯火散氣。火之美惡須要辨得極分明。若於此不加分別,混雜言之,以致後學不明此理,習用寒涼,有加無已,至於生氣之火,而亦思盡力清解,致成敗證,往往有之。此皆立言不善者之過也。
總之,胃為多氣多血之海。人見其不思飲食,便為胃氣之虛,而用參、耆、白朮以補之,見其食即嘔吐,便為胃中之寒,而用薑、桂、茱萸以暖之。殊不知腸胃之為物,最是潤澤,試以羊、豕之肚觀之,必是滑膩稠黏,如液如脂,如膏如津,在人胃亦如之,所謂陰也。鬲證之人,其腸胃必枯槁乾燥,絕無滑膩稠黏等象,是胃陰亡也;陰亡,地氣絕也;地氣絕,則天氣從何處得生乎?故多死。
用溫補不合法,致與病機不相中,非溫補之過也。先生管中窺豹,祗見一斑,而竟以是立言傳世,致使後人禁用溫補,為利少而為害多矣。
鬲證與翻胃,何以辨之?鬲證飢欲得食,但噎塞迎逆於咽喉胸膈之間,在胃口之上,未曾入胃,即帶痰涎而出,若一入胃,無不消化、不復出矣,惟男子年高者有之,故曰少無噎鬲。翻胃者,飲食倍常,盡入於胃矣,但朝食暮吐,暮食朝吐,或一兩時而吐,或積至一日夜而吐,腹中脹悶不可忍,而復吐出原物,酸臭不化,此已入胃而反出,故曰翻胃,男女老少皆有之。世醫治鬲,或以胃虛而用溫補,或以開鬱而用香燥等劑,必至死而後已。殊不知關門枯槁,腎水不能上達,經云腎者胃之關,關門不利,升降息矣。關門,即氣交之中,天之樞也。故腎旺則胃陰充足,胃陰充足則思食,當用六味加歸、芍養之。或血燥,大腸枯乾,有黑糞積疊胃底,則當以熟地五錢,當歸、麻仁各三錢,白芍、桃仁各二錢,微微潤之。視其形體如常,氣血充足,即於前方內加大黃一二錢,以助血藥,大腸一潤利,而胃自開矣。一開之後,大劑六味、左歸等類,不數數飲之,方有濟也。脈必至數勻調,其形體則微大而弦。
胸中有此數方作主,故援《內經》以證其是耳!然此等溫平之劑,病微者可以奏效,劇者恐不能勝其任也。
有一種大便甚利而且溏,每食必吐,是名翻胃。王太僕曰:食久反出,是無火也,八味丸主之。此證全在大便上驗,如一干結,便非無火,一味滋潤如前法。
膈證一條,古今方論繁多,而治之得其效者甚少。余甚憫其罹是患而莫之能救也。每有一書出,於是證必留意參考,探微索隱數十年,未嘗見有妙論奇方,得以起痼扶危,而超然獨擅其藝者,出而應世,亦嘗治效十餘人,乃問諸心曲,終未敢自以為得其要領也。先生夙以奇論鳴世,而治疾又獨擅其奇,宜其於是證,必有創出之論,超人意表者,及觀其書,甚不合於軒岐、仲景之正論。其所列之方,究不越河間、丹溪之範圍,所謂趨小而遺大,得一而廢百,烏足為定法哉?夫《內經》止有三陽結謂之鬲,與一陽發病,其傳為鬲之論,而未嘗有陽明病鬲之詞。夫三陽者天為業,業而為天,則其至尊無對,而為最清純陽之氣可知。且天統萬物,陽氣流行,故三陽升於泉下而出於中土,上膈而外達於皮毛,復從皮毛內合肺,下膈而入於淵泉,往來升降,無一息之暫停,一如天體之周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循行三百六十五度而無息也。結而為病,則升降之機幾於息矣,其病豈不重乎?至若一陽者,少陽也,出於水中而根於命門,乃生陽之本,真火之源也,天無此火,不能燥物,人無此火,不能生活,通元真於肌腠,將榮衛而並行,下約膀胱而泌別其津液,上蒸胃腑而腐熟其水穀,古人稱三焦為釜底之然,良有謂也,若夫甲膽,亦為一陽,秉春生之氣,而十一臟皆取決焉,則其於人身,亦非細也,乃發病而傳為鬲,又豈輕淺之證乎?苟不知三陽、一陽之氣化,而懵懵以治,鮮有不擯於危亡者。先生之論,乃以一陽明盡之,談何易耶!夫陽明者,二陽也,《靈》、《素》並無為鬲之論,先賢亦無病鬲之辭,而先生新創之,不過謂燥結枯槁,若二陽之氣化使然,而遂以一陽明概之,所謂泥其形似而昧其神化,執其一節而忘其大體者也,殊不知太陽氣化失調,則陽氣不克出入於膈中,而津液不能遊行於外內,三焦運行失職,則生陽乖升降之機,而水穀愆蒸腐之力,於是陽氣蓄積,上下阻絕,津液槁干,飲食難入,結而為噎為鬲矣。於斯時也,將以寒涼承其亢乎?抑以陰冷折其熱乎?將以膏膩潤其燥乎?抑以辛烈開其結乎?將以毒藥攻之乎?抑以正藥養之乎?其法彌多,其治彌拙。蓋此證雖不外於六淫、七情,或由外入,或自內召,然其氣化神機為病,終不容形像摹擬,自非心通《靈》、《素》,洞悉氣機,不遺毫髮者,所能治也,設已知生陽之不可逆,機神之不可違,而執持兩端,多方顧忌,傍論雜遝,畏首畏尾,稍用重劑,復行監製,此雖有識而無力,亦不能治也。或曰:然則病此者,究無法以治之乎?曰:非無法也。惟其心空太虛,目無全牛,勇如賁育,膽若姜維,線索在手,神應無方者,庶幾近之。至若信任不專,朝秦暮越,一齊眾楚,難於理折,宵小在傍,乘微伺隙,狎暱盈前,妖姬侍側;半匕未投,便生異說;逞厥性情,恣其饕餐;縱進良言,漫無關涉;才見小瘳,即思改轍,重財輕命,初恭後褻;求巫則欣,見醫則戚;我具熱腸,彼如冰鐵;攖斯篤證,猶然慢易。如此之人,治亦無益。更若真陽已敗,浮熱奔馳,謬誤既久,神氣已漓,縱遇和、扁,妙術難施。惟在未甚之先,早為覺察,看破身心,屏絕世事,一切經營,皆為棄置,篤信師言,確依指示。如此則醫得以擅其良,盡其技,洞晰陰陽,分別同異,一意扶陽,漸闢陰翳,朝斯夕斯,無間晨夜,任其火炎,聽其熱熾,莫惑旁言,毋生變志,倏爾云開,煥然光霽,一旦欣欣,都成和煦。如斯治疾,方稱進乎技矣。閱鼓峰所論列,未嘗本《靈》、《素》之正義,而只為模糊影響之詞,雖廣為譬喻,曲引萬端,總不外前人糟粕之餘,即有可以節取之處,亦得半失半。後人若奉之以為規矩準繩,恐存濟世仁心者,終無裨實用焉耳!
吞酸
凡是吞酸,盡屬肝木曲直作酸也。河間主熱,東垣主寒,畢竟東垣言其因,河間言其化也。蓋寒則陽氣不舒,氣不舒則鬱而為熱,熱則酸矣。然亦有不因寒而酸者,盡是木氣鬱甚,薰蒸濕土而成也,或吞酸,或吐酸也。又有飲食太過,胃脘填塞,脾氣不運而酸者,是拂鬱之極,濕熱蒸變,如酒缸太熱則酸也。然總是木氣所致,若非木氣,即寒,即熱,即飽,即拂鬱,亦不酸,以酸為木氣也。曰:胃與肝、膽,其分野若何,而能令種種作酸?曰:少陽與陽明經相併而行,肝並於胃,故胃熱,則少陽相火與厥陰之火,皆由外相引而薰蒸也。至於七情之郁,輕者本氣太盛,侵犯土位,重者真水枯涸,腎氣奔逆,載水上浮,荊棘橫施,濕土渾濁,不由於寒,不由於熱,而吞吐皆酸,此又河間、東垣因熱因寒之說所不及也。又有一種飲食入胃,即成酸味,此必傷寒久瘧,胃陰未復,水穀入胃,增其濕熱而成酸者,當必以澹泊滋味,養其真陰,才可復也。
吞酸、吐酸,固有寒、熱之異,必竟寒證多而熱證少,若專泥作熱治,恐失手者反居大半也。傷寒、久瘧之後,真火無餘,胃陽己竭,重溫峻補,而慎其飲食,何酸之有?
全篇廣引曲喻,大概證為濕熱之證,而不可不用寒涼耳!寧不知中土受傷,與生陽之氣不能蒸運者居多耶!重用溫補,使根氣充實,則木自調達,而酸水不作矣。若必欲治標而不顧其本,則中滿、腹脹、泄瀉、水腫、噎隔等證,且見不旋踵而至矣。
眩暈
眩暈之病,悉屬肝、脾二經風火。風、火屬陽,陽主動,故目眩轉而頭暈,譬之火焰得風,則旋轉不已也。緣手少陽之支,從耳後出走目銳眥,而交於足少陽;足少陽之支,從跗上入大指爪甲,出三毛而交於足厥陰。經云: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裹擷筋骨氣血之精,與脈併為目系,上屬於腦,後出項中。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目系以入於腦,入於腦則腦轉,腦轉則引目系急,目系急則目眩而轉矣。所謂邪者,總風寒濕熱內外之諸邪也,然則何為而屬於肝膽?蓋五臟六腑之精氣上注於目,是必循筋脈而才能上注。肝主筋,肝有風火則筋病,而上注者壅而不行。所謂目系者,因風火而澡,燥則收引而急,急則目眩,此一說也。又膽經之脈,起於目銳眥童子髎穴,終足厥陰厥陰當是竅陰之訛,故膽經風火,亦致掉眩。故經云:諸風掉眩,悉屬於木也。又有太陽之氣,標在於顛,入絡於腦。又膀胱穴自睛明出至陰於足外。故寒水之氣太過,凌逼真火,亦眩僕也。又有心下有支飲,其人苦眩冒,是格心火不行,而上衝頭目也。又有風寒相薄,食谷即眩,是內受濕飲之郁,而不足之微陽,與所郁之熱並,而上衝於頭目為眩也。晴明穴,屬陽明。又陽明支者,入目內眥,故眩也。又有陰虛之人,常若眩冒,目中見火如星,此胸膈必有痰,故發暈時,眼不可開,開即所見之物非倒即斜,則土虛之發也。其眩暈不能起,必見噁心嘔吐而心煩熱。又有腎陰不足,三陽之焰震耀於當前;中土虛衰,下逆之光上薄於顛頂。此則似乎不關肝、膽兩經,不知其始也,各有所因,其終也,不能不由其所從歷之途,而見端於極也,則仍謂之悉屬於木可也。
所列諸證,皆繫有余標病,即《內經》所云狗蒙招尤,目冥耳聾,過在足少陽、厥陰。似屬風火為災,苟非不足而治得其法,或清或解,可不終劑而愈者也,假使腎虛而心火上炎,肝虧而虛風內動,脾虛而水飲內停,心虛而浮陽不斂,肺失其治節而宗氣不能上注於耳目,衝任失其守而血液不克上濡於空竅,俱能為眩暈之病,須當究其因而補之、溫之;若不應,則當大溫、大補以救之。然須以漸而投,亦不能才飲數劑,而即可望其見效也。若作有餘,而以辛散降泄之品治之,未有不日醫日甚,而為入臟不治之證者。
咳嗽 脈宜浮軟,忌堅急弦小。
咳嗽之證屬肺經,然有本經之咳嗽,有各贓腑遷移之咳嗽。本經之咳嗽,外感者皮毛受之,玄府閉矣;玄府閉,則肺氣不舒,其在中之二十四竅,所以列行分布諸臟之氣者,亦不能行,於是肺滿而逆,戛戛然咳嗽矣。此肺實也。肺虛者,由脾土不能生化,津液不能上布,則肺失所養而陰虛;陰虛則肺熱,肺熱則上焰火扇,其竅時為翕張,亦多嗽矣。此肺虛也。獨有心火刑金,與水中之火,直奔西極,而銷鑠煎熬,則肺便危矣。緣肺為華蓋,以覆諸臟,其二十四空竅,虛如蜂窩下垂,無透竅,吸之則滿,呼之則虛,最喜清涼,不耐煩熱;今心、肝、脾、腎四臟之火勢上炎,則隨所吸之氣而入於竅中,肺不受熱,則戛戛然而嗽,甚至肺瓣乾枯,形如經霜荷葉,委頓零落而不能振舉,水精亦不能四布,五經亦不能並行,而成肺敗之證。總緣肺之竅中,只受得臟腑中固有之元氣,以運用乎一身,受不得一分邪氣耳!
初起者,金沸草散主之。年壯力盛,即久亦可用。如每月一二發,弱證之漸也,六君子湯以補土生金,六味丸以滋水養金。此攻補二法也。如咸哮、醋哮,勝金丸極妙,時嗽,嗽則涕淚出,一味瀉白散加黃芩、桔梗。寒嗽無痰,或即有痰,必是稀涎,少食,一味瀉白散加桔梗、薑、棗,甚則六君子加薑、棗。風嗽必絆牽有痰,金沸草散。自時嗽嗽則涕淚出以下六十字,楊本所無。
金沸草散
金沸草(二錢) 麻黃(去根節炒) 前胡 荊芥穗 黃芩(各一錢) 甘草(五分) 生薑(三片) 大棗(二枚)
勝金丸
三稜醋(炒) 莪朮(醋炒) 高良薑 人參 陳皮 黃連(酒炒各三錢) 右神麯和丸,梧子大。每服七十丸,空心白滾湯下。
觀《內經》飲入於胃,遊溢上歸之論,則知津液之通調於臟腑而化氣者,皆肺之治節為之也。又觀谷入於胃,傳之於肺之說,則知臟腑內外之血氣,亦肺之流溢布散也。夫五臟六腑內外之津液血氣,雖由胃腑水穀之所化,靡不藉肺氣以傳布,故肺位獨處其高,以行營衛陰陽也。咳雖肺病,而五臟六腑皆能致之,善治之者,治其五臟六腑,或補,或溫,或通,或塞,隨其因而調之,自然咳止肺寧,而其法得矣。若沾沾唯肺是求,譬猶長安在西而向東指,不其惑乎?又皮毛者,肺之合也。六氣外客,皮毛先受,而肺即為之不舒,於是咳作。是推驅其客感,使皮腠宣通於外,則肺臟自清寧於內,不勞餘力而咳止矣。設起手即用寒涼,致玄府閉塞,肺氣冰伏,氣化不和於外,神機不轉於內,傳而為癆瘵難起之證。此非病氣之害,乃醫者所作之孽也。至若所言肺虛,由於脾土不能生化,肺金失其所養,則是地天不交也;地天不交,則諸臟腑皆無所取給。斯時惟有重投溫補,使資生之本充足,庶幾仍可交濟,豈可云陰虛火炎,而再以涼降治之,至於土崩水敗而後已耶?又云:心火刑金,與水中之火直奔西極。夫君火炎亢,一劑承製,暑退而生化依然。若水中之火,乃雷龍之火也,惟有求其屬而從治之,則應手而愈;若行對待而直折之,則火愈熾而銷鑠熬煎之患不免矣。又云五臟之火沸騰,以至肺瓣乾枯,如經霜荷葉委頓零落。夫焦槁至此,垂死必矣,奚止為肺敗之證乎?若云最喜清涼,此說恐非確論。蓋肺雖為清虛之府,然必藉胃中陽氣溫養;若中焦不能如漚之蒸運,則上焦焉能如霧之通調?觀《內經》形寒飲冷則傷肺,與肺惡寒之說,自可知矣。苟執膚見以為是,而恣意寒涼,則胃陽日見其消乏,生機必至於蕩然,馴致癆瘵而不可救藥,皆由執偏見逞臆說之醫誤之也!
如年高筋骨作痛,氣喘有痰,腰痛,用熟地、山藥、當歸、白芍、杜仲、枸杞、黃耆、棗仁、麥冬、五味、甘草。喘盛,去黃耆。如年高痰喘,氣不歸原者,生脈散加熟地、山藥、當歸、枸杞、牛膝、菟絲等治之,此一條胡本不錄,採楊本補入。
怔忡
怔忡,心血少也。其源起於腎水不足,不能上升,以致心火不能下降。大劑歸脾湯,去木香,加麥冬、五味、枸杞、白芍,吞都氣丸。如怔忡而實,挾包絡一種有餘之火,兼痰者,則加生地、黃連、川貝之類清之。
怔忡證,雖緣心血不足,然亦有胃絡不能上通者,有脾脈不能入心者,有宗氣虛而虛里穴動者,有水氣凌心者,有奔豚上乘者。治法略同,惟水氣與奔豚有別耳!
血證
吐血世皆知火證,便以寒涼濕潤之劑投之,土死金衰,木勢轉熾,疾反劇矣。除是瘀血抑蓄,折土而奔注,與傷寒變熱,迫竅而出者,余俱當以大劑參、耆回其氣,氣回則血循經絡矣。待稍定,即以重料六味、左歸等飲,於水中養木,亦須加人參,使氣自陰生也。瘀血而吐,必先胸痛,四物湯加桃仁、大黃、丹皮、香附以行之,後用六君子湯加當歸以調之。傷寒失血,必驟湧出,然傷寒大抵從鼻來者多,來而即住者,不藥可望愈,一來不止者不治。其餘俱屬七情、飢飽、勞力等因,必見噁心,一味固元湯主之。
傷寒動血,苟邪因血解,自可勿藥有喜。若所出不暢,則邪仍不解,發表何疑?設驟然大出,藥不能止,則危證也,須重劑參、耆、薑、附以救其脫,或可保全,其餘吐血證,亦如衄血法治之可也。
倪漱山曰:七情內傷,脾胃先病,固元之後,即繼以補中益氣、歸脾等飲,寒涼斷不可用,若治以童便、秋石等,工之粗而庸甚者也。
固元湯
人參 黃耆(各五錢) 當歸 白芍(酒洗炒各三錢) 甘草(二錢炙) 煨姜(一大片) 大棗(二枚)
吐血一證,其所因表裡不同,虛實各異,審察少差,為害匪小,所謂毫釐之差,千里之謬者也。若醫人於此,不辨因證,死守古法,專尚寒涼直折,未有不延久而成癆瘵不治之證者。先生痛掃其習,專固元本,誠發前人所未發,後學當奉之以為典型。然而補既可用,溫豈不宜?虛而挾寒,併火衰脈微及豁大無根者,不妨配入薑、附,如畏其僣亢,佐之以熟地可也。
消證 脈宜數大,忌虛小。
三消之病,一原於心火熾炎:火甚於上,為膈膜之消;甚於中,為腸胃之消;甚於下,為膏液之消;甚於外,為肌肉之消。上甚不已,則消及於肺;中甚不已,則消及於脾;下甚不已,則消及於肝腎;外甚不已,則消及於筋骨。四臟皆消甚,則其心始自焚而死矣。然其病之始也,皆由不節嗜欲,不慎喜怒,膏粱煿炙,酒酪湩乳,濕熱之氣浸淫燔灼,郁成燥熱,氣不宜平。故其傳變之形,為飲水多而小便多,曰消渴,胃中津液乾枯,不能上榮舌本也;為善飢,多食而渴,小便數而消瘦,曰消中,胃中熱極,所入水穀隨火而化也;為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曰腎消,是燥熱並及於胃底大小腸,故脂液凝濁,清陽與濁陰不能分疏也。三消之中,上、中可治,下消最難治。然飲一未至溲二,猶可治;如飲一溲二,不可治矣。又三消久而小便不臭,反作甘氣,在溺桶中湧沸,其病為重;更有浮在溺面,如豬脂油,濺在桶邊,如柏燭淚,此精不禁而真元竭矣。何以甘氣為重?大抵水在天地與人身,皆有鹽有甘,甘為生氣,鹽為死氣,小便本鹽而反甘,是生氣泄也,是脾氣下陷入於腎也,土剋水,故死也。
甘為生氣,鹽為死氣。此二言蓋欲為奇創之論,卻於物理,全未參核。夫五液之在人身,皆腎所主,故汗與涕、淚及痰,其味皆咸;其誕、唾與乳,悉淡而甘,以脾開竅於口,而乳乃胃中初釀之汁,所謂玄酒味方淡,可取以譬也,若小便乃三焦約膀胱之津液而下注,味獨加鹽,如海納百川,而水味更鹽,其理一也。若以鹽為死氣,則身中之汗、涕、淚、痰,皆為死液乎?非通論也。小便常鹽,今變為甘,則水已敗,而土味下泄矣。此先後天真氣已絕,而為克賊之證,不死奚為?末後二語,乃是正論。
趙養葵曰:人之水火得其平,氣血得其養,何消之有?其間調養失宜,水火偏勝,津液枯槁,以致龍雷之火上炎,熱煎既久,腸胃同消,五臟乾槁,令人四肢消瘦,精神倦怠。故治之之法,無分上、中、下,先治腎為急,惟六味、八味及加減八味,隨證而服,降其心火,滋其腎水,則渴自止矣。內有桂、附之辛熱,壯其少火,灶底加薪,枯籠蒸溽,禾穗得雨,生意維新。
論消證,專以心火熾盛,延而為上中下內外五臟之消,蓋舉《內經》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之一端而發,是但知熱之為病,而不知其心移寒於肺為肺消。《靈樞》論心、肺、肝、脾、腎脈微小皆為消。又五變篇及本氣篇,言五臟脆者與五臟柔弱者,皆善病消癉,易傷於邪。則知消之一證,屬虛寒者亦不少也。奈後人悉言其熱,而置虛寒於不講,所以患是病而不愈者比比。人能即《靈》、《素》之理而研窮之,於陰陽、虛實之間,細為分剖,其實與熱者,可用古人治法,其虛與寒者,為補、為溫,覺之於早而用藥得當,烏在其不能愈耶!趙氏以六味、八味,專主水火津液之源,誠為探本之論,然亦在治之於早,而大劑以進,或全料,或半料,再入參兩許,審其陰陽而用之,庶可漸臻其效也。
弱證
陰虛、陽虛者,此虛為勞,即今所謂怯弱證也。雖有五臟之別,然皆起於心脾,脈必數而有浮大、細小之別。浮大而數,陰虛甚也;細小而數,陰中之陽絕矣。此等證,必見咳嗽,或吐血,或遺精,或女子不月,或諸般勞傷而起,要當治之於始。婦人產後,最易成此證,慎之慎之!
細小而數,陰中之陽絕矣。此語非大有見識、大明脈理者,不能道。誠與仲景少陰篇中,脈細沉數,乃腎氣虛少,而君火虛陷之意符合。今之患怯弱者,得是脈居多。奈時師悉以為陰虛,而用寒涼降潤之品,未曾濟得半點腎水,而君火已日衰日熄矣。或遇有見之醫,欲投溫補以挽救,而猶造蜚語以誣謗之。如此設心,其不肖為何如也!
治弱之法,只一歸脾湯去木香,加麥冬、五味、白芍,吞六味丸,此外別無治法。有一種鬱而起者,即以加味歸脾,外再加丹皮、山梔。曾經庸醫用寒涼者,不可復服。又有一種陽虛者,脈不數,但緩而大不收,奄奄無力,夜臥不安,夢中嘗見鬼神不吉,醒來胸中戰跳不寧。或下見遺精,口中無味,飲食不思,略食即飽,此皆命門虛損,心火衰息,以致脾土不運,生氣不旺,大劑養榮湯加附子,吞八味丸。
陽虛一段,所論極確,盧張復起,不易斯言矣。
霍亂 脈宜浮洪,忌微遲。
有濕霍亂,腹痛而上吐下瀉者是也,藿香散主之。有乾霍亂,俗名斑痧,又名攪腸痧,不吐不瀉,面色青冷,腹中絞痛,乃是陰陽錯亂,最惡之候,而最易治。急刺委中部分出血,用明礬末調飲探吐,或用陰陽鹽湯,或用菜油探吐,兼用碗刮背上,或用苧麻根皮,蘸清菜油,刮奪命穴、督脈後頂、天庭等處,後服砂仁細末數口,連噯數十聲,即愈。如遍身有斑點見者,即用油紙捻火粹之,以爆響為度,或用蕎麥湯飲之,俱妙。然其要在急刺委中出血,則不死。
藿香散
藿香 蒼朮 陳皮(各八分) 半夏 茯苓(各一錢) 甘草(三分) 一本有厚朴,無甘草。
乾霍亂救急諸法,皆可用。近時以鹽擦背脊亦佳;用來復丹,以陰陽湯磨服更妙。
傷風
傷風發熱者,蘇葉飲主之。
蘇葉飲
蘇葉 前胡(各一錢) 乾葛(錢半) 半夏 黃芩 薄荷(各八分) 甘草(三分) 如咳者,合瀉白散各錢半。
今人以傷風是輕淺證,多忽略之,不問其所因與所兼之證,亦不察其脈之是虛是實,隨手發散,動徹寒涼,故因傷風而變成癆瘵者,往往有之。
胃脘痛 脈宜浮滑,忌短澀。
胃脘痛,即俗所謂心痛也。心不可痛,痛則立死。以心在胃脘之前,故誤指胃痛為心痛也。胃脘痛,有食、痰、死血、氣寒、火中、氣虛之別,方書載列甚明,無甚深微,獨有一種肝膽之火,移入於胃而熱,又肝藏血,血少則肝葉脹硬,不肯下垂,將葉抵胃,胃受肝抵,得食則滿,愈與肝相逼,隱隱而痛者,久之變成燥證而為隔證矣。又有一種胃中作酸,不覺其為酸,每進飲食,不敢多用,多用則竟日悶痛,直待食過,方得稍舒。此痛是胃中一味酸熱也,若得噯一口氣,亦覺少舒。然最難得者噯也,若噯得重,此自下轉上,必有一口食氣,或水或挾物是酸者;其下最難得泄氣,並且便硬。此皆少陽、厥陰二臟之氣所為也,久之亦防其變痞隔、中滿等證。又有一種胃脘痛,是陰虛證將成,須認明白,二陽之病發心脾,此類可通。
食痛者,胸膈按之痛甚,勺水不入,兼大便閉,聞穀氣則欲吐,用二陳湯,或平胃散,加桔梗、枳實主之。痰痛者,亦不思食,口即欲食而不能食,大便不閉,二陳湯加枳殼、黃芩、海石主之,死血痛者,胸膈刺痛,而食可進,四物湯加大黃、桃仁、紅花主之。胃脘虛痛者,得食痛止,食多又痛,食過又痛,理中湯主之。此皆易明也。獨有一種肝血燥痛,人多不察,亦不思食,交陰分,外按之不熱,病人自言熱、口渴者是也,逍遙散加生地、丹皮、炒山梔,甚者六味丸加柴胡、歸、芍主之。又有蟲痛者,亦不食,然痛必時發時止,痛則牽引手臂或肩背上,俱如穿透不可當,必唇紅,面上有白點是也,痛時不欲食,痛才止即可食,實者化蟲丸主之,虛者六味丸加川黃連、胡黃連、蘆薈、青黛、川楝子,隨證加減治之。
化蟲丸
蕪荑 鶴蝨 雷丸 蘆薈 胡黃連 莪朮 京三稜 史君子(各三錢) 神麯糊為丸。
心胃之痛,《內經》有五臟厥氣之所客,三陰三陽經脈之所侵,以及五運之郁發,皆能致其病,究其源,總屬陰寒不足之證也。蓋心為陽中之太陽,胃陽乃一身之取給,厥氣客之,當急於溫散,而無使傷其氣化。又心為君主而主脈,胃為經脈資生之本,故凡經脈之相干,當急和調其陰陽血氣,而使之各循其度數,運氣之郁發,由於不及之年,政令遏而不伸,及得展布而未暢,不免疾患之生。惟有順其機而建其神,不可直折也。且人身之所當重者,不過氣化神機與經脈之流行而已,苟能分析其故,則於痰、食、血、氣等之九種,與他傍雜之證,可不勞辨別,到手自明矣,至於苦寒破泄之劑,非稟賦壯盛而證屬實熱者,慎勿輕試!
癇證
癇證種類雖多,然其原總屬於厥陰心包絡火病也。大概宜以清心散主之,但要久服則有效耳!
清心散
青黛 川黃連 生地黃 赤芍藥 殭蠶 木通 辰砂(飛淨研) 琥珀(另研各等分)
癇證陰多陽少,虛多實少,法當溫補而寧神鎮心,佐以消痰順氣,再加以灸法,漸可見效。此方乃治火盛痰實者,若以為癇證總括之品,恐非確論。
婦人胎前
凡受孕二三月內,必嘔吐噁心,此月水不通,陽明壅盛,故不安食。但此是始膏始凝始衃之時,驟然壅盛故耳!迨四五月,則血漸蔭胎,兒形體成,便具五行生剋循環之理,血有所歸而不壅盛矣。或曰:血壅盛,何獨於胃有病?曰:胃為多氣多血之海,五臟之母也,女子應有是生,應有是化,今不行而成孕,驟然不化,陽明氣血俱盛,遂有是上僣之勢,久之自平,不足慮也。然有微甚,微者飲食調理,甚者六君子湯加砂仁、生薑以和之。或曰:半夏損胎可信乎?曰:獨食半夏一味,雖非胎亦能損人,若與參、術同用,但著開胃健脾之功耳!曰:思食何為?曰:胃氣盛則思食,血壅則氣逆,氣逆則食入反出也。或女子性氣褊急者,於六君子湯中少佐黃芩以清火,消息用之,調治胎前嘔吐,無出此方,如原有胃脘痛,而此時夾發,加丹皮、山梔。如發熱,不必加退熱藥,只以此方調之。
胎前下血,名曰漏胎,氣不攝血也,多服補中益氣湯。其惱怒傷肝,肝木賊土,血不能藏,致成漏胎者,加味逍遙散加生地。
胎前不安,血不養胎也,四物湯去川芎,即用亦不過五分,加白朮、杜仲。有肝旺而動者,必痛無定處,歸、芍、生地、黃芩、白朮、甘草。如氣虛者,必怠惰嗜臥,脈必豁大而緩,補中益氣湯加酒炒白芍。
墮胎,即俗所謂小產也。總屬氣虛、血虛及縱欲、嗜酒而來。醫家動云:熱則流動,胎火逼迫。殊不知氣血調和,胎火何由而生?豈胎不屬母身,別有一種耶?寒涼雜投,利氣行血,卒致隕墮,豈非醫害之乎?既墮之後,猶不禁忌,至復有娠,前以是月墮,後復及期而來矣。不申補救,止作火治,以致三胎、四胎,逢期必墮,烏能有濟?余每於未墮之前,大料黃耆丸預補之;將墮之際,大料補中益氣湯加酒炒白芍,勿論其脈,勿論其證,勿論其時,一概峻補中宮母氣,萬無一失。即先賢有一經配一月,以補其經者,是亦昧於陰陽之理,不足信也。
此條誠不磨之論,專門產科,恐未能明悉此義。蓋由祖父相傳,祗此印板治法,未嘗留心古學,而講求夫通變化裁之活用,執定寒涼為安胎之要藥,婦女受其害者不少。重耳不重目者,當三復斯言!
子腫、子懸、子嗽、子瀉、小便不通,俱當用補中益氣湯。有因胎火盛而致此數種病者,用四物湯去川芎,加黃芩、白朮、茯苓、甘草以和之,獨子瀉挾火,宜四君子湯加黃芩、砂仁。
胎前傷寒、瘧、痢,悉以固胎為主。傷寒依平時傷寒治,自不損胎,但當倍用歸、芍耳!或當用參,須平時預先料理。獨前胡湯與半夏、白芷不可用,若小柴胡有人參者,即用半夏,亦不妨矣。瘧疾亦與平時不甚異,但清中驅瘧飲去蒼朮、山楂、枳實,余俱如法,大抵黃芩為胎前瘧中要藥,總當視病人之盛衰而消息之。
胎前諸方論,皆切近正理,儘可取法。惟傷寒、瘧疾治法,雖不異於平時,然小柴胡、清中驅瘧等劑,亦須因證審用。
婦人產後
臨盆之時,專賴氣血旺足,然後能生。此時惟有多用參、耆、歸、桂,甘溫重補,兒信一下,頻頻服之,自無橫生、逆產、胎衣不下之病矣。有不耐藥氣者,獨參湯妙。服法:於未產下時,用芎、歸、參、耆濃煎飲之,自然緊痛易產矣。兒下後,即用前藥加肉桂一錢煎服,自無血塊痛之病矣。
庸陋產科,每言產後不宜服參 恐將惡露補定。世人奉為至言,家喻戶習牢不可破,誠可為扼腕嘆息者也,更可怪者,竹林寺僧,以削髮披緇之輩,而從事婦女產科一門,已違如來大戒;一到病家,更有各樣醜態,入中人之室,則傍若無人,登貴人之堂,則趨奉盡禮,開口即掃前醫用補之誤,而投以巴霜丸子。不知產後大虛,積漸溫補,機候未能即到,不無身熱煩滿,倘再得數劑,自爾渙然以解。無如病家聾瞶,急於求愈,信任髠徒,重費抬來,惑彼狂言,甘心信服。患者日進補藥,未能見效,巴丸到腹,便覺腸中鳴動,即欲大便,便後,胸腹頓覺寬爽神清,竟認之為靈丹妙藥矣。由是而彼得以肆其鹵莽之說,目高氣楊,迅手撮數味消削之藥,大索其酬而去。咸以為得遇良醫,一匕見效,而不曉其真元受傷,病根仍在,不逾一日,而前證復作,且加泄瀉、神昏矣。再去奔請,彼髠狡猾,託言應請他出,或言本地請者極多,不得分身兩地,竟拒而不來。復請前醫,前醫亦束手難於下藥,往往致於不起。嗟嗟!杭城習俗,大抵以耳為目,好聽狡飾之言,不好聽真實之語。故以直道行實學之醫,未有不為時所棄,而彼髠者流,害人累累,猶奉若盧扁而終於不悟,又可為三嘆者也!
產後血暈,用醋炭熏鼻法,好老酒和童便服之,不可放倒。如氣血脫而暈者,必唇口、手足厥冷,無脈。此時生死,間不容髮,當急以大劑參附回其陽。如認作血暈,而以前法治之,則斃矣。
產後發熱,乃氣血大虧也。即有見識者,亦必曰:發散固不可,且以輕劑疏通之。此一句害人不淺。總之,脈必浮數,與外感無辨,一時不敢驟補也。殊不知產後發熱,我不管其是邪非邪,有脈無脈,一味八珍、十全峻補之。有邪自然汗解,無邪自然熱退矣。楊潛村曰:產後亦有食物太早,氣弱不能運而發熱者,必兼噁心、飽悶,治宜健運為主。又有乳結不通作熱者,治宜通乳。若外感發熱,必兼頭痛、拘急等證,脈必浮數有力,補中益氣加芎、蘇熱服,補以散之,切忌發汗。
按產後固然氣血多虛,然稟氣大旺者,全然不見虛狀,即或身體虛弱,而所犯者確是實證,斯皆不可一例而論也。張景岳全書云:嘗讀丹溪書,謂產後當大補氣血,即有雜證,以末治之。一切病多是血虛,皆不可發表。此其意謂血氣隨胎而去,必屬大虛,故無論諸證,皆當以大補為先,其他皆屬可緩。余於初年佩服其說,及執而用之,則每為所困,經歷數次,始悟其言雖有理,而未免言之過也。蓋產後氣血俱去,誠多虛證,然有虛者,有不虛者,有全實者,凡此三者,但當隨證隨人,辨其虛實,以常法治療,不得執有成心,概行大補,以致助邪。此辨之不可不真也。景岳現身說法,一片婆心,有益後人不淺。鼓峰所謂不管是邪非邪,有脈無脈,一味八珍、十全峻補之說,屬一偏之見也。學人苟能參觀而分別用之,悉因其人其證,而或清或補,各得其宜,庶幾可以兩全,而無偏失之患哉!
瘀血痛不發熱者,以生地酒洗三錢,當歸二錢,桃仁去皮尖錢半,白朮酒炒,牛膝酒洗微炒,青皮、丹皮各一錢,川芎八分,與服,二三劑自愈。愈後即以八珍湯調之。如瘀血痛而發熱者,四物湯加桃仁、紅花、丹皮足矣。然俟腹痛、口渴一退,亦以八珍湯與之,瘀血發熱,腹必痛,口必微渴。
余嘗治一潘姓婦,產後瘀痛,產科用行瘀化滯藥者,二十餘日,瘀全不下,其腹脹硬,晝夜發熱,飲食不入,唇焦舌裂,目睛赤而不和,脈結澀而似無根,呻吟叫苦,無有寧晷。諸醫束手,其父延余診視。余曰:觀其脈證,大勢已危矣。論瘀血蓄積,固當用逐,但產後氣血兩虧,陽機不化,雖用硝、黃,不能推動,惟有重劑溫補一法,尚可救全,其他則非余所知也。其父與夫,悉首肯求救。乃以人參三錢,附子、炮姜各二錢,肉桂錢半,黃耆、於朮各一兩,歸身五錢,炙甘草一錢,定方命服。服竟,其婦連聲號叫,一茶頃,小腹作響,下紫黑血塊,如碗大者三四,杯大者五六;又一茶頃,瘀血幾滿床蓆,而人昏厥矣,急以二煎灌之,漸漸甦醒,身汗如雨。更配一劑,夜分服之,次日遂安。
產後泄瀉,斷不可利水。如有此等證,一味補中益氣湯加白芍。如發熱而渴,乃陰竭也,六味丸,另煎六君子湯,或人參湯下之,
產後不大便,有至二十餘日者,不足為患。然產婦急於便,必多努力,往往成玉門不閉,子宮下墜之病。治之貴早,一味用八珍湯加桃仁、杏仁各二錢,多則二三劑,自下矣。
子宮下墜,乃勞力所傷也,補中益氣湯加白芍,倍用參、耆、白朮。如下墜而痛,大劑歸脾湯加白芍。如因惱怒下墜而痛,此驟動肝火所致,歸脾湯加丹皮、山梔,然當治之於早,如子宮乾枯,不能升矣。玉門不閉,治同。
產後感風,率多成痓者,氣血虛故也。剛痓由血虛,大劑四物湯,倍用歸、地,加鉤藤鉤、軟柴胡。柔痓由氣虛,補中益氣湯加鉤藤鉤、軟柴胡。如主去風燥血之劑,則筋攣而成痙矣。無汗為剛痓,有汗為柔痓。
剛柔二痓,作風燥治者,真是不明理庸醫。然用四物及補中益氣二方,又配軟柴胡,輕者可以取效,若劇者,非大溫補不可,遲亦不效。
產後咳嗽,弱證之漸也,六味飲加人參主之。如兼發熱,歸脾湯去木香,加白芍、麥冬、五味,吞六味丸。然當於初起時,即用此藥,或有可救者。如經發散,用過涼藥,不效。
產後咳嗽,此二方雖穩當,若稍兼虛寒,更當重劑溫補,若僅用此二方,不知變換,亦恐成弱。
婦女帶下
帶下是脾土虧損,不能攝水也。六君子湯加炮姜以實之,甚者補中益氣湯加白芍、半夏,久服自除。如脾土濕熱下流者,六君子湯加柴胡、黃芩、丹皮、白芍。如惱怒傷肝者,加味逍遙散加人參。虧損者,起於勞力,面色痿黃,不思飲食,脈必大而無力且遲,腰痠腳軟。濕熱者,起於飲食不節,或多嗜酒,帶色必兼黃濁而濃,脈必大而有力,兼見腰痠。惱怒者,以前諸證俱無,但見面色常帶紅,胸中常悶熱,脈必弦數而有力。
帶證皆由中土虧損,帶脈不能收引,以致十二經脈因而內陷也。重劑溫補,頻頻服去,一月少愈,百日可除。
婦女淋證
淋證,婦女俱屬肝經濕火,或小腸移熱,一味逍遙散加六味。若見發熱,便屬陰虛,疏肝益腎湯。
小兒痘瘡
發熱時,先看有痘情,然後用藥。何謂痘情?必先見耳冷、骪冷、腳冷,眼如含水,懶於言笑是也。斯時投以加味葛根湯,服至見點。
葛根 青皮 升麻 桔梗 前胡 山楂 木通 荊芥 撫芎 燈芯 甘草
三日後用紅花湯。
紅花 蟬退 升麻 桔梗 前胡 山楂 木通 荊芥 撫芎 燈芯 甘草
如服加味葛根湯後,而不見點,是毒盛也,其證必重。若熱甚,氣悶,譫語,腰無力,冬月即於葛根湯加麻黃一錢,夏月加石膏一錢,甚者加至二錢。如冬月熱甚,過四五日,重證已見,而舌灰白色者,亦須以石膏合麻黃用之。夏月,蘇葉、薄荷,俱可進退用之。若見點如糠粞齊布,熱甚口臭,此脾經痘也,死不治。
如見點三日,痘已齊而熱不退,此是毒盛,危候見矣。須以涼藥涼血,紅花湯去升麻、撫芎、山楂,加生地、丹皮與之。然此是乾紅候,百不一活。
六日已過,痘腳已齊,漿勢欲行矣。服桔梗湯。
桔梗 前胡 紅花 荊芥 蟬退 殭蠶 牛蒡子 燈芯 通草
又三日,發熱起頂,濃漿至矣。當和其毒。
丹皮 丹參 天花粉 連翹 荊芥 木通 殭蠶
其有變白色而發癢者,氣血虧也,五味異功散加白芍,以救其元氣,虛甚者,加人參、白朮五六錢,大劑用之,自然有效。或泥於庸醫發未盡而禁補,或反咎發表欠透,以致今日內陷者,此殺人之論,不可信也,信手大補,不一二劑,必然窠下漿來,生氣勃然矣。即有撏掐破者,亦自循皮爛臭而回生。
五味異功散
人參 白朮 茯苓 甘草 陳皮
有一種變黑者,乃毒盛變黑歸腎,火盛水反制之,從其化也,非真有毒能歸腎經也。要在放點時,必然部位不妙,或根窠腳地,有不如式,醫者須先決到某日變黑歸腎而死。
又有一種灰白色者,亦毒盛也,然不癢,須以當歸黃連湯與之。
當歸 黃連 生地黃 金銀花 天花粉 牛蒡子 荊芥 殭蠶 丹皮 燈草
自行起發,至頂已起矣。至第六日,當有回意,用保元湯。
人參 黃耆 甘草
至七八日,竟用加味異功散加白朮。
人參 黃耆 白芍 茯苓 陳皮 甘草 煨姜 大棗
如漿有不起,頂不充滿而發癢,窠殼脫落如梅花片,下發瀉者,虛甚也。五味異功散加黃耆、木香,甚者附子、肉桂、吳茱萸俱當用。
見點至回,十二日矣。斯時惟恐摧折之餘,虛寒必甚,醫者須謹慎將養之,切莫以為結痂在邇,不足慮也。一味加味異功散,直服至脫痂而色紅,方以飲食補之。
初起時,發熱一二日,便抽搐、驚叫、不省人事、眼直,或閃爍無定,或舞唇、弄舌、魚口、角弓等證,此是心經痘也。不必慌忙,但用加味葛根湯。當此之時,痘已隱隱在皮膚間矣,細看自然吉順。凡心經痘決稀,自起至收,只要順序調理,決無變證。肺經痘,見點熱久,或少見咳嗽,點數不多,不過百餘粒,吉多凶少,竟可不藥,不過發熱時,用幾劑表藥而已。肝經痘,吉凶相半,然要論歲氣,有歲氣合者,其痘必吉居八九,凶者或有一二。吉者發熱、見點、起漿、結痂,按日而來。其有傳變者,皆屬肝經。古云肝經多變是也。肝經痘不大不小,顆數調勻。脾經痘最惡,發熱時必如火烙,放點時必如芝麻,五六日定胃爛口臭;五六日內,芝麻點內,忽然發斑,九日必死矣。腎經痘,發熱時,昏沉壯熱,四五日尚不見點,忽然於腰下發斑,十二日必死矣。
初放點,必要在兩頰間鼻上,然後看太陽部位俱有,便是吉痘。歌曰:繞唇帶頰方為吉,額角眉心總是凶。有面部未見,而額下一片簇簇而來,凶痘也,不治。有面部未見,而胸脯簇簇一片,及背上簇簇一搭,先見者,俱不祥。面部一見,四肢必朗朗而來。總之順不嫌多,逆怕一點。即彌月小兒,緊密亦何妨,但要調護得法而已,樹小花多,此俗論也。
如兒小甚,不能服藥,不可強與,乳母服藥以過其氣可也。此論道理如是,若論小兒初生,不過一點精血凝聚耳!初無飲食之毒,寒暑風露之感,根於天者吉,勿藥可也。但得乳母謹慎,切戒油膩煿炙辛辣酒醋 等物,勿犯汙穢不潔之氣,足矣。時取茵陳燒之,懸酒噴胡荽於床間,以發其氣,兒自安穩也。如以數日內之嬰兒,亦如童子,按方投藥,痘雖吉而凶矣。以其臟腑脆薄,未得水穀之氣也。如根於天者凶,即藥亦何效哉!
痘初發時,要他瀉;瀉一通,則痘起發幾分。何也?毒傳腑也,是里傳表也。點一有,即禁瀉。如不止,而痘色漸漸白,面色晃晃而白,急以六君子湯加煨姜救之,不可泥於毒未盡而猶多畏忌也,如果毒甚而瀉,則嬰兒必捏扤不安,口渴唇紅,面色壅盛,氣粗。如點不齊,不可用寒涼,只發表足矣,如齊而猶瀉,雖黃連亦所必用,即於葛根湯加黃連七分可也。
肚痛一證,最惡候也。未見點而痛,葛根湯加麻黃亦可。有痛而身彎不能立者,腎敗矣,不治。見點肚痛,亦須發之,痘色不變者可治。起頂發漿時而痛是虛,五味異功散加白芍。
寒戰、咬牙,初起者,毒盛也。然咬牙者多,而寒戰者少,起漿之後,寒戰、咬牙者,悉屬虛,黃耆白朮散,甚者加煨薑、桂、附。
小兒痧證
痧證即疹子,又姓瘄子。《準繩》云:痧證初起,用升麻葛根湯合瀉白散,其間宜加桔梗、牛蒡子、荊芥,連翹、薄荷等,尤為至當。次日,標形顴鼻見點多者最吉,以其清陽喜上升也。第二日,葛根可去,惡其開肌腠而耗津液也。若熱甚勢重,前湯必合白虎,芩、粉之類,斷不可少。若服藥後而熱愈甚者,正毒達之故也,得大汗而毒自解矣。若略見標而不見形者,此為痧毒不透,後必防疳。宜從養陰治,甘露飲主之,必多服乃效,亦從汗解,乃屢驗者。
又有一等小兒乳疹,一口可解,不必循三日九朝之說。此以清火為主,兼解可也。緣小兒稟質尚弱,神氣有限,如遇粗工,不審虛實,發散過多,常致正氣虛脫,而不可救者多矣。
有痧毒痰喘甚者,雖用石膏、黃連,如水淋石,要知疹毒痰火壅結上焦之故。宜用栝蔞霜、枳殼、花粉、金沸草等,消痰清火。如夾氣虛者,加人參立應。如痰上壅盛者,可用牛黃珍珠散。
痧證腹痛者,乃毒鬱於陽明故也。宜服升麻、石膏、黃連之類。若毒鬱於太陽,以苦梗開之。
痧證多泄瀉,慎勿止澀,惟用升麻、葛根、黃連、甘草,則泄瀉自止。
痧家不忌瀉,瀉則陽明之邪熱得解,是亦表裡分消之義也。
痧後泄瀉及便膿血,皆由熱邪內陷故也。大忌止澀,惟宜升散,仍用升麻乾葛湯加黃連、扁豆。若便膿血,加滑石必愈。
痧證不宜依證施治,惟當治本。本者,手太陰、足陽明兩經之邪熱也。解其邪熱,則諸證自退矣。
升麻葛根湯
升麻 葛根 白芍 甘草
白虎湯
石膏 知母 甘草 粳米
甘露飲
熟地 生地 天門冬 麥門冬 石斛 黃芩 枇杷葉 甘草 積殼 茵陳
吃乳小兒,尚未出痘,有患疹者,名曰奶疹,不可與治正疹同法,今之兒醫,皆不諳此,往往誤人。辛巳六月,疹證盛行,沿門比戶,壞者累累。余家患此者,大小有七八人。次兒未周歲,發熱,咳嗽,兒醫亦作疹治,辛涼透發。凡三四日,皮腠間若有若無,遂認為皮里癮悶證也,危言相恐,更用大涼大發,且禁吃乳。余亦不經意,以事出門,抵暮方歸,見其啼聲不出,面青囟陷,四肢與鼻尖俱冷。忙捧至懷細視之,頭向余胸,似覓乳狀,視其脈極微,息止二三至。急呼與乳,盡其飽吮,面色稍和,肢體微溫,囟亦略起,但哭竟無聲,少頃大瀉如水,急投附子理中湯,始得安臥,次早熱退,而疹亦不見矣。連服溫補半月,啼聲始出。兒醫之子,所患略同,余以此告之,勉其速進參、附,渠惑於家學,不信余言,反以為荒唐之說。其兒竟以寒涼致死。嗟乎!不但誤人,兼且誤己,執迷不悟,始終一轍,甚為憫之!常謂為醫者,當虛心博覽,事事討一分曉,然後出而應世,致誤者庶幾少耳!
小兒吐瀉
小兒吐瀉,除是明知停食受寒,方可消導,如枳朮、二陳、平胃之類,其餘吐瀉,乃肝木乘土而來,急以七味白朮散安之,萬無失一。暑月尤宜補正,吐加半夏七分,薑汁製;瀉加白芍一錢,酒洗炒。
七味白朮散
人參 白朮 茯苓 甘草 木香(三分) 藿香(八分) 乾葛(八分) 煨姜引。
兒醫於小兒吐瀉,不審病因,總以驚風痰食為混詞,專以發散消克為治法,馴致成慢脾風者不少。能遵錢氏,專主七味白朮散,赤子之無辜而枉死者,可少免矣。
小兒驚證
驚證無論輕重,一味五味異功散,加軟柴胡、鉤藤鉤。即為外物所驚,亦是木氣虛而受,切勿投抱龍、鎮驚等丸。
前人皆云肝無補法,惟涼惟瀉。先生獨云木氣虛,而用異功散,勿用鎮墜之品,高出前一籌。
小兒疳證
疳病無論五疳虛實,一味五味異功散加黃連、木香,萬不失一。若頭大、肚大、筋青、四肢獨細,即黃連、木香亦不可用,一味參苓白朮散主之。如疳而有蟲,大便必似水而焦赤無渣滓者是也。甚至經年累月,並用五味異功散一料,加蝦蟆一枚,酒炙,川黃連五錢,薑汁拌炒。
參苓白朮散
人參 白朮(各五錢) 茯苓 薏米仁 扁豆 芡實 山藥 川黃連(各三錢) 桔梗 砂仁 甘草(炙各五錢)
小兒疳病,即大人之虛勞。所列方論,補中兼運,甚當。若虛寒者,亦須溫補。
傷寒捷論
表證
脈浮,發熱,惡寒,頭痛,項強,身痛,四肢拘急,面慘灑淅,喘與咳嗽,目舌和,口不渴,大小便如常,皆屬表證。必待表解,方可攻裡。若誤下之,必為痞,為結胸,為懊憹矣。
肌肉
脈尺寸俱長,目痛,鼻乾,唇焦,漱水不欲咽,俱邪在陽明肌肉經也,勿將臟腑混治。
半表半裡
脈不浮不沉,頭汗出,盜汗,耳聾,舌滑,脅痛,嘔吐,口苦,目眩,往來寒熱,默默不欲飲食,未經下過,胸中脹滿,皆半表半裡證也。此經有三禁,惟小柴胡加減和解,誤用他藥,則為壞病矣。
傳經里證
脈沉而有力,自汗,潮熱,惡熱,腹痛,下痢腸垢,下利清黃水,小腹滿而硬者,硬而痛者,大便秘結,小便多者,轉失氣,咽乾齒燥,目不明,不得眠,譫語狂斑,頭痛、發熱俱止,手足心並腋下有汗出,舌胎黃黑,及津液枯槁。已上不拘日數多少,皆傳裡證也。下之無疑,若誤汗之,則為狂,為斑爛矣。
直中里證
脈沉細無力,乾嘔,不渴,嘔吐清涎,背惡寒,倦臥多眠,囊縮,唇甲青,身痛如被杖,四肢拘急,不發熱,四肢厥冷過肘膝,不頭痛、發熱、惡寒、身痛,綿綿腹痛,下利清穀,小便清長色白,皆直中裡寒證也,溫之無疑。
表裡俱見
頭痛,發熱,表證,下利清穀,里證。腹痛,口渴甚,里證,脈浮,表證,大便閉,里證;倘微惡寒,表證未解。此皆表裡俱見證也。或先解表,或先救里,要在活法以治之。
此數條,是為後學開一辨證捷法。第不從仲景論中參出,而於節六菴書脫化,於形層氣化陰陽標本之旨,終不能無毫釐之差。
跋
鼓峰醫術,自是高手,四明人傳其起痼扶衰,懸決生死日時,多奇驗。及觀其自述醫案中,所載語溪呂氏婦產後驚悸,診脈而知其幼時有齒病,致大驚之事,詢之果然。人問何以知此?答曰:脈法當如是耳!不精於象數鈐法之學不能也。我儀其人必旁通象數之學,而參用其術,以決嫌疑,別可否治,令人震駭,其言若神明,要之不盡自醫經中來。所著《心法》一書,學人多遵用之,其中方論往往偏尊於一說。夫疾之表裡寒熱,判分兩途,祗說一邊,遺失一邊,緣是下筆不能周到耳!想其學識未必偏著如此,但人辨脈不明,審證不確,依樣畫葫蘆,而嘗試其法,恐不能不致失手之患。念菴奮筆糾繩,補偏救弊,為學人指示迷津,一準上古經論,謂為後輩之良導師也可,即謂為先輩之諍友也亦可。
乾隆丙戌正月辛未朔後九日庚辰錢江王琦